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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收集5篇)

时间: 2024-08-02 栏目:办公范文

意识形态篇1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落实关于意识形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现就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根据文件的精神,成立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多次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指导、亲自调研,共同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制定并印发了《XX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及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要加强对敏感问题、重大活动中的思想教育引导。分析研判本系统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动态,掌握了解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并作出工作安排,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形势安全。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整改,抓好落实,做好令行禁止。

(二)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认识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党委)班子学习重要内容之一,认真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分别在9月3日、10月9日的党组会议上传达了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文件,10月18日召开会议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8月3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员干部作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及全体职工891人参与警示教育活动。9月6日,组织党员干部共37人到红色文化讲习所开展党日主题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强化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并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区委宣传部等组织的关于意识形态培训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三是组织党员学深学透党章党规,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作为学习首要内容并列入党组会、党委会、支部会的“第一议题”。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守住为人处事的基准和底线,切实提升党员党性修养。

(三)加强阵地管理,积极传播正能量

一是加强互联网阵地管理,维护网络安全。定期开展排查,及时堵住网络安全漏洞,营造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健康鼎湖”、微信群和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管理,新闻信息的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既顺利进行、健康发展,又无失密、泄密事故发生。二是不断拓展宣传载体。除了传统的宣传栏、婚育学校、开展宣传活动等载体外,我局还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与今日头条、南方+等新媒体建立联系,积极、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政策、动态等;并积极与区电视台沟通,加强对外宣传,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形象。三是加强对下属人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对各类活动的监管,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提高本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的认识,强化政治意识、思想意识。四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管理。8月16日,我局举办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宣传干部培训班,强化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水平。

(四)抓好监管,管理用好新媒体。

一是抓好舆情应对工作。8月3日调整了局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局分管医改工作的领导兼任新闻发言人,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舆情和处理舆情工作,并积极参加区委宣传部组织的专题培训,掌握新闻发言工作和舆情监督管理的方法,加强对宣传部干部舆情应对的教育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二是加强常态化监控处理。我局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的监督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完善舆情应对工作制度和舆情监测员队伍,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的卫生计生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的监管和建设,提高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引导力,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和有害信息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报告、迅速处置,确保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健康发展,力求将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杜绝在苗头中,2018年无发生卫生计生网络舆情事件。三是开展舆情防控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本系统舆情防控自查自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信管理,落实工作到人,责任到人,暂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暂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对出现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需要追责问责的“十种情形”执纪问责,对未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导致本部门出现严重意识形态事件和重大舆情事情,造成极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追责。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党组(党委)对意识形态的认识和组织领导还需加强。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个别班子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意识形态的认识不够深、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处理事务之中,不重视、不主动对意识形态理论学习,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一件务虚的事,没有上升到高举旗帜、引领导向的高度加以认识。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带头作用还不够深刻。个别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学习中针对性不强,缺乏自己的思考,与工作联系不强,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不体现或较少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三是对意识形态专题调研不够重视。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督查还没有真正到位,警示督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还需加强。针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多元化、复杂化等特点,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引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部分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有偏差,局党组班子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党组(党委)只是在党组会或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了意识形态相关文件,没有组织党组(党委)成员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专题党课教育活动,导致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的认识不高,没有及时掌握系统内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的动态认识。没有开展专一的针对性培训。局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次数虽然形式多样,次数多,但针对舆情应对的专项教育培训较少,党员干部应对舆情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较弱。

(三)意识形态工作督导还需加强。没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卫生计生舆情监督与应对工作机制还不够成熟,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和有害信息应急机制尚不成熟,舆情引导和舆情应对知识培训力度不强,适应新形势的潜力偏弱,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全面,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请教、请示的主动性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贯穿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提升意识形态的认识。

(二)加强意识形态的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党组(党委)中心理论学习制度,党组(党委)成员要持续深化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抓好党员干部舆情应对专题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意识形态篇2

