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把全面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作为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的重要体现,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目标标准。始终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坚持现有政策部署不动摇,严禁擅自调整标准或盲目扩大范围,坚决禁止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搭车”行为,锁定贫困村、贫困户,聚力解决绝对贫困问题。
(三)坚持精准方略。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瞄准靶心,精准施策,深入落实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确保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四)坚持质量首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不急功近利,也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脱贫质量和稳定脱贫长期效果,逐步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打牢实现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
(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和各类考核评估、督查巡查、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立说立行马上改,步步推进抓紧改,持之以恒深入改,定期调度进展,持续跟踪效果,确保整改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各类问题一体整改、一起解决。
二、有序推进“三大攻势”着力攻坚
(六)开展“春季整改”攻势。一手抓好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落实安排,按照党委制定的整改方案,全面启动实施集中整改;一手抓好全年工作谋篇布局,做好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部署安排和开年各项工作的启动实施,打响“当头炮”,确保“开门红”。
(七)开展“夏季提升”攻势。统筹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提升和上级督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深化整改工作。按照县委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精准帮扶“行动”,切实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八)开展“秋冬巩固”攻势。紧盯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查遗补漏,全面回查整改效果,核查脱贫质量,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收官,为2023年全面决胜脱贫攻坚打下决定性基础。
三、围绕脱贫标准兜牢底线
(九)推进饮水安全改善提高。一是健全台账管理,全面摸清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二是加强监督检测,做好饮水水质、水量监控,确保贫困户饮水水质、水量符合要求及取水方便。三是改善饮水设施,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善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加强集中供水工程管护,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十)提升教育扶贫保障水平。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既不让一个家庭“因学致贫”,也不让一个孩子“因贫辍学”。一是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失学儿童摸底核查,全面实施劝返复学和送教上门服务。二是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扶贫资助学校校长、乡镇属地双负责制,重点加强对异地就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补助政策落实;三是完善教育扶贫资助体系,持续深化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等政策,把各项资助政策精准到人,全面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就学。
(十一)推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重点防止贫困群众因病返贫,完善健康扶贫政策措施。一是落实结算程序,严格实行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配备合格医生,确保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能看得起小病、常见病、慢性病。三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既要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又要加强防病宣传,切实增强贫困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
(十二)推进危房改造稳固安居。加大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力度,重点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一是全面排查鉴定,简化认定程序,尤其是对地质灾害区的住房要逐村逐户检查,对疑似危房进行房屋等级鉴定,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公示制度。二是有序推进项目开展,对年初预脱贫户住房安全问题要提前进行认定,对需改造的要提前安排,确保贫困户在脱贫前住房安全有保障,对已脱贫但住房仍为危房的必须全面改造到位。三是严控建房标准,D级危房重建面积不能超标,切实防止因建房举债致贫返贫。四是加强监管指导,完成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完善危房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机制,提高改造质量,着力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五是加强政策衔接,将危房改造与环境整治、秀美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强建筑风貌管控,严格执行“一户一宅”。
(十三)推进保障扶贫综合兜底。着力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补差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强化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料服务,因地制宜开展特殊贫困人口集中照料和集中供养。三是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统筹发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作用。加强对特殊贫困群体保障,织牢编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
四、强化举措着力提升脱贫质量
(十四)强化产业扶贫提质增效。认真贯彻《省产业扶贫运行机制管理办法》,高度重视产业扶贫长效发展,提高贫困人口产业扶贫参与和受益程度。一是强化因地制宜,大力推行“五个一”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模式,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抓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自种自养,全面形成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体系,确保产业扶贫精准到村到户,全面实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门路、人人有技能。每个贫困村都要建立特色产业扶贫基地,至少有一个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要培育3名以上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二是规范合作社运行机制,在村村覆盖合作社的基础上,对现有合作社尤其是“空壳社”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入社手续和财务管理,全面开展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情况“回访”活动,切实防止“一股了之”。三是严格光伏扶贫运行管理,强化乡领导定期调度,建立质量管理、运营维护、电站收益分配管理使用机制。
