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garyding2000”为你整理了这篇医疗保障局营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标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基本情况
市医保局配合市卫健委完成“包容普惠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医疗福祉”指标的评估工作,根据市卫健委要求和工作职能,我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采取四项措施,积极配合卫健部门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医保支付,积极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二是完善医保支付,积极促进远程医疗服务;
三是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合理就医;
四是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参保居民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统筹费用,县、乡(镇)、村(社区)医联体(医共体)的医疗机构可统一打包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九江市医疗保障局、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经办操作细则的通知》(九医保字[2023]41号)。
(二)建立九江市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将互联网(远程)复诊(项目编码:1110200002)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师通过医疗机构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平台,直接向患者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诊疗服务等,医保实行定额支付:三级医疗机构13元/次、二级医疗机构9元/次。
切实落实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制定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九医保字[2023]67号)文件并抓好落实。
(三)拉开报销比例向基层就医倾斜。一是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分别为1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在市外住院的起付线为600元(办理转诊转院的)、800元(未办理转诊转院的),报销比例为50%(办理转诊转院的)、40%(未办理转诊转院的)。二是九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均实行了差异化,基层医疗机构起付低,报销比例高。三是九江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市内乡(村)级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按65%比例报销,在县级中医院门诊中医药治疗费用按40%比例报销;因高血压、糖尿病在县级医疗机构的按50%比例报销。
完善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九人社发[2016]32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15〕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经办操作细则的通知》(九医保字[2023]41号)三个与医保支付相关的文件。
(四)规范异地就医备案。九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到九江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省内或跨省)住院治疗,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无须先行垫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切实落实省级文件,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发[2017]20号)、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发[2017]43号)。
三、工作成效
(一)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拉开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建立九江市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医保支付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政策,方便群众门诊看病,引导群众就医基层首诊,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分诊诊疗制度落实推进。一是增强共济,加大了慢病人群的保障力度。通过实施门诊统筹,取代了原个人账户的门诊保障模式,门诊基金统筹集中使用,增强了共济功能,对年老体弱者治疗多发病、慢性病的年度报销不封顶,加大了门诊保障力度,激活了门诊基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基层,发挥了基层医疗机构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把乡村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对基层医疗机构远程会诊纳入医保报销,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发挥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基层就医,看小病不出村;三是支持中医,弘扬了祖国传统医学。把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扩展到县级中医院的中医药治疗费用,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和重大疾病康复中的积极作用;四是统一结算,促进县域医联体建设。门诊统筹以县级为单位统一管理,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包干使用,将“县级中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结算医保费用,有力推动了县域内医共体建设和乡村基层医疗机构的一体化建设,促进了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机构的医联(共)体的联动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分级诊疗的规范和秩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
(二)异地就医备案成效明显。九江市参保人员到九江市外就医住院治疗人数显著增强,医保基金支付费用也显著增长,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市共为41538位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上报工作,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九江参保人员到省外异地就医,医院住院29530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67774.55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0978.15万元;同期外省异地人员到九江医疗机构就医,医院住院10965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3250.83万元,医保基金支付5676.03万元。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九江参保人员到省外异地就医,医院住院21109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48184.3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8974.88万元;同期外省异地人员到九江医疗机构就医,医院住院8285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9638.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078.68万元。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九江参保人员到省外异地就医,医院住院10319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24304.21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5722.01万元;同期外省异地人员到九江医疗机构就医,医院住院3960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5088.97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151.51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主要目标措施
(一)问题和难点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差异化报销比例,我市已分别从2015年、2017年就已实行,但对促进推行分级诊疗的作用有限。在“治好病”和“多报销一点”的选择上,人民群众看重的还是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加注重是能够治好病。《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字〔2016〕124号)文件明确: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居民续约率达到85%以上。全市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率进一步提高,力争县域内就诊率90%左右,力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到2023年,逐步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体人群,使每个家庭都拥有1名全科医生,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分级诊疗。
(二)主要目标措施
