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解“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局积极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问题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把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学习,我局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小金库”的存在,扰乱了财经工作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诱发、滋生腐败行为,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治理“小金库”工作既是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举措。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要认识到位、组织得力,决不能虎头蛇尾、草草收兵,要强化“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深度、质量和整体成果,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
二、明确“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局通过学习明确目标,确定“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抓好自查自纠、重点问题整改,以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同时,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在薄弱部门和薄弱环节上下功夫、搞突破,有序、有力、有效地抓好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努力实现彻底清理“小金库”的目标要求。
三、确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内容
我局通过分析研究,确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内容:一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宣传动员工作要到位,解决干部群众对治理工作不了解,参检人员对检查的要求和政策不掌握的问题;二是自查自纠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解决检查“留死角”和“走过场”问题;三是认真严格进行重点检查,解决检查面和检查质量没有达到上级的要求、检查不深不透的问题;四是自查问题必须纠正、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处理处分处罚的,必须处理处分处罚,处理处分处罚一定要到位;五是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切实可行的方案、有具体操作的方法。
四、“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进程
根据上级领导部门有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精神与要求,我局对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我局召开局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部署“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内容。各部门要全面宣传“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法规,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开展清理清查,务求不留死角,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取得“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实质成效。
2、“回头看”自查自纠阶段
我局要求各部门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如实报告上次检查漏报以及新发生情况,认真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写出自查自纠“回头看”总结报告,前报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回头看”重点检查阶段
我局“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面梳理前一阶段自查发现各类“小金库”问题的基础上,通过调研、核查、督导等方式,对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部门全面认真地进行“回头看”,发挥重点检查对自查自纠工作的促进作用,通过重点检查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务求实效。
对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按照上级领导部门要求,实行“三公、两核、一承诺”,我局将对各部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投诉的,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查实纠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阶段任务要求,完成“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并及时报送“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材料。
五、“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
“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责任明确,要求明确,方法步骤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要加大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效。
1、进一步提高“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局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敏锐性,进一步提高“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把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作为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全面覆盖,必须如实报告情况,不能瞒报、漏报,对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负完全责任,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不走过场。
2、层层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责任
我局要求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必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经得起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经得起干部群众的监督。
3、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我局将健全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部门经费使用与管理。通过自查自纠工作,要针对不同的“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结合日常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六、“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保障措施
为抓好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制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保障措施。
1、明确目标,完善责任
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根据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要求,明确目标,完善责任,做到人人发动,人人参与,保证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如期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2、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一、明确整治目标和范围
通过找准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建立目标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等举措手段,进一步优化信访举报平台建设,畅通多元信访举报渠道,切实提升主责明确、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凝聚民心的信访举报平台建设水平。
二、突出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等六个方面存在态度不端正、研判不到位、分流不及时,处置不及时、不精准,监督不够务实、目标要求不实际、追责问责不够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针对突出问题狠抓落实整改,从精准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扎实规范办理信访举报、加大信访举报处置力度、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反馈工作、维护来访秩序、确保制度落实落地见效等六个方面着手,制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化责任压力传导、落实责任担当、完善反馈工作要求等具体整改措施,边整治、边总结、边巩固,确保信访举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对照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围绕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漏项,不走过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能改的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倒排工期改。同时,形成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围绕筛选、督办、审核等关键环节,完善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堵塞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漏洞,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二)提高受理工作群众满意度
我镇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旨意识,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准确把握纪委检查机关受理范围,依纪依规判断举报问题性质,把检举控告受理好。对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问题,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防止简单粗暴,一推了之。
(三)深化和改进办理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分流信访举报件。明确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好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件的处置,切实化解群众实际问题。要明确要求,强化责任;强化质效,对群众反映的每一项问题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强化督办,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强化安全,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要求,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四)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
我镇在受理办理环节,坚决整治办理信访举报件过程中发现的有价值信息未能有效收集,信访举报研判不精准、录入信息不完善、分流缓慢等问题。在处置管理环节,坚决整治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置,核查工作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不优先办理实名举报,对发现的涉嫌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问题听之任之等问题。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我镇由纪委书记带队亲自督查,强化过程监督。坚决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等检举控告的交办流于形式,监督检查针对性不强、运用监督检查结果不充分、整改促进效果不明显,对跑风漏气、拖延不办、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重视、不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加强和规范交办督办工作。
我镇按照《方案》要求,还需加强对交办督办件的跟踪、指导、督查,对问题调查不完整、不清楚、不到位的交办督办件提出补充调查建议,对办理进度缓慢的进行提示预警。要开展实地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解决,督促交办督办件按期办结。要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反馈答复工作,告知实名举报人信访件已受理,回复办理结果,并做好回复记录。
(七)推动制度完善和落实。
