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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整理2篇)

时间: 2024-07-26 栏目:办公范文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范文篇1

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区城乡规划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刚才,市规划局规划处处长同志介绍了全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待会儿,市规划局局长同志还将对这项工作提出要求,书记最后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会议安排,由我传达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精神,并简要讲三点意见。

一、传达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月日,我市召开了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建设厅厅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等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了年城乡规划工作,对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春城书记讲话的主要精神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城乡规划是科学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规划的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努力提高推进科学发展的素质和能力。不研究规划,不懂规划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要自觉加强对城乡规划管理知识的学习,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深化认识、指导实践,使我们的发展真正建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

二是要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全面提高城乡规划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和“三个集中”的原则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做到既超前规划,又坚持从实际出发;既遵循规划的一般规律,又突出优势和特色;既体现时代特色,又注重历史文化保护;既促进经济发展,又保护生态环境。要做好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使各类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布局规划乃至交通、商业各个方面的规划,都相互融合、相互衔接,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做好工作,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步伐,确保今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

三是要严格城乡规划管理,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规划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要完善规划调整和审批程序,确保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不掺水分,不打折扣,不走样;要加强规划监督,坚决查处违反规划的项目。要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监督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城乡规划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机制,切实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规划管理干部队伍,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红林市长讲话的主要精神

一是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编制质量。年底前要完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市)县域总体规划,以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等共800多个规划的编制工作,实现城乡规划满覆盖。要切实做到各项专业规划符合全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二是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监管力度。强化规划编制审查,完善城乡规划审批制度,各类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必须依法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审批和备案。强化规划执行监管,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自觉接受同级人大、上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扩大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切实遏制违法违章建设。强化规划责任追究,建立城乡规划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遏止规划中的权力滥用行为。

三是进一步做好规划的保障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城乡规划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今年实现城乡规划满覆盖,推动城乡建设有序发展。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积极参加相关的规划培训,并努力学习城乡规划知识。各区(市)县要健全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及规划执法队伍,加快培养一支优秀的规划执法队伍。加强部门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自觉遵守经批准的规划。要重视经费保障,将规划编制和监督等有关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同时加大经费使用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城乡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效进行。

二、关于加强我区城乡规划工作的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规划

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广泛领域。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管理城市和乡村建设的重要依据”,“城乡规划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城市总体功能能否有效发挥,关系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能否协调发展”。春城书记在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城乡规划是城乡科学发展的基础。抓住了城乡规划和规划实施以及规划的监督检查,就抓住了龙头和基础,工作就可以事半功倍”。国务院有关文件对规划定位作了新的明确,即:城乡规划是城乡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调控各项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领导们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表述都阐明了规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最近,有经济学家对企业总部选址因素进行了调查研究,当中列举了三个因素,一是接近中央决策机构,二是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三是优惠政策。调查结果如下:在,选择接近中央决策机构的企业占37%,选择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的企业占46%,选择优惠政策的企业占17%;在上海,选择接近中央决策机构的企业占11%,选择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的企业占73%,选择优惠政策的企业占16%;在广州,选择接近中央决策机构的企业占15%,选择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的企业占76%,选择优惠政策的企业占9%。除了对不同地区的企业进行调查外,他们还在服务业和制造业中选择了7个行业进行调查,调查显示,选择接近中央决策机构的企业占29%,选择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的企业占54%,选择优惠政策的企业占17%。上述结果表明,影响企业总部选址的因素主要决定于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的好坏。对我区而言,区委、区政府提出了要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形态中的总部经济的发展思路,要实现这个思路,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必不可少,而这些都需要建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之上。因此,区级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规划,在工作中切实养成关心规划、重视规划、支持规划和照规划办事的良好工作习惯,用规划指导工作,以规划促进产业发展,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科学编制规划

