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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收集3篇)

时间: 2024-06-18 栏目:办公范文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篇1

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申请参加受医院管理的各类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培训的医院员工。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参加国家统招统分学习的硕、博士研究生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责任科室

员工学历学历培训的主责科室为人事处,专业进修学习的主责科室为医院科教处,从责科室为医务处、护理部和其它相关职能科室。责任科室的主文秘站:要工作任务:受理和审核员工的学习或培训申请,汇总资料提交院领导讨论,拟定学习的培训协议书并由院长签署批准后执行,负责管理和考核学习培训期间员工以及员工学习和培训的争议处理。

二、员工参加学历培训和进修学习的基本条件

1.我院在职在编的员工,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脱产参加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的学习;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进修学习。

2.非在编聘用制员工,在我院正式聘用连续工作满年的,可申请不脱产学习培训,不受工作时间限制参加专业进修学习。

3.申报医院计划内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必须采取统招定向或委培的形式。

三、审批办理程序

1.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和

医院人事处根据医院人才实施规划及现有人才状况,结合医务处、护理部及科教处意见,制定医院的人才培养规划,每年底次年医院的员工培训计划。

2.提交申请

申请参加硕士以上研究生学位脱产学习的人员应于每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经科主任同意后报人事处受理。

申请专业进修人员应于每年月日前,员工以书面形式向科室年提出有具体方向的书面进修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后,报科教处受理。

3.审批办理

责任科室受理、审核和汇总员工的学习申请后,报分管院领导,由分管院领导提交院长例会审批。

批准后的脱产学历培训及专业进修员工到人事处签署《学历培训协议》或《进修学习协议》,《学历培训协议》由院长签署批准,《进修学习协议》由院长授权分管副院长签署,协议签署后由人事处将员工学习培训事项函告用人职能处室(医务处、护理部等)和工资福利管理处室。

4.学习管理

学历培训员工由人事处负责全程管理,专业进修员工由科教处负责全程管理。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学习培训人员离院后的原科室人员调配及进修人员返院后专业考评。

四、费用支付

1、经医院批准参加脱产统招定向或委托培训的硕、博士研究生和参加专业进修培训员工,按约定期限完成学习培训计划的,其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费用由医院全额支付。

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相应专业学习,或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人员,其学习培训费用由医院及培训者各负担50。

(费用支付程序:经批准个人在医院财务处借支─学习培训结束后在人事处验证登记─医院报销冲帐。)

2、在职不脱产参加医、护、技、管专业的研究生学习,学费由个人支付,毕业后医院根据学习的毕业情况(结业、毕业学位等)给予奖励。

3、经医院研究同意参加研修班学习的员工,学费由个人支付,结业后由医院按学费20的比例给予奖励。

4、员工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含本科)不脱产自考、函授、电大、职大、夜大等学习,毕业后医院不给奖励,只给考试时间。职工要求参加本科及以下学习脱产培训的,医院不予允许。

五、学习期间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参加脱产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的员工,国家现行规定的档案工资全额发放(固定工资、活工资、津补贴、浮动工资及护士10工资、护龄津贴),同时享受医院及工会发放的各项单项奖及福利性补贴。

2.生活补贴

参加学历培训的员工按三医人发(20__)23号文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

参加专业进修的员工享受进修生活补贴。

3.休假及交通待遇

学习进修期间享受法定假日,学历培训员工另享受寒暑假,不再享受探亲假及工休假。学历培训员工每年由医院报销往返差旅费用各一次,专业进修员工共报销往返差旅费用各一次。

六、争议处理

由医院委托培养的学历培训及专业进修人员学习结束后,应按照《学历培训协议》或《进修学习协议》返院工作,未满协议规定工作年限要求调离或辞职者,应在医院批准的前提下,付清学习期间医院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各项补贴、培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及按协议付给医院相应的赔偿费用。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篇2

