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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管理办法(收集3篇)

时间: 2024-06-25 栏目:办公范文

个体工商管理办法范文篇1

一、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

(一)整合机构编制。一是科学合理整合工商所布局。根据监管执法实际需要,坚持以经济区域设所的原则,继续调整工商所的布局。实行“小局大所”,对全系统工商所机构建制进行调整、撤并和重组,工商所由738个减为534个。进一步整合重组工商所布局和监管区域,重点解决部分工商所事权划分不清,县城设所过多的问题。二是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按照小局大所、精局强所和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加强工商所的人员配备。在全省工商所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后,整合人员,充实基层工商所,要求除偏远地区外每个工商所达到10人以上,确保一线有足够的执法力量,实现工商所职能分工、人员组合的最佳整合配置。三是统一明确工商所内部职能分工。工商所岗位设置突出监管职能的综合性,设立登记注册员、案件主办员、巡查监管员即段(片)长、法制监督员等岗位,建立岗位评价、考核、聘任机制,根据工作岗位和人员专长,合理安排人员上岗,实行AB顶岗制。在内外勤人员力量的分配上,突出监管工作重点和主要方向,即巡查监管、执法办案工作应一岗多人重点保障,以切实保证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内勤工作可多岗合并,一岗多责。工商所工作岗位实行聘任制,工商所长、政治指导员、副所长由市县区工商局组织实施聘任,工商所具体工作岗位人员,由工商所长组织实施聘任。明确聘任人员岗位责任,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绩效考评管理。

(二)整合执法职能。为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印发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扎实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工商所工作水平意见》,《意见》按照事权与职权一致的原则,一是界定了工商所基本职能。即:工商所应以建立经济户口为基础,以巡查为重点。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和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办案,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工商所基本职能概括为准入职能、监管职能、执法职能、保护职能四大部分,并明确工商所工作职责。二是明晰工商所执法权限。在省局制订的《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权限的规定》和《关于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所行政处罚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商所执法权限的定位,扩大了工商所的执法办案范围和权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执法重心下移,统一规范向工商所授权行为。以最大限度发挥工商所的执法主动性和执法效能。

(三)整合执法力量。建立工商所日常监管执法机制,是实现工商所监管职能到位的有效形式。省局下发了整合执法力量。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的意见,明确了全省工商系统执法办案主要依托检查大队和工商所,机关业务部门一般不再办理适用于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较好地防止了因职能交叉,发生多头执法和越权执法的现象,使工商所的综合监管职能得以充分发挥。2005年全省工商系统工商所办结案件27700件,入库罚没款7359万元;2006年工商所办结案件28853件,入库罚没款7473万元。

二、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为加强工商所监管执法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建立基层监管新方式,将基层工商所监管方式改革向深层次推进。我局确定了全面推行“以实行片区段(片)长责任制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为主要手段,以工商所规范达标为主要载体,以长效监管为主要目标”的基层监管新方式。

(一)推行辖区段(片)长责任制。坚持“辖区管理、主动巡查、动态监管、综合执法”的原则。规范“监管区域制、监管片(段)长负责制、监管职能集中制、监管活动巡查制”的运作模式。一是建立“属地监管,科学划片,定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岗位责任机制。工商所在工作人员定岗定责的基础上,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监管人员分工上以路(区)设段(片),以段(片)设岗、以岗定责,将大片区划分为若干个小片区(路段),每个片区(路段)指定一名片(段)长负责日常监管巡查,对片区(路段)实行“五定”管理,即定片区(路段)、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把路段(片区)的巡查、监管、执法、服务工作等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互动巡查,巡办分离,内外协作,运作规范”的巡查监管机制。工商所充分运用基层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段(片)长与内勤、窗口之间的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内勤、窗口人员及时提供市场主体变动情况,及时移交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段(片)长及时认领新增的市场主体,并拟定监管级别和定费标准,及时向内勤、窗口人员反馈市场主体的动态记录以及消费者申诉处理情况。在日常巡查中对人员较少,监管区域大,市场主体较分散的农村工商所,实行互动巡查,交叉协作办案制度,即由相邻的两至三个片长组成联动巡查小组,巡查监管责任由所在片长承担,巡查资料由所在片长录入和归档。查办一般程序的行政违法案件,由相邻的片长承担案件主办员,所在片的片长为案件协办人,负责案件的查处,案件终结后,由案件主办员负责录入案管系统和对受处罚当事人进行案后回访。对人员较多,市场主体较集中的农村工商所或城区工商所,在日常巡查中实行互动巡查。巡查办案分离。由相邻两个或三个片区片长组成一个互动巡查小组,由工商所所长或副所长挂钩负责一个互动巡查小组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本片区巡查时挂钩负责的副所长或相邻片区片长即承担案件主办员职责,共同实施巡查执法,段(片)长不直接参与本监管辖区案件的查处。在巡查中发现需依照一般程序进行立案处理的案件线索交由行政执法组(或办案组)的案件主办员立案调查:三是建立“综合整治,联动办案,统一执法。形成合力”的执法办案机制。在日常巡查监管中相邻片区的片长相互配合对片区简易程序案件进行查处,主要侧重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事前和事中的监管,并针对监管难点、重点,在负责本片区的案件主办员组织下,联动相邻片长,实行跨片联合行动,主要侧重事后监管,同时,工商所也根据中心工作适时组织辖区范围内的统一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形成合力,确保监管职能到位,主要侧重对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以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四是建立“目标量化,失职追究,综合考评,绩效挂钩”的绩效考评机制。工商所具体划定岗位,工作目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量化考评细则。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