关于规划编制问题,各部门、各街道一定要破除传统的、惯性的思维,规划决不仅仅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更不仅仅是规划编制单位的事,它是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委的要求,区第五次党代会和区人代会确立了“建设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中心城区”的宏伟目标和“以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良好环境的吸引力、总部经济的吸纳力、城市精品的辐射力三大举措,重点发展第三产业中的现代服务业、新经济形态中的总部经济两大业态,集中建设东大街沿线中央商务区、春熙路现代化中心商贸区、‘三圣花乡’乡村旅游产业聚集区和东部副中心起步区四大区域,着力在跨区域合作、经济结构调整、和谐社区建设、创意建设和综合竞争实力上实现五大突破”的核心发展战略。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我们进行科学规划,通过规划这个抓手来找到实现目标的途径。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市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框架下,加快推进我区各层次、各专业规划编制进程。编制中要结合市级部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着重对我区重点功能地区规划和重点功能产业规划进行及时修订、完善、优化,同时整合和细化经济、社会、环境、人口、交通布局、城区地下空间开发等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城区形态、功能和产业布局,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全面落实规划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范文篇2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1)06―0037―05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中指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在代表大会上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任务,标志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时代的到来。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中提到“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这清晰地表明了城乡一体化成为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目前,城乡一体化在国内卫生、文化、教育、交通等研究领域早已成为热点问题。体育研究领域关于城乡一体化的研究刚刚起步,尽管少数学者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总体来看,这些研究多是零散的,一些基本问题的研究还有待深化,并没有形成相对清晰的理论分析框架。鉴于此,本文在已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尝试从概念内涵、制约因素、理论前提以及发展建议等几个方面对城乡体育一体化进行讨论分析,以期丰富与深化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研究,为进一步完善城乡体育一体化的理论分析框架贡献绵薄之力。

1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内涵的多角度分析

1.1理解“城乡一体化”是理解城乡体育一体化的前提

城乡体育一体化的实质是体育的城乡一体化,因此,理解“城乡一体化”是理解城乡体育一体化的前提。恩格斯最早分析了城市和乡村由分离、对立走向融合、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他指出“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道格拉斯认为在城乡关系演变过程中,城乡联系的良性循环是乡村内在推力通过一系列“流”与城市的外在辐射扩散力相交合形成的。在我国,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秘书长骆子程认为:“城乡一体化是以城市为中心,小城镇为纽带,广大农村为腹地的;有分工、有协作、多层次、开放型的社会经济统一体。”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整体经济实力逐渐增强,城乡协调发展问题再次提到议事日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五个统筹,首要的就是城乡统筹,即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总起来讲,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二元结构”提出的发展新思维,有利于城市与农村打破分割壁垒,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有利于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直至消灭城乡之间的差别,从而使城市和乡村融为一体。

1.2城乡体育一体化主要是指群众体育的一体化

一般认为,我国体育包括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三个部分,并且这种划分不仅为体育新闻媒介所广泛传播,而且在许多体育理论专家、学者中也成了某种“约定俗成”的定论或范式。本文所指的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主要涉及群众体育领域,竞技体育之所以不被列入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研究是由于我国竞技体育的运行模式主要以政府行政干预为主,竞技体育的开展多是以城市为举办地,以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为参与对象,以获得奖牌及优异成绩为目标的活动,仍然呈现出“举国体制”的特色,因而目前我国竞技体育不存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问题。把学校体育排除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研究领域是因为学校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归教育部门管辖的体育组成部分,《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想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学校体育可以在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走向城乡均衡发展。因此,我们所说的城乡体育一体化主要是指群众体育的城乡一体化。

1.3城乡体育一体化是针对两个“二元结构”的一体化

我国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是理解城乡一体化思维的逻辑起点,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两种类型是由存在着的城乡体育二元结构的两种形态决定的。总体来看,我国目前存在着传统的城乡体育二元结构以及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而产生的城乡体育二元结构的新形态。传统的城乡体育二元结构主要表现在城市与农村两个地域,包括体育场馆设施、体育资金投入、体育政策制度、体育指导员分布等体育资源的演进性差距,从而使得农村居民的体育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新形态的城乡体育二元结构是指城市里社会群体的“二元”,这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大量来自农村的农民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从而与城市居民共同形成了城市群体的二元机构。与城乡体育二元结构的两种类型相比,城乡体育一体化也应该有两种类型,即城乡之间的城乡体育一体化以及城市群体的城乡体育一体化。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众多农民工的体育状况直接制约着我国体育的整体发展,因而只从城市与农村两个区域维度研究城乡体育一体化是不够的,还应该研究城市内部社会群体的城乡体育一体化。

1.4城乡体育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而是公平性发展

平均化发展是一种呆板的、单一的、狭隘的发展模式,形式上的平均最终会导致实际上的不平均。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不是农村人都成为城市人,农村都变成城市,农民都成为农业工人,而是经济社会的城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不是单纯的“农村城市化”。同样,“城乡体育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也不是“城乡体育一样化”或者“农村体育城市化”,因为我国地区差异、环境差异以及社会群体差异存在着的客观事实,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永远不可能一样化、平均化发展。全面的平均化其实也就是另一种不平等,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更是一种和谐发展,而全面平均化发展则是一种制约性发展。其实,城乡体育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使体育的发展有了最广阔的不竭之源,有利于不同地区之间进行互动交流。在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中,“一体化”既是手段又是目标,一体化作为手段强调的是城乡体育的双向沟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动互助,一体化作为目标强调的是缩小城乡体育的差距,实现城乡体育的公平。因而,城乡体育一体化的表述是手段性表述与目标性表述的统一,即“用城乡体育一体化的手段实现城乡体育一体化的目标”。具体来看,城乡体育一体化应当包括体育组织管理、体育政策制度、体育资金投入、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硬件与软件维度的城乡体育的公平性发展。2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制约因素的多维度分析

