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稷下学宫柏拉图学园高等教育
一、基于两个历史概念
(一)稷下学宫
始建于公元前374年齐桓公田午①时期的齐都临淄的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学术文化的交流中心和诸子百家争鸣的重要场所。“学宫”因齐都临淄城之稷门而得名,“稷下”即稷门之下或之外②。这是当时最大的学术基地,有文士上千,他们相互辩论,推崇各自的思想门派,对百家争鸣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原因与齐桓公开创的善待文人学士“尊为师”、“尊为友”关系甚大,他为天下的文人们提供丰厚的物质生活基础和民主宽松的政治氛围,吸引了一大批人才到此居住、著书讲学。稷下学宫的创建,稷下百家争鸣的展开,不仅形成了先秦百家争鸣的高峰,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繁荣,而且对我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柏拉图学园
公元前387年,柏拉图在雅典城外西北角一座花园和运动场附近开办了一所学校,即柏拉图学园,亦称“阿卡德米”(Academy,即“科学园”之意)。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克菲索河边,两岸林木茂密,婀娜多姿,学校的建筑和雕塑就掩映在一丛丛绿色林阴深处。柏拉图在这里一边教学,一边著作,主持40多年,直到去世。这是西方最早的高等学府,西方历史上第一所集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为一体的“学院”。这也是古希腊学术最为鼎盛的时期,对后世影响深远。后来人们习惯将学术机构,如科学院等都称为“阿卡德米”。后世的高等学术机构(Academy)也因此而得名,它是中世纪时在西方发展起来的大学的前身。学园由于其独特功能,具有一种特别的生命力,一直存在了九百多年,直到公元529年才因战乱而关闭。在学园期间,柏拉图写出了他一生中主要的哲学著作,如被誉为教育发展史上三大里程碑之一的《理想国》就是在此期间完成的。
二、稷下学宫与柏拉图学园横向比较
(一)课程设置及教学
稷下学宫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给执政者招揽天下有识之士,为了“有智为寡人所用”,是为了给齐国君主服务的。齐国也给予这些人优厚的俸禄和待遇,让他们不受一般官吏的案牍之苦。从这一点看,稷下学宫承担了当时齐国君主政治智囊团的角色。在专心致志于国策、理论和学术的探讨方面,稷下先生们跟古希腊的哲人多少有些相似。游学是稷下学宫独特的教学方式之一。学生可以自由来稷下寻师求学;教师可以在稷下招生讲学,即容许有学与教两个方面的充分自由。这些游学方式的施行,就使学士们开阔了眼界,打破了私学界限,思想兼容并包,促进了各种学说的发展和新学说的创立,大大促进了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成为教育人才的中心。
柏拉图学园是古希腊重要的哲学研究机构,开设四门课程:数学、天文、音乐、哲学。学园受到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影响巨大,课程设置类似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传统课题,包括算术、几何学、天文学及声学。柏拉图要求所有的入学者都受过相当的专门教育,还要学过体操和音乐,学园的拱形大门上写有:“不知几何者请勿入内。”学园奉行一种苦行主义,师生们素朴恬淡,其经典形象经常是:身着粗布袍,左手捧一碗清水,右手拿一块面团,面对无尽的苍穹和喧闹的人世发呆,即所谓一心追求知识和真理。学园里不仅仅提供哲学、政治、法律等方面的教育,对自然科学尤为重视。在教学当中,数学尤其是几何学地位极其重要,这不仅因为柏拉图在游历期间对数学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研究,而且因为他在哲学上认为,数学是人们认识具体事物的一个中介,在他的认识论中,数学有很高的地位。此外,学园对动物学、植物学、地理学、天文学也进行了初步的系统分类研究。人文科学当然更加受到学园推崇,柏拉图把哲学关注的领域扩大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范围,像共和国、优生学、自由恋爱、妇女解放、计划生育、道德规范、财产问题、公有制制度等,在他的教学和著作中都有所涉及。
