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类似的新闻,近年来可以说常见于报上。仅统计近三个半月公开报导的,就有17起事件浮出水面,而且手段之残忍,都跟这起案件不相上下。
为什么会愈演愈烈?大概是因为对于未成年人,处罚手段还是太轻了,以至于他们对施以暴力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自己的行为在法律定性上不过是“小事一桩”。
美国:立法先行,依照法律进行规制
在美国,校园欺凌被称为“bullying”,根据美国教育部门2015年5月公布的最新报告,发生在12-18岁孩子身上的校园欺凌事件在减少,2014年大约有22%的学生被欺凌,是2005年开始收集这类数据以来首次显著下降。一名独立于该调查的欺凌预防专家称,学校进行的各种反欺凌项目和努力收到了效果。那么美国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明确校园欺凌受害者的法律救济和施害者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不断完善有关欺凌的法律法规。早在2000年到2002年,加州等15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美国绝大多数州也在现实中不断通过立法来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和惩罚,使学校安全成为法律规定的政府目标。,
美国官方有专门的反校园欺凌网站,和各类预防欺凌、研究欺凌的机构,很多公益性组织和专家也参与其中。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防控体系。除此之外,美国近年来也向部分州的学校派驻警察,警察除了维护学校秩序外,还负责督学工作。
前不久,一群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因为群殴、欺辱同学而面临最高终身监禁的新闻也引发广泛关注。而当事人之一翟云瑶直到出庭时,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
她从未想过竟然闯了一个可能“终身监禁”的大祸,因为同样的群殴行为,在美国加州被定性为“酷刑折磨”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同样都是面对未成年人,都具有保护的天然责任,然而在最后的处理方式上却差距悬殊。
英国:学校为主,结合家庭、社会、司法的综合模式
在国家政策上,英国制定了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政策法规。在社会层面,创造出有助于有效治理校园欺凌的社会环境,从2005年起,英国每年的11月会举行反欺凌周活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在教育者层面,强调教育工作者在关注青少年学生成长上的法律责任。近年来,英国教育当局高度重视老师在服务管理学生行为上的地位和作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老师的培训,帮助老师掌握识别校园欺凌和进行早期干预和行为矫正的方法。
学校不仅关注学生的校内行为,也关注他们校外的表现,对学生校外行为进行管理,如果学生家长发现老师在校园欺凌方面处理不当,就可以向校长乃至地方教育当局申诉,以追究教师和学校管理疏漏的责任。
2007年,英国启动了一项小学自助反欺凌工程,主要是请高年级学生帮助低年级学生,协同老师,一起反对同学间欺凌行为。
德国:从人性入手,从源头上解决
德国对校园里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也很大,其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包括美国在内的不少西方国家。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把他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
德国特别重视从根源上寻找问题解决之道,幼儿园和小学一开始就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善良教育”是德国儿童接受人生启蒙的第一课。从爱护小动物开始,通常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这种以亲自动手喂养小动物为载体的“善良教育”,已经成为德国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同情和帮助弱小者。对于身边需要帮助的人,都要尽力相帮,培养他们做人的基本公德。
挪威:政府支持,学校干预,全民行动
在挪威,政府鼓励学校对包括网络欺凌在内的校园欺凌问题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学校建立了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
例如,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切实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依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
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
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和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
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
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要严格区
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
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
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
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不断提高中小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
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三、治理步骤
本次治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
段开展。
1.全面部署阶段(2018年5月下旬前)。各地各有关部门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细致部署当地加强学生欺
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
2.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6月至2023年10月)。各地各
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解决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2月)。各地要认真及时
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
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
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
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
吸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治理措施
(一)积极有效预防
1.强化学校教育。中小学校要上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
治》以及省级地方课程,通过课堂教育、实践活动、体验教育、
网络教育、家校共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
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防治学生
欺凌专题教育,强化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
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
生观、价值观,做到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善待生命,养成遵纪
守法的良好习惯和道德品质。
2.组织开展教师、家长培训。全面加强学校教职工特别是
班主任防治学生欺凌的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
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
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
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加强学校日常管理。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职工、
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
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建立健全学校防治学
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
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
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
的处罚规定等。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巡逻、值班等制度,
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加
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
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4.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学生矛盾隐患排查,发
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加
强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
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或
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
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
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5.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警校共育工作机制,
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通过加强学
校周边警务室、“护校护学岗”建设,强化风险排查、巡防巡查力
度,积极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
6.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各地、相关部门要引导广大家长增
强法制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
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
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
(二)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
教职工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
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
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
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
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述请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
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述请求。
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
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各地防
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
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
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各地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述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
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
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
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
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
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
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
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
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
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
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
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
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
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
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
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
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
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
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
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
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
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
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
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
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
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
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
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刻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
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
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4.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
时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
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迅速联
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
育和安抚。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
信息,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
