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存在问题;发展战略
建国以来,我国竞技体育都是采取以体校为基础的三级训练网,国家采用行政方法从宏观到微观的各个层次全面管理,充分发挥“举国体制”,把有限的资金进行集中投资,已连续几届在夏季奥运会和冬季奥运会上取得精神文明和运动成绩的丰收,其中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以51枚金牌100枚奖牌的成绩名列第一,在2010年温哥华冬季奥运会上也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实现了奥运争光计划的战略目标,竞技体育整体水平跃居世界先进行列。
一、我国现阶段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特点
现阶段,我国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模式是体校、体育训练基地和省队的三级训练体制。经济发展快速的山东、广东、四川和辽宁等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竞技体育开展情况相当好,竞技体育人才也主要集中在这些区域;乒乓球、羽毛球以及田径等一些竞技水平高的项目开展的非常好,这些项目的群众基础和后备运动员也相对较多;可是,我国现阶段竞技体育训练体制输送人才的“金字塔”比例失衡,竞技体育人才的成才率较低,据统计,我国三线队伍向二线队伍的人才输送率为6.10%,二线队伍向一线队伍的人才输送率仅为1.96%。
二、我国现阶段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存在的不足之处
1、培养管理体制单一,影响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竞技体育实行“举国体制”,在这一体制下我国的竞技体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现有的竞技体育形成的从地方到中央管理权力的高度集中、组织机构类型繁多、体育的法制化进程较为缓慢等因素直接影响到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2、财政投入不足,筹资渠道单一
目前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经费仍然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各级体校每年的经费则主要来源于各省体育局从体育公益中拨出专款,但这些有限的经费也常常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兑现;当下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资金投入渠道单一已经严重影响到整个人才培养系统的灵活运转,对竞技体育人才的选择、吸纳和培养也造成了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这些都是由于对政府财政投资的高度依赖造成的。
3、青少年后备人才缺乏,选材覆盖率低
许多有运动天赋的孩子不愿从事竞技训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竞技体育的高淘汰率和牺牲接受文化教育时间训练导致的运动员文化素质较低,所以,这部分孩子只好选择好好读书,然后上大学的出路。一段时期以来,有些退役的运动员长期安置不出去,就是由于缺乏基本的就业技能,在就业时竞争能力不足。还有的运动员虽已安置却又很快下岗,安置效果差。这些都严重影响到了我国现行三级训练体系,出现招生困难,青少年后备力量面临严重的人才短缺。以后将如何开展竞技体育在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中的普及工作,将是影响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的重要问题之一。
4、社会保障制度急需健全
我国运动员的社会保障从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文化教育、伤残抚恤、医疗照顾到退役安置等,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进步,保障工作与运动队的建设实际需要、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战略探索
1、完善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体制
竞技体育的成绩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不单是体育界的任务,同时也是教育界的任务,只有二者协调配合才能很好的解决学训之间的矛盾,更好地促进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体育行政部门要减政放权,把职能转变到对竞技体育人才整体规划、项目布局、培养战略、调控举措、激励政策的调研制定、监察检查,以及干部调配、班子考察,国有资产运营等宏观职能,对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实行管办分离。允许和鼓励社会力量对竞技体育人才的资源进行开发投资;建立和健全体育俱乐部的审批和注册,监督和控制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条件和质量;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培养竞技体育人才。
2、改革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式
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要考虑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也要考虑考虑青少年个人和家庭的追求。在当前的形势下,要重新制定优秀运动员的文化教育质量标准,坚定不移地走“体、教结合”的道路,在中、小学推行俱乐部制,挖掘好苗子进行培养,构建符合运动员实际情况的教材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优秀运动员要强化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完善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调动传统项目学校办课余训练的积极性;还可把训练基地建在重点中学、普通高校和体育院校,并鼓励重点体校与当地中小学和大学相结合,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为实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战略转移创造条件。
3、加强竞技体育人才的教练员队伍建设
教练员是二线、三线运动员的启蒙老师,对运动员早期教育训练影响极大,决定着竞技体育成败的关键,直接影响着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各地体育局应给予基层训练工作以高度的重视,并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效益,狠抓基层训练工作质量,切实负责起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工作;定期举行基层教练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教练员的素质,加强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科学性。
4、建立竞技体育投资多元化模式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团体、学校、企业和个人已有能力和实力参与到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中来,这就使得过去单纯依靠国家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模式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学校培养、职业俱乐部培养、企业培养和个人培养等投资主体的社会多元化模式;而我国主要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还是应该以学校培养和职业俱乐部培养为主。虽然学校培养模式目前看来还存在问题,但是采取“体教结合”的学校培养模式更能促进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可持续。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才的培养呈现出多元化的姿态,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我们要改革竞技体育管理制度,完善培养和训练体系,继承原体制的优点,围绕社会发展和需求改革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形成双赢互利的良好格局,提高社会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竞技体育社会化水平,使我国真正成为世界体育强国。
【参考文献】
[1]刘志民.我国竞技育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研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0.04.
