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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欺凌的处理方法(收集3篇)

时间: 2024-07-29 栏目:办公范文

关于校园欺凌的处理方法范文篇1

关键词校园欺凌青少年咨询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

校园欺凌普遍存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严重威胁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已经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Olweus最先重视这一问题,并于20世纪70年代开展了相关调查研究。目前,欧美日等许多地区和国家非常注重这一现象,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和执行步骤。在国内,校园欺凌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相关研究也处于早起阶段。校园欺凌与暴力行为、行为和犯罪行为密切相关,是当今社会和国家必须承认、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认识欺凌

1.1欺凌的定义与特征

BarbaraColoroso(2003)认为“受到有意识、故意和好斗的意愿驱使,通过攻击、伤害他人,制造恐慌使他人产生畏惧的行为叫欺凌。”

欺凌不是单纯的捉弄,它包含三个特征:第一,它是消极的恶意的行为;第二,在一段时间内,它会反复发生;第三,“欺人者”和“被欺者”间力量是不均衡的。(Olweus,2000)

1.2欺凌的类型

欺凌主要有四种方式:第一,身体欺凌——打、踢、推、用拳猛击等;第二,言语欺凌——起绰号、谩骂、侮辱、造谣等;第三,社交欺凌——排挤、孤立对方,将其排除在群体活动之外;第四,网络欺凌——通过邮件、博客、论坛等媒介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欺凌日益成为校园欺凌的普遍工具。RachelSimmons认为网络欺凌是儿童社会暴力行为中,最新近、最邪恶的一种趋势。因为网络欺凌者无需直接面对受害者,不会看到其当时的反应,这使得欺凌者更加频繁地肆无忌惮地使用非常恶毒的语言攻击受害者。

1.3校园欺凌的形成因素

校园欺凌的成因是十分复杂的,是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等多种因素交织、共同作用的结果。

不良的社会风气和泛滥的网络媒体是校园欺凌产生的重大社会因素,青少年通过模仿习得暴力行为和污言秽语。学校过分注重应试教育,忽视德育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和校园氛围建设,致使校园欺凌屡见不鲜。家庭缺乏温暖、父母自身行为粗暴、无视或溺爱的教养方式等家庭因素同样不容忽视。一般而言,暴力、动荡家庭中的孩子更容易欺凌他人,逆来顺受的“胆小鬼”也更容易惹上欺凌。“欺人者”一般具有较强的攻击性,缺乏控制力、同情心、责任心。而“被欺者”一般性情腼腆、怯懦,人际交往能力较弱,解决问题能力较差,自尊心、自信心较低。

1.4校园欺凌的危害

校园欺凌不仅损害“被欺者”,对于“欺人者”、旁观者和整个社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被欺者”会焦虑不安、设法逃学。如若长期受到欺凌,可能会导致学业荒废,认知发生改变,自尊心受到伤害,心理健康受到威胁等消极后果,最终有可能走上自残、自杀或杀人的道路。“欺人者”可能会沉溺于的行为模式之中,也可能会因无法控制的攻击性而产生抑郁,贻害一生。旁观者会感到恐惧、体验到心灵创伤。如果欺凌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会从中汲取错误的生活经验教训,甚至习得欺凌。校园欺凌破坏人际和谐,影响青少年今后成年生活,甚至会导致自杀或犯罪,严重危害家庭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2防治校园欺凌的对策

目前,校园欺凌的总体比例较高,危害较大。遗憾的是,我国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的相应防治措施更是较少。实际上,校园欺凌可以通过许多手段得以减少。防治欺凌,急切的意识和灵活的策略尤为重要。应对校园欺凌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

2.1国家和社会方面(下转第246页)(上接第236页)

制定法律法规,颁布个性教育计划,营造社会和谐氛围,肃清网络媒体的不良影响。

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2003年9月,美国新泽西州制定反欺凌法规,要求学区采用反欺凌政策,处理欺凌和其他骚扰。“Olweus禁止欺凌计划”要求任命反欺凌协调员,并建立学校反欺凌条例,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对欺凌的专题讨论。据统计,这项计划实施后,校园中的欺凌和其他行为减少了50%。设立电话救助热线是一种有效的措施。英国许多地方设立了针对儿童问题的热线,请自愿者和专业人士协助解决包括欺凌在内的儿童问题。

