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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建筑法(收集3篇)

时间: 2024-07-09 栏目:办公范文

古代建筑法范文篇1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修复

1中国古建筑的类别

中国历史文化悠久,古建筑类型颇多,结构形式多种多样,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寺院古建筑、宫廷古建筑、园林古建筑、祭祀古建筑和民居古建筑。寺院古建筑有灵隐寺、白马寺和兴教寺等;宫廷古建筑有故宫、承德避暑山庄及末代皇宫等;园林古建筑有留园、拙政园、蠡园等;祭祀古建筑有十三陵及乾陵等;民居古建筑有王家大院、洛阳卫坡村和乔家大院等。

中国古建筑在不同的时期其规制划分也有比较大的不同,例如在宋代的《营造法式》中主要将其划分为殿堂、厅堂和余房三类基本的规制;在清代的“工程做法则例”中则主要划分为大式建筑和小式建筑[1]。由此可见,古代的历史记载中并没有对古建筑的规制给出明确规定。此外,中国古建筑雄伟庄严的风格体现出了我国独特的历史文化。

2古建筑的保护与修复原则

古建筑如同其他的历史文物一样,是经过若干年的积淀保留下来的东西,不能够再生产及再建造,如果遭到破坏就不能挽回。因此,在对古建筑进行保护与修复时必须正确认识和掌握相应的基本原则。

我国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对古建筑的保护及修复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原状”是指古建筑建设时的原来状况,未被他人修缮改动的状况,是古建筑健康真实的状况而非残破的状况。通过相应地勘察得到其建造时间、工艺和类型等具体信息,分析出古建筑中的原有构件和后变构件,以此来确定古建筑是否“原状”。

《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中强调“恢复原状”的基本原则,但是在恢复原状所需资料不足时,可以“保存现状”,等资料足够时再“恢复原状”。此外,对于一些经历过修改变动但其形象独特、为大家所接收的古建筑可以“保持现状”。

总而言之,在对古建筑进行保护与修复时应严格按照以上基本原则实施,不能随便加入个人主观看法。

3古建筑的修复方法

对于古建筑中损坏的构件,能够修复的都尽量不替换。当必须替换时,应参照原材料的外形特点及内部构造选用匹配的新材料。倘若修复缺失的构件,必须有准确的历史资料和相应数据,而不能通过臆测想象来进行修复工作。对于替换的构件涉及结构本体时,需要对古建筑进行详细的勘测调查,以便确定最优的修复方案。当情况不清楚或者不易探查时,需要事先设置必要的临时支撑再进行下一步工作,例如在米兰大教堂柱子的修复工作中,曾使用过一种繁复的拱顶架体系,由于此结构的支撑,可以对柱子进行任何的修复。

英国的巴格雷府邸是一栋早期的木构架建筑,为防止其倒塌,曾经提出过两个加固方案:原位补强和落架大修。最后根据现场情况综合分析后选择了落架大修的方案[2]。此外,归位复原法在古建筑的修复中也是一种常用方法,将现场挖掘得到的散乱部件进行原位组合重建,使得古建筑的面貌全部或者部分再现。由于归位复原法的独特优点,使得其应用相当广泛。

4古建筑保护与修复的一些问题

4.1缺乏针对性

由于古建筑的建造时间不同和历史背景各异将导致建筑结构形式多样,在进行保护和修复时,应当因地制宜,从建筑类型、气候环境、结构类型、所用材料及构件部位等进行全面考虑,避免出现一概而论的情况。

4.2技术选择的不合理

现在,虽然古建筑有关部门对于其修复工作已有足够的重视,但是由于修复人员掌握的技术比较陈旧而无法给出优秀的修复方案。古建筑修复规范指导的缺乏是非常突出的问题,使得修复人员没有一定的学习指导,无法得到相关培训,对于古建筑缺乏保护意识。此外,一些修缮单位盲目使用新技术,使得古建筑产生一些严重的损伤。

4.3缺乏对木结构破坏的认识及维护措施

木结构建筑中的微生物劣化机理是进行古建筑保护及修复不可忽略的问题,应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木构架建筑其劣化现象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如地理原因、气候原因及自身原因等,但是微生物腐蚀是影响最严重的因素。微生物腐蚀具有其特定的降解模式及衰变信号,为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提供了重要信息。