摘要:基于制度经济学和服务产品理论对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无形性、公私混合性、正外部性、供给刚性等经济特性及竞技体育前期劳动显著性、有效竞技能力时效性、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等生产特点予以诠释,为中国竞技体育改革提供以下启示: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制度应为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上升提供获利机会;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创新应循序渐进允许过渡期产权存在;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改革要兼顾市场选择与公共选择的统一;建立健全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正外部性竞技体育公共产品需由政府提供。
关键词: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生产特点;制度经济学释义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10)06-008-05
竞技体育制度安排、体制改革一直是多年来竞技体育经济与管理领域里的研究热点。虽然有很多学者对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生产组织方式、产权安排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却很少有人以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及生产过程特点为逻辑起点对其研究,鉴于此,本文基于新制度经济学和服务产品理论,对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生产过程特点所要求相匹配的竞技体育生产制度安排做出制度经济学解读,以期为中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提供理论参考与启示。
1、服务产品与竞技体育服务产品
第二三产业一词最早出现于英国经济学家阿・费希尔教授所著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他按照产业发展的三个时序,把社会经济结构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国按三次产业划分社会经济结构,是1985年正式提出的。2003年,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进行了重新规定。新规定的三次产业划分中将体育与文化、娱乐列入第三产业中15个门类中的第13类,按照以上划分可知竞技体育产业属于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提供的产品主要是无形的服务产品,国内开创《第三产业经济学》的李江帆教授认为服务产品是非实物形态的劳动成果。自然界的劳动成果由实物劳动成果和非实物劳动成果构成,社会产品包括实物生产和非实物生产所创造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实物产品和服务产品。
竞技体育产业属于第三产业,生产的产品是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由于服务产品是非实物形态的劳动成果,据此,本文将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定义为:运动员、教练员提供的以获胜为目的的运动训练及运动竞赛等非实物劳动成果。
2、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
服务产品理论研究为人们认识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特性提供了理论基础。服务产品使用价值具有非实物性,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同时性,非贮存性,非转移性,再生产的严格制约性和作为劳动产物的必然性等特点。竞技体育服务产品除了具有相应的特性外,还衍生出其它特性。
2.1产品无形性
由于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具有服务的“活劳动”形式,是非实物劳动成果,它是无形的,没有静止质量、体积。观众既不能看到竞赛服务品的大小,也摸不到软硬,观众能感知的是比赛时的激动心情及赛场的热烈气氛,这种无形性使竞技体育交易在界定、度量、实施产权时异常困难。
交易的实质是权利的相互转让。实物产品的所有、占有、使用与处分以实物产品存在为前提,构成完整的财产权利结构,物品产权的交易,由于物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并且其生产、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边界比较清晰,较易界定,容易实现让渡,因而其转让、获取易为法律所保护。相比之下,竞技体育服务作为一种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看不见,摸不着,且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各环节交织在一起,很难清晰确定各自边界,无法实际交付某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因此,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使得在实施交易时对其进行产权度量、界定比实物产品困难得多。
2.2产品公私混合性
经济学将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
公共产品的性质是一旦生产出来,任何人无论是否付费都可以消费和享用,而且一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妨碍他人的消费。某些竞技体育服务产品也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如:对于刘翔的夺取奥运冠军,很难将其他国民排除在民族自豪感的受益者之外,而且由此产生的激动与喜悦也不会因大家共享而降低其效用。但是正是因为这种消费的非排他性,使每个人都能免费从这类产品的消费中得到好处,每个人都想做一个“免费搭车者”,市场支付不足以弥补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所以,在一些虽具金牌优势但市场需求不旺的项目上,私人是不可能生产这类产品的。因此,在完全市场机制下,这类产品的提供往往不足。如果政府对生产奥运项目部门不予投资将导致竞技体育市场在“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供给不足,因为没有一家私人企业能够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向消费者提供免费或低费用的奥运竞技项目。