2.1硬件维度:困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性问题

城乡体育硬件资源的非均衡发展一直是困扰城乡体育协调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体育场地设施、体育资金投入、体育指导员的配备等几个方面。体育场地设施是城乡居民进行体育锻炼的根本保障,虽然城乡体育场馆设施总量不足,但是有调查显示:“群众体育设施城市仍然明显好于农村,市民中有52.9%是在公共体育场地上运动的,而农村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奇缺,只有14.6%的农民在公共体育场地上运动;在公共体育场地运动的市民比例是农民的3.6倍。”体育经费投入是城乡体育开展的动力因素之一,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对城市体育经费的投入都远远高于农村,浙江省2005年省和市级群众经费是2.5亿元,而农村体育经费仅仅只有7860万元。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对公众进行体育教育、技能培训的主要力量,但目前来看,城乡差别仍然很大,有调查显示:“就分布区域而言,我国目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有90%以上在城镇,广大的农村只占了10%以下。而且东西部的农村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东部明显高于西部。”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作为一个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边缘群体”,他们在现代城市生活中遭受到如制度、经济、文化、社会组织和地域空间等多维的社会排斥,有调查表明农民工所在单位很少建有体育场地设施,同时城市里公共体育场地上也很少有他们的身影。

2.2软件维度:制约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内核性因素

漫长封建社会中的农村传统文化,由于受自然经济的生产特点、聚居方式的制约以及儒家文化的影响,虽经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但根基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促进农村体育发展的政策制度,但由于农村存在的封建传统文化、农民功利思维的价值取向等导致了农民体育价值观念的落后,在软件维度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造成了阻抑。2010年我们到江苏农村考察,依然发现许多农民从心理上不接受体育运动,在他们看来体育运动是“玩闹”、“不务正业”,是“赶时髦”、“出风头”;在苏北一些经济落后农村中,许多农民在空闲时宁愿打牌、搓麻将、闲聊天,一些老年人甚至喜好蹲墙角、晒太阳、看热闹。有典型调查对比发现,“即便是在发达地区,57.1%的市民一年中有过体育消费,而农民只有28.6%,市民的体育意识、体育观念明显高于农民。”农民工虽然大多数时间身处城市,但是思想的内核因素依然制约着大多数人的体育参与。一项对珠三角农民工的调杏显示:“在农民工最希望企业给他们提供的文化服务中,选择电视的占30.3%,图书报纸占20.9%,电脑占17.1%,卡拉OK占13.4%,看电影占11.7%,而选择羽毛球、篮球等体育活动的只占了lO%。”调查结果反映了农民工对于体育价值和功能认识还很不充分,没有形成正确的体育价值观。

2.3政府维度:服务职能没有积极发挥

我国体育政府的主线即国家体育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到地(市)、县各级体育局,人员编制只到县级,没有延伸到乡镇,基层乡镇是以文体站的设置进行体育的管理。从目前来看,政府层面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制约着城乡体育一体化的发展。首先,地方政府(特别是一把手)的体育政绩衡量观念改观不大,政府关注度更高的还是竞技体育的发展,由于群众体育工作对象多、涉及范围大,工作业绩显效过程慢,很难受到领导重视。其次,政府存在着对城市与农村体育管理的分割机制,没有从功能区划上、空间布局上统筹规划城乡体育系统,而是分开规划、区别对待,把城市体育与农村体育作为两个分离的子系统。城乡体育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职责划分不明也是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阻力,主要体现在省(市)体育局不能有效发挥积极作用,造成中央政府越过省级直接对基层城乡体育进行统筹,这种直接的统筹和管理措施很难取得良好效果;乡镇体育政府由于缺乏资金、缺少编制,发展农村体育的积极性不高,容易形成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基层阻力。再次,城乡体育一体化的推进不仅仅是体育局一个部门的事情,涉及规划、建设、卫生、环保、宣传、财政等多个部门的协同共进,然而,由于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不力,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诸如体育场地规划不合理、体育场馆设施边建边拆或者只拆不建等问题。

