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畜禽养殖;养殖污染;污染防治技术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生态防治研究,发展生态畜牧业,是世界各国畜牧业发展的目标与追求,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方向。全国各省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部级生态地市的大背景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生态防治研究,加强养殖企业规模化整治,促进生态型畜牧业大发展,对于进一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增效、提高农民收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畜禽养殖及污染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畜牧业标准的管理体制得到逐步完善,管理机构已基本健全,对于推动畜牧业技术进步、规范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我国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等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11年中国畜禽养殖稳定增长,年末生猪、牛、羊、家禽养殖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5.09%、2.5%、3.1%、8.8%,并在国际养殖业中占较大比重。畜禽污染是畜禽养殖企业应重点关注的首要环境问题。本文根据各种畜禽饲养周期选取不同的基础数据,采用以下计算方法:存栏量(牛、羊)或出栏量(猪、家禽)×日排泄系数(kg・a-1)×365(d)。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各畜禽粪尿日排泄系数数据,主要计算2011年猪、牛、羊和家禽四类畜禽粪便污染物排泄量如表1所示。
表12011年猪、牛、羊和家禽四类畜禽粪便污染物排泄量(亿t)
大量粪便产生的同时也产生了CODcr、BOD5、NH3-N、TP、TN等大量污染物,这些对环境污染造成的潜在威胁是非常大的,如果不对其加以监管并且进行合理处置,将对养殖区域生态环境及其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二、畜禽生态养殖污染防治技术
(1)畜禽粪污有机肥生产技术。近些年,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大部分畜禽养殖散户均合并集中到经规划许可的养殖小区内养殖,养殖地点远离村庄,布局更加合理,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养殖小区采取企业统一管理模式和污防体制,对畜禽粪便实行干清粪方式,直接将畜禽粪发酵成生物有机肥。有机肥生产工艺流程如下:配备此类有机肥生产工艺车间的集约化养殖场,平均占地约35亩,技术投资成本约26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有装载机、发酵翻倒机、立时搅拌机、滚筒烘干机、粉碎机、滚筒筛、输送机、造粒机等,其使用寿命15~20年。推广实际应用的地区有山东、浙江、宁夏、甘肃等。(2)畜禽粪污沼气化技术。畜禽养殖粪污沼气化技术以往在我国南方温度较高的地区应用比较成熟,在北方受冬季低温期影响,稳定运行相对困难。为使养殖企业的畜禽污染防治达到对地形地貌、处理规模无特殊要求,总体降低运行成本,2008年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新型升流式厌氧固体反应器”专利,并实践出一套新畜禽粪污沼气化技术。经实践,对于养殖规模4000头肉牛的大型养殖场,需配套建设主体发酵罐容积2000m2的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沼气工程,每天可处理粪便约45t、尿及冲洗水40t,工程总投资约650万元,其主体设备使用寿命为20年。本技术在辽宁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已得到全面推广,为北方地区畜禽污染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3)生物技术法畜禽养殖技术。在改善外环境方面,通过生物技术手段把猪、鸡、鸭、牛等粪便和有机垃圾转化成大量的动物蛋白饲料如无菌蝇蛆、蚯蚓,再用这些廉价的高蛋白饲料来代替部分或全部的商品饲料投喂给经济动物,该项技术达到降低养殖成本、生产绿色食品,提高了市场竞争力的目的。在改善内环境方面,将含有枯草菌和酵母菌按比例拌入饲养生猪,可以大幅度改善生猪肠道的微生态平衡,增强抗病能力,提高对饲料的吸收率,减少生猪粪尿的臭味,显著提高养殖经济效益。
三、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生态防治措施与展望
畜禽养殖企业主要采用集中化养殖模式,实行统一管理体制。对于养殖污染,主要体现在养殖环境卫生和粪便排泄物处理等方面。因此,企业自身必须加强养殖小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作,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养殖谁管理”原则,建设畜禽养殖废水、固废处置设施,包括堆肥发酵场、沼气发生池、发酵床、沉淀池等设备。与此同时,财政部门应安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的规模及支持项目数量,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运行经费补贴,环保部门制定相应污染防治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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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近年来,我区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由此产生的大量养殖废弃物如何有效处理和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此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根据区政协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区政协人资环委组织城市建设与管理组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对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调研组通过收集相关资料,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养殖场实地走访,与农业部门同志、企业家、种养大户进行交流,邀请部分专家学者、政协委员、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赴玉屏县学习考察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碧江区规模以下养殖占比达60%以上,规模以上养殖占比不足40%,规模以下养殖占比相对较高。