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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论文(收集5篇)

时间: 2024-06-25 栏目:办公范文

金融风险论文篇1

关键词:金融风险;会计行为;金融经济

一、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问题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问题。由于金融活动的杠杆效应和金融风波的快速传递,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所谓金融风险,是指金融资本在经营与交易过程中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即投资人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偏差。金融风险的存在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危害巨大,它不但能使个别金融机构蒙受巨额损失。而且还可能破坏一个国家或地区,乃至世界经济秩序的稳定。引发社会动荡。在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为:(1)信贷风险。当前部分企业趁兼并,合资、分立等改革、改组、改造之机,采取各种方式逃债、废债、悬空银行贷款。导致金融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信贷质量持续下降,成为当前最为突出,最为严重的风险;(2)信用风险。就是借款人不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的风险;(3)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在金融企业不能变现资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对客户提取现金支付能力不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虽未显现。但潜在的支付困难因素日益增多;(4)经营风险。是指由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形成的风险:(5)外汇风险。随着各行经营外汇业务的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风险成为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6)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引发的种种风险。在市场发育不全。投资渠道狭窄的情况下。巨额的社会游资利用不成熟的证券市场兴风作浪,导致股市风险变得极为突出。此外,一些地方的金融机构乱集资、乱抬利率、乱设机构等时有发生,潜在风险很大:(7)犯罪风险。金融业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经济犯罪,也是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的重要目标。目前,经济越是发达地区金融犯罪案件越多;(8)金融国际化风险。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外资大量进入我国,金融风险在不断升温。如何防范和化解以上金融风险已经成为政府、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个人等各方面都必须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二、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保障内部控制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整体联动机制,确保内部控制贯穿于业务和管理的全过程。风险贯穿于整个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阶段之中,涉及方方面面。因此,每个业务部门要设置风险管理岗位,做到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实现对各个业务领域风险的“源头化管理”。二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加内部控制的前瞻性。应建立一套严格的、先进适用的风险预警机制,努力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滞后的状况,加强风险搜索的系统性和准确性,并对风险的波动趋势做前瞻性的判断,争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主动性。应从提高内部控制水平的战略高度出发,推进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内部控制的长效机制。应制定专门的内控管理奖惩办法,对违规违章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扣发该单位当年目标管理中安全指标的领导者抵押金,或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包括调整岗位、降职等。对内控出色的员工,采取通报表扬、提拔任用、物质奖励等方式给予鼓励,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从而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相反,如果内控管理部门工作失职,不能及时地发现风险并做出反应,无论它事后如何进行质量评价或责任认定,对降低和化解风险的作用都微乎其微,所以对查而不实、纠而不严、惩而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分应建立违规问题台账,落实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全面实现对各项检查查出问题的录入、查询、分类统计、问题整改的动态跟踪,为各级领导和管理者及时了解风险提供决策参考综合信息平台。

三、建立岗位经济责任控制机制

根据金融企业各个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明晰的岗位责任,建立具有相互制约特色的、科学的、合理的内部分工体系和经济责任控制机制。诸如对会计的核算质量和出错率、会计操作的规范性、信贷的贷款质量、贷款风险等情况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打分评定,并将考评结果与岗位津贴、奖金等活工资挂钩,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创造一个既有相互制约,又有自我约束、人人自律、励精图治、争先创优的良好金融工作环境。

四、实施人才工程,建立人员素质控制机制

结合银行等金融企业工作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有针对性、适应性的岗位培训和新业务、新知识、新法规等的专题讲座,开展岗位练兵,适时组织业务知识和技术比赛,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答题等活动。切实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使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品德高尚,业务过硬,敬业爱岗。形成一个人人关心、防范风险的群体风险意识,使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贯彻落实到每个人,身体力行。

五、加强会计控制,规范会计行为

银行的各项业务活动最终要通过会计核算预以反映,因此,加强会计控制要从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防线人手。一是要加强会计监管的力度,配齐配足会计监管人员,落实会计监管责任,保证有足够的力量、足够的时间搞好会计监管,定期报告监管工作,真正实现财会工作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的有效机制。二是加强会计业务的事后监督,重点是从会计事后监督的内部进行审核,逐步向由内部审核和实行自动网络与外部对帐相结合,真正实现会计核算、手工与电脑的自动监管。三是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办事。不能接受其他任何指令。会计凭证应严格按照会计要素编制并进行审核,会计记录、帐务处理及其经营成果的核算都要严格执行《金融企业会计财务制度》的准则要求,保证帐表资料成为会计活动的合法记载和真实的反映。