关键词儒学意识形态化建设启示

中图分类号:B036文献标识码:A

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总是存在着多种政治思想,必然有一种政治思想处于主导地位并对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起着指导作用。从历史来看,一种就是掌握着国家意识形态机器的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另一种是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和社会发展方向的某个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在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宝库中,儒学属于前一种,始终贯穿于中华文化脉络之中。自汉朝正式确立儒学思想的统治地位,尽管出现了时兴时废的现象,但是从统治阶级的立场来看,它始终扮演着官方意识形态的角色,一直到近代。这个过程离不开儒家学者们的努力,离不开统治当权者对儒学意识形态的高度认同、极力推崇以及积极建设。

一、儒学意识形态建设理论的演进过程

孔子较早触及到了意识形态建设理论,提出应以发展经济为先,发扬德治礼教优势。在孔子看来,经济发展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发展。他认为治理一个国家,首先要发展经济,“使民以时,轻征薄敛”;其次要加强德治礼教,“不学礼,无以立”。在他看来,德治礼教优于政令、刑律,“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才能做到“有耻且格”。教育与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有密切的联系,应把政治思想、伦理道德等灌输给人民,可以起到施加政治影响的作用;最后,他认为统治者应以身作则,以“礼”和“仁”为核心内容,教育人们学“礼”。这一系列的灌输礼乐的思想,其中有不乏积极的方面,但也有一些消极的思想,如教育分等级等。由孔子创立的儒学思想,包含了礼乐、名分、宗法、井田、孝悌仁义等思想,经孟子的阐扬、理论化,再经荀子对儒、道、法各派思想的整合与超越,奠定了儒学意识形态化的基础。

孟子提出“制产”、“恒产”、“保民”、“教民”、“与民同乐”的思想。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主张土地、人民、政事是国家之三宝,关键还在于能否得民。他认为,应“省刑罚”,为民“制产”,使民有“恒产”。正所谓“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说明人民有“恒产”的重要性。他还主张,“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因而要尽力“保民”、“教民”。

荀子提出“教诲”以“调一”以及尊师重“礼”思想。他发展了孔子的“礼”,从唯物主义的宇宙观、认识论和性恶论出发,认为教育具有统一思想行为的作用,使兵强城固,国富民强。《荀子.强国》载:“不教诲,不调一,则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教诲之,调一之,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犯)也”,可见,教育对个人而言“至乎礼而止”,“化性起伪”。荀子认为师是礼法的化身,他说:“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哀,必贱师而轻傅”,他时常君师并提,足见其非常尊师。

董仲舒的“变民风,化民俗”思想。他从抬高君权的角度,认为教育是王者必不可少的权力,他说:“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正如他所说:“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邑,渐民以仁,摩民以义,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可见,董仲舒认为学校是王者实施“德教”的主要阵地,目的在于育才、“变民风”、“化民俗”,甚至认为教化比刑罚来得有效。

韩愈强调教师应有“师道”,信守“道”,传其“道”。他认为,“学所以为道”,即“古道”,儒家仁义之道,也就是“先王之教”。朱熹承袭儒家思想观点,主张封建伦理之教。他认为“先王之学以明人伦为本”,“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他还把“存天理、灭人欲”的“复性”之说,与“明人伦”的教育目的和作用等同起来,用理学对儒家传统教育观点作了新的解释。他影响最大的《四书集注》,在元、明、清各代均被列为官学的必读教科书。

思想统一是皇帝中央集权的必要条件之一。王安石在《虔州学记》中提出:“夫士,牧民者也。牧知地之所在,则彼不知者驱之尔……故举其学之成者,以为卿大夫,其次虽末成,而不害其能至者以为士,此舜所庸之者也”,这句话表明,教育是为了中央集权封建制国家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是为了“备公卿大夫百执事之选”。他认为办学的目的在于“明人伦”,“设为庠序学校以教子。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者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他还认为,整个社会应以伦纪纲常为教,在上者身体力行,民自可化于上而不自知,即教之之源。

二、儒学意识形态化的发展历程

西周“以乡三物教万民”。从夏朝开始发展到极盛的西周,在大约一千三百年的时间里,奴隶主统治阶级始终以“明人伦”为教育宗旨。文化教育以尊礼为特点,实行“诗书礼乐以造士”;内容上以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周礼》载: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乡三物”即六德、六行、六艺);形式上以学校教育、祭祀、军事、乐舞为载体,培养统治阶级的治术人材。西周统治者相当重视“礼”教,出现了“学在官府”、“官守学业”的现象。实质上,这是一种政教合一、官师合一的意识形态教育。