(十五)强化就业扶贫拓展扩面。继续实施“搭建六类新平台、完善一套保障机制”就业扶贫措施,大力推行生态产业,园区企业吸纳就业,外出务工就业,扶贫专岗的“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全面消除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零就业”家庭。一是开展贫困劳动力务工情况摸底调查,全面调查掌握贫困劳动力及就业基础底数,积极应对形势挑战,扎实做好稳岗转岗就业,因地制宜打造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专岗、致富带头人带动等就地就近就业平台,促进未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落实各项就业扶贫政策,强化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推进技能培训和技能脱贫行动,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和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三是开发适合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弱劳力群体的扶贫岗位,扶持一批阳光助残创业就业残疾扶贫基地,带动一批贫困残疾人,使没有脱贫的残疾人通过就业脱贫。四是大力实施生态护林员就业扶贫,深入推进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十六)强化消费扶贫促进脱贫。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一是推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各级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内容。二是支持贫困地区深入挖掘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为农村电商经营者提品开发、包装设计、网店运营、产品追溯、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打造消费扶贫产品和服务品牌。三是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充分利用“马管家”、“E邮购”等线上平台,以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为载体,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实施扶贫产品进机关食堂、进学校食堂、进医院食堂、进企业食堂、进交易市场“五进”活动。
(十七)强化贫困村巩固提升。继续做好村和林场贫困村村庄整治再提升工程。一是继续抓好贫困村交通建设,完成贫困村“组组通”水泥路工程。二是继续推进贫困村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升级,有效提升贫困村供电能力。三是推进贫困村网络建设,提高贫困村自然村组宽带网络覆盖率,推动农村信息化应用普及。
(十八)强化扶贫扶志感恩行动。全面开展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勤扶德相结合工作,强化精神扶贫。一是建立深化扶贫扶志感恩行动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体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编印典型宣传手册,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宣讲会,用贫困群众身边的典型教育人、引导人。二是多措并举推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结合,强化正向激励,巩固“爱心超市·积分激励”、“扶贫专岗”和产业奖补等正向激励引导贫困户脱贫的模式。三是制定反向约束机制,全面治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不孝行为”,积极引导村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好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培育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主体意识,营造健康文明新风。
五、加大扶贫投入筑牢支撑
(十九)加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投入监管。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向上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一是规范扶贫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局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自查,扶贫资金使用要聚焦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不得将资金用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不得用于“堆盆景”和搞形象工程。二是健全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格把关新入库项目按照项目库建设要求进行上报,老项目要进行优化完善,以确保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资金项目管理。强化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加强项目实施前风险论证、过程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制度,严惩对扶贫资金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减贫益贫效益。
(二十)加大金融扶贫投入保障。全面及时掌握贫困户新的贷款需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一是深入推进金融扶贫与产业扶贫融合发展,完善助力贫困户脱贫发展支持机制。二是规范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坚持贫困户自愿和参与原则,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推进实施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户贷户用合伙发展、户贷社管合作发展、户贷社管合营发展的扶贫贷款模式,做好贷款逾期、户贷企用和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等方面纠偏监测,严禁新增贷款户贷企用。三是规范续贷和展期操作,全面梳理贷款余额、到期贷款、逾期贷款情况,引导贫困户树立还款意识,依法合规收贷。
六、打牢基础工作固本培元
(二十一)强化动态管理。坚持把精准方略贯穿脱贫攻坚始终。一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严格按照“七清四严”程序和要求,开展精准识别,重点关注五类档外人群,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二是完善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和信息服务功能,实时监控贫困村、贫困户动态数据,持续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核准清洗,对疑似错误和不符合逻辑的信息数据,及时核查梳理、建立台账、销号管理,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三是加强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有效衔接和数据精准比对,确保档内无硬伤,档外无真贫。
(二十二)强化驻村帮扶。严格按照《县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建立驻村帮扶干部和基层干部精准扶贫统一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全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县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管理的通知》要求,确保驻村干部全身心投入驻村帮扶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县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开展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年度考核,从严加强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结对帮扶,着重考核干部帮扶成效,不过分强调APP打卡,也不能将帮扶干部使用手机软件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三是完善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等制度。四是加强驻村管理,严格执行脱产驻村要求,保障驻村时间。五是加大对驻村帮扶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户的能力和实效。六是加强驻村工作先进典型宣传,营造驻村帮扶工作良好氛围。
(二十三)强化基层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将扶贫领域“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扫黑除恶斗争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选好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持续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抓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深化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功能作用,切实解决基层扶贫干部人人填表报数负担问题,严格执行乡村干部不得进村入户填表报数规定,确保精准扶贫在基层有组织保障、有机构管事、有队伍做事、按规章办事。
七、巩固提升成果健全机制
(二十四)加强机制保障。保持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后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积极探索返贫保险,用政策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上“保险阀”,通过“兜、帮、送、问”四级管控机制,多措并举防止返贫,筑牢高质量脱贫、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遇困、遇病、遇灾不返贫。