一是形成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二是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是要做实全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通过对在不同等级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给予不同比例报销,采取报销比例差异性来引导群众就近就医。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对在统筹区内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0%、85%,按转诊转院规定转诊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5%,未按转诊转院规定自行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对在统筹区内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按转诊转院规定转诊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50%,未按转诊转院规定自行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40%(比统筹区内三级医院少报20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差异化报销比例,我市已分别从2015年、2017年就已实行,但对促进推行分级诊疗的作用有限。在“治好病”和“多报销一点”的选择上,人民群众看重的还是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加注重是能够治好病。分级诊疗制度能否顺利推行,关键还是要提升县级以下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能够为群众看好病,能够让群众看得起病,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满意,群众自然会选择就近就医,而不会舍近求远去看病就医。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2023年底前推进实施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统一全市医保基金征缴和支出,实现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等全市统一,增加全市共济能力。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我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成果,借鉴国内外医改先进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突出问题,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强政府主导和投入,鼓励、支持社会资源参与,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原则下,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加大投入,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基本目标
(一)改革总目标:到2018年,我市率先在全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近三年工作目标:到2011年,我市初步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框架。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制度、基层体系、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得到完善、健全、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和初步成效,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1、重点完成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任务。2009年,重点完成城市社区卫生规划调整,科学合理布局服务站点。2010年开始,完成自治区、*市政府举办的3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租赁房屋购买,产权归政府所有,或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稳定房屋使用权。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政府纳入新建小区规划,并以建设成本价购买,房屋产权属政府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具体管理使用。企业转型或社会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的办法予以考核补偿。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医疗服务的方式,鼓励有条件、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现多元化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
2、全面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2009年,调整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划,立足现有医疗资源,在市辖三区分别设置一至二个功能完善、设施达标、规模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满足社区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需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要求。2010年开始,重点争取国家、自治区建设项目完成兴庆区玉皇阁北街、金风区北京中路、西夏区朔方路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通过转型、依托等方式将分布在三区的二级医院资源下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将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作为西夏区社区卫生服务依托的二级医院,将其服务功能下沉面向社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积极支持长庆油田燕鸽湖医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兴庆区东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平台,优化区域医疗资源。
3、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基层设施建设任务。2010年开始,以县(市)区为项目建设基本单元,重点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支持,完成两县一市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和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成两县一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体系建设。支持贺兰县推进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成本控制、政府增加投入等方面改革。永宁、灵武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本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4、全面完成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任务。2010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按照卫生部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置标准,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市本级和县区政府配套,完成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配置任务。
5、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完成全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实现与社区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指导及技术服务资源共享,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二)全面加强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1、全面启动城市社区卫生站基本医疗服务包。2009年先行选择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基本医疗服务包进城市社区”试点工作。2010年起,扩大试点范围,细化试点内容,实现市辖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全覆盖,年底实现城乡基层卫生服务均等化。两县一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照推进。
2、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模式。现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与原举办医院剥离。今后新组建的站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综合医院)派出,由中心(派出医院)对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统一管理。2011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双向转诊和分工合作机制,实现完善我市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3、探索建立以辖区为单元的医疗服务联合体。从2010年开始,重点调整三区医疗卫生资源,按照资源共享、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三区现有医疗资源不分隶属关系,以辖区为单元构建医疗服务联合体,每个区确定一家三甲医院作为龙头,辖区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组建医疗服务联合体,实现辖区居民就近获得社区卫生全科服务到二级、三级医院专科服务的一体化就医新流程,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资源的利用率。2010年先行选择一个区进行试点。高度重视中医药(回医药)改革与发展,推进中医药“三进、三名”工程。
