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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收集3篇)

时间: 2024-07-02 栏目:办公范文

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范文篇1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研究和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生态作为重要责任,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坚持在更高的起点上实施科教兴青、人才强省、资源转换、开放融入、民众创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走符合青海实际的发展之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编制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着力实现改革开放由相对封闭、较低层次向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转变,着力实现人民生活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的转变,着力实现民族、区域由发展不平衡向共同繁荣进步的转变。同时,要把握以下要求:

(一)加强研究,理清发展思路

全面分析国内外环境,准确把握新的发展阶段的新形势、目标和任务,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研究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问题;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开放的视野审视发展中的问题;抓主要矛盾,抓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研究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战略性思路和对策措施。

(二)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

各级各类规划都要提高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规划编制单位都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要妥善处理保密与提高透明度的关系,为社会公参与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吸收不同观点。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在规划草案初步形成后,要公开征询意见。专项规划也要采取适当形式提高社会参与的广泛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要采取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要广泛吸收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企业、中介等各方人士,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要进一步充实青海省规划咨询委员会,对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进行咨询论证。

(三)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

“十二五”时期,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许多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各级各类规划,都要坚决改变过去那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的弊病。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使规划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四)强化深度,增强可操作性

规划要有指标和项目做支撑,要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筛选和指标论证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并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重大工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入研究与提高人民生活和促进全面进步密切相关的指标,研究提出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指标。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规划的保障措施要有较强的操作性。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规划在实现经济社会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协调各有关方面关系、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在规划编制理念上,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体系上,要探索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系统;在规划内容上,要增强规划的针对性,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以及备案和评估制度,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青海省“十二五”规划实行三级三类规划体系。按行政层级分为:省级规划、州(地、市)级规划、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指省级、州(地、市)级、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期为五年,展望到2023年。州(地、市)级、县级规划可根据需要进行编制。

总体规划包括内容有: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经济结构调整

的布局、任务和重大工程,区域结构调整的方向、原则和重点;改善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的任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其他需要纳入规划的事项。州(地、市)级及县级规划要更多地述与本地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由于州(地、市)及县辖区较小,资源环境差异不大,调控手段有限,因此,“十二五”规划不需要搞成一个庞大的规划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和县,可以把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编制一个规划。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政府编制专项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结合我省的情况,在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科教兴青、人才强省、资源转换、开放融入、民众创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重点组织编制水利、能源、交通、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旅游等重要资源开发和保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等公共事业,以及战略性产业和一些涉及国民经济重大布局的产业等专项规划。规划期一般为五年,展望到2023年。结合我省实际,初步考虑编制以下重点专项规划:(省略)

(三)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是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区域规划主要作用是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等落实到具体地域空间。要着眼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期为五年,展望到2023年或更长一些时间。

根据我省生产力总体布局的特点和《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青海省区域协调发展规划》要求,各地区自行安排编制区域规划,促进全省各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前期研究、起草、衔接、谁、批准、公布、评估、修订等各环节的工作。

(一)前期研究

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内容。根据以往的做法,在规划纲要框架形成之前,应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发展趋势预测、重点工程论证等前期工作。通过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理清长远发展思路,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前期研究将采取由发展改革委组织力量研究、直接委托有关单位或著名专家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研究等三种方式,同时将委托课题和招标研究课题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以增强专家、学者们的责任感,提高前期研究水平。

按照超前研究问题、充分分析形势、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与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将开展发展环境、思路目标、产业结构、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8方面计30个专题研究,主要研究课题及

负责单位:

发展环境:(省略)

产业发展:(省略)

城乡区域:(省略)

科教文化:(省略)

改革开放:(省略)

人民生活:(省略)

资源环境:(省略)

(二)起草工作

1、原则

起草规划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立项

编制规划必须进行立项。总体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由同级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除同级政府统一安排外,其它规划由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报同级发展发展改革部门立项。立项报告要说明立项的理由、规划编制的内容及提纲、组织形式、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

