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认识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重要性
关于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大家都非常了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新时期国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们全面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全面落实党中央有关政策的需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物植物疾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要求,2011年政府工作也指出“年底前,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这充分说明国家对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重视,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二是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的需要。当前从全省监管体系建设现状看,省、市(州)、县三级初见成效,但乡镇一级监管普遍存在着“缺人员、缺职能、缺手段”等问题,从长远看,要真正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必由之路;三是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需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把住生产源头关至关重要,实践证明,要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技术服务、产品监测进村入户,必须紧紧依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将乡镇农技推广站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就是要充分发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指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实施产地农产品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作用,真正从源头把住质量安全关,实现农产品生产安全;四是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需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方向是进一步明确和增加公益性职能,食品安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国家公益性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农技推广站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将大大强化其公益性职能,有效拓宽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工作领域,促进乡镇农技推广体系职能的转变。
2.明确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目标任务
关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目标、方式和职责任务,国家农业部文件已提出了明确要求,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底,完成全国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按照农业部提出的要求,省农委已于9月制定并下发了《全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任务都有明确要求,这次会议把9个市(州)农委及9个首批推进试点县(市、区)农业局分管领导、相关处(科、站)负责同志请来,就是要研究如何推进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关于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具体工作目标、建设内容等,农业部和省农委文件已明确,我不再复述,我想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在操作上可分为三个“两步走”。
第一个“两步走”就是分二年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今年完成9个试点县(市、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任务,明年完成所有县(市、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任务。
第二个“两步走”就是分上下两条线推进试点工作。大家知道,机构设置、职能增减,严格上说必须通过地方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但是难度很大。从目前全国各省情况看,只有浙江省编办正式发文明确了基层乡镇农技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职能,为了不延误试点工作推进,我们想分上下二条线来推进试点工作。一条线是省农委将与省畜牧局、省水利厅协作,共同向省政府、省编办沟通汇报,争取政策上支持;另一条线就是各试点县(市、区)回去后,按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向政府和编办汇报,能以编办发文确认职能更好,或以政府办转发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如果这两方面年底前都没有进展,建议县农业局正式发文,要求乡镇农业推广站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可参考国家文件的要求执行。
第三个“两步走”就是分二阶段完成建设内容。应该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内容包括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到2012年底,完成全省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的总体部署。第一阶段确保在2012年底完成机构建设任务,实现“职能明确,人员到位”;第二阶段将按照国家推进乡镇农技推广体系能力建设的总体规划,分批对乡镇农业站所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同时,按照食品安全工作属地化监管的原则,各级政府正在对“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基础建设进行规划,地方政府有能力对乡镇农业站进行基础设施投入的,要积极争取,统一纳入地主政府食品安全整体建设布局中。
3.切实加强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十二五”时期一项新任务,也是一项硬任务。各市(州)和试点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和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当地政府及编办、人事、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按照国家农业部和省农委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二是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前阶段,省农委已发文就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行了部署,这次会议是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这次会后,各试点县要认真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和省农委下发的实施意见制定,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实施。各县(市、区)在制定工作方案中,要关注一些边缘地带。如:一些街道农业产业比重很低,没有较为完整的农技推广站,但原则上只要存在农业生产,就要确定机构和人员去管,具体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再如:根据食品安全属地化监管的原则,辖区内有国营农牧场的,也应按要求统一进行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职能新,人员新,市(州)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检测站要结合冬春农业科技培训,利用世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项目,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要以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政策文件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监管、检测业务知识为重点,通过培训,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工作职责和政策方针,为开展工作奠定业务基础。
推广“五位一体”模式,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
