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太阳能光伏电站;防护管理;检测
根据《青海省格尔木光伏发电总体规划》,格尔木市将在东出口、南出口、格尔木河西、小灶火和乌图美仁地区建设5个光伏产业园区,293.2平方千米面积用地规划,规划总容量7258MW的安装。其中,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规划面积120平方千米,计划机组能力3360MW;格尔木市南出口光伏园区规划面积2.2平方千米、计划机组能力62MW;格尔木河西光伏园区规划面积70平方千米,规划装机容量1960MW;格尔木小灶火园区规划面积18平方千米,容量504MW;格尔木乌图美仁园区规划占地面积49平方千米,规划装机容量1372MW。
1目前格尔木太阳能光伏电站的防雷防静电检测现状
柴达木盆地太阳能辐射资源综合开发条件居全国首位,是我国大陆建设大型荒漠太阳能并网电站的理想场所。近年来,格尔木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太阳能光伏电站规模和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格尔木市气象部门积极开展防雷与接地装置安全检测等工作,成为保障光伏电站可靠安全运行的一个重要技术支撑。
格尔木新能源光伏企业有32家,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发电站有63个,大多数光伏电站已并网发电并投入运行当中。格尔木光伏电站的防雷防静电检测开始于2013年,截至目前为止,申报检测26个光伏电站,受检企业装机容量累计为750MW,检测率为41%,还有37个光伏电站没有申报防雷检测,存在极大的防雷安全隐患。光伏电站易遭受雷击的部位有两处:太阳能电池板和机房。通过查阅竣工资料及现场勘查、检测,发现有的光伏电站其防雷工程设计较简单,接地电阻检测数据偏大,控制机房、逆变室等屋面接闪带制作安装及材料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变压器机组防直击雷接闪杆高度不够,达不到有效保护范围之内。有的升压站、控制机房等屋面没有接闪带等防雷设施。有些汇流箱无保护接地。光伏电池方阵金属支架虽然牢靠焊接,但是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线路正负极均悬空、不接地,而且还有很多光伏方阵只有单边支架接地,有的控制机房没有设置雷电波侵入的防雷措施。有些光伏方阵设置的监控摄像头无接闪杆保护,有些机房内的防静电地板、控制柜等无等电位连接、无保护接地装置。在工作中,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对光伏电站防雷汇流箱、太阳能电池组、综合电控楼、逆变器室、升压站等设施的接地电阻值进行了实地测量,并出具详细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报告。对检测不合格的光伏企业出具了项目整改意见书。
2将格尔木太阳能光伏电站纳入防雷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1)加强管理,做好防雷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月,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电视天气预报栏目等新媒体多种方式,加大对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
加强管理,做好雷电安全知识普及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月、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微博、微信新媒体等多种增加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方式加大对防雷知识的宣传。
(2)积极主动与光伏企业进行交流、沟通与合作,让企业充分了解雷电防护工作的重要性,光伏电站防雷检测的必要性,让他们了解到雷击灾害可能带给企业的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让他们做到防雷必须要有“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防治结合”防护意识,让企业主动参与到防雷减灾的实际工作中来,积极申报对光伏方阵、汇流箱、逆变器室、升压站等变电设备的防雷检测工作。
(3)监督检查,通过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深入光伏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防雷意识,切实加强防雷规范措施,确保防雷安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积极主动申报防雷年度检测,杜绝出现雷击事故发生,进一步增强光伏企业的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更加“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4)加强行政执法,防雷减灾、雷电防护的规定实施。确保所有的法律、法规,完善行政执法制度防雷减灾组织,建立防雷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团队意识的执法程序。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的社会管理,加强防雷的行政执法,《条例》的实施,仔细检查实际操作防雷减灾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执行,加强监督,动态监管,积极监督,及时调查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5)凡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必须在防雷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活动。
(6)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雷技术标准和法规,执行测试活动,应当出具检验报告后测试,并对提供的测试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科学、完整,确保服务质量。
(7)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防雷检测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转变思路,在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积极适应新常态,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加强预警,切实做好当前的防雷减灾工作。
防雷减灾工作是长期的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防雷和减灾业务关系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一个伟大的责任,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发展的角度,创新的精神,务实的工作作风,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努力创建一个新形势下的防雷减灾工作局面。
参考文献
[1]高军武,陶崇勃.国内外太阳能光伏产业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J].电气技术,2009(08).
[2]严陆光.构建荒漠地区大规模综合能源基地的设想[J].科技导报,2008(08).
