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公共卫生管理主要职能
高校公共卫生管理是高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教学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食品饮食卫生的监测与督促;加强对传染病(校园易发生传播或流行的呼吸道传染病)、季节性疾病、常见病的防治;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对师生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与防控等。
2高校公共卫生管理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
2.1缺乏长效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只有针对学校卫生机构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等,没有比较完善的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工作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2008年江苏省教育厅出台了《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对江苏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2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人员欠缺
大多数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是由高校卫生机构人员兼任,或学校后勤管理处(公司)负责,具体工作仍是卫生机构人员承担。学校卫生机构人员普遍缺少,有些高校甚至只有1~2名医护人员应付简易门诊,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2.3高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以及高校的迅速扩展,高校服务行业日趋繁荣,公共场所的数量逐步增多,如宿舍、食堂、商店、洗浴中心、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等,这些场所人群聚散频繁,若通风不良、环境不洁,极易造成呼吸道疾病的传播或传染病流行[1]。目前,大多数高校未能按照公共场所卫生要求进行严格管理,缺少严格卫生管理制度、无卫生责任人或制度落实不严格;有些学校学生住宿环境、卫生设施未能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而发展,明显不能适应高校公共卫生的需求,存在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重大隐患。
2.4职工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工作相对薄弱
大部分高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只忙于应付日常门诊工作及学生的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对教职工的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工作开展不够。教学科研的基础力量,如何做好其健康保健和疾病监控工作值得认真思考。
3对高校公共卫生管理的几点个人建议
3.1充分认识,高度重视
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应制定一套高校公共卫生管理条例或规范,严格检查各校落实情况,做到奖惩分明,鼓励先进,防患未然;学校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加大公共卫生管理的投入,坚持“预防为主、管防结合”的工作原则,对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并将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重要环节。
3.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
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高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条例》《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学校内部的各项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共卫生检查,及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制订应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以防遇事措手不及。
3.3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应急演练
3.3.1充分发挥学校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
通过校园网、学校广播、黑板报、讲座等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师生中普及开展个人卫生、疾病预防、应急自救与互救等有关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安全保健意识。
3.3.2学校应根据实际,开展对师生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一)适时召开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紧迫性,不断开创卫生应急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与编委和财政部门联系,争取机构编制部门的支持,力争出台卫生应急机构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
(三)加强与各地卫生应急机构的信息和工作交流,指导各地开展应急工作,对全省应急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
(四)开展全省疾控、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能力调查,制定全省卫生应急“*”规划。
(五)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卫生应急业务单位和各市卫生局要切实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步伐,力争在上半年前完成卫生应急机构组建工作,确保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工作的科学性
(一)不断完善各种卫生应急预案,健全部门预案、地方预案、疾病预案、单项预案的体系。
(二)组织全省卫生人员观看省鼠疫演练录像,认真总结省鼠疫演练经验,继续推广小规模的卫生应急暗访、演练。
(三)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厅直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演练。各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
三、加强人财物储备,提高卫生应急水平
(一)充实应急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完善应急队伍专业和技术结构,组织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二)强化应急队伍技术培训,积极配合推进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组织编写卫生应急培训教材,举办卫生应急系列培训。
(三)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建立起快速、有效、齐全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四)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应急能力现状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重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和现场处理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验检测和现场处理能力。
四、组建卫生应急监测系统,提高预警预测能力
(一)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强媒体信息监测工作,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疫情资料进行分析、评估,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能力。
(三)针对各个时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重点,及时组织召开重大传染病疫情分析、评估和预测会议,部署各项防控措施。
五、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一)加强与农业、林业、工商、检验检疫、交通等部门的合作,及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二)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适当时候组织国内外应急管理考察。
(三)不断推进与港澳地区交流与合作,力争今年出台《粤港澳三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合作协议》。
(四)切实加强泛珠三角卫生应急交流机制建设,协调有序地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六、加强卫生应急宣教,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与各大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预警信息和灾难发生实情,避免和减少社会上的猜测和不良传闻,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与教育机构沟通,争取在学校中增加有关应急处置教育的内容,提高学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心理承受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通过小册子、互联网、新闻媒介,向公众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增强全社会的危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省疾控中心要逐步建立起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库,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各市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卫生应急知识宣教工作。
七、未雨绸缪,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一)切实做好非典、鼠疫、人禽流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重大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准备。加强监测,及时发现苗头,及早控制处理,防止事件扩散。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及其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加强对动物密切接触人群的监测,尽可能切断动物传染病向人间传播。
一、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
根据《省卫生应急规范乡镇建设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乡镇建设,提升原有卫生应急工作示范乡镇整体水平。田楼、李集2个乡镇严格按序时进度,软硬件并重,务求实效,确保年内通过规范乡镇验收。继续巩固完善省卫生应急示范县成果,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二、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和培训演练工作
强化卫生应急队伍管理与能力提升,各单位可参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完善装备,强化培训演练。积极参加上级卫生应急队伍骨干轮训、联动集训和协同演练,积极组织本级和下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探索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年”活动,强化培训与评估,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和急救专业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相关要求。
三、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及院前院内应急工作
落实各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管理规范、考核标准,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注重培训和演练,保证物资储备满足需求,强化内涵建设和常规管理。强化院前应急与院内应急的衔接,全面提升紧急医学救援的实战能力,逐步实现一体化管理,规范急救站(点)卫生应急工作。
四、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
加强SARS、H7N9、MERS、鼠疫、寨卡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与检测,完善监测网络,试点开展基于媒体的事件监测、以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健康相关症候群(事件)监测,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生活饮用水、中毒、核和辐射等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努力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预警。加强与安监、教育、食药、公安、农委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通报合作机制,力争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切实提高应对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五、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工作
在现有区域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框架下,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根据省统一开发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卫生应急队伍、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基地等资源的动态管理。完善县乡卫生应急视频会议系统互通对接和信息资源共享。
六、卫生应急社会动员工作
启动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积极联合红十字会推进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多种模式的卫生应急体验馆建设。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实施群众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培训。建立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公众卫生应急能力。强化12320卫生热线在卫生应急工作及知识宣传中的作用,通过多角度、多形式宣传卫生应急核心知识。各单位每季度向县卫计委应急科邮箱投稿至少2篇。