私人产品是同时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和受益的排他性的产品,这类产品可以按不同的数量有偿提供给个人,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购买并消费。如球拍、球衣、NBA、FI方程赛事。
竞技体育项目中既有获利能力强,满足企业和个人需要的私人产品,如:足球、篮球、网球,又包含只满足国家需要的公共产品,如举重、跳水、柔道等项目。而且处于不同训练阶段竞技体育属性也存在差异,有的更接近公共产品,如备战奥运集训阶段的各项训练与参赛;有的则更接近私人产品,如乒乓球、羽毛球的初学阶段。
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混合性质,意味着竞技体育产权具有较大选择空间,既可以采用私人产权也可以实行公共产权还可以建立俱乐部产权,亦可能是某种程度的组合。
2.3外部性
外部性指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附带地”产生了一些好的或不好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由其制造者承担,并不增加制造者的成本收益,而是由外部(其它生产者或消费者)承担,给外部带来成本和收益。好的影响称之正外部性,坏的影响叫做负外部性。
竞技体育的外部性主要出现在高水平竞技阶段。表现为举办奥运等重大国际赛事能带动主办国或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国家或地区的形象;夺取世界冠军能增强民众的凝聚力和民族自豪感,但这种效益并没有在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不能增加奥运主办单位或参赛个人的经济收益,若这种正外部性不能得到补偿,因主办和参与赛事的成本收益不对等,将会导致这类竞技体育赛事的供给数量小于社会实际需要置,有时甚至会出现零供给。所以,对这类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由政府提供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有效供给的不足。
2.4供给刚性
稀缺性是一切经济资源的共性,高水平竞技体育资源不仅稀缺,而且稀缺性强,供给刚性。这是由于:首先,运动员先天禀赋要具有常人所不具备的人格特质。研究显示,不论是参加集体还是个人项目的运动员都比非运动员在独立、聪明、自信方面,更胜一筹。其次,一名优秀运动员所必须具备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使运动员变得更加稀缺,如篮球被称为“巨人的运动”,只有超常身高的人才可能成为篮球运动员难进入篮球界,而职业足球运动员往往以拥有田径运动员的身体素质为前提。第三,成为一名职业运动员除了必须具备上述天赋外,还,面临“后天”成材率低、运动寿命短的限制,15-39岁非洲裔美国人成为NBA球员的机率在北美四大联盟中最高,也不过五万分之一。第四,运动员培养周期长,少则5-8年,多则10年以上,而且随着竞技运动的竞争性加强,优秀运动员的成才周期也在延长。此外,运动伤病和激烈竞争使运动员淘汰率非常高,运动寿命短暂,这些因素致使高水平运动员供给刚性。
再从需求角度看,随着竞技体育商业化进程加速,竞技体育多种使用价值凸显,相对于社会需求而言,高水平运动员供给不足也凸现,一些知名运动明星年收入千万。甚至过亿,如大卫,贝克汉姆、基米,莱科宁、罗纳尔迪尼奥、罗杰,费德勒、姚明等,这充分表明高水平竞技体育人力资本高度稀缺。供给刚性。高水平竞技体育人力资本稀缺与供给刚性,意味着竞技体育生产要素价格具有较大上升空间。人们看到了潜在的获利机会,倘若旧制度阻碍了这种获利的可能,人们就会产生创新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需求,这将对原有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提出挑战。
3、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生产特点
生产概念涉及的是人类用一定的资源(投入)创造一定的可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劳动成果(产出)的方式问题。它是人类为了达到满足自身需要的消费目的,通过对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的组合、投入和有目的的消费,创造或增加某一使用价值的行为。由于人们的需要既要用实物劳动成果来满足,也要用非实物劳动成果来满足,因此,人们有目的地创造的劳动成果并非只是实物产品,也包括服务产品,所以,一切提供劳动成果的活动都是生产活动,人类生产就是对包括实物产品和服务产品在内的各种劳动成果的创造。由于高水平竞技运动技能是通过大量的时间消耗、巨额的资金投入以及长期艰苦训练而形成,能满足人们消除疲劳、缓解紧张、丰富文化生活、为国争光的需要。因此,竞技体育的训练和比赛也是一种生产活动。
竞技体育生产特点主要表现为前期劳动显著性、有效竞技能力时效性、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
3.1前期劳动显著性
某些服务产品的劳动过程往往包含有显著区别的前期劳动阶段和后期劳动阶段。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就是这样一种具有显著区别的前期劳动阶段和后期劳动阶段的服务产品。竞技体育的生产过程包括劳动阶段较长的运动训练期(根据运动训练学的一般规律,从开始选材、训练到逐渐成熟、成长为一名优秀运动员,大约需要8-10年的时间)和较短运动竞赛过程,对于某些项目前期阶段劳动的显著性更加突出,如百米跑比赛,用(赛)场上一秒钟,场下十年功来形容毫不为过。这种显著性前期劳动阶段意味着运动训练所投入的时间、精力、资金越多,若无缘比赛,则面临的不确定性与风险越大,甚至可能出现前期的长期劳动全部无效的现象。前期劳动显著性的竞技体育生产特点给生产投人者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
3.2有效劳动时效性