4、扩展完善乡村卫生机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9年,重点完成五个试点县(市)区实施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项目工作,全面总结试点成果,科学研判试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试点实施方案。2010年开始,全市六个县(市)区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包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服务新模式,在总结完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的公共卫生服务包和村卫生室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基础上,探索在乡卫生院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包的方式和内容,科学合理扩大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包内容和标准,提高参合农民对乡村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5、科学确定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和辖区范围内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支持,基本医疗技术限定在二级医院以下基本诊疗技术范围。社区卫生服务站重点解决城市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小病基本诊疗(30至50种常见病,诊疗技术限定在无创技术范围)。县级医院重点解决本地区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和提供急危重病人抢救等急救服务,基本医疗技术与二级甲等医院诊疗技术相适应。乡镇卫生院重点提供农民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诊疗技术限定在浅表有创技术范围之内。村卫生室重点解决本村农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小病基本诊疗(30种最常见小病,诊疗技术限定在无创技术范围)。
6、建立基层卫生服务对口支援协作机制。2009年,重点完成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本辖区二、三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任务,全面总结近三年*地区24家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全市27所乡镇卫生院工作,完善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和规范。2010年开始,市辖三区范围内各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选择2至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已经举办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机构以内部支援为主)、1至2所乡卫生院(二级医院不少于1所、三级医院不少于2所)作为对口支援单位全天候实施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援指导,协助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落实对口支援制度,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半年和一年的规定,保证对口支援质量。
(三)全面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2009年,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84%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3%以上。
2、建成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机制。2009年,按照分级管理、分开经办、一卡结算的运行模式,实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3、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09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50%,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自治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县、乡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45%以上和5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4、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实现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探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等问题。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和付费方式改革机制,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
(四)全面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公开选拔聘任制和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全员聘任制,全面实施岗位工资制和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拉开分配档次。
2、调整全市乡镇卫生院分配方式。严格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一年一聘工作制度,激活分配机制,拉开分配档次。
3、修订完善全市基层卫生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定以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基本考核评价指标。落实每半年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对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实行费用总额预付制。
4、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社会评价考核机制。建立乡镇(街道)人大、人代会和村委会(居委会)及村民(居民)定期评价基层卫生机构、乡医村医、社区医护人员制度,通过群众参与、群众评价,奖优罚劣,优胜劣汰,逐步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五)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和医疗费用支付机制。
1、探索建立政府举办公立医疗机构财政经费支持保障机制。改革财政现有公立医疗机构拨款方式,取消按在编人员拨款模式,探索实施按照项目拨款支持机制。政府财政主要承担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退休人员工资保障、承担处置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费用等五项内容支出。卫生、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医疗机构年度工作任务,在公立医院推进核定收支、以收抵支、结余上缴、亏损补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全面实施成本核算,纠正医疗机构收入增长型运行模式,建立公立医院成本控制型运行机制。
2、探索建立全市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按病种付费及基金总额预付机制。按照统一筹划、探索总结、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2009年,完成贺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付费机制改革试点,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2010年开始,扩大新农合付费机制试点县(市)区范围和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范围,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自负比例,实现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报销名义补偿比和实际补偿比统一,切实解决参合农民住院大病费用负担过重问题。组织专家测算、制定适合我市城乡居民和各级医疗机构的“疾病分类诊断分组付费模型”,探索建立我市按病种付费信息管理系统。2011年,在总结新农合付费机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付费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3、探索建立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门诊就医支付新模式。2009年,总结完善村卫生室利用新农合基金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包的探索经验,选择市辖三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四级包进城市社区”试点。2010年开始,市辖三区扩大试点范围,4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利用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面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包试点工作。2011年,总结试点成果,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医疗服务包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付结构。通过改革看病付费机制,减少医患之间看病现金支付机会,逐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宏观费用控制能力,建立就医新模式和新秩序。
4、全面实施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对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经济业务核心指标控制机制,核定任务和业务收入合理增长比例,限定药品占总收入比例,制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结果阳性率控制指标,控制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定期公开公示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科学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六)全面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执行落实好自治区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我市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改水改厕、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等五项任务。