一、充分认识加快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新能源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方向,更是有效实施国家沿海开发战略的重要支撑。我市风能和光能资源丰富,拥有发展风电、光伏产业得天独厚的条件。依托资源优势,抢抓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国家大力度推广新能源的政策机遇,加快培植壮大风电和光伏产业,对加快我市能源基地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区域竞争的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我市风电产业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光伏产业进入项目落户阶段。但由于我市风电和光伏产业缺乏超前规划、布局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资源管理和前期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清我市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考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整体规划,科学布局,加强协调,处理好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与风电、光伏装备制造业培植的关系,加快发展与资源相适应的风电和光伏产业。
二、进一步明确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产业布局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整体规划,科学布局,有序推进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建设,并以风电、光电规模化开发拉动风电、光伏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风电、光伏产业链。发展思路上,处理好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与产业发展关系,建立资源换产业的联动机制,促进电站建设与风电、光伏装备制造业的同步协调发展;产业布局上,处理好市区装备制造与沿海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的关系,形成科学布局、完善配套的风光产业链;项目推进上,处理好政府扶持与市场调节关系,风光资源向装备制造的龙头企业集中,向产业园区集聚,通过龙头企业的招引和带动,加快配套项目的落户和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建设。
(二)目标任务。到2011年,全市风电场开工建设180万千瓦,其中竣工陆上100万千瓦,开工海上80万千瓦。力争2015年全市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80万千瓦,其中陆上100万千瓦,海上480万千瓦;2023年达到1400万千瓦,其中陆上100万千瓦,海上1300万千瓦。对风电装备产业以兆瓦级以上整机产品和关键零部件为重点,支持华锐等整机项目和一批配套关键零部件项目建设,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风电装备生产基地。力争到2011年全市形成130万千瓦整机制造能力和250亿元销售规模;到2015年,形成500万千瓦整机制造能力和1000亿元销售规模;到2023年,形成1000万千瓦整机制造能力和2000亿元销售规模。光伏电站重点实施“屋顶并网发电工程”和“地面并网电站工程”。力争到2011年全市建成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150兆瓦,其中,屋顶并网发电工程50兆瓦,地面并网电站工程100兆瓦。到2023年全市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1000兆瓦以上。以光伏电站建设带动光伏装备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光伏发电和光伏产品制造企业。力争到2011年全市光伏产业销售突破100亿元,到2023年突破500亿元。
(三)产业布局。风电产业布局主要是市区重点发展兆瓦级风电整机、控制系统、关键零部件,加快建设市区以江苏华锐为主的风电产业园和部级海上风电装备研发中心;支持国内外实力较强的风电设备制造商与风电场投资商结成战略联盟,来*参与风电产业园投资和发展,支持沿海和内陆有条件的县(市)结合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风电配套产业。光伏产业布局主要是市区作为全市光伏产业的核心区,以硅片、光伏电池及组件、应用系统布局为主,加快推进市区光伏产业园建设,做好园区规划建设和项目招商工作;县(市)作为光伏产业的辐射区,发展与光伏相关的配套产业和太阳能电站。
三、进一步落实加快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的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成立新能源暨光伏产业推进协调小组,并对华锐风电产业园、重大光伏项目成立专门项目推进工作班子,建立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情况,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确保风电、光伏产业项目顺利推进。适时筹建全市风电产业发展协会和光伏产业发展协会,架设企业与市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
(二)加大政策扶持。在切实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风电、光伏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设立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市区风电光伏产业公共技术平台搭建、技术研发以及技术成果产业化等项目给予补助,对引进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以及省专项资金对我市风电装备和光伏设备企业的支持。
(三)建立资源换产业的联动发展机制。进一步理顺风电场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准入机制。原则上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开发商优先选择市域内生产的风电装备和光伏设备。风能和光伏资源配置过程中,既坚持全市一盘棋原则,又充分调动沿海各县(市)积极性。市统筹40%的风电、光电资源,主要用于市区和内陆县的风电、光电产业园区建设。对屋顶光伏资源配置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统筹开发利用。所有拟建设的风电场和风电场区域光伏发电项目,由市发改委根据风电、光伏产业发展情况,对合作协议进行初审,报市政府审定后,统一由市政府与开发商签订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建设合作协议,并授权开展前期工作。
