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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污染概念(收集5篇)

时间: 2026-01-19 栏目:办公范文

水环境污染概念篇1

“综合性的生态保护红线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在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中,我国将会在此概念指引下,逐步确定空间开发控制范围、资源利用控制阈值、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以及环境质量的宜居标准控制,完善生态文明的控制性指标管理。”

《公报》中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首次提出,显示出决策层对生态保护红线的认识不仅包含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以及“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使生态空间红线概念得到确认,而且从自然资源角度展开,使生态保护红线概念从生态空间红线向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红线外延。这标志着生态保护红线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生态文明建设控制概念。

综合性的生态保护红线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在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中,我国将会在此概念指引下,逐步确定空间开发控制范围、资源利用控制阈值、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以及环境质量的宜居标准控制,完善生态文明的控制性指标管理。

第一,将继续推进国家及地方生态红线区域的划定,全面落实生态空间控制。

通过明确生态空间红线,有效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态敏感区以及人居保障区。在此基础上建立国土生态安全监测与监察体系、预测与预警体系和国土生态安全管控体系,为生态多样性、脆弱生态系统和人居环境的保护提供保障。

第二,在环境和资源的双重压力下,我们将越来越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着力推动资源利用阈值红线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红线控制以及环境质量的宜居标准红线控制。

首先,通过科学确定各流域、区域合理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资源开发利用阈值,以资源利用总量和资源利用强度红线来加以约束。以此统领过去的耕地红线和各部门提出的资源利用红线,如水资源红线等,使之由部门意志提升为国家意志。

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而2011年万元GDP用水量为129立方米,远超出世界平均水平。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201.8亿立方米,其中耗水率达52%。据统计,全国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110座严重缺水。根据2011年在20个省级行政区对70个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不完全调查,年末总面积6.5万平方公里。在36个浅层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有12个;在34个深层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有15个。我国现在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耗国和最大的进口国之一,2012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为36.2亿吨标准煤,能源消费占全球20%强,其中煤炭消耗占全球的46.2%,钢铁消费占全球43%,铜占40%,铝占41%,均居世界第一。因此,有必要以资源利用红线倒逼经济转型,优化经济结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破除依赖资源投入为特征的粗放工业型发展方式,缓解我国日益突出的资源利用压力,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资源的生态与人居需求。

其次,通过科学确定合理的流域区域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以污染物排放总量红线和排放强度红线来加以约束,从而控制污染,避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前些年人们通过太湖蓝藻事件了解到水体的环境承载力,而近两年全国范围内雾霾的持续暴发则警醒人们:我国相当部分地区的污染物排放已经超出大气的环境承载力。到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仍达到2423.7万吨,氨氮253.6万吨,二氧化硫2117.6万吨,氮氧化物2337.8万吨,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十一五”期间已开展总量减排工作,并在“十二五”期间将总量减排从工业与生活延伸到农业,同时增加了控制污染物种类。

过去虽然也对总量减排严格管理,甚至实行“一票否决”,但是从未提过红线概念。今后,我们认为总量减排也应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考核管理。未来将通过严格的减排统计及考核办法,配套减排监测体系进行监督管理,以进一步提高管理层级。通过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红线和排放强度红线管理,倒逼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从而在今后一段时期里,重点在大气环境方面解决雾霾问题,在水环境方面解决河流黑臭、重点湖泊富营养化问题,在土壤环境方面解决重金属问题,以期保障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三,作为管理概念的生态保护红线的提出,还标志着在今后的干部考核中将强化生态空间保护、资源利用、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及环境质量改善等指标,以此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回应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呼声。

水环境污染概念篇2

1.1精选教学内容

我系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之前曾开设《农业环境学》课程。2009年修订的新教学计划将《农业环境学》改为《环境科学概论》。一方面是因为许多环境资源作为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和条件,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另一方面是为学生以后扩大就业面和跨专业考研打基础。本系选用的教材是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环境学》(陈英旭主编,2001年3月第一版),该教材的优点是所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共分为17章,包括绪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环境规划、环境评价、环境法、环境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等。但目前我校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教学计划对于《环境科学概论》的课时设置为32学时,不可能在规定的学时中讲完所有内容,因此,要求教师必须从中选择一部分内容进行精讲。作为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课程,既要全面选择其中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内容,又要对环境科学基本理论部分进行详细讲解。因此,我系教师主要选择其中的绪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评价和可持续发展等几部分内容进行精讲。目的是培养学生对农业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把握和对环境科学相关内容的理解,提高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素养。

