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税收管理员作用的基本途径
税收管理员的作用集中体现在管户、管事、服务三个方面,实践中必须注重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保证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得到全面有效发挥。
(一)管理到户,增强管户的全面性。通过多年的税收实践积累总结,税源管理中必须实行属地划片的户籍管理模式,使税源管理达到人户对应的效果,从而提高税源管理工作的针对性、连续性和专业性。税收管理员从纳税人开业登记环节就要介入管理,进行实地调查,认真核实纳税人实际情况,保证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日常工作中,必须经常开展区域巡查工作,及时掌握纳税户变动情况,有效解决辖区内纳税人基本户数不清、具体情况不详、变化原因不明的问题。要定期开展户籍清理工作,严格清理经营不登记、漏征漏管等非正常业户,加大对零散税源的管理力度,做到追踪到人、知情到点、监控到户、责任到人。
(二)深入业户,增强管事的时效性。必须进一步强化对所管辖税源户的日常管理,建立起涵盖广泛、反应灵敏的动态税源管理体系,及时对静态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补充和维护,使税源管理更具层次化。要及时采集纳税人工艺流程、资金流向、主要耗材、投入产出、购销市场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实时变化的活信息,加强同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的比对,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要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发票和税控器具的日常管理,严格遏制帐外经营行为,有效防止非正常的低税负、零税负现象。要对纳税异常业户及时开展纳税评估,通过约谈、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纳税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在纳税人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时,必须及时清缴纳税人的税务证件、发票,清算应征税款、罚款、滞纳金,使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税收信息得以综合利用。
(三)税企对应,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必须建立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经常联系的工作机制,在依托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提供共性化服务的同时,更有针对性地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使税务机关所实施的管理和纳税人所要求的服务协调一致起来。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深入业户与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正确办理相关涉税事宜,能够使纳税人有效防范因不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税收违法行为。通过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将进一步融洽征纳关系,营造一个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税收管理环境。
二、制约税收管理员作用充分发挥的主要因素
一是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在基层单位,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随着经济的发展、纳税户数的增加和各项管理措施的不断细化,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量也不断加大。此外,上级局管理部门向基层布置工作任务整合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税收管理员工作量的增加。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同时也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深入业户了解情况的时间较少,影响了税源管理的实效性,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
二是部分税收管理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目前,税收管理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完全达到“五清一会”标准的干部还很有限。除了历史原因和年龄结构不合理等客观因素外,知识更新未能及时与税源管理形势变化相适应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业务培训与工作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培训内容虽较为宽泛,但缺少对不同行业、企业有针对性的培训,导致管理的实效性不强。例如,负责钢铁企业税源管理的税收管理员,不但需要掌握税收与财会知识,更需要了解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不熟悉和掌握行业经营规律和特点,税收管理员只能实施就账论账的浅层次管理,即使是深入企业调查,也很难发现真正的问题。
三是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税源管理工作中,各级国税机关普遍实行了按行政区划的属地管理模式,加强区域巡查,强化户籍管理,有效防范了漏征漏管户。但分类管理做得不够,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例如,在商贸企业的管理上,由于这些企业经营分散、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现金交易普遍存在,不安排有经验和具有相关行业管理特长的税收管理员进行重点管理,是很难收到较好管理成效的。
三、进一步发挥税收管理员作用的对策思考
(一)减少税收管理员事务性工作。一是要进一步突出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重点。税源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涵盖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这一特点决定了税收管理员必然要担负较多的工作项目。为提高税源管理的实效性,必须在实施综合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管户与管事职能,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纳税异常企业的管理,强化实地调查、核查工作,深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变宽泛管理为深入管理。二是要进一步理顺工作规程。在坚持依法治税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并流程、减少环节、简化文书,减少存档的纸质资料,及时对人工采集的涉税信息进行电子化处理,达到权责明晰、运转流畅、管理高效。依托税收管理员工作信息平台,实现任务分配、综合查询、工作底稿、数据更新等操作功能,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效率。三是要压缩和简并工作报表。切实减少由税收管理员填写的统计报表数量,上级机关通过征管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并合成的报表,不要再分派给基层税收管理员来完成,使税收管理员从纷繁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使其有更加充足的时间深入企业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问题,集中精力投入到税源管理工作中。四是要整合任务系统。要建立依托于信息网络的征收、管理、稽查信息交流制度,整合向下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将要下达的业务事项进行按时间、地点、缓急的分类,做到对同一纳税人相关核查事项统一下达。切实发挥好综合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部署工作,避免交叉重复。要深入实施对纳税人各税种的综合评估,注重基础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一次采集,共享利用,减少税收管理员的重复劳动。
(二)提高税收管理员队伍素质。一是要调整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税源管理质量的高低,与税收管理员政治业务水平的强弱有着直接、内在的联系。要注重挑选懂得企业生产经营、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和相关法律、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干部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缓解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压力。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在加强系统内税收、法律、财会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等知识培训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聘请一些院校学者、行业专家充实师资队伍,传授相关行业基本知识,使税收管理员在掌握税收、法律、财会、计算机操作等基本业务技能的基础上,更能深入了解各类行业的经营规律和特点,增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级机关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税收管理员工作和税源管理工作的最新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防止出现业务培训、业务考试与工作实践相脱节的问题。三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习交流。综合税收管理员素质、年龄、业务特长等多方面因素,适当搭配管理相关行业的人员组成学习工作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及时补充和更新相关知识。上级机关要采取有效的方式推广基层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加强工作交流,提高税收管理员主动学、自觉学的意识,使业务技能的提高能够更好地适应税源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一、农业税的个体纳税户,包括个体农户和居民户。个体农户一般是指耕种的农田较多,以农业为家庭主业收入,应该参加而没有入社的农户。居民户一般是指耕种的农田较少,不以农业为主要收入的户。
二、个体纳税户的耕地,凡是同生产队的大田比邻或者穿插的,不论土地多少,都应当按照所在地生产队的大田税负征收农业税,并且根据农田的多少和农业收入的高低等不同情况,另外加征税额的一成至五成。对于个别生活困难的纳税户,经过或者镇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不予加成。
三、居民户耕种的少量十边地暂不征税,但是,对于耕种十边地较多。超过当地社员自留地一般标准的,应当征收农业税。
四、农田座落在征收房地产税地区的,可以按照征收房地产税的规定征收房地产税,不征收农业税。但是,对于农田面积较大,周围群众意见较多的纳税户,也可以改征农业税。
五、个体纳税户种植的粮田和棉田,农业税应当征收实物,其他耕地可以征收代金。个别纳税户交纳实物有困难的,经过或者镇人民委员会批准,也可以改征代金。
六、个体纳税户交纳的农业税(包括加成税额和附加),不论交纳实物或者现金,都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剔除或者扣回购货券。但是,对于农产品以自食为主的居民户,可以不予计算剔除或者扣回购货券。
七、个体纳税户应当在国家规定的纳库期限内交纳农业税,逾期交税的应当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以每逾期一天按照应当征税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八、农业税征收代金的部分,可以实行季度预征,全年结算的办法,在每年第三季度末以前全部征收纳库。农业税征收实物的部分,可以在粮、棉收获的时候征收纳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