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战略
引言
截至2013年底我国分布于各地的国家级产业园区共有482家,高新区实现全口径生产总值6.6万亿元,占全国gdp的10.4%。产业园区集聚了丰富的创新资源,有着优化的发展环境,成为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的旗帜[1]。随着“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对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提出了新的期待和要求。产业园区管理机构需提升园区科学发展水平,创新园区发展模式,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保障,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1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现状
近年来产业园区在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方面尽管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仍然存在着与经济、科技的联系不够紧密、体制机制不健全,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园区发展重经济指标,轻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目前,产业园区在发展过程中,管理机构在前期的招商引资及后期的管理服务过程中,更加注重企业的规模、税收等经济效益,相比而言,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产出、运用、保护等方面重视程度不足。除少数如中关村自主示范区之类的先进园区外,大多数园区管理机构在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管理等方面存在缺失,缺乏园区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未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
1.2知识产权服务专业人员不足,综合服务能力欠缺
国内产业园区一般针对特定行业建立,如软件、电子、通信等,因此,知识产权服务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了解行业特点及行业目前发展趋势,而且更要具备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知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管理、运营等都要有一定的掌握。虽然各类产业园区基本上配备了知识产权服务人员,但人员规模有限,多为兼职人员,仅具备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高端综合型服务人员稀缺。
1.3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多头分散,缺乏有效整合
当前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多样化显著,包括技术转移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知识产权服务站等,部分地区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甚至在园区内也设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多头、分散的服务机构一方面降低了管理效率和服务效果,削弱了财政投入引导作用[2];另一方面导致企业在具体知识产权服务需求时不对口、不便捷,增加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成本。
1.4企业服务需求掌握不充分,主动服务意识淡薄
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多数园区管理机构主要关注企业申请了多少专利、取得了多少著作权、获得了多少技术合同收入等容易出政绩的亮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引导工作关注薄弱,对企业具体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了解不充分,不能及时掌握其知识产权服务诉求,没能主动承担起帮助企业保护、运用、维护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服务职能,不能很好的协助企业充分挖掘、利用其获得的各类知识产权。
1.5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薄弱,服务内容相对单一
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建设。当前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系统化、多元化、综合化方面还相对薄弱,提供的服务主要以基础性的信息咨询、知识产权培训、维权援助等为主,较少涉及行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等高端知识产权增值服务,涉外知识产权产权事务处理能力尚未形成,此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方式、发展方式等,还未形成有效的体制、机制。
1.6知识产权服务供需环境建设不足,纽带作用未完全发挥
作为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中起着重要的沟通、协调、组织作用的园区管理机构,目前还未充分发挥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园区企业之间的架桥人作用。一方面未能有效引导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保护应用工作方面尚有不足,激活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市场。另一方面在吸引实力显著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园区,培育知名、高端、全流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方面有待加强。
2园区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对策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园区企业及园区快速发展,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构建知识产权服务良好环境,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效率:
2.1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搭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平台
园区管理机构紧密结合当前全球化下企业紧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的需求,采取由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办,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邀请业内专家作为专题演讲嘉宾,围绕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热点实务问题,提供国际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资讯,为企业和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信息交流、开展项目合作搭建新平台,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
2.2强化园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引导知识产权新思维机制建设
园区管理机构今后工作中要引导企业全面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深入了解如何在国内外市场上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建立与企业事业战略相协调的知识产权战略,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效益。引导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提高市场意识,以市场为主导,通过知识产权交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3探索知识产权服务激励机制,调动、优化知识产权服务资源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激励机制,引导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专业知识产权服务。采取“专利服务券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满足小微企业服务需求,园区管理机构与具有优质服务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知识产权服务购买协议,专门为园区内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同时,引导同一产业领域内的园区企业成立知识产权联盟,构建交叉许可专利池,更好得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效益,大幅提升知识产权防御能力。
2.4加强专业服务机构交流合作,拓建便捷高效服务渠道
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网络,需加强各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资源互补、服务互补、优势互补的创新支持系统格局。与高校、科研院所、咨询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加强联系,将其纳入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中,形成一个联动的整体,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为企业提供内容全面的可靠的服务,使企业更加专注于其核心技术的开发和核心业务的发展。
2.5强化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学习交流,提升自身服务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加深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如知识产权管理新思维机制、专利运营关键理念、知识产权交易重点等。加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政策和重点行业、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科技、经济和产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作用,定期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讲座,为企业提供决策支持与咨询,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企业发展。
2.6营造企业、服务机构交流环境,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
为园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通风环境,组织园区企业之间联谊和交流,促进企业之间的集体学习、经验交流和社会互动,产生创业者之间能够相互交流和协作的乘数效应。同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社团组织作用,鼓励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吸收园区企业入会,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园区企业合法权益。支持、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搭建各类中小微企业会员交流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共享、协同运用、管理咨询等活动。
【参考文献】
[1]任浩,甄杰,等.2014中国产业园区持续发展蓝皮书[m].同济大学出版社,2014.
