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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自查整改报告(收集3篇)

时间: 2024-06-28 栏目:办公范文

检测机构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篇1

关键词: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监督管理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是保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落到工程施工实处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机构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下面就以山西省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各项规定为例,站在监督管理机构的角度,谈谈本人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以下简称“验收工作”)监督管理的一些看法。

1验收工作监督管理的依据

1)政策依据。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为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应当对民用建筑的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并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参加。没有进行建筑节能验收或者建筑节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告。

2)规范依据。根据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2验收工作的组织

2.1验收工作组织程序

1)施工单位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完毕并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组成验收组,并编制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方案,包含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会议(以下简称“验收会议”)的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验收组织形式等内容;2)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会议前,将建筑节能工程的档案技术资料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方案报送建筑节能监督管理部门。

2.2验收会议参加人员

根据山西省有关规定,参加验收会议的验收组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公司、节能检测机构、施工单位六方参建单位,以及建设单位聘请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根据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参加。其余单位参加人员规范中未有明确规定,但为了保证验收会议质量,应由参与该工程建设的主要技术人员参加。

3验收会议需要准备的工程技术资料

建筑节能工程技术资料应当由参建各方根据各自的合同约定及验收规范要求准备,一般情况下,各方准备的主要资料如下:1)建设单位需准备的资料包括:a.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方案;b.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节能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c.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2)设计单位需准备的资料包括:设计单位应当对原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建筑节能设计变更文件在施工中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完毕后,应提供建筑节能质量核查报告。3)监理公司需准备的资料包括:a.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b.建筑节能工程完工后,应进行专项质量评估,提供建筑节能专项评估报告。4)节能检测机构需出具建筑节能工程各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对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的有关性能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见证取样部位及数量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规定;b.对围护结构进行现场实体检测,检测包括外墙节能构造情况和外门窗气密性检测两项内容。如果检测和现场条件具备,也可以直接检测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c.对建筑采暖、配电与照明和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节能性能进行检测。对于受到季节气候的影响无法进行检测的项目,要求在保修期内补测。5)施工单位需准备的资料包括:a.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b.进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相关性能的质量证明文件核查验收记录;c.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过程中应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及时报验,质量控制资料齐全且包括详细的文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d.建筑节能专项竣工报告。

4验收会议组织的程序

验收会议主要采取“听汇报、核资料、查现场、提意见、后整改”的形式组织,主要包括:1)验收组听取各参建单位的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为各方在工程建设中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情况;2)验收组核查各参建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各个分项工程技术档案资料;3)验收组实地查验建筑节能工程实体施工质量;4)验收组对建筑节能工程做出整体评价,形成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意见;5)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意见,在验收会议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出具整改回复意见,提交验收组重新查验。

5验收工作备案程序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合格后,向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书。根据山西省有关规定,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书办理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1)验收工作记录表格,包括质量验收记录表、技术资料核查记录表;2)建设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4)参建六方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质量合格文件;5)建筑节能工程所用到的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进场检测报告;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和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6)验收组人员在验收会议上形成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意见及建设单位的整改回复意见。

6验收工作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在专项验收工作中,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1)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建筑节能工程的档案技术资料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和专项验收方案等资料后,按时参加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会议。

2)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会议进行监督。在组织上包括对验收程序是否合法、验收人员是否到位进行监督,在工程上对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以及执行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责令整改,并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3)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合格后,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书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书。

参考文献:

[1]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

检测机构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篇2

通过监测重点职业病及有关劳动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情况,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统计分析2023年县职业健康检查、重点职业病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明确职业健康工作重点和方向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监测范围

(一)职业健康核心指标常规监测。覆盖全县各乡镇。

(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三)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与管理。覆盖全县各乡镇。

三、监测对象及时间区间

本方案提及的重点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尘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共13种),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共11种)以及铅中毒、苯中毒、噪声聋、布鲁氏菌病,共计28种。