(二)管理与治学特征
与柏拉图学园的教师相比,稷下学宫的先生们享受的是“国家津贴”,受到齐国君主的充分保护,他们的幸福生活不但没有衣食之忧,更无生命之虞。稷下学宫的建立很快成为战国各国仿效的模式,如燕昭王的下都学馆、秦国的吕不韦门馆。稷下学宫与柏拉图学园同为高等学府,亦都桃李满天下,这得益于两者各具特色的学校管理制度和治学特色。
稷下学宫不仅像一个学院,实际上更像一个嘈杂的大论坛。据记载,各国的文学游士经常定期相聚于此,或是短期访问,或是聚会辩论,各家平等,言论自由,来去无阻。稷下学宫既有固定的学者队伍,又有很多外来学者讲学,这些学术交流让这里成为战国时期中国的“阿戈拉”③,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学术交流中心,对后世书院的自由讲学,以及群众性学术团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稷下学宫的治学极具特色,言论自由、百家争鸣、来去自由、待遇优厚、兼容并包,管理规范,这些办学特色令后世叹为观止,即使当今高度发展的大学教育也难以企及。稷下学宫采取“不治而议论”与尊师重教的办学指导思想,设立了规范严明的师生管理制度和兼容并包、来去自由的师资管理原则,《弟子职》中规定了学生学习、生活和纪律规则,并开创了我国教育史上的学衔制――博士制,影响深远。
柏拉图学园则树立研究问题注重实际、注重提出疑难,注重多方面收集材料、尝试和探索的学风,把为社会培养良好的、融洽的成员作为教育目标。柏拉图亲自授学,教学形式独特,采用散步式讲学,公开讨论,并为学园制定了合理的学校规章,要求学生生活规律,饮食简单合理不奢侈。学园教学管理的方式科学,不仅通过教育训练来教学,而且采用研究的方法来进行教育。柏拉图学园在教育上不仅对基本哲学问题进行理论思考,而且进行直接的社会结构和自然现象方面的实验。校内存有各种学科的资料和大量教学资料,有规模巨大的手稿图书馆,柱廊之间挂有各种地图,并且开始了动物研究。由此可见,这是一所名副其实的研究机构。
(三)办学目的(动机)及性质
田氏代齐之后,为了树立起开明重士的形象,利用士人鼓吹代齐的合法性和必然性,更加注重招揽天下士人,争霸于诸侯列强。稷下学宫脱胎于当时的养士制度,并始终保存着养士用士的痕迹,不仅决定了其官办性质,而且证明了稷下学宫初创的动机是田齐政权“招致贤人”,维护其统治。可以说,稷下学宫的建立,是与齐国统治集团图霸争雄的这一政治目的密切相联的;稷下学宫的兴与衰,深深打着齐国统治者的政治烙印。
柏拉图学园的建立和发展是与办学者个人密切相关的。学园发展的过程中,“选继人选”对于学园的继承具有重要意义,继承人的选定不仅是对其个人治学管理能力的一种肯定,更重要的是对学园思想文化的一种继承。阿卡德米学园是柏拉图创建的反映自己学术思想的心灵家园,亚里士多德尽管哲学功底深厚、见解过人,但是其学术继承却带有批判创新性,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并不完全承续老师一家之言,甚至对柏拉图的哲学观点进行批判。
稷下学宫首先是一个智囊团性质的机构。其次是炫耀国力,标榜尊贤重士。这就为学术交流、文化传播,百家争鸣创造了优越的政治环境。稷下学宫又具有大学堂、社会科学院的性质。可见,稷下学宫具有双重的性质,“集政治性与学术性为一体”。而柏拉图所办阿卡德米学园带有一定意义的私人办学性质,其组织结构形式与其他学园类似,属于教派团体的性质。而稷下学宫即便将之定位于“官办之下有私学、私学之上是官学的官私合营的高层次的培育人才的摇篮”,总体来讲其仍然是官办学校。
(四)主办者个人素养与人才培养
在柏拉图学园,古希腊的思想家们整天告诉全体人民的是“道德”,他们关注的是全体人民自身素质的提高,这种人本主义的最初表现,大大不同于稷下学宫贯彻始终的实用主义。反观稷下学宫的学者们,大多时候本着一种务实的态度,强调“经世致用”,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当时的君主所接受和采纳。而齐国君主也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积极投身于国家的政治活动。其中跟柏拉图一样以好辩著称的稷下先生淳于髡,就曾多次代表齐国出使其他诸侯。
