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策划及招商销售代理
合同书
甲方:宿迁世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为月亮湾商住项目综合商业地产、住宅项目全权委托乙方:投资顾问、营销策略、广告创意、招商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月亮湾
2、项目位置:新城区
3、项目用途:商业、住宅综合房地产项目开发;
4、全案代理范围:约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该项目总销售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商业物业销售总面积约平方米,住宅楼(办公、公寓)总销售面积约平方米,其它可销售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投资顾问
本项目投资顾问工作,主要是从市场研究以及项目开发条件的分析入手,通过对项目竞争力的挖掘,提炼项目的核心卖点体系,形成项目的初步产品竞争策略和产品形象定位,并参与规划、设计讨论和提出产品调整建议,根据相关定位、资料提供项目分析。
2.营销策略
本项目营销策略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等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主题定位、整体市场竞争策略、形象包装策略、销售定价策略及项目整体营销工作计划等与营销相关的策略工作内容并配合开发商实施。
3.广告创意
本项目广告创意工作,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竞争策略,确定广告推行计划并进行相关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相关现场的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等,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4.招商销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团队,由该销售团队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物业的全面招商销售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本合同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第四条:工作内容
1.投资顾问
1)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市场调研及市场分析;
2)负责本项目的客群分析;
3)参与产品设计讨论并提供产品建议或产品修改建议;
2.营销策略
1)根据项目的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以及开发商目标等基本要素,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总纲,包括营销阶段划分、项目主题定位、市场形象定位、客户营销基本策略等;
2)根据项目的营销阶段划分后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营销工作执行计划;
3)根据确认的营销策略总纲及阶段性的营销策略执行计划,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阶段性的营销组合策略、媒体组合策略、重大SP活动策略、价格策略等;
4)根据确定的营销策略总纲及营销策略执行方案,结合市场和项目进展中的变化因素,制定每个营销阶段的营销策略调整与执行计划,并针对各个营销阶段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如开工、房交会等,制定策略及执行专案;
5)根据每个营销阶段的销售特点、去化特征以及客户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和媒体策略等;
3.广告创意
1)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项目整体媒介策略、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2)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应用、延展等相关应用设计;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在相关SP活动专案(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基础上,进行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
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大型广告牌等);
5)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
6)负责电台宣传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网站的创意思路与文案。
4.招商销售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招商销售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进行销售招商;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
5)负责或协助本项目以促销为目的的SP活动;
6)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执行;
7)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提供销售报表。
8)负责派出招商销售团队的工作服、工资、佣金、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情况;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对乙方提交的有关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须在乙方提交每一份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3)承担本项目现场销售场所及家俬、设施配置费用:即现场销售接待中心装修及销售所需的沙盘模型;
4)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宣传及广告推广费用(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和电视及电台广告及广告片制作、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户外看板、SP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根据推广要求向甲方申报,批复后由甲方在费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5)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但不仅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房租费用;
6)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条件、保证本项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预售的法定条件;