医患双方对病历的权利和义务

病历的问题一直是医学界和社会公众所共同关心的话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医患双方对病历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指出,医院拥有病历的保管权和著作权,患者拥有病历的隐私权和知情权。若因保管不善造成病历丢失、毁损,医院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院对于病历也享有与其他艺术作品一样的著作权,不得随意侵犯。患者在复印病历后,要尊重医院对病历的著作权,未经允许不得发表或展览等。但病历上记载的信息,患者拥有知情权,医院不能以拥有所有权为由,阻止患者了解病历内容。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有关内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复印或复制服务并加盖证明印记。病历还记载着患者的隐私,医院和医生使用时,要尊重患者的权利。一定要用真实身份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的许可。

由于病历在医疗事故处理中的证据作用,保证病历的清晰、完整、真实是十分必要的。医患双方在依法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法定义务。

新防伪《出生医学证明》将启用

近年来,个别地区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时有发生,干扰了出生人口登记工作的正常进行。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为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杜绝假证,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启用具有新防伪标识的《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新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原防伪印制技术基础上采用专用图案水印纸印制。水印图形为齿轮,中央环五角星。防伪《出生医学证明》内增加存根联,存根联与副页间的拆切线由《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规范拆切,存根联由签发单位存档妥善管理。

重庆禁用福尔马林泡毛肚

毛肚(牛的内脏)是重庆火锅的主打菜品,其加工、保鲜技术一直没有突破。以食用碱发泡毛肚,必须当天卖完,否则就会腐烂。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贩为了降低成本,就用福尔马林(即甲醛)发泡毛肚,这种毛肚外观鲜亮,还能保存数天不腐烂。然而福尔马林属于禁止加入食品中的化工原料,据专家介绍,含有福尔马林的食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可致急性中毒、口腔黏膜糜烂,重者还会造成肝损害、昏迷、休克、肾功能衰竭。

为了杜绝这种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重庆市于2001年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火锅菜品标准,该标准禁止用福尔马林发泡毛肚,同时对重金属含量、PH值、水分等指标也作了详细规定。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方可实施药物流产

为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者的安全与健康,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卫生部与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最近出台了《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

福利院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篇3

2017宿州市政府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的物质生活,也使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得到提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使得人口出生率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人口出生率的降低和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宿州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不断加剧。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性问题之一。2017年宿州市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养老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市老龄人口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宿州市总人口为649.51万。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3.5万人,占总人口的15.94%;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6.13万人,占总人口的11.72%;80岁老年人14.44万人,占总人口的2.22%;100岁老年人601人,占总人口的0.01%。

依据老龄化社会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7%),我市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行列。按照每年1%的增长速度测算,到2017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将增至110万。

二、全市养老机构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问题,主动作为、积极应对,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设施)747个,床位2787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69.32张。其中,农村敬老院170家,床位15263张,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民办养老机构64家,床位7492张;城镇日间照料中心75家,日托床位870张;农村幸福院438所,床位4250张。全市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有97家,包括公办敬老院71家(萧县20家、砀山县18家、灵璧县12家、埇桥区11家、泗县10家)、民办养老机构26家(包括埇桥区15家、砀山县4家、泗县3家、萧县2家、灵璧县1家、宿马园区1家)。全市3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7家,包括公办敬老院1家(泗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310张床位)、民办养老机构6家(泗县2家、埇桥区2家、萧县2家)。初步搭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三、老龄人口养老情况

从生活来源情况看,全市60岁以上人口中,约有40%的老人依靠自己劳动满足日常需求,52%的老人依靠子女和亲属供养,约5%的老人依靠保险救助,约3%的老人依靠退休金。

从居住情况看,约40%的老年人口与子女同住,52%的老人单独居住,少数老人在子女家轮流居住。

从老人健康情况看,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口健康状况不容乐观,需要适度的护理和照料。据统计,有子女照料的老人仅占80%左右,无人照料的老人比例高达20%。