5古建筑保护与修复的未来

我国历史悠久,地大物博,有着许多历史遗产,其中古建筑数不胜数,但是岁月的侵袭、自然的影响及人为的损坏使其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急需进行合适的修复。随着国家相应法令政策的出现及相关技术人的培养,为古建筑的保护与修复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相信未来古建筑将会更加辉煌。

参考文献

古代建筑法范文篇2

关键词:古建筑;修缮与保护;历史保留

引言:

时代在变迁,经济也在飞速发展,但是我们也不能忘记历史,应该尊重历史。对古建筑进行修缮与保护就是肯定和尊重的重要途径。古建筑见证和记录了最真实的历史,是我们还原历史的重要方式。对于因为年代久远而受到破坏的古建筑我们要积极修缮保护。下面从几个方面进行讨论分析。

1保护历史古建筑的规模、布局及其背景环境

如果损坏了它,就等于损坏了古建筑的整体,如果去改变了它,就会改变了古建筑的背景环境,也就损坏了或改变了它的总体和整体,其历史文化价值也就无从谈起了。因为这种规模、布局及其背景环境,是历史古建筑的整体原貌,也是反映出了历史本来面目的客观情况。对古建筑的利用,要坚持“合理利用”,这里所说的“合理”,我认为就是在保持古建筑原状、原貌、安全、无碍的情况下利用,不可无节制的开发利用。因此建议:任何开发性的建设和旅游设施(包括吃、住、行、游、购、娱),与古建筑的范围间距,一定要设在1000m以外,或者更远些。如果将现代建筑设置在古建筑周围,使古建筑成了闹市之中的几间古旧房屋,那就大大损坏了历史的本来面目和古建筑的真实环境,破坏了古建筑的整体性和历史面貌。这是现代开发建设中应十分注意和禁忌的。

2保护古建筑的原貌、原状、原件、原构和古香古色的历史风貌,是修缮古建筑应予遵循的一条原则

任何古建筑都是历史的产物,过去已经损毁了的建筑,要想恢复,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经反复论证并经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无据恢复、任意扩建、改建和增建,都是篡改历史,都是改变古建筑的原貌和原状,也都是喧宾夺主的做法。文物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执法者,要坚持原则,当仁不让。

任何一处古建筑,都是数以千计的构件组合而成的,修缮保护时,要尽量使用原有构件,腐朽者剔补、墩接,劈裂或折损者粘接、加固,千方百计地保护原有构件,任何一个构件都是古建筑的组成部分,更换构件本身就降低古建筑的原真性,不是迫不得已(即残损过甚无法加固或已缺失构件)不轻易更换构件,因为更换构件较多,必然大大降低古建筑的价值,如果更换构件半数以上或者更多,那就不成其为古建筑了,而成为复制品或仿制品了。这样的修缮等于破坏。这其中不仅仅是木构件,也包括砖、瓦、勾头、滴水、脊饰吻兽、木雕、石雕、琉璃、彩画、装修、壁画、塑像等各种艺术部件。因此,修缮古建筑,安全拆砌、认真检修、加固保护各种残损构件,就成了修缮保护古建筑时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科学技术问题了。而且必须有人传承和监督执行,才有实效。

3古建筑中有价值的历史遗迹和历史信息应当保留

历史是在不断的变化中发展的,有关狂风、暴雨、大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人为因素的损伤破坏,所遗存的遗迹、遗痕和重修加固的历史信息,应当尽可能予以保留。这里所说的“有价值的历史遗迹和历史信息”,是指对古建筑安全保护有利和对历史事件的记印确凿,在不影响古建筑安全和造型艺术的情况下保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真对待。历史上后人修缮更换过的构件,这是古建筑所经历的历史变革和历史信息,是反映古建筑的本来面目的证据,有些已成为有价值的古建筑,应视作原状保护。例如:五台佛光寺东大殿,唐代建筑屋顶上元代修葺瓦顶时,添配了两只仿唐式的鸱吻,金建文殊殿上,元代添配了脊刹,制作年代和匠师姓名皆存;大同下华严寺薄迦教藏殿,辽代建筑屋顶上保存两支近代鸱吻和垂兽;太原晋祠圣母殿,宋代建筑上明代更换了琉璃脊饰吻兽,年代匠师留题其上,完好无损;浑源永安寺传法正宗殿,元代建筑上清代更换了大部瓦件和脊饰吻兽,光泽如初。这些都已成为有价值的历史古建筑,切不可任意损毁,更不可以仿制品代替这些真品。