全区辖区内达到规模以上养殖场共计113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出栏500头以上共62家,存栏生猪5.6万头(含能繁母猪0.72万头),年出栏生猪15.3万头(其中仔猪10万头),清粪工艺为干清粪,年粪污产生量72153.65吨,其中:固体粪污产生量20440吨,液体粪污产生量51713.65吨;肉牛规模养殖场现存栏30头以上的养殖场共6家,存栏肉牛0.0256万头,年出栏0.01万头,清粪工艺为干清粪,年粪污产生量1912.14吨,其中:固体粪污产生量1130.62吨,液体粪污产生量781.52吨;羊规模养殖场存栏山羊(奶山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共11家,存栏羊0.2108万只,其中:奶山羊存栏0.078万只,年出栏0.11万只,清粪工艺为干清粪,年粪污产生量846.36吨,其中:固体粪污产生量530.9吨,液体粪污产生量315.46吨;蛋禽规模养殖场存栏10000羽以上的养殖场共4家,存栏蛋鸡9.2万羽,年粪污产生量846.36吨;肉禽规模养殖场存栏3000羽以上的养殖场共30家,存栏56.6万羽,年粪污产生量12395.4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类:一是粪便收集经干湿分离储存发酵,废水经过专业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成本约30元/吨)用于农灌就近还田还土,免费提供给当地老百姓和种植大户(百花渡、油茶基地)等,如铁骑力士养殖场。二是粪便收集经过干湿分离后,对收集的畜禽粪便、沼渣和稻壳粉等辅料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后,经过添加发酵菌剂、发酵等程序制作成有机肥卖出,用于农业基肥、园林花肥类,如坝黄镇华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粪便处理成本约为300多元/吨,生产出的有机肥卖价为600元/吨,全年销量为500多吨。三是粪便经简单收集、沉淀、发酵,基本上都用于农业基肥、用于蔬菜、果林等农业浇灌,主要供于当地老百姓使用。全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已按市级要求完成任务目标达81.41%。
二、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坚持把畜牧业生态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有效提升,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压实责任,推进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对粪污治理情况进行大排查。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碧江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行动方案(2018-2023年)》和《碧江区2023年畜禽污染治理整改攻坚战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抓细抓小抓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根据行业技术规范,养殖企业自主申报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全区畜禽养殖场基本上办理了环评手续,年出栏500头以上养殖场主动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二)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申报畜禽粪污提升项目,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2023年我区共计争取到生猪及家禽提升项目2个,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共计160万元,拟对全区57个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粪污设施设备提升改造,有效地提升了我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能力。同时申报了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储备《碧江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拟在碧江区整体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后,项目的后期运营交托于具有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能力的第三方企业。
(三)突出重点和区域,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成效明显。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和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我区先后取缔关停7家在禁养区的养殖场,完成1户大型规模养殖场与17家规模以上养殖场的整改工作,完成40家规模养殖场(包含5家大型规模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利用设施建设与利用达标验收,达标率为100%。
三、存在问题
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虽已初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经费不足。因环保设施投入资金大且日常运维繁杂,比如:新建一个养殖场,修建畜禽粪便污水沟、收集池,沉淀池、粪便堆放处,购买和安装干湿分离处理机大约需要总投资的10-20%,同时在日常处理粪便时需要大量的人工去处理,导致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基本能配备较为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对较好。但占比较大的规模以下中小养殖场和散养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普遍不足或老化失修,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普遍较差。养殖场粪污治理政府扶持项目资金有限,致使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投入参差不齐,影响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养殖业主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排污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养殖所产生的污染源缺乏科学的管理,重养殖轻处理和利用,没有做到环境污染治理与养殖持续发展相协调。特别是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忽视源头管理、监督和环保设施的建设与利用,废弃物乱堆、乱放、随意排放现象时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监管效率有待提升。由于农户投入能力弱,养殖行业利润不确定及治污设施运行成本高等因素,部分养殖场未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简陋,不符合治污要求,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养殖户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整治反弹风险大。
(四)能源专业化利用有待增强。专业化畜禽粪污处理是指采用厌氧发酵工艺,对周边生猪等养殖场户的高浓度粪便和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生产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沼液用于灌溉农田或实施深度处理达标排放。这种技术适用于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密集区,具备沼气发电上网或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条件,对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集中统一处理,减少小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投资,能源化利用效率高。截至目前,我区这类专业化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还没有一家养殖场(企业)具体实施。