(二十五)加强返贫监测。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脱贫户“回头看”,定期实施脱贫户后续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对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予以帮扶,加强返贫问题研究,解决共性和倾向性问题。
(二十六)加强风险防范。防止扶贫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损失,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止简单发钱发物“保姆式”扶贫或“一股了之”等“养懒汉”。防止健康扶贫报销比例过高产生“悬崖效应”造成新的不公平风险。防范资金项目不精准产生“攀比”的社会风险。做好群众解释工作,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防止危房改造因建房费用过高致贫返贫的风险。做好涉贫舆情工作,高度重视网上涉贫舆情,加强与宣传、等部门对接沟通及时做好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重视12317反映的问题,妥善应对,形成线上线下共同支撑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二十七)加强统筹衔接。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协调推进,用乡村振兴措施巩固脱贫成果。统筹推进扶贫政策与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无劳动能力的依托社会保障制度兜底,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政策支持问题。
八、压紧攻坚责任夯实保障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一是分解2019年度减贫计划,与各村(场)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二是严格执行各级党政一把手对脱贫攻坚负责制,落实乡村三级书记的主体责任,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2个工作日用于扶贫。三是继续实施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年内完成遍访任务,党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每季度要开展一次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和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四是压实乡直行业部门扶贫责任,扶贫工作站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分解细化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实施,筑牢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攻坚格局。各责任单位每季度向扶贫站站长报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扶贫站站长每半年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五是推广“大村长”制。学习推广万安经验,全面推行“大村长”制,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人大工委主任等每人挂一个以上行政村,担任“大村长”,对所包村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实现工作责任压实到村、到人,切实解决机制不顺、作风不实、能力不足和工作不平衡等突出问题和矛盾,确保均衡提升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
(二十九)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治理扶贫领域“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推进“五型”政府机关建设,坚决整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一是严惩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杜绝扶贫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行为。二是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注重干实事求实效,力戒过度留痕。三是减少填表报数。除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每年一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进村入户采集信息外,坚决管住村级填表报数,村干部不得进村入户填表报数,充分发挥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和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作用,扶贫数据主要通过大数据平台上报。
(三十)加强能力提升。强化扶贫干部队伍实战能力建设,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锻炼培训干部、考察识别干部。加强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工作方法等培训,将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干部培训的重中之重,深入扎实开展全县扶贫干部分级分类教育培训。注重作风教育,确保对扶贫干部培训一遍,提升扶贫干部研究贫困问题和解决攻坚难题的能力。
【关键词】贫困;政策;扶贫;精准扶贫
一、现状
1、我国的贫困状况及现行政策实施效果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状态,跃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1978年至2014年,累计减贫约7亿人,但我国的贫困状况依然很严峻。湖南、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六省份的贫困人口数量最多,属扶贫攻坚的主要区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我国的反贫困政策主要通过“救济”及“扶贫”两种手段共同发挥作用,反贫困政策也历经了一个变迁的过程,如80年代后,由单纯的救济式扶贫转为开发式扶贫,摒弃了“以鱼养渔”式的做法,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自身的能力,但“许多地方出现‘越富越扶,越贫越漏’的马太效应。”此外,区域间的差距也很明显,究其原因与扶贫政策本身的功利性、扶贫政策缺乏针对性以及执行不力等因素有关。
2、精准扶贫概念的提出
贫困的鉴别是扶贫工作开展的首要及关键问题,近些年,一些地区申请国家的政策支持与贫困补助,但却未将申报下来的资金用于扶贫项目上,而是将年度工作重点设置为城市建设,用扶贫补贴款项来扩宽道路、新建政府办公大楼等等。新年度,在贫困区考察及工作会议中多次提出了“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的新要求;2014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要求地方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实行精准扶贫,精确识别扶贫对象,建立可查询、追踪的管理数据库,将对象的识别深入和准确到“具体”层面。
二、扶贫政策的实践困境
1、对扶贫对象的界定
贫困的标准主要依靠人均收入来判定,标准线随着经济的发展在逐年上调,因此需要对贫困人口数量进行动态观测,精确统计人均收入,划定贫困范围是一项复杂的项目,且需要耗费高昂的成本。同时,以区域为单位的贫困区界定也会与预期效果存在偏差,调查分析显示出,贫困人口不一定全都出现在国家划定的贫困区,大致而言,每一个地区都会有贫困群体的存在,只不过人口存在范围与贫困程度有差别;此外,贫困县内各乡镇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2、扶贫项目的制定与资金的使用
一些产业扶贫项目因为贫困户自身观念、技术、能力及资金储备等方面的限制而难以全面覆盖,例如,贫困户搬迁及建水窖、沼气池等问题;此外,为了防止扶贫资源被违规挪用,一些地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一般采取以实物形式来发放扶贫资源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资金的有效落实,但却忽略了对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的培育,忽略了区域间、个体间发展需求的差异性。
3、对扶贫效果的评定
“短期内出效益”的政绩诉求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扶贫效果的偏离。部分地方政府将扶贫项目的申报看作是一次谋取利益,获取资金补贴发展经济的途径,致力于打造扶贫工作示范点,以通过扶贫政绩平台来吸引更多的资源,这样的出发点虽然起到了一定的正面效果,但却增加了一份公正帮扶的风险,为了确保项目的开展,在选定对象时,地方政府可能会优先考虑贫困区域内条件优越的群体,期望通过他们的经验、能力等方面的因素来推进扶贫项目的落实,这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却会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4、扶贫的社会参与度低