2、2009年重点做好、做实HPSP试点项目,推广试点项目成果,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卫生一至三级服务包和基本医疗四至五级服务包的服务内容和项目全覆盖,三年内基本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一体化。
3、落实国家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自治区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政策。三年内全市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率达90%以上,农民健康档案建立率达60%以上。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公共卫生经费补助,2011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标准。2010年在*电视台、电台开设健康专栏,提升全民健康促进和教育的层次与质量。
(七)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009年,重点做好药品“三统一”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工作,做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配送、临床使用、监督管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2010年开始,严格执行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并使用基本药物,二、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比例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定标准。
3、2011年,完成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管理信息化全覆盖。
(八)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强化区域卫生规划,探索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机制和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联合体。2010年开始,调整修编我市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强城市社区卫生资源、乡村卫生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合理布局和调整三区卫生资源,重点增加金风区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兴庆区、西夏区卫生资源。鼓励支持社会资源进入卫生服务领域,重点进入公立医疗机构占绝对数量和优势的范围,在医疗服务领域形成公立和民营竞争的局面。充分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机制,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
2、2009年下半年完成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0年开始,选择部分市属医疗机构,推行岗位管理,建立以岗聘人、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扎实推进全员聘任制。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实施公立医院职工工资总额控制,保留档案工资,逐步取消奖金分配制度,探索实施在编职工与合同制职工同岗同工同酬,实行岗位责任、技术含量、风险程度和服务质量等要素为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岗定薪、岗移薪变的分配制度,激活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活力,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争取国家、自治区改革试点项目支持,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启动改革试点。
3、制定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推进高年资医师下基层、下社区进行多点执业,解决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短缺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九)全面启动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选聘计划。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依托自治区全科医师(护士)培训基地和医科大学成教培训基地,全面启动我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培养计划。2009年完成首批培训任务,提高社区及乡村卫生人员的执业层次和水平。2010年开始,探索以项目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实施项目合同管理体制,解决基层卫生人员能进能出问题,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
(十)完善建立全市医药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
1、完成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信息化建设规划,依托信息软件专业公司,开发适应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信息化建设和居民健康管理软件,在全市范围内分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健康管理信息化工程和市与辖区、市与基层卫生单位互通联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程。
2、2009年完成上述软件的前期研发和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2010年在全市医药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和居民健康档案层面全面推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调整强化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担任,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密切配合,大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并负责制定我市与国家、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相衔接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配套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争取及项目督导督察等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医改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完成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调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进社区、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机制改革等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落实各项改革配套资金投入、相关资金管理及项目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制定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重点联系协调自治区财政厅支持我市今明两年实施的重点项目经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基本医疗经费筹资和监管工作,协助卫生局完成基本医疗服务包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职工医保、城居医保)工作;制定完善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制定相应工作配套实施方案。
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建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合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制定重要方案、措施,对改革进程中各成员单位承担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评估,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加快改革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将县级公立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建成县域内公益性质突出、规模适当、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使90%的患者能在县域内得到诊治,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域、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县域医疗资源
依据“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其规模、编制和功能定位,报市政府审批后,并给非公立医院留出充分的发展空间。县级人民政府原则上负责举办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机构。到“十二五”末,人口在20万人以上的县,县级公立医院中至少有一所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人口较少的县重点建好县级综合医院,对现有的县级公立医院也可整合资源,实行一个机构、多块牌子。
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的编制,按照床位与人员1:1.5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5%,护士不低于每病床0.4人。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