一、中国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主要模式及评价[1]
根据工业园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工业园区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体制模式。也称行业管理型或民间管理体制模式,即完全用经济组织方式管理园区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一般不设置园区管委会,开发主体不是一级行政组织或政府派出机构,而是由成立的公司即开发商来规划、投资开发和管理一个园区。开发公司不仅要开发工业用地,还要进行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易于调动和发挥区内大企业进行开发的积极性,政府投入小,弱化政府对园区的控制等优点。但这种管理模式容易陷入财务困境,因为开发公司要进行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不能像行政管理机构那样直接从税收收入中获得必要的补偿,只能或者转嫁到地价上,造成地价过高;或者因不能及时回收资金,债务过重,陷入困境。同时,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市场机制的完善,政府服务的到位,否则难以运行。
2、政府管理型体制模式。也称行政区划型体制模式,就是将园区完全作为一个行政区,园区管理委员会既是园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又是这个行政区的区政府,行使完全的政府职能。这种体制有利于理顺管理体制,协调园区与区外政府之间的关系;易于得到政府的支持,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迅速集中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但也存在不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利于调动社会机构的积极性等弊端。而且这种体制如不注意改革创新和精简机构,很容易使体制回归传统模式,导致机构膨胀,降低行政效率。
3、混合管理型体制模式。也称准行政区域型模式,可以细分为政企合一和政企分离两种类型。(1)政企合一型。就是设立园区管委会,赋予园区管委会准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园区开发总公司的经济开发职能,“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相互交叉兼职。这种模式办事效率较高,管理者的能动作用较大,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和问题,能够运用政府的权力,用行政手段加以解决。但也存在着容易导致政企不分、机构膨胀、内部职责不清,摊子过大,容易因财力不足背上较重的包袱等弊端。(2)政企分离型。即园区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只负责行政审批、管理和制定政策,为入区企业提供服务,而开发经营由独立的开发公司承担。这种体制的优点是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精简,办事程序简化,效率高,亦能把政府和民间力量都纳入到园区管理当中,调动多方积极性,在政府管理与民间管理之间寻求一种均衡。但这种模式在减少前二者弊端的同时,也弱化了它们各自的优点。
二、岳阳绿色化学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选择与创新
在国内工业园区的三种管理体制模式中,湖南岳阳绿色化学工业园区选择哪一种呢?我们认为,哪一种都不完全适合,必须立足于园区“两厂四园”的现行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选择国内工业园区管理体制中的适合模式进行创新。
1.“两厂四园”现行管理体制。由于“两厂”现行管理体制相类似,“四园”现行管理体制亦相类似,为了简化起见,“两厂”中选择中国石化集团长岭分公司、“四园”中选择云溪工业园为代表,对其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分析。(1)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现行管理体制。中国石化集团长岭分公司前身为长岭炼油厂,始建于1965年。2000年4月重组,炼油主业部分改制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简称股份长岭分公司),存续部分改制为中国石化集团长岭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岭炼化公司)。2007年5月,长岭炼化公司转换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简称资产长岭分公司)。长岭分公司(包括股份长岭分公司和资产长岭分公司)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下辖的炼化企业。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集团公司财产的一部分,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长岭分公司现设有分公司经理、党委等机构,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从事炼化生产经营活动。(2)云溪工业园现行管理体制。云溪工业园是2003年经湖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精细化工产业园,现行管理体制属于工业园混合管理型体制模式中的政企合一型。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由岳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园区管委会,为副处级事业机构,行使区政府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和综合经济管理职能。内设五科一股,即综合科、规划建设科、协作协调科、企业管理科、财务科,为副科级机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正股级事业机构。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纪检组、监察室,作为区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按工会章程设置工会组织。机关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
2.拟建绿色化学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选择与创新。绿色化学工业园区拟采取扩园方式进行建设,即将“云溪工业园”扩展为由“两厂四园”构成的“湖南岳阳绿色化学工业园区”(简称园区)。因此,园区管理体制宜承续“云溪工业园”的现有管理体制,即工业园混合管理型体制模式中的政企合一型模式,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与创新。我们的构想是:(1)在湖南省政府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下设立园区厂地事务协调理事会。由于园区“两厂四园”空间上跨云溪、临湘,结构上多种所有制并存,特别是“两厂”同属中国石化集团领导和管理,地方对其生产经营无权干预。因此,在选择与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时,关键在于寻求一种能够实现厂、地(央企和地方)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协同管理、合作共赢、融合发展的管理体制。我们认为,可以借鉴苏州工业园区的经验,中新双方为了协调苏州工业园区在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两国政府战略合作框架下,建立了由两国副总理担任主席的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在湖南省政府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下设立园区厂地事务协调理事会。从必要性看。因“两厂”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所以园区领导和管理的最高层应当是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和与之相对应的湖南省政府。