据了解,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做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各示范区普遍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推行了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的“五位一体”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质量安全可追溯、监控评估预警、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多元化国际市场等六大体系,农产品出口走上了“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的良性发展轨道,探索出了“推行国际标准、统筹两个市场、打造山东品牌、促进富民强省”的示范区建设新路子。
近年来,山东已有60个县(市、区)建成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9.95%以上,农产品出口连续13年居全国首位,出口总额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多。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山东模式”,已在国内外产生较好影响。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实践表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具有显著的放大效应和连锁效应。对此,山东提出,要将以“五位一体”为主要特点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做法,推广到所有县(市、区)。山东要求,以市县为基本单元,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域全程监管,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和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尽快实现农产品生产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市场无障碍。
山东明确以县为基本单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抓好标准集成转化推广,提高标准化基地建设的档次和水平,严格“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程序,严把质量审核关,加强证后管理,维护好“三品一标”的品牌形象;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农药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禁用农(兽)药、瘦肉精和兽用抗生素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提升乡镇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加快市县两级检测机构建设,健全完善检测网络;把“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大型批发市场和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省级监测范围,做好产地储存和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督抽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启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主动做好热点问题的解读,避免问题发酵造成消费恐慌。
实施“四项整治行动”,确保全过程食品安全
针对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山东明确,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综合协调联动,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加大监管机构建设投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对此,为确保食品农产品安全,特别是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山东将实施“四项整治行动”。
一是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由畜牧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养殖大县、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规模化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二是农产品源头治理专项行动。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针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率从40%提高到50%以上;认证水产品产量占养殖总产量的比率提高到50%以上,建立省级现代渔业园区100个。
一、检测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中心,县级检测站为骨干,乡镇检测室为基础,产地、市场自律自主检测点为补充的三级四层检测网络,建立了以快速定性检测和定量检测相结合的监测制度,全面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一)机构建设情况
1.市级检测机构建设情况: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于2002年经编委批准成立,当时挂靠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04年11月首次通过省级计量认证,2006年通过省厅机构认可。2007年经市编委批复同意,成为独立法人单位,编制8人。检测中心成立后,省、市财政先后投入资金1100余万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实验室装修改造、市场准入检测等。目前,检测中心拥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40余台(套),具备了开展农产品、水产品和产地环境中农药、渔药以及重金属残留等69个项目的检测能力。
2.县(市)区检测机构建设情况:2011年,全市11个县(市)区统一设置事业性质、副科级管理、财政全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六县(市)编制各10名,五城区编制各5名。
3.基层检测站点建设情况:全市79个涉农乡镇中有24个(沁阳市13个,修武县8个,博爱县3个)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38个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地和35个农产品销售市场(含焦作市区15个市场)设立检测室,开展了产地自检和市场准入检测。
(二)检测队伍情况
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共核定编制93名,目前在编72人,实际在岗49人。在编人员中研究生学历9人,大学学历41人,大专及以下22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50人,占总人数的69.4%,其中高级职称7人,占14%;中级职称6人,占12%;初级职称37人,占74%。沁阳市、修武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人员均由乡镇工作人员兼任,博爱县3个乡镇检测站的6名人员为县农业局招聘的临时人员。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测点检测人员除焦作市区15个农产品销售市场的36名检测人员是市检测中心聘用的临时人员外,其余均由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安排。
(三)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1.市、县检测机构工作情况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检和市区15个农产品销售市场的准入检测工作。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检测机构共定性速测农产品样品13.13万份,其中,市级检测数量为11.9万份,占总检测量的90.6%。
各个县级检测站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样监测。由于目前各县(市)区检测站均未通过计量认证,抽检以速测为主。上半年,检测数量较大的县市区为解放区、孟州市、武陟县、山阳区,分别占全市总检测量的2.5%、1.3%、1.23%和1.13%。
2.乡镇检测站和基地、市场检测点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博爱县3个乡镇检测站抽检蔬菜产品2998个;沁阳市13个乡镇检测站检测样品1400余个;修武县8个乡镇检测站抽检约100个。
35个农产品销售市场检测室每天能够正常开展检测工作,检测记录较为完整规范,各项制度坚持较好。38个产地准出检测点中,绝大多数运行正常,但有10个检测点自检工作存在问题,具体情况是:孟州市的高端岗、锁水阁、清峰、康之源、红太阳合作社检测室由于没有专门负责检测的人员,检测工作不够连续,时有时无。修武县益民、兴和蔬菜合作社、富民食用菌合作社因检测设备陈旧,自检工作已经停止。武陟县群乐果品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自2013春节以后调整种植结构,改为种植切花月季(玫瑰花),蔬菜种类越来越少,检测数量也随之减少。马村区丰绿蔬菜种植合作社检测室正在进行改扩建,自检工作暂时无法进行,由区检测站定期抽检。
(四)县级检测站项目建设情况
