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副产品商标现状不容乐观
(一)农副产品品牌兴农宣传不够。虽然改革开放20多年,但长期的小农经济和计划经济观念,仍在各项决策中产生一定影响,在发展农村经济上缺乏市场观念、品牌观念,保持传统品牌多,培育发展新品牌少。大多数企业和农户不注重品牌的培育和保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当今社会,有品牌才有市场,有市场才能发展,能发展才能致富。为此,必须自觉运用商标战略,走品牌兴农之路。
(二)农副产品使用商标发育水平低。据初步调查,成都地区的注册商标2.8万多件,但属农副产品的注册商标数量不多,特别叫得响的品牌很少,仅有郫县豆瓣、龙泉水蜜桃、新都泡菜、新都柚子等。要增强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必须有一批知名品牌,以此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二、大力培育发展农副产品商标
商标战略客观上要求按照价值规律,实行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因此,在市场中,农副产品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自身的价值,必须通过注册商标,并创造出市场需要的品牌。
(一)广泛宣传商标法规,提高农户的商标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国人世后农副产品在市场竞争中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化认识实施商标战略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农民的商标意识,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实施品牌兴农战略,以品牌促销售,以品牌促增收,以品牌促发展。
(二)加强调研,制定农副产品商标发展规划。深入农村、农户和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农副产品商标注册、使用、声誉程度等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经营农副产品的种类、数量、规模、特色,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根据“普遍指导、重点扶持、注册保护、创立名牌”的原则,制定符合本地区农业产业政策的商标发展战略目标。
(三)加大注册力度,增加农副产品商标的注册量。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未申请注册商标的农副产品进行梳理,筛选排队,对那些名优新特产品要尽快动员生产经营者申请注册商标。按照申请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商标申请注册率,增加注册商标总量。在指导商标注册工作中,要把那些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作为注册的重点;对那些市场覆盖面大,并销往国外的名优产品,依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强化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力度:对那些已经注册商标,但不能在被核定商品上正确使用商标的生产经营者,要认真宣传商标法律,提高正确使用商标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使用行为:对已经拥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育和扶持,引导其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实施企业商标战略,创立著名商标。
(四)发挥“公司+农户”优势,增加农副产品商标价值。为提高农副产品的质量,实现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必须充分发挥公司的各项优势,促进品牌的形成。公司比农户更有条件对农副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农副产品的附加值,有利于形成农副产品品牌多样化、行业化的优势互补。因此,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成熟一个品种,发展一个品牌,循序渐进,逐步发展。
三、立足工商职能,大力推进品牌兴农战略
(一)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对农副产品的服务力度。发挥基层工商所的管理优势,大力宣传农副产品商标的作用,帮助农民转变观念,树立商标意识。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商标,在农产品的登记注册上提供优质服务:商标机构要搞好农副产品商标注册的申请、注册服务。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农副产品商标知识讲座,提高农民、公司、行业协会的商标知识和管理水平,增强其自身保护能力。
(二)发挥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职能,为农副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产业分布要尽可能科学合理化,使“公司+农户”的运作机制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彻底改变传统的企业运作模式。将公司同农户、公司同公司、公司同企业集团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开发使用农副产品商标,建立品牌资源有偿共享、人才信息优势互补、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群,展示品牌运作的魅力。
(三)发挥商标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农副产品商标管理水平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工商部门应积极帮助企业建立起规范化的商标管理运作程序,保障农副产品商标的开发有序化、使用规范化、产权明晰化,提高企业农副产品商标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保护能力。
(四)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品牌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它意味着企业在争创过程中所付出艰辛的努力和巨大的投入,必须切实加以保护。保护名牌与争创品牌同样重要,缺一不可。因此,在农副产品企业中应建立打假维权网络,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加大农副产品商标的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各种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农副产品运作机制,是正确使用农副产品商标的前提和基础
1.正确使用农副产品商品商标,走“公司+农户”的发展道路,进行农副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副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彻底改良品种,提高品质,实现农副产品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走“公司+农户”的发展道路有几大优势:第一,有资金保障优势,公司可以利用各项优势,进行招商引资或银行贷款。第二,农户可以按定单组织生产,无销售的后顾之忧。第三,公司有人才优势。公司运作农副产品,可以充分招聘任用优秀的企业人才、技术人才、品牌策划人才、市场销售人才。第四,有利于形成品牌优势。公司比农户更有条件对农副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农副产品的附加值。