1.2补充新内容

由于所选用教材的出版时间距今已有十几年,书中一些内容难免跟不上当今环境科学发展的新态势,体现不出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所以要把本学科的新理论、新科技成果等内容充实到教学中,做到与时俱进。这就要求教师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去备课,比如通过电视新闻、互联网、报纸、杂志等各种手段收集有关资料并整理,把国内外在本课程相关方面最新的科学知识和发展动态传授给学生。例如,本人在讲土壤农药污染这部分内容,介绍有机氯农药的特征和危害性时,补充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s,POPs)的概念,并告诉学生2001年首批被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12种POPs中有9种为有机氯农药。这样既强调了有机氯农药的特性,又使学生了解了POPs的相关知识;既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2教学方法改革探讨

由于《环境科学概论》是针对环境科学专业的导论性课程,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学生一方面会认为与本专业联系不大;另一方面会觉得该课程很多内容比较科普化,不重视该课程的学习。因此,教师应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深入浅出的引导学生,使他们意识到任何破坏环境的行为都会对农业发展和社会进步造成直接或潜在的危害。比较行之有效教学方法主要包括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结合,互动式教学和理论结合实际教学。

2.1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结合

多媒体教学是现代教育技术与多媒体的结合,集文本、图形、图像等多种信息于一体,以计算机为核心,通过视听的组合为学生提供一个图文并茂的学习环境,使客观事物以视听的形式直观、形象地表现出来,富有吸引力,在现代教育中具有特殊的优势。多媒体教学能大大减少课堂板书时间,增加教学内容。例如,本人在备课过程中通常结合教材,利用互联网查阅下载相关文献资料,采用PowerPoint制作课件,将课本中的理论知识与其实际应用结合起来进行讲解,并将相关知识点的最新研究成果呈现给学生,这样既能弥补教材在这方面的缺失,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也可以利用互联网下载相关视频,课堂上结合相关章节给学生播放。例如,本人在讲到固体废物污染时,给学生播放卫生填埋法、焚烧热能回收技术和热解法处理城市垃圾的视频,使学生直观的认识这些处理技术的具体流程及其操作原理和方法。但多媒体教学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学生认为可以拷贝老师的教学课件,这样他们上课就不认真听讲。而且多媒体教学使教学内容呈现的时间短暂,会使学生对授课内容印象不深,甚至对一些基本概念和原理理解不透彻。所以,教师在应用多媒体授课的同时,要充分结合传统教学的优势,比如对于教材中的一些难点和重点问题,可以通过板书演算和推导,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到教学的难点和重点上,帮助学生对知识的充分理解和领会。因此,采取多媒体与传统教学方式黑板板书相结合,能更加有效的组织课堂教学。

2.2互动式教学

互动式教学是通过营造多边互动的教学环境,在教学双方平等交流探讨的过程中,达到不同观点碰撞交融,进而激发教学双方的主动性和探索性,达成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方式。互动式教学能使师在共同思考探讨中掌握所学的知识,形成气氛活跃的教学氛围。互动式教学方法多种多样,最简单的可以通过课堂提问吸引学生课堂注意力,也可以利用一些经典案例,设计若干个讨论议题分组讨论,让学生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老师再进行点评和总结。比如,笔者在期中和期末时会分别将学生分成4个小组,每组学生针对本课程内容自由设计一个研究课题,由学生到图书馆查阅相关资料,将这些资料进行分类和总结,然后一组派一名代表以PowerPoint形式在课堂上进行汇报,老师和其他组的同学针对其汇报的内容进行提问,本组同学负责解答,可以看出学生的表现非常踊跃,课堂气氛也十分活跃,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通过互动的教学方式,既提高了学生学习和思考的积极性,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又锻炼了学生的胆量和语言表达能力,可谓一举多得。

