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含中医)、保舰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利于将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落实到社区、家庭和个人,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改革的必然趋势。社区卫生服务可以将广大居民的多数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有利于现有卫生资源的调整和合理配置,有利于新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迫切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既保证基本医疗,又降低成本,符合“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久稳定运行,起重要的支撑作用。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是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德政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思路、目标、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为社区全体居民健康服务这个中心,在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实施卫生机构优化重组,拓展服务领域,改变服务模式,构建各级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协调支持、卫生部门实施管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年为试点阶段,条块结合开展试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可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探索在所在街道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试点;街道医院和厂矿职工医院可探索转轨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力争在年内建成2-3个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年为试点推广阶段,在城区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部分城镇也要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的框架;年-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经济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以预防、保舰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为主要内容,要围绕社区卫生诊断;健康教育;传染并地方并寄生虫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社区医疗;社区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任务开展为促进健康所需要的各项服务。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公有制为主导;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坚持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引入竞争机制,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做到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方便群众;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供综合服务;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发展相结合,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逐步完善。
三、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应遵循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依托现有基层卫生机构,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指导,并与上级医疗机构实行双向转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使各项基本卫生服务得到有机融合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根据《市区域卫生规划》进行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科学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覆盖3至5万人口的范围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下设适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区域的补充,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一般为0.7至1.5万人左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由基层医院(卫生院)或其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组而成,城区内二、三级医院及其他具备法定资格的医疗机构也可利用其房屋、设备和现有的卫生技术人员等参与竞争,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坚决防止盲目设置新的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医务人员与居民的配比要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主要由全科医师、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及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队伍的建立应立足于现有卫生人员的再教育和在职培训,要逐步开展系统培养高素质全科医师的工作。有关部门要制定政策,吸引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实用、优质的服务。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和评价工作。
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标准、基本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卫生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树立严格要求、严密组织和严谨态度的良好作风。要依法严格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系统。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计划、实施和评价的全过程管理。
五、社区卫生服务的配套政策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支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负担。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健康消费意识,增加健康投入。
计划部门要将社区卫生卫生服务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财政和卫生部门要调整卫生经费的支出结构,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安排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工作经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基础上,适当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更新等方面的启动经费和人才培养、健康教育经费。按国家规定安排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卫生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物价部门要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的名称、服务内容,合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就诊时可实行不同的医药费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一般常见并多发病和慢性病,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形成有效的双向转诊机制。
民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指导各地进行社区建设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作为考核和表彰模范街道、居委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站)的条件。
人事部门要支持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在职称评定上给予政策照顾。
建设部门在扩建、改建城市居民居住区时,要把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建设规划。现有居民区按人口密度和医疗机构布局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生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对我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大调整,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密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并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成立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协调组织,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全体居民健康水平负有重要责任。要积极协调辖区各方力量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支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必要的业务用房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06〕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城市卫生资源结构,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满足城市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确立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框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从适应我区经济需求出发,将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政府责任,努力保证经费投入,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城市卫生资源结构,积极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连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
坚持政府主导。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城市卫生资源,辅以新建和改扩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实行属地管理,强化区政府责任,发挥区政府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监督。
(三)目标框架
