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建筑规划方案;现状;瓶颈;新理论;瞻顾性理论态度;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建筑规划方案拟定中融入瞻顾性新理论的思考,适应了现今时代的发展。我国注重科学性及可持续发展,建筑规划方案中从其整体性考虑,全面分析,从而优选建筑规划方案,它们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促进,是完善建筑规划方案必不可少的瞻顾性新理论,它的应用体现了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了建筑企业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
建筑规划方案对工程建筑的影响
1.建筑规划方案是实施工程建筑的前提
建筑规划方案在工程建筑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它是实施工程建筑的前提和条件。建筑方案设计中要考虑诸多因素,比如说结构形式、平面布置方式、房屋开间及进深等都是建筑规划中要考虑的问题,它们的好坏与否直接影响整个的工程建筑。一套好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可以使施工人员明确自己的任务,分工明确,这样以来会加快施工进程,缩短工期,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2.建筑规划方案是后期工程施工的基础
建筑规划方案将后期施工中所需要的结构设计、材料、设备等因素都考虑在内,是为了后期施工中施工人员工作时有一个依据点,可以说建筑规划方案是后期工程施工的基础。另外好的建筑规划方案可以为建筑企业节省大量的能源,减少施工中的能源消耗,为建筑企业谋取最大化利益。
新形势下建筑规划遇到的瓶颈
1.规划赶不上变化,拆新建新现象普遍存在
现在的工程建筑拆新建新的现象普遍存在,缩短了建筑的使用寿命,加剧了因施工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我国的建筑特点最显著的一点就是“短寿”,原因在于在进行建筑前没有选取正确的建筑地点,导致建筑完工后不久拆迁的状况,这一现象严重了浪费了建筑资源,另外,还有建筑规划不完善而导致建筑短寿的因素,现今形势下,大小建筑企业纷纷崛起,部分建筑企业规划目光短浅,建筑规划方案不够完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一系列因素导致了建筑短寿的状况。
2.缺乏审慎的科学精神及瞻顾性理论态度
建筑规划方案设计的缺陷不仅有客观因素,还有一定的人为原因,一些建筑企业为了招揽项目,贪图眼前利益,只想尽快施工,却无视建筑规划的重要性,缺乏审慎的科学精神以及瞻顾性理论态度,在进行建筑规划方案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建造地点、建造时间、建筑规模等等,在充分了解国家对建筑业的政策方针后再进行建筑规划方案设计与施工,这样才能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实现其建筑价值。
3.建筑能源浪费严重后果,优质材料已出现短缺状况
建筑规划方案应遵行顺应时代的新理论,在这个注重节能减排的形势下,部分建筑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节能问题,在建筑规划还未完善的状况下就进行施工建设,导致施工过程中一些可避免的能源也被浪费掉,现我国建筑业发展还未达到顶峰,但却已存在优质矿料能源短缺的问题,不利于建筑业的长远发展。
建筑规划方案优选需要瞻顾性新理论思维
就现在我国部分建筑企业发展存在的瓶颈而言,主要原因在于建筑规划方案不够完善,健全,方案中没有考虑全局发展,要想使建筑企业有新的突破与发展,建筑规划方案中就要体现出一种瞻顾性新理论优选思维,以下是针对优选建筑规划方案进行的瞻顾性新理论思维研究:
建筑规划方案中要体现整体性理论思维
要优选建筑规划方案,首先,要树立全局观念,用科学的审慎态度去看待整个建筑中的信息反馈以及相适应的调控手段,将建筑规划方案与实际施工相结合,做出一个符合工程建筑的整体性建筑规划方案,使其具有一定的实践性意义。在建筑规划方案中要体现整体性理论思维,那么在进行建筑规划工作时就要建筑所处的环境及周边环境、资源、区域发展、当地建筑文化等全面考虑,一切要为了建筑企业的长远性发展。其次,制定建筑规划方案之时,其建筑特点要符合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建筑施工中的资源浪费,节约能源,为建筑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利益,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建筑规划方案中需要分析性思维
建筑规划方案是后期施工建设的理论依据和基础,它的优选与否关乎着后期建筑施工的质量。在建筑规划方案拟定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分析性思维,深刻研究分析施工质量、施工造价、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诸多施工条件,以此看来,建筑规划方案涉及面甚广,进行全面分析是非常必要的,对建筑规划中的技术运用、经济收益、社会环境等影响工程施工的因素综合起来全面考虑,如此一来才能确保建筑规划方案的优选符合现在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潮流,以及瞻顾性新理论思维,使建筑企业进一步发展,引领建筑业走向更高峰。
瞻顾性理论思维,顾名思义就是“瞻前,顾后”,也就是说在建筑规划方案中不仅要考虑眼前的利益,更要立足长远,考虑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成功的建筑规划方案能够加快建筑工程的施工进程,保证施工质量,然而建筑工程代表的不是一个人的利益,而是投资人、政府部门、承包商、社会公众等各方利益,建筑规划方案对它们的利益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在建筑规划方案的拟定中一定要全面分析其中的利益关系。
建筑规划方案要体现优选思维
完善的建筑规划方案对建筑施工中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然而,现今的部分企业忽略了建筑规划方案的优选,在规划方案的拟定上草草了事,不管建筑规划方案是否符合实际施工要求,没有建筑规划方案优选观念,这一状况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质量,阻碍了建筑企业的发展。
要实现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就要优选建筑规划方案。优选建筑规划方案要求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全局观念,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筑规划方案中包括的各个方面,正确评估所拟定的建筑规划方案的可实施性,从而发挥出建筑规划方案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关键性作用。