政府在公民参与制度建设上存在缺陷,在规划参与行为、畅通参与渠道及保证参与实施的具体制度建设方面不理想,未将动员公民参与政策的制定及培养帮扶意识纳入议事议程;其次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不管是基于主观利益的公民参与还是基于客观利益的公民参与都不甚理想,理性化程度偏低以及因个人能力素质而导致个体对信息的掌握程度、理解程度、对政策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和途径的认知存在差异,全社会广泛参与扶贫的平台尚未建立,支持、引导、监管等政策也不够健全。
三、对策探索
1、明晰帮扶对象
单一的通过收入标准来识别贫困人口是一项复杂性高的工作,且需要支付高昂的成本费用,基层政府难以获取可靠的收入数据,因此,应该采用多维贫困的标准来识别贫困户。“国家统计局对扶贫人口数量的估计也应从收入和消费的标准转变为收入、消费、资产、健康、教育等多个维度。”此外,为响应“精准扶贫”新口号,开展精确性帮扶,建设一个信息网络系统,严格贯彻执行建档立卡工作,自下而上收集并录入电子信息,通过电子化的数据分析程序有效识别贫困人口的数量及分布区域,并对数据进行动态更新。
2、明确保资金的精准投放及使用
首先,扶贫工作要注重短板效应,这样才能有效、全面的解决贫困问题,其次扶贫不能够一蹴而就,应该秉持分类推进的原则,对因病受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进行社会救济;对相对贫困的地区实施“因地制宜”的扶贫方式,以开发为主,例如:对于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推行特色产业扶贫。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建立第三方监督制,规避扶贫资金的公益性风险;对扶贫效果进行客观动态性观测,建立贫困县的退出机制以避免区域打着贫困的旗号占用有限的资源,做到扶贫专项资金精准化供给。
3、建立扶贫效果的评估及反馈机制
首先应调整贫困地区的考核机制,设立多重指标,弱化GDP在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多维度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考核内容、评价方式和操作规程。应用长远的眼光衡量扶贫效果,注意拟定潜在的绩效指标;采取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全面评估方式,并注重考核方式的创新。同时对考核的结果进行及时的反馈,对扶贫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表彰和奖励。
4、提高社会参与度
积极动员社会组织的力量及农民自身的潜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对保证扶贫任务的高效率及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动员各行业领域、公众及社会组织,加强各界的参与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项目。在扶贫对象的确认程序及扶贫过程透明化,让群众了解到扶贫资金的去向,实行扶贫项目监督制度,强化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同时保证贫困群众的监督权,畅通公众投诉渠道,通过这些方式增强公众的信任度,使他们自觉自愿的加入到扶贫队伍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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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贵州社会科学,2015(5).
一、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退出情况及问题
(一)基本数字
2014年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47户5290人、贫困村2个,贫困发生率8.5%;2016年经过第三次回头看重新核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96户6059人,其中未脱贫户1102户365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5.9%;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857户5831人,其中已脱贫户1779户5662人,未脱贫户78户169人,贫困发生率已降至0.26%。
(二)识别和退出程序
自2014年以来,我们采取广泛宣传,农户申请,村组群众评议,大数据比对信息,村委会驻村工作队核查后初定公示,镇级拟定公示,县级确定公告的方式精准识别贫困户,紧盯错评漏评,全面细致排查非建档立卡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户等重点人群,对符合贫困标准的,及时识别纳入,对不符合贫困标准的,给予重点关注和帮扶,通过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在精准退出上,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按照贫困村出列标准,对拟出列村贫困发生率、特色产业、集体经济收入、“双基”改善情况等逐项核查、逐项验收。把住“一达线、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底线,对拟脱贫户逐户算账、逐项核对,在取得贫困户认可后,通过“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后,给予标注脱贫。为防止出现漏评、错退情况,我镇建立健全了“防止返贫加强监测预警”制度,针对现有的脱贫监测户12户21人、边缘易致贫户47户189人,均根据家庭现状和发展需求落实各项救助帮扶政策。
(三)存在问题
在2017年之前,由于扶贫对象的识别过程缺少数据比对环节,再加上有的群众收入变化明显,虚报自家的家庭经济情况、夸大自身存在的困难,为精准识别贫困户增加了难度,造成镇村不能精准判断申请贫困户对象的实际家庭情况,少部分有车有房的群众被误纳入建档立卡对象。虽然后期在各类数据比对和审计过程中发现了这些问题,也采取了清退措施,但仍在少部分群众中造成了识别不精准的印象。
二、扶贫项目精准安排情况及问题
(一)扶贫项目简介
到户扶贫项目主要以种植、养殖产业扶贫、光伏产业扶贫为主。2016年以来,共实施到户特色种养殖产业项目3910个,发放产业补贴资金688万余元。全镇已实施光伏项目四个批次,建设光伏电站15个,装机总容量5.44兆瓦,惠及贫困户1184户,年均收益3000元以上,惠及贫困村2个,年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益超过5万元。
到村扶贫项目主要以双基建设和村级产业发展项目为主。2016-2023年,县财政共拨付我镇债务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1372万元。共实施基础设施改善项目34个,从绿化、亮化、硬化、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民文化广场建设方面帮助两个贫困村较大程度改善了基础设施和基础公共服务;拨付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60万元,通过建设扶贫车间、资金入股产业项目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投资125万元建设贫困村产业项目3个,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万元以上。
(二)存在问题
村级扶贫资金缺乏整体规划性。主要体现:1、受资金限制。县下达到乡镇的扶贫资金只限于贫困村,少部分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基础公共服务仍在存在短板。2、受思维限制。扶贫项目由村一级向上申报,村一级干部常年处于基层,局限在本村目前的状况,对扶贫项目建设没有较长远的规划,只能被动通过入股分红的方式简单分红,村级扶贫资金缺乏效益。
三、精准帮扶实施情况及问题
(一)精准帮扶情况
为了加强扶贫队伍建设,我镇为12个行政村居配备了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采取调整配强一批、培训提高一批、下派注入一批、考录补充一批、培养储备一批的措施,选优配强村级扶贫力量,确保每个村居都有扶贫专干、资料员、微机员。营造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第一初级中学三家帮扶单位和413名县乡村三级帮扶责任人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氛围。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干部业务能力,以查漏评,纠错评、错退,提高识别精准度、政策知晓度、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做到责任落实、精准识别、核实收入、档案规范、压力传导到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工作高效运转。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镇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每周调度脱贫攻坚工作不少于1次。建立镇班子成员包点到村、各级干部帮扶到户包保负责制。
(二)
存在问题
一是少部分帮扶干部对脱贫业务不熟、政策不清,精准帮扶仅停留在结对和走访慰问层面。
一些贫困户的帮扶计划缺乏针对性,难以做到精准施策。二是帮扶中大多采取资助类的扶贫,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力度不够。
四、后续巩固脱贫退出成果的意见建议
一是双基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扶贫资金项目的大量投入,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有了大幅改善,但是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二是资金投入仍需加大。未脱贫户大多是“老少病残孤寡灾”等困难群体,自主生产生活能力较弱,较为依靠政府转移性支付。三是内生动力仍需激发。极少数贫困户仍有“等靠要”思想,仍需要通过“扶人扶智”全面激发内生动力。
五、疫情期间脱贫攻坚开展情况
第一是就业帮扶促增收。
组织好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积极开展“三送三问”活动,已发放宣传资料和口罩420余份。摸排出全镇1924人贫困人口有务工需求,截至4月份,已全部上岗就业。其中车间吸纳就业59人(贫困户29人)、公益岗位就业139人、增岗就业26人;对于有就业帮扶需求的525人提供岗位信息,向园区企业送工115人。