六、总结

金融系统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了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和防范风险,而对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活动进行管理和制约的一系列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金融业安全运营保障体系的基础,是我国金融业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以银行业风险监管为核心的“巴塞尔体系”,始终包含着加强、改善内部控制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标准的报告》及1997年《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思想及要求具体化、系统化,并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倾向。人世后,我国银行业要融入国际金融体系,就必须遵守这些国际金融规则。我们与外资银行的竞争,是银行制度的竞争,银行文化的竞争,而在银行制度、银行文化中核心的内容就是内部控制机制。我国金融业要走出困境并在竞争中发展壮大自己,当务之急是用“拿来主义”,认真学习国际金融规则,老老实实向竞争对手学习。

参考文献:

[1]温显红.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企业经济,2003,(11)

金融风险论文篇2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风险防范

1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

1.1美国次贷危机

美国抵押贷款市场分“次级”(Subprime)及“优惠级”(Prime),它是以借款人的信用条件作为划分界限的。次级贷款,指的就是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的住房贷款。

2001年至2004年,美联储实施低利率政策刺激了房地产业的发展,美国人的购房热情不断升温,次级抵押贷款风靡一时。2005年至2006年,随着美联储17次加息,美国房地产市场逐步出现降温迹象,但是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也并未因此而停住脚步。放贷机构为了竞争,不断放松放款条件,一些贷款机构甚至推出了“零首付”、“零文件”的贷款方式,即借款人可以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购房,且仅需申报其收入情况而无需提供任何有关偿还能力的证明。宽松的贷款资格审核成为房地产交易市场空前活跃的重要推动力,但也埋下了危机的种子。与此同时,次级抵押贷款被证券化了。次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指的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又能够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次级住房抵押贷款汇集起来,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贷款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再配以相应的担保和升级,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次级抵押贷款证券,被美国的金融机构做到了全世界,危机发生,全球就为美国的次级债买单。

在进行次级抵押贷款时,放款机构和借款者都认为,如果出现还贷困难,借款人只需出售房屋或者进行抵押再融资就可以了。但事实上,由于美联储连续17次加息,住房市场持续降温,借款人很难将自己的房屋卖出,即使能卖出,房屋的价值也可能下跌到不足以偿还剩余贷款的程度。这时,危机就发生了。危机一旦发生,就必然引起对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悲观预期,这就会冲击贷款市场的资金链,进而波及整个抵押贷款市场。与此同时,房地产市场价格也会因为房屋所有者止损的心理而继续下降。两重因素的叠加形成马太效应,出现恶性循环,使得危机愈演愈烈。

1.2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

美国次贷危机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到2007年爆发,至今已经经历了4次大的冲击波。第一波冲击始于2007年8月份。当时危机开始集中显现,大批与次级住房贷款有关的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被迫进入“降息周期”。第二波冲击始于2007年年底至2008年年初,花旗、美林、瑞银等全球著名金融机构因次级贷款出现巨额亏损,市场流动性压力骤增,美联储和一些西方国家银行被迫联手干预。第三波冲击发生于2008年3月份,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濒临破产,美联储紧急向其注资,并大幅降息75个基本点。第四波冲击发生于2008年7月。美国两大住房抵押贷款融资机构美国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房利美)和美国联邦住宅抵押贷款公司(房地美)陷入困境。美联储拟注资250亿美元。第五波冲击发生于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的破产最终引爆全球金融危机。

2全球金融危机的原因分析

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监管缺失是本次危机的直接原因。金融监管缺失使一些国家的金融失去监管,使金融杠杆不适当的放宽放大。