3、内容

总体规划包括的内容有:发展方针、发展战略和目标;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方向;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和原则;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开发保护的重点任务;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扩大开放的总体布署等。

专项规划包括内容有:发展方针和目标;重点任务、主要建设项目及其布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区域规划包括内容有:人口、经济增长等的预测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发展轴、中心区等区域空间布局框架;城镇体系及其功能定位;产业聚集区等各类功能区的划分及其定位;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统筹建设的重大工程;区域协调机制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三)衔接工作

各级各类规划之间必须进行衔接,未经衔接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

总体规划的衔接:省级总体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与相邻省区规划进行衔接,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规划进行衔接。州(地、市)和县级规划按上述原则进行衔接。

专项规划的衔接:专项规划由同级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与上一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区域规划的衔接: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将区域规划草案送同级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并与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四)论证工作

省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省规划咨询委员会进行论证。州(地、市)级规划可以委托省规划咨询委员会或其它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论证。

(五)批准和公布

总体规划草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同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签署命令公布。

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四、总体进度安排

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一般都要经过前期研究,形成基本思路、研究提出规划框架和规划草案几个阶段。根据规划编制程序,按照20xx年1月规划纲要提请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时间要求,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为前期研究阶段,从20xx年4月—20xx年10月。

主要任务是:召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对前期研究课题进行听议;组织开展全省规划编制工作培训;完成前期研究课题;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初步筛选重大建设项目。

第二阶段为基本思路形成阶段,从20xx年11月—20xx年3月。主要任务是: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的主题、主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完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上报省委、省政府。

第三阶段为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从20xx年4月—20xx年10月。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资料,进行规划编制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起草专项规划,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搞好规划衔接和论证,组织在北京召开高规格论证会,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并衔接我省“十二五”规划。

第四阶段为规划纲要形成和审议、宣传阶段,从20xx年“十二五”规划建议形成后—20xx年1月。主要任务是,在省政府领导下,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经省委和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五、组织领导

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高,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由宋秀岩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徐福顺任副组长的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并设立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展规划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另行文)。

各州(地、市)、省政府各有关厅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班子,并确定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六、成立规划咨询委员会

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扩大民主参与度,充实完善青海省规划咨询委员会,广泛吸收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企业、中介等各方人士,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主要任务是对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进行咨询论证。规划咨询委员会章程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负责。

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范文篇2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1、二者之间的联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是国民生产建设的重要基础,城市规划的核心是为了城市建设发展而提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以土地的合理利用为核心的,二者都注重对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强调土地的基础性,从宏观到微观层面,都对土地结构、资源进行综合的调整、配置,总体而言,城市规划互相联系,相互补充,二者在土地规划的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不同的是城市规划的发展主要范围在城市,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是区域性的,城市规划根据城市的规模、功能、特点、发展方向确定,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到辖区范围内的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等。由此可见,城市规划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标准的指导下,结合城市的环境、性质等,明确城市规划的内容与要求,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考虑到城市发展空间的需求。

2、二者之间存在的矛盾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不断增大,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差距逐步加大,甚至存在相互矛盾、冲突的地方,不仅影响了城市建设的总体效率和质量,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主要是根据城市范围内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计划来利用土地,这一规划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从区域土地资源特点、功能及耕地保护等层面对土地的利用做出规划,这一规划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虽然二者的法律地位相同,但是侧重的内容不同,采取的规划方法、统计的数据也存在较大的差别,在数据处理上缺少衔接性,尤其是在农村耕地日渐减少、污染加剧的情况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强调从农村土地保护的角度来制定规划,而城市发展则要求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对土地的要求较高。由此可见,城市规划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的空间功能,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偏向于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城市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矛盾,不仅体现在法律依据、指导思想的不同,还体现在执行、行政上的不同,城市规划有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要求制定的,体现了地方意志,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则是根据中央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实施的,这也导致了在实际的规划执行中,城市规划与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的地方。

