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项质控指标完成情况
1、无医院感染事故和暴发事件的发生。
2、医院感染发病率1.93%,例次感染率2.07%(≦8%)。
3、Ⅰ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0.45%(≦1.5%)。
4、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灭菌合格率100%。
5、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病原学送检率45.9%(≦30%)。;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的住院患者病原学送检率46.8%(≦50%)。;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住院患者病原学送检率78.6%(≦80%)。;
一、完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组织网络,强化责任意识
重新完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组织网络,明确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的责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保障医疗安全。
二、抓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
1、抓好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供应室、口腔科、人流室、产房、内镜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落实消毒隔离措施。上半年由院领导带队对重点部门进行了三次全面的感染风险大排查,对在督查中发现有感染风险隐患的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立即提交了报告,通过院领导的协调,解决了有感染风险的环境清洁中的难点问题。如窗帘的清洗问题、空调出风口的清洗问题,总务科立即给予定期清洗,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了部分科室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方法,对诊疗过程中消毒物品、消毒液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提出了立即整改的措施,并进一步追踪整改情况。
三、及时监测,发现问题,持续改进
1、做好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上半年监测医院感染病例127例,例次感染136人次,每季度对发生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及时查看住院时间长的重危病人、发热病人、重大手术病人,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的病例,给予干预,杜绝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发生。今年上半年全院的医院感染漏报病例5例,漏报率是3.94%
2、做好对高危科室环境卫生学的监测,特别是手术室、供应室、产房、1CU室、内镜室、口腔科等高危科室的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空气、灭菌器械的监测,上半年共监测309件,合格307件,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监测59件,全部合格,高压锅生物监测25件,全部合格,不合格的2件均为洗手监测不合格。
3、做好ICU医院感染的目标性监测,通过对高危人群、高危因素、高发部位的监测,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的动态信息,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医院感染的暴发和流行。1-5月份目标性监测:未发生中心静脉置管感染患者,呼吸机相关5例,千日感染率是18.45‰,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1例,千日感染率1.33‰。
4、做好多重耐药菌的监测,落实多重耐菌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预防交叉感染。上半年监测多重耐药菌例75株,其中检出耐甲氧西林金葡菌10株,耐万古霉素肠球菌1株,耐碳青霉烯类铜绿假单胞菌9株,耐碳青霉烯类鲍曼不动杆菌6株,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4株。
5、每月做好医院感染质控数据的上报工作。
四、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预防与控制意识
1、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正确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和处置,防止因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流失到社会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将对全院职工及工勤人员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分批、分次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有效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环境所产生的危害,从而保障人类健康。
2、对全体工勤人员进行了环境的清洁与消毒、手卫生、职业防护和职业暴露后处置的培训,指导工勤人员正确的做好环境的清洁,提高工勤人员对环境清洁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的作用的认识。
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方案(试行)》(秭办发〔〕31号)和县委4月16日会议精神,现对城管局去年下半年以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城管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发展阻力,化解社会矛盾,对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坚持科学决策,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属地管理,行业负责;事前评估,重在化解的工作原则,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经调查研究,影响城管系统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有三大因素:一、关于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问题;二、关于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问题;三、关于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付家湾)对周边农户环境影响问题。经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努力,积极协调,积极排查,积极争取政策,积极宣传、解释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应急措施,稳妥化解各类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努力解决环卫工人工资待遇问题,有效维护环卫队伍的稳定。
环卫队伍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1、要求落实《劳动法》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要求落实4月份以前的医疗保险问题。部分环卫工人即将退休,要求享受医疗保险政策。3、要求落实休假问题。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若不能安排休假,支付不低于2倍的工资。4、要求落实享受烤火费、降温费补贴。部分环卫工人以要求落实以上问题为由,曾多次上访,影响社会秩序。
所采取的维稳措施: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秭政发[]30号)文件精神,已将环卫工人工资调整落实到位,从1月1日实施。目前财政关于工人工资调整资金尚未拨款到位,但我局已按调整方案按每人每月450元支付到工人手中。对于落实全省工资标准现已向政府递交请示报告,待政府批示,并给工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宣讲政策。5月10日,组织全体环卫职工会议,联系劳动部门对《劳动法》和医疗、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告知环卫工人补缴医疗保险政策由个人负责,工人表示理解。三是适当调整了作息时间,并请示县政府同意购买清扫车,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适当调整人员进行休假。四是积极争取资金,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发放环卫工人露天作业高温津贴的请示报告,待政府批示,并给工人作了耐心的解释工作。通过城管局以上有效措施,稳妥化解矛盾,确保了环卫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序,社会秩序良好。
(二)努力实现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解决垃圾处理费征收难问题。
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7月1日,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正式开始,居民对垃圾处置收费不理解,对政府存在一定意见,认为收取费用不公正,部分居民和门面经营商不配合费用征收。
所采取的维稳措施:一是注重规范性文件出台有法可
依,有据可循,保证起草文件的合法性。为进一步规范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9号公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鄂价法规〔〕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城管局草拟了《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县人民政府于5月18日印发了《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秭政规〔〕4号),该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共十四条,经多次修改完善,并经县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自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两年。二是大力宣传,解读政策法规,营造氛围。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使出台规范性文件家喻户晓。讲解《湖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秭政规[]4号)、《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方案》等相关政策办法;联合城区及城郊的村(居)委会到征收范围内的门店和居民中发放宣传单,共计10000份;在电视台《今日视点》栏目里,对征收方案及相关问题做了答记者问形式的宣传。二是设立收费政策解答窗口、收费办公室。在自来水公司大厅增设收费咨询窗口和收费窗口,做到热情接待,细心听取意见,耐心解释政策。三是对于征收范围内的户头与水电用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核对登记,将资料登记造册。经过积极准备,7月20日起,县城垃圾处置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正式开始,目前征收工作进展顺利。市民反响良好,社会和谐稳定。
(三)努力化解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社会矛盾,确保工程按时推进。
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存在的矛盾和社会稳定风险:因为工程征地,部分农户需拆迁,对农户需兑付一定移民补偿资金;垃圾处理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污染。部分周边农户去年因以上问题没与政府达成一致意见,曾集结场大门口,堵住大门,拒绝施工,寻事闹事,群体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