但是,“两厂”建在岳阳市,园区“厂地”之间的事务主要靠“两厂”与岳阳市政府协调处理。因此,有必要在湖南省政府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下设立园区厂地事务协调理事会,落实湖南省政府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调园区“厂地”事务。从可能性看。一方面,从2007年起,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与湖南省政府就开始通过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来指导、协调和推进湖南(主要是岳阳)石化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就法律层面说,“两厂”虽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因此,“两厂”与岳阳市政府可以就落实湖南省政府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调园区“厂地”事务签署协议,并成立园区厂地事务协调理事会,以保障协议的贯彻实施。(2)按混合管理型体制中的政企合一型模式构建园区管理体制。我们之所以主张按混合管理型体制中的政企合一型模式构建园区管理体制,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政企合一型模式是中国大多数工业园区现阶段采用的模式,比较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当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趋势,工业园区将来肯定要发展到政企分离型,但目前还不具备条件。二是岳阳市的工业园(区)基本上采用的是政企合一型模式,采用这种模式,既有利于借鉴现成管理经验,也有利于市内各园区政策的统一。三是园区“四园”的现行管理体制也是政企合一型模式,采用这种模式有利于“四园”管理体制的融合。(3)实行“一区多园(分区)”的领导体制。由于园区拟在云溪工业园的基础上进行扩展,为了既充分发挥“两厂四园”的积极性,又便于园区的领导和管理,宜实行“一区多园(分区)”的领导体制。园区内的“两厂四园”整合成两个分区(中石化长岭炼化分区、中石化巴陵石化分区)、三个分园(临港分园、长岭分园、儒溪分园)、一个直属园(云溪直属园),园区机构设在直属园,与直属园合署办公,并对分区和分园实施领导。
三、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及职责
根据我们对拟建湖南岳阳绿色化学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构想,园区的管理机构由园区厂地事务协调理事会(简称理事会)、园区党的工作委员会(简称党工委)和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组成。各机构及主要职能如下:
1.园区理事会及主要职责。园区理事会由厂(长岭分公司、巴陵分公司)、地(岳阳市)主要领导组成,下设理事会中国石化集团长岭分公司工作委员会、中国石化集团巴陵分公司工作委员会、岳阳市工作委员会。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化工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审议批准园区管委会落实湖南省政府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厂地之间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土地开发与利用、人才资源配置、科技创新、财政税收归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社会事务管理等重大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决定;指导和督查园区管委会的工作,定期听取管委会工作报告,及时解决管委会难以解决的与厂地协调发展相关的问题;负责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和湖南省政府报告厂地协作和园区工作,及时提出修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建议,争取项目、资金、资源和其他方面的政策支持;其他需要理事会协调解决的事项。
2.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及主要职责。园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和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正处级机构,分别为岳阳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合署办公,主职领导高配,由副市级领导出任,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对园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履行相关行政、综合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下设“五部一公司”,即厂地协作部(理事会办事机构)、综合管理部、国土规划建设部、财政金融部、招商联络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副县级。(1)党工委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园区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干部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决策园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管理,组织对机关干部的考评、考核、选拔任用;指导园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2)管委会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园区理事会的有关决定;根据园区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园区发展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园区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园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聘用及管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园区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和报批工作,负责园区的人才交流、业务培训;依照有关规定做好进园企业和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加强企业管理,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编制园区财政预决算,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园区的财税征管工作,组织筹措各类建设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的授权,对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园区内的建管、城管、房管和环境保护及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园区对外经贸合作、招商引资和进出口业务管理;负责园区机关和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园区国民经济各项统计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及协调垂管单位在园区开展的各项工作。
四、岳阳绿色化学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运行
湖南岳阳绿色化学工业园区管理体制要通过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才能运行。我们就园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人力资源、科技创新、财政税收、社会事务、农村工作等九大管理,提出一些原则性建议。