2.3理论结合实际教学

《环境科学概论》课程的内容以概述性为主,其中很多是概念和原理性的知识,如果单调的讲书本内容,就会使学生听起来很枯燥。实际上,不断出现的许多现实环境问题与书中的理论内容是相对应的,所以在讲课过程中应适当穿插实例。例如,2011年江苏无锡太湖蓝藻爆发造成无锡全城自来水污染,超市、商店里的桶装水被抢购一空,这一事件与书中水体富营养化这部分内容紧密相关;最近我国频发的雾霾天气与本课程绪论中的洛杉矶烟雾事件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与大气环境这一章中的光化学烟雾有直接联系。在讲到书中这些内容时与实际环境事件结合起来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学生对知识点理解,又能培养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另外,在讲完每一部分的污染处理技术之后,可以组织学生实地参观相应的污染处理场地,比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重金属污染的修复场地等,让学生观察工艺流程和处理效果,以增强他们对相关知识理解,同时,也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对相关知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正确的理性认识。

3结语

水环境污染概念篇3

关键词: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环境修复

随着地球上人口的剧增和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自然资源需求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强度日益加大,有毒、有害废气物质不断的输入环境,远远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而导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为了解决人类面临的这个重大问题,对于大气污染和地表水污染之力的研究已十分广泛,许多技术已相当成熟并被广泛应用。

对于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之力来说,由于其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以及难治理和修复周期长等区别与大气和地表水体污染的特点,其修复问题已成为环境科学研究日益活跃的领域,同时也是世界性难题。虽然人们已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实用技术,但这些修复方法往往会破坏场地结构、造成二次污染,对于污染面积巨大且污染程度较轻的土壤甚至难以应用。为此,近年来,人们在污染环境的物理修复、化学修复甚至生物修复取得一定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生态修复的理念,并对其概念、内涵、原理、产业化途径等进行了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上应用的探索,试图以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在污染环境的修复和治理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

一、生物修复—生态修复的基础

生物修复是对污染环境实施修复、之力的最为重要的技术之一,是正在发展中的技术,是生态修复的基础。

目前被广泛认同的生物修复定义,是指微生物催化降解有机污染物,从而修复被污染环境或消除环境中的污染物的一个受控或自发进行的过程,这是狭义的定义。

除了微生物修复外,植物修复、动物修复乃至酶学修复等方式的出现,赋予了生物修复更广泛的内涵,即生物修复是指利用细菌和真菌等微生物、蚯蚓等动物以及水生藻类、陆生植物,甚至酶及分泌物等的代谢活性降解、减轻有机污染物的毒性,改变重金属的活性或在环境中结合态,通过改变污染物的化学或物理特性二影响其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和降解速率。

目前使用最广、最有效的生物修复技术仍是微生物修复。

二、物理与化学修复—生态修复的构成要素

从修复原理来看,物理修复与化学修复是指充分利用光、温、水、土、气、热等环境要素,根据污染物的理性性质,通过机械分离、蒸发、点解、磁化、冰冻、加热、凝固、氧化—还原、吸附—解吸、沉淀—溶解等物理怪和化学反应,使环境中污染物被清除或转化为无害物质。通常,为了节省环境治理的成本,物理修复或化学修复往作为生物修复的前处理阶段,近年来根式作为生态修复的构成要素。无论是环境要素或生态因子,还是工程措施,对于修复生物的生命活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影响要素。若将它们有机的结合起来,使环境条件和生态因子在有利于生物生活的同时,也有利于污染物的去除或转化,将极大地提高生物修复或植物修复的效率,这一点对于生态修复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物理与化学修复措施与生物修复的结合,是生态修复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其利用的是否直接关系到生态修复的有效性和成败。在实际的修复过程中,把物理修复、化学修复措施更好地与生物修复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有效的生态修复技术。

三、植物修复—生态修复的基本形式

植物修复这一概念大约是年代前期提出来的,其最初的思想是利用超累积植物的的超量富集作用来去除污染环境中多余的重金属。

目前,植物修复这一技术已经涵盖了污染环境治理的各个方面,如城市树木、草坪乃至花卉植物对大气或室内空气的净化;池塘中水生植物通过对氮、磷等营养物质的利用而对富营养化水体的净化;污染土壤及水体中无机污染物的去除及有机污染物的讲解等。