完善的乡镇卫生体系是当代社会的关键要素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疾病的种类、产生方式也呈现参差多变的面貌。在这种情况下乡镇卫生体系也受到了新的挑战。因此制定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相关的管理体制也逐渐提上了议程以期高效解决卫生突发事件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研究我国乡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现状及问题试图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解决信息互动机制缺失、模拟训练不足等问题并探讨如何充分发挥非政府机构的作用从而防止卫生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
管理现状
我国于8年1月1日颁发了《乡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法》这表明我国已开始致力于建立一套综合协调、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卫生事件管理体系。但经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国乡镇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数量不断增加而应急体制却不能满足需求。因此我国仍需采取措施以进一步提高乡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能力。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表充分体现了乡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见表1。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后我国乡镇政府已成功处理了多起重大的突发卫生事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模式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缺乏信息互动机制:乡镇政府尚未建立与民众之间进行信息互动的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①个别乡镇政府在面对突发的公共卫生问题时趋向于屏蔽信息。而事实上随着资讯工具的高度发展政府部门传播权威信息越早越有助于维护政府的威信和社会的稳定;②面对信息的闭塞制度的不健全公众也不知道如何才能加入到突发事件的管理和解决中。例如:7年年初部分消费者已开始对三鹿奶粉的质量问题产生疑问但由于缺乏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互动机制未及时向政府反映相关问题最终引发了严重的后果也给奶粉业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缺乏模拟演练:与乡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相关的模拟演练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①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管理思想落后乡镇卫生部门一直选用以被动防御为主的方针缺乏对模拟训练必要性与重要性的认识;②演练规模小。主要表现在:应对乡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相关演练很少采用大规模的跨部门、跨地区演习一般只进行小范围的演习。
缺乏基层卫生人才:近年来人才“假饱和”一词常出现在公共卫生部门的相关文件中这种“假饱和”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①在我国乡镇卫生部门中工作人员数量多但接受正规专业性培训的人员比例却很低;②由于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二元的城乡机制导致了卫生人才主要集中于大中型城市。而相比之下基层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学历较低。
应对策略
利用现代工具: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络等现代工具也日益得到大众的普遍应用。因此为加强大众与卫生部门的信息互动管理部门应考虑充分利用网站等现代通讯技术以健全互动机制及时为大众提供危机事件的动态并获取第一手的社会反馈建议提高应急部门的工作效率。
加强模拟训练:为解决乡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不足的问题基层政府应及时转变观念并使相关卫生部门充分认识应急演练的重要性。此外政府还要加大财政方面的补偿力度加大对应急演习工作的金融倾斜力度。例如:合理分配演习经费健全资金筹措体系建立补偿机制从而确保应急演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国立法部门还应完善与卫生突发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应急演习工作走上管理法制化的轨道。见图1。
充分利用非政府机构:一定程度上非政府机构是政府部门的“稳定阀”与“减压器”在应对乡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笔者建议在建立健全乡镇卫生体制时要充分发挥非政府机构的作用利用其极为广泛的成员基础和社会触角充分收集危机潜在的信息为预警危机提供依据最终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5。此外为提高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普及卫生应对知识非政府机构还应及时开展多种培训课程。
经研究得出尽管乡镇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具备其自身的特点但只要政府部门、卫生部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加强应急演习力度并充分利用非政府机构的作用及时总结处理危机的经验就能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从而最终避免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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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并与《__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市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30种。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镇甚至全县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各个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镇政府调度多个部门甚至全镇的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镇政府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镇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镇政府负责制定,经镇政府、镇党委会议通过后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报镇政府备案。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应急保障预案是镇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预案。包括自然灾害救助、治安维护、医疗救护、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由牵头部门与支持部门共同制定,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镇政府备案。
(4)村、村民小组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各村、小组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镇政府备案。
镇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专项应急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灾害灾种和应急保障预案中没有涉及到的应急保障事宜,结合实际制定部门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2.1.1设__镇人民
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作为非常设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镇长蒋宏
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副主任:副镇长施康振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万爱明
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成员: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镇武装部负责人,
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的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和在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各专项指挥部)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其他副主任处理有关工作。
(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3)负责审定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负责抓好全镇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5)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6)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7)部署和总结全镇年度应急工作。
2.2.1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下设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方便工作,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指挥平台。
各专项指挥部的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要整合各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
加强我镇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本镇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掌握本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居委会要立即如实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及居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镇长或分管副镇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镇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镇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镇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并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备案。
(1)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
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经镇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1)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1)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办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镇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由镇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镇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镇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2)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或者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镇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镇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1)派出所、医院以及水、电、油、气等是应急救援的队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1)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所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镇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1)镇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镇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镇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市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派出所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设施和重要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警卫及防范保护;
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
(3)事发地镇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
治安联防,协助派出所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1)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结合本镇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参加预案演练的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派出所、医院以及水、电、油、气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行业单位。
(3)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事故灾难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
预案演练从形式分为实地仿真演练、机关作业演练和网络模拟演练。
(4)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通过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的综合能力。
(1)要通过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2)各有关部门要在中、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在村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进社区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1次。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力,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2)镇应急委员会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