汉朝推崇“独尊儒术”以育才化民。汉初统治者基本上以黄老思想为指导。到汉武帝当政期间,他根据自身统治的需要重新肯定了教育在育才和化民方面的作用,以儒家经典理论为主要内容对人民进行教化,并培养和选拔儒学人才。他还“开创太学,改革选士制度”,“整理古籍,厘订文字”等。实际上,他把教育作为“大一统”的工具。

唐朝以崇儒为主,以佛教和道教为辅。到唐朝初期,封建统治者吸取隋朝迅速灭亡的教训,采取了一些恢复生产、笼络人心、缓和矛盾的改良政策,如废除一些隋代的苛禁,减轻一些赋税徭役等。唐高祖初定天下,即“颁好儒臣”,设立儒学,诏立周公孔子庙。唐太宗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体会到“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更是以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大征天下儒士以为学官,常与他们讲论经义,商讨政事。还曾经命人撰定《五经正义》,令天下传习。他给太子作的《帝范》十二篇,基本上是儒家的帝王术。可见,唐太宗非常重视儒学,统治实践也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其后诸帝大体上也祟尚儒术。唐朝意识形态建设还有一个突出特征是表“礼”内“法”,具体体现在“唐律”和“唐礼”之中,“唐律”将“唐礼”法典化,“唐礼”体现儒学“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政教思想。纵观唐朝在教学、科举考试方面均以儒学经典为主要内容,贯彻“三纲五常”,培养和选拔儒术人才。

宋朝尊孔崇儒。宋太祖为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割据,重用儒臣,特别提倡科举,扩大取士名额,提高儒学的地位。他说,“王者虽以武功克定,终须用文德致治”,并规定“进士须通经义,遵周孔之礼”。宋真宗以后,儒术更是得到了大力提倡。他曾加溢孔子为“玄圣文宣王”,并亲自撰写《文宣王赞》称颂孔子是“人伦之表”,孔学是“帝道之纲”;又著《祟儒术论》,还命人校订《周礼》,编注九经“义疏”,大量印行,并赐给州县学校,作为官方指定教材。宋仁宗大力倡行教育,培养选拔通晓经术的官吏,并下诏州县皆立学校,自此儒学意识形态建设和教育在全国兴起,从中央到地方涌现出一批儒家学者聚徒讲学,传授孔孟典籍,对维护宋王朝中央集权统治,起到了巨大作用。到武宗时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宋朝积极倡导儒学意识形态建设和教育,为“理学”――宋明“新儒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元、明、清时期依然是坚持尊孔崇儒。理学亦称道学,起于北宋,盛于南宋,而推衍发展于元明,终结于清代。理学在元代成为了统治者“治国安民”之道,当时在学校增读朱熹的“四书”,使之与“五经”平列。科举考试必须从“四书”、“五经”中出题,在以后的明清依然照搬历史传统教育。明朝建国后,吸收前朝经验,把儒学意识形态建设更向前推进了一步,主要体现在:战略上祟儒纳士,创行八股取士,施行文化专制,禁锢思想;在思想领域极力推祟程朱理学,奉为官方统治思想,并对思想领域的不同学派加以排斥和压制。明成祖曾敕命编纂《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将其颂行于天下,作为铁定的教本。在文教方面实行过许多强烈控制思想的措施,学校和科举制度发展得更加缜密。可见,明朝在思想、文化、教育领域中,各项政策均以强化中央集权为目的,为巩固封建专制统治服务。清朝建立后,实行儒术统制思想的政策,重视文化教育事业对治理国家的作用,立国之初制定了“兴文教,荣经术,以开太平”的文教政策,尊崇孔子,倡导儒学。