我镇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提出坚持将制度建设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与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推动海洋事业发展和海洋经济强市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根据《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纪发﹝2017﹞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到7月,在全市海洋系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市海洋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2013年1月以来全系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整改存在问题,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系统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单位领导班子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监察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2.检查各单位领导班子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职工队伍教育管理。(牵头单位:人事科,责任单位:监察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3.检查各单位领导班子是否重视对中央环保督查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督查、巡察整改重大事项,整改落实是否到位。(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海环科;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4.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市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细则及局党组部署要求的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监察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委、市局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配套制度。(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账务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际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监察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监察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5.是否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举报信箱等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责任单位:监察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责任单位:监察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3.是否紧盯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单位:监察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5.是否存在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费”等影响公正执法的行为。(责任单位:海监支队;海监系统其他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6.是否按要求对2016年下半年市督查调研组向我局反馈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尤其是2017年2月份对各单位2016年度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牵头单位:监察室,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室;各下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牵头单位:纪检组,责任单位:监察室)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牵头单位:纪检组,责任单位:监察室)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牵头单位:纪检组,责任单位:监察室)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牵头单位:纪检组,责任单位:监察室)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班子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牵头单位:局党组,责任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三、工作步骤
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要充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4月中旬)
1.动员部署(2017年3月下旬—4月上旬)
局党组及时动员部署全系统开展“回头看”工作,局党组领导对“回头看”工作进行专题指导培训,突出目标、强调要求、改进措施,动员全系统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打造海洋系统作风建设新名片。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动员会议及局相关部署会议精神,做到精神传达全覆盖、工作要求不打折。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本单位动员部署工作相关照片报局监察室。
2.自查自纠(2017年4月中旬)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填写附件2),形成自查报告(市局各科室除外),于4月17日前将附件2及自查报告报局监察室,局监察室汇总梳理后形成本系统自查报告于4月21日前报市“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6月中旬)
1.专项检查(2017年4月下旬—5月下旬)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局监察室督促有关单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
(1)局监察室负责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
(2)局财务室负责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突出问题;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
(3)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检查,重点整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拒不整改落实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突出问题。
(4)前文“工作内容”的牵头单位组织人员对照“工作内容”对各二层单位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
制定检查方案(2017年4月下旬)
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于4月28日前报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检查。
实施检查(2017年5月上旬—中旬)
各牵头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检查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及纠正“”情况,对自查阶段发现问题少的单位要全面、深入进行检查。
撰写检查报告(2017年5月下旬)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单位要客观、全面总结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检查情况报告,填写附件7,于5月30日前报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反馈给各单位。
2.交叉检查(6月中旬前,具体时限要求另行通知)
市委将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交叉检查活动,届时由局监察室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7月上旬)
1.整改落实(2017年6月下旬)
各单位针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抓好落实。问题集中的由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机制(2017年7月上旬)
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举一反三,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制度空缺的马上制定,制度不合时宜的及时修订,使各项工作开展有制度规范、按规定执行,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及附件2—附件6于7月13日前报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由局监察室汇总梳理形成本系统“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21日前报市“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好,落实好。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回头看”的各项内容一项一项查、一件一件做,主动发现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以实际行动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一、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月中旬至年底期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专项治理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建制4个阶段开展工作。全县160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15个,县会计中心统管145个)全部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达到100%。对24个单位(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实施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的15%。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均未发现“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加强领导,工作机制到位。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后,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四大组织联席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治理办公室,抽调专人办理日常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讨论审定实施方案,督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精心组织,工作部署到位。县委、县政府于年月日召开了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县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县政府印发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使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了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三是广泛参与,宣传发动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层层召开宣传发动会,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县电视台和《报》开设宣传专栏,悬挂过街标语36条,印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张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告》180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时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治理办公室还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举报的方式方法、奖励措施等,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小金库”治理工作,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及方法步骤,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大多数单位还报送了书面总结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基本达到了全覆盖。
五是强化督导,重点检查到位。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于月日召开转段会议,专题安排部署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制定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重点检查方案》,对重点检查的总体要求、方式步骤、重点内容和措施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开展重点检查。检查组进驻被查单位后,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讲明政策界限,张贴治理工作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重点检查面达到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15%。
六是边查边改,整章建制到位。我们把“小金库”专项治理与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等六项检查结合起来,综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的内控制度薄弱、资产管理不严、往来账款过大、会计信息不实以及“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成和督导单位健全机制制度,及时整改纠正,有效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秩序。
