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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问题整改方案(整理2篇)

时间: 2024-07-26 栏目:办公范文

消防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篇1

按照《XX省文物局、XX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转发的通知》(湘文物督〔2019〕55号)精神,XX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XX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全县部署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问题,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

XX县成立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XX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XX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XX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安全专干

XX县文化遗产保护股股长

XX县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9月15日

四、排查整治范围

(一)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类、近现代重要史记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群、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

(三)文物库房及木质结构文物古建筑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局制定的《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省文物局、XX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XX省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调研指导方案》,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改(即日起至8月25日)。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消防部门要迅速行动,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无管理使用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自查自改。自查自改要填写《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并存档备查。

(二)重点检查及督导问效(8月26日至9月05日)。XX县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督促本辖区内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联合抽查。消防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服务,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实地指导,强化现场拉动考评,督促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提高火灾处置能力。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三)严格整改及宣传培训(8月26日至9月15日)。各文物保护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照单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将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封闭整改。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约谈力度,使其知责、明责、尽责,培训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内部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上报专项总结,包含本辖区内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分析梳理问题,提出工作措施等。同时认真督促检查,填写《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附件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XX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XX

电话:XXXXXXXX

邮箱:XXXXXXXX

XX消防救援大队:唐xx

电话:XXXXXXXX

邮箱:XXXXXXXX

附件:1.《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

2.《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

附件1:

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

文物、博物馆单位名称

管理使用单位(人)

排查发现主要隐患和问题

火灾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

排查人员签字

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备注

附件2:

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检查单位

具体情况

市级

文物

部门

检查情况

组成检查工作组个,出动人次;检查文物单位处(其中:国保处、省保处、市保处);博物馆座。

整改情况

共发现文物单位隐患和问题项(其中:国保项、省保项、市保项),督促整改项(其中:国保项、省保项、市保项);共发现博物馆隐患和问题项,督促整改项。

问题归纳

电气安全隐患项;用火安全隐患项;燃香烧纸隐患项;危险物品安全隐患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项;其他隐患项。

县级

文物

部门

检查情况

组成检查工作组个,出动人次;检查文物单位处(其中:国保处、省保处、市县保处);博物馆座。

整改情况

共发现文物单位隐患和问题项(其中:国保项、省保项、市县保项),督促整改项(其中:国保项、省保项、市县保项);共发现博物馆隐患和问题项,督促整改项。

问题归纳

电气安全隐患项;用火安全隐患项;燃香烧纸隐患项;危险物品安全隐患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项;其他隐患项。

消防问题整改方案范文篇2

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要以*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完整好用,提高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人大主席邓钧肇任组长、派出所长欧旭初任副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欧旭初任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协调、检查等各项工作开展。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内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治理重点是建筑物和场所内的报警设施,灭火设施,防排烟设施及其消防联动控制设施,安全疏散设施,建筑防火分隔设施。

(二)专项治理内容。

1、建筑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擅自关停;

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

4、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以及多产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是否明确;

5、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治理目标

通过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初步摸清全镇重要建筑消防设施底数,改善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严重、运行不正常的现状,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1、初步掌握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

2、建立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档案;

3、协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消防机构出具有《建筑消防设施年度联动检查备案》作为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企业年检的前置条件。

五、整治的时间、步骤、工作方法和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年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下述四阶段进行。采取单位自查整改与依法督促整治结合的工作方法。

(一)组织部署阶段(*年5月1日至5月30日)。充分利用媒体、标语等新闻多渠道发动,把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要求和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内容向社会公告,使各建筑消防设施责任单位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调查自查阶段(*年6月1日至7月31日)。

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质量进行全面自查自测,逐项登记自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因条件所限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相关单位及人员,明确整改时间,由各责任人签字,确保整改责任到人。

调查摸底的基本情况为:

1、建筑(场所)名称、地址、类别;

2、负有建筑消防设施产权、使用、管理责任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名称、联系方式、详细住址);

3、建筑消防设施的名称、类别、投入使用年份;

4、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的基本状况;

5、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规程制订情况;

6、定期维护保养、检查情况(含负责设施维护、检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自查的内容为:

1、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2、是否签订建筑消防设施保养协议;

3、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并报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三)统一整治阶段(*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要针对调查摸底情况,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大投入,严格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完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督促有关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及时把检查结果《建筑消防设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应由具备相应及以上消防设施专业企业资格的单位承担,《建筑消防设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由具备相应及以上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资格或具有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

2、督促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单位建立维护管理制度,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档案。

3、对不按有关要求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依法给以处罚。

4、对明知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而不及时整改的,应予依法从重处罚;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人民生命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对出具虚假的《建筑消防设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人民生命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对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要依法给以查处;对构成火灾隐患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应依法督促整改。

(四)检查总结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治理中出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中存在的整改不力、消防设施不合格、消防设施检查记录不真实等问题进行通报、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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