第二是主体带贫促增收。
2家扶贫车间和2家涉贫农业经营主体全部复工,带动贫困户39人月均增收2000元左右。
第三是发展产业促增收。
193个春季到户产业正在加快实施,已审批193个,拟拨付资金73.15万元,已拨付资金25.5万元;贫困村编报特色种养项目2个,已审批1个,拨付资金40万元,正在推进实施。
一、发挥职能职责,做实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县财政坚决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履职尽责,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保障了疫情防控的各项需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应急资金统一调度总要求,简化了资金拨付流程,快速拨付资金,确保了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为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创新财政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严格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措施》各项补助措施,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政策和资金保障。
二、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做好巡视、审计整改和人大决议工作
一是根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及县巡视整改办责任分工要求,前期涉及县财政局牵头负责整改的事项四个已全部整改完毕。2023年将继续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新问题的销号工作。
二是高度重视上级对我县开展的各项审计工作,并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一方面今年年初在财力拮据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归垫了以往年度财政缺口经费430.61万元;另一方面积极落实《2019年度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负责推进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90%。
三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严格贯彻《预算法》,把人大审议意见和整改完善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今年9月人大常委会下发了《2023年度人大代表视察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方案》,我局针对《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及《县2019年1-6月财政预算变动方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并上报了方案。
三、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全年收支预算。截至目前全县总财力为154,803万元,其中可用财力为72,40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保工资”方面安排资金52,342万元,“保运转”方面安排资金4,106万元,“保民生”方面安排资金4,351万元,“保稳定促发展”方面安排资金6,809万元,其他保障党政机关及各区、乡(镇)等刚性支出方面安排4,798万元。
二是努力推进年度收支预算执行。今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数为13,136万元,预计到12月31日收入达到15,000万元,超目标任务数1,864万元。截止11月30日,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0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25%,比上年同期减少1,039万元,下降7.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25万元,增长33.14%;非税收入完成5,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64万元,下降33.4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截止11月30日,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5,2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97万元,下降4.85%,完成调整预算数154,803万元的87.3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232万元的59.34%。
四、深度剖析原因,奋力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面对政策调整困难,深挖增收潜力。一方面受减税降费政策大规模实施的影响,今年1-11月已减免税额2,039万元、清缴退税155万元。另一方面疫情防控影响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县收入,例如:税务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而且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受减税降费及疫情影响的局面下,我局将进一步立足本职工作,协同税务机关发挥税收职能、全面落实税收政策,积极应对各种困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预算追加,做实三保支出。一方面通过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理念,我县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实编足,不留缺口;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公用经费,按照“零增长”原则,从严压减10%的一般性支出和压缩3%的“三公”经费支出;按进度拨付各单位的人员和公用经费,保证了财供人员工资和各单位的正常运转;加大扶贫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了县级扶贫专项资金1600万元;认真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政法部门工作计划和上级工作的要求,结合财力安排经费,保证了政法系统正常运转和办案需要;另一方面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勤俭办事,落实好财政资金监管“两个责任”,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同时为加强和规范我县财政追加预算管理,完善审批程序,健全财经权利运行机制,今年3月出台了《县追加预算审批管理办法》。
三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与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一方面在编制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必须填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按照“综合预算、科学论证、合理排序、追踪问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使用去向,通过建立绩效考评制度,逐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及执行。另一方面,为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监管责任制、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开展了绩效目标的填报和执行监控,实现监控平台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并将每一笔扶贫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监控平台,实现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预算指标和预算支出匹配,并确保绩效指标填报率随时保持到99%以上。同时为了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我局认真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极力解决突出问题,目前正在多措并举的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是加强管控监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推动政府债务偿还、合规使用债券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项目库中申报项目执行。同时,使用中坚持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并严将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的规定。严格监控隐性债务。依托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对全县债务情况实行动态监管。针对我县其他涉及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情况(县隐性债务)债务化解,按照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协调推进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隐性债务分年化解偿债目标。根据川财债(2023)49号文件,我县收到抗疫国债资金1,300万元,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畅通资金拨付渠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8月新增债券资金1,600万元,其中扶贫移民局申报1,300万元,应急管理局申报300万元。