从医疗角度看,医疗费用的支出比较大,约20%的老人的收入主要用于医疗费用支出。

从老人养老意愿看,居家养老符合大部分人员的愿望,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抱有期望。一是慢性病所带来的医疗需求催动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二是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养老压力较大,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三是部分失独家庭,在没有子女照料的情况下,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

四、全市养老政策实施情况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宿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XX-2023年)》、《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成立宿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敬老院管护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XX、2017年养老设施建设任务指导计划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落实老年福利,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市、县区财政从20XX年1月份起,对城镇户口80岁以上低保老人给予每月10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共为786名老人发放补贴94.32万元。2017年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全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全面铺开。

2.大幅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近几年来我市五保供养标准每年按照不低于10%幅度增长,20XX年发放五保供养经费7307.4万元。2017年,供养标准再次大幅提高,集中供养由20XX年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到2400元。

3.实施高龄津贴制度。凡户籍在宿州市辖区内的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80周岁),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宿州市从2013年在全市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补助标准为:对80至89、90至99、100周岁以上老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00元、300元、2400元高龄津贴。对80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每人每年提高到600元。2017年,共计为全市13.1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662.6万元。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养老设施建设

1.突出示范带动,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全市2017年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0所,建设床位1870张,计划投入资金2057万元,设计全部带有室内卫生间。目前,所有敬老院已完成勘探、选址、规划设计,即将进入招投标。埇桥区祁县敬老院、永安敬老院已开工。市政府投入建设的社会福利中心,即将采取公办民营方式投入使用,灵璧县、泗县、砀山县各建成了1所政府主办的示范性养老机构,萧县、埇桥区也将于今明两年建成。

2.落实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采取发放建设和运营补贴、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标准为: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000元至2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入住率达到50%的养老机构,每个床位每月给予200元运营补贴。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2017年,市县区财政拿出302万元发放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2017年养老机构补贴正在核查,待媒体公示后发放。

3.积极申请各级资金,不断加大养老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不断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为各类养老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十二五期间,我市地方投入和申请上级拨款共5.3亿元用于各类养老设施建设,其中争取国家发改委3200万元用于养老项目建设;申请省级财政补贴22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3亿元用于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申请1005万中央福彩公益金建设335个农村幸福院;申请省级财政补贴500万元,并投入300万元用于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各类资金1.3亿元用于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申请世行贷款1800万美金(地方政府按1:1配套,需配套1亿元)全部用于全市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届时,农村敬老院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

五、医养结合工作情况

为了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满足群众需求,市政府自2017年开始,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目前,全市已经建成1家医养结合机构(宿马园区安杰养老服务中心养生苑),33处医院已经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市残联院内的二级康复医院、灵璧县的三级康复医院正在申请以老年人康复医疗服务为特色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一)宿马园区安杰养老服务中心养生苑情况

总投资2亿元的民营安杰医养结合养生苑一期于2017年投入使用。安杰养生苑总设计6000个床位,环境优美、条件优越,已与宿州市立医院实行医联体深度合作,加快其二级医院资质建设,努力创建三级医疗机构,实现养老与医疗的高度融合。

(二)33处医院医养结合情况

目前,33处医院取得市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设置了养老床位,实现了单一医疗机构向以医疗服务为特色的医护型养老机构的转变。

(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情况

2017年,我市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人纳入医养结合扶助范围,主要实施4444保障工程,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的养老问题:一是明确四个联系人:分别为亲邻照护联系人、签约医生联系人、党政领导联系人、村级干部联系人;二是签订四个协议书:分别是养老机构与本人协议书、亲邻与本人协议书、签约医生与本人协议书、乡镇与亲邻协议书;三是确立四个政府兜底:养老兜底,医疗兜底,大病兜底,临终关怀兜底;四是落实四个保险:即按最高标准代缴养老保险、代缴医疗保险、办理大病救助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六、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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