总结
建筑规划方案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后期施工,它是进行建筑施工的基础。在建筑规划方案拟定的过程中要融入具有审慎性的科学依据及瞻顾性思维,充分把握全局观念,考虑施工中的各个因素以及承包方、投资商、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使建筑规划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意义,从而提高建筑企业的施工质量,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促进建筑企业的长远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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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信息共享
一、引言
运用市场手段为城市规划行业提供知识产品、信息咨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等专业服务企业的发展,也催生了一门相对独立的服务门类——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从当前来看,城市规划信息服务既是城市规划行业的分支业务,也是信息服务业或者出版行业的分支业务;从其运作方式来看,其更多具备的是信息服务业和出版行业的一般运作特征,而就其承载的内容来看,则主要是城市规划的相关信息和服务。在城市规划行业管理工作或信息产业中独立划分出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对于城市信息资源市场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发展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意义
2.1有利于更高效、更合理地配置城市规划信息资源
独立界定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有利于行业内部的相互交流,通过各业务环节的相互衔接,可以充分运用各方的资源,实现分工合作的效益。例如城市规划平面出版媒体,可以通过其传统的、权威性的渠道,在大量的信息中筛算出更有价值的城市规划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机构,则可协助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城市规划设计机构建立与其他管理部门、设计机构、城市规划电子出版机构等部门的互动平台,提高信息供需双方交流的便捷度和速度。因此,独立划分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有利于城市规划信息供需双方的相互结合,提高城市规划信息资源的配置效率。
2.2有利于提高城市规划信息服务的专业水平
如通过合理的引导和培育,一批原来从属于城市规划行业或者信息服务业、出版业的人才和队伍得到整合,提高其服务于城市规划信息工作的专业水平。例如在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有的业务环节既需要熟知城市规划管理业务的人才,也需要系统建设人才,在当前这两方面的人才和队伍绝大多数是相互分离的,而随着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业务需求的扩张,这种专业分离的人才和队伍将会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整合为专门的人才和队伍,提高城市规划信息服务的专业水平。
2.3有利于城市规划信息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促进城市信息资源市场化是当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而城市信息资源市场化的发展,主要依托市场主体来实现。就全国层面的城市规划信息管理工作而言,目前制定标准和工作交流等主要依托政府部门组织。而在城市规划信息市场发育成熟以后,一些企业将通过自身的实践经验构建起更具操作性的产品和服务标准;企业间也将根据业务需求组织不同层面的交流,无需政府部门出面组织。此时,官方或半官方的城市规划信息管理机构,则主要是依托企业进行产品或服务标准的制定和推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搭建更为广阔的平台。就各城市层面的城市规划信息管理工作而言,目前主要依托政府部门推进,存在各自为政、资源利用效率低、重复建设等问题。而在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企业发展壮大以后,通过采购专业的产品和服务,城市规划信息管理工作也将从繁琐的技术业务中摆脱出来,转向宏观层面的指导。
三、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机遇和条件
3.1信息(知识)逐渐成为规划设计行业竞争的重要砝码
随着城市规划设计行业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设计部门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作为知识密集型的行业,能及时、准确地掌握业务所需的各方面信息和知识,成了城市规划设计机构在竞争中取胜的重要筹码。在这种背景下,购买城市规划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将越来越多,这将为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持久的、规模化的需求。
3.2城市规划信息化工作的深化将促进政府层面的城市规划信息服务需求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城市规划信息化,多数大城市已经开展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电子辅助报建等系统的建设。而数量众多的中小城市的城建信息化工作尚未得到理想的推进。随着城市规划信息化工作的深入,每个城市都建立起完备的城建信息系统将成为必然,这将为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服务、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等服务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3.3部分城市规划信息服务机构己积累业务经验与市场运作经验