1.发展规划管理。园区发展规划管理包括园区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管理和实施管理。从园区实际出发,可以采取分层编制、分级审批、分开实施的方式进行管理。(1)分层编制。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园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园区管委会协助市政府或授权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应当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依据,并同有关专业规划相协调。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第二个层次是园区专项规划,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应以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依据,并与市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在编制园区规划时,要广泛征求“两厂四园”和云溪、临湘政府的意见和建议,遇到问题由园区理事会协调解决。第三个层次是分区和分园规划,由分区和分园根据园区规划编制。(2)分级审批。园区规划审批应比照省有关开发区规划审批的规定执行。园区总体规划由市政府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并报省政府批准。园区详细规划须报市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项规划须报市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专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政府可以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涉及园区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分区和分园规划由园区负责初审并报市政府或者其委托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3)分开实施。园区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所有规划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执行。园区规划由管委会负责组织分开实施,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协调和全程监管。“两厂四园”依据园区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与己相关的部分(即分区和分园实施规划),“两厂四园”之外的部分由管委会和属地政府负责实施。
2.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利用管理是保证园区规划实施的基本手段。根据园区的特点,土地利用既要遵守国家《城市规划条例》和湖南省政府关于开发区土地利用的规定,又要根据园区“两厂四园”的现实和园区建设的要求,实施有区别的管理方式。对园区规划内“两厂四园”已经履行了审批手续的土地利用,由“两厂四园”自行管理;要变更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应向园区管委会报告,由管委会统一按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对园区规划内除已经履行了审批手续以外的所有土地利用,依照湖南省政府关于开发区土地利用的规定实施管理[2]。由管委会按照园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政府备案;园区内的土地,依法实行有偿有期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在园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的,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设在园区的机构或者派出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园区内的土地开发,按照建设项目逐步实施,开发一片,建成一片,不得圈占和浪费土地。在规定期限内不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荒芜费,或者由政府无偿收回;在园区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得荒芜和浪费土地。
3.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根据园区的建设实际,基础设施宜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实施建设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两厂四园”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需向园区管委会报告,由管委会统一向主管部门履行申请报批手续,获得建设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设。园区“两厂四园”外的基础设施建设,由园区管委会和属地政府负责。基础设施管理:园区“两厂四园”内的基础设施,由“两厂四园”自行管理;园区“两厂四园”外的基础设施,由园区管委会和属地政府负责管理。
4.项目投融资管理。项目投融资管理包括项目申报立项、投资和融资管理三个方面。由于“两厂四园”分属于不同主管部门,此项管理宜在符合园区总规划的前提下实行分开管理。(1)“两厂”内项目投融资管理。项目申报立项管理:厂方独资项目,或厂地合作以厂方投资为主的项目,由厂方通过集团公司负责申报立项,园区积极配合。厂地合作以地方和社会投资为主的项目,由园区负责申报立项,厂方积极配合。项目投资管理: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理,但不论谁负责管理,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融资管理:厂方独资项目由集团公司负责融资管理。厂地合作投资项目,厂方为主的由集团公司负责融资管理,地方积极配合;地方和社会投资为主的项目,由园区负责融资管理,厂方积极配合。(2)“四园”内项目投融资管理。项目申报立项管理:分园独资项目,或分园与厂合作以分园投资为主的项目,或分园与社会合作投资的项目,均由分园通过园区管委会负责申报立项,分园积极配合。项目投资管理:由园区按照国家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项目融资管理:由分园负责融资管理,园区管委会积极支持。(3)“两厂四园”外项目投融资管理。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管理,“两厂四园”及属地政府予以支持和配合。
5.人才资源管理。人才是园区发展的第一资源,园区内,“两厂”人才密集,“四园”人才匮乏。应当加强园区内人才资源的管理,建立起“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用人机制,实现人才资源效益最大化。设立园区人才管理中心,中心设在园区管委会厂地协作部,负责对园区内的人才资源进行调配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园区人才信息库和人才资源配置信息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对园区内人才进行调配。制定园区人才流动政策,鼓励人才(包括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在园区内流动;允许人才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在园区内的企业兼职;允许人才利用自有经营管理和专利或技术在园区内的企业投资入股;鼓励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领衔在园区内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等等,为各种人才充分发挥其潜能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