县级综合医院主要承担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疑难疾病的诊治,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医学救援等工作,是县域内医疗服务、医学临床教育、医学康复中心。县中医医院主要负责向居民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服务,用中医药进行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疑难疾病的诊治,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基层卫生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是县域内中医药医疗服务、中医药临床教育、中医药医学康复中心。县妇幼保健机构,在当前主要是做好有关妇女儿童的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在人口较多、其他医疗机构对妇女儿童的医疗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围绕妇女儿童的健康适当的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医疗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要正确定位,控制规模,各负其责,各有侧重,减少业务上、建设上的重叠,减少有限资源的分散浪费,避免小而全、盲目建设。
(三)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健全县级公立医院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县级公立医院管委会主任由县长或副县长担任,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县级公立医院管委会代表县政府履行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规划、决策、保障、监管”职责,负责县级公立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即“三重一大”事项)论证后的决策,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社会责任、持续发展、运行绩效等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的补偿、奖励、院长聘(任)用等挂钩。
县级公立医院应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院长全面负责医院的运行管理,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医院对人员聘用、收入分配、日常管理等事项具有自。重大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院长人选可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县级公立医院管委会提名等方式产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后由县级公立医院管委会主任聘任,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有条件的县区可探索建立医院理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
1.建立以保障人员基本工资为重点的财政补偿长效机制。在编在岗人员的基本工资,县政府要承担县级综合医院70%以上,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要逐步纳入全额预算管理。具备条件的县区,可逐步将绩效工资列入预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中应当由县级公立医院缴纳的部分由同级财政补助。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县级公立医院发生的救灾、援外、支农、支边、突发事件医学救援等费用纳入财政专项补助;紧急救治、无主病人救治等费用经核准后由有关责任方据实结算。县级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政策性亏损等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历史债务统一打包剥离,由县区政府制定还款计划,财政补助和县级公立医院收支结余逐年解决。逐步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2.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在政府投入和医疗服务收费调整到位的基础上,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各级财政按比例给予足额补助。
3.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管理。目录内药品必须通过县级药品采购结算中心进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逐步实现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推行医用耗材省级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4.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适当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价格调整要遵循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原则,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
5.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支付等医保付费方式,促进第三方控费机制形成。提高报销比例,实现费用即时结算。
6.加强成本控制。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提高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县级公立医院收支结余的40%用于日常运行,30%用于绩效工资,30%用于事业发展。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的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县级公立医院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设置岗位总量,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坚持按需设岗,明确岗位的聘任条件、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岗位设置方案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竞聘上岗,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打破职务终身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未聘和非医务专业分流人员。
2.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坚持“财政预算到单位,绩效考核到个人”的原则进行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要合理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原则将绩效工资总额的40%至60%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随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和公益性科室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严禁将绩效工资与业务收入挂钩。
3.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水平。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主管部门确定。按照实际情况,可在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设立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考核奖等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可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适当拉开差距。同时,加强对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总量的监督管理,使其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步伐。各县区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及时制定或修订公立医院建设计划。对业务用房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公立医院,可有计划地启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
2.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已有信息平台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在实现信息系统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涵盖诊疗规范、合理诊疗、绩效考核、综合业务管理等,并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功能。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行居民健康卡,努力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有效利用。
3.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4.推行惠民便民措施。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延长门急诊时间,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畅通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的“绿色通道”。健全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推广优质护理服务,落实护理责任制,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不断改善群众的看病就医感受。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加强医患沟通,改进投诉处理机制。加大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控烟、公共卫生等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减少疾病发生。
(七)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政府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简化紧缺专业大学生的招聘考试程序。鼓励和吸引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工作。力争到2015年末,县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30%以上。
