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矿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一是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阿勒泰市矿山企业集中的区域仅有1条35千伏输变电线路,北屯至阿勒泰段也仅有1条110千伏输变电线路,由于电力供不应求,制约了阿勒泰市矿业的发展。二是矿业生产用水保障能力弱。阿勒泰市矿业集中生产区域正常年份下地表水仅能保障农作物的浇灌。由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用水需求量较大,与农业浇灌争水问题比较突出。三是矿业的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现有矿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多为初级矿产品,矿业的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这既不能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又不能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运输成本过高,降低了企业的生产利润。阿勒泰市矿产品全部通过公路进行运输,而矿产品生产地距首府乌鲁木齐达700多公里,每吨矿产品仅运输成本在200元以上,减少了企业的利润,影响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削弱了企业市场竞争力。
2.矿产资源储量不清。2010年未,阿勒泰共设置探矿权89个,这些探矿权将重要的成矿区带分属于不同的探矿权人,同一成矿带各相邻勘查区块之间的资料信息无法交流,单个的探矿权人无法结合邻近地区的资料对成矿规律进行总结和研究,限制了勘查工作的视野,不利于实现找矿突破。由于历史原因,以往开采过程及矿山闭坑或停采后未能提交相应报告资料,致使该类矿产实际保有资源量和已动用资源量等数据可信度低,矿山采矿工程分布情况无法了解;矿业权人为降低办理采矿权对勘查程序的要求或为在采矿权价款评估时少交价款多采取大矿小报的现象,造成资源储量管理部门难以准确掌握矿区资源量状况;部分矿业权人存在“圈而不探、圈而少探、圈而不采等行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阿勒泰市矿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3.矿业经济发展中人才紧缺。阿勒泰市工业起步较晚,不仅缺乏高层次的工业技术人才和工业管理人才,也缺乏普通的技术工人,很多矿山企业的技术人员都是高薪从其他地区聘来的,如果有另外的企业薪水更高他们会很快离开,导致技术人员队伍不稳定。随着矿山企业技改力度的加大,一些高技术含量矿业项目即将上马,矿业人才供求的矛盾更加突出,急需培养一支本地稳定的矿业企业技术人才队伍。
4.矿业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需要。一是环保意识淡薄,监管力度不够。由于矿山环境治理使矿山企业生产成本加大,部分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治理存在很大的抵触情绪和侥幸心理,采取拖、顶等消极办法,在矿山开采过程中,未采取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二是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渠道不畅。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投入,由于矿山资源开采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使得大量的矿山环境历史旧账无法处理,新的破坏又不断涌现,矿山环境治理压力很大。三是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涉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法规多为宏观的指导条款,缺少针对性强、技术标准具体的条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界限不清,加之恢复治理后出的收益分配不明问题,严重影响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甚至会出现已恢复治理后再次遭到破坏或浪费的问题。四是矿区生态环境的管理体制不完善。由于矿业开发涉及林、草、地、环保、安全等多个领域,因此矿区环境保护与治理存在交叉管理、责任不明等现象;且有的矿区环保机构不健全,不能有效地承担起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造成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治理义务没有得到有力执行和监督,影响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五是矿山布局不合理。小矿过多,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乱采滥挖、破坏环境的现象比较普遍,尚未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格局。
加快阿勒泰市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大地质勘查力度,摸清资源储量。一要实施矿山企业深部找矿。阿勒泰市现有的采矿深度一般为300米,探矿深度500米,而国内采矿深度已达到1000米,阿勒泰市还存在着很大的找矿空间,一部分矿业企业深部资源勘探的成功,证明了阿勒泰市深部找矿潜力巨大。二要加大矿山企业勘探力度。由于体制原因,矿山建成后,地质队转到新区找矿,在生产矿山存在大量有远景地段或空白地区,应当重新评价。三要加强新类型共伴生矿床勘探。按照现有的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很多伴生矿资源还未开发利用,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对伴生矿的勘探开发。四要制定矿产资源深部和找矿规划。根据找矿条件优劣,资源潜力大小统筹安排,争取国家、自治区公益性地勘资金投入,待普查成功,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再筹资进行商业性勘探,勘探成功后的矿权评估价转入矿山股份,缓解地质勘察队伍和矿业权人地勘压力,延长生产矿山的服务年限。
2.制定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依托阿勒泰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对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优化布局,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水平,实现资源就地加工、就地转化、就地增值,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好地效益。按照“分散采矿、分片选矿、集中冶炼的方针,整顿“散、小、弱采选方式,统一规划规模采、选、冶企业,建设金属矿产开采及加工基地。
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为矿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一要加大对矿区输变电线路建设,解决矿区电力供给问题。二要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矿山企业集中的区域规划建设一座小型水库,解决矿山用水问题。在矿山企业集中的区域规划建设一座小型水库,在融雪季节及农牧业用水量较小的时期进行蓄水,实现局部区域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缓解夏季矿业企业用水矛盾,避免矿业发展与农牧业生产发生争水问题。三要改善矿山道路条件。采用企业出资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点区域矿山道路建设,避让农村居民区,降低矿山企业运输对周边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减少重型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的破坏。四要优化矿山企业周边环境。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噪音、灰尘或多或少会对周边农牧民生产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综合考虑阿勒泰市重点矿区周边农牧民生产资料少、生活环境艰苦等因素,结合中央、自治区的定居兴牧、富民安居政策,对重点矿区周边农牧民实施整村搬迁,避免矿业发展与周边农牧业生产发生矛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五要提升产品附加值。按照产业关联度,依托矿区资源,加强对矿区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确定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开发附加值高的新产品。通过加强管理和降低成本,使各个矿种形成一个或几个矿业产业集群,增强矿业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六要有效降低运输成本。在阿勒泰市降低运输成本的有效途径就是修建铁路,目前,铁路线已经连接至北屯区域,要积极推进在该区域建设矿产品中转站,以汽车运至北屯,再以火车运送到目的地,有效节约运输成本。同时,争取北屯至阿勒泰市铁路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将会进一步降低矿产品运输成本。#p#分页标题#e#