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机构在实践过程中,已积累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如1999年成立的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就是依托广州城市规划自动化中心的部分职工为主体,以自动化中心原有的成果为基础,面向市场提供城市规划领域的信息技术开发和服务,现在已经成为了国内同行业中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业务领域涉及规划、环保、测绘、商业布点、人口统计等行业的信息技术应用,服务对象已经达到东北、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的几十个城市。中国城建数字图书馆系列数据库的运行商,也开展了面向个性化需求的服务,并制定了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为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其成功的运作模式也可以为其他同类企业发展提供借鉴。
四、促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4.1深化对城市规划信息价值的认识
城市规划信息的持有量,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编制的质量、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城市建设的水平。而目前,有一些政府部门和规划设计企业认为专门开展信息工作是一项负担,将购买城市规划信息产品和服务认为是一种浪费行为。这种观念不仅不利于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市场拓展,更不利于政府部门与时俱进、科学决策,不利于设计部门把握时代设计理念、提供高水平的设计产品。为此,需要行业的信息管理部门、社团组织积极宣传及依托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企业宣传城市规划信息的价值和作用,改变部分机构和个人的不正确认识。
4.2及时开展城市规划信息标准化工作
城市规划信息标准化是城市规划信息服务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相对统一的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和交换平台标准,交易双方就难以达成交易或者交易成本很高。因此,在互联的环境中,只有通过建立标准化体系,做到总体规划、统一标准,才能发挥行业内部和行业之间各个节点的互动性,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实现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良胜发展。
4.3促进政府部门的城市规划信息资源共享
我国的城市规划信息大部分为政府部门持有,而目前这些信息的共享程度普遍不高,另外不少城建档案馆(室)的信息化工作尚未起步或正在起步,信息质量不高。因此,促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发展,需促进政府部门的城市规划信息资源共享,政府信息部门应当积极对所贮存的规划信息进行深加工,并以一定的补偿方式提供给城市规划服务企业。
例如城建档案馆中的一些优秀设计作品和历史照片,如果通过有偿使用机制提供给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企业,再由他们加工、之后转售给设计部门,则可作为某些历史建筑复原重建的依据。
4.4调整城市规划信息服务机构职能
目前,不少城市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信息服务中心,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档案数字化等工作;有些规划设计单位也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建设信息资料库,向信息资源管理的方向发展。这种内设机构在信息化的初级阶段对于提高办公效率、促进内部信息共享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对外的信息共享仍普遍处在较低的水平。随着城市规划信息需求的多元化、规模化,事业型城市规划信息机构也需要重新定位,以适应信息市场化的需要。目前,这些内设的城市规划信息机构,可向以下方向调整工作职能:主动提供有偿的对外信息共享职能;注入市场因素,推进其向企业转型;部分城市规划信息管理部门可剥离具体的技术业务。
4.5培养城市规划信息服务工作所需的专门人才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需要业务分析、系统设计、编程、数据采集和输入、系统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有些业务环节是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来完成的,但业务和系统管理等环节的人员却是不可或缺的。随着城市规划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人才缺乏的弊端也将越来越突出。因此,建议在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或者城市规划专业中设立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课程或专门成立分支学科,培养专门的人才,并鼓励和支持一些机构依托丰富的实践经验开展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业务培训,如支持中国城建数字图书馆开展面向全国各地的业务拓展和培训工作等。
4.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在培育和促进我国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应积极发挥服务、自律和维权的作用。在当前可主要开展如下工作:在推行城建行业信息化过程中,通过资质认证,让有水平、有能力的企业参与信息化的各项工作;通过企业实力、业绩等评比,培育城市规信息行业的知名企业和服务队伍,让他们成为城市规划信息行业发展的先行军;为城市规划信息企业协调价格、开展合作,甚至战略并购等提供平台和仲裁;为信息企业和政府、非政府用户等供需各方的合作提供交流平台;以运作相对成熟的机构为依托,制定城市规划信息产品和服务标准;研究城市规划信息和服务的价格机制,协助物价部门维护行业价格秩序;与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企业共同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对策和措施。
