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出现的问题
1.1“四有“”五纳入”条例落实不到位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四有”和“五纳入”条例,即对文物要有保护范围,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有标志说明;同时,要把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体制改革,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度。但是在现实的文物工作中,很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遭自然和人为因素破坏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无人看管;文物保护地没有相应的标志说明;很多人在旅游景点文物上刻字,严重影响了文物的美观。同时,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财政拨款有限,使得相对复杂、繁重的文物保护工作不成体系,很多文物保护单位不能正常工作,民间文物无法收回,不利于馆藏数量的增加。1.2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及文物保护意识差民族文化的传承、民族精神的彰显、民族历史的延续都与文物保护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人民群众对于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政策观念还亟待提高,没有认识到文物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文物违法犯罪事件频发,集中表现在盗墓、非法交易、走私国家重点文物等方面。有的地区缺乏对于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推广,将文物保护、开发与利用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存在轻文物、重经济的意识,没有将文物发展成为文物文化产业的思想,增加了文物保护、开发利用的难度。1.3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缺失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系统、复杂的工作,需要掌握历史、管理、考古、鉴定等多方面知识的全方位人才。因文物保护部门属于无权无钱的部门,在群众和广大学子心目中的地位不高,导致大量文博人才学有所成之后不愿意到基层文物保护单位就职,文物保护部门本身又因财政补贴和编制原因,高水平知识人才无法引进,致使专业人才缺失。同时,就文物保护部门现有编制人员来说,管理制度缺乏科学规范,对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缺乏主动积极意识,职工素质培训不到位等都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和推进。
2山西省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合理化建议
2.1建立文物保护体系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文物保护法》的“四有”“五纳入”原则,政府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成立文物保护管理网络,落实一把手负责、群众参与、群防群治政策。政府加大对于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财政补贴力度,修复破坏的文物,对保存完好同时无人看管的文物加派人手看管,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设置提醒标志。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文物保护和利用开发的重要意义,重点文物要责任到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文物的良好格局。对于那些针对文物偷盗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惩治力度,文物保护部门要和公安部门共同协作,成立文物派出所,完善文物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2.2吸纳专业人才以加强队伍建设人才是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核心,因此,政府应适时增加文物保护部门的编制数量,提高文物保护部门职工的工资水平,吸纳高素质、高水平的文物保护人才,加强“T”型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文物保护专家针对人员技术差、素质低等情况进行培训,提高文物保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采取以老带新、定期考试、评定职称等方式鼓励现有人员不断学习,提升自己专业素质,发扬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传统精神,促进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管理科学化、开发规范化。2.3明确三方关系以促进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事业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项长久发展的事业,就像文物本身的不可复制、不可再生性。政府应该争取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眼前利益的关系、与经济发展建设的关系、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大对现有文物的保护力度,适当开发利用,掌握好“度”。地方政府和部门要兼顾好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防止因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破坏文化、忽视文物保护的事件发生。同时,我们应该重视文物本身的文化传承性,发挥好文物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效益。文物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当今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合二为一的珍贵资源,对于文物资源的保护利在千秋。山西省应发挥好文物资源大省的优势,实现文物的固有价值,通过合理开发与利用,促进文物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雷跃武单位:太原市晋祠公园
文物,是人类历史遗存中的瑰宝。加强文物保护,对于研究历史,发掘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保护文物不仅仅是把文物保护起来,更重要的是体现文物的价值,使之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文物“曾经辉煌,再现璀璨”。
但对于文物保护,我们做得还很不够,还有相当多的问题。以XX为例,在文物保护方面既有不足,在文物的开发利用上又有很大的潜力有待发掘。
一、XX文物的基本情况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保管不善,不能发挥文物的作用。设施齐全,管理科学的文物仓库,对保护文物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XX没有象样的文物仓库,一些高档次的文物只有暂存于省博物馆和省文研所;由于没有文物仓库,现存的部分文物腐蚀严重,甚至比文物埋藏于地下腐蚀得更快。没有一座博物馆,大量的文物不能展出,既不利于文物保护,更不利于开发利用。
2、投入较少,古建筑年久失修。按照《文物法》规定:国保单位主要由国家财政投资维修和保护;省保单位主要由省财政投资维修和保护;市县级保护单位主要由本级财政投资维修和保护。由于河北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XX市的财政收入也相对较少,这些年几乎没有投入,造成了多数古建筑年久失修。
3、开发不够,没有发挥文物的效益。相对于旅游发达地区,XX的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还远远不够,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目前,全市仅有不到10处文物旅游景点对外开放,旅游参观人数也少得可怜,门票收入难以维持正常的支出。
4、破坏严重,文物保护意识有待于加强。文物资源为非再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恢复。多年来,文物资源经历了多次劫难,特别是“”,破坏了XX地上文物的一半以上。现在仍有对文物的盗掘盗卖现象;有个别的施工单位还故意破坏文物,把工程工期放在比文物勘探更重要的位置。
三、几点建议
1、加大文物法规宣传,提高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宣传,使群众了解XX悠久的历史,激发作为XX人的自豪感,产生保护文物的责任感。同时也使各级领导对文物保护予以重视,给文物以更大的投入,对不利于文物保护的行为予以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