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到年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在城区基本建立起机构设置均衡、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统筹规划,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中心较远的社区,有条件的按照1-2万居民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优化整合、填平补齐的原则,调整和综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我区按设置规划,以街道办为单位,拟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中医院,保留中医院牌子,转型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四一医院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三零职工医院、一飞院职工医院、西航院各建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城市新建区域,根据人口数量,补充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标准化建设,切实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应有专门的基本医疗、规范药房、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康复训练等工作用房。从2007年起,对于中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经费,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安排基本的设备投入计划。
三、改革创新,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五)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诊疗等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置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社区护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指导、老年保健和慢病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
(六)完善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机制。政府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相关成本核定财政补助。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运行机制,规范收支管理。条件成熟后对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要实行全额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公益性特征,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要实行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管理机制,享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严禁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征收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税费。
四、强化培训,提高社区卫生队伍综合素质
(八)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将社区卫生队伍建设作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工程和长远战略抓紧抓好。加强全科医生、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使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技能规范化培训率达到80%,全面完成在岗人员岗位技能规范化培训。
(九)创造吸引全科适用人才进社区的良好环境。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在社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应给予适当倾斜。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医院中的医护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五、规范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
(十)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项目的准入。区卫生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核办理符合规定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注册等手续。未经批准注册、擅自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依法予以取缔。
(十一)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实行监督管理。区卫生局要严格按照本区域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日常考核、审验登记,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监管,进行公共卫生项目年度考核等工作。
(十二)建立全区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机制。推行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卫生诊疗信息系统、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等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
六、加大投入,切实提高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十三)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将社区卫生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卫生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屋修缮、改建、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信息系统建设等。
(十四)实行社区卫生服务定额与定量相结合的补助方式。中央财政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4元的标准给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省级财政按城市常住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2元、市级财政不低于4元、区级财政不低于4元的标准给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区财政应随经济发展和服务项目扩展,逐步增加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七、明确职责,认真落实部门相关配套政策
(十五)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完善管理制度。
——区卫生局负责拟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和实施计划,完善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区机构编制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区级社区卫生管理机构及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上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区物价局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状况,加强社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区民政局将社区卫生建设纳入社区服务建设规划当中,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机制。
——区人事局负责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晋升办法,落实国家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制定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与卫生局共同做好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技术职称的聘任与管理工作。
——规划分局、区建设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审批新建或改建居民小区时,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与其他公益性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区残疾人联合会同卫生局制定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办法,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八、加强领导,推动社区卫生协调发展
(十六)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责任。
一、党建工作
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精通业务,能够担当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工作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要继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临床业务工作
(一)学科建设,新项目的开展
1、发展思路:计划开设中医康复科,扩大中医康复治疗及现代康复治疗影响,完善康复治疗内容,提高疗效及满意率。切实抓好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全面启动中医治未病,亚健康服务等工作,力争创出科室特色与品牌。
2、具体措施:按照中医康复科标准规范科室建设,开展疼痛、理疗等项目,制定规范化康复治疗流程。
(二)人才的培养
为逐渐实现科室扩建计划,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重点培养。根据中医康复科设置的实际情况,需选派人员到高水平康复中心进行深造,现有人员沈建强等3名外科专业人员可选派到上级医院进修。
(三)医疗设备的需求
医疗设备的缺乏,很大程度制约了医疗业务的发展。目前我中心没有X光机,病人要到海滨分院拍片,很多病人怕麻烦造成病人流失。今年已向卫健局申请购买一台DR机,还未有到位。计划申请购买动态血压监测仪,可以协助医生收治更多的高血压病人。
(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及完成门急诊住院人次、经济效益
通过加强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在随访过程中发现的患者或亚健康人群资源,及时转来我中心诊治,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同时促进本科室业务发展。
三、公共卫生科工作
(一)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的老年人体检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计划疫情结束后开展。
(二)继续加强狂犬疫苗接种门诊的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儿保方面新开展骨密度、口腔和视力方面的检测,既可以完成公共卫生项目的内容,同时又可以创收。
四、绩效考核工作
继续以互利双赢为目的,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奖惩分明为准绳,以团结和谐为目标,做好科室的绩效考核,在真正意义上贯彻多劳多得,体现“贡献大,分配优的政策。落实好“二级分配”制度。
五、存在困难
(一)由于检验科人手不足只有一名检验人员,中午没有检验人员上班,不能及时协助医生辅助诊断。
(二)药品缺乏,“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药物经常缺乏不能满足临床业务的开展。希望能够完善临床的用药需求,购进便宜一点适合基层临床的药品。
(三)根据中医康复科的科室设置,目前人员不足,需增加2名中医康复专业的人员。
为更好地适应全区城市化加快发展的形势,进一步深化“卫生强区”建设,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与大都市中心区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工作目标
根据《*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我区到2023年将设置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着力形成“一轴、两心、三级”的卫生资源布局,为在2010年前初步形成卫生资源布局的框架,现提出三年总体工作目标。
(一)三年总体目标
1、新建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
2、续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
3、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
4、迁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
5、迁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7个。
6、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0个。
(二)分年度目标
