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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职称论文(收集5篇)

时间: 2024-08-16 栏目:办公范文

地质工程职称论文篇1

关键词:职称评聘量化考核评聘分离

一、我国科研院所职称体系的历史

随着当前越来越多的工程类、设计类的科研院所处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其运作体制由原先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向市场化、企业化运行的模式转变,因此需要不断增强组织本身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在竞争逐渐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优势。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科研院所最为宝贵的资产,是院所成果产出以及竞争优势的直接来源,因此需要加强对于人才的吸引、选拔、培养和激励。而职称评聘体系作为科研院所中人才评价的基本体系,对于人才的吸引和激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进而会影响到组织本身的发展。因此需要针对现有工程类的科研院所职称评聘体系予以分析,对其不足予以改进,这样才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组织。

二、现有职称评聘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职称体系除了能够反映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成果之外,还与其职务、待遇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挂钩,已经与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然而,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许多科研院所中以往的职称评聘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未来的管理需求。一般来说,我国工程类科研院所职称评聘体系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或不足:

首先是评价标准方面,有些职称评聘的条件过于模糊,有些则过于刚性。由于科研人员的工作性质主要是从事研究类、基础类的科研项目,其成果价值存在一个转化的过程,无法立即彰显出来。因此有些科研院所对于科研人员的职称评价比较模糊,比如强调论资排辈,以工作年限、职务高低等作为职称评聘的评价标准,无法真实反映参评者的真实业务水平。而有些科研院所的职称评聘体系则走向另一个极端,多将职称条件与其学历、发表的论文以及发表期刊等级、著作数量等硬性指标密切挂钩。有些院所甚至对于职称评聘申请者的外语水平等都做了硬性要求。这种过于刚性评价标准,限制了各类人才的培养,使得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果导向”论过于强烈,过分追求研究的功利性以及短期效应,无法静下心来从事长期、更加有意义的研究工作,导致许多实际业务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但缺乏一定外语水平或者论文著作的研究者无法评上相应的职称,挫伤其工作投入的积极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才以及院所科研实力的发展。

其次是评价实施方面,许多科研院所还未能做到评聘分离。职称应当反映的是一位技术人员的水平,而职务则反映的是一种具体的岗位,受到单位编制的管控限制,并且岗位一般会对应到具体的薪酬待遇。许多院所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将职称与职务挂钩,导致任职终身制或者职称评聘能上不能下等局面,一方面无法保持评价的客观性,另一方面又限制了大量年轻人员的职称晋升,无法充分反映出职称制度的设计初衷,阻碍了科研院所组织人力资本的持续增值,进而影响到科研院所的组织竞争力。

三、未来职称评聘体系的优化建议

首先是坚持量化标准的评价思路,虽然上文中提到现有的量化评价中往往会出现条件过于刚性等缺陷,但是归根到底职称是对于技术专业人员能力素质的反映,需要一套客观、量化的评价机制对此予以明晰,以杜绝评聘过程中的唯资历、权力寻租等不良导向。一般来说,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一般可以通过承担科研项目、、出版专著以及社会影响等四个方面来体现。针对现有职称评聘中出现的唯论文、专著等情况,可以通过适当调整各自的权重来予以平衡。当然也要结合具体科研院所的发展定位和业务重点,通过权重调节来进行导向设置,比如要增强院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影响力,就应当提升论文、专注等部分的权重,要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就提升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权重,通过职称的指挥棒来引导科研人员的能力素质建设。

其次是实行评聘分开的体系,科学设置岗位体系,打破职务的终身制,采取竞争上岗的制度,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情景的聘任体系;建立职称评聘的动态管理制度,打破原有职称体系中能上不能下的情况,充分激发技术人员队伍的活力和积极性,优化组织人才队伍,进而增强科研院所的组织竞争力;最后,采取社会化的职称评委制度,邀请业内其他机构的专家学者,并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制和公示制度,对评聘过程中的不公正等行为进行制衡与惩戒,保障职称评聘过程中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消除人情、利益关联等因素。