二、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

1、法规体系的协调

由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依据上存在差异,因此,应从法律上进行恰当的修改,调整,使《城市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相互协调,补充,如在《城市规划法》中适当地增加对土地资源保护开发、合理控制的内容,加强对城市有偿使用土地的规划管理,在《土地管理法》中也可以加入社会公众参与、责任的条款,让社会公众、行政主体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土地的合理利用及保护中,体现城市文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意义。同时,还可以结合我国区域及城市发展实际,加强区域性的土地规划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促进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互补。

将我国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空间规划法规体系相协调,

2、行政体系的协调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行政管辖部门、管辖范围上需要根据规划的总体目标、规划实施的模式,进行科学、有效的创建、协调。为此,可以从中央一级建立统筹规划的行政管理机构,或结合建设、交通、城市规划、环境、土地资源等部门,以省、市、县(乡)逐级进行规划管理,省级及以下的管理机构需要接受上级行政规划部门的监督、检查与考核,由此,以统一的管理机构,结合区域规划的实际,以整体性、科学性、协调性为原则,促进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展的一致性。另外,还要建立公众性的规划委员会,引入人民代表、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开发商等公众作为规划委员的成员,实施对土地规划的监督,在增强公众对土地规划参与积极性的同时,也有助于防止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政管理上的效率低下,腐败等问题。

3、编制体系的协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规划具有指导作用,城市规划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从属与内容。虽然二者的侧重点不同,但是在规划的编制中,应以相互补充的依据为基础,使二者相互促进,共同为现代社会文明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编制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应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价值,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内容等,进一步解决城市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在城市规划中,还应加强对乡镇、村庄、产业园区、开发区等区域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不同类型的功能区域能够对交通、基础设施、风景园区、重点保护区、生态园区、工业园区等践行合理的土地建设控制要求,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空间分布、建设指标设置提供一定的依据。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除了对土地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研究外,还应该适当地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及实际,补充城镇用地结构、功能,对城市土地规划提供更加切实的指导。使城市规划能够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所提出的标准进行科学的设定。在编制上二者还应明确各自的重点,避免重复或矛盾。

4、运作体系的协调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是区域规划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为了促进区域范围内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应以区域规划为协调运作的平台,在加强自身规划质量的同时,遵循国家、区域、公众的利益,积极沟通、合作,使规划的各项要求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实施,在二者运行过程中,管理部门、职能机构应本着发展区域社会、经济的目标,在合理利用、珍惜、保护土地的基础上,促进人、生态、城乡的协调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虽然在法律依据、编制性质、内容、运行体系上存在不同之处,在具体的规定上甚至存在矛盾的地方,但是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为了促进二者的协调,充分发挥二者在现代社会中的互相补充、促进的作用,应从法规体系、行政体系、编制体系及运行体系上进行全面、深入的协调,以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使城市规划更加科学、细致,进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生态、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范文篇3

一、充分认识主体功能区划工作的意义与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和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报告中多次提到主体功能区内容。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也提出:“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的范围、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区域政策”。主体功能区划是基础性的空间布局规划,是规范开发行为的约束性规划,是区域政策性很强的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县级主体功能区划主要任务是研究明确各类具体功能区块,并结合上级政府制定的区域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本级配套措施.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人口分布和经济布局等因素,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是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的一个重要任务。编制好__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我县全面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正确把握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其它空间布局规划之间的关系

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其它以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空间布局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有相同之点,也有不同的一面。而不同的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划的地位不同。客观地看,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是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各项总体规划的龙头,是编制其它总体规划的依据。县域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二是规划的要求不同。主体功能区规划除了要全方位划定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域空间布局以外,更关键的一点在于,在此基础上,它还要同步配套不同区域所应采取的一系列不同政策。而县域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仅仅依据县域的客观情况、地方政府的发展战略导向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制定各自领域的地域空间布局,而并不涉及任何政策性因素。