7)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乙方合同签订日3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8)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9)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合同备案等相关各项购房手续。协助办理客户个人购房贷款、解决因购房办证需提供证件所引发的客户投诉、并处理关于工程的修改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项目的房交会的展场租赁与装修费用、非计划性的甲方指定的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若该类费用甲方需乙方代理开支,应在相关费用项发生前一次性提前预支付乙方,具体使用计划需由乙方提前申报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
11)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12)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13)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4)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15)负责销售应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车)的日常维护费用及燃油费及驾驶员薪酬等。
2.乙方责任
1)认真、准确并按计划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若甲方对乙方专案组成员的实际工作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更换专案组人员;
3)本项目专案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双方确定的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4)依进度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5)负责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产品建议、营销策略、销售策略、招商策略、广告策略及计划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6)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招商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招商、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展开项目咨询工作前提供盖章确认的项目200问资料);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向甲方如实、及时报告销售状况,督促客户按约支付房款,尽量确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笼;
8)按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如实地对客户进行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办法、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等;
9)乙方招商工作必须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综合素质、品牌实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的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10)
11)本合同中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与资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关工作;
12)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完税票据。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3、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甲方若需重新确定其他指定负责人或变更负责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4、乙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该联系人的书面认定代表乙方认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联系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5、全部销售资料及广告均注明“义乌远大”字样。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服务单位的变更;
5)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价格、全案策划、招商销售代理费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叁万元,支付期限为6个月,共计人民币18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在支付期每个月的5号,甲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给乙方
2、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正式销售的约定均价为:公寓人民币元/平方米,商铺人民币元/平方米,其它销售物业以及部分商业租赁费用以附加协议为准
3、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商业物业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3%计算佣金,若存租赁为,收取一季度租金为乙方招商费(两者可同时产生)
商业考核代理费:按照2.5%、3.0%、3.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3.0%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5%结算
商业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30%=超价提成。
4、住宅全案销售代理费
全案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
考核代理费:按照2.0%、2.5%、3.0%、结算
全案代理费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销售额的2%结算,另外按照以下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0%结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范围的(车库、车位)均按其销售总额3%提取(具体结算方式参照住宅)
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40%=超价提成。
5、特殊关系客户
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由甲方总经理或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书面批准,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如遇房产直接抵扣支付广告、建材等费用,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6、退房原则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全案代理费。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费。
7、双方协定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套数为计量)