监管松弛和内部管理松弛是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根源。监管松弛表现为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管理层缺乏及时全面掌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动向和真实信息的有效制度安排及措施手段,缺乏对有关从业人员行为的有效约束,奖罚不明,渠道不畅。金融监管松弛的例子有很多。2008年12月15日,美国华尔街传奇人物、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前董事会主席伯纳德·麦道夫因涉嫌证券欺诈遭警方逮捕。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麦道夫一直向其客户承诺每月约1%的投资回报,无论大环境如何他从未亏过。据估算,投资者们损失可能高达500亿美元。受害者名单却越拉越长,既有来自美国、欧洲和亚洲众多银行和机构的投资者,也有为数不少的对冲基金,学校、慈善基金,甚至还有许多和他同为犹太裔的富翁。全球多家著名金融机构损失惨重。随着越来越多的案情细节浮出水面,美国公众的情绪从震惊演变为愤怒——在麦道夫涉嫌欺诈的二十年时间里,监管部门都干什么去了?!金融作家GuntherKarger已经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总检察长投诉,要求调查该委员会主席考克斯和其他委员是否履行了各自的职责。震惊全球的麦道夫案风波还未平息,美国又一起“大规模商业欺诈案”浮出水面。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以涉嫌“大规模商业欺诈”指控得州的亿万富翁、斯坦福金融集团的董事长艾伦·斯坦福及其旗下3家企业欺诈80亿美元。多年前,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曾发现美国得州大亨斯坦福集团涉及重大证券违法行为,一些专家认为这是即将发生大问题的信号,但监管机构每次都让该公司缴相对小额罚款了事。近期,英国版麦道夫—一名外汇交易商涉嫌欺诈4000万英镑被捕。这是英国第一次因信贷紧缩而引发的大型案件。金融监管缺失状况从上述典型案例可见一班。

3加强金融监管的思路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涉及的内容相当庞杂,本文主要从家监管目标、主体、依据、对象和国际合作等方面阐述加强金融监管的思路。

3.1金融监管目标要以安全优先,兼顾效率

金融安全,在更学术的层面上被称之为金融稳定。金融稳定是指金融体系能够有效发挥其配置资源、分散风险以及清算支付的功能,而其在出现各种冲击以及结构性变化时,依然能够发挥其基本功能。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100多年前,马克思曾精辟地指出:货币经济是经济的第一推动力金额维持推动力。没有金融就没有现代经济。它的状况如何,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的未来。安全性、流动性和营利性是现代银行经营的三个基本原则,这三项原则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现代银行在其业务活动中,应注重兼顾协调,通过资产和负债的综合管理来实现三者的要求。在金融实践中,金融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经营理念,始终把安全性摆在首位,这是金融全球化的内在要求,也是这次席卷全球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业的警示。

3.2金融监管主体要加强合作,提高监管效率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型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中央银抓们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则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驶管理只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政府的专门机构进行。近年来,一些国家将银行监管部门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

在监管机构分离,渐趋专业化的同时,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就成为了一个新的问题。从90年代以来的金融危机来看,微观层面上金融机构的稳健并不足以确保这个歌金融体系的稳定,而且,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业务方面的交叉发展也使得针对特定类型金融机构所实施的监管效力被不断削弱。所有这些,都要求对监管体系进行重新调整。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整合,将其纳入到同意的体系当中,或者在保持专业监管机构独立的情况下,建立不同监管机构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的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以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3.3依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范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金融活动,提升金融监管水平

为了对金融机构监管,每个国家都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经济金融环境制定出了一系列兼容监管法规作为金融监管的依据。就西方国家而言,其金融监管依据是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巴塞尔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协议和核心原则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对稳定金融体系具有很大作用,成为全球整理的银行监管文献。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银行经营复杂程度的不断增加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日益提高,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的资本协议已经那个越来越滞后于风险监管需要。2004年6月,在经过长达6年的的制定期后,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新巴塞尔协议火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或巴塞尔协议Ⅱ)。新资本协议反引发了现代景荣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也反应了全球化和国际金融活动的游戏规则。例如,审慎合理的风险承担、科学准确的风险衡量、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科学合理的资本配置和风险敏感的资本监管框架。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针对银行的经营活动面临的诸多风险提供了风险敏感性更强的监管框架;为金融业管理金融风险设定了资本标准;鼓励商业银行在防控风险的过程中更多地考虑资本金收益。在这一系列措施中,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资本要求不仅仅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挂钩,而且还与其他实质性风险联系起来(比如支柱1下面的操作风险以及支柱2下面的利率风险等)。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国际银行界的“游戏规则。目前,很多国家还不具备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条件。随着新资本协议在美国等十国集团的实施,将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该行列。该协议将在商业银行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的规范,商业银行内部建立完整而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的约束,、以及全球银行体系的稳健经营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3.4对金融创新产品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监管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造就了大量新的金融业务:可变利率存单、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交易等。金融创新使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迅速膨胀,金融期权、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的派生型、杠杆性、虚拟性、高风险型使金融监管产品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和高风险化。