的身心健康,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
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各地要建立政府
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防治学生欺凌协调机
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
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建立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家
校联系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
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
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2.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
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
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
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
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
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3.建立考评机制。将本区域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
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
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
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4.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
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
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
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
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或法治
辅导员制度,明确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
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
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
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
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
凌学生进行教育。
五、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欺凌事件的预
防和处置。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
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
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领导责任制。
(三)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
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
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
教育。
(五)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
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
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
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
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
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
治和帮扶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
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
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
法权益。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
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维护青少年权益相关职责,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
工作协调机制,依托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完善青少年自护
维权热线,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调动学校共青团、少
先队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
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
务。
(十二)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
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
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
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
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
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
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
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
导。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联合相关部
门,定期对行政区域内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
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县域内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
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
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
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
联合督查组对全省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结果向
社会公开。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治理内容、措
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地区实施制定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XX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及省督导室和市教育局对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防止学校发生类似事件,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我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如下:
(一)领导组成员
组
长:***
成员:全体教师
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家委会主任委员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向家长朋友宣传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知识,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三、具体工作
(一)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安全和各种应急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开展教育。学校集中中对学生开展了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加强预防。学校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了实施欺凌的学生。
(四)学校自查,接受普查。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对不足地方及时弥补。
四、具体措施。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具体如下: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者是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老师汇报,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校园欺凌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县教科局新教函2016【52】号和新教函2016【9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
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
校园安全领导组长:***
电话:*******
成员:各班主任
二、具体职责: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职责:
1、马上带领距离自己最近组员赶赴现场,对欺凌学生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2、立即了解情况,稳住情节,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视其情节程度,严重到不可控制时应立即向“110”和上级教育局报告。
4、到现场疏散学生未被欺凌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员职责:
1、组员发现第一现场的,担当第一领导人的责任感进行秩序维护和信息传递。
2、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共同制止事件的继续发展,对受伤人员进行保护或救治,发现有重伤员,应立即与乡卫生院或“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3、当事学生的班主任及时电话通知当事人家长,汇报情况。
三、
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组职责
1、
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
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3、
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安排人员收集证据资料。
5、
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四、
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报告流程图
发现欺凌者(或受害者)
——附近老师——赶往现场处置——通知校长——稳住现场情局、疏散局外人、收集资料——向上级汇报。
五、
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1、
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
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②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2、
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局面,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拨打“110”或乡派出所电话请求支援,与此同时,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现场校长前往现场。
3、
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
情节轻缓的,由当事人双方家长协商处理。
②
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稳家长情绪等。
③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④
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交由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4、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似乎层出不穷。其实二三十年前,校园欺凌也很常见,只是那时候没有手机,自然无法拍下来传到网上引发公愤。时代在变,校园欺凌事件却未消失。同样的暴力,同样的残忍。受害者轻则被打得鼻青脸肿,重则致残,被打死的也不是孤例,比如今年4月28日下午,重庆市彭水县桑拓中学初中二年级16岁男生赵英(化名),被堵在厕所里面,至少有三个学生围殴他,最后被人持凶器捅伤致死。
同窗之情、校友之谊,哪有什么血海深仇,为何非要置对方于死地?一项调查显示,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一个眼神等偶发、微小事件引起的纠纷占比接近六成。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68%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加害人大多手持棍棒、砖头甚至管制刀具等凶器,对受害学生不分部位、不计后果地进行攻击,死伤后果严重。换言之,诱因极小,出手却极重,这种强烈的反差真让人感叹当今的孩子怎么如此充满戾气?
如何才能遏制校园欺凌的频发势头?不少人最先想到的招数就是严惩。通常情况下,校园欺凌事件如果没有造成足够伤害,也没有引发足够关注,就会不了了之,无论学校还是教育主管部门都会千方百计压下来。打人者呢,常常逃过惩罚,由于年纪小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违法成本过低,是校园欺凌事件此起彼伏的一个主要原因。
应对校园欺凌事件,德国的做法值得借鉴。在德国,恃强凌弱的校园“小霸王”若在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
加大惩治力度固然重要,但往往流于治标不治本。更该追问的是,一些中小学生小小年纪为何天不怕地不怕,与其说他们缺乏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不如说他们缺少管教。而缺乏管教的背后与家长、与学校都有关。
家长疏于管教,有的没条件管,有的管不过来,比如有些打人孩子是留守儿童,或者家庭出现了不幸,他们自生自灭;而学校不愿意管或不敢管。种种原因叠加在一起,导致一些学生在成长路上肆意狂奔,任意妄为,更激烈的事都敢做,打打同学算啥?
“教育的基础,在于认识个性;教育的宗旨,在于确立人格。”诚然,教育是叫人向善,如果学生没学好,这是他们人生的失败,也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败。正因为此,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该强化防范。“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的一些有益做法也值得我们参考。日本专门出台《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基本原则是“早发现、早预防”,监护人、学校等相关者必须承担各自职责。日本学校设有专业人士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和“儿童安全对策支援室”,一般由律师、心理医生、前警官和大学教授组成。不仅在早期为学生、教师提供咨询,也在欺凌事件已经发生后的调查阶段提供第三方的独立意见,防止学校或教育委员会因为私利牺牲学生的利益。此外,日本文科省还要求学校在发现施暴学生有涉嫌违法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协助调查。
为贯彻落实《教督〔2017〕10号》和《皖教督〔2018〕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