人员,实行行政问责。同时,把工作责任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实施奖优罚劣,实行绩效考评,即县级局对工商所、工商所对段长实行监管、执法、服务、内部管理等全方位的考评,层层签定责任书。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完善以企业信用监管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方式。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所面对量大面广的各类市场主体而采取的一项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过去,实行市场巡查制,工商所要么户户必查忙应付,流于形式:要么巡而不查、查而不纠,做表面文章:要么只查个体户,不查企业,巡查不到位;要么以收费代替巡查,走走过场。我们按照“教育引导为本,制度规范在先,巡查监管到位,违规查处从严,信用披露锁定”的要求,探索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开发运用了“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四级三星信用监管系统”,全面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完善的“经济户口”信用档案,分别采取“三种距离”实施四级三星分类监管,按照企业类别实行日巡查、月巡查、年巡查。同时,推广工商所办公平台和移动办公巡查系统,通过无线上网的形式,直接把巡查信息输入到日常工作系统,使监管手段由粗放型向科技型转变,有效地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执法成本。进一步增强了监管的实时性和实效性。

(三)完善监管网络化,提高基层监管科技含量。信息化建设是强化监管执法、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我们始终把信息化工作放在工商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的第一位,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的运用,大力推进以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户口数据库建设。积极构建综合监管信息化网络,运用科技拓展执法手段、增强执法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先后开发应用了工商综合业务管理、工商所经济户口管理、案件管理、办公自动化、法律法规库查询等软件。在完成了省一市一县一工商所四级联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又开发建设工商所办公平台,工商所能够综合运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经济户口管理系统和案件管理系统,对辖区市场主体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了“日常工作电脑化、信息传递实时化、内部监督在线化、绩效管理公开化”,使工商所整体工作达到了“三个提升”的效果,即在管理对象上从对市场主体的单一监管提升为对市场主体和执法主体的双重监管,管理手段上从单机式管理提升为网络化管理,管理方式上从单项管理提升为综合性管理,实现了对经济户口的全过程动态监管,使经济主体始终处于工商部门的长效监管之中。