正式销售后完成总销售周期进行考核。(销售考核周期,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面临的市场情况、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项目工程进度的综合分析,在正式签定本合同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有关全案代理费的付款约定:
1)在合同执行2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乙方销售佣金,事后乙方保留1个月的销售代理佣金作为本合同的保证金。
2)代理费按月结算,每个月代理费的结算日为下个月的5号之前,甲方须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全案代理费中的“代理费”,乙方收到此款项前应给甲方开具正式完税发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两款约定的销售考核周期进行销售目标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若乙方在任何一个销售考核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销售进度的5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当乙方每完成一个销售考核周期的约定考核比例,则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费”结算,同时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6款规定的“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可销售物业面积比例达到75%时,甲方应在10天内结算所有“超价提成”。
第八条:保密与商业道德
1.保密条款: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业道德条款:
1)除非双方均认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职员工或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
2)除非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项目所在县域范围为对其他有竞争关系的项目进行全案代理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已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均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并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关键词]营销策划;市场导向;创新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3.19.028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3)19-0048-03
房地产营销策划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在先进的营销理论指导下运用各种营销手段、营销工具来实现房地产价值的兑现,实质上是一个从了解市场、熟知市场到推广市场的过程,它的中心是顾客。顾客的需求千差万别,决定了房地产营销策划从单一化趋向全面化,营销服务从注重表面趋向追求内涵。它不仅要体现物业特征,还要体现市场特征、消费习惯及发展要求,体现市场的要求。研究房地产营销策划对房地产业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1房地产营销策划的产生及发展
营销策划,属于市场要素整合学。任何一宗房地产在市场上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宗楼盘都有不同的区位,在同一区位有不同的路段,在同一路段有不同的地块,在同一地块有不同的幢号,在同一幢号有不同的房型,等等。这是房地产品天然所具有的差别化,针对不同房地产的营销策划自然就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完全不同的排列组合过程。因此,任何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必须基于房地产项目本身所占有的资源,必须基于与这些资源的排列组合相对应的市场定位和细分市场。
20世纪90年代初,是深圳房地产业学习香港房地产业发展的时期,也是深圳房地产商的黄金时代,市场上住宅的供给有多大,就会有多大的市场需求,根本无需营销,也不用进行营销策划相关工作。1992年以后,房地产市场发展壮大起来,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好的房子也不一定能够顺利卖出去,于是产生了房地产营销策划大师。1997年以来,随着住房货币化制度的改革,市场上各类住宅产品供应增加,进入所谓的“概念地产”时代,形形色色的概念被创造出来,卖房子就是卖概念。1999年以后,“概念营销”明显衰落,取而代之的是“精细化营销”、“全程营销”等概念。
新形势下,房地产营销策划又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首先是前期定位策划,通过定位策划确定项目形态、确定目标消费者群,根据目标消费者群的总体需求愿望设定项目的建筑风格、户型大小、价格区间、基础设施配套等;其次是销售过程中的营销推广策划,根据项目独具特色的整体品质制定出恰如其分的营销推广策略;再次,项目销售后期策划,在项目销售尾盘期,结合住宅项目的实际情况,为难销户型创造出引人注目的卖点。
内蒙古房地产业起步比较晚,市场营销观念应用于房地产行业也是近20年才慢慢产生的。回顾自治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我们可以发现,房地产营销策划的观念也经历了一个从概念营销策划到全程营销策划的发展过程。
自治区房地产营销策划理论和实务发展与国家的基本同步。首先得归功于国外营销理论的发展,营销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我国房地产营销策划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国内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的现实,造成房地产商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使得房地产营销策划工作成为必要的营销手段。第三,自治区众多营销策划人士的努力实践,使房地产营销理论逐步趋于完善和成熟,他们在实践中创造出许多经典楼盘营销案例的同时,还不断在理论上加以总结,提出富有创造性的营销策划理论,如概念策划模式、卖点群策划模式、房地产全程策划模式等。这些新兴观念的产生,为房地产业营销策划理论赋予了丰富的内涵,同时,对房地产业的发展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内蒙古房地产营销策划中的主要问题
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较晚,营销策划理念应用于房地产业尚处于初创时期。而在当前新形势下,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部分开发商为了眼前的利润,忽视了消费者的需求,过多地重视短期宣传,忽视了长远的利益,导致在营销策划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2.1目标客户定位不准确
由于高额的消费支出、购买结果的不确定性,房地产消费是一种高关联度的购买行为,其购买决策的环节、影响因素和时间非常复杂,变化的可能性也非常大,所以应该采用专业的消费者行为调研。可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认为“市场是引导出来的”、“我们比消费者更专业”,正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这种心态,使其在房地产营销策划中普遍忽视了对消费者的研究,从而造成了目标客户定位不准的现象。