监测数据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成立项目组织管理组,充分发挥本级项目办的作用,在全面落实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与绩效目标管理,制订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质量和时间进度符合年度绩效目标要求。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为本级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等;积极开展“省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及时将监测发现的有关体检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向同级卫生监督机构反馈移交;及时向本级组织管理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县卫生监督机构

作为本地监测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主体单位,根据疾病控制中心反馈移交的有关体检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做好督促整改与监督执法,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问题督促整改及执法情况。

(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及时填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相关监测的内容,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省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时做好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职业健康检查的报告工作。负责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按时限要求向县疾控中心报送检查结果。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提供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线索名单,对已报告的职业性尘肺病病人进行电话或上门随访,调查填报有关信息,及时将存在问题报县项目办。协助开展尘肺病人的随访与康复管理。

五、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职业健康核心指标常规监测

监测对象为辖区内接触可导致重点职业病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特别注意两点:劳动者所在岗位如已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情况应当与其监测结果形成有效信息联通;今年的监测工作,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及事故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均纳入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当年应当及实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等,劳动者基本情况及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并采集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应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规定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必检项目及相关的选检项目信息。

常规监测工作与职业健康检查及其网络报告、质量控制工作相结合。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在“省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各类监测信息,具体要求参照《省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县疾控中心作为本级职业健康检查质控中心,对我县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特别是新备案、群众举报、质量控制风险较高的机构),开展实验室间比对、质量考核或质量控制评估工作。

(三)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与管理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2023年省职业性尘肺病患者信息核查及补充调查工作方案》(甘卫职健函〔2023〕324号)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323号)和省疾控中心《关于印发〔2023〕230号)要求,继续对全县1949年至2019年底报告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

六、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参照省级《重点职业病监测质量控制与评估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1)。

七、项目管理要求

(一)监测数据报告要求

1.及时反馈监测情况并督促整改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23年7月25日、10月25日、2023年1月10日前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机构报送2023年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等周期内有关核心指标监测信息及质控报告,主要包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人数、检出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人数、职业病诊断情况等信息,以及对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网络直报数据开展日常核查、定期质量控制检查结果。

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疾控中心的报告后,应及时督促有关医疗机构就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率纳入绩效评估考核。

2.按时上报监测数据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填写、录入监测数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按《省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时上报相关监测数据。

期间,依上级项目办的调度,县项目办及相关单位按要求上报实时工作进度及数据。

3.形成上报监测报告

县疾控中心应根据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撰写《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县疾控中心于2023年8月1日和2023年1月5前分别将上述两个报告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4.分析上报工作总结

县项目办要撰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于2023年1月10日前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工作总结应包括主要监测结果、监测数据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发挥的作用,经费分配使用和人员队伍能力情况,监测工作点覆盖和体系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

(二)监测工作报告与监测数据的利用

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职业病信息报告、质量考核与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问题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置。县项目办对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做好项目资料管理

监测机构和医疗机构应按年度妥善保管项目相关资料,类目包括:监测项目方案、培训资料、质控考核资料、季度工作报告、监测数据资料、监测结果反馈函件、项目工作总结与技术报告。收集的监测数据应加盖公章、长期保存,以备质控验证和复核。

八、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求

重点职业病监测经费主要用于摸清职业性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基本情况,开展与监测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实验室比对、质量控制考核及外聘专家费用、信息化建设、职业健康检查、数据信息采集、数据验证与复核、报告撰写以及监测所需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县项目办加强职业病监测机构的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符合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绩效目标。

检测机构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篇3

[关键词]防雷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中图分类号:P4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1-0298-01

前言

防雷检测机构主要是通过现场检测,对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和其他连接导体)的设计、安装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查,对防雷装置的有效性进行测量。防雷检测机构实施计量认证,可不断规范防雷检测机构管理工作,提高防雷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有效性和科学性,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计量保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气象局第8号局令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防雷产品检测机构应当通过计量认证。2006年7月27日国家认监委又印发了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一、防雷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的依据

随着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雷电灾害防护工作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根据《气象法》的规定,各级气象部门相继成立了防雷检测机构开展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东营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根据上级要求于2001年向山东省质监局提出了计量认证申请,2002年6月顺利通过了认证,取得了计量认证合格证书。2008年3月再次通过了计量认证复查评审,证书编号为2008150076L。2011年5月又通过了计量认证复查评审,证书编号为2011150284L。

