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收账款的核算与应收账款、预收账款项目填报的深层分析
根据账户的用途结构,应收账款明细账余额应在借方,但预收账款的特定核算方法会使应收账款明细账产生贷方余额,该余额实际上是预收账款。预收账款的核算在实际工作中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核算,第二种方法是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而将预收账款的合并在应收账款账户内核算。按第二种方法核算,应收账款账户在核算内容上包含了预收账款,可能会因此出现应收账款明细账的贷方余额。贷方余额是已预收但尚未提供商品或劳务的预收账款,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包括在预收账款项目内。由于应收账款明细账贷方余额的存在,应收账款总账账户内真实的应收账款数额应是应收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之和,此数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包括在应收账款项目内。应收账款总账余额实际上是上述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的差额,而不是真正的应收账款。
现举例说明以应收账款账户核算预收账款的情况。
例:某采用预收贷款方式向B公司开展销售业务,有关资料如下:
(1)3月30日预收B公司货款100000元,存入银行。
(2)4月25日向B公司交付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列价款300000元,税额51000元。差额尚未补收。
(3)5月31日收到B公司补付的差额并存入银行。
根据以上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3月30日收到预收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100000
(2)4月25日向B公司交付商品时,登记应收金额:
借:应收账款——B公司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3)5月31日收到B公司补付的差额时:
借:银行存款251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251000
将上述分录的相关内容过入“应收账款——B公司”明细账。
4月25日向B公司交付商品时,“应收账款——B公司”明细账借方登记应收金额351000元,而不是借方冲销预收金额100000元,体现了会计管理的要求。即要求该明细账反映预收账款销售业务款项的预收、应收和差额补收的情况,以便通过该明细账实现对预收账款销售业务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仅就“应收账款——B公司”明细账而言,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项目于3月、4月和5月期末应镇列的数据如下(单位:元):
3月31日:预收账款100000
4月30日:应收账款251000
5月31日:应收账款0
按上述第一种方法核算预收账款需要设置预收账款账户,从账户用途结构分析,预收账款明细账应该是贷方余额,它反映期末预收账款数额。但是,按照会计管理的要求,预收账款明细账应反映预收账款销售业务款项的预收、应收及补收的整个过程,以便通过预收账款明细账对该业务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据此,预收账款销售业务应按每一销售对象设置预收账款明细账,收到预收账款时按预收金额记入该明细账户的贷方,交付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按应收数额登记在该账户的借方,补收应收数与预收数之差额时登记该账户贷方。若登记应收数额在前一个月,登记补收差额在后一个月,就会产生预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该余额实际上是应收数与预收数之差,即应补收的货款或劳务款,也就是应收账款;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该余额应包括在应收账款项目内。由于预收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的存在,预收账款明细账的贷方余额才是真正的预收账款,它应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内。预收账款总账余额是上述预收账款与应收账款之差额,而不是真正的预收账款。
现举例说明以预收账款账户核算预收账款的情况。仍以上例资料为例,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3月30日收到预收货款: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预收账款——B公司100000
(2)4月25日向B公司交付商品,登记应收金额:
借:预收账款——B公司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3)5月31日收到B公司补付的差额:
借:银行存款251000
贷:预收账款——B公司251000
将上述分录的有关内容过人“预收账款——B公司”明细账。
仅就“预收账款——B公司”明细账而言,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项目于3月、4月和5月底应填列的数据如下(单元:元):
3月31日:预收账款100000
4月30日:应收账款251000
5月31日:预收账款0
根据上面分析,可以将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明细账余额的经济内容概括如下:应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为应收账款,贷方余额为预收账款;预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为应收账款,贷方余额为预收账款。编制资产负债表,确定表中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项目应填列金额时,务必记住这一点。
二、预付账款的核算与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项目填报的深层分析