三、对当代意识形态建设和教育的启示

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建设和教育均深深烙上了儒学的印记,一方面形成了优良的教育传统,另一方面又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这种意识形态建设脱离了实际,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就其取得的成就来说,对当代意识形态建设仍然具有重要启示:其一,应把发展经济放在首要位置,为民创造财富,使民安居乐业;其二,尊师重教,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增强教师意识形态信仰;其三,应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其四,主动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实施意识形态教育;其五,坚持主流意识形态毫不动摇;其六,不断创新意识形态教育方式方法,使之生活化、具体化;其七,坚持与时俱进,进行理论创新。

(作者: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讲师,法学硕士,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

注释:

赵吉惠.中国儒学简史.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1-10

转引自毛礼锐.中国古代教育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43,78,77,80,113,142-175,348

转引自罗传奇.王安石教育思想研究.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66,67,68

转引自胡金平.中外教育史纲.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3

意识形态篇3

今年上半年,根据**党组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办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现把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是做好征收拆迁等工作的重要政治保证。**办认真履行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文化动态,分析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中,纳入工作目标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加强理论学习,把握意识形态的新形势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时传达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四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党中央、省、市、区、**党组重要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将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作为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结合**办实际,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写心得、谈体会,提高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整体认知水平,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强有力作用。

三、加强舆论引导,确保正确的网络意识形态舆论导向

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宣传强调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强调和引导党员干部不在QQ、微信、微博、政务微信、短信等网络平台、转发政治敏感信息或其他负面信息,坚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妄议。

四、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识别意识形态问题和风险点

定期召开支委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讨论思想意识文化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在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进行正确引导。要求全体党员常反省自己的工作生活,对思想意识形态的转变保持高度警惕,及时解决问题,排除风险点。

意识形态篇4

二、童庆炳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童先生的各种文论教材和相关论文,关于“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三处代表性的阐发:其一,文学“是一种具有审美特质的社会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60页。)。此处“意识形态”被看做是“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文学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即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化,就这一点而言,它如同政治、哲学、科学、宗教、道德一样是一种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自学考试指导书》,武汉大学出版,1995年版11页。)。这里的“审美特质”在客体上表现为:面对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和价值系统,文学所撷取和反映的“必须而且只能是客体的审美价值”(注: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9~30页。)。

其二,“所谓审美意识形态,就必然是审美与意识形态复杂的组合形式”(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而这里的“意识形态”已与“人类意识的外在化形态”大相径庭:“意识形态是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一种上层建筑形式,指上层建筑内部区别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话语活动,如哲学、伦理学、宗教、文学及其它艺术等。”(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此处也对审美作了正面阐释:“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非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

其三,“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学又是人类的一种审美活动。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作为文学属概念的意识形态又不是“话语活动”了,而回到了“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上去了:“我们说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就是说社会生活本来是自然形态的东西,经过作家的艺术改造,变为观念形态的东西。”(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而审美也变成了人对事物的特殊精神活动过程:“审美是心理处于活跃状态的主体,在特定的心境时空中,在有历史文化渗透的条件下,对客体的美的关照、感悟、判断。”(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

由上述可知,童先生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两个层面中:一是不同版本的论著对“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不同版本的解释,各种解说之间不仅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矛盾;二是不同解说自身也有诸多不尽合理和值得商榷的地方。

先说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上面三种解释都把文学的属概念规定为一种“意识形态”,但对意识形态的界定却并不一致。解说一、三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化”,在外延上包括全部社会意识内容。解说二认为它是一种“话语活动”,这一说法实际上已经把社会意识中的某些因素排斥在外了。一般认为,所谓“话语活动”不过是说话主体与接受者之间在一定话语情境中通过文本进行的一种信息沟通过程。而话语活动之所以能够进行,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是话语双主体(说话主体与接受主体)之间沟通的媒介——“文本”的存在。文本大体有两个存在形式,即所说的话与所写的文字。我们知道,如社会习俗、幻想、集体无意识等社会心理因素并不常常构成“文本”和“话语系统”。因此,从意识活动的角度说,社会心理因素不能构成话语活动的重要内容。这样,一边认为意识形态包括全部社会意识内容,一边又认为它排除了社会意识的某些内容,两个意识形态概念在外延上发生了矛盾。在内涵上两者也相互抵牾。前者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把它视为静态的、凝固化的事物;后者又认为它是“话语活动”,即是包括说话主体、接受者、文本、沟通等多种因素在内的动态过程。其实话语活动本质上就是意识活动,如果意识形态是话语活动,在更大范围上等于说意识形态是一种意识活动,那么,一面说,意识形态是“意识活动的产物”,一面又认为它是“意识活动”本身,孰对孰错?令人匪夷所思。