2.4社会维度:广泛参与仍然形成不足

经过新公共服务改革运动,国外地方与基层政府的功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换。转换的原因主要是公共产品供给的社会偏离问题日益突出。从学理上讲,政府功能转换的方向是由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发展。地方与基层政府既不“掌舵”,也不“划桨”,而是服务。政府只是公共政策的参与者,并与其他治理主体共同引导着社会前进的方向。20世纪80年代,原国家体委提出了“体育社会化”的方针,其主要涵义是:“尽可能调动全社会参与体育的积极性与潜力,包括参与体育活动,参与兴办各项体育事业,参与、占有与分享属于全民财富的社会主义体育”。城乡体育一体化的推进需要大量的体育资源,政府无力全部承担,其余社会化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在城乡一体化大背景下,体育社会化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可以及时反映、更好满足城乡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需求。然而,目前来看,社会组织参与群众体育的积极性并不高,“占有几乎全部公共体育资源和权益的政府部门,独家经营,管办合一,政事不分,身兼资源的所有者、服务产品的生产提供者和经营者、服务活动的管理者等多种角色。”政府的“行政垄断”,造成了社会资金、组织、人才等资源难以融入体育事业发展的行列;形成的体育市场缺乏规范与秩序,难以发展壮大。限制了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体育一体化更好的发展。

3现实的乌托邦――城乡体育一体化全面实现基础

3.1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是城乡体育一体化实现的物质基础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化是城乡体育一体化的前提条件,经济体制和经济关系在很大程度对体育的发展具有支配作用。当前,我国仍然是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国家,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城乡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一些地区的农村中甚至还存在着绝对贫困的现象,农民的吃穿住等基本的生活需求都难以满足。马斯洛认为:“人们在转向较高层次的需求之前,总是尽力满足吃、穿、住等生理的需求。一个人在饥饿时不会对其它任何事物感兴趣,他的主要动力是得到食物。”农民为了基本的生产生活已经耗去了很多的生物能量,在农闲或生产间歇之余再让他们蓬勃地开展体育运动不符合实际。农民工到城市就是为了打工赚钱,他们本来就勤俭节约,因而很难再拿出钱去消费体育,整日劳作的疲惫状况也很难让他们再消耗体力参加体育活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就是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经营、居民收入水平、经济发展等方面,逐渐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实现一体化发展。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只有农村经济提升了,农民收入提高了,福利保障增加

了,体育场地设施改善了,健身氛围繁荣了,农民才能从农业劳作中解放出时间和精力,同市民一样,在闲暇时段享用体育公共服务,快乐进行体育活动,从而不用像以往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般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而经济基础是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前提。

3.2城乡群体的社会整合是城乡体育一体化实现的社会基础

整合是指个人同地方的、地区的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联系的纽带被减弱,同时与庞大的城市及工业网络组织的联系加强了,这种关系的变化为弹性社会中的个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当前我国社会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呈现分化加剧的局丽,传统的弱势群体主要是一些孤、寡、疾、残人员,如今农民、城市下岗工人以及农民工构成了弱势群体的主体。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克姆认为,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主要是来自社会本身的人口增长和生产发展所造成的社会分工,因为分工破坏了以强烈的集体意识为特征的道德规范,使不同职业的人们在生活经历、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同质性降低,从而削弱了传统社会的机构团结的纽带集体意识。国家体育制度对城乡体育提供的空间不一样,并且缺乏规范体育利益博弈的制度安排,造成了体育资源不断地向强势群体的积聚。同时,与强势群体相比,弱势群体在权利方面、发展机遇方面、物质生活条件方面的劣势带来了他们参与体育的障碍。目前,国家采取的诸如下岗工人再就业措施、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及实行的城乡居民户籍制度改革等等,都是在加大城乡不同群体的社会整合力度。换句话说,只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完成,进入社会整合阶段后,城乡体育一体化才可能完全实现。