一、全球及中国光伏产业发展情况
(一)全球光伏行业呈现复苏增长态势,中国新增装机容量跃居全球首位
全球光伏发电市场继2011年、2012年的行业不景气后,2013年呈现复苏性增长态势。根据欧洲光伏行业协会(EPIA)统计数据,201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3700万千瓦,较2012年增加714万千瓦,同比增长23.9%,增速低于2003年至2013年51.9%的年均增速,扭转2012年的负增长(-1.38%)。其中,欧洲新增装机1025万千瓦,同比下降41.68%,美国新增装机515万千瓦,同比增长36.54%,其它地区新增装机1030万千瓦,同比增长105.57%,中国新增装机1130万千瓦,同比增长22.9%,年度新增装机占全球总量30.5%,首次超过欧洲成为全球新增装机容量最多的地区。
从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来看,截至2013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1.37亿千瓦,同比增长37.0%。其中,欧洲地区累计装机7995万千瓦,同比增长14.7%,增速为10年最低,美国累计装机1352万千瓦,同比增长61.6%,中国累计装机1810万千瓦,同比增长166.18%,占全球光伏装机总量的13.2%。
(二)全球光伏行业产能过剩得到缓解,中国产能过剩问题依旧严峻
2013年,面对行业低谷,多数光伏企业推迟或取消产能扩张计划,同时随着全球光伏下游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和上游制造企业的洗牌,全球性产能过剩得到一定程度缓解。根据NPDSolarbuzz的研究,2013年全球光伏组件“有效产能”为4500万千瓦,产量为3970万千瓦,产能利用率约为88%,相比较2012年65%的产能利用率显著提高。中国光伏组件产能约为3400万千瓦,产量约为2600万千瓦,产能利用率约为76%,组件产量占全球产量的65%,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在Solarbuzz最新的2013年十大光伏组件供应商排名中,除日本的夏普太阳能、京瓷与美国的Firstsolar等3家海外供应商外,中国供应商占据7席,包括英利、天合、阿特斯、晶科、昱辉阳光、韩华新能源、晶澳等在内的7家供应商光伏组件出货量约为1530万千瓦,约占全球光伏组件产量的三分之一强。
(三)全球多数光伏企业重回盈利轨道或缩减亏损,中国部分光伏上市企业恢复盈利
2013年,随着光伏应用市场加快启动及政府对光伏行业的政策扶持,全球光伏行业扭转了自2011年开始的颓势,多数企业实现全年盈利目标。光伏上市公司2013年财报显示,美国太阳能板制造商FirstSolar(第一太阳能)全年运营收入4.55亿美元,毛利率为26.1%,较2102年的25.3%略有提高。德国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SolarWorldAG税费前亏损额2.66亿美元,较2012年有所削减。晶科公司2013年总营收11.7亿美元,同比增长47.6%,实现利润3110万美元,而2012财年亏损2.48亿美元。阿特斯2013年实现利润4560万美元,而2012年亏损1.95亿美元。天合、晶澳、英利分别净亏损7790亿美元、7050亿美元、3.21亿美元,分别较2012年的2.66亿美元、2.75亿美元、4.92亿美元的亏损额实现大幅度缩减。
二、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
(一)发展机遇
一是新兴市场加快发展推动我国光伏出口市场结构趋向优化。随着新兴市场的发展,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格局发生变化,传统市场份额下降,新兴市场份额不断上升。2013年,中国电池组件出口量1600万千瓦,占产量的61.5%,出口额127亿美元,同比下降27%。其中,对欧洲出口份额由2012年的约65%下降至2013年的30%,对日本出口约22亿美元,占出口额的22%,对美国、印度和南非的出口额分别占10%、5.2%和4.5%,我国对亚洲市场占光伏产品出口的44%,取代欧洲市场成为最大出口市场。2014年1-2月,亚洲市场出口占比52%,其中,对日本出口占比34%,对欧洲市场占比22%,未来新兴市场的加快发展将进一步弱化我国光伏产品对传统市场的依赖,在降低贸易摩擦可能性的同时,促进出口市场结构趋向优化。
二是光伏组件企业向下游环节延伸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受全球光伏行业供求失衡及欧美“双反”等影响,光伏组件企业逐渐转变单一销售组件的盈利模式,开始向下游电站拓展。根据SEMI的《全球光伏制造数据库》统计,中国排名前20位的光伏组件和电池制造商均已涉足电站开发业务。在2013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中,光伏大型地面电站约700万千瓦,约占70%。根据北美光伏市场季度报告,2013年美国光伏市场主要由大型电站项目主导,在新型项目中占比超过80%,其中地面电站占约70%以上。从国外一般经验看,光伏组件产品的毛利率约在15%左右,而从电池片生产到电站建设的毛利率约在25%-40%之间。因此,未来光伏企业向下游拓展将成为企业获得新盈利模式,加快推动高端技术和终端电站结合,实现以项目带动产品、以产品推动项目,提升行业投资回报率的同时,为组件销售提供更加稳定的渠道来源。
三是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为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近年来,我国光伏企业积极开展海外投资,利用当地资源投资建厂,突破国外市场封锁。江苏昱辉阳光自2012年起开始规划在波兰、印度、日本等国家开设代工厂,通过中国设计、境外生产方式应对国外“双反”等贸易壁垒,其中2013年3月签约成立的波兰代工厂已经投产。中电光伏为规避欧盟“双反”措施,积极寻求在土耳其设厂。晶科能源也计划赴葡萄牙投资建厂。国内光伏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有助于企业规避高额关税,减轻经营压力,缓和日益激烈的贸易争端,同时也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四是宏观利好政策的密集出台为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撑。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文),“国发24号文”提出,“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在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意见。继“国发24号文”后,财政部、发改部、工信部等先后分别出台《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9个配套政策文件,这些政策的出台和相继实施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未来随着这些政策及相关细则陆续发挥效力,将为国内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面临挑战