参考文献

地质工程职称论文篇2

论文摘要: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教学工作面临较大的困难,其毕业生的素质也受到普遍质疑。本文针对高职院校会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有一句广为人知的话:“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不好的教育”。但是,作为高职院校教学一线的会计教师,心中其实充满无奈,这句话无形中增加了老师的压力,不是所有的人接受同刘翔一样的训练都能成为世界跨栏冠军,同样,同一个老师讲课,由于学生的素质差异,导致对老师所讲知识的掌握程度不一,能判断说老师讲得不好吗?还是这个老师,如果他面对的是入学成绩普遍很低的高职学生,他该怎么讲才能让学生明白?

高职院校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基本都设立了会计专业,并且各个会计专业的招生情况较好、报到率较高。但是,高职院校的会计教学遭遇到很多难题,其中一个最主要的难题就是怎样讲才能让学生理解,教学的艰难直接影响了毕业生的质量,下面我们对这种情况进行剖析。

1高职会计教学面临的主要困境

1.1学生水平偏低

各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虽然是招生较好的专业,学生的素质相较于其他专业并不低,甚至可能还要高。但由于目前高校的大量扩招,高职院校招到的生源本就有限,各高职院校分数可能不一样,但从整体看学生的入学成绩普遍偏低,此外各高职院校每年都有补录的学生,还有面向本地生源招收的专科三批的学生,这些学生的入学成绩可能更低。以河北省为例,2010年专科三批的控制分数线,面向河北省招生的专科:文史类288分,理工类200分;河北省市属专科由河北省各市招生委员会划定控制分数线,但普通文、理科不低于200分;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经院校申请,可以降分录取。因此从入学分数看,可以说高职院校的学生理论学习的能力较差,素质较低,尽管有些人认为分数低并不代表其他方面的能力低,但不可否认的是个体的很多能力是相通的,分数在某种程度上能说明一定的问题,代表学生的基本素质。

1.2会计知识难度加大

随着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化,财政部日益出台更多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就是其代表,会计的内容越来越多,难度也越来越大,这是会计人员普遍的共识。会计职业可能仍然比较容易入门,但是,要想在会计领域有进一步的造诣,如想通过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仍是相当困难的,换言之,会计不再是任何人都能从事好的职业。

这样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会计课程越来越难讲,但是,又不能不讲。尽管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并不是会计专业的高级人才,而是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应用型人才。但是,当高职毕业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他们面临的同样是会计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等的一系列考试,作为提供知识的学校,没有理由不向自己的学生提供他们需要的知识,因此,会计教学的难度可想而知。

同时各个高职院校由于要贴近“职业”的特点,普遍将较多的学时放置在实践课上,缩短了理论课的学时,导致教学所需学时的紧张,更造成教学的艰难。

2解决对策

2.1策略之一:吸引更好的生源

目前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普遍不够好,是因为现在社会上普遍有一个观点,就是能上本科就不上专科,因此很多家长宁愿选择收费高昂的三本,也不愿意让孩子上高职这样的专科职业院校,家长们的这种错误认识,主要是源于高职院校宣传不到位。

其实,职业教育是一种相当具有吸引力的教育形式,被研究较多、证明力最充分的就是德国的职业教育,德国的教育体系十分完备,大体上可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进修教育四大类。而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学生升学就业的主要渠道。据悉,德国约有7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直接进入企业中的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术培训,同时进入各类相应的职业学校学习基础知识。这种相互交叉、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培养出既懂理论又有动手能力的生产和管理人员。

同样是职业教育,中国目前的高职院校则面临困难得多的处境,无论会计专业办得多么火,招到多少学生,无法找到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就是失败。而以目前高职院校的吸引力,要找到最优秀最聪明的学生确实太难。对于一个成功的会计专业来说,它应该主动地去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学生,而不是坐等随便什么样的学生来,这是区分高职院校能不能生存下来的重要标志。