二、年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把治理“小金库”作为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着力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明纪律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持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态势,保证中央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达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预期效果。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调整充实了组织领导机构。鉴于人事变动,我县及时调整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__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增列县民政局、县经委两个成员单位。治理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长兼任主任,审计、监察、财监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财政局确定两名业务骨干负责日常事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汇报,讨论审定年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多次亲临有关部门督查指导治理工作。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治理“小金库”的有关政策、情况,我们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地进行了宣传,营造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明确了部门治理工作职责。县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夯实了相关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要求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本部门承担的治理职责。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组织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组织处理;宣传部门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公安机关做好涉及“小金库”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财政、审计部门搞好有关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并把“小金库”治理作为财务检查和日常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税务部门做好涉税问题的查处工作;人民银行和银监办协调商业银行支持配合治理工作,依法及时办理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民政部门牵头做好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经委牵头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在治理工作中,各成员单位做到了“分工不分家”,注重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了运转顺畅、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多部门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三是扎实部署全县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对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对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实领导机构成员,注重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通知对今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回头看”、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治理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强调严肃处理“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和适用政策规定,继续扩大宣传,发动群众举报,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
四是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回头看”。针对年出现的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年列入治理范围的160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五查五看”,并且重申了小金库的各种表现形式和政策规定。我们要求,这次“回头看”要注重实效,做到“三公、两核、一承诺”。“三公”是指:一是公开,治理“小金库”工作要公开进行;二要公告,要在本单位内向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公告“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内部治理机构以及领导小组、单位举报电话、邮箱、地址;三是公示,要将“回头看”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张贴公示,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两核”是指要对下属单位个数进行核查,对下属单位“回头看”的8项具体内容进行核实,一承诺“是指在上报报告时,要向县”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承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报表和总结报告的真实性。
五是认真整改省上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今年月日,省上督导组查出我县一个单位存在”小金库“问题,责成我县再次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为了认真贯彻省督导组指示精神,县委、县政府于月日召开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促进会,通报省上督查情况,分析治理工作的形势和现状,查找出现”双零“问题的主因是各级领导不重视,自查自纠不认真,督查清理不力所致,要求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使”双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此后,我们重点抓了以下措施的落实:一是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发出《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补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月日前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在重点抓好”五查五看“的基础上,单位”一把手“和财务人员填写《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对本单位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二是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成2个检查组,对20个重点单位实施检查。国资、非税部门组成2个工作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屋出租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三是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县治理”小金库“办公室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奖励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举报事项的查处、跟踪、落实和反馈工作。四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专项治理政策、制度、措施的咨指导,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不走过场。截至目前,单位自查申报以前年度设立”小金库“1个,金额0.48万元,已调账纠正;重点检查2个单位”小金库“金额115.46万元,调整账务104.12万元,收缴余额资金11.34万元。同时,对省上督查发现矿管办应缴未交财政资金176.1万元已全额收缴财政。
六是全面开展了社会团体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按照省市”小金库“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别由县民政局和县经委分别牵头负责社会团体及国有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各牵头部门分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实施方案,安排指导社团和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县14个社会团体和3户国有企业全面进行了自查,自查面达到了100%,未申报有私设”小金库“问题。针对”零申报“问题,于月日,再次召开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部署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任务。在自查自纠回头看过程中,有1户国有企业申报存在”小金库“问题,金额0.218万元,主管部门已责成企业进行整改。在重点检查阶段,县经委抽调3人组成工作组,对3户国有企业全部进行了重点检查,尚未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在此基础上,治理办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户国有企业进行了再次核查,发现供水总公司截留应缴财政代收水资源补偿费13.125万元,未查出设立”小金库“问题。县民政局会同审计部门抽调6人,组成3各工作组,对8个社会团体实施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60%,发现社团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也未查出私设”小金库“问题。
七是着力构建”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县纪委于月日发出了《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纪律关要求,从银行账户开设、票据管理规定、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处置、严格财务核算和加大监督管理方面,提出治理”小金库“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小金库“责任追究制、治理”小金库“连带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落实跟踪制、禁设”小金库“承诺保证制、举报查处督办制、治理”小金库“监督管理责任制等五项机制,将”小金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形成了制度、管理和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防治机制。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向县纪委呈报了《禁设小金库承诺保证书》,承诺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批准、同意、授意设立”小金库“,切实做到”七个严禁“、”四个不准“,如有违反,将接受组织从严处理。近期,县经委、民政部门正在深入调研和拟定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办法措施,以”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重点
我县”小金库“治理工作已经完成一个段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小金库“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其慈生土壤不是很容易铲出的,治理工作依然是任重道远。首先,”小金库“与部门利益、小集体利益或个人利益通常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其本身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各项”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或明或暗,且通常都是在体外循环,导致了对”小金库“资金从源头治理和监控存在着比较大的困难。其次,”小金库“的设立,多与机关单位的”一把手“有关,他们执掌着”一支笔“又决定着财务的审批大权,具有使用和监督的双重角色,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也有可能存在走过场现象。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继续组织对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同时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巩固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成果,全面落实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措施。针对治理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入手,围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整顿金融市场秩序、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从财务监管水平,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建制固本,杜绝”小金库“问题反弹。
二是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政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意义的认识,打消侥幸心理,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争取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自查自纠中得到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将再次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全面督查,检查发现存有”小金库“行为,将严肃予以处理。
为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根据xx市纪委《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纪发〔2017〕8号)精神,在全局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2.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牵头单位:局人事科,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3.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市纪委纠正“”问题系列工作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人事科)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2.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
市委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管
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配套制
度;(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市人事科)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地、本部门、
本单位出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科室、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5.是否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局办公室、局人事科)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信息科、局办公室)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本科室、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牵头单位:局监察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科室)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责任单位:局监察室)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局党组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科室)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本科室、本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于4月18日前报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监察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专项检查,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单位(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于7月15日前报送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