二战以后,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涌现出了大量非金融机构。目前,非金融机构在发达国际中已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表现在机构类型日趋多样化,发展迅猛,并且其资产和负债规模所占的比重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领域日益拓宽,在金融创新、资产重组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

因此,从金融创新产品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和高风险考虑,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济影响和货币供给方面考虑,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应不得不重视和加强对对金融创新产品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监管。

3.5金融监管当局应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与其他合作,提升防范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

国家和区域性监管机构应加强国际合。一是完善国际监管体系,建立评级机构行为准则,加大全球资本流动监测力度,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和中介组织的监管,增强金融市场及其产品透明度;二是国家和区域性监管机构在遵循一致性原则基础上制定规章以及其他措施;三是监管机构加强同金融市场所有层面的协调和合作,其中包括跨国境的资本流动;四是监管者和其它相关当局应当在防范危机、加强管理和应对措施上加强合作;五是发展国际金融合作与协调,积极探讨必要十一的增加呢国际或作与协调的途径和方法,运用国际资源提升防范过金融危机的能力,化解国际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欧盟建议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2009年2月25日

[2]2009年2月27日,商务部陈德铭部长在伦敦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著名电视主持人罗伯特·佩斯顿(RobertPeston)的专访

[3]《通力合作共度时艰》15日在华盛顿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峰会上的讲话2008年11月15日

金融风险论文篇3

摘要: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包括管理体制、管理技术及管理理念等内容,其关键是建立内控机制和建立内部风险预警系统。由于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也面临较单一业务金融机构更大的风险,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出现风险集中和风险传递。不但危及金融控股公司本身,还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危机。所以必须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混业经营的组织模式,在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其结构与经营也比一般金融机构复杂,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发生风险后化解的难度与成本也比一般金融机构要大。同时,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巨大规模和对经济的巨大影响,一旦金融控股公司发生问题,必将引起整个经济体系的巨大波动。

一、导论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是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内部控制也是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对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社会声誉,以及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来说,内部控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对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应用价值,不仅如此,还可以为潜在的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建立内部控制系统提供一些思路。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风险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控制着众多的专业化金融子公司,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它所引发的风险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资本金重复计算、系统性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三个方面。

1.资本金重复计算

金融控股公司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有两种情况:一是母公司拨付子公司资本金。这样,一笔从集团外注入的资本金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造成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如果子公司又用该笔资本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将被多次计算;二是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份,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由于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同一笔资本金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适当的。

2.系统性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涉及多种金融领域的金融混合体,其所引发的风险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而在系统内逐渐聚集,并迅速蔓延开来。金融控股公司所追求的协同效应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聚集的可能性:金融控股公司为集团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客户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渠道,虽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但是,子公司存在的风险也可能借此通道向母公司不断聚集,在一个机构内发生的失误和可能发生的危机或破产,其危害和影响原本仅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或行业范围,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下,就会向母公司集中风险并蔓延危害。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经营上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一旦决策失误,就会影响到全部子公司,错误迅速覆盖整个系统。

3.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主要表现在其经营和组织方面难于被监察和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风险有诸多方面,但与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最为密切的风险是内部交易。

金融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使得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这就增大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风险。由于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控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彼此关系紧密,相互往来交易势所难免,其种类主要有:交叉持股、集团内公司间之相互交易行为、集团内公司自同属集团内公司取得保证、贷款或其他担保承诺、集团成员间之资产买卖行为、以再保险的方式所为之风险转移、集团成员间就第三人关系风险之转移交易等。这类交易常伴随风险的传递与聚集,最终形成集团的整体经营风险,危及集团的经营安全与稳健运行。

(二)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殊性风险

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当前所面临的风险不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金融风险,还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制度性金融风险,这些特殊性风险大多是政府、企业和银行延续旧体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产物,是旧体制下金融抑制所产生的风险的延伸,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

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都应该是以风险承担主体明确,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合理分配为根本前提。在欧美发达的银行制度下,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责任界限。董事会因此负责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重大政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有效的风险内控体系。