因此,建议各个高职院校下大力气进行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改变家长们的错误认识,以吸引更好的生源。

2.2策略之二:提高教员素质

目前各高职院校的师资从学历上来说,是比较高的,应该说完全能满足教学要求。但是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没有实际工作经验,讲课只能按照课本讲理论,无法将课程与会计实际相联系,就无法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

因此,建议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制定硬性规定:凡是学校刚毕业的学生不能直接应聘到学校工作,学校需要师资,必须从企业招聘。同时,即使是从企业实际引进的具有真正双师素质的教师,也要求在教学工作中不断深入实际。因为企业在不断地采取新的工艺技术,出现新的经济业务,只有不断地深入企业,才能在企业中随时随地掌握生产中所需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业务,从而能更好地从事教学工作。

2.3策略之三:改革讲课的常规模式

会计课程的课时较多,内容较多,而常规的讲课方法,是由一位教师将一门课从头讲到尾,这种讲课方式,不仅使学生由于总是面对同一位老师容易疲劳,提不起学习的兴趣,同时也不利于教师发挥自己所长。

因此,建议改革讲课的常规模式,将会计内容分成各个模块,比如资产模块、负债模块、所有者权益模块、特殊准则模块等,各会计老师可以选择自己拿手的内容,即不同的模块由不同的老师讲解,这样既能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也能保障学生听到最好的讲课。

2.4策略之四:改革会计职称考试模式

会计职业所需要的职称考试包括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自从实行会计职称考试以来,应该说培养发现了大批的专业人才。

但笔者认为目前的会计职称考试存在一定的缺陷,即偏理论轻实际。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的试题较难,其考题也类似于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就是理论性、有难度的知识较多,而贴近会计实际操作技能的内容少。从2009年开始,注册会计师考试开始改革,增加了综合内容,注重考察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会计职称考试没有理由不进行改革。

因此,笔者建议会计职称考试应该取消难度大、实用性不强的内容,增加实际操作和对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的处理,不能一味地增加难度,应尽量减少理论内容,加强与实际的联系,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以利于培养实际技能型会计人才。

地质工程职称论文篇3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的基础阶段。1983年,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学校教育必须拥有一支整齐、有序、有质量的教师队伍,并以此为标杆整顿中小学教师队伍,努力使这支队伍具备合格整齐、学科优良、组织合理等特点,排除个别以次充好的现象,将站岗在一线的中小学教师调动起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師资管理制度,为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1]。(2)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的全面实施阶段。1986年5月颁布了《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和任务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对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与聘任问题做了详细规定。从1986年起,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从试点开始,逐步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展[2]。(3)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的全面发展阶段。1991年7月,国家教委、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当前做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几点意见》使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走向了日常化。之后的《教师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都明确要求各中小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继续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采用动态的人才任用机制。2009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对教师聘任制做了进一步的深化。(4)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的完善阶段。2015年8月出台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给出了更完善的指导意见,这也使此次的《意见》成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再次改革的模板。2017年1月《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新鲜出炉,本次《意见》指出,职称评价将更为科学;要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要向基层倾斜,对艰苦偏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等有一些特殊政策倾斜。这对中小学教师来说,无论是在职称评定或是职业发展方面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空间。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突出问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偏离教学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内的一切工作都在为教师的教学活动而服务。在职称评定的过程中,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应该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内容,而不是注重教学内容以外的条件。比如,将教师的科研成果列入职称评定的范围内,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大量教师采取非正常的渠道“生产”自己的科研论文。这样的做法不仅无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同时给教育学术领域带来不好的影响。另外,教师的教龄也被作为参考内容,这时最容易出现拼资格的现象。此外,各种无关紧要的荣誉证书也成为职称评定的额外条件。仔细思考,这些非重要的条件往往将优秀的教师限制在职称评定之外。