这里的有效劳动是指运动员保持个人最好竞技能力的时间。竞技体育追求“更高、更快、更强”,挑战人体极限,最大限度挖掘人体运动潜能。随着竞技运动竞争日趋激烈,运动水平也越来越高,许多运动成绩,特别是体能类项目的成绩已逼近人体极限,以至于想提高l厘米或缩短百分之一秒都变得异常艰难。这势必要求运动员进行相应的极限化训练才有可能超越已有成绩和对手,对运动员的体能智能、心理素质、身体形态方面提出极高要求,运动员一旦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则被无情淘汰。因此,运动员的淘汰率很高且运动寿命短暂。
高水平运动员职业生涯与其它行业相比,如电影明星要短得多。有研究者以连续3届进入全运会决赛(进入前8名)作为衡量我国优秀运动员的运动寿命指标,能够进入全运会决赛表明该运动员竞技能力达到自身最佳竞技阶段或竞技能力保持阶段。如果运动员能够连续在3届全运会进入决赛,则表明运动员的有效竞技能力(或称运动寿命)至少可达8年,然而,研究结果显示:中国优秀运动员高竞技水平持续时间较短,90%都不能保持高竞技水平在8年以上。
优秀运动员高竞技水平持续时间较短,运动员的价值基本在该期间体现,这就对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及其效率提出较高要求,若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不确定或产权流转效率低,将大大损失运动员人力资本价值,若不能及时转移到最能体现其价值的地方去,就难以发挥应有价值甚至闲置浪费。
3.3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
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既表现为运动训练与选拔输送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淘汰可能,还表现在竞技场上胜负结果不可预知。由于比赛结果受多因素影响,如运动员竞技状态、教练员临场指挥、竞技对手技战术的变化、赛场环境等诸多因素,运动员稍有不慎,比赛结果就会出人意料。
竞技场上胜负结果不可预知,表现在竞技场上常出现一些实力很强的运动员发挥失常,输给弱过自己的运动员,如:美国射击运动员埃蒙斯多次在各项世界大赛中获得金牌,在雅典奥运和北京奥会上都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决赛,决赛中也一直发挥出色,成绩遥遥领先,金牌唾手可得,可偏偏在最后一枪,要么脱靶,要么环数出奇低而痛失金牌。对于对抗性类博弈竞赛,竞技场上参赛双方运动员经常根据自身与对手赛情变化,不断调整相应技战术上,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创造力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挥得淋漓尽致。越是竞技对手实力相当的比赛。就越充满悬念,其悬念越大,魅力就越大,价值也越高。很多NBA篮球赛事都是在比赛结束前两三秒钟才决出胜负,往往观众不到最后就不知道比赛最终结果。
竞技体育前期劳动显著性、有效竞技能力时效性、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等生产特点,要求竞技体育生产要素投入者做好自我风险规避准备,同时也需要竞技体育生产组织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以降低竞技体育行为主体投入风险。
4、对中国的启示
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生产特点对与其匹配的生产制度提出内在要求,为竞技体育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与启示。
4.1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制度应为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上升
提供获利机会
高水平竞技体育人力资本高度稀缺、供给刚性,意味着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具有较大上升空间,存在潜在获利机会,倘若旧制度阻碍了这种获利可能,人们就会产生创新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需求,将对原有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提出挑战。
随着中国竞技体育商业化程度的提高,运动员人力资本价格飙升,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成为利益相关者角逐对象,围绕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问题引发的矛盾层出不穷,诸如:运动员为了一己私利违反队规。被国家队开除;运动员因广告、赞助收入分成与运动队产生纠纷;恶意抢注运动员资格而引发的单位和地区间“注册权”和“参赛权”的争议等,这些运动员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纠纷归根结底在于现有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权能已不适应当今社会竞技体育发展现实,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阻碍了这种获利可能,必须对其进行改革,使之为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上升提供获利机会。
4.2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创新应循序渐进允许过渡期产权存在
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使得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界定困难,加之中国高水平运动员人力资本的存量绝大多数是以国家为主,企业、个人共同投资形成,竞技体育人力资本由于形成过程的特殊性,使之对其相关资产的测量和评价所花费的成本巨大,很难清楚地界定评估产权主体各自的投入大小及比例,这就很可能导致界定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的预期收益小于预期成本,当清晰界定产权的预期收益小于预期成本时,产权就会处于模糊状态。而且竞技体育产品公私混合性使竞技体育产权具有较大选择空间,既可以采用私人产权也可以实行公共产权还可以建立俱乐部产权,亦可能是某种程度的组合。具体采用何种产权形式最佳,科斯认为能够最大限度降低交易费用的产权就是最佳产权形式,最佳的产权界定是对应于“某一时空”的特定环境,是动态的,因此不能泛泛地说某种产权形式最佳,也不能绝对地认为私有产权最好。产权创新并不是一步到位的。中间存在处于过渡期的产权状态,这种过渡期的产权状态是产权创新过程中某一特定阶段的最优选择和必经阶段。