在污染环境治理中,从形式上来看,似乎主要是植物在起作用,但实际上植物修复过程中,往往是植物、根系分泌物、根际圈微生物、根际圈土壤物理和化学因素(这些因素可以部分人为调控)等在共同起作用。因而,总的来说,植物修复几乎包括了生态修复的所有机制,是生态修复的基本形式。

摘要近年来,人们在污染环境的物理修复、化学修复甚至生物修复取得一定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生态修复的理念,并对其概念、内涵、原理、产业化途径等进行了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上应用的探索,试图以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在污染环境的修复和治理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环境修复

文章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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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地球上人口的剧增和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自然资源需求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强度日益加大,有毒、有害废气物质不断的输入环境,远远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而导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为了解决人类面临的这个重大问题,对于大气污染和地表水污染之力的研究已十分广泛,许多技术已相当成熟并被广泛应用。

对于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之力来说,由于其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以及难治理和修复周期长等区别与大气和地表水体污染的特点,其修复问题已成为环境科学研究日益活跃的领域,同时也是世界性难题。虽然人们已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实用技术,但这些修复方法往往会破坏场地结构、造成二次污染,对于污染面积巨大且污染程度较轻的土壤甚至难以应用。为此,近年来,人们在污染环境的物理修复、化学修复甚至生物修复取得一定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生态修复的理念,并对其概念、内涵、原理、产业化途径等进行了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上应用的探索,试图以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在污染环境的修复和治理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

一、生物修复—生态修复的基础

生物修复是对污染环境实施修复、之力的最为重要的技术之一,是正在发展中的技术,是生态修复的基础。

目前被广泛认同的生物修复定义,是指微生物催化降解有机污染物,从而修复被污染环境或消除环境中的污染物的一个受控或自发进行的过程,这是狭义的定义。

除了微生物修复外,植物修复、动物修复乃至酶学修复等方式的出现,赋予了生物修复更广泛的内涵,即生物修复是指利用细菌和真菌等微生物、蚯蚓等动物以及水生藻类、陆生植物,甚至酶及分泌物等的代谢活性降解、减轻有机污染物的毒性,改变重金属的活性或在环境中结合态,通过改变污染物的化学或物理特性二影响其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和降解速率。

目前使用最广、最有效的生物修复技术仍是微生物修复。

二、物理与化学修复—生态修复的构成要素

从修复原理来看,物理修复与化学修复是指充分利用光、温、水、土、气、热等环境要素,根据污染物的理性性质,通过机械分离、蒸发、点解、磁化、冰冻、加热、凝固、氧化—还原、吸附—解吸、沉淀—溶解等物理怪和化学反应,使环境中污染物被清除或转化为无害物质。通常,为了节省环境治理的成本,物理修复或化学修复往作为生物修复的前处理阶段,近年来根式作为生态修复的构成要素。无论是环境要素或生态因子,还是工程措施,对于修复生物的生命活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影响要素。若将它们有机的结合起来,使环境条件和生态因子在有利于生物生活的同时,也有利于污染物的去除或转化,将极大地提高生物修复或植物修复的效率,这一点对于生态修复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物理与化学修复措施与生物修复的结合,是生态修复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其利用的是否直接关系到生态修复的有效性和成败。在实际的修复过程中,把物理修复、化学修复措施更好地与生物修复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有效的生态修复技术。

三、植物修复—生态修复的基本形式

植物修复这一概念大约是年代前期提出来的,其最初的思想是利用超累积植物的的超量富集作用来去除污染环境中多余的重金属。

目前,植物修复这一技术已经涵盖了污染环境治理的各个方面,如城市树木、草坪乃至花卉植物对大气或室内空气的净化;池塘中水生植物通过对氮、磷等营养物质的利用而对富营养化水体的净化;污染土壤及水体中无机污染物的去除及有机污染物的讲解等。

水环境污染概念篇4

一、引言

由于法律的调整具有滞后性,法律的实施与发展总是受到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影响,是一个各利益集团之间相互斗争与妥协的过程,也是立法者在冒险与谨慎之间的抉择。环境立法的发展更是体现出法的滞后性与局限性特征,就固体废物而言,201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5140.6万吨,综合利用量(含往年利用贮存量)为199757.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0.5%。[见国家环保局:《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由此产生的对人类生命健康的威胁以及环境的污染也日益严重,然而环境污染者恶意规避法律规定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防治污染的难度可想而知。从立法层面,创设一个能够充分保障自然人环境利益的权利――“环境权”,加大法律保护的范围,延缓法律调整的滞后性是十分必要的。