四、工作建议
全面推进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是缓解农业面源污染,破解畜禽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是畜牧业发展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的根本性技术措施,对我区稳定生猪生产,推进牛、羊、生态家禽产业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部级畜牧大县、非畜牧大县等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指标和相关专项经费。二是每年适当增加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三是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清洁生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中的粪污治理资金,集中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科学布局区域性设施设备。四是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等措施,引导养殖场户改造升级老旧设施设备,引导社会资金有偿参与改扩建或新建设施设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手机客户端、网络等融媒体和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养殖污染危害性及治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舆论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观念深入人心,尤其要做好关、停、搬、迁、转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的生产方式,有效开展污染治理,实现养殖废弃物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促进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三是引导养殖场(户)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全量化收集,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立废弃物管理台账,明白去向。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促进本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现制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意见如下:
畜禽场的基本条件
1、新建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应符合《武夷山市畜牧业发区域布局规划》,按《南平市畜禽养殖业建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办好建场审批有关手续。
2、畜禽养殖场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条件,并向环保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领《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3、畜禽养殖场饲养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健康标准,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陌生和消毒工作,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畜禽饲养工作。畜禽养殖场人员生活区域应当与畜禽养殖区域分开。
加强疫病预防工作
1、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畜禽疫病免疫程序,并免疫工作。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畜禽的农户应当按照国家强制免疫的规定,配合实施强制免疫。
2、畜禽养殖场应当在兽医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兽药,实行用药安全记录。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停药期实行宰前停药。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和其他禁止使用的兽药。
3、畜禽场需要引进畜禽的,应当实行隔离饲养,对经观察、检疫确认为健康的畜禽,方可并群饲养。禁止水禽与旱禽、家畜与家禽混养。旱禽养殖场与水禽养殖场应当相互间隔100米以上距离。
发生畜禽传染病的应对措施
1、发生畜禽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畜禽的农户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不得瞒报、谎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理规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应当服从卫生部门实行的防治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对有关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2、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疫区或者威胁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畜禽的农户应当根据疫病种类及时做好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对因发生一类动物疫病、重大动物疫病死亡或者扑杀的染疫畜禽,应当在本市动物防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
1、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应当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或者用以生产沼气、有机肥料等物质。
2、畜禽养殖场应当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的堆放场所,实行无害化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的散落、溢流。
3、畜禽养殖场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
4、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的水面从事任何水禽放养活动。
确保畜禽产品安全
1、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涉及养殖全过程的养殖档案,确保畜禽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畜禽养殖档案包括畜禽繁育、饲料配方、畜禽免疫、疾病诊疗、兽药使用、粪便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销售等档案和记录。畜禽养殖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伪造,并至少保留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