由于对“意识形态”概念的解释充满矛盾,已经提前决定了对“审美意识形态”和“文学”不可能再有科学合理的说明了。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对“审美”的解释之中。解说二,把审美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和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解说三又把它变成了人类对“美物”的“观照、感悟、判断”的精神活动。应该说,单就“审美”一词而言,它确实拥有包括上面两种含义的多重内涵。然而,在“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判断中,“审美”充当的是被判断事物“文学”的“种差”,即文学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独特性质。严格说来,这个种差——“审美”必须是确定而统一的,否则,就会使人产生认识上的歧义和模糊。

从第二个层面来说,童庆炳的“审美意识形态论”每种解说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解说一把文学规定为“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在方法论上混淆了事物的存在“形态”和分属领域。一般而言,事物的形态是人的感官能够直接把握的事物外貌状态。例如,人们能够直接把握H[,2]O的“形态”只能是气态的、液态的、固态的水,亦即我们说H[,2]O只能形态化为汽、水、冰三种形态,而不能说它“形态化”为了黄河、太平洋和喜玛拉雅雪峰。同样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也只能是为人所直接感知和把握的语言、文字、文本、话语及人的自觉不自觉的动作行为等,而不能形态化为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就像河流、雪山不过是H[,2]O的形态——水、冰的存在领域一样,哲学、文学也只是人类社会意识的某种外化形态——哲学性文本和话语、文学性文本和话语的存在领域。

以撷取现实生活中的审美价值作为文学的“特质”,理由并不充分。童先生的说法是:“当我们说文学艺术的独特对象是客观现实的审美价值的时候,不要把现实的审美价值当成是独立的存在。现实的审美价值具有一种溶解和综合的特性,它就像有熔解力的水一样,可以把认识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等溶解于其中。”(注: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9~30页。)然而世界上任何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一般都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不仅事物的审美价值不是独立的,其实用价值、认识价值、政治价值、道德价值等也是如此;不仅实用价值、政治价值等可以渗透溶解于审美价值之中,反过来审美价值也完全可以渗透溶解于实用价值和其它价值之中,那么既然文学可以撷取溶解其他价值因素的审美价值,也完全可以撷取融合审美价值的实用价值或其它价值。为什么“必须而且只能”撷取审美价值呢?为什么“必须而且只能”要用审美价值去溶解其它价值呢?童先生并没有准确把握到文学与审美价值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关键之点。

解说二在属概念上把文学视为一种话语活动,把“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命题的种差——“审美”解释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和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紧接着又说:“它(审美)可以从目的、方式和态度三个方面加以理解。从目的看,审美是无功利的;从方式看,审美是形象的;从态度看,审美是情感的。”(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然而,我们知道“方式”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它与“目的”、“态度”等一起构成实践活动的下位概念,我们只能说人类在掌握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抱有何种目的,采取何种方式,表现何种态度,而不能说“掌握世界的特殊方式”(解说二中审美内涵之一)的目的如何,方式如何,态度如何。“关系”是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它至少在双方之间方可发生,审美关系必然发生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审美关系(解说二中审美内涵之二)的特征也必然是审美主体与对象互相作用所形成的特殊状态的特征。如所周知,在审美发生过程中,就主体的心理状况而言,最终并不报有任何目的,主要采取形象方式,并表现出某种情感态度。这只是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所呈现出的特点,而并不是主体与对象间形成的审美关系的特点。