2.职称评定限额带来教师之间的的病态竞争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是为了更好地激发教师工作的热情,激励教师不断学习,提高自己。所以,职称评定应该给每位优秀教师提供表现自己的机会,而不应该限定名额。但是,现行的职称评定划定指标,限定名额,众多教师为了争夺有限的名额而“各显身手”,必然形成一种不健康的竞争趋势。一些有条件获得职称的教师都会想尽各种方式来获得名额,这样的风气滋生了一些腐败行为。另一方面,这种划定指标或名额限定的方式,对于发挥和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极其不利。因为在职称评定的竞争过程中,那些善于使用手段的教师更有机会获得高级教师的职称,而同等条件,甚至比他们更努力、更优秀的教师因为缺乏有效的“途径”而与职称失之交臂。如果这样的事实不断演变,那些在职称评定中失败的教师,就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消极的态度,无法专心工作,阻碍自身专业化发展道路。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不科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对于一线教师来说是一次获得认可、自我提高的机会,因此,教师职称评定过程的公平性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教师职称的评定应该由谁来评才不失公平,这个问题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需要一个比较权威的组织对参评教师的各方面进行审核,运用公平合理的方法,对参评教师的实际教学工作进行认真考察,建立个人评定档案,整个评审过程应是公开透明的。然而,因学科重要性的不同,在职称评定中也会差别对待。比如,中小学校的小学科教师与主科教师相比,评职过程就会相对滞后,在很多情况下,小学科教师晚三、五年才能获得相应的职称,在评定中级以上职称时,尤为明显。无论是外出培训的机会或是学校中所占地位,小学科教师都很难与主科教师相提并论[3]。另外,目前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主要关注的是教师的学历、资历、工作成绩以及是否有学术研究成果等,如果简单地将这些项目进行量化,而忽略了教师的道德素质、教学效果、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的定性考核,那么中小学的职称评定就有失公允。职称评定的标准极易把中小学教师引向不正确的发展道路,影响教师的教学质量,打击教师们的工作热情。

4.乡村教师职称结构不合理

乡村教师晋升机会与城镇教师相比往往不尽人意,这是个极其普遍的问题,尤其在高级职称指标方面,乡村学校的名额更为紧缺。现实中,小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都很少,各级别的职称数量由本校现有职工总人数和相应级别职称人数确定,如果学校超过了固定数额,不会再得到多余的名额。另外,乡村学校中教师人数本就不多,所以那些达到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的教师也迟迟得不到分配指标。同时,职称指标是人事部门根据由省至乡的顺序逐级分配的,城镇学校、重点学校往往多于乡村学校,而且在下放的过程中职称指标容易被截留与挪用[5]。2007年,人事部、教育部联合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无论农村学校还是城镇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上都应该保持平衡状态而不能产生明显差异。但是事实上,城乡教师之间职称结构分配依然存在很大差距。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解决策略

1.创新职称评审机制,实施评聘相统一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应全面反映教师的整体业绩水平,让优秀教师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针对由谁来评审更公正这个问题,可以建立同行教育专家评审机制,改革之前陈旧的评审委员会组织,制定新的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包括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审等多种评价方式,以尽可能专业的水平、专业的视角对中小学教师的实际能力进行评价。也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过程,突出同行专家、一线教师在评审中的突出作用。当然也可以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在选择教师职称评审人员时,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邀请外地专家或全国性的专家评审团队。另外,为增强评审结果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的评审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肅评审纪律,明确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可推行最终结果的公示制度,并且在评审开始前开展公正、廉洁教育。最后,为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实际效用,教师职称的评审过程可以与事业单位岗位实际的聘用要求进行结合,即采取“评聘结合”的方式,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教师资源,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教师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学校内的评聘工作将根据单位岗位实际的需求数量来开展,整个资格评审过程既与理论专业要求相结合,又符合实际的岗位聘用需求,实现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避免教师人才资源的浪费,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2.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性作用,促进公平竞争