在计划经济制度中,人力资本产权完全是国家的;在市场制度中,产权过多地表现为一种私人状态;现在中国处于市场制度转轨期,产权的最佳选择就应表现为既利于私人管理能力,又利用国家行政能力的“模糊产权”状态,由于这种模糊产权具有与过渡期的市场形态相吻合的综合效应,兼具私人管理优势和国家行政力量在资源控制上的双重优势。在这一时点上,可能比产权明确的国有和私人企业效率更高。我国奥运优势项目的主要部分是属于资产专用性强的竞技项目,在国家尚需奥运增光,市场又无力提供这些奥运竞技产品前提下,除了一些具资产整理性的竞技体育项目逐渐走向产权制度清晰的私人产权,多数项目尤其是具有较高资产专用性的竞技项目还是国家投资为主,政府组织形式仍是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主导形式。只要投资主体多元化存在,国家、企业和运动员共享产权的“模糊产权”状态就会持续下去。
因此,中国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要与所处社会政治经济、传统文化及竞技体育发展的不同阶段相适应,产权具体形式灵活多样,允许过渡阶段存在。不过,作为过渡阶段的产权形式――模糊产权,虽然在一定条件下会有较高效率“被人们选择”但它实质上属于产权不清,从长远角度看仍是低效率的,会成为竞技体育产业发展的障碍。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明确界定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逐渐减少直至消灭模糊产权。
4.3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改革要兼顾市场选择与公共选择
的统一
由于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属性具有公私混合型特征,既包含部分非竞争的公共产品、又囊括一些竞争领域的私人产品,因此对其改革也将涉及公共选择和市场选择。市场选择和公共选择各有其适用范围。在竞争性领域,市场交易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交易成本;而在非竞争性领域,公共选择领域则成为避免市场失灵的必由之路。在具体的改革措施上应更多考虑市场交易,而在改革与否、如何改革等战略性问题的决策上,则较多依赖公共选择。这要求我们在竞技体育改革路径的选择时,要根据竞技体育产品的公共性程度、改革的不同阶段,对市场选择与公共选择的采用要适时随动。
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创新,在具体制度安排的选择上既要考虑各具体运动项目市场需求程度、商业价值大小等资产专用性特征所要求的适宜组织形式,在充分分析比较竞技体育服务产品需求的基础上,选择奖牌密度大市场需求小,公共性外部性大、资产专用性强的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如:举重、柔道、跳水等项目作为政府生产提供重点;对一些群众基础好、市场需求大、具有效用可分割性的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如;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可通过特许经营、契约外包等方式交由市场主体生产和提供;而且要根据不同训练阶段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公共性程度确定不同生产组织形式,公共性强的阶段,如备战奥运集训阶段的各项训练与参赛阶段考虑主要由政府提供;而对产品私人性较强阶段,如乒乓球、羽毛球的初学阶段则由市场提供更为合适。
4.4建立健全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
竞技体育前期劳动显著性、有效竞技能力时效性、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等生产特点,要求竞技体育生产要素投人者做好自我风险规避准备,同时也需要竞技体育生产组织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以降低竞技体育行为主体投入风险。
优秀运动员作为特殊的职业群体,其职业特点决定了社会保障体系对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和支持竞技体育发展的重要性。竞技体育人力资本的形成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物力、财力,而运动员运动技能形成过程却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中途淘汰、疾病伤痛等各种意外出现的几率非常大,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将给个人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传统的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运动员的退役安置、运动员伤残风险、运动员淘汰去处、运动员文化学习没有保障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一系列社会保险、伤残保险、就业安置和社会福利与优抚等竞技体育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如:建立运动员在役时期的文化学习保障制度,为运动员文化学习提供保证;明确退役运动员再就业的社会扶助性制度;建立、健全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再就业安置制度;建立运动员风险互助组织,促进体育商业保险的开发与完善,切实对运动员的伤残疾病发挥保障作用。以促进中国竞技体育可持续性发展。
4.5正外部性竞技体育公共产品需由政府提供
某些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正外部性将会导致这类竞技体育赛事的供给数量小于社会实际需要量,有时甚至会出现零供给。中国的奥运争光项目正是这样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是属于全社会每个成员不论是否购买都可以享用的产品,而且一个人对其消费并不妨碍、影响他人的消费效用,由市场提供是缺乏效率的。这是由于私人产品是没有外部成本的产品,而一国选手获取世界冠军殊荣很难将其他国民排除在民族自豪感的受益者之外,因此在完全市场机制下,这类产品的提供往往不足。如果政府对生产奥运项目部门投资不足将导致竞技体育市场在“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供给不足,因为没有一家私人企业能够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向消费者提供免费或低费用的奥运争光项目。所以,对这类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由政府提供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有效供给的不足。