(四)推行行政指导制度,促进和谐监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着十分重要的责任,我们坚持规范与和谐相统一,按照“立足职能、全面导人、因事制宜、和谐发展”的方针。积极探索在日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管理实践中运用行政指导柔性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宽松和谐的执法环境。在具体行政指导工作中推行“工商所能、企业所愿、政府所想、法律所依”的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借助社团和中介机构等外部专业辅助力量,努力在实现职能到位和政府、企业、群众满意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和平衡点,增强人性化服务内涵,全面推进企业规范发展。基层工商所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建立登记事务助导制、查处违法疏导制、规范经营劝导制、维权兴企引导制等工作机制和台账。推行“一所一项目”的方法,把行政指导自觉地贯穿到工商行政管理全过程,做到行政指导日常化、业务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突出基础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一)扎实抓好工商所基本建设。体制改革前由于长期担负着市场建设的繁重任务,把大量资金投人市场建设,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自身的基础设施建设则严重滞后,普遍存在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不足、简陋的情况,严重影响工商管理职能的发挥,制约工商事业的发展。在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中,我局以全省急需建设和改造的136个无房、危旧房工商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为突破,积极向省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全省136个工商所办公用房问题由省政府全面解决。一是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工商所建设工作。省政府先后召开四次专题会议,针对工商所办公用房建设问题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确定了工商所办公用房建设经费、建设用地和相关税费减免等具体事项。随后省工商局、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基层工商所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省领导始终关注、经常过问并亲自督查落实这项工作的进展,要求加快基层工商所建设步伐,用2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省发改委、财政厅、工商局,专门组成4个工商所建设调研督查组深入29个县、38个基层工商所开展调研督查,并主持召开全省基层工商所建设现场会,对工商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加快工商所建设进度。二是各级地方政府及部门积极支持工商所建设工作。省发改委、财政厅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级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在出台政策、部署工作、经费保障、审批建设项目、审批闲置资产盘活等各项工作上予以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在经费保障上:根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建设实施方案》,基层工商所建设所需资金近1.2亿元,由工商所所在的设区市和省一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省里承担的资金总计843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设区市政府承担。同时,采取按工商收入超收比例拨补,工商收入超额部分按比例拨补省工商局。在建设用地上,全部实行行政划拨,征地费用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解决。在建设项目审批上,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政府要求,本着“特事特办、能快则快”的原则,尽量缩短相关手续的办理时限,有力地保障了工商所建设进度。在税费减免上,对工商所建设中涉及属地方财政收入的有关税费,采取免收或先征收后返还等不同形式给予减免:对用于弥补工商所办公用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闲置资产处置涉及到的有关税费,采取按比例返还土地出让金、减免营业税等形式予以返还,弥补了工商所建设资金的不足。三是全系统上下齐心扎实推进工商所建设工作。省局党组将136个工商所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多次召开会议解决工商所建设存在的问题,局领导按分工深入基层工商所调研督查,协助协调当地政府解决资金来源、建设用地、手续审批等各种问题。并实行工商所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各部门分工,落实选址、征地、报批、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各项责任到人。排出各建设项目倒计时时间表,适时跟踪通报建设进度,每月一督促、每月一检查、每月一落实。近年来,全省系统共投入工商所住房建设资金26994万元。

(二)执法装备保障水平逐步适应监管服务需要。省局采取“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办法,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加强对基层建设的重点投入,有计划逐步地改善了工商所的执法装备和生活条件。近年来,全省系统共投入工商所执法装备建设资金6021万元,不断提高执法装备保障水平,使工商所达到执法装备精良,办公设备齐全。基础设施配套,行政保障有力的要求。做到“四有”,即:所所有房子、所所有车辆、所所有简易检测设备、人人有电脑。目前,全省系统工商所共配备汽车556辆,电脑4135台,人机比例达到1:0.9。全省系统26个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的办公场所和执法办案设备均做到功能齐、装备齐、设施齐:有多功能演示系统、每段有一手提电脑和数码相机、每人有一台电脑,并设有约谈室、健身房、阅览室、休息室、食堂等配套设施。

四、推行规范达标,提升规范化水平

个体工商管理办法范文篇2

一、“三查一督办”的主要内容

为适应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县工商局在认真总结过去工商部门监管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探索、实践、总结、完善,形成了“三查一督办”的市场巡查模式。

所谓“三查一督办”,就是在市场监管中,基层工商所通过整合机构和人员,以“分片巡查、专项检查、联合稽查”有机结合的三查方式和“监察—督办—反馈”有效衔接的制约机制,从而形成对辖区内的市场经营主体及其经营活动的多层次、动态性、主体式、全方位监管的市场巡查网络。

一是精简机构设置。××县工商局将全县原有的__个工商所拟调整为_个工商所。各工商所均设立市场巡查组,按管辖范围下设若干分片巡查小组,以分片巡查为基础,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稽查。分片巡查侧重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突出于监管重点,联合稽查主要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监察督导则是对市场巡查工作进行全面监察、督办、反馈,以保证“三查”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优化力量组合。各工商所将主要力量组成市场巡查组。要求巡查人员必须业务熟练、作风过硬、勤政廉洁,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且由党团员任组长,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是过硬制度保证。××县工商局先后制定了__项配套制度,形成了较为严密的管理体系。建立责任人制度,对市场巡查人员的权责利进行明确界定;建立市场巡查办法,对分片巡查、专项检查、联合稽查的方式、内容和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建立监察督办反馈工作制度,对监察督办反馈的权限、职责和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坚持奖惩兑现,赏罚分明。