4.规范矿业勘探开发秩序,强化企业生产监管。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使不可再生的、有限的矿产资源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使矿业经济从粗放型向节约型转变,以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要强化矿业行政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探矿权申请人、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为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的终审把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初审关。重点审查采矿权申请人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确认制度和登记统计制度。保证矿山生产建设具有可靠的矿产储量和地质资料依据,减少投资风险和失误,继续做好探明、保有、增减矿产资源储量的统计汇总工作,以掌握矿产资源家底。要加大对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的核定和实际开采回采率的管理力度,严格“三率指标考核,采取核定矿山年度开采可动用储量的方式,加强矿山企业占用和消耗储量的动态管理,使矿山企业按照批准的采掘计划进行开采,提高矿山的实际开采回采率。三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严格执行矿业权审批登记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制度、矿产资源开发年度检查制度、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矿业活动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同时,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不予申报或审批矿业权;对违反矿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非法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行为,以及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对违法行为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违法违规行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纠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维护矿业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稳定,保证矿产资源管理规划的顺利实施。四要制定矿业政策措施。矿业投资融资政策,坚持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各展优势、共同发展和谁投资、谁受益,谁找矿、谁受益,谁开发、谁受益的矿业政策,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平竞争机制。进一步疏通矿业发展的融资渠道,培育矿业资金市场。有选择的将一批开发潜力大的好项目推向矿业市场,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实施勘查开发,支持矿业公司上市融资。
5.坚持“科技兴矿,加强矿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一要大力培养复合型、高层次管理人才队伍,努力造就一批职业素质好、市场意识强,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党务政工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二要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到2023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50人左右,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30人左右。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在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创新领军人物。为校企牵线搭桥,加强矿业企业重点攻关项目、重点学术的交流合作,吸引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才参加重大科技攻关、重大工程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素质能力。三要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符合主业发展需要、忠于职守、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23年,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达到120人左右。引导本地矿业企业加强与矿业院校、国内重点矿山企业的合作交流,以专业院校培训和到管理经验丰富的国内重点矿山企业跟班学习为载体,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紧密结合矿业企业生产实际和技能人才实际需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技能培训。四要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坚持以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岗位业务素质为基础,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并重的开放式人才培养开发体系。鼓励矿业企业建立起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中青年人才后备人才库,制定配套的使用、管理办法,空缺岗位人员原则上从后备人才库中选拔产生。在安全生产、企业基础管理等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适当增加定编定员,实行“一岗双人或一岗多人制度,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后备人员。注重人才梯队建设,构建老中青互相衔接的人才队伍。对纳入人才库的人员,进行跟踪式培养,不断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加强动态管理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第一条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矿山安全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第四条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矿山安全监督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督员应当依法履行矿山安全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工会依法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矿山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第六条矿山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工程,下同)的设计,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有关规定编写"安全卫生专篇"。
第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
外省在本省的施工单位,必须持资格认可证明到施工的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审查30日前,将矿山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安全卫生专篇"按规定报送劳动等有关部门审查。