需要指出的是:其一,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并不表示一定由政府部门直接生产,也可能是政府购入私人生产的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然后再向市场提供。其二,对公共产品以及私人产品的划分并非一成不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同一种产品究竟属于何种类型产品的认识可能有所不同,同时对产品性质的区分须还考虑市场发展的程度。例如,在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对竞技体育需求普遍少而国家又需要奥运争光的经济社会环境下,中国政府应提供全部奥运竞技服务产品,而在一些竞技项目社会需求广、经济发展水平不断上升的前提下,为了提高竞技体育生产制度效率,则要调整政府提供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5、小结
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生产特点对与其匹配的生产制度提出内在要求。
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使得在实施交易时对其进行产权度量、界定比实物产品困难得多;竞技体育服务产品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混合性质,意味着竞技体育产权具有较大选择空间,既可以采用私人产权也可以实行公共产权还可以建立俱乐部产权,亦可能是某种程度的组合;某些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的正外部性将会导致这类竞技体育赛事的供给数量小于社会实际需要量,有时甚至会出现零供给。所以,对这类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由政府提供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有效供给的不足;高水平竞技体育人力资本高度稀缺、供给刚性,表明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具有较大上升空间,存在潜在获利机会,倘若旧制度阻碍了这种获利可能,人们就会产生创新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需求,将对原有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制度提出挑战。
竞技体育前期劳动显著性、有效竞技能力时效性、生产结果不可预知性等生产特点,要求竞技体育生产要素投入者做好自我风险规避准备,同时也需要竞技体育生产组织提供相应制度保障,以降低竞技体育行为主体的投入风险。
通过对竞技体育服务产品经济特性、生产特点的制度经济学诠释,为中国竞技体育改革提供以下启示: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制度应为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价格上升提供获利机会;中国竞技体育产权创新应循序渐进允许过渡期产权存在;中国竞技体育生产制度改革要兼顾市场选择与公共选择的统一;中国应建立健全运动员社会保障制度;正外部性竞技体育公共产品需由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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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竞技体育;体制改革;体制成本;体制效益
中图分类号:G8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2-0263-03
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有关竞技体育体制改革问题已成为研究热点,但研究多侧重体育体制改革的意义、目标、运行机制等,较少涉及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方面的研究。因此,从体制成本的层面对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概念界定、内容构成、相互关系和优化评价等问题进行探讨,对我国竞技体育持续良性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1体制与竞技体育体制
新制度经济学派樊纲、盛洪、刘世锦、汪洪涛、陈维、卢现祥等学者认为:体制就经济学而言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一种公共产品,其供给、需求和均衡都是社会总体实现的;它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的规则体系;研究体制必然关注成本,而注重成本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检验其效益,所以在体制改革中体制成本与效益紧密相连,息息相关(图1)。
体育体制是体育管理的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是实现体育总目标的组织保证。世界各国依据本国国情和管理权限的归属把体育体制分为政府管理型、社会管理型和政府社会结合型三种类型。[1]竞技体育体制在体育体制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是负责竞技体育事业的领导机构和组织的隶属关系、责任范围和制度策略,以及其运行方式、管理方法和控制手段的统一体系。