从账户的用途结构分析,应付账款明细账应是贷方余额,它反映期末应付账款数额。但是,预付账款的特定核算方法会使应付账款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该余额实际上是预付账款。预付账款的核算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单独设置预付账款账户核算,第二种方法是不单独设置预付账款账户而将预付账款的内容合并在应付账款账户内核算。按照第二种核算方法,如果预付账款发生在前一个月,收到商品或接受劳务在后一个月,就会产生应付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该余额实际上是预付账款,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包括在预付账款项目内。由于应付账款明细账借方余额的存在,所以应付账款明细账的贷方余额才是真实的应付账款,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该余额应包括在应付账款项目内。应付账款总账余额实际上是上述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的差额,而不是真实的应付账款。
现举例说明以应付账款账户核算预付账款的情况。
例:某采用预付账款方式向A公司采购甲材料,有关业务如下:
(1)3月10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10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2)4月25日收到A公司交来的甲材料。随货附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价款300000元,税额为51000元。材料已入库,差额未付。
(3)5月31日以银行存款向A公司支付差额。
根据议上经济业务作分录如下(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
(1)3月10日预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A公司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2)4月25日收到甲材料,登记应付金额:
借:原材料——甲材料30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贷:应付账款一A公司351000
(3)5月31日补付的差额:
借:应付账款——A公司251000
贷:银行存款251000
将以上分录的相关过入“应付账款——A公司”明细账。
4月25日收到材料时,“应付账款——A公司”明细账贷方登记应付金额351000元,而不是贷方冲销预付金额100000元。体现的是会计管理的要求,即要求该明细账反映预付账款采购业务款项的预付、应付和差额补付的情况,以便通过该明细账实现对预付账款采购业务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如果仅以“应付账款——A公司”明细账的资料为依据,那么,3月、4月和5月底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项目应填列的数据如下(单位:元):
3月31日:预付账款100000
4月30日:应付账款251000
5月31日:应付账款0
预付账款采用上述第一种核算需要设置预付账款账户,从账户的用途结构该账户明细账应是借方余额,反映期末预付账款。但是,按照会计管理的要求,预付账款明细账要反映预付账款采购业务款项的预付、应付和补付的全过程,以便通过预付账款账户对该项采购业务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按照这一要求预付账款采购业务要按每一供货或劳务供应单位设置预付账款明细账户,预付账款时按预付金额登记该账户的借方,收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按应付金额登记该账户的贷方,补付应付金额与预付金额之差额时登记该账户借方。若登记应付金额在前一个月,而登记补付金额在后一个月,就会产生预付账款明细账的贷方余额。它是应付数与预付数之差额即应补付金额,实际上是一项应付账款,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该余额应包括在应付账款项目内。由于预付账款明细账户贷方余额的存在,真正的预付账款应该是预付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该数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包括在预付账款项目内。预付账款总账余额是上述预付账款与应付账款之差,而不是真实的预付账款。
现举例说明以预付账款账产核算预付账款的情况。仍以上例资料为例,编制分录如下(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
(1)3月10日预付货款:
借:预付账款——A公司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2)4月25日收到甲材料,登记应付金额:
借:原材料——甲材料300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贷:预付账款——A公司351000
(3)5月31日补付差额:
借:预付账款——A公司251000
贷:银行存款251000
将以上分录的相关内容过入“预付账款——A公司”明细账。
仅以“预付账款——A公司”明细账为依据,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项目于3月、4月和5月末应填列的金额(单位:元)为:
3月31日:预付账款100000
4月30日:应付账款251000
【关键字】应收账款筹资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4-0206-01
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应收账款的存在本身就是包含一定风险的,企业一方面想借助于它来促进销售,扩大销售收入,增强竞争能力,同时又希望尽量避免由于应收账款的存在而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坏账损失等弊端。如何处理和解决好这一对立又统一的问题呢,本文将通过对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进行筹资方法进行探讨,并结合企业应收账款筹资的具体案例,为企业更好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一、应收账款概述
应收账款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主要包括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货款、税金和代垫的运杂费等。
二、应收账款对企业的影响