一是国内市场供应过快发展可能引发新一轮产能扩张趋势。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国内外光伏市场规模化启动,闲置产能陆续复产,光伏产品呈现量价回升局面,光伏上市公司业绩呈现集体回暖态势。但是,国内外市场需求不容乐观,其中欧、美市场需求提升空间有限,日本、印度等新兴市场需求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未来国内光伏市场在政策等因素刺激下,国内产能持续扩张,如果不断提速的市场供应得不到市场需求的有效支撑,可能导致产能过剩重演。
二是光伏行业技术落后产能仍然偏高成为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障碍。目前,我国光伏组件产品结构仍不合理,高端产能与中低端产能同时并存,高端产能表现不足,中低端产能占相当比重。从上游多晶硅材料制造来看,国内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约为120千瓦时/千克,比国外先进水平高约20-30%。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使用的大部分高端设备仍需进口,薄膜太阳能电池主要生产设备与国外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单晶硅和多晶硅电池产业化转化效率普遍在17-19%之间,效率在20%以上的高端产品严重不足。根据德国研究机构PvXchangeGmbH公布的研究报告显示,在2013年中国产品价格上扬、欧洲与日本产品价格下滑的前提下,中国光伏组件价格仍较欧日光伏产品价格低18-25%。未来加快推动中国光伏产业由重视规模效应向重视技术效应转变,推进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迈进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三是光伏行业整合难度较大造成未来行业发展仍面临结构性失衡压力。受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自2011年开始,产业无序发展得到一定程度遏制,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意愿强烈,但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举步维艰,未来行业整合推进难度较大,行业面临着“大”“大”兼并、“大”“小”整合难的困境。目前,我国大型光伏企业量级多在吉瓦级以上,由于实力相当,且受到地方政府保护主义影响,难以通过竞争进行优胜劣汰,推动行业整合。此外,现有大型光伏企业由于品牌、产品售后差距等因素不愿意吸纳整合中小型企业产能,导致大量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不能得到及时淘汰,未来光伏产业向重点和优势企业集中速度将有所放缓,进一步延缓产业整合速度。
四是产业对单一市场依赖度过高造成未来行业整体性风险犹存。随着我国光伏产品主要出口市场受阻,面对外部市场压力,我国光伏企业在2013年经历了目标市场的重大调整,由2011年90%以上产品出口调整为2013年的60%产品出口,即国内市场由承受不到10%的产量跃升到支撑约40%的产量,从对外依存度过高转而过度依赖国内市场,这种过度依靠单一市场容易造成行业整体性风险,单一市场需求变动对行业影响显著,一方面单一市场整体需求呈现的季节性上涨可能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或者非常规性外包生产,产生光伏代工企业;另一方面,对国内市场的过度依赖造成财政补贴需求增长过快,行业面临无序发展压力。未来由于光伏产业对单一市场依赖度偏高,行业整体风险仍然存在。
三、未来展望与政策建议
展望未来,随着光伏行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预计全球组件产量有望继续增长,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部分闲置产能将继续启动,全球出货量和新装容量将形成中国、欧洲、美国和新兴市场四分天下格局。
但同时,光伏产业发展也面临着外需不稳定、国内市场发展过快、行业整合推进较难、对单一市场依赖度过高、贸易摩擦风险仍然存在等问题,均对产业规范和市场应用发展带来挑战,应积极加以引导和政策支持。
(一)改革境外投资制度,鼓励光伏企业走出去
一是加强市场信息和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对光伏产业国别投资环境调研,及时各类投资风险预警信息,避免产业盲目投资;二是提升金融机构对产业发展的融资力度。鼓励国内金融机构灵活信贷政策,改革融资担保结构,支持光伏企业参与境外技术创新等投资项目;三是改革光伏产业境外投资管理体制。通过下放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缩短审批周期,鼓励光伏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
(二)推动市场机制创新,坚持内外市场相结合
一是巩固传统市场份额。推进市场机制创新,发展产品、项目与服务全产业链出口模式,巩固传统市场份额优势;二是积极开拓新兴市场。采取积极市场策略,选择市场前景好、投资环境好的国家和地区,推动光伏产品出口;三是继续开发国内市场,加强光伏市场应用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推动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发电的应用。
(三)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优势企业兼并重组
一是继续加大光伏技术的投入力度。重视技术创新投入,促进光伏产业在技术、设备和工艺方面不断进步,实现高端设备国产化及应用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二是推动企业产品创新。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品差异化发展;三是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重点支持具备核心品牌竞争力的光伏企业并购中小企业,加快淘汰技术落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