2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界定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的界定有很多:有学者认为它是在竞技体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利益格局变动所造成的矛盾、冲突、以及给改革所带来的阻力,使国民收入受到的损失[2];有的学者认为它是指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支出,包括人、财、物等经济的投入,还包括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非经济因素[3];还有学者认为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就是改革的社会代价,即体育体制改革的社会代价与社会改革消耗的成本是相通的[4]。综合上述观点可以认为: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是在体育体制改革的计划、实施、运行过程中的投入及社会成员因利益调整而付出的社会代价。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效益是竞技体育改革过程中,个体、单位或社会因体制的变迁所取得的效果和利益,由竞技体育社会效益与竞技体育经济效益组成。第一,竞技体育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竞技运动员各种体育赛事中展现的“更快、更高、更强“和"更真、更善、更美”体育风采对增强人们体育参与意识、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的作用。第二,竞技体育经济效益。它是指人们在体育赛事、体育用品或体育债券等经济活动中所消耗和占用的一定的社会劳动与所取得的体育劳动成果的比较。[5]
3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主要内容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的主要内容有:1)体育体制改革准备阶段的信息成本、决策成本、宣传成本。信息成本是指对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竞技体育的管理体系、资源投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益主体结构及国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运行模式的调研和剖析的费用。宣传成本是提高人们对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体制的弊端和新体制的优势的认识,使原体制下的利益主体接受和实施体育体制改革的投入。决策成本是通过对竞技体育体制的各因素分析后,然后经过决策机构论证,并决定实施推广的所有投入。2)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过渡阶段的体制摩擦成本、体制脱节的真空陷阱成本、体制公共性的搭便车成本、权力介入的寻租成本。摩擦成本是因为有竞技体育行政放权让利与市场机制的矛盾;靠市场与找市场的矛盾;运动项目中心与单项运动协会的管办矛盾等因利益的调整而给予补偿的投入。真空陷阱成本是当新体制还没建立而原体制又失去作用而造成经济和生活的混乱,需用于人们的稳定所支出的费用。搭便车成本是因原体制的部分成员没有参与改革,但受到改革的效益,而使新体制的改革增量超过预计成本的投入。寻租成本是竞技体育向运动协会实体化的市场管理转化过程中存在的“吃体制双轨饭”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如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具有双重身份,即是事业单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有具有经济实体的性质而进行竞技体育的事业经营和企业经营,这种行政权力介入市场经营中必然出现寻租现象。3)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完善阶段成本。它是当新体制如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后,为了确立改革后该体制的合法性和规范其体制组织结构与运行方式的费用(图2)。
竞技体育社会效益侧重公益性,其主要内容:1)政治效益。在国际体育实践活动中,竞技体育是人民外交的重要手段,是外交的先行官,如我国的“乒乓外交”、东德与西德的统一、朝鲜与韩国共同组队参加奥运会等。2)育人效益。竞技体育是造就人全面、协调、完善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促进人的社会化的作用。可分为两个阶段即进入竞技体育的社会化(socializationintosport)和通过竞技体育的社会化(socializationviasport),通过不同阶段的竞技体育活动来教育年轻一代。3)文化效益。竞技体育是一种庄严肃穆的礼仪庆典的文化;是记录人类潜能的人体文化;是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规范文化;是提高审美意识的情感文化,是体现现代城市现代化水准的体育建筑文化。[6]其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7]各种体育赛事的成绩对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对美化生活、陶冶情操、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对培养人社会意识和心理素质,激发聪明才智的作用。
竞技体育经济效益侧重产业性,其主要内容:1)以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培养与培训为主的体育本体产业经济效益。[8]2)体育本体产业外相关产业的经济效益。依据曹可强博士的研究,体育产业与其他行业有一定的关联度(表1)[9],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效益。
本体产业外相关产业主要有:实体相关产业,如体育用品、器材设备、体育服装等以体育为重要资源和手段进行生产和服务的部门经济效益;体育延伸产业,如体育与其他行业形成的体育业、体育信息传播业、体育广告业、体育金融保险业、体育经纪业、体育商业服务业等在体育周围形成综合网络的部门效益;体育边缘产业,即为实现体育产业目标服务的综合服务部门如餐饮业、交通旅游业、体育建筑业、体育场地服务业等等;他们的形成、完善和发展,将有助于竞技体育的经济效益的提高。
4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关系
研究表明,改革越抓得早,工作质量越高,成本就越低,效益就越好。[10]其相互关系一,改革成本与效益的货币计算的数学关系,收益是成本的函数,即效益=收益/成本。依据刘世锦博士体制效益的研究,成本与效益有三种衡量方式。假定SE是体制效益,SR是体制收益,SC是体制成本。第一种,有体制与无体制的比较。用公式表达:SE=(TR―PR)/SC=SR/SC式中TR代表生产过程的全部产出,PR是无体制收益。第二种,同种条件下两种体制的效率比较。假定有两种体制A与B,若有TRA/SC大于TRB/SC时,则SEA>SEB。。第三种,体制变动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的比较。假定MSE为体制的边际效率,MSR为体制的边际收益,MSC为体制的边际成本,则MSE=MSR/MSC。故成本的扩大,导致收益的减少;成本的节省或是成本利用律的提高,将导致收益的增加,从而使效益的提高。关系二,改革成本作为一种社会成本,其效益针对全社会而言,成本与收益是相互转化的[11]。