2.建立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新进县级公立医院的住院医师必须经过规范化培训。培训费用由省、市政府分担。
3.加强人员培训。实施骨干医师培训计划,每县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0人;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在职研究生定向培养制度;县级政府支持公立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到城市三级医院学习进修,每县每年到三级医院进修1年以上者应当在10人以上。有条件的县区可利用3至5年时间对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一遍轮训。要出台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在岗40岁以下的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系统的培训计划,鼓励他们参加在职医学学历教育。
4.落实对口支援制度。积极开展县镇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格局。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免费到县级公立医院培训进修。对位置偏远、医疗条件较差、服务能力较弱的乡镇卫生院,应以托管和领办为主开展帮扶,重点在于提高整体医疗和管理水平;对有一定规模、业务发展较好者,以对口支援为主开展帮扶,重点在于开展技术项目培育。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卫生支农的职责,强化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生在晋升职称前到农村工作1年的制度落实。
继续做好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工作。有条件的城市医院可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如托管、派出管理团队等对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对口支援。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服务1年的规定,落实城市医院长期派驻医师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制度,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八)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由司法、卫生部门共同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由司法部门为主、卫生部门配合,面向社会选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调解员,并建立医疗专家库和法律专家库,提供咨询服务,及时介入纠纷调解,有效促进纠纷解决。积极发展医疗保险,建立医疗责任成本分担机制,保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医患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医闹”,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
(九)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1.加强卫生部门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管,强化对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
2.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施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区政府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机构编制、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改革。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末,市政府每年将组织力量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紧密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途径改善医院服务,全面系统推进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引导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高运行效率,做到“安全上更有保障,质量上更加可靠,成本上更为合理,效率上更加提高,服务上更为改善”,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改善医疗行业形象,提高患者满意度,努力缓解我市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截止到活动结束,全市力争创2所“区域优质医院”和3所“优质县医院”,以点带面,引领全市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三、活动主题与范围
(一)活动主题
以病人为中心,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院全部参加创建工作。
四、创建依据
(一)卫生部制定的各级各类医院的评审标准和省的实施细则;
(二)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
五、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转发中共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威卫发[2012]15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把创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密切结合,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示范带头作用。
(二)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下发的《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关系群众利益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通过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通过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通过深入开展行风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医疗服务改善带来的实惠。
(三)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医院评价工作。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医院评价与评审紧密结合,评出一批优质医院。
1、医疗机构对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价标准(2012年版)》、《二级综合医院评价标准(2012年版)》以专科医院评价标准,积极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力争通过创建活动,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力争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每个县都有一所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2、市卫生局制定完善2012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标准,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的检查工作,并启动本辖区内二级综合医院的评审评价工作。
(四)继续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各项工作要求,在试点县医院重点改革管理体制和补偿机制的同时,大力推进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在二级以上医院抓好预约诊疗服务、医院志愿者服务、优质护理服务、出院病人随访、远程医疗会诊、院务公开、新农合病人优惠、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绩效考核共“十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继续推动卫生强基工程和城乡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医疗服务,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努力完成各项改革目标任务。
(五)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任务。各地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使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控制医药费用。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2012年8月)
1、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创建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
2、各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院根据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
(二)自评自建(2012年9—12月)
1、各有关医院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卫生部相关标准要求,开展自评自建工作。
2、各市区卫生局组织对辖区内各医院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
(三)推荐遴选(2012年1月—5月)
各市区卫生局根据标准评出本辖区内的“优质县级医院”,原则上每个市区评选出1所“优质县级医院”,在此基础上推荐成绩突出的医院参评“区域优质医院”。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优质医院创建工作是卫生行政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重要举措,也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对此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抓好各项内容和要点的落实,不断改进医院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效率。