四是明确巡查范围。凡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经纪人;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商品展销会;租赁商场等均为巡查范围和监管对象。

五是严格巡查职责。巡查人员依法履行的职责是:⑴准确掌握巡查区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静态资料和监管的动态情况;⑵及时发现巡查区域内出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制假售假行为、强买强卖行为、违法传销行为、违法商标行为、违法广告行为;⑶及时受理巡查区域内消费投诉和消费纠纷;⑷按要求检查监督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纠正和停止违法失信行为;⑸全面建立巡查区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法失信记录,为企业信用实行分类监管提供依据;⑹依法查处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章行为;⑺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及时反馈给登记机关,并将情况载入其经济户口;⑻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指定的巡查任务。

二、“三查一督办”的运作方式

在“三查一督办”的运作方式上,××县工商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巡查、检查、稽查为主导,促进市场监管执法全面到位。

分片巡查是经常性工作,主要解决“面”的问题,突出一个“勤”字。各工商所将管辖范围按区域划分为若干片,进行动态巡查。各组之间定期或不定期交叉轮换监管区域,坚持巡查到点、宣传到面、执法到位,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把违章违法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专项检查是阶段性工作,主要解决“块”的问题,突出一个“特”字。就是对特殊区域和特突行业,适当集中力量,有针对性进行专项整治。如近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的“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___人次,执法车辆__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___户次,查扣来路不明、涉嫌劣质稻种_个品种___公斤,不合格化肥___吨。

联合稽查是突击性,主要解决“点”的问题,突出一个“狠”字。重点是针对分片巡查,专项检查中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重点案件,打突击战,攻“堡垒”,“拔钉子”。今年以来,××县工商局抽调__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稽查组,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黑网吧”问题,打攻坚战,依法取缔了__户黑网吧。

为加大“三查”工作的力度,××县工商局还与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农村基层组织建立了市场监管与社会服务的联动网络,从而保证了执法工作的全面到位。

(二)以转办、批办、分办为纽带,促进市场监管工作有机衔接。

除巡查组外,各工商所建立了“办事大厅”,实行一个大厅办公,“一个窗口”对外。办事大厅发现的问题,一般转交巡查组处理,而巡查组遇到的问题,有时又需要办事大厅配合,为使内外勤有机衔接,通过转办、批办、分办形式加以协调解决。巡查组和办事大厅自身不能解决又不适宜转办的问题,报告所长,由所长根据职责范围、分管区域和问题类型作出批办,然后分办到巡查组和办事大厅落实,从而使发现的问题不搁置、不拖延、不推诿,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以监察、督办、反馈为保障,促进市场监管机制规范运行。

为防止市场巡查人员滥用权力或不正确行使权力,必须从制度上和机制上对管理人员实行再管理,对监督人员实行再监督。

××县工商局通过建立所长直属的监察、督办、反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巡查工作实施整体监控。全系统内部监控由县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同时,县局向各工商所委派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员负责对工商所的巡查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向上级反馈情况。在具体工作方式上,一是强化双层监察机制,即:县局纪检监察室对工商所按程序上报县局审批的经济案件和其他重大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察。去年以来,县局纪检监察室先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免岗不免职_人次,受党纪、政纪处分_人次。二是建立三级督办制度,由县局负责对各工商所进行督办;工商所对各个巡查组实施督办;巡查组对各分片小组开展督办。三是开辟多重反馈渠道。县局和工商所为便于监控和掌握巡查工作的全面情况,通过派出纪检监察员、聘请社会监督员、回访监督对象、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投诉箱等多种途径、广泛建立信息网络,为公平、公正、公开执法提供保障。

三、“三查一督办”的积极效应

“三查一督办”的市场巡查模式,其效应已初步显现:

个体工商管理办法范文篇3

一、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基本情况

两费停收之前,受体制因素影响,基层工商的执法办案工作呈现出群管群办的特点,凡是有执法权限的部门都从事执法办案工作,各单位执法工作缺乏统一协调,导致执法力量相对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针对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许多县级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措施,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比如2009年以来,市工商局通过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出台了《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有效解决了基层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市工商局出台《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之后,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依据职能有效分割权限,防止出现多头管理的情况。按照执法领域的划分,市工商局现有3个执法科室(直属局)和9个中心工商所,有执法办案人员127人,其中工商所执法人员86人,负责辖区内各类案件的查办工作。该局按照属地监管、相对集中、分工指导原则,通过进一步梳理、整合机构内的行政资源,推进监管执法专业化,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明确、职责互补、沟通及时、协调有序的执法体系。该局结合近年来全员办案、专业执法的优点,减少执法层次,科学界定了部门内部的管辖权限与范围。例如传销、商业贿赂、外商投资企业违法、两虚一逃、品牌车超范围经营案件和天然气质量不合格案件由公平交易局独自立案办理;成品油质量不合格案件、商品展销会案件由市场监管局独自立案办理。明确的职能权限分割,防止了多头管理和重复执法情况的发生。

(二)案件办理灵活分配,防止出现对管辖权界定模糊的案件相互推诿的现象。市工商局《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规定:一般类型的案件和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办理权限内的案件由各辖区工商所立案办理,同时,公平交易局可以到工商所辖区办理涉及不正当竞争法规案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质量不合格案件;市场监管局可以到工商所辖区内办理农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经纪人违法案件;消保科可以到工商所辖区办理流通领域食品类质量不合格案件和消费维权案件。另外规定:科(局)办理上述类型案件必须向工商所通报,对同一个监管对象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出现科、局、所重复检查。这样一来,既有原则性的执法领域划分,又不太过拘泥和教条,业务科室、直属局、所上下联动,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推进了案件管理规范化。

(三)对特殊案件特殊分配,防止出现行政执法资源浪费现象。市工商局《执法权相对集中意见》规定:工商所和相关科室、直属局发现不属于本单位处罚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相互移交;重大特殊案件局长和分管局长可指定办案单位立案办理;12315投诉、申诉、举报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各个科室、直属局、所的管辖范围进行分流,有效减少了基层执法力量相对不足、执法效能低的情况。

二、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基层执法办案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目标和任务。当前基层工商部门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整体不高,执法力量不能有效整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很强的政策性,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就必须一专多能,即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等综合性法律知识,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掌握新形势、新知识,还要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办公设备,监管新的领域。但是受基层执法人员办公设备和知识结构的影响,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对询问、取证等执法专业知识掌握不够,这就使得基层的执法水平、办案能力受到限制。特别是近年来数字化办公系统对执法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给一些计算机基础较差的执法人员带来了一定工作难度,致使案件查办时间相对较长,效率不够高。

(二)执法监管意识不强,工作模式存在形式主义。由于传统工作职能和业务知识,造成了基层工商所的执法监管意识淡薄,有的甚至还没有将依法行政的观念摆到正确的位置。主要存在案件查处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不规范、发现案源难、法律法规不熟悉等情况,不能有效的树立执法威信。

(三)执法权限不够集中。目前我国大部分基层工商部门还没有达到真正集中办案的要求,尚未形成一支统一的专业化的执法队伍,仍然存在执法不统一、检查不到位和执法权威不凸显等问题。例如:各执法单位自由裁量权力过大,对同一类型案件,作出不同的处理结果,容易导致处罚畸重畸轻的问题。出现了同类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近,但处罚结果却不一样的现象,有失公平,影响了工商机关的形象。此外,小局大所改革后,虽然有效推动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强化了基层工商所,但同时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减少,对于一些大要案件,仅靠科室的力量难以有效查处。

三、加强基层执法办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执法技能的培训,努力培养高水平复合型的办案人才。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以增强执法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落实意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够认真负责、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二是丰富培训形式,要改变只学习书面知识,不重视实践的简单培训模式,采取执法讲座、典型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培训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应用能力。三是定期对全局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对质量好的案件进行通报表扬,对案件质量较差的案件,要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从而达到规范全局执法办案工作的效果。

(二)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提高监管意识。在公众眼中,每个工商干部的一言一行不是个体行为,而是代表着整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要坚决遵守各级禁令,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议论多的问题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制约机制,针对本部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进行整顿和检查,特别是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整肃纪律作风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着力打造一支能使领导放心、群众舒心、上下齐心的工商队伍,树立基层工商所一流工作质量、一流服务水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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