二、“环境权”创设的立法与现实命题

关于“环境权”的概念,目前在学术界仍然有较大争议,至今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概念。武汉大学蔡守秋教授曾给“环境权”下个一个完整的定义,“即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合理享用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的法律资格”。吉林大学张文显教授在对权利义务做分类时曾把“环境权”列入人类权。[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第103页。]也有学者把“环境权”定义为“相邻权”。笔者认为,从保护民事主体的环境权益的现实角度以及我国的司法实践入手,“环境权”应当作狭义理解,是一种综合性民事权利,既具有人身性质的权利,也具有财产性质的权利。是一种“绝对权”。

蔡守秋将“环境权”的概念,区分广义和狭义,笔者较为赞同这种区分。因为概念的细分可以有效地避免挂一漏万的弊病。笔者认为,广义上的“环境权”,与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所宣布的:“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实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负有保护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中确立的理念大致一致,归于人权的范畴,我国立法若采用广义的“环境权”的概念,则该权利义务的运行应当属于《宪法》调整的内容,而我国《宪法》的司法化进程刚刚起航,基本权利的救济渠道仍然相对狭窄,很难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具体合法权益。因而立法可以采狭义上“环境权”,即“公民环境权”的概念。

我国现行颁布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由此可见,环境侵权责任在我国侵权法被定性为无过错责任。立法者看到了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的广泛性的特点,但没能完全认识到其侵权行为方式的模糊性特征,因而没能提出“环境权”的概念。

污染环境可能导致侵害民事主体的人身、财产权益。使被侵害者的人身健康遭受威胁损害,并且给被侵权人带来了一定的精神压力,使其精神蒙受损失。也可能使被侵权人的财产降低价值甚至损毁灭失。根据环境侵权客体的广泛性以及不确定的特点而言,环境侵权应当是一个慢性的、潜在的、不易被察觉的过程。但是,基于侵犯人身、财产而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要求行为须达到一个程度而不是一种可能性。因此仅仅通过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渠道来主张损害赔偿,很难真正地、切实地保障被侵权者的合法权益。

民事权利以效力所及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所谓绝对权,指得对一切人主张的权利,又称“对世权”,所谓“相对权”,指及得对特定人主张的权利,又称“对人权”。[梁慧星《民法总论》第三版,第76页。]绝对权效力所及范围的具有不特定性,并且要求他人履行的义务是消极、容忍、不作为的。环境权是符合绝对权的特点的。因此,我国立法者将来在确定“环境权”的概念时,将其定性为“绝对权”较为适宜。

环境权应当是一项综合性的民事权利,客体既包括人身性质权利与财产性质权利。人身性质的权利,不仅仅是当事人的人身权,还有一个享受良好环境以进行工作、生活学习的权利。环境的污染并不当然会侵犯周围自然人的人身权,但很可能会影响到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例如排污者排放无害的但却是难以使人忍受的臭气、臭水。财产性质的权利,不仅仅是在发生具体损害时才能主张,也可以进行自由处分,但这种处分,法律应当作严格的限定,否则不但不能实现立法的初衷,反而有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使得环境受益人滥用权利从而损害了他人乃至国家的环境利益。三、结论

从固体废物转移的角度,固体废物的转移虽然要经过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但是终归有可能扩大固体废物污染的范围,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环境侵权的不确定性,间接地给被侵权人带来了举证上的不便。

其次,由于环境侵权的不确定性、慢性、潜在性等特征,因而证明污染者侵权责任的证据应当具有高度盖然性,即被侵权人能够证明污染行为存在损害其环境权的可能性,就可以追究污染者的侵权责任。民事权利具有相对的可处分性,环境权也应当是一种可以进行限制性处分的权利。梅因曾说过,迄今为止任何社会的进步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污染者可以和潜在的被侵权人进行环境权交易,这样也可以增加污染成本,促进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综上所述,进行制度上的重构,制定《民法典》时创设“环境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公法与私法的双重角度约束污染是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法律出版社