为进一步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准确考核医院的工作绩效,促进全市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目标
按照中省市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结果性指标为导向,涵盖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维度的公立医院综合考核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导向原则。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着眼公众健康,将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作为考核医院绩效的主要内容。
坚持科学公正原则。建立结果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确保考评结果的公信度。
坚持分类分级原则。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医院绩效考核。
坚持激励约束原则。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项目建设、医保额度、院长考核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拉开差距,促进绩效持续改进。
二、考核对象和主体
(一)考核对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
(二)考核主体。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市级三大医院开展绩效考核。
三、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包括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一票否决”等5个方面。
(一)社会效益。重点考核公众满意度、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费用控制、与基本医保范围相适应、病种结构合理、综合改革等内容。
(二)医疗服务。重点考核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便捷和适宜等内容。
(三)综合管理。重点考核行风建设情况,人力效率、床位效率、成本效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控、医疗收入及支出结构等运行情况。
(四)可持续发展。重点考核人才队伍建设、临床专科发展、教学科研、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五)一票否决指标。主要包括违法违纪管控、安全生产与医疗事故管控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数据分析、现场查看、公众评议和述职报告等方式,对日常运行监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一)考核准备。绩效考核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年初由市卫计局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体系、组织分工、考核程序、结果应用等,组建考核组,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二)医院自评。每年的6月底、11月底,各公立医院按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及时报市卫计局。
(三)考核实施。考核小组或第三方机构根据自评报告,通过现场核对、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访问、核实报表数据、听取院长述职等方式进行考核,同时运用信息技术采集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
(四)考核结果评定。采取百分制办法,考核格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90分的为合格;得分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市卫计局根据考核意见,确定院长绩效考核结果,提交市医改领导小组(或医院管理委员会)审定。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与信息公开
(一)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经费补助、项目安排、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医保基金支付、医院等级评审等挂钩。
(二)考核优秀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绩效激励措施,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给全院职工加发一个半月的绩效工资奖励。建议纪检、组织等部门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相关责任领导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医院不能评为优秀,院长不得提拔使用;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院长职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者交流使用,医院一年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对院长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四)考核结束后,市卫计局要将绩效考核结果报送渭南市卫计局,渭南市将通过有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附件:华阴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试行)
华阴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参考指标
考核标准说明
分值
备注
一、社会效益
1.公众满意
1.服务对象满意度:(1)门诊患者满意度;(2)在院患者满意度;(3)出院患者满意度;(4)信访投诉(件)。
(1)按3:3:4的比例,对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问卷调查及出院患者电话回访调查,问卷和回访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性、经济性、舒适性、方便性和有效性等。(2)年度内投诉或被曝光,经查实的;向国家、省、市、县信访部门或卫生计生部门投诉,经查实的。
4
2.职工满意度
职工满意度按照1:3:6的比例抽取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进行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环境、机构管理、工资待遇、培训机会、职称晋升、发展前景等。
2
2.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3.承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对口支援、医学人才培养等任务
落实政府指令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等任务,应急体系建设和运行,从突发事件院内组织管理体系、院内预案体系、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应急培训演练、应急装备储备等5个方面进行评估;完成对口支援、支边、援外及医学人才培养任务。
5
4.公共卫生
设置急救、发热门诊、产科、儿科、精神卫生科、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康复专科等支撑公卫工作的科室并正常运行,完成政府指令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慢性病病例报告和出生、死亡及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等疾病监测任务完成情况。
5
5.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并实施岗位管理制度;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院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3
6.惠民措施
(1)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广泛使用适宜技术;(2)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以及上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共享;(3)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4)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5)开展便民门诊服务。
4
一、社会效益
3.费用控制
7.按病种的次均门急诊费用
优先选择当地同级别医院门急诊前20位病种,按病种的次均门急诊费用包括绝对值和增长率,对当地同类医院排名进行评判。(1)绝对值=按病种的门诊业务总收入/同一病种年门诊总人次数;(2)增长率=(按病种的当年度次均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的上年度次均门诊医疗费用〕/按病种的上年度次均门诊医疗费用×100%。
2
8.按病种的次均住院费用
优先选择当地同级别医院住院前20位病种,按照病种的次均住院费用绝对值对当地医院进行排名评判,增长率以当地医院住院费用平均增长率的3/4为标准。(1)绝对值=按病种的住院业务总收入/同一病种年住院总人次数;(2)增长率=(按病种的当年度次均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的上年度次均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的上年度次均住院医疗费用×100%。
2
9.医疗收入增长率
增长率与GDP等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有关控制费用增幅要求。医疗总收入增长率=(当年度医疗总收入-上年度医疗总收入〕/上年度医疗总收入×100%。
1
10.门诊、出院患者次均费用增长幅度
门诊、出院患者次均费用控制在规定指标内。
1
11.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例
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例控制在规定指标内。
1
12.医用耗材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例
医用耗材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例控制在规定指标内。
1
4.与基本医保范围相适应
13.医保目录外药品占比
医保目录外药品占比较上年下降或保持平稳。医保目录外药品占比=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药品收入×100%。
1
14.医保目录外卫生材料占比