无论是政策制定还是教师职称评审,都应该以人为本,以教师自身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激励性,在公平竞争的模式下进行职称评定过程。因此,我们应努力做到三个方面:第一,针对人数众多、涉及面广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建议使用标准参照式的评定方式,因为与常模参照式的限额评定方式相比,前者更易将教师的注意力引到自身方面,以标准条件为参照反思自己的优点与不足,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自觉动力,而常模参照式评定则容易让教师产生对比心理及不健康情绪。为了确保教师职称评定对中小学教师的长期激励作用,可以考虑将职称评定与教师日常工作考核制度结合起来。第二,应适当删除目前实际职称评定中非重要的附加条件,注重中小学教师的教学工作实效。比如,教师日常教学的表现、所教学科的教学总结与反思、师德素养、精神风貌、师生互动的成果等内容。这些标准不仅能让教师感受到教学工作中的成就感,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第三,为了保持教师职称制度激励作用的长效性,避免教师产生一劳永逸的懒惰心理,根据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际规定,职称制度产生的激励性效果在10年左右的时间。因此,如何避免职称评定激励作用的闪电效应,是教育管理者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3.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应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遵从课程改革的号召,追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改变过去过分注重教龄、等的倾向。首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考察,坚持把教师的品德修养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完全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师生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和教学行为,强化教学育人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其次,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针对教师职称评定中的不公平现象可以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最后,将目光聚集在一线的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实际的工作业绩和真实的教学水平。改变应试模式下教育教学方式,钻研新的教学方式,引导青年教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素质教育的丰富内涵内化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教师专业技术评价标准方面,应努力保持城乡之间教师评审的平衡状态,对基层的、农村地区的教师实行一定的倾斜政策,重点关注对实践教学经历的考核。因为与城镇教师相比较,农村中小学教师享受不到同等良好的教育教学资源和成长环境,应该给他们更多的机会[5]。

4.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让每一个乡村的孩子接受与城镇孩子同等教育水平,对偏远、穷困、人口稀薄等地区的教师队伍建设给予更多的支持,慢慢减小城镇、乡村地区间的师资水平差距,国务院在2015年内相继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3年)》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号召各地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对乡村教师的特别支持计划,确保通过制度使乡村教师得到同样公平的待遇,使整个农村教育事业获得较好的发展[6]。虽然我国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目前还不尽完善,但是也不能完全否定它的实际作用。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乡村教师和薄弱地区的教师在整个教师职称比例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我们应实现不同地区教育的相对公平,在职称评审制度中,可以适当向乡村地区和薄弱地区给予照顾。比如,城镇教师晋升为高级职称的标准中要求必须有乡村或薄弱地区的任教经验,这样不仅突出了薄弱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又能够促进区域间的师资力量合理地流动。

参考文献

[1]施贵菊,王珏,杜尚荣.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问题反思与对策建议——基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分析[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6(2).

[2]张健.中国教育年鉴(1985-1986)[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3]蔡群青,夏海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究[J].教育探索,2016(5).

[4]丁山,杜桂娥.我国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问题探析[J].时代教育,2016(4).

[5]蔡群青,夏海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究[J].教育探索,2016(5).

地质工程职称论文篇4

关键词:高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弊端建议

教师职称是教师的任职资格与能力的凭证,是教师的综合素质、实际水平的凭证及物化体现。客观地说,教师职称的晋升在一定程度上是教师积极性提高的源动力之一,这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现行的职称晋升制度凸显出很多弊端和不足。