五、结语
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作为新兴的服务行业门类,其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并具备了发展的基本市场条件。政府有关部门与行业协会等机构应在信息资源供给、人才培养、标准建设、价格机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企业进行积极的引导和大力支持,从而促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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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下;收益计划;会计核算
为了切实改善和提升我国现代企业职工薪酬要素的会计核算与公开揭示工作环节的开展水平,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会计司在充分遵照现代会计事业发展领域基本准则文件《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基础上,针对我国现行的会计事业领域规范性指导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展开了系统化修正,并在这一修正处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引入并且实施了企业在职员工离职后福利概念要素,为我国现代企业会计事业发展过程中,员工薪酬福利水平的核算和形成工作,带来一系列全新的变革要素,有鉴于此,本文围绕新准则下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问题,展开了简要阐述。
一、企业设定收益计划的有关范畴与基本特点
企业员工群体的离职后福利,是在企业为离职员工提供短期薪酬结算,以及辞退福利基础之上,因切实获取企业职工提供的劳动和贡献,而在企业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与企业组织自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过程中,企业为员工个体提供的其他各类形式的劳动报酬和福利项目。
在最新制定并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通常在企业员工实际离职后设定提存计划,以及收益计划两个具体表现类型:
第一,所谓设定提存计划,主要指的是企业在向以基金机构为代表的独立性社会机构完成固定费用项目缴存工作环节基础上,无论该基金机构是否具备用于支付现有在职职工群体,和过往职工群体福利需求的资产项目,企业都无需向社会性基金缴纳组织结构承担和实施进一步的资金支付业务行为。
第二,所谓的设定受益计划,是企业在完成设定提存计划基础上为企业离职员工群体提供的离职后福利项目,在这一项目的具体提供过程中,企业可以具体结合员工在岗工作期间的服务年限,以及实际获取的工作收入水平,具体确定员工在实际退休之后应当获取的年金收益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具体计算明确企业在每一个独立的经营发展周期之内,应当为退休或者是离职员工群体缴纳的金额水平。
从我国现有的现代企业会计事业发展的路径表现特征角度分析,我国企业组织中具体涉及的提存计划项目,目前主要包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企业年金两类组成项目,而受益计划类项目,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组织均尚未涉及。
从表现特征角度展开具体分析,设定受益计划和设定提存计划相对照,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系列表现鲜明的相互差异:(1)在设定受益计划的工作实践环节开展过程中,企业员工个体实际能够获取的收益金额规模,在其具体加入计划之前就已经能够实现明确确定,而在设定提存计划过程中,企业员工在离职后能够获取的收益规模无法明确确定,通常会遭受投资风险要素的显著影响。(2)在用于设定收益计划的提存金数量规模无法对现实存在的支付需求实现充分满足条件下,通常应当遵照预先设定的收益水平计划实施补充支付,而在具体设定和运作提存计划项目过程中,企业实际对外支付的进而项目,仅以独立性主体预先缴存的金额规模作为限制条件。(3)在具体设定和运作精算计划过程中,企业实际面对的精算风险和投资风险要素都是有企业组织主体来承担的,而在设定和运作提存计划过程中,上述风险项目则都是有企业在岗员工群体具体承担的。
二、设定受益计划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础框架
在我国2014年修订并实施的新版企业会计工作指导准则中,其在设定受益计划工作领域的相关内容过程中,严格遵照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规范性文件中列示的相关内容,因而为实际开展的设定收益计划开展过程,规划和建构了内部结构特征极其复杂的会计核算工作实施步骤体系,以及工作要点规划方案,为我国现代企业实际开展的设定收益计划实务工作环节,创立和提供了基础性的观念指导方案。
在现有的业务实践环境发展条件下,我国现代企业在设定和运作受益计划项目过程中,应当具体遵循的工作实践步骤如下:
第一,明确统计核算接受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规模水平,以及当期阶段应当承担的服务性支出成本。
第二,明确统计核算接受设定受益计划条件下发生的净负债,以及净资产要素。
第三,明确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科目的金额规模。第四,明确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金额。
在现有的会计核算监督工作基本准则规范条件下,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监督工作人员,在基于精算假设针对设定受益计划开展过程中涉及的会计业务核算监督项目展开组织过程中,要优先针对义务要素展开系统划定,确保实践开展的会计核算监督工作,具备扎实而充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三、结束语
针对探讨新准则下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核算问题,本文具体选取企业设定收益计划的有关范畴与基本特点,以及设定受益计划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础框架两个具体方面展开了简要分析,旨意为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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