三是规划的作用不同。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于不同的主体功能区相应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政策,因而主体功能区规划可以通过发挥政策杠杆的作用,有效地鼓励或限制政府机关、企业、个人以至于社会团体理性地作出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的行为。从趋势上看,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政府管理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其它总体规划则不然,县域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通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来硬性地约束政府机关、企业、个人以至于社会团体作出符合规划要求的行为,而不具有任何鼓励性的措施。

三、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区的主要因素

主体功能区划与目的性单一的农业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等不同,在划分方法上更强调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综合评价,更注重综合性和前瞻性。要考虑三方面因素:

一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指在自然生态环境不受危害并维系良好生态系统前提下,特定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所能承载的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主要反映区域的自然属性。包括:资源丰度,主要指水资源、土地资源等不可贸易资源的丰裕程度;环境容量,主要指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净化能力;生态环境敏感性,主要指易导致沙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洪涝灾害、水土流失等的生态脆弱程度;生态重要性,主要指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湿地等生态功能的重要程度。

二是现有开发密度。指特定区域经济开发的强度,集中体现在区域工业化、城市化的程度上。体现开发密度的指标比较宽泛,从对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和影响考虑,主要体现在对水、土地等资源的开发强度,以及污染物排放等对环境带来的压力等。

三是发展潜力。在一定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条件下,区域发展潜力既受自然因素的制约,也受人文环境的影响,也与政策取向、战略选择密切相关。主要影响因素是,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技教育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发展趋势等。

主体功能区划考虑的主要指标因素

分类

主要因素

主要内容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资源丰度

水资源、土地资源等不可贸易资源的丰裕程度

环境容量

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净化能力

生态环境敏感性

易导致沙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洪涝灾害、水土流失等的生态脆弱程度

生态重要性

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湿地等生态功能的重要程度

现有开发密度

土地资源开发强度

单位面积人口密度,建成区面积及占国土的比重,建设用地面积及占国土的比重,交整理地面积及占国土的比重等

水资源开发强度

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等

资源环境压力

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

发展潜力

区位条件

自然地理位置、经济地理位置、地缘关系等

发展基础

经济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技教育水平、空间结构和路网密度等

发展趋势

政策取向、战略选择等

在明确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将国土空间细分为一定尺度的分析评价

单元(如在全国范围内可以进行1×1公里网格尺度的分析,也可以县或乡镇为基本单位),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等空间分析技术和手段,将各类指标进行数量化,对每一单元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三个维度的综合分析评价,以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分类

优化开发

重点开发

限制开发

禁止开发

承载能力

减弱

较强

较弱

很弱

开发密度

较高

不高

不高

不高

发展潜力

较大

很大

较小

很小

四、科学识别四类主体功能区

(一)优化开发区域的识别方法

优化开发区域是指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一定高度,但持续增长面临挑战,需要改进、优化发展模式的地区。挑战可能来自资源环境,也可能来自其他方面。以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立足点,优化开发区域有四种类型,分别从经济的自身持续增长、经济发展的社会分配效应、经济发展对增进社会福利的作用、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四个角度进行衡量。

——经济持续增长的角度衡量,优化开发区域的特征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且发展潜力仍然较大,但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已开始减弱。评价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可以选择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及各指标的增长速度。

——从经济发展的社会分配角度衡量,优化开发区域的特征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但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评价居民收入差距的指标一般采用基尼系数。

——从经济发展对增进社会福利的作用衡量,优化开发区域的特征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但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评价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有各种方法,最简单的应当是位次排序。某地社会发展水平在全县排序低于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县排序若干位次的为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地区。社会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可以选择就业率、社会保障覆盖程度、居住舒适度、万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万人拥有医生数、万人拥有律师数。