[2]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

[3]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

水环境污染概念篇5

关键词: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环境修复

随着地球上人口的剧增和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自然资源需求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强度日益加大,有毒、有害废气物质不断的输入环境,远远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而导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为了解决人类面临的这个重大问题,对于大气污染和地表水污染之力的研究已十分广泛,许多技术已相当成熟并被广泛应用。

对于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之力来说,由于其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以及难治理和修复周期长等区别与大气和地表水体污染的特点,其修复问题已成为环境科学研究日益活跃的领域,同时也是世界性难题。虽然人们已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实用技术,但这些修复方法往往会破坏场地结构、造成二次污染,对于污染面积巨大且污染程度较轻的土壤甚至难以应用。为此,近年来,人们在污染环境的物理修复、化学修复甚至生物修复取得一定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生态修复的理念,并对其概念、内涵、原理、产业化途径等进行了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上应用的探索,试图以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在污染环境的修复和治理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

一、生物修复—生态修复的基础

生物修复是对污染环境实施修复、之力的最为重要的技术之一,是正在发展中的技术,是生态修复的基础。

目前被广泛认同的生物修复定义,是指微生物催化降解有机污染物,从而修复被污染环境或消除环境中的污染物的一个受控或自发进行的过程,这是狭义的定义。

除了微生物修复外,植物修复、动物修复乃至酶学修复等方式的出现,赋予了生物修复更广泛的内涵,即生物修复是指利用细菌和真菌等微生物、蚯蚓等动物以及水生藻类、陆生植物,甚至酶及分泌物等的代谢活性降解、减轻有机污染物的毒性,改变重金属的活性或在环境中结合态,通过改变污染物的化学或物理特性二影响其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和降解速率。

目前使用最广、最有效的生物修复技术仍是微生物修复。

二、物理与化学修复—生态修复的构成要素

从修复原理来看,物理修复与化学修复是指充分利用光、温、水、土、气、热等环境要素,根据污染物的理性性质,通过机械分离、蒸发、点解、磁化、冰冻、加热、凝固、氧化—还原、吸附—解吸、沉淀—溶解等物理怪和化学反应,使环境中污染物被清除或转化为无害物质。通常,为了节省环境治理的成本,物理修复或化学修复往作为生物修复的前处理阶段,近年来根式作为生态修复的构成要素。无论是环境要素或生态因子,还是工程措施,对于修复生物的生命活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影响要素。若将它们有机的结合起来,使环境条件和生态因子在有利于生物生活的同时,也有利于污染物的去除或转化,将极大地提高生物修复或植物修复的效率,这一点对于生态修复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物理与化学修复措施与生物修复的结合,是生态修复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其利用的是否直接关系到生态修复的有效性和成败。在实际的修复过程中,把物理修复、化学修复措施更好地与生物修复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有效的生态修复技术。

三、植物修复—生态修复的基本形式

植物修复这一概念大约是1980年代前期提出来的,其最初的思想是利用超累积植物的的超量富集作用来去除污染环境中多余的重金属。

目前,植物修复这一技术已经涵盖了污染环境治理的各个方面,如城市树木、草坪乃至花卉植物对大气或室内空气的净化;池塘中水生植物通过对氮、磷等营养物质的利用而对富营养化水体的净化;污染土壤及水体中无机污染物的去除及有机污染物的讲解等。

在污染环境治理中,从形式上来看,似乎主要是植物在起作用,但实际上植物修复过程中,往往是植物、根系分泌物、根际圈微生物、根际圈土壤物理和化学因素(这些因素可以部分人为调控)等在共同起作用。因而,总的来说,植物修复几乎包括了生态修复的所有机制,是生态修复的基本形式。

利用植物对重金属如Ni、Zn、Cd、Hg、Cu、Se,放射性核素如Cs、Sr、Ur,多环芳径,石油,化学农药,有机氯溶剂如TCE,废弃炸药如TNT等的修复研究均有报道。

四、污染环境修复标准—生态修复评判基础

污染环境修复标准是指呗技术和法规所确定、确立的环境清洁水平,通过生态修复或利用各种清洁技术手段,使环境中

[1][2]

污染物的浓度降低到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系统不构成威胁的、技术和法规可接受的水平。

近年来,污染环境的修复一直是热点领域。然而,污染环境修复标准的制定远远落后于修复方法的研究,这就很难说清楚环境修复到什么程度才可以认为是清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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