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医药中间体及产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石化企业和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盐化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等化工石化企业(包括取缔、关停及废弃的)的集中整顿、有效控制和治理医药化工企业污染,积极推进医药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医药化工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等设施,提升医药化工企业生产经营标准和环境保护水平,有效控制和治理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实现医药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排查整治的重点是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化工石化企业以及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和辖区内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涉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上游的医药化工企业。严肃查处沿江沿河医药化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的违法建设行为。
(二)重点检查沿江沿河各类工业园区和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沿江沿河医药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沿江沿河已取缔、关停以及废弃的医药化工企业处置情况。
(三)检查医药化工企业环境管理是否规范,污染物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是否健全;重点防控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情况;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事故应急装备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四)严格检查医药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存储、使用等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五)认真梳理医药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和案件,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医药化工企业污染突出问题。
(六)严肃查处监控化学品企业未办理生产特别许可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
(七)审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核准文件、每个品种是否均有产品标准、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并审查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时间安排
1、调查阶段:(7月20日至30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医药化工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并分门别类统计,填报(附表《市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整治调查表》)。
2、督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20日)。由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的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调查表中的内容是否属实。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停产通知书或取缔关闭文书。
3、验收与后督查阶段(8月21日至31日)。督查组检查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取缔关闭企业是吊销营业执照、是否断电等。
四、组织领导
市医药化工行业污染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
我国制药工业总体规模在整个国民经济36个行业中排名第18~20位,居中等水平。医药工业占GDP的比重1995年为2%,2005年为4%,但与发达国家(占10%~15%的水平)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目前医药生产企业5000多家,就业人数130多万人,加上8700多家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几十万家药品零售企业,全国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已超过500万。“多、小、散”局面依然存在。国际上一些较好的新剂型、新型给药系统在我国的研究与应用缓慢,如皮肤吸收剂、透皮给药贴膏、口腔黏膜剂、长效缓释、控释剂等,不少剂型仍为空白。国家批准的18万件药品生产批文中,化学制剂10.9万件,其中有262个品种,超过100家企业生产,每个品种平均有9个文号,企业普遍缺乏专利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
我国生产原料药1500种左右,年产量60万~80万吨,产量居世界第一,出口产品主要是能耗高、污染重、价值低的大宗产品。大部分企业还没通过美国FDA或欧盟的药品注册,有些企业出口医药中间体,或以化工原料(粗品)名义出口原料药,制剂产品出口还刚起步。
12006年我国医药企业的现状