然而,在中国目前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许多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和边界并不明确。在现行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商业化程度并不高,政策性业务和行政干预仍很多,这都使得银行的最高管理层(董事会)没有也不能最终承担起全部金融风险的责任。

2.内控体制不健全

在现代的金融风险管理中,完善的内控体制是金融机构得以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银行机构内控指引》,完善的现代银行内控体制应该以运作合法、有效和信息畅通为目标,涵盖银行的管理和控制文化、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控制活动和责任分离、信息和交流以及监控和缺陷修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的银行内控体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相对于国际上对现代银行内控体制的要求,中国银行内控体制还显得相当落后,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风险管理的组织制度上。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明显缺乏这种有效运作机制和组织制度的保障。

3.管理工具缺乏

在欧美先进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管理风险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不断创新。相比之下,由于中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金融市场还不能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市场工具的匮乏是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落后的重要表现之一。衍生金融产品市场是目前西方金融体系中向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直接对冲风险的性质,被认为是管理市场风险最有效的市场工具,使得金融体系能更加有效地在风险承担能力不同的金融主体之间配置风险。

目前,除了一些地方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中国并没有真正的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不仅是金融体系不完整的表现,也是风险管理市场工具匮乏的表现,它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三、中国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

面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和艰难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分阶段逐步建设和完善的过程。

(一)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定位

金融机构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适时地调整自身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其中,准确地目标定位是风险管理有效运转的关键和前提,笔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目标应当定位于:

(1)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防范、控制和化解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金融风险,保证控股公司及其所属金融子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政策和规章制度,有效推动所属金融子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2)提高控股公司及所属金融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

(3)实现在风险—收益均衡下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的运作必须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预警机制、风险的转移和补偿机制,使得公司运营在风险环境中实现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均衡与协同。

(二)树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1.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同样并不是要消除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因素、风险来源,而是在于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是通过合理的安排和实施一系列的决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证在风险—收益平衡下实现整个集团价值的最大化,同时避免和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保证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全面、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

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金融机构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单单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事情,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一定是要在风险能够控制的情况下才去操作和经营业务。

3.风险管理独立和透明

独立和透明是一套好的风险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条件。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主要在三个方面:即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以及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估职责的独立性。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部门意味着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层级: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各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金融控股公司应成立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在同事会领导下指挥控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控股公司董事会:是控股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与回报要求;控股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监控重大风险,审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程序、方法等;控股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落实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指导子公司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和程序;规划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主要风险进行监控;对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进行管理。

第二层级:各子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委员、建立风险管理部门,集中、全面的管理子公司的风险;实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设计监督三项主要职能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子公司层面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控股公司统一风险管理政策下,规划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审批资本分配和风险限额。

子公司风险管理部:子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受自公司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全面管理子公司各类风险:根据集团战略拟定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及标准;对子公司日常的各类风险进行动态的测量和监督,并及时向集团风险管理部门和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建立子公司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管理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和人员。

第三层级:子公司内部建立垂直的风险管理架构。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由子公司直接管理并委派风险主管。子公司业务部门的风险经理以及下属分支机构的风险主管虽然是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但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中,他们具有相当自主的、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业务风险和资金风险进行管理的权力,其职责主要有:督促子公司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正确实施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措施;向子公司风险管理分部提供精确、及时的风险信息等。

参考文献:

[1]王文宇,控股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金融风险论文篇4

【关键词】金融风险管理风险测度一致性风险测度

一、引言

金融风险管理是各类金融机构所从事的全部业务和管理活动中最核心的内容,它和时间价值、资产定价被并称为是现代金融理论的三大支柱。金融风险管理分为识别风险、测量风险、处理风险以及风险管理的评估和调整四个步骤。其中,金融风险的测量是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风险测量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合理风险测度指标的选取,是提高风险测量质量的有效保障。

二、风险测度的发展历史

风险测度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以方差和风险因子等为主要度量指标的传统风险测度阶段;其次是以现行国际标准风险测度工具VaR为代表的现代风险测度阶段;最后是以ES为代表的一致性风险测度阶段。