第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在30日内写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报组织验收的部门,并抄报劳动等有关部门。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矿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30日内,对安全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安全设施的效果和有关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监测。
第十条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参加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验收的项目,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国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验收的项目,由省、市(地)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县(市、区)及其以下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验收的项目,由县(市、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一条矿山大爆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专门设计和爆破说明书,经市、地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审查同意后,按规定审批。
第十二条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安全生产合格证》后,方可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生产经营。
第三章矿山开采的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井下开采必须具有以下图纸资料:
(一)地质说明书及地质图;
(二)矿井总布置图和矿井上下对照图;
(三)矿井井巷、采场布置图;
(四)矿井通风、排水、供电系统图;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图纸。
第十四条矿山开采必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规程,制定并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五条矿山开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
(一)有煤(岩)、瓦斯突出危险的;
(二)有冲击地压的;
(三)在建筑物、构筑物、铁路、水体下面开采的;
(四)在地温异常、热水涌出区域开采的;
(五)其他特殊情况。
第十六条开采石油、天然气,其井口、油罐、压力容器等,必须有保证安全的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监测。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每年应当编制灾害和事故预防措施计划,每季度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其预防措施计划和落实情况须报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四)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制度;
(五)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六)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七)职工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八)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九)其他必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有毒有害气体、井下空气含氧量和放射性物质进行检查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劳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作业场所和检查监测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条矿山开采使用的监测检查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仪器,必须由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鉴定。
第二十一条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矿山安全标志标准设置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矿山企业在矿山闭坑前,应当向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出闭坑报告。在闭坑报告中应当有闭坑后可能引起的有关安全问题的预防措施。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有关矿山闭坑报告的审查,监督闭坑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矿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主要用于:
(一)事故隐患的消除;
(二)职业危害的预防;
(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备、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
(四)安全设施的增设、更新和研制;
(五)安全教育及职工安全技术培训;
(六)其他改善安全条件项目。
矿山企业每年必须向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积累、使用情况。
第四章矿山职工安全培训
第二十四条新工人入矿必须进行厂(矿)、车间(工区)、岗位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调换工种的应当进行新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二十五条矿山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经矿山企业或者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进行专门培训,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矿山企业爆破和铁路、机动车辆、船舶驾驶等作业人员由有关部门考核并发给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二十六条实行乡镇、个体矿山生产工人岗位资格证制度。按照所从事的工种,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培训能力的矿山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矿长必须具备矿山安全知识、实践经验和领导矿山安全生产、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并按照国家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发给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上岗。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一)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
(二)改善劳动条件效果显著的;
(三)防止和抢救矿山事故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四)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或推广矿山安全技术成果显著的。
奖励所需的经费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支出预算,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第二十九条违反《矿山安全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业整顿。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并处罚款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处以矿山企业(含个体采矿者,下同)1000元罚款;对矿长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处以矿山企业3000元至5000元罚款。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处以矿山企业5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处以矿山企业5000元至1万元罚款;