五是建立健全专项方案,保障稳定投入。围绕县2023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加快构建以综合扶贫为基础、专项扶贫为支撑的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制定了《县2023年财政扶贫方案》、《县2023年金融扶贫方案》,并积极配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了《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年初从县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00万元,同时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12211.25万元,切实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投入。
六是加强对“四项扶贫基金”的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四
项扶贫基金管理,组织两家金融机构对已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间题严格落实整改,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并积极拓宽四项基金来源渠道,建立健全稳定补充机制,完善四项扶贫基金效益分析机制,定期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四项扶贫基金”联席会议,及时反映和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共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870笔8217万元;共收回到期贷款2152.64万元,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教育扶贫基金共计发放532.59万元,救助贫困人口5383人;卫生扶贫基金共计发放463.47万元,救助贫困人口773人。
七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惠民惠农资金落地落实。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全县各乡镇及一卡通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并联合纪委,审计重点抽查了部份乡镇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入户调查覆盖9个乡19个行政村“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2023年截止目前共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6910.53万元,累计享受补贴83924人/户。加强精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金融扶贫工作规范运行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对金融机构扶贫信贷资金督查工作机制》要求,我局对县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县扶贫移民局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专项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县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情况、财政扶贫贷款贴息情况及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保障情况进行督查。
八是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政府会计制度财务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网络直播和现场培训的方式举办了两期政府会计制度培训。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重要工作部署,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我局持续推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前期工作。
九是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截止目前我局已实施220个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金额达35746万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召开两次政府采购农副产品推进会,鼓励动员各级预算单位支持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2023年全县采购农副产品已完成20%的采购份额,采购金额达到了56.93万元,完成比例为101.04%。
十是严格投资评审。进一步加强评审完善评审制度,规范了相关评审程序,印发了《县财政局关于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注意事项的通知》(巴财〔2023〕131号),完善了投资项目台账管理机制,实行每周通报制。截止目前组织审核预算项目98个,送审金额45220.35万元,审定金额43251.8万元,审减金额1968.55万元,审减率4.35%。严督财务决算。进一步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程序,完整的反映工程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并及时交付使用的国有资产,截止目前共计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34个。严把援建资金审核。严格按照《广东省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县项目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按照“双审、双管、双签、双覆盖”的原则,审核资金拨付。按照《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及省内对口帮扶项目推进专题会》会议要求,按月通报了援建资金及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情况,共通报11期,各项目业主加快资金拨付比例达91.49%。
十一是严格按照《推进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清理暂付款锁定存量,积极稳妥处置消化暂付款。1至11月,无新增暂付性款项,且积极采取措施清理消化暂付款,一是积极稳妥处置消化暂付款。合理制定消化方案,分类明确消化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消化暂付款。明确“三年攻坚”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分解落实消化任务,保障每年消化额原则上不低于目标任务的三分之一,同时已向借款单位下发催款通知书。二是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严格限制财政对外借垫款对象、用途和期限。严格规范财政对外借款审批程序,加强财政对外借款日常管理。建立财政对外借款回收保证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机制,有效的防范了暂付款清理消化风险。
十二是积极推进国资管理工作,持续推动县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编制和新旧制度衔接工作。4月底完成了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工作。经统计,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54504.95万元,较上年减少20.96%(主要为2019年实行政府会计制度,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负债总额99921.95万元,较上年减少40.80%,净资产144512.75万元,较上年减少19.58%。同步,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19年度政府资产编报工作,组织指导13家单位对本单位代管的政府资产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综合汇报了2019年度我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今年我局牵头举办了两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严格处置管理,提高账实、账表一致性,指导督促各单位每年至少对本单位资产进行一次大清查,对已达到处置条件且无法使用或盘亏的资产建议及时进行申报处置。2023年我县办理处置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有21家,资产原值为1351.8万元,全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为4.53万元。