传统风险测度工具包括方差、半(下)方差、下偏矩LPM(LowPartialMoments)、久期(duration)、凸性(convexity)、beta、delta、gamma、theta、vega、rho等,这些指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投资价值对风险因子的敏感程度,因此被统称为风险敏感性度量指标。风险敏感性度量指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风险的特征,难以全面综合地度量风险,因此只能适用于特定地金融工具或在特定的范围内使用。

方差、半(下)方差、下偏矩LPM等风险敏感性度量指标只能描述收益的不确定性,即偏离期望收益的程度,并不能确切指明证券组合的损失的大小。所以,它们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风险的特征,难以全面综合地度量风险,因此只能适用于特定地金融工具或在特定的范围内使用。

现行的国际标准风险管理工具VaR最初由J.P.Morgan针对其银行业务风险的需要提出的,并很快被推广成为了一种产业标准。风险价值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水平下,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投资组合所面临的潜在最大损失。VaR是借助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对金融风险进行量化和测度。它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得出多维风险的一个一维近似值,可用于测量不同市场的不同风险并用一个数值表示出来,因此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欧盟都接受VaR作为风险度量和风险披露的工具。

但是,VaR作为风险测度的指标,不满足一致性风险测度四条公理中的次可加性公理,不是一种一致性风险测度指标。这就意味着当用VaR度量风险时,某种投资组合的风险可能会比各组成成分证券风险之和还要大,从而导致投资者不愿多样化投资的情况。而且VaR不能测度超过VaR的损失、不适用于非椭球分布函数族、VaR有许多局部极值导致VaR排序不稳定等缺陷,决定着VaR并不是一种合适的风险测度指标。

基于上述风险测度的局限性,Artzner等(1999)提出了一致性风险测度(CoherentRiskMeasure)概念。他们认为一种良好定义的风险测度应该满足单调性、一次齐次性、平移不变性和次可加性四条公理,并将满足这些公理的风险测度成为一致性风险测度。

单调性:

如果投资组合X1在任意情况下的价值都比投资组合X2的价值大,则一致性风险测度度量的X1的风险至少不应该比X2的风险大。也就是说,优质资产的风险应该比劣质资产的风险小。

上式意味着,如果用数量为(X)的资本或保证金加入到投资组合X之中,则恰好可以抵消投资组合X的风险。因此,平移不变性公理要求风险测度在数值上就是为抵消投资组合的风险而需要提供的资本或保证金的数量。

次可加性公理意味着,用一致性风险测度度量出来的所有被监管对象的总体风险,不能比各单个被监管对象的风险之和大。否则,即使各个被监管对象都设置了足够的资本或保证金(Xi),也不能保证所有监管对象总的资本或保证金足以抵消整体风险,因此监管措施就可能失效。可见,次可加性公理主要是从保证风险监管有效性的角度提出的,为监管目的而设计的风险测度应该满足次可加性公理。

由于这四条公理的合理性,一致性风险测度不久就被风险测度理论界广泛接受。

数理金融学家随后在一致性风险测度四公理基础上提出了几种形式不同的一致性风险测度指标,其中ES是最常用的一种。ES就是投资组合在给定置信水平决定的左尾概率区间内可能发生的平均损失,因此被成为ExpectedShortfall。ES对于损失X的分布没有特殊的要求,在分布函数连续和不连续的情况下都能保持一致性风险测度这一性质,使ES不仅可以应用到任何的金融工具的风险测量和风险控制,也可以处理具有任何分布形式的风险源,而且保证了在给定风险量的约束条件下最大化预期收益组合的唯一性。

由于ES风险测度的发展时间不长,ES作为一种一致性风险测度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VaR与一阶传统随机占优是一致的,ES风险测度与二阶传统随机占优是一致的;但是,VaR与二阶及二阶以上传统随机占优不是一致的,ES风险测度与三阶及三阶以上传统随机占优不是一致的,在特定情况下,运用VaR和ES都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结论

总之,风险测度理论至今为止仍然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的领域,有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由于现有各种风险测度指标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新的风险测度理论和建立在其之上的新的风险测度指标(性能优良、便于计算、合理检验)是今后值得深入研究的重点和方向。

【参考文献】

[1]ArtznerPh,DelbaenF,EberJ-M,HeathD:Coherent

MeasuresofRisk[J],MathematicalFinance,1999(9).

[2]DirkTasche:Expectedshortfallandbeyond[J],Journal

ofBanking&Finance,2002(26).