房地产开发行业属于政策敏感性行业,它不仅要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与约束,而且还要受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关系到开发商的销售盈利情况以及整个项目的成败。但是,开发商在做产品市场定位分析时,往往根据个人经验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市场调研不够深入仔细,甚至流于形式,没有为可行性分析报告做出实际的贡献。由此导致开发商对市场的投资判断失误,所开发的产品与消费者的需求出现脱节,中期出现产品滞销的情况,给整个项目运营带来较大风险。因此,这里需要强调市场调研意识的深入和创新,调研要回归理性,不能全凭经验和个人感性判断。
2.2缺少规范的可行性分析
众所周知,房地产开发不但受经济、法律和政府相关政策及其变化的约束,而且还要受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这些约束和影响直接或间接地改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费用,甚至决定项目的成败。然而,有一些开发商在前期策划过程中不知投资分析为何物,对未来政策走势缺乏敏锐的分析和判断,不做规范的项目可行性分析,往往依赖高层领导个人经验和感觉进行投资决策,营销策划也介入过晚,导致投资决策失误,开发产品不对路,以至于到项目销售中期,尽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宣传推销,仍然有大量商品房滞销。
2.3营销策划方案过度追求概念的炒作
概念营销的理念在一阵火热过后,终于被业内人士看底,慢慢回归理性。概念炒作表现在以概念制造卖点,甚至有人说“卖房子就是卖概念”。开发商不是根据市场需求开发设计产品,而是先设计产品,再去寻找与所设计产品需求相适应的目标人群,显然与市场规律背道而驰。房地产营销策划应该有分析物业卖点、展开卖点的一个过程,而不应该是人为制造卖点、为了营销而营销、过度追求概念的炒作。消费者的需求必须通过消费产品本身才能得以满足,脱离物业本身特性、过度追求炒作、随意夸大物业的特性去营销,只能是负面宣传,背离营销的最终目的。
2.4模仿抄袭现象比较普遍
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兴起,应当是由广州、上海、深圳等沿海发达城市开始的。多年的房地产营销策划实践,使第一批专业策划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策划经验和极有价值的策划理论与思想。最近几年来,内地城市的开发商也开始注重营销策划。这些地方引入策划的途径有:一是派专业人员到沿海城市学习、取经,参加各类策划培训班;二是邀请知名策划人前往内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担任总策划或顾问;三是内地举办各种房地产营销策划讲座,并邀请知名策划人参加交流,从中获得沿海地区房地产营销策划的最新理念。通过这几种方式,沿海城市先进的房地产营销策划理念和优秀的经典案例,开始在内地开花结果。同时,内地策划人在策划理念和手段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克隆”现象,甚至有的地方几个楼盘的营销策划方案几乎相同,这已经引起同行们的关注。
2.5广告宣传脱离实际,销售管理不够严谨
在房地产营销的后期策划任务当中,广告宣传策划是其工作重点。广告的陷阱,往往表现为:客户听信广告宣传买了房子,发现房子和广告宣传的实际差距太大;或是由于销售过程管理不够严谨,销售人员的自主虚假承诺,导致消费者被蒙骗签约。有的宣传广告制作精美但缺乏内涵。新形势下,面临市场竞争,广告商与开发商可谓绞尽脑汁,不少广告制作非常精美,突出特色,但是却毫无说服力。精美、有创意、标新立异,这些都代替不了信息性强、可信、令人难忘等带来的影响力。在广告中或者住宅销售时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开发商在广告宣传时,通常声称自己的产品如何舒适、价格低廉等,并且销售人员在销售时,为了促成销售,甚至不顾公司的声誉,会对客户做出虚假的承诺。
3内蒙古房地产营销策划手段创新
纵观房地产市场的营销策划方案,有符合实际的,也有超越想象的;有老套的做法,也有创新的方案。由此可见,营销策划人员已绞尽脑汁、挖空心思。房地产市场经历了炒作与浮躁之后,已经慢慢地走向理智和成熟。那么,在当今市场竞争激烈的新形势下,房地产营销策划人员更应该注重理性,从实际出发,为房地产营销策划的未来稳重掌舵。
3.1强化品牌战略
随着房地产业逐渐进入品牌竞争时代,房地产市场的竞争已从价格竞争、概念竞争转而进入品牌竞争阶段,房地产开发商更注重对品牌的培养与宣传。因此内蒙古房地产营销策划者应注重对品牌的不断强化,输出品牌核心价值,进行统一品牌之下的分品牌战略;同时广告意识要超前,推广手段整合性要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传播资源强化产品的品牌。房地产企业应该做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实际需求量来决定市场供给情况;在可行性研究的同时进行房地产营销策划。
3.2适应消费者个性化要求
随着房地产消费市场日趋理性化和个性化,消费者偶然性、冲动性购买行为减少,理性购买行为增多;各种不同类型的消费者对楼盘的选择逐渐形成自己的标准和喜好,消费者对商品房的选择会更趋“个性化”,会更多考虑自己的心理需求,寻找更加适合自己的楼盘。因此内蒙古房地产营销策划者应该针对不同消费者进行更加明确的市场细分,以满足不同类型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
3.3明确营销策划的职能范围,策划方案符合实际
营销策划,属于市场营销学当中营销要素的整合策划。房地产产品首要的特征是其异质性,因此,针对不同房地产产品,其营销策划方案自然是各种要素的不同组合过程,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必须基于房地产项目本身所占有的资源,必须基于这些资源的排列组合相对应的市场定位和细分市场,不能脱离实际。内蒙古房地产营销策划工作要研究消费者的需求、引导消费者需求,进而满足消费者需求。特别是在房地产广告宣传策划中应做到:从实际出发,关注市场动态,认真分析楼盘与市场的衔接问题,不能凭空捏造;做好房地产产品定位策划、包装策划等系列策划工作,主动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立足于消费者的实际,注重人的意识创新,挖掘消费者的有效需求。
3.4调整营销模式,建立全程营销机制
房地产全程营销策划是从项目用地的初始阶段就导入策划营销的科学方法,结合房地产行业的运作流程,逐步实施。各开发商核心能力的侧重点不同,房地产营销组织形式也可以有其独特性。但是,基本的框架应该以客户导向型全过程营销理念为指导,营销机构应强化策划和销售部门的客户服务和反馈功能。策划部门应该是楼盘相关信息的收集者和楼盘市场兴奋点创造性思维产生的组织者。通过吸引客户深度的前期参与和策划,可以使项目的市场推广自然而然地变得容易。当然,在整个项目策划过程中,不排除专业人士对客户进行适当的引导,从而把双方可能的分歧解决在当前。目前自治区部分开发公司成立了客户俱乐部,经常与客户沟通项目进展、公司状况,组织客户深入项目策划,与客户形成良性互动与有效联接。还有一些开发公司专门成立了客户服务中心,设投诉接待和售后服务等职能。
3.5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策划人员素质
加强对公司策划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的形式,为策划人员提供互相交流的机会,听取优秀策划人士的意见,积累经验。房地产企业需要不断增强策划人员的市场敏感性,要求他们不断吸收新的思想和理念,并真正理解,这样才能正确地将各种理念运用到营销策划工作过程中去,做好房地产营销策划工作。
作者:张庆海
主要参考文献
[1]孟德胜.浅谈房地产营销策略及创新[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1(21).
[2]陈嘉颖.市场规范下的房地产营销策划[J].时代金融,2011(9).
[3]武银燕.浅析房地产营销策划及策略[J].中国有色建设,2008(1).
[4]王馨.浅析房地产营销策划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09(6).
[5]王志红.房地产营销策划的创新观念[J].现代经济信息,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