4关于修缮保护古建筑使用新材料、新技术问题

在修缮保护古建筑时,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方法,大多是无可非议的,甚至建造起大型公棚,在工棚内施工修缮,也是完全应该的。但有的用机械镟制圆形构件(如柱子、椽子等),代替手工制作,改变了原有的工艺技法,是不可取的。还有的用电脑制作板门、枋材和各种平面型木构件,甚至有的用机制砖瓦、石料、栏板、望柱等,代替手工作品。这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观感效果和古建筑的历史原貌是有很大差距的。更重要者,在修缮古建筑时使用钢筋混凝土代替承重木构件或加固基础,这需要慎重考虑甚至坚决反对的。因为许多现代化材料耐久性很差,水泥100年老化,环氧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粘接木构件60年老化,用它们修缮保护古建筑,几十年乃至上百年后损坏的更惨更严重,而古建筑多要保持数百年乃至千年以上,它们相互间的耐久性极不协调。因此,许多新材料代替木构件、砖石构件或加固基础都是不可取的,它不仅改变了古建筑的质地和原状,而且给后人带来许多麻烦。有的同志用水泥加固原有的夯土或灰土基础,还有的同志用水泥灌注殿顶脊兽内空隙,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说,保护古建筑必须坚持科学态度,一劳永逸,短期行为对历史遗产是极为有害的。

5关于油饰彩画问题

古建筑中凡是还保留油饰彩画遗迹的(如:五台佛光寺东大殿、太原晋祠圣母殿、朔州崇福寺弥陀殿、高平开化寺大雄宝殿、芮城永乐宫各殿等)那是古建筑的原有面貌,应该千方百计的予以保护和保留。大多数古建筑受历史消磨,油饰彩画多已不存或者大部损毁。若是明清时期的建筑,历史较短,参照旧构件上隐约可见的油饰格调、彩画图案和色泽予以修复,必要时予以做旧是完全可以的。但如果是唐、五代、宋、辽、金、乃至元代建筑上,历史较长,油饰彩画多已剥蚀不存,或者外檐不存,仅存殿内油饰遗迹和彩画片断而已,这样的建筑除保存旧有遗痕外不必再恢复彩画,而应按旧木色涂生桐油防腐,刷土朱色做旧,以求古香古色的风韵,千万不可把早期建筑上涂上明亮的油漆和新颖的彩画。如果在元代以前古建筑上涂抹上新鲜的油漆和彩画,就如同在80岁的老人脸上把皱纹填平(或拉展)抹光,化妆成一个青少年人的脸型,再涂上粉白胭脂,这和他的高龄是极不相称的;也如同把商周青铜器上的绿绣用砂纸全部擦掉,使其明光锃亮,那样,还像是西周青铜器吗?可以肯定地说,把早期古建筑涂上新鲜的油漆和彩画,破坏了它古香古色的风貌,破坏了它八九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沧桑感,也就严重地破坏了它历史的本来面目,失去了它的原真性,即破坏了它的历史价值。