金融风险论文篇5

关键词:金融危机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

在2007年8月,美国全面爆发次贷危机,引起了美国及全球金融市场的强烈震荡,最终演变为现在的金融危机。同时与金融危机密切相关的资产证券化也受到广泛置疑,那么,在美国金融危机中,资产证券化到底扮演了一种什么样的角色呢?其风险应该如何规避?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资产证券化与美国金融危机

在美国房屋贷款市场个人客户信用评级等级标准,分为三个层次,其中次级客户指信用等级低、缺乏收入证明、负债较重无法达到普通信贷标准的次级客户。所谓次级贷款(sub-premiummortgage)指银行或贷款机构提供给次级客户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通常不需要首付,很适合次级客户,但是利息会根据市场进行调整。美国次级贷款到2006年左右,达到6000亿美元,房屋次级贷款证券化也迅速膨胀,到2006年CDO(房地产债务抵押债券)增长到2895亿美元,与此同时其风险也在增加。美国于2007年终于爆发了次级贷款危机并演变为金融危机。一般认为此次危机发生有三方面的原因:

次级贷款本身的缺陷。次级贷款的客户收入不稳定,缺乏可靠的信用记录,经济形势恶化、房价下降、银行利率上升时,次级贷款客户的还贷能力下降,违约率迅速增加,2006年初次级贷款违约率开始显著上升。

美国金融体系监管存在漏洞。美国目前存在联邦、州两级监管机构,联邦级监管机构有美联储等5个负责对联邦注册银行和跨州银行监管的机构,州一级注册的银行受各州银行监管局监管。这种金融监管体制属于多头监管,不可避免的存在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次级贷款领域就处于监管的空白。

资产证券化扩大了次级贷款危机,最终演化为金融危机。投资银行在购买了次级贷款机构的次级贷款抵押债券后,根据偿付的优先秩序将其与其他债券组合带来的现金流进行分割,发行不同级别的债务抵押凭证(CDO)。这些债务抵押凭证被商业银行、大型投资基金和外国投资机构等购买。次级贷款风险爆发时,市场出现恐慌,集中抛售,危机从住房抵押贷款机构迅速蔓延到美林、花旗和荷兰银行等的投资银行及其他机构,最终酿成金融危机。危机所造成的损失远远超出了次贷本身,2008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会组织(IMF)最新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估计,美国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造成的金融动荡将带来高达近万亿美元的损失,危机正波及优质房屋按揭、消费信贷等领域。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始于1992年,当年海南三亚市定向发行地产证券,1995年第一只资产支持证券开元证券公开发行,至2007年共有15只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总发行量为400多亿元人民币,总的来看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规模不是很大,而且仅限于银行之间,但是近两年来发展非常迅速,仅2006-2007年就有近300多亿的发行量,那么,美国金融危机后如何审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将是一个急迫而重要的课题。

资产证券的风险

美国资产证券专家shenker&colletta提出,资产证券化是指股权或债权凭证的出售,该凭证代表一种独立的、有收入流的财产或财产集合中的所有权利益或由其所担保、基本价值是实现资产收益风险的隔离。它的操作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构建资产池;设立特殊的目的载体SPV;信用评级与加强;资产转移与发行证券;资产池管理和证券清偿。

资产证券化虽有效地将原始权人的风险隔离开来,但这并不意味着资产证券就不存在风险,资产证券仍存在风险,按其与资产的联系可分为:资产风险;证券化而带来的风险。

(一)资产风险

资产风险主要源于资产本身,而与证券化无关,不管有没有证券化,这类风险都将存在。这类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即与资产未来产生现金流的确定性、稳定性及现金流数量有关,比如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债务人违约、行使抵消权的可能性低,资产受自然灾害、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等的影响程度低,则资产质量高,风险小,反之则风险高。