1.12006年我国医药生产销售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5536亿元,同比增18.4%;2006年全国医药行业累计实现工业销售5267亿元,同比增长19.4%;全年医药工业平均产销率为95.4%,处于历史较高水平。
1.22006年经济效益形势仍然严峻
2006年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400亿元,年增长11%,处于历史低位(全国工业利润增长37%);全国5730户报表显示,累计亏损企业1368家,行业亏损面为22.62%;累计亏损额为44.63亿元,同比增长27.3%。
1.32006年医药出口继续保持增长
全年累计完成出货值670亿元,同比增长25.5%,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化学原料药出货值297.8亿元,增长17%。医疗器械制造业出货值为154.6亿元,增长43%。生物生化制品出货值67.8亿元,增长30.5%。制剂药品出口58.8亿元,增长16.3%。中成药出货值为29.6亿元,增长22.6%。
1.42006年全国药品产量按制剂数量统计
共生产片剂3241亿片,胶囊854亿粒,水针273亿支,粉针103亿瓶,大输液61亿瓶。通过GMP改造后,各企业产能都有提高。加上又新开了一些药厂,产能进一步扩大,因此许多企业开工不足,生产能力闲置情况严重,生产能力利用率明显不足,如大输液能力利用率仅70%,水针是50%多一点,片剂只有45%,胶囊只有40%,粉针只有27%。
1.5近年来医药行业(工、商)销售、利润情况分析
2006年化学药制剂销售额为1382亿元,化学原料药销售值为1258亿元,中成药销售额为1140亿元。从销售利润率来看:制剂为8.32%,化学原料药为5.27%,中成药为9.14%。
医药工业的税前销售利润率是逐年下降:2003年医药工业的税前销售利润率是9.4%;2004年是8.8%;2005年是8.4%;2006年是7.9%。如此之低的销利率,是难以进行科研创新、投资改造、持续健康发展的。
1.6医药商业领域近年销售利润情况
2006年销售净额为2800亿元,比上年增长16.7%;销利率十分低,近年来一直徘徊在0.55%~0.73%之间,2006年为0.6%,实很难保障资金的周转投入。
1.7从重点企业看,其情况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全国医药生产销售居前15位企业中,利润亦不断下降。从2006年年报中看出,诸如同仁堂、石药、海正、民生、东药、新华、上药、华药、广药等作为我们医药发展的骨干企业,其业绩同时也都在下降,整个产业的获利能力都在下降,造成医药产业自身发展能力下降,后劲不足。2006年全行业销售收入的利润率只有7.9%,剔除其纳税后,剩下的利润率就不到6%,用低于6%的经营利润去进行科研、创新、改造、投资发展是很难的一件事了。我认为整个行业获利能力下降趋势如此之快,决不是一个企业自身的问题,而是一个产业的共性问题,必须引起各有关领导部门高度重视。
1.82006年各种经济医药工业企业情况实绩分析
外商独资制药企业与合资企业在我国比重进一步加大。跨国制药公司凭着雄厚的资本与技术实力,以及相关政策,不断扩大其所占份额,增强对我国医药市场的占有率和控制能力。国有医药工业企业与2005年相比,又进一步下降。外资与中外合资企业,药品数量只占20%左右,但利润已连续5年超过我国医药全行业利润的一半。
1.9小结
综上所述,从行业基本情况看,用简单的一句话总结,就是“总体形势趋好,问题不容忽视,形势虽然严峻,前景充满信心。”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政策的完善。
如2004年全国医药行业销售增19%,但利润只增11%,而全国工业利润的增长是31%,我们落后了20个百分点,医药产业和化工、机械、建材行业比,有如此巨大的落差,原因究竟何在?我觉得,是政策方面的急剧变化,导致企业难以适应。最主要的是多年多次降价政策;唯价是取的招标政策;市场不规范的恶性降价竞争干扰;新企业的准入标准不严;低水平同质化的仿制;盲目的重复建设影响;以及政府部门的各自为政,没明确的产业政策,没给企业一个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从而影响到企业发展。
2前景展望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城市、农村医保对象扩大,政府投入增加(2007年卫生事业费的预算比2005年增长了80%),医疗体改在切实推进,以药养医的局面正在不断扭转,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但同时鼓励社会参与,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管理体制上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另外,对药品价格、药品招标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不断总结、改进。这些对医药产业发展都是利好消息。特别是城镇、农村医保覆盖到全国13亿人口,这是党中央对完善医疗制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都将会加快推动我国产业的快速发展,13亿人口的医药市场,真可谓“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2007年医药经济在复苏中重拾信心,企业效益回暖,工业集中度在提升,科研开发、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在推进,商业规模优势在显现,科学的药品监管在不断改进中规范发展,这些是今后一个时期医药行业的主题。
1医药企业采用商业贿赂方式促销药品的原因
首先,在我国目前的医药市场中,传统的用药习惯和现行医疗体制,使得医院药房的销售额远远大于社会药店的销售额。而医院里药品销售都是靠医生的处方进行的,这是因为药品的特殊性而造成的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以要获得占药品总销售额绝大部分的医院市场,医药企业就必须瞄准其直接客户——医生。因为医生对药品的选择具有至关重要的决定权。又由于目前我国制药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截至2004年底通过GMP认证的生产企业有4000多家,其中大部分属中小型企业,且仍然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产品结构趋同,缺乏核心竞争力[2],于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就必须花大量的人力、财力对医院医生进行公关。为了获得医生对本企业产品的青睐,根据医生处方量给予一定的“回扣”成为企业促销药品的“潜规则”,这也是药品促销中商业贿赂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