从2010年开始,六个县(市)相继实施了农业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除修武县项目建在县畜牧局院内外,其余5县(市)项目均由农业部门具体实施。每个项目县省级以上财政扶持资金250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县级检测站的装备水平。武陟县、博爱县、孟州市县级检测站项目已于去年建设完成,目前正着手准备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工作。沁阳市项目实验室改造等土建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温县质检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省厅批复后,温县启动了老城区改造工程,根据该县统一规划,县农业局需整体搬迁至新城区,原定的建设地点已不能进行项目建设。为此,我局和市发改委已联合行文就项目建设地点变更问题向省发改委和农业厅进行了请示,上级部门目前尚未批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虽然已经基本建立,并且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来说,与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测机构还不健全
目前,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虽已提出了两年多时间,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等因素制约,大部分县市区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一直推进缓慢,全市还有近70%的乡镇未建立检测站,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检测能力亟待提高
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目前主要开展有机磷和氯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速测、农产品及产地环境中69个项目的定量检测,一旦超出认证批准的范围就无法检测,比如去年媒体报道的“甲醛白菜”问题和今年山东潍坊的神农丹“毒生姜”事件等,现有的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已不能满足新形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要求。县级检测站方面,11个县(市)区检测站均没有通过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只能开展农药残留定性速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的技术支撑有限。
(三)检测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
在最近一次的省级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指出市检测中心实验室面积、环境设施均不符合评审准则,要求进行整改。修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只有1间办公室和1间检测室,仅有5台农药残留速测仪。五城区均不在国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范围内,除解放区、高新区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了气相色谱仪和一些配套设备外,马村、中站、山阳区仅一间办公室,配备了简单的农药残留速测仪,无大型检测设备,不具备“双认证”的基础和条件。
(四)专业检测人员缺乏
市检测中心承担着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管理、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中心编制只有8名,实际在岗6人,现有人员已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甚至已经影响到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检测站编制基本可以满足工作需要,但由于部分县(市)区对检测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将检测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工作,或者检测人员考到别的单位后,不及时招录补充人员,导致在岗检测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在岗人员仅占编制总数的50.6%。乡镇检测站人员绝大多数由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兼职,其他工作任务重时,检测工作便难以正常进行。
(五)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难度较大
由于缺乏有效手段,加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开展自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全市566家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有检测室的只有38家,占6.7%。9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有检测室的有35个,占36.8%。并且产地和市场检测室所需的检测仪器、药品试剂均由农业部门检测机构负责提供。焦作市区的54个市场中,除了市检测中心的15个驻市场检测点外,其余没有一家市场主动设立检测室开展入市农产品售前检测工作。
三、对策及建议
(一)分类实施,共同推进,完善检测体系
要按照“提高市级、完善县级、推进乡级”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全面提升检测能力。
一是加强市级检测中心建设。抓住国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二期规划的有利机遇,积极争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市级检测中心硬件装备和技术水平。
二是做好县级检测站“双认证”工作。加强对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技术指导,今年国庆节前,完成农业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任务的武陟县、孟州市、博爱县、沁阳市检测站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明年,温县检测站完成“双认证”工作。修武县和五城区检测站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当地财政支持,提高实验室装备水平,尽早取得检测资质,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乡镇监管检测机构建设。要按照省农业厅确立的建设方式、建设目标、建设要求,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改善条件,强化管理,在全市涉农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促进监管检测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一流检测站,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二)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为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人才支持,真正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干事。要将检测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检测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检测条件,促进检测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实施国家项目的县级检测站每年工作经费按照省厅要求应不少于30万元,其他县级检测站每年工作经费应保障在15万元以上。每个乡镇检测站每年县财政要安排解决3万元以上检测经费。
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编不在岗的检测人员要尽快回到检测岗位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检测站缺编的,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尽快招录补充。
(三)积极宣传,注重培训,奠定扎实基础
一是强化对群众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提升居民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水平。
二是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要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即将实施的《河南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其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自己承担着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从而自觉主动地开展检测工作。
三是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采取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方式,对检测人员开展各种技术培训,及时学习和掌握检验检测方面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动态,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检测队伍,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客观公正和检测结果的科学、权威。
(四)加强领导,强化考核,确保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