(二)证券化风险

证券化风险,这类风险与资产本身无关,主要是在证券化过程中产生的。它主要表现为:风险没有完全隔离,发起人仍然控制资产,导致投资者由于发起人的原因而无法及时获得资产收益;信用评级风险,评级机构存在着道德和执业能力风险,可能经不住利益的诱惑,放弃职业道德,与原始权益人一道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也可能由于知识、经验的欠缺,无法保证其所提报告、意见等的质量,同时,由于主观能力与客观事实间存在差距,评级机构报告、意见总与客观事实有差距;证券化法律文件失效的风险,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中要签署大量的诸如陈述书、保证书、评级报告、评估报告、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而这些法律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当这些文件与某些法律条文发生不合时,法院会重新解释文件内容或宣布文件失效;法律缺位和不确定的风险,由于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性,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备,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法律专家对法律的理解并不等同于法官、行政官员对法律的理解,因此有可能存在行政官员的干预或者法官对法律的解释而使相应的法律文件被撤回或者被宣告无效,使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法律冲突的风险,由于资产证券化要求其资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并且其地理、人口分布要具有广泛性,因此会涉及达到大量的部门法律和地区性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又不可避免的存在。

资产证券风险防范的法律设计

(一)对于证券化风险的防范

在传统上对于资产证券风险关注的焦点是如何防范资产证券化所带来的风险,而其中又特别注重于对于风险隔离不完全风险的防范,对于这一风险主要通过以下法律设计来防范:

对于风险隔离不完全,主要是通过规范资产转移行为以尽量达到资产风险的彻底隔离,特别强调SPV的设立,要求其既能保持独立性免于发起人的干预和影响,又能避免自身的主动破产。这样资产转移后,原始权益人无法对其进行控制,原始权益人的破产也不会波及到已转移的资产,从而达到将证券的风险基本上只与资产的自身风险挂钩,而与原始权益人无关,使风险客观化的目的。这种资产转移既可以采取出售的方式进行所有权的变更,也可以采取信托方式进行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转移,我国采取的是信托方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对此类资产控制权的转移作了具体规定。对于其他证券化的风险在英美国家主要通过事后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通过制定、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解决。我国主要对于资产证券化品种申请报批、严格审查的方式解决。

二)对于资产本身风险的防范

对于如何防范因资产而带来的风险,相对规定较少。但是从美国金融危机来看,实际上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主要还是资产本身的风险,这类风险本来影响有限,但由于其证券化后,其破坏力、影响面已有很大变化,容易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对这类资产本身的风险应当特别注意。那么如何防范呢?与股票、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与资产产生的未来的现金流相关,而与发行企业的状况、未来盈利能力无关,也就是说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仅受资产未来收益情况和其现值的影响,而资产的情况在资产证券化时即已确定,未来几乎不会有什么变化,变化的是未来外部经济环境,其变化影响未来收益,而影响未来收益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则主要依赖于专业机构的分析,因此资产支持证券严重依赖于信用评级制度,同时对资产证券的评级与其他证券相比也更具有现实可行性。但是,恰恰信用评级机构在这方面做得很差,此次危机中信用评级机构便因出尔反尔而饱受指责。很明显,资产支持证券风险的防范核心便是建立一套有效的信用评级监督管理制度,尽力保证评级的有效性以防范资产证券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监督管理制度应体现如下要求:

1.对于证券化的资产应确定统一的评级标准。这一标准至少应包含以下几方面要求:评级公开透明,对于资产证券的信用评级过程、基础数据和评级方法要公开透明,对于组合资产要公开内其部结构,资产证券化作为公开发行的的证券,在信息公开与商业秘密保护天平上应当倾向于公开,不能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资产证券的基本信息,这样做可以尽量减少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也有利于监管机构监管;密集跟踪评级,由于资产收益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应当对评级机构跟踪安排做出具体要求,由于政府相应信息以月为单位,因此跟踪期限以月为周期较为合理;评级等级进一步细化,评级标准由九等分可扩充为15等分,评级级数越多,越具有动态性,越能及时精确的反映证券风险的变化情况,当然级数的多少受评级技术、方法的影响,并不是越多越好,人为的增加评级级数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就目前对于计量经济学的发展,作到15等分应该是可以的。

2.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责任和审查。信用评级机构作为一个中介机构是通过其评级而获取报酬,其对证券的评级就是其向社会出售的产品。因此不管信用评级机构向谁收取费用,有没有收取费用,其的评级报告并不仅是观点,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而是一个产品。因此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应当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可以考虑由证券交易监管部门承担起这一监管任务。此外,应当明确评级机构的法律责任,评级机构承担的应当是一种侵权责任,在举证责任上应当实行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评级机构能自证其无过错,否则就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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