其次,从企业本身角度分析,这也是在目前市场环境下不得不采用的一种商业贿赂方式。利用经济学上的博弈论进行分析,企业也有给以回扣的合理借口,由此也就必然导致了医药企业使用商业贿赂行为促销药品现象的出现。
2医院医生促使商业贿赂形成的原因
根据法律上关于商业贿赂构成要件的原则,商业贿赂必须由行贿和受贿双方共同构成,若受贿不存在,行贿也就没有对象,商业贿赂则无法构成。所以药品促销中的商业贿赂,医院医生是不可缺少的一方。在目前的医疗行业中,为数不少的医生拿药品回扣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成为公开的秘密,究其主要原因,除了国家医疗体制弊端、政府打击不力等客观因素以外,从医生本身的角度分析也存在一些根本原因值得我们探讨。
⑴医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智力学习专业知识才能获得从医资格,而且医生每天面临不同的病人情况都有差异性,所以工作中一直要保持学习新的专业知识状态,这点不像其他一些行业工作重复性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相对较少。况且医生这个行业相比其他一些行业,风险较大,因为他们服务的对象是人,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危,所以医生的工作压力相对也大。从这个角度来讲,医生的工资收入应该比普通行业职工收入相对要高才合理,但我国现行医疗卫生体制下的收入分配制度使得医生的工资收入相对普通行业无明显优势。这种状况造成医生心理不平衡,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药企业实施的“带金”销售方式恰好迎合了某些医生的心理和利益需求。
⑵药品回扣这种贿赂形式很隐蔽,回扣款从医药企业转到医药代表手里,医药代表再转给医生,且医药代表和医生之间通常是单线联系,这一系列的环节难以调查取证。对于医生来说,违法风险就减小,相反,收受回扣的几率就增加。对于国家的屡次整治行动,并不觉得有威慑作用,只当作一阵风,暂时由地上转为地下进行。这也正是国家多次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却久治不愈的原因之一。
⑶对商业贿赂的处罚力度不够,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贿赂行为的行政责任是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这与违法者通过贿赂手段赚取的交易利润相比往往微不足道,因此,难以起到震慑作用[3]。尤其对于医院医生来说,即使受贿行为被查实,由于监管存在“法不责众”情况,况且涉及到医生的面广,问题若处理不当对医生队伍的稳定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医生之所以敢于受贿是因为违法成本低、风险小。
⑷我国现行医疗体制的弊端、药品招标制度的缺陷、医院进药制度的不规范等一系列因素也给药品促销中的商业贿赂现象提供了生长的土壤。
3根除药品营销中商业贿赂行为的对策
3.1企业应该主动有所作为
首先,作为科技含量高、投资风险大的医药企业,要想在严峻的外部环境下生存发展,主要就是要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医药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归根结底体现在新药研发能力上,所以我国的医药行业只有彻底改变当前以仿制药作为支撑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的现状,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并增强与药物研究所的合作,争取到有前景的新品种,不断创新自己的核心产品,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不断发展壮大。
其次,鉴于目前宏观环境的改变和未来发展趋势,企业不应墨守陈旧的营销模式,而应采用和推行新的专业化的学术营销模式,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使之深入人心,在医生和消费者中产生一定的品牌效应。
3.2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2.1加强调控,制止医药企业低水平重复仿制
调整医药产业结构,整合资源,关并一些生产能力低下、产品竞争力弱的企业,提高医药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形成规模效应,从而使医药企业进入良性发展、有序竞争的状态,为医药行业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3.2.2改革医疗收入分配制度,对违规、违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
国家应尽快改革现行的医疗卫生收入分配制度,比如提高门诊费和技术性的服务收费等,使之能真正体现医生的技术价值、知识价值和风险价值,使医生的收入与付出相匹配,从而提高他们的地位、保障他们的利益,消除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不平衡心理。在保障他们利益的前提下,改进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医生受贿行为的惩罚力度,首先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以明确商业贿赂行为的界限。越过违法界限者一经查出,则严厉惩处,轻则吊销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触犯刑律则依法进行刑事处罚,真正体现法律的威慑力。
3.2.3建立举报人制度
针对商业贿赂行为隐蔽、查处难的情况,国家应建立举报人制度,应规定要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举报人的真实身份;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或用其他任何方式打击报复举报人[4]。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存有侥幸心理的医生也能起到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