6总结研究保护古建筑的历史经验和科学方法,加以科学的传承和发扬是大有好处的

历史上许多建造和修缮古建筑的材料、技术、经验、加固措施和工艺流程等,都是很有科学成就和实际效果的,且已经过历史检验是很耐久的。千万不可以认为:历史上的做法都是“落后的”、“过时的”、“无用的”,甚至是应该“抛弃的”东西。试举几例略加证实:敦煌莫高窟壁画千年有余,色彩仍旧;高平开化寺壁画九百年,繁峙岩山寺壁画八百五十年,芮城永乐宫等几处元代壁画,都已近七百年之久,迄今色泽入股,既不落色,也不变色,难道不值得研究探讨吗?还有五台佛光寺东大殿内的唐代燕尾彩画、高平开化寺大雄宝殿内宋代梁架彩画和眼壁彩画、芮城永乐宫各殿内的元代彩画等,何以能存在至今,难道不值得总结研究吗?犹如:许多唐宋(八百年或千年以上)古石碑,仅碑身下部一个小小榫卯,粘接后千年仍固,有些石碑长期在露天处存放,风吹雨淋,冬寒夏暑,依然坚固无恙,这难道不值得研究总结吗?还有许多板材、枋材、板门、隔扇、棂花、装板等,受风雨飘洒的部位略显缝隙,不受风雨侵袭和无潮气的部位依然严实坚固,其粘接力和耐久性难道不值得认识继承吗?还有古建筑木结构中的榫卯,从柱子、额枋、斗、梁架等各个部分,都是以榫卯相连接和拼合的,一些角梁、斜梁、趴梁、杠杆、斜昂、挑杆等方面的榫卯尤为重要,它是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榫卯不固或随意删去,都会造成古建筑的安全隐患,洪洞广胜上寺前殿1958年修缮时即是如此,部分榫卯损毁,过角梁下斜折损,前后檐斗外倾,迫不得已加支撑保护,1978年再修。至于古建筑中几处用灰土(即白石灰与黄土拌合的三七或二八灰土)已被今人传承使用,但其传承方法有误,操作工艺变异,致使灰土凝聚力和荷载功能大减,甚至失效,这是很值得重视的。

7关于培养专业队伍问题

历史古建筑的材料选择、保护修缮技能、工艺流程、专用材料的加工炮制(如熬桐油、溶鱼鳔、烘干木材、烧造停泥砖瓦、补配琉璃缺件等),都需要专业组织机构和技工队伍。当前,不少古建筑的修缮队伍缺乏专业技能,甚至招收农建队承做,专业技能和操作方法都极不适应,材料加工和一些专业技术都已失传,某些建筑的时代特征和细部手法已被抹杀,一些石雕、木雕、砖雕等艺术部分粗制滥造,或者用机器加工雕饰砍磨,代替手工制品,有的用清漆代替桐油,有的用化学颜料代替石色,几个月或一两年后色调大变。所有这类情况,都严重损坏了古建筑的价值。但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并不在修善者本身,某些材料奇缺,修缮技能(特别是手工操作技术和雕刻技术)失传,没有专业队伍系统地认真研究操作应该是其主因。

8结语

总的来说,在对古建筑进行保护的时候我们要综合统计古建筑的数量,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符合的方案,以专业的技术人员队伍和建筑保护技术来对古建筑修缮保护。我们要确保古建筑能够流传更加久远,不仅要对其进行保护,还要用对修缮方法,才能做好此项工作。

参考文献:

古代建筑法范文篇3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保护力度不够在古建筑文物保护方面我国实行国家法和地方法两个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等属于国家法,为古建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然而,这些法律法规以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作为评判标准,法律保护主要集中在北京故宫、安徽徽派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和精品建筑上,对于大多数地方性非文物类古建筑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保护程度还远远不够,致使这些建筑现状不佳,生存堪忧。例如位于河南省安阳县西北的渔洋古村落拥有丰厚的文化积奠,记载着6000年的华夏文明,然而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对该地区的保护力度不够,导致大量古建筑损毁,大批文物遭破坏,这样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不是个例。多数古建筑带有明显的地域风格,多元性特点十分突出,国家法站在宏观的角度,难以切合多样性的实际需求。但是当前保护古建筑的地方法规和专项法律深度不够,需要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条例,根据其特殊性制定出专项保护措施。