2.正确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突出区域优势,充分体现品牌个性化、品质独特化,促进农副产品品牌长足发展,实现农副产品由低技术含量向高技术含量转变。一是成立以农业、畜牧业等为主的行业协会,加强农副产品的品种、品质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在确保农副产品规模、品质不变的前提下,申请注册农副产品证明商标。充分利用农副产品证明商标为发展农副产品服好务。二是成立农副产品特色型工商团体、协会,申请注册农副产品集体商标,提高农副产品的知名度,扩大生产规模,拓展农副产品市场。
3.充分发挥农副产品公司、行业协会、工商团体的资金、人才、管理上的优势,实行商标广告战略,打造农副产品品牌。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克服自然经济时期那种“酒好不怕巷子深”的观念,树立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观念。要用价值规律来调整经营管理思想,要有危机意识,要有开拓精神。要认真去研究、培养、打造有自己特色的农副产品品牌。要敢于宣传自己的品牌,善于宣传自己的品牌。
二、工商部门要加强农副产品商标权的保护,确保品牌兴农战略的实现
1.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农副产品宣传力度。要发挥基层工商所的管理优势,积极宣传农副产品使用商标的积极作用,帮助农民转变观念,树立商标意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使用农副产品商标,比如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的登记注册上提供优质服务。
2.发挥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职能,为农副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服好务。一是积极提供项目参考,使产业分布尽可能合理化、科学化:二是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公司+农户”的运作机制从一开始就充分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彻底改变传统的企业运作模式。可以指导建立集团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坚持以产权为纽带,将公司同农户、公司同公司、公司同企业集团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充分开发使用农副产品商标,建立起品牌资源有偿共享、资金、人才信息优势互补、充满生机活力的、强大的市场主体群,充分发挥和展示品牌运作的魅力。
3.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农副产品公司的合同管理。一是实行合同解忧工程。加强公司、农户之间的合同监管,提高合同履约率,重点审查公司与农户之间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时调解合同纠纷,解决公司、农户的后顾之忧。二是加强公司供销合同的监管,审查供销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条款的有效性,预防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公司在参与企业合作中的商标管理,正确发挥商标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强对农副产品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许可、转让合同的管理,确保商标使用的合法利益。五是指导企业在经营合同交往中合理使用合同担保,建立合同担保制度。
4.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经纪检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在农副产品企业中建立打假维权网络,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充分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当前,正值全县农副产品丰收旺销季节,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农副产品购销工作对于强化农业基础、确保农民增收、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意义,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农副产品购销工作顺利开展。要通过在县电视台、新农村资讯》民勤政府网等媒体开辟专栏的方式,广泛宣传全县农副产品的优势特色、优良品质和购销政策。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全国主要农副产品销售网站、信息平台和企业信息点的对接联系,准确及时产销信息,宣传产品质量,承诺服务项目,拓宽销售渠道。
二、加大政策扶持,努力促进农副产品购销加工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与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期限,金融部门要积极想方设法提供农副产品购销贷款资金,切实为农副产品营销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各乡镇要积极协调解决农副产品购销企业和个人所需场地,确保农副产品收购、储存用地。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农副产品购销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对销售、加工、储存农副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法人、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补助,充分调动购销客商参与农副产品营销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拓宽农副产品购销渠道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分析农副产品市场需求、营销渠道、价格趋势和销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帮助收购企业、个人和农户多渠道做好农副产品购销工作。要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农民受益”原则,积极组织企业和客商参加县内外举办的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展销会、推介会,加大招商力度,对接产销链条,加快销售进度。要继续拓展山东、北京、上海等终端市场,加强与国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营销大户的衔接,努力扩大我县农副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份额。各乡镇要积极动员农户对各类农副产品收获和销售,指导农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未售出的洋葱等农副产品进行正确储存,保证产品质量,延长销售时间。
四、加大执法力度,不断优化农副产品购销环境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加大对农副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积极做好外来客商的服务工作,规范交易行为,维护经营秩序,增强地方信誉,坚决打击欺行霸市、掺杂使假、强买强卖、压级压价、恶意操作等不正当行为,为农副产品购销创造良好宽松的市场环境。要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强化农畜产品检疫,加强各类农副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农副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