国有企业监管方面。完成国有企业2019年度决算报表和统计报表编制工作。纳入国资统一报表的7家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0315.1万元,负债总额22284万元,营业总收入4690.4万元,营业总成本4397.2万元,利润总额497.1万元。持续推动县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一是继续探索适合我县国有企业发展的改革方案并结合去年修订的《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再进行深入研讨修订,适时提交国资国企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二是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前期调研,待下一步专题研究;三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国资委会议研究,任命国资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委派徐兴龙等人员兼任卓帆水泥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四是为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积极推进县国资公司入股康巴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我县国资公司入股1000.68万元,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机构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五是对我县“僵尸”企业、经营发展困难企业进行清理,以国资局牵头对其进行清产核资和财务收支审计,并拟定下一步改革、发展计划。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我局配合县人社局开展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现已完成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合计107人。发挥国资监管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按照州、县关于平安创建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积极对标任务,通过深入企业调研指导,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激励企业参与城乡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建全并落实基层工会组织各项制度。圆满完成两项试点工作。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照县属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及编制批复,我县纳入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企业有县物资公司、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县矿产工业总公司,2023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03万元,2023年实际收入为202万元。
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强化财政改革发展,特别是权力运行重点难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上半年,我局组织召开以“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为主题的党风廉政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职能优势,认真做好“廉政文化进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赛、廉政书法等相关活动。
六、以党建为引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五个一”帮扶深入工作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上半年,为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业务知识水平,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打造财政特色亮点工作。我局实行了每周四党员学习日与股室业务工作交流相结合,让每一名干部积极参与进来,分享自己的工作心得。同时,为切实发挥“五个一”帮扶单位作用,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工作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党巴村脱贫部署工作,同乡党委班子、村两委班子、第一书记一起研究党巴村脱贫工作的相关事宜,做到了同参与、同部署、清责任、清任务。截止11月30日,我局已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前往党巴村入户走访27余次,开展结对走访活动达38余人次,覆盖群众350余人。为合力支持党巴村农田灌溉引水工程,积极争取到191.2万元,用于新建党巴村4公里802亩农田的灌溉饮水,改善和满足87户农户的生产生活用水;截止现在继续发力,帮助党巴村争取了人口饮水改造升级项目,由县水务局负责实施。
七、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做好财政常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把握落实好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化财税改革与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内在联系,促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
1.加强财政收入的入库力度。组织收入,强化与各部门的深度合作,针对目前疫情以及减税降费等因素对经济带来的影响,我们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强化与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以及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深度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准确把握财税收入的政策改革和体制调整方面的变动趋势,加强分析预测,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税源监控,掌握收入主动权;充分挖掘增长潜力,将应征税款及时征收入库。
2.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定了《县财政局关于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接下来将借助第三方力量,利用三年时间实现管理流程、参与主体、财政资金、绩效方法、评价对象全覆盖,努力实现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跨越式发展。
3.加强落实“直达”政策。加强各项中央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各项直达资金落实到位。
4.继续做好党建带团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坚持“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为标准,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积极支持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5.加快支出,巩固成效。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构建精准扶贫机制的意见,大力整合涉农资金,增强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继续深入推进“五个一”帮扶力量工作,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切实发挥“五个一”帮扶单位作用,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财政保障资金投入,帮助解决好贫困户农畜产品卖难问题,防止返贫。认真筹备组织“党员义工日”等系列活动。
在很多人看来,“互联网+”扶贫,能够形成一种“双赢”局面:对贫困地区农民来说,网络可以让农产品直接对接市场,大幅减少流通过程中间环节,让收益更多地归属于农民;对城市居民而言,农产品流通成本降低,意味着终端消费者能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农产品。
基于此,在2015年11月中央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电商扶贫”已被正式纳入精准扶贫工程。该文件还提出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此外,财政部、商务部还曾于2015年公布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200个示范县名单,中央财政计划安排20亿专项资金进行对口扶持。各地方政府也争相在出台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农民做电商。
“互联网+扶贫并不只是让农民开网店。社会应当正确认识互联网在扶贫工作中的位置以及发挥自身作用的条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区发展项目主任廖玲说。
廖玲曾到多个贫穷地区调研,并负责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农村生计扶贫项目。在接受《凤凰周刊》记者专访时,她表示:“互联网+”扶贫的基础还是建立在当地农产品过硬的品质上,让消费者建立起信任,形成口碑传播。而个别地方通过打“苦情牌”来销售贫困户农产品的做法,在短期内有效,但若长期如此,有可能透支社会爱心,并不利于扶贫的长远效果。
“互联网+”扶贫是未来大趋势
《凤凰周刊》:最近兴起的“互联网+”扶贫和传统扶贫方式相比,有什么新特点?