(二)重视建筑单体保护,忽视周边环境协调中国传统建筑注重整体与和谐,保护古建筑不能孤立地只保护建筑本身,还要关注其向周边环境的拓展,《西安宣言———关于古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区域周边环境的保护》明确了保护古建筑周边环境的重要性。当前的古建筑保护与再利用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本身,忽视了建筑所在的周边环境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古建筑所在的环境是从本体出发,把周围空间的物质因素和人文因素集结形成的环境,是古建筑效应的辐射和放大,没有这个背景,建筑本体的意义不完整的,价值也会受损失。建筑与环境是彼此依存的有机整体,把两者联系起来共同开发才能使古建筑保护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四)忽视原住民的文化载体作用古建筑中有一部分是传统民居建筑,例如皖南的徽派建筑群西递和宏村就是其中的代表,对于这类建筑,其保护的外延要扩展到建筑内的原住居民。原住居民是传统民居建筑鲜活的文化载体,在保护和再利用古建筑时若将其中的居民迁出,则会使居民失去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同时古建筑也失去了真实性和原有的历史韵味,成为没有灵魂的空壳。古建筑保护不应仅仅停留在修复建筑表面,不能只注重物质的保护而忽略文化的传承。保持一定数量的原住居民可以更生动、形象的展现传统的文化和习俗,给古建筑注入生机和活力,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二、无锡地区古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

《威尼斯》指出“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文物建筑,饱含着从过去的年月传下来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的见证。人民越来越认识到人类各种价值的统一性,从而把古代的纪念物看作共同的遗产。大家承认,为子孙后代而妥善地保护它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必须一点不走样地把它们的全部信息传下去。”[2]城市化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现代文明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早已深入到方方面面,将古建筑再利用融入城市化发展对于当地的城市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古建筑是宝贵的资源,再利用是建筑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在严格控制下妥善合理地使古建筑得到再利用是保存它们的最好途径。有效的利用使古建筑与时俱进、持续发展,使它们被赋予新的生命、焕发新的光彩,也有利于把地方的历史文化和精神财富永续保存。“太湖明珠”无锡是江南文明发源地之一,自古就是鱼米之乡,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商代,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无锡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在江苏省内名列前茅,辖区内古建筑资源丰富,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使城市化与古建筑和谐共生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时俱进,保护古建造的原真性2014年6月,中国古运河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无锡古运河同时成为世界遗产,古运河沿岸的建筑遗产在保护与再利用时必须遵守《世界遗产公约》的要求,保护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古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应遵循“保护为主、修旧如旧、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整体设计和空间尺度上应延续原有肌理,最大限度保留其原有历史风貌及空间布局形式。遵循原有的空间形态,保留原有的空间序列、脉络和空间模式,注重保护原有的居住氛围,意在反映传统的生活样式。在当前古运河申遗成功的大好形式下,无锡市的古建筑保护与再利用工作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好时期,政府部门、文物工作者、研究人员、普通百姓都在为文物保护工作奔走出力。目前恰逢世界范围内遗产保护合作的大好形势,可以获得良好技术理论支持。在内外形势都有利的情况下,要一鼓作气把无锡的建筑遗产工作做好。

(二)坚持古建筑与周边环境共同保护古建筑是所在地的历史见证,古建筑的保护应注重历史价值,而周边环境能反映建筑的沧桑,描绘出时间的真实性,所以古建筑与周边环境要共同保护开发,彼此相得益彰。然而现实中出现很多建筑与环境割裂的情况,存在重建筑轻环境的错误保护观念,使得建筑文物成为孤立的个体,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环境,在高楼林立的现代化都市建筑文物中茕茕孑立。距今约一千四百五十年的南朝四百八十寺之一的南禅寺是无锡最具代表性的古建筑,有“江南最胜丛林”的美名。位于寺内东面的妙光塔距今千年,建于北宋,为七级八面的阁楼式古塔,素有“十里传闻金铎响,半天飞下玉龙来”之称。然而目前南禅寺本身及周边地区小商铺林立,商业气氛浓重,街市巷尾的各种叫卖声扰乱了晨钟暮鼓的清幽,各种名目的仿宋仿明清的建筑充斥,淹没了古寺名刹昔日的光辉。南禅寺及周边地区的保护与再利用应以反映建筑文化及挖掘所赋予的历史内涵等因素来考虑,首先需要改变的是保护的目的和观念,要提倡重文化重历史的保护观,淡化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化倾向。近年来佛教文化越来越受到欢迎,在南禅寺的再利用上可以同无锡灵山大佛一起形成旅游系列,定位在引导和传播佛教文化,成为满足人们思想精神追求的佛教文化旅游产业链。