(四)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处以矿山企业3000元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处以矿山企业3000元至1万元罚款;
(六)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处以矿山企业5000元至10万元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吊销《采矿许可证》。
对有上述六种情况之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责任人员应当按照对企业罚款额度的10%给予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查监测或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安全标志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矿山企业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不具备设计、施工资格而从事设计、施工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施工。
第三十二条对乡镇、个体矿山生产工人的技术水平抽查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未领取《安全生产合格证》擅自开采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令其停止开采,可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对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罚款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罚款一律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当事人逾
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在矿山领域,国外对数字矿山的研究较早,数字地球的概念由美国首先提出,随后被许多专家学者引用。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结合各自的实际,分别进一步提出了数字矿山的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目前,矿业发达国家建设数字矿山的重点是实现远程遥控和自动化采矿。
我国对数字矿山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主要科研资助机构和相关行业相继立项支持了一批数字矿山课题。国内多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相继设立了与数字矿山有关的研究所、研究中心、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泰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翟镇煤矿是我国第一座数字矿山,在国内开了数字化矿井技术应用先河。翟镇煤矿数字技术的成功研制,为我国矿山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起到了示范作用。在数字矿山建设中,广泛应用各种先进的信息技术、有效提升了矿山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发展趋势
从规模、内容、作用、地位来看,我国冶金企业的信息化已经发展到了需要进一步深化的阶段。这个深化阶段的特征就是信息化与工业化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通过提升冶金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冶金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通过冶金企业信息化技术的创新,促进冶金工业企业管理水平的创新。促进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方法很多,信息化是创新提升的基础性、长效性方法。在矿山领域,随着数字矿山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矿山行业的生产和组织方式将会变得越来越“安全、绿色、智能、高效”。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将呈现出以下主要趋势。
在多年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冶金企业的领导慢慢意识到企业信息化要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相结合。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目前,一些信息化程度较好的冶金企业在信息化的过程中已经意识到了管理理念的重要性,并以企业信息化为契机大力改革企业机制,为信息化铺平道路。
目前对于信息化基础比较完善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逐渐向企业间协同的方向发展。由于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企业越来越强调相互之间的协同,因此,企业越来越强调信息系统与价值链和企业内其他系统的集成能力。
经过十几年的信息化建设,我国的冶金企业信息化建设正在朝一个新的高度迈进。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冶金企业对企业信息化的内涵与意义有了新的认识,明显感觉到信息资源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强。
通过运用各种感知技术,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实时地感知人、物和环境的信息。例如,在数据采集方面,将会从手工录入项自动采集,并且实现一次录入,全员共享方向发展;在装备方面,将会更加可靠、更加智能,故障修复将会从人工经验诊断、人工修复向自我诊断、系统自愈方向发展。
运用网络、通信、交互、集成等技术,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间的信息交互,以及系统间的横向集成和纵向互通。例如,在通信与网络技术方面,将会从有限的互联网互通向泛在的互联互通方向发展,带宽将会越来越宽,网络将会越来越稳定、可靠;在系统人机界面方面,将会从二维平面向三维立体方向转变,并且支持多种终端界面,例如,PDA、iPad、手机等;在信息系统方面,将会从烟囱式、孤岛式信息系统向集成统一平台方向发展,支持开发的协议,支持SOA架构。
运用数据挖掘、知识发现、专家系统等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生产调度指挥、资源预测、安全警示、突发事件处理等决策支持功能,实现矿山的智能化。例如,在控制技术方面,将会从手动干预、有人值守向自动控制、无人值守方向发展,从局部的、有限的控制向全局的、泛在的控制方向发展;在安全管理方面,将会由被动的、事后响应式管理向主动的、事先预警、预控方向发展;在决策支持方面,将会从经验决策向智能化决策方向发展。
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构架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冶金矿山信息化总体架构分为三个层次: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感知层主要是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网络层主要是基于云计算技术的应用,应用层主要是涵盖冶金矿山行业勘探、开采、冶炼、加工等整个产业链的信息系统应用。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架构中应用层是涵盖勘探、采选、冶炼、加工等整个产业链的信息系统,主要用来支撑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控,这些系统包括生产综合监控系统、生产执行系统、经营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
生产综合监控系统的内容包括剥离、采装、运输、生产等主要生产流程,也包括供电、供水、排水等辅助生产流程,还包括其他的安全保障系统。
生产执行系统包括从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计划执行到生产计划执行跟踪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包含了三维展示、生产管理、生产智能调度管理、生产辅助设计、机电管理、安全管理、煤质管理、节能环保管理及综合分析管理。