(一)促进销售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赊销是加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竞争力的一种重要手段。在银根紧缩、市场疲软的情况下,赊销可促进销售。因此,在对客户信用进行严格审查后,确定收入很可能流入的情况下,适度利用赊销而增加的应收账款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很好的经营手段。
(二)增加利润
我国企业实行的记账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发生的当期赊销全部记入当期收入。应收账款发生时的会计处理是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从账上看,应收账款的增加会使企业的利润增多,但是企业账上利润的增加并不表示能如期实现现金流入。因此,企业应收款的大量存在,增加了账面上的营业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三)加速企业的现金流出
从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上也可以看出,赊销所确定的收入当时并未真正使企业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在企业应收账款金额很大的情况下,会给企业资金周转增加负担。
(四)坏账风险增强
会计制度要求企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百分比来提取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率一般为3%-5%(特殊企业除外)。一般企业实务操作中,应收账款提取坏账率有一个上限,期限再长的应收账款也按照这个上限标准计提,所以其实对于一些账龄太长的应收账款仍按此标准计提未能如实反映企业坏账的风险,如果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提取的坏账准备,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
(五)增加企业费用
大量应收账款形成必然使管理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增加。对于应收账款量多,金额大的企业,除了管理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企业还增设清欠办。清欠人员的差旅费、补贴等各种催款费用支出增加了企业的费用支出。当由于欠款发生纠纷不得不进行法律诉讼时,将会耗费企业的大量人力物力。
三、应收账款质押
(一)应收账款质押筹资
应收账款质押筹资,是指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的债权,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以获取筹资的行为。近年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筹资担保业务创新,极大丰富了企业担保方式和筹资途径。但从中小城市发展情况来看,部分商业银行曾尝试在应收账款质押领域进行探索,但因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制定的不完善、资本的避险本性和中小企业经营不规范等原因,中小城市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筹资业务陷入止步不前的困境。因此,应收账款质押筹资业务在中小城市推广速度极为缓慢。
(二)应收账款质押的特点
所谓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之债权向银行等信贷机构提供质押担保并获得贷款的行为。与其他权利质押相比,应收账款质押有自己明显的特点:
1、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仅限于金钱之债,而不包括非金钱债权。因此,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直接请求第三债务人(即应收账款债务人)向自己给付相应款项(谓之直接收取权),从而避免了其他类型的质权在实现时通常需要的评估、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等繁琐程序。
2、作为质押标的的应收账款,可以是既已存在的债权,也可以是有稳定预期的未来债权。既已存在的债权无论到期或未到期,将来的债权无论成立的条件是否完全具备,均无妨作为质押标的,而且实践中运用较多、从融资角度看价值更大的恰恰是未来债权的质押。
3、应收账款质权兼具物权和债权两种特性。一方面,其为一类担保物权,当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可以就此应收款项优先受偿。此种物权性之彰显,须依靠公示机制的建立。另一方面,应收账款质权实质上是以一种请求权担保另一种请求权的实现,这层质押担保的外壳看似坚固,实则主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最终依赖于第三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即其全部责任财产的多少,这显然不如以特定的有体物担保安全可靠。
(三)应收账款质押筹资的优势
应收账款质押筹资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项新举措。既可以增加企业可质押的资产,又能拓宽企业的筹资渠道。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总资产中大约75%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不动产有限,担保不足严重制约了企业信贷筹资规模。应收账款质押作为一项新型的担保方式,允许以应收账款出质,扩大了企业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以应收账款付款人较高的信用弥补出质人自身信用的不足,对于改善中小企业筹资状况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应收账款质押筹资可降低中小企业的筹资成本,加强对购方企业的有效监督。虽然企业通过应收账款筹资时除支付贷款利息外还须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但这与借助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支付的担保费用相比大致可节省20%-30%的费用。另外,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筹资业务追加了购方企业的担保,可以促使购方企业为避免信用记录不良而及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