(三)注重地方文脉的延续文脉是文化的脉络,产生于特定的历史空间,表达文化的核心理念,包含由历史演变形成的传统观念和价值体系。古建筑是一部承载特定时期历史的史书,代表社会文化的荟萃和科学技术的结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现代建筑形象走向趋同,如果不对古建筑进行保护和再利用,在现代城市背景下它会成为一个僵化的躯壳,不仅暗淡了昔日的光辉,沦为自然的衰败,对城市建设也极为不利。古建筑的合理再利用是另一种层面的保护,历史环境中注入新的生命,赋予建筑遗产新的内涵,使新老文明在古建筑中和谐发展,使历史的记忆得以延续。惠山古镇地处惠山之麓、古运河南岸,自然环境优美,古祠堂群密集,文化底蕴丰厚。古镇以惠山古祠堂为中心,包括寄畅园、惠山直街、横街和惠山泥人博物馆。名胜众多,有赢得“天下第二泉”之赞的惠泉,有唐代诗人皮日休诗曰“殿前日暮高风起,松子声声打石床”的听松石床等。古银杏、古玉兰、古香樟等古树名木林立,历史文化含量高,可挖掘的潜力大。在惠山古镇的再利用中需要深入研究其历史文脉,充分体现其文化内涵,对于古典园林艺术、泥人艺术、茶文化等经典文化的传承要深入浅出,既要体现其价值与深度,又能为人民大众所喜爱。

(四)保护原住居民,维护文化传承原住居民和古建筑传统民居是天然的共生关系,是外延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生活方式、文化习俗是无形的文化遗产,是文化传承和文脉延续的中坚力量。保护好原住居民就是保护了建筑富有生活气息的软环境,使其形象更饱满充实。“淡淡的月光,石板路上人影瘦,步履遥遥出巷口,宛转又上小桥头,四野寂静,灯火微茫映画楼”,一曲《二泉映月》唱尽了无锡的世态民生。有古运河绝版精华地、江南水弄堂之称的清明桥历史文化街区以古运河为轴线,以幽深的古巷和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风情为主要特点,高低错落、粉墙黛瓦的江南典型风格建筑沿着古老的运河呈线性分布,极具水乡情怀,汇聚了古窑、古宅、古街、古桥、古寺、古塔、古庙、古巷、古码头等丰富的历史遗存和人文景观,被赞誉为最具原生态风貌的古运河文化绝版之地。桨声、灯影、古桥、民居构成了一幅天然的古运河民俗风情水上画廓。清明桥文化街区历史文脉的传承和世代居住的原住民是密不可分的,开发中要把原住民纳入保护范围,鼓励他们世代居住,使居住文化和建筑遗产一同生动鲜活地传承下去。

(五)坚持变更最少的原则古建筑是历史信息载体,“无论哪一个巍峨的古城楼,或一角倾颓的殿基的灵魂里,无形中都在诉说,乃至歌唱时间上漫不可信的变迁。”[3]在古建筑保护利用中“变更最少原则”是最有利的方式,应选择使建筑、环境等因素变更最少的方案进行改造。传统古建筑都是历史的产物,无论从自身的材料、结构、风格等物质层面来看,还是它所承载的审美、文化等精神层面来看,都是无法复制、替代的。在建筑本身相对完好,安全性和使用性不存在较大问题的情况下,尽可能按原来功能利用改造,在维护和再利用时尽可能少的对建筑本身及其所处的环境做较大变更,这样有利于最大限度保护建筑的价值,降低维护和改造费用。

(六)古建筑改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建筑遗产是地域文化的产物,对特定古建筑的历史价值的理解必须立足于其自身的文化土壤,离开了文化大背景谈保护就会产生谬误。当前对历史价值的保护已成为古建筑保护的主要方向,古建筑作为历史的见证包含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各个方面。体现建筑外观特色的建筑表述与体现价值内核的历史积淀共同描绘出古建筑的沧桑感。建造特征是外在特点,蕴含的文化意义是内在特点,这就决定了在保护建筑实体的同时必须更加关注传统文化在建筑上的非物质内涵,这是古建筑价值的重要体现。做好古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工作,需要理清蕴含在建筑中的传统历史文化,这样才能抓住保护的价值重点,确立合理的保护和再利用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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