如此的“意识形态”与如此的“审美”,两者“复杂组合”而成的审美意识形态的内涵应是什么呢?我们找不到明确的答案。

解说三与前两种解释最大的不同是提出了“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的观点,而问题也恰在于此。我们知道,审美活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审美活动包括审美欣赏与审美创造两种含义,狭义的审美活动单指审美欣赏。显然,上述对审美(活动)的理解指的就是狭义上的。让人不解的是,童庆炳先生一向坚持文学活动论,即认为文学是世界、作家、作品、读者四要素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而审美欣赏不过存在于读者——作品的环节之中,说文学是一种狭义的审美活动,实质上等于说文学仅是一种读者对作品的鉴赏活动了。我们宁愿认为这是童先生的疏忽。问题是我们把这种疏忽的因素考虑进来,如果从广义上理解审美活动,即把“审美创造”也看做是审美活动的重要内容,可否认为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呢?我认为,广义的审美活动仍涵盖不了文学活动。首先。“审美创造”不等于“艺术创作”。为了表达对传统艺术的反叛,杜桑为微笑的蒙娜丽莎画上两撇胡子,又把夜壶摆上大雅之堂供人观赏,名之曰《泉》,我们说不清是在创造美还是在破坏美。但由于这些作品确实蕴含着某种艺术意义,我们还把这些艺术家的行为称为艺术创作。其次,审美活动中的审美欣赏也不等于文学活动中的读者接受。我们认为,审美欣赏是审美主体在非功利状态下对事物形式进行的非功利情感的知觉过程。但在文学艺术的接受活动中,往往要经历阅读——鉴赏——评价(不只是审美评价)的过程。其中,只有在鉴赏的某个瞬间读者是完全排除功利性考虑的。另外,文学活动中“世界——作家”的加工过程,“读者——作家”的反馈过程,“读者——世界”的体认过程等环节也很少与审美结缘。由此可见,文学活动不等于审美活动。

三、我的几点看法

如所周知,文学现象的无限丰富性和复杂性,为阐释文学提供了巨大的理论空间。在多元化的阐释背景下,从人类社会意识的角度解说文学,不过是多音合唱中的一种声音。至于是否可以担当“文艺学的第一原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既然要从人类社会意识的视角审视文学,就应挖掘出它本来已拥有的深厚的理论内涵,进而明晰地、系统地、合乎逻辑地将其阐发出来。由于篇幅所限,现将几点看法粗列如下,详细论述笔者另有专文。

现代人类文明意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具体说来,文明意识可以分为实用意识、审美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三大类。实用意识遵循的是现实实用性原则。它具有明确的实用目的性和功利性,即满足人类的物质性存在的需要。实用意识又可分成两小类,用来专门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相关技术发明以及指导思维活动和语言交际的意识类型,可称之为工具意识;专门对组织、团体、国家、社会及其活动进行规范、制约和管理的意识类型,可称之为规范意识。审美意识是在实用意识中分化产生的一种超功利性意识类型。首先,只有当人类形成了完全的抽象能力,具有了把事物的形成与属性相区分的能力,人才有条件和可能以非功利的态度和非功利的情感专注于欣赏事物的形式,于是审美欣赏在人类历史上发生了。其次,如黑格尔所言:“人有一种冲动,要在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中实现自己。”(注: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9页。)而当实践水平发展到人们的精力可以不必全部投放于事物内容和属性,而有能力集中于对承载事物内容和属性的形式的创造上时,我们说审美创造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在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活动的共同推动下,人类的审美感觉、欲望、兴趣、情感以及审美观念、理想等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进而形成了由这些因素统一而成的完整的人类审美意识。与实用意识相比,审美意识的特征表现在三大方面:非功利性、超越性、自由性。

文学可以成为各种社会意识的表现形式。由于各类意识内部结构不同,承担职能不一样,它们分属领域和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实用意识内部,观念、认识等理性化因素与欲望、情感等感性化因素相比处于主导地位。按其特点与职能,工具意识分属于了自然科学、语言学、思维科学等领域;规范意识分属于了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伦理等领域。欲望、情感等感性因素在意识内部处于主导地位的审美意识,主要分属于了文学、音乐等艺术领域。某一意识归属于某一领域,以某一形式表现,并不具有天然合法性。在人类所有意识类型中,情感、想象、理想等作为不稳定的因素,在特定情况下都可能突现成为主导因素。此时,该种意识的最佳表现形式就是文学艺术。换言之,文学艺术的特殊性之一在于,它主要是审美意识的存在领域和表现形式,也可以成为实用意识诸种类的表现形式,还可以成为实用意识之下的个人潜意识和社会集体无意识的泄导渠道和形式。