2.2学校和教师方面

学校在反校园欺凌方面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有研究表明,学校范围的干预可以将校园欺凌降低20%~50%。

第一,创造尊重、支持和关怀的校园氛围,坚决抵制校园欺凌。第二,学校全体成员共同起草和解释全校反欺凌政策。第三,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第四,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五,完善设施,设计操场环境、建全监控网络、设立安全室等。第六,健全匿名举报体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切实保障举报者安全。第七,发给教师指导材料,培训教师正确处理欺凌事件。第八,对青少年进行预防性教育,对“欺人者”进行早期行为干预,防范欺凌团伙的形成。第九,注重与家长的交流,校园欺凌的有效防治不能只局限在学校内。第十,配备专业的咨询人员,给予青少年更科学、专业、有效的帮助。

校园欺凌在中学尤为常见,具有较高的隐蔽性,不易被察觉。如果学生经常有腹部疼痛、小便不畅、情绪不稳定、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专心做作业、无故旷课、设法逃学、酗酒、自虐或攻击他人等现象,很可能与校园欺凌有关。教师不能只关心青少年成绩,要注意观察其变化,真切关怀青少年,切实帮助青少年。

教师可以加强班级建设,使青少年获得更多的同辈支持。可以组织欺凌专题讨论,使青少年提高认识、学会技巧。可以进行自我肯定练习,赋予青少年力量。可以开展角色扮演训练:“被欺者”仰起头,眼睛盯着“欺人者”,大声说道:“不要胡来,否则你将要受到学校的惩罚。”

2.3家庭方面

家庭是孩子最暖的港湾,家长是孩子最大的支持。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离不开家长的教养与支持。

第一,为孩子营造安全、温暖、稳定的家庭氛围。第二,以身作则,用文明的方式解决冲突矛盾。第三,采取民主型的教养方式,帮助孩子完善性格。第四,培养孩子的移情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第五,当得知孩子被欺凌时,给予孩子支持,传授孩子应对技巧,减轻孩子的恐惧情绪,必要时获取校方帮助。

2.4青少年自身方面

青少年自身多是校园欺凌的当事者,其主观意识态度和应对行为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欺人者”、“被欺者”和旁观者都要意识到校园欺凌危害的严重性,共同维护校园环境,保护自己,远离欺凌。

第一,加强自身意识,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第二,打破沉默法则,勇于沟通,积极取得教师和家长的支持和帮助。第三,进行自我肯定练习和角色扮演训练。面对校园欺凌,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要以暴制暴,应做出行为上的改变。

值得强调的是,学校、教师、家长、青少年要经常沟通交流,进行谈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易行有效的方法。

综上,校园欺凌的防治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各方一起高度关注欺凌,共同探讨避免和解决的方法,才能有效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参考文献

关于校园欺凌的处理方法范文篇2

对此,中关村第二小学发表声明称:“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学校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北京海淀区教委也就此做出回应,表示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依法依规,妥善做好当事孩子的心理疏导和全体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刺激着社会神经。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也再次引发了全社会对“反校园欺凌”的探讨。为治理校园欺凌,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至2016年12月对校园欺凌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并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治理安排与要求。2016年11月,教育部下发了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将专项治理纳入长效防治。

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回应看,其实都已意识到校园欺凌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严重影响。可是,表态是一回事,直面问题,积极治理是另一回事。被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事后都有着相同的发展轨迹:学生被欺凌――家长发现并找学校反映――学校内部淡化处理――家长不满自发维权――媒体介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而这恰好折射出我国校园欺凌案件处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即缺乏健全的处理机制。

学校和教育部门必须意识到,校园欺凌不仅是校园事件,而且是社会公共事件,既是教育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因此,需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合法合规的处理。作为学校,在其职权范围内,要针对校园欺凌启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结合校规,追究涉事学生的责任。而对于欺凌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则应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纳入法律程序处理。