1、20*年目标: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续建1个;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迁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启动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建设选址论证工作,对*区人民医院设置调整进行可行性论证。
2、20*年目标:启动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建设的前期工作;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迁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3个。
3、2010年目标: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开工建设;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迁建1个;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0个;迁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
20*-2010年的个别项目将根据大项目推进情况及城市化推进速度适当调整。
各年度建设情况详见附件1。
二、20*年建设任务
1、区级医疗卫生筹建项目:启动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建设选址论证工作,对*区人民医院设置调整进行可行性论证。
2、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分中心(*东单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分中心(*中心单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续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月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青服装交易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5、迁建、改建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其中迁建章家坝社区卫生服务站、机神社区卫生服务站、宣家埠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水墩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改建健风社区卫生服务站、观音塘社区卫生服务站、万家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黄家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分管区长牵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分析研究解决建设计划中的政策性问题和牵涉多部门的问题。
2、坚持标准。一是严守工作标准。在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规定的规模、时序、进度高标准、严要求的抓好落实,为推进卫生强区、强镇(街道)打好基础。二是严守建设标准。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三是严守配置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国家配置标准配(补)齐基本设备。
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设置规划。
一、基本情况
**市辖21个县市区,总人口679.6万人。其中,桥东、桥西、开发区、大曹庄4个区和沙河、
南宫2个市共有23个街道办事处,城区人口为87.6万人。全市现有卫生机构304家,其中医院、卫
生院259家;卫生技术人员14791人,其中医生7309人,护师、护士3234人;床位14014张,其中
医院、卫生院床位13618张。有妇幼保健机构20家,卫生防疫、防治机构2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
构71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9家;卫生技术人员549人,其中医生314
人,护师、护士147人,专职防保人员88人;床位318张。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省
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化城市卫生体制改革
,调整卫生资源结构,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给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预防
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着力解决他们的健康保障问题,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和谐**做贡献
。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设为补充,根据条件分年度落实,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覆盖面和居民覆盖率。
2.坚持调整配置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能改建的不新建,
能转型的不新增,同时,积极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延伸服务,不搞重复建设,避
免资源浪费。
3.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兴办社
区卫生服务的格局,引入竞争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举办单位。
4.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原则。原则上按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服务人口一般为3-10万
人,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增设社区卫生服务
站,服务人口在0.8万左右。建设上,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服务站不低于
150平方米。
三、设置目标与任务
(一)设置目标
通过4年努力,到2010年,在我市的4区2市,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运行
机制科学、补偿机制健全、监督管理到位、各项服务规范、适应居民医疗保健需要的较为完备的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每个较大独立生活区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每个居民步行10—15分钟
就能接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设置任务
全市共需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49个。其中,桥西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个,社区卫生
服务站48个。桥东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4个。开发区设置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沙河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南宫市
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大曹庄管理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
。
四、实施步骤
我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街道覆盖率达到80%,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
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阶段:到2010年,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覆盖全市
居民。在全市建立起服务机构设置合理,基础设施齐全,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
制科学,补偿机制健全、监督管理规范、适应社会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将该项工作列
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各项政策
措施,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各项目标的实现。涉及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的
,应按相应规定做好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社区卫生建设工作落实。
(二)确保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所需各项经费的落实。市、区两级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工作经费和标准化建设及设备配置等专项经费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规范其经费管
理。对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照辖区常住居民的数量,市、县(市、区)两级财政
分别按每人每年2元标准安排预算。市级财政视财力情况对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给予一定补助,用
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财政补助资金运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切实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及考核验收工作。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制定具体考
核办法,市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民政、卫生等部门联合组成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小组,
每年按计划要求对各县(市、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人员培训、健康档
案建立等工作的进度、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情况进行奖励和处罚。
(四)强化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规划明确建设用地。城市市政建设和各类开发建设拆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的,必须按不
少于原有面积,采取新建或购房置换等方式予以补偿。新建、改建居民小区,当地政府或建设单
位要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计划,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
入使用,其费用列入开发建设成本,房屋产权依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城
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划,并
督促落实资金。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批准成立、定编定岗。物价
部门制定并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和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财政部门负责将城市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负责落实。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并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同步
监督审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经费、设备配备经费以及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经费的使用。人事部门负责全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确定,制定吸引优秀卫生
人才进入社区的有关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市居
民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规定。民政部门负责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和谐社区考
核项目,探索建立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民主监督工作。食品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