5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的优化评价
在竞技体育改革实践中有以下几种现象:成本大,收益小;成本大,收益大;成本小,收益大;成本小,收益小。据函数效益=收益/成本不难得出只有“成本小,收益大”的情况下,其效益是绝对升高的,因此如何减少成本,增加收益成为改革的关键。
减少成本,增加收益,提高效益的措施。第一,科学管理和充分利用成本。对用于竞技体育改革的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投入等资金实施合理的成本预测、科学地的成本决策、完善的成本计划及控制和有效的成本核算与分析;达到优化成本控制,提高成本效益的目的。[12]第二,不同改革主体与速度的合理搭配。首先,利益格局变化大、收益大的改革如体育管理与竞赛管理制度等,易采取政府强制性改革;同时诱导体育团体运用自身协调机制制约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的某种主观性。其次,收益很小,而预期收益大的改革如协会实体化改革,俱乐部制改革等,采取“放权让利”进行诱导的改革方式;同时利用政府的强制行为制约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某种盲目性。第三,选择适宜的改革时机。参照樊纲博士《论改革过程》的研究,不管何时改革,其改革效益总是先下降后上升(见图3:T代表时间,R代表体制收益,AB代表不同体制,C代表成本;图4同此);改革时机越晚,成本越大(图4);因此,在改革初期人们要选择恰当的改革时机和正视暂时利益的下降,要着眼长远利益。
第四,利益主体多元化,多方协调发展。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竞技体育是高度集权管理体制,政治利益驱动突出,国家和政府成为唯一的利益主体;而单位,个人的利益而被忽视,使得成本高而效益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都有兼顾,利益得到调整,产生了经济效益,提高了效益。第五,成本的内部约束与外部约束相结合。在传统经济体制条件下是以公有制为财产制度,其约束形式是以外部约束为主;而市场经济体制下是以私有制为主体,充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体制,以内部约束为主;因此,二者结合优劣互补,提高效益。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体制自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型逐步向结合型转化,并有向社会型目标发展的趋势,其效益已处于回升期,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得到了兼顾,因此尚未改革的项目易早日改革。选择何种体制运行,始终离不开效益的指挥棒,因此对发展过程的体制效益进行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效益的检测评价。第一,改革的社会效益评价。其一,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要的程度。竞技体育竞赛规则的社会示范作用、竞技体育法律法规建设的社会影响。其二,满足人民精神需要的程度[13]。竞技体育对国际地位和国际威望的促进、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其三,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程度。体育对社会成员身体建设、对社会成员劳动力质量、对社会生活质量的改善、对社会成员科技文化建设和对社会成员全面教育的影响。其四,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和资源利用方面的程度。主要包括竞技体育改革中大型建筑物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对土地使用价值提高、对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使用率和体育产业对生产力布局的影响。[14]第二,改革的经济效益评价。其一,对竞技体育改革经济效益的定性分析。[15]竞技体育改革的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否协调。其二,对经济效益的定量分析。[16]反映竞技体育改革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如全部投入生产率=体育成果/全部体育投入要素价值;全部投入要素边际生产率=一定时期体育成果增加量/相应时期全部体育投入要素的增加量。反映竞技体育改革投入资金占用的指标:如工资产出率=体育成果/工资总额;资金产出率=体育成果/(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流动资金余额)。反映竞技体育改革劳动消耗的指标:劳动生产率=体育成果/体育工作人数;技术增长率=体育成果增加量/技术进步投入等等,选取指标时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6小结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必然立足本国国情,协调好短期效益与长远效益、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的相互关系,合理控制成本和有效利用成本。从总体而言,竞技体育改革成本与效益可以通过科学管理和利用成本、选择适时的改革时机、选择合理的改革方式、兼顾多方利益主体的利益和成本的内部约束与外部约束制度相结合的途径实现优化;可以通过社会效益评价和经济效益评价来检测效益提高的程度。但竞技体育体制改革成本与效益从理论到实践、从定性到定量还需进一步探讨研究;固对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不同阶段进行形成性评价、诊断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还需要一套完整客观的体制改革效益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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