——从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衡量,优化开发区域的特征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但增长粗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开始减弱。评价经济增长粗放程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指标可以选取主要资源价格、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森林覆盖率、空气质量优良以上的天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重点开发区域的识别方法

重点开发区域是政策重点扶持开发的地区,从区域协调发展和开发效益二个角度衡量,一般包括两类,即落后地区和发展潜力大的地区。重点开发落后区块,主要是基于公平考虑,以区块开发带动人民富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重点开发潜力大的区块,主要是基于效率考虑,增强地区综合经济实力。重点开发区域应当具有较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合集聚人口和经济活动。

——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衡量,重点开发区域的特征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且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

——从重点开发的效益出发,重点开发区域的特征为经济增长潜力较大,且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评价经济增长潜力的指标可以选取经济增长速度持续多年保持高位、人力资本投资有所超前、研发投资有所超前、可开发建设用地资源丰富、水资源承载力较强、污染物排放总量小。

(三)限制开发区域的识别方法

限制开发区域是经济发展有所限制的地区,一般包括落后地区和增长潜力大的地区,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不适于较大规模地集聚人口和经济活动。限制开发是一种战略的安排,也是一种现实的安排,是为了未来更有效率的开发,也是为了更科学地发展。限制开发的措施一般有总量限制和产业限制两种。

——从总量限制的角度衡量,限制开发区域的特征一般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需要在人口和经济集聚的总量目标上加以限制,同时加强资源环境改造和保护,提高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形成未来发展的战略储备地带,或者形成地区的生态屏障。

——从产业限制的角度衡量,限制开发区域的特征一般为经济增长潜力较大,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特别是在选择发展的产业项目方面,要有严格的资源环境标准。限制开发区域还包括地区开发中的战略预留空间。这是一种基于地区发展中长期战略考虑的积极的自发限制。

(四)禁止开发区域的识别方法

按照国家和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明确定义,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省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域。禁止开发区域与其他三种主体功能区在特性上存在较大差别。一方面,禁止开发区域是单一功能区,不存在主体功能与次要功能的区别。另一方面,禁止开发区域是特定的地域,不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如果一个行政区范围内的禁止开发区域达到一定比例,这个行政区一般应定位为限制开发区域。

五、我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总体构想

(一)基础依据

我们__县位于浙江省南部腹地、丽水市东北部,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以山地丘陵为主的地形约占全县总面积的80%以上,地势呈东南高、西北低,自东南向西北倾斜。境内有好溪、新建溪、永安溪3条山溪性河流,分属瓯江、钱塘江、灵江三个水系,是浙江省重要的生态屏障。从国家“十一五”发展纲要课题研究资料和信息看,作为浙西南生态屏障的丽水市9个县(市、区)被划为限制级别较高的开发区域可能性较大,虽很不利,但从全国或全省的大局来看,无疑是合理的,但从我们__县域的局部而言,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在主体功能区块规划上寻求新突破。

第一,__县1503.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44.12万城乡居民,目前尚属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还相对滞后,如果不加快发展步伐,而仅仅依靠省财政的转移支付是不可能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作为欠发达地区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关键要立足于自身的发展,争取将我县的一些可开发区域尽最大努力列入重点开发区,为我县今后的发展留足空间。从全市看,__县位于丽水市北大门,区位优势明显,发展空间潜力大,而且__县是丽缙青率先发展的区域之一,是金衢丽产业带建设的重要承载地之一,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__县的优先发展、率先发展,把__县划为全市的重点开发区域进行考虑是现实的。

第二,我县是“浙江绿谷”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质量居全国2348个县(市、区)中第37位、全省第14位,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评价结果,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为优,地表水水质在ⅰ-ⅲ类水标准(优良)范围之内,城镇区域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农村空气环境质量优于一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97.8%。而且可开发的土地资源较为丰富,全县拥有壶镇、新碧、新建、舒洪四大盆地,尤其是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潜力巨大,目前全县还有可开垦土地8.4万亩,其中可开垦荒草地1.3万亩、园地4万亩。从中可看出,我县的资源禀赋和生态状况是好的,环境容量是大的,是有大量空余的,区位特征是独特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强的。按照主体功能区划的基本要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确定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基础依据,对于我县而言,大量空余的环境容量是完全能够承载加快发展的压力的。