意识形态指的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由包括审美意识在内的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和意识因素构成的、表现在各种意识领域中的社会意识的整体面貌和样态。按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一定社会形态中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必然决定着该社会形态中存在于各种具体社会意识形式中社会意识的性质。因此,具体的社会意识无论归属于什么领域和分工形式,其社会性质都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和支配,从而产生社会意识在社会性质上的差别和划分,各自形成特定的样态、面貌。另一方面,不管何种意识形式、何种意识因素只要产生并存在于某种社会形态之中,就有可能或多或少地、直接或间接地、显露或隐曲地体现出该种社会形态的社会性质。同时,它们会以体现社会同一性质为磁石,聚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的意识样态。我们把这个体现一定社会形态性质的统一的、意识样态叫做“意识形态”。

文学不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意识形态表示的不是意识的实体自身,而是意识的性质、样态,它不是由各种具体意识自身组成的,而是由各种具体意识的社会性质组成的。它要以具体的意识、观念为存在载体,却不以具体的意识、观念为自身实体的构成要素。具体说来,从社会结构划分看,每一具体的意识即可以从水平层次上归属于社会心理或社会意识形式;也可以从分工形式上归属于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艺术。从社会性质上划分,每一意识都只能现实地、具体地存在于特定社会中,该社会的特定经济形态决定着该意识同该社会全部其它意识因素一起,构成了具有特定性质的意识形态(注:参见李志宏《文学与意识形态关系讨论综述》,见吴光正《文学基本理论问题论稿》,吉林美术出版社,1996年1月,第31页。)。

意识形态篇5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命题,放在了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刻论述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和方法路径,为我们在新形势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明确了方向目标,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总体保持向上向好态势,但也要看到,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价值观念多元多样,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任务依然艰巨。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工作。理论创新决定了意识形态的活力,理论武装决定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党和国家指导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占据统摄地位。加强理论武装,就要做好做强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更好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和行动;就要把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讲清楚辉煌成就背后的理论逻辑、制度原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信心和底气;就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把研究回答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既取决于富有说服力、感召力的内容,也取决于广泛有效的传播。面对传播格局的深刻变革,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就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形成强大主流舆论场;就要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着力推动媒体深度融合,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要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就要旗帜鲜明坚持真理,立场坚定批驳谬误,坚持立破并举、敢于亮剑,让意识形态工作激浊扬清、正本清源。

鹿心社指出,要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网上正能量传播、网络舆论引导、网络统战和社会工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快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提升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夯实网络安全工作基础,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坚决守住网络安全“生命线”。加快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广西”建设,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推动网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一步推动信息服务便民惠民,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管互联网,加强党对网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网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加强责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网信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能打硬仗的网信队伍,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意识形态工作是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个极端重要工作,围绕“两个巩固”任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弘扬主旋律,讲好百色故事,用理想信念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导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抓好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引导党员干部更加全面地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发挥好“新时代讲习所”平台作用,进一步推进理论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要开展理论研究,加快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二要加强阵地建设。要强化阵地意识,聚焦互联网、高校、宗教、哲学社会科学等重点领域,巩固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要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抓好统筹协调,打好综合战、协同战。三要强化正面宣传。要坚持弘扬主旋律,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把全市干部群众的注意力聚焦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到决战贫困决胜小康上来。四要管好网络舆论。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网、懂网、用网,真正成为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掌握和规范管理新媒体运行,打造好“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平台。五要引领价值取向。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六要发展文化文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开发。

彭晓春强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心在互联网,重点在互联网,难点也在互联网。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发挥优势,补足短板,开创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新局面。要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加强网络统战和社会工作。要加快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夯实网络安全工作基础,提升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快提升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

彭晓春强调,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克难攻坚,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有协助落实责任,要敢于担当负责,切实将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实处。要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分析研判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领导干部,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强化政治过硬,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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