医保目录外卫生材料占比较上年下降或保持平稳。医保目录外卫生材料占比=医保目录外卫生材料费用/卫生材料收入×100%。
1
一、社会效益
5.病种结构合理
15.病种分布
不同级别和类别医院门诊和住院病种分布应与其功能定位相符。
1
16.住院重症病人比例
住院重症病人比例=同期重症病人数/年度出院病人总数×100%。
1
6.综合改革
17.改革任务
落实全员竞聘上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市镇一体化、健康扶贫、现代医院管理等。
5
二、医疗服务
7.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18.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加强药品“三统一”管理,实行“零差率”销售,按期完成药款的支付。适时推行药品耗材“两票制”,实行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各项指标达到省、市要求。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占年药品总收入的40%。
3
19.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100/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
2
20.临床路径管理的专业和病种数
(1)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个专业4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至少包括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肿瘤科主要病种;(2)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8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应当包括各专科主要病种。
2
7.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21.院内感染总发生率和报告率
院内感染总发生率=出院患者医院感染发生例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100%;院内感染报告率=院内感染报告次数/院感发生次数×100%;院内感染发生率≤10%;院内感染报告率90%。
2
22.Ⅲ、Ⅳ类手术比例(%)
Ⅲ、Ⅳ类手术比例=Ⅲ、Ⅳ类手术人次数/住院手术人次数×100%;Ⅲ、Ⅳ类手术比例较上年度有增加,综合医院、中医院还应达到同类同级别平均水平。
1
二、医疗服务
7.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23.手术患者重返手术室再次手术总发生率
手术患者重返手术室再次手术总发生率=重返手术室再次手术例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例数×100%。
1
24.手术患者围手术期住院死亡率
手术患者围手术期住院死亡率=手术患者围手术期住院死亡人数/同期手术患者出院人次×100%。
1
25.每万名出院患者医疗事故发生次数
包括年度内鉴定为医疗事故数。每万名出院患者医疗事故发生次数=医疗事故发生数×10000/出院患者总数。
1
26.医疗纠纷处理与医疗纠纷赔付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预防、处理医疗纠纷,没有发生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和恶性事件;医疗纠纷赔付率不高于医院上年度水平;医疗纠纷赔付率=医疗纠纷赔付金额/医疗收入(扣除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100。
2
8.医疗服务便捷和适宜
27.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100%以上的病房。病房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和护士分层管理,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临床一线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
2
28.开展预约诊疗
开展预约诊疗和节假日门诊工作。
2
29.护床比
护床比≥0.6:1;护床比=在岗护士数/实际开放床位数。
1
30.医护比
医护比≤1:1-1:1.2;医护比:在岗医师数/在岗护士数。
1
31.择期手术术前平均住院日
择期手术患者自住院当日到实施首次主要手术当日。
2
32.急诊平均留观时间
急诊平均留观时间=急诊留观总时间/急诊留观患者总数。
2
33.信息公开
(1)通过新媒体、微平台等诊疗信息,提供自助打印、手机信息、电话告知、网络查询等检查检验结果;(2)门诊费用、执业登记、医疗服务等向社会公布;(3)住院费用、重点单病种质量指标、药品耗材检查费用清单等公开。
2
二、医疗服务
8.医疗服务便捷和适宜
34.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1)建立上级医院与下级医院、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2)有专人负责协调该项工作;(3)完成一定数量的上转和下转任务。
3
三、综合管理
9.行风建设
35.医德医风和反腐倡廉
(1)有医德医风和反腐倡廉的制度、奖惩措施并认真落实;(2)建立医德医风和反腐倡廉管理档案,有计划、措施、检查、总结和培训记录;(3)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专人负责投诉及纠纷处理,并有记录。
3
10.人力效率
36.医师日均担负门诊人次数
原则上二级及以下医院应逐年增加;依据当地同级别同类别医院平均水平设定目标值合理区间。医师日均担负门诊人次数=年度门诊人次数/平均在职医师数/250天(法定工作天数)。
2
37.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数
依据当地同级别同类别医院平均水平设定目标值合理区间。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数=年度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在职医师数/365天。
2
11.床位效率
38.平均住院天数
平均住院天数≤同类医院平均水平,平均住院天数=出院者占用总床日/出院人数。
1
39.病床使用率
病床使用率≥85%;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总床日/实际开放总床日×100%。
1
12.成本效率
40.百元医疗收入成本(元)
目标值设定依据要与上年持平或有所下降。百元医疗收入成本=(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医疗收入×100%
1
13.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41.固定资产平均服务量
目标值设定依据为高于上年水平。固定资产平均服务量=(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数×3×本院平均住院天数)/年平均固定资产总额(万元)。
1
42.净资产增长率
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净资产增长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
1
三、综合管理
14.预算管理
43.预算执行率
收入和支出预算执行率90%-110%,收入预算执行率=本期实际收入总额/(本期预算收入总额±预算收入调整额)×100%,支出预算执行率=本期实际支出总额/(本期预算支出总额±预算支出调整额)×100%。
1
15.财务风险管控
44.全成本核算
医院应成立成本管理部门,落实成本管理与核算工作。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2
45.医院经济运行分析
开展人均业务收支结余、财政投入执行情况及资产周转率等相关分析。医院应按月度、季度、年度开展医院运行情况分析。
1
46.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总资产负债率≦50%;不得违规举债建设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不得超规划建设。
1
16.医疗收入结构
47.卫生材料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
不高于当地同类同级别医院平均水平。卫生材料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卫生材料收入/业务收入×100%。
1
48.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
不高于当地同类同级别医院平均水平。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检查化验收入/业务收入×100%。
1
17.支出结构
49.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
有增长但控制在范围之内。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同期人员支出/同期业务支出×100%。
1
四、可持续发展
18.人才队伍建设
50.高层次人才或临床骨干人才配备数量
人才结构符合医院功能定位。根据当地标准确定高层次人才、临床骨干人才。
2
51.专业技术岗位占医院岗位总量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占医院岗位总量的70%以上,医、药、护、技岗位比例合理。
2
四、可持续发展
18.人才队伍建设
52.设立总会计师
根据省、市、县《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
1
53.新聘医生参加规范化培训
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新进医师聘用的必备条件。
1
19.临床专科发展及教学、科研和信息化建设
54.重点专科建设及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卫技人员带教情况、卫技人员科研项目成果
有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和措施积极开展新技术研究,并取得实效。每百名卫技人员带教人数=本院带教人数×100/卫技人员数。
2
55.信息化建设
有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有专业技术人员;医院管理临床信息系统功能符合要求;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落实的具体措施和突发事件响应机制。
2
五、一票否决
20.违法违纪管控
56.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规受到查处
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57.依法依规执业
(1)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诊疗科目、技术范围执业,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2)如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节特别严重的,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1.安全生产与医疗事故管控
58.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