一、现行职称晋升制度的弊端

1.高职称人员数量急剧增加导致职业怠倦现象加剧

近几年,我国高校高职称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其间年轻的高职称教师也迅速增加,出现了副教授、教授数量膨胀现象。然而,高校的综合科研能力和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没有因此而增长。究其本质原因不是政策制定的疏忽,也不是控制监督的主要问题,而是高校的定位。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高校招生规模扩大,高职称人员紧缺,高等院校的师资矛盾是供给不足。而高职称教师的供给不足又是由一定的历史原因和现实的学术科研水平有限造成的。[1]不少教师进行科研只是为了晋级,这就容易与生产实际脱钩,研究出一些无用的成果,或者评上职称后就将论文成果束之高阁,不去推广转化为生产力。高校教师一评上教授,就会终身受益,主观上不必为晋升而奋斗,物质生活和精神需求都达到了满足。很多人四十多岁就丧失了前进的动力,倚老卖老,反正终身享用国家的教授待遇。这种不合理的职称评审制度扼杀了知识分子的创造力,束缚了一大批本可以成为发明家、创造家人士的手脚,造成了人才的普遍平庸化、功利化,严重阻碍了教师专业队伍的发展与建设。

2.高校各学科间职称晋升标准无专业区别

评定标准的不一致更多地反映在高校学科间。不同的院系,因为设立标准不同,评审的结果千差万别。理工与艺术专业,重在实际操作与表演,它也是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尽管它不同于理论体系的研究与建树。两者体系不同,并无高低之分,对于高校教师来说,实际操作的要求不应被贬低。顺应市场经济变革,重点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如果没有一支动手能力强、技艺精湛的教师队伍,是不可能实现的。盲目追求学术,轻视技能,不仅会挫伤许多优秀教师进取的心,埋没人才,而且会影响学生的发展。当前在评定高级职称时,要制定合理的标准,对于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专业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结合其各自情况制定分类的任职标准,而不能笼而统之。

3.职称评审重科研轻教学现象严重

教师最本职的工作是教书育人,是把先进的教育理论运用于学生教育的实际操作者,把学生培养成国家的有用之才。但现行职称评定的导向,却不可避免地使得教师认为教学无所谓,只搞科研,坦率地说就是写论文,通行的做法是把公开发表的论文数量或出版的学术专著作为一个“硬指标”。如果论文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无论这名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得如何好,无论其论文质量多么高,都无法得以晋升。尤其对于搞科研的教师来说,认真踏实地搞科研也许几年完不成一个成果,完不成成果怎能评职称?而相同的时间东拼西凑几篇论文却可以评上最高的职称。于是很多人无奈地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捷径上去,也使得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用的精力非常有限。教师摆不正自身工作的重点,教学的质量工程就不可能落到实处。仅仅依靠“评聘分离”并不能彻底解决高校教师的价值取向和职业追求问题,唯有在职称评定这个源头纠正高校教师的定位,方能使教师回归教育工作的本质。

二、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结合近几年我国高校职称改革的经验和今后的改革方向谈几点个人建议。

1.建立多元化的高校教师职称晋升体系

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职称晋升体系,即要符合教育的规律、科学的规律、人才的规律。高等教育对教师的要求是综合性的,既要有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业绩的定量考核,又要有对教师综合素质的定性分析。应该把教学与科研、教书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系统、客观地评价教授真实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晋升体系;在晋级中要兼顾短期与长期、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鼓励教师通过较长时期的艰苦劳动创造出高质量、高水平、有重大影响的成果;对人才的成长要有引导、激励和约束机制,要为教授们的继续发展创造条件。

2.提高高校教师的学术权威和学术自由

大学的管理中存在着国家权力、市场力量和学术权威三种力量,三股力量相互作用表现为一个三角形的协调模式。[2]在我国的大学管理中国家的行政权力一直占主导作用,市场力量和学术权威的作用总体上微不足道,尤其表现为学术权威和行政力严重失衡。然而,实践证明大学的行政主导模式不利于学术自由,国家权力应为大学的自由创造保障条件,而不是让学术直接服从于国家短暂的眼前需求。就整体而言,国家绝不能要求大学直接和完全地为国家服务;而应该确信,只要大学达到自己的最终目的,同时也就实现了,而且是在最高层次上实现了国家的目标,由此而带来的收效之大和影响之广,远非国家之力所及。[3]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涵是以学术自由为支撑的大学自治和教授治学,以学术指导模式管理大学有利于学术自由和学术发展。因此,学术事务应尽可能地交给学术人员处理,学术管理权力应尽可能赋予教师群体。