经营管理系统建设户主要包括计划与全面预算管理、ERP系统、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制度管理系统、本质安全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审计管理系统、科技管理系统、节能减排管理系统、综合统计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知识管理系统、行政后勤管理系统、党群管理系统、煤炭安全管理系统等。
决策支持系统是基于数据仓库/商业智能技术对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分析和展现,为高层及管理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分析报表和数据,以提升企业整体生产经营决策水平,借此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架构中,网络层起到传输、存储和计算的作用。网络层主要包括接入网关、互联网、通信网络、云计算、存储服务、数据仓库等。
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冶金矿山行业信息化架构中,感知层起到信息采集和信号处理的作用。感知层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传感器、控制器、读卡器等设备以及M2M网关、M2M模块等信息处理系统组成,如Sensor、摄像头、读卡器、路由节点和Sink节点等。
信息标准体系大的建设是信息系统开发成功和得以推广应用的关键因素,是信息化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的系统工程。在标准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应着重关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的制定、采集和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矿山冶金行业的应用必须遵守一定的标准,才能使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的信息交互,实现本质意义上的信息统一;才能有效利用数据进行分析、决策和使用。
信息安全体系由信息安全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构成。信息安全组织体系明确信息安全领导、信息安全监管和信息安全执行的岗位和职责,确保公司的信息安全工作能够有效运转。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从流程和制度上来细化和固化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冶金企业和矿山企业需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对企业在运行和在建的体统进行评级,并根据不同等级设置保护策略。信息安全技术体系是针对信息安全不同层面的防护需求设置多维的技术防御手段,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方面。
运维管理体系是以ITIL运维架构为知道,以保障和维护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基础,以提升用户服务质量为根本,以建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资源共享的一体化运维管理体系为核心。实现IT运维管理的自动化、可视化、规范化、高效化、一体化和智能化。
冶金矿山行业的信息化应用
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冶金行业的应用,推进了冶金企业的研发和设计协同化、生产设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企业管理信息化,加强了集散控制、现场总线控制、柔性制造、敏捷制造和网络化制造等技术的应用,强化了生产过程的在线监测、预警和控制,实现了冶金企业的节能环保、精确管理、安全生产和高效运营。
其中首钢矿业就是很好的行业应用典范。首钢矿业公司以计算机数字技术为中心,以网络通信为手段,以数学模型为基础,形成了基础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数字化、生产执行数字化、企业资源计划数字化、办公自动化的数字化矿山,在我国冶金矿山行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同时,首钢矿业公司注重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为矿山数字化提供硬件平台。广泛采用数字化计量设备和智能化仪器仪表,采、选、球、烧四大主流程和物料运输系统检测、计量数字化仪表达到14800块,为从数据源头自动采集数据,实现各层面系统的数据接口创造了条件。分期搭建网络和硬件平台,共敷设光纤150多公里,形成一个主干带宽1000M、桌面100M的高速企业网,覆盖公司各个单位。建成厂矿级网站45个,车间级网站73个,覆盖300多个班组,联网计算机达到2600多台。
实施矿山生产流程管控数字化,提高自动化水平。建立了覆盖采矿、选矿、烧结、球团、运输等工序的计量检测、设备驱动和生产过程控制的数字化系统,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采矿应用Surpac矿山工程软件,进行资源评估、矿山规划、开拓设计、决策管理等模拟、仿真和过程分析。自主开发应用矿车自动调度系统,自动进行车流规划、优化派车,合理分配车流。选矿应用球磨自控系统,对球磨机工艺流程运行参数进行检测和监控。自主开发球团流程监控系统实现配料、造球、链篦机、回转窑、环冷机和喷煤等五大区域实现集中监控和预警管理。自主开发烧结流程监控系统。通过对现场工控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再加工,实现信息、数据不落地和闭环管理,形成全流程800多个点位数据集中监控,为生产决策及操作提供了实时支持。自主开发烧结智能控制系统,实现烧结矿自动配料、混合料自动加水、烧结机点火自动调节、烧结终点自动控制、烧结矿强度与能耗自动控制、烧结异常数据调整六大功能。
首钢矿业公司积极变革矿山管理模式和手段,推进管理信息化。在创建数字化冶金矿山的实践活动中,搭建了纵向四级、横向四块的数字化矿山整体框架。形成以GIS地理信息系统、MES生产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OA信息系统四块为重点,现场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数字化、生产执行数字化、企业资源计划数字化四级为基础的数字化矿山框架。促进了传统产业与信息化的融合,推进了生产经营的高效化,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智慧矿山建设现状和任务
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智慧矿山”是通过各种感知、信息传输与处理技术,实现对真实矿山整体及相关现象的可视化、数字化及智慧化。其总体目标是:将矿山地理、地质、矿山建设、矿山生产、安全管理、产品加工与运销、矿山生态等综合信息全面数字化,将感知技术、传输技术、信息处理、智能计算、现代控制技术、现代信息管理等与现代采矿及矿物加工技术紧密结合,构成矿山中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相连的网络,动态、详尽地描述并控制矿山安全生产与运营的全过程。以高效、安全、绿色开采为目标,保证矿山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保证矿山自然环境的生态稳定。
智慧矿山大体上经历了初级阶段、衍生阶段和智能遥控阶段。
初级阶段主要是构建基础设施和相应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矿山生产、运营等数据的共享和深度应用。衍生阶段主要是虚拟矿山,是通过虚拟空间技术和井下大量传感监控设备,将真实矿山的整体以及和它相关的现象整合起来,以数字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了解整个矿山动态的运作和发展情况。智能遥控阶段,就是矿山地面和井下的、人类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各种动态、静态的信息都能够数字化,而且用计算机网络来管理,同时利用空间技术、自动定位和导航技术实现远程遥控和自动化采矿。
目前我国智慧矿山的建设还处于智慧化阶段的初级阶段。智慧矿山的建设还处在矿山勘察、规划设计、生产监控调度、安全生产检测以及矿山综合管理等各个系统的建设阶段,还不能完全实现各种信息的全面共享和深度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用信息技术武装矿山企业是大势所趋,同时,信息技术也是提高矿山企业科学管理的有力手段。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矿山中均有广泛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