第三,我县现有的产业结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

的要求。近年来,我县牢牢把握产业结构调整这一主线,进一步改善产业结构的协调性,致力于引导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能够充分发挥地方特色优势的产业项目,工业上以__工业园区和壶镇工业功能区、五东工业功能区为三大平台,已形成了机床、工模具、摩配、厨具、照明电器、缝纫机、纺织服装等行业齐头并进且污染少、能耗低、经济效益高的产业发展格局,全力打造以五金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的“浙江五金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三产上以旅游业为龙头,以大投入、大景区、大产业为目标,加快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县到旅游经济强县的跨越,致力打造“浙中南旅游休闲度假基地”;一产上以培育发展绿色农产品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为主抓手,发展区域特色优势的高效生态农业,建设“浙中南生态绿色农产品基地”。20__年,我县的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已由上年的11:54.4:34.6调整为10.1:55.8:34.1,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第四,从本县的投资需求看,投资需求仍然是现阶段推动__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项目带动特别是大项目带动是促进欠发达地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最基本的途径。“十一五”期间,__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计划为150亿元,坚持城市化和工业化并举发展,集中财力保重点,继续突出综合交通、能源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水利防洪等重大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好溪水利枢纽工程、金温铁路__段西移工程,42省道仙都风景区段改线工程等项目的实施与建设,投资的需求必将促进开发建设的投入和规模的扩张。

第五,我县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在谋划发展中,我县始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坚持建设项目审批六项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环保底线,把生产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限定在可治可控范围内,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提前完成了水泥行业机立窑生产线淘汰任务,全县造纸企业实行废水循环回用,建成了县污水处理厂。

根据以上分析,我县今后发展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强的,发展空间是有余地的。

(二)区块划分

《__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主体功能区”划分已提出了一个总体框架:重点开发区主要包括县域中心城市、城镇工业功能区和其他工业区块等;优化开发区主要包括乡镇所在地的建成区以及城镇建成区地势平坦地区;限制开发区主要包括森林覆盖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多为各类林地、园地发展用地、地势相对较陡峭地区以及各流域的水源保护区;禁止开发区主要包括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具有保护价值的地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该划分框架为我们下一步明确具体功能区块的范围和具体功能定位奠定了基础。四类主体功能区块的具体划分构想如下:

1、重点开发区块

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重点开发区块这一发展空间问题,尽可能最大限度地留足发展空间,针对我们__实际,首先要从金衢丽产业带、丽缙青率先发展区这一核心出发进行划分,拟将县域中心城市的新区、东渡区块(除五东工业功能区已建成区外)、七里区块、__工业园区区块(除新碧镇及工业园区已建成区外)、城北区块、新建镇东川片、金丽温高速公路__段和330国道两沿地势平坦地区,壶镇工业功能区块(除壶镇镇及工业功能区已建成区外)、舒洪镇工业小区(含螺蛳岩一片)、新建镇洋山至东岸至凝碧一带的地势平坦地区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的区块划定为重点开发区块。这些区块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各类功能小区建设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2、优化开发区块

优化开发区块主要由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城镇工业功能区组成,按照__实际,拟将县域中心城市的老城区、壶镇镇、新建镇、舒洪镇、东渡镇、东方镇、大洋镇、大源镇等乡镇的建成区以及建成区地势平坦地区和__工业园区、壶镇、五东工业功能区、舒洪工业小区的现行建成区、东方镇工业小区、仙都农管处主景区核心区域等划定为优化开发区块。这些区块实行优化开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压力,加快发展旅游等为主的服务业和特色农业,不断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和景区建设水平。