3.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

一个制度的实施必然要有相应的法律支撑,面对市场化教师职称晋升问题上的诸多矛盾,应尽快出台《教师职称晋升条例》及实施细则,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该制度的权威性,为教师的法律武器,能够维护教师自身的权益,也为教师职称晋升机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高校教师职称晋升是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着重研究、发现其特有的规律,在学习、借鉴别国的成果经验的同时也要注意条件比较,不可盲从。我们要及时研究解决工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职称晋升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慧.探讨高校教师职称晋升的政策与实践[J].经济师,2006,(7).

地质工程职称论文篇5

[论文关键词]高职教育教师业绩评估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师资管理模式“双师型”教师

一、引言

目前,国内学者对“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独立层次”的结论并无异议。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已与初等职业技术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共同组成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完整体系。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中、高级技术人员,尽管它与普通高等专科教育属于同一学历层次,但却不过分强调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学科体系,而是着眼于职业岗位需要来设计课程的门类,并注重专业技能课和生产实习课,具有强烈的职业针对性和技能实用性。

正因为如此,国内一些学者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与培养目标,已决定了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师的必须是“复合性”或“双师型”(也称双元型)人才,即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而且应该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而我国目前高职师资队伍的现状还远远不能达到这一要求,尤其是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管理模式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须根据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性质与目标要求,进一步予以探索和完善。

二、高职师资队伍管理模式的问题分析与比较

当前,我国高职教育领域已逐步形成了一支能基本适应高职教育发展的教师队伍。2000年,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职教师的任职资格、培养目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03年起,教育部在全国陆续建立了二十多个高职教师师资培训基地。如今,有利于高职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环境已经形成,高职教师队伍来源也逐渐多元化,高职院校已充分认识到了“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重要性。但从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教师队伍状况调研结果来看,目前高职高专师资队伍状况与社会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在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偏少,学术带头人缺乏,高学历教师严重不足。教育部在《关于新时期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到2005年,在职业技术学院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要达到30%。而由于高职院校大部分是由中专转型而成,教师的学历水平与教育部的要求相去甚远,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严重缺乏年龄层次在40~55岁之间的、能承担教学与科研重任的骨干。

2.“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虽然各类院校都非常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对专任教师提出了实践能力的要求,并采取了相应的培养与聘用措施,但“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并未明显提高。据北京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检查组对北京地区14所高职办学点的调查表明,高职教师中平均只有25.75%的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曾下厂实践过的仅占23.9%。这主要是由于教师没有对“双师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给予足够重视,没有充分利用实践、实习等机会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水平,另外学校在“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中也存在问题,在引导教师达到“双师型”方面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3.教师缺乏教育理论背景,教育教学技能不足。由于我国职教师资培养起步较晚,同时高职院校中毕业于非师范类院校的教师占有较大比例,他们缺乏教育理论背景,教育教学技能存在较大的不足。在国家实行高校青年教师岗位培训制度以后,这一状况已有较大改观,但许多教师仍存在着知识老化、教学内容陈旧、教育思想、观念落后的问题。这势必对我国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造成极不利的影响。

4.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不完善。高职教师从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学科型院校截然不同,但职称评定的标准却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评聘标准注重理论上的要求,例如发表的论文数、出版的专著数等。尽管有些工科专业是以专利等为衡量标准的,但也仅仅考虑是否获得专利证书,对是否转化、是否实用则不作考察,更不考虑教师的实践能力。