3.3体制上的城乡一体化是城乡体育一体化实现的制度基础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体育管理体制的实行与之相适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在市场经济时代,这种管理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协调性日益明显。当然,体育管理体制存在问题并非宣告它已步入“寿终正寝”,而是要在国家发展大环境下在改革中坚持,在发展中完善。现在看来,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引领着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发展,体育事业的城乡一体化必然会成为发展趋势,而适应这种趋势,则需要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反过来说,如果体育管理体制不进行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改革,那么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如同“空架子”,只能是“空喊口号”。从机构设置上,体育管理部门应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从“划桨者”向“掌舵者”转变,从而形成宏观指导、政策支持、过程监管的服务功能。从权利划分上,体育政府应逐步放权让利,转变职能。管理学认为,管理体制是由管理对象的性质所决定的。既然群众体育以事业为主体同时兼有部分产业性质,那么在管理方面就要有所不同。属于事业部分主要由政府通过宏观政策进行调控,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属于产业部分的则进入市场,采取社会管理型,由社会向人们提供有偿服务。各级政府还应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促进城乡体育一体化的建立。同时废除不公正的制度和政策,建立城乡体育一体化的体制机制,这样才能使城乡居民真正的共同享受公共体育资源。

4从现实走向可能――努力形成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4.1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模式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资源

体育场馆设施、体育经费投入、体育指导员配备等公共体育资源是体育发展的基本载体,要形成体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模式布局这些资源。首先应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指导下,与规划局、建设局、土地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布局公共体育资源,这是整体的布局原则;其次按照公共体育资源的不同类型进行布局,体育场馆设施的布局应在遵循一定原则基础上加大对不发达农村地区的建设力度,同时积极与公司企业协商,共建适应于农民工体育的场馆设施。体育经费投入要调整体育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群众体育财政投入比重,通过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均衡不同区域、不同层级政府间财政能力,促使区域间公众享有大体相同的公共体育资源和服务,特别是加大对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社区村等农村区域体育财政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广泛参与群众体育。在社会体育指导员方面进一步完善体育指导员登记和注册制度,实行体育指导员定人、定职和定岗分类管理,建立体育指导员定期再培训和考核机制,逐步引导体育指导员立足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业单位,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体质监测力度。

4.2明确不同层级体育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政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城乡一体化是实现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政府在城乡体育一体化的转变过程中发挥着“掌舵者”的功能,要使这种功能充分发挥,首先应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划分,强化省、市政府的统筹城乡体育发展的职能,城乡体育一体化在空间意义上具有国家层面、省、市、县以及小城镇、行政村多个层面,如果国家越过省级政府直接对城乡体育进行统筹发展,由于起点较高,可能发展的效果欠佳,而县级政府层面由于所处层面较低,财权小而事务重,特别是不能很好地解决区域差异性问题,因而也不能很好地统筹城乡体育一体化的发展,所以还需要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责,充分调动省级政府、市级政府的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减轻中央政府与县级政府的管理压力。其次还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的转变是群众体育社会化大发展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战略,服务型政府就是要求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在服务型政府构建的大背景下,应该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理论要求,实现推进依法行政,向城乡居民提供体育公共服务产品,满足城乡居民的体育建设需求,从而逐步实现城乡体育的一体化发展。

4.3健全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保障及行政问责制度

体育政策制度是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引航灯”的关键作用。当前各地政府应该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制度与政策,并努力延伸到各县、乡镇,甚至是各行政村;同时,制定监督、评估体系,并纳入对工作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坚决兑现,维护政策制度的严肃性。国内一项研究认为缺乏可靠稳定的制度保障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的重要原因之一,并在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的立法建议,因此可以借鉴这一建议,研究并制定《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条例》等,这样就可以确立城市与农村体育一体化发展的法律地位。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政策的执行需要一定的监督。因而需要加强公众参与城乡体育政策制度的制定实施的过程,向普通群众提供表达自己需求的平台,并接受广泛监督,从而使政策制度的落实、执行更透明、更阳光,更有利于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

4.4帮扶城乡社会群体形成正确的体育价值观

“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体育受到空前的重视,以篮球场和乒乓球台为标志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也在各地纷纷兴建。但是,与如火如荼的硬件建设相比,农民的体育热情却不如一些人的预料,一时还没有轰轰烈烈、热火朝天的表现。”体育大发展离不开体育文化这一软件因素的繁荣发展,而体育文化的发展要在一定的价值观指导下进行,有什么样的价值观便有什么样的体育行为,就会有什么样的体育文化。因而要实现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需要改善与繁荣城乡体育文化,需要广泛宣传健康、向上的体育文化,扫除那些不利于人们参与体育锻炼的封建迷信与陈腐习俗,从而帮助不同社会群体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具体措施可以采取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城乡政府工作人员的体育公共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城乡体育健身指导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宣传车、墙报、宣传册、体育表演活动等城乡社会群体喜闻乐见的媒介进行体育文化宣传;积极组织农民工参与城市社区体育锻炼的现场观摩活动,组织小城镇居民进行体育锻炼感受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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