廖玲:与传统扶贫模式相比,“互联网+”扶贫关注的是农业产业价值链的不同环节。传统扶贫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小额贷款。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这家银行向贫困农民发放小额贷款,以小组联保代替担保,让农民可以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第二种方式是实物资助。比如“国际小母牛组织”。将家畜作为“礼品”资助给贫困农户,农民获得家畜后,通过发展养殖业来增加收入,项目周期结束时,受益农户须将等价值家畜传递给下一家。第三种扶贫模式则是技能培训。比如教贫困农户手工艺技能,发展特色工艺产业等。
三种传统扶贫模式各有优缺点,但共同点都是关注农业生产过程领域,解决如何让贫困农户获得资源开展生产的问题。
而“互联网+”扶贫则是解决销售端问题,可大体被分为两类:一是众筹扶贫。比如,某人有很好的农业生计生产方案,需要资金支持,于是通过互联网发起众筹,由认同该方案的社会爱心人士共同捐资支持。众筹成功后,贫困户获得生产资金,按照生产方案产出农产品后,他会按众筹的约定,将部分产品回馈给支持者,部分产品销售。这种方式相当于农产品预售。另一种是电商扶贫,也就是贫困农户已经生产出农产品,直接通过电商平台,将农产品卖到全国各地。
农产品众筹扶贫和电商扶贫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向群众募资,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等特点。所以,更能够准确地预判市场的反应。
总的来说,一个扶贫项目的成效如何,最终还是取决于农民手中农产品变现的那一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互联网+”扶贫项目能够倒逼传统扶贫模式的发展。
《凤凰周刊》:为了发展和鼓励“互联网+”扶贫项目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诸多文件和措施。现在许多农民也在开设网店。那么,一个“互联网+”扶贫项目的成功要素有哪些?
廖玲:“互联网+”扶贫项目潜力非常大,应该是今后扶贫工作的大趋势。据我了解,已经有生鲜网店在“双十一”期间,销售额超过千万。不过,一个“互联网+”扶贫项目的成功与否在于能否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硬件条件。比如,道路、物流、仓储、电力、网络都要达到要求。特别是物流,所以,像很多交通不便,快递只能到达乡镇一级的地方其实很难做“互联网+”扶贫项目。
第二个条件是人才。无论是众筹,还是开网店,都需要专业的技能。这里说的人才包括两类:懂电商的人才、产业发展带头人。开展“互联网+”扶贫项目一定要有理解互联网规则的人来牵头。
现在有些地方,鼓励所有农民都开网店,这是值得商榷的。许多农民基本不使用互联网,电脑也很少使用,更别提通过互联网卖东西了。他们直接开网店,或与电商接触,失败风险非常高。
第三个条件是要有有较为成熟的互联网平台,现在国内已经有非常成熟的电商平台供愿意开设网店的人选择。
对于“互联网+”扶贫项目来说,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其中,硬件条件更需要政府来满足。互联网平台是市场发挥作用的部分。人才和社会资源嫁接则是NGO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
“卖苦卖穷”无助脱贫
《凤凰周刊》:在许多网店中,农民的贫苦面貌似成为一个“卖点”。许多电商平台会打出“某地农产品滞销,请大家帮帮老乡,让他们有一个好的收成,保证他们的生活”的口号。你如何评价这种现象?
廖玲:据我观察,主要有两种“卖苦卖穷”方法:第一是“农产品滞销”型,通过各种图片和说明,表现村子很穷,农产品滞销了,请大家快来购买农产品,解决老乡的生计问题。还有一种是“贫苦人群”型,主要打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亲情牌。
这些项目其实也是在帮扶贫困的农村家庭增加收入,但如果不从贫困原因来分析,纯靠“打苦情牌”的方法是不可持续的。解决某地贫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是把一次滞销农产品卖出去之后,这个地方就富裕起来了。而且,消费者的“爱心”也是有限的,不能过度透支。事实上,对大部分消费者来说,决定是否购买的最重要理由是产品质量,而不是某地的贫困和可怜。
更严重的是,“卖苦卖穷”不仅没有起到帮助贫困户的作用,还会导致社会质疑。2016年5月,有媒体报道广东某地菠萝滞销,当地一位合作社社长告诉媒体,如此的贱价烂市至少20年没有见过。鲜有收购商登门,果农欲哭无泪。
一家运营了多年的天猫店看了新闻之后,着手帮助当地农民卖菠萝,1天卖出了60万斤。然而,就在一周后,这家店铺主页面上贴出道歉信,说因为农民坐地起价,成本高涨,代办掺杂三分之一熟果,导致发货和品控出现严重问题,损失至少50万,店铺关闭,公司面临破产。最后,农户没有摆脱亏损,还背上骂名;商家赔了本;消费者收到的,是烂菠萝。
所以我建议,进行“互联网+”扶贫,要仔细分析造成当地贫困和农产品滞销的原因,并将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上来。
《凤凰周刊》:那么,“互联网+”扶贫的正确方向是什么?
廖玲:其实,我们需要更加准确地认识互联网在扶贫过程中的作用。互联网的优势在于能够为农民开放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如果农产品质量非常好,互联网能够提供农户一个非常广阔的平台。但互联网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销售贫困户手中的农产品更重要的还是依靠线下的努力,也就是其过硬的产品质量。
此外,互联网还有一个劣势:和菜市场买菜不同,互联网将消费者和农产品隔离开来,消费者很难直接鉴别农产品质量。后果就是同质化竞争。所以,在解决产品质量之后,信任问题则是“互联网+”扶贫项目成败的另一个关键点。
在民众对国内食品安全普遍担忧的背景下,即便农产品的质量非常好,如何提高农产品的口碑,让消费者相信这些扶贫项目的质量仍不容易。对一些大型农场和农产品公司来说,他们可以邀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做鉴定,出具各种检验证书。但“互联网+”扶贫项目扶助对象多为小农户,难以承受鉴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