相比较而言,国外的高职教育师资队伍管理模式则处处体现出“双元”特色,即体现出理论和实训的区别。德国的高职院校将教授普通文化课和专业课的教师称为学院教师,将在企业里实施实践技能培训的教师称为培训师。从教师的任教资格来看,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教师兼具“教师”和“工程师”双师资格。澳大利亚则在高职教育师资管理中实行tafe(trainingandfurthereducation,即培训与继续教育)模式,即教师由学院聘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tafe的教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求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tafe教学法的专门培训;二是要求教师至少具有所授专业的大专水准;三是要求教师具有教育专业本科文凭。在tafe教师队伍中,兼职教师占有很大比例,他们是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这不仅提高了高职教育的实践性与理论性相结合的程度,还增强了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是以社区学院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体系。社区学院的师资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企业聘请的指导教师,一般都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职教师还必须取得州政府颁发的教师证书,专业课教师要求必须具有在企业相应岗位工作的实际经验。教师由社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经过严格考核聘任后,还要经过4年的跟踪考核合格后,才能被社区学院聘为全职教师。由于专职教师指标控制严格,所以美国社区学院聘用了大量的兼职教师,其数量远远超过专职教师,有将近2/3是来自企业和技术第一线的兼职教师。

通过对上述国家的高职师资管理模式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国家都深刻认识到了高职教育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及战略地位,并且通过立法规范高职教育市场,制定保护性政策支持高职教育的改革,由教育主管部门对高职教师队伍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同时,这些国家的高职师资都具有“进门难、要求高、兼职多”的特点,除了在学历上有一定的要求外,还特别强调实践经验。具体来说,这些国家对职业教育师资的资格都有严格要求:一是必须受过高等教育或相当于高等教育水平的专门教育;二是在接受过相应专业技术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掌握教育教学理论,能够指导学生实习;三是在所教专业方面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等。此外,这些国家还拥有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促进了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其结果就是学院能培养出企业需要的人才,企业也乐于为学校反馈人才信息、提供切实帮助,形成了产学的良性循环。

三、探索高职师资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是影响我国高职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性因素。在建设高职师资队伍时,我们不仅要考虑到当前师资数量不足、层次偏低、学科带头人及“双师型”教师少、教育教学理论及技能不足等问题,还要根据当今世界高职教育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借鉴先进的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经验。

1.加强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立法。用法律来规范高职教育的竞争秩序和高职教师的准入资格,并通过法律来保护高职院校和高职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

2.加强对高职教育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首先,国家应将职业教育视为促进就业的一项有效措施,并通过制定“职业教育法律纲要”来提供财政保障,以进一步完善职教资金的分配机制。其次,要不断提高高职教师的收入水平,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联系,还要引进企业优秀人才,支持高职院校的产学研活动。最后,还应当给予高职院校政策扶持及办学自由,使其在人事管理、专业设置、课程设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

3.改革现行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改革现行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应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注重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考核,并将技能水平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充分体现“双师型”教师的特征,真正将教师的工作重心引导到教学和实践技能上来。同时,也可制定有高职特色的评聘政策。例如“双职称”的评定,即两种职称评定交替进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教师以偏重于教师职称系列为主,如“教授—工程师型”;职业实践课教师以偏重于技术职称系列为主,如“高级工程师—讲师型”。职业实践课教师的待遇依照与技术职称级别相当的教师职称级别来定,例如一个“高级工程师—讲师型教师”与一个“教授—工程师型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4.改革教师管理模式。高职院校应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骨干层和出入有序的流动层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通过加强协作、联合办学、互聘联聘教师、聘任兼职教师、返聘高级专家等多种途径,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一是要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面向企业和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二是要建立合理的教师培训制度和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教师提升自己的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对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三是要多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组织教师进行教育理论、教学素质的培养与经验交流。四是要建立定期实践锻炼制度,轮流安排教师到工厂企业中调研和顶岗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5.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业绩评估制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要能客观反映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思想,并且具有反馈机制。特别是对于实践课教师,要相对淡化在科研与学术论文方面的硬性要求,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注重对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

6.教师自身的努力。建设合格的高职教育师资队伍还需要教师自身的积极配合,自觉增强理论与实践素质,提高学历层次,同时还应不断提高对自己的人文素质和情感素质的要求,注重对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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