3、禁止开发区块

按照县“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禁止开发区”框架的思路,拟将国家4a级仙都风景区的核心区域、大洋山、括苍山省级森林公园(除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外)、河阳历史文化保护区、各城镇供水厂取水口上游的一定区域和海拔地势较高的生态公益林以及分布在全县各地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划定禁止开发区块。对禁止开发区块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要求的一切开发活动。通过加大人口转移的力量,减少禁止开发区域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

4、限制开发区块

拟将县内除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以外的所有其它区块统统划定为限制开发区块,限制开发区块在全县空间结构上所占的比重最大。这些区块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的原则,因地制宜,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有重点地选择污染少、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优势产业实行点状集约开发。要加大封山育林等,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三)政策配套

配套政策是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组成部分,政策的作用范围要与规划的范围相一致。根据县级政府实际具有的管理权限,制定引导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各类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等,逐步实现不同主体功能区块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产业、基础及社会设施、人口等空间布局的不断优化。

1、财政政策。要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增加对限制开发区块、禁止开发区块用于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使当地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并为限制开发区块、禁止开发区块内的群众创造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促进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

2、投资政策。

要鼓励和引导县内外经济主体到重点开发区块和各乡镇工业功能小区投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柱性产业融合配套要求的产业项目;重点支持限制开发区块、禁止开发区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重点开发区块基础设施建设。3、产业政策。要研究提出不同主体功能区域的产业指导目录和措施,引导重点开发区块按照我县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重点围绕工业主导行业产业链的上下延伸和旅游服务业发展思路,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增强吸纳产业转移能力;引导优化开发区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引导限制开发区块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业,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扩张;严格禁止在禁止开发区块内发展任何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和有污染的工业产业项目。

4、土地政策。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在保证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不减少的前提下尽量扩大重点开发区块建设用地供给,对优化开发区块实行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对限制开发区块和禁止开发区块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生态用地改变用途。

5、人口管理政策。要制定顺应形势变化要求的人口管理政策,允许在重点开发区块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鼓励和引导限制开发区块和禁止开发区块的人口通过下山移民脱贫等途径逐步自愿平稳有序地向重点开发区块转移。

6、环境保护政策。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承载能力,提出分类管理的环境保护政策。优化开发区域要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和环保标准,大幅度减少污染排放;重点开发区块要保持环境承载能力,做到增产减污;限制开发区块要坚持保护优先,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禁止开发区块要依法严格保护。

7、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政策。要切实调整以往单纯以gdp和对财政贡献大小作为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标准的政策,对重点开发区块,要综合评价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对限制开发区块,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评价,强化对社会稳定的评价;对禁止开发区块,主要评价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状况。

(四)衔接协调

县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完成以后,能否真正成为指导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能否真正发挥统领所有县级规划的龙头作用,关键取决于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其它总体规划之间以及与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的状况。以目前的现状看,县级各总体规划之间以及县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市级、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工作亟需加强,必须深入研究,力求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切实加强县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县级其它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由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大大滞后于其它总体规划的编制,加之在编制总体规划时缺乏3s技术的支撑,这导致县级总体规划之间难以衔接和协调。解决县级各总体规划之间衔接、协调问题的办法主要有两个:一是在适当的时机,对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规划的修编,使各总体规划对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规划的修编,使各总体规划对主体功能区域的划分完全趋于一致,为规划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在县级地方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应用卫星遥感、卫星定位和地理空间信息系统(3s)技术手段,为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以此来确保各总体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协调。

六、编制我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工作要求

(一)要确保工作进度。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20__年9月形成初稿,于12月报国务院审议。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20__年全面开展基础研究工作,20__年6月形成规划初稿。市级主体功能区规划20__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初稿,20__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大报准实施。我县要按照省、市的要求,做到与其他县(市、区)基本同步,确保编制工作进度。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我县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要抓紧组建__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订好工作方案和确定好合作编制单位,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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