二、认真做好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

(一)实验室管理体系建立的步骤

1、领导的认识阶段;2、宣传培训、全员参与;3、组织落实,拟定计划;4、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5、分析现状,确定过程和要素;6、确定机构,分配职责,配备资源;7、管理体系文件化(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四部分。

(二)质量体系的运行和改进

质量体系是指实验室用文件化的形式列出的有效的、一体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以便以最好、最实际的方式来指导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从而保证委托方对质量满意。在计量认证评审中,质量体系的建立是一个最为重要的环节,其既应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又要符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质量体系文件是实验室工作的依据,是实验室内部的法规性文件,具有法规性、唯一性和适用性特点,一般分为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四部分。

1、领导重视,全员参与

领导重视是做好计量认证工作的先决条件。实验室的领导要经常地参加与计量认证工作相关的培训,熟知计量认证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情况决定实现质量方针、目标及持续改进的措施,充分认识到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工作是完善防雷中心实验室质量体系的重要手段。要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单靠领导是不行的,要充分发挥中心每个成员在质量体系中的作用,制定奖励措施,使职工在质量体系运行中,始终有参与质量体系改进的积极性和能力,主动分析自身体系的差距,以求不断进取。

2、作好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检查各部门所开展的质量活动及其结果是否符合“质量手册”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为质量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同时为了确保管理的适应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效率,以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认真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至关重要。

(1)制定年度计划,按时进行。每年年初,必须制定详细的年度内审和管理评审计划,计划中必须明确拟审核的部门、审核时间、审核内容、审核组组成和审核结果的处理。

(2)做好记录,保质完成。制定可操作的内审记录表,内审结果通知书,内审汇总表,管理评审纪要。明确不符合项的纠正负责人,整改时间及复查跟踪人员,充分做好管理评审的输入和输出。

(3)计量认证现场评审中,档案的检查是一个重要方面,具体要求为:

a.仪器设备档案:实验室应确定一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档案中至少应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制造商的说明书、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或修理记录等。

b.检测报告档案:检查检测报告的信息量是否充足,原始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和检测报告同时归档。

c.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应包括人员简历、学历证明、获奖情况、培训情况、科技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相关复印件(如上岗证、获奖证书、技术业绩年度鉴定等)。

3、通过监督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在3年的计量认证周期之间实验室都要经历监督评审,通过监督评审,技术专家会发现本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有效的纠正办法,进行有效的整改,这也属于计量认证后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有效办法之一。

(三)积极开展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

能力验证是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来确定实验室检测/校准能力的活动,实际上它是为确保实验室维持较高的校准和检测水平而对其能力进行考核、监督和确认的一种验证活动,东营市防雷中心每年都与邻市的潍坊市防雷中心或滨州市防雷中心进行比对试验,以切实提高检测能力,为更好地出具公正数据保驾护航。

(四)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做好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在实验室检测工作质量的诸多因素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实验室水平的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和水平。中心领导必须建立完善的防雷检测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建立一支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防雷检测队伍,实现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与防雷减灾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注重新标准、新规范、新方法的搜集和使用,确保其现行有效并便于工作人员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定期交流研讨检测技术,邀请经验丰富的检测专家作技术报告,不断提高检测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检测水平,为提高检测技术的科学性、有效性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认真编制检测(验收)报告

检测(验收)报告是检测过程的结果,是实验室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实验室自身的形象和信誉,防雷检测机构要认真编制报告,统一格式,除了信息要完整、数据要可靠、结论要准确外,还要注意文字打印质量、装订质量等,每份检测(验收)报告要涵盖评审要求的所有信息。

三、结语

实验室计量认证是一项长期持续、不断改进的工作。通过内审、管理评审、监督评审等环节,促使我们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地完善,有利于提高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1]沈炳岗,张甫风.对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的一些体会和思考,陕西环境,第10卷,第6期,2003,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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