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的处理,目前责任边界十分模糊。除极个别涉及违法犯罪的欺凌,更多的欺凌事件仅仅作为校园内部问题处理。更严重的是,由于司法机构和学校的无法获知以及不愿触及,导致校园被欺凌者维权极为困难。对于不满14周岁的欺凌者,虽然依照我国法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相应的行政处罚、惩戒教育并没有在“负面清单”中。

建立健全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机制极为重要,这也是防治校园欺凌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健全的处罚、惩戒机制,就无法给学生最基本的法规教育。当学校把欺凌视为“恶作剧”时,学生便会真以为仅仅是恶作剧。当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维护时,家长就可能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让自己的孩子“打回去”。

关于校园欺凌的处理方法范文篇3

各校治理后将开展专项督查

专项治理将从四个方面进行,包括前期加强各方面教育,建立制度措施和应急机制,完善体系建设和处理办法。根据《通知》要求,第一阶段各地各校将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并逐级上报。

对于此次专项治理,《通知》给出了时间表。专项治理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至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至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除了全国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也在此次治理的范围内。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教育部部长“两会”期间多次表态

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就校园暴力问题多次表态。

3月8日,袁贵仁在政协教育界别联组讨论会上表示:“如果你们问,教育部现在最大的压力是什么,我告诉你们,就是安全问题。”

3月10日下午,袁贵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在回答记者“校园暴力”提问时表示,“我们要通过修法、释法,让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

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记者从会上获悉,最高检今年将重点关注“校园暴力”,加强对相关行为的惩处和预防。

政策解读

1.哪些行为属校园欺凌?

根据《通知》要求,校园欺凌指的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一旦发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表示,“校园欺凌”不是法律上用语,也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罪名。一般指肢体和心理及精神上的侵害,主体主要是在校生,学生之间的行为。

记者留意到,《通知》指出,语言、网络等手段也可构成欺凌行为。

“比如同学将拍摄的欺凌视频到网上,或同学间的辱骂等都属于这个范围。”皮艺军说。

近期,学生和老师之间的肢体冲突新闻也见诸报道。那么,此次整治的校园欺凌包括师生之间的相关行为吗?

皮艺军认为,上述行为应该限定在在校生,学生之间,不应把理解范围蔓延扩大,“比如师生间或者外校人士进入学校造成的伤害,都不应该在这一范围内。同时,对于网络及语言方面的伤害,也特指的是在校生群体之间,比如一个外省人士对在校生进行语言攻击或者侮辱也不在这一范围中。”

2.如何整治校园欺凌?

梳理媒体报道,多国针对“校园欺凌”均建立了从预防、干预等相对齐全的措施。比如,美国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在挪威,国家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

记者发现,此次《通知》则呈现出全链条整治的举措。

一是加强各方面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二是建章立制。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是完善体系。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四是及时处置。一旦发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如何保障整治效果?

记者发现,此次专项整治有精确的时间表:7月之前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9月到12月用近4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这份《通知》,各地各校将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什么是责任督学?2013年9月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该《办法》规定,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

皮艺军表示,对于此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最主要是学校要专门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教育、宣讲并组织讨论,让每一位学生参与发言,让学生自己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判断。其他方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到位即可。

延伸阅读

为何校园欺凌屡禁不止?

最近两年,国内一些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和2015年两年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就有43起。

面对校园暴力时有发生,今年“两会”时,多位代表委员表示应从法律上对校园暴力加以约束,建议尽快出台反校园暴力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认为,从现有法律上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足够可以处理这项事件,严重的还有《刑法》。目前更重要的是,形成社会道德压力的氛围,社会、学校等主体在整治方面都有很大的空间,应成为治理欺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皮艺军表示,治理校园欺凌,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这也是最难的”。专项治理很可能是一个短期行为,不能为了治理欺凌而治理,重要的是形成环境预防,当对欺凌“零容忍”的环境、条件、理念形成的时候,欺凌事件自然消失,这应该是长期的人文精神普及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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