从“政治训练班”④的角度来说,两者几乎是一致的。不同的是,稷下先生们受政府资助,是享有俸禄和官职的“客卿”、“大夫”、“上大夫”,当齐王资助他们潜心学术――“不治而议论”时,稷下学宫对齐国的依附性要更强一些。稷下学宫的学者们由政府提供最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待遇,给予极高的尊敬,而且自由民主,说错说坏,政府都不追究。它既是智库,又是学堂,还是一个文化交流的场所,在这里人才得到独立和尊重。
三、结论与启示
柏拉图学园与稷下学宫有很多共同之处,但也存在一些不同。这两所学术传播机构都经历了很长的历史,稷下学宫与田齐历史相始终,经历了150余年。而柏拉图的学园由门徒继承后,则经历了几个世纪。
稷下学宫的创建与发展,在中国教育发展史上树起了一座丰碑,开创了百家争鸣的一代新风,促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学术、文化教育大繁荣,对后世影响深远。而柏拉图的学园在西方开创了学术自由的传统,是古希腊世界最重要的思想库和人才库。还应该提到的是,柏拉图建立的学园Academy和后来西方各国沿袭这个名称的各种学术研究团体也有不同,柏拉图学园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为城邦培养政治人才,讲述治国术,以他的思想影响城邦统治者,希望在其追求实现的“理想国”中有“哲学王”的治理。
历史发展到现在,以百家争鸣为特色的稷下之学和以科学、哲学见长的柏拉图学园虽已消逝,但是两所学府的治学形式、学校职能目标、办学方针、人才政策、教学形式和教学管理制度等对当代高等教育仍有着借鉴与启示意义。
注释:
①三国徐干《中论・亡国》云:“昔齐桓公立稷下之官,设大夫之号,招致贤人而尊崇之,自孟轲之徒皆游于齐。”据此,今多数学者从此说,笔者也赞同此说法。
②关于稷门的确切位置,有小城西门、小城南门、大城偏北西门等版本,众说不一,故稷下学宫的具体地理位置不详,此处略过。
③希腊语:集市、聚集之地的意思。在古希腊雅典卫城,阿戈拉曾是雅典最高行政长官发号施令的地方,而民主也从这里诞生,阿戈拉成为古希腊文明的代表。在古希腊人的生活中,阿戈拉不但有商品的交易,而且有思想的交流,包括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在内的很多古希腊哲学家,都在这里发表自己的学说。这里是人们购买商品、议论时事、发表演讲、传播学说、朝拜神灵的地方,也是民主萌发之地。
④柏拉图学园按照柏拉图“学以致用”的政治哲学培养了各方面的从政人士,其又被形象地称为“政治训练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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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所著《理想国》的宏旨在于构建一个理想城邦,这一城邦的根本特质在于其是正义的。该理想城邦所体现的理想正义实质是以社会统一性为目的的等级有序。这种等级秩序体现在于拥有不同天赋的城邦成员的不同等级角色。在柏拉图看来,城邦统治者应当由掌握智慧和真理的哲学家担当,而另外两种城邦成员处在城邦这一严格统一有序的三级体系的基层。
(一)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
柏拉图提出城邦内有四种美德——勇敢、节制、智慧与正义。城邦的正义就在于城邦中三个阶层,统治者、卫士及劳动者,对四种美德的对应性坚持,其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从事自己本职性工作,三者之间互不干涉。城邦成员服从自己的天赋,各司其职,最有效地提高工作的效率,并在根本上保障城邦的稳定有序。在柏拉图看来,这种依托于等级制度的和谐稳定秩序就是城邦正义。
柏拉图之个体具有三种灵魂属性,理性、欲望和激情,其三者基于自身特定的功能和特点,共同支配着个体。柏拉图指出,个体有时是矛盾的,因为三种灵魂成分之间的不和谐,因此这需要确立一种明确的顺序,方能维持一个统一性的自我。由于理性掌握关于善的知识,并能根据这种善的知识控制欲望的类型和内容,指引欲望的方向,使之在本能之下从事合理并且必要的活动,满足个体理性的需要。另外,激情作为介于理性与欲望之间的中间性因素,可能会被前二者中的任一因素所左右,因此,当理性处于主导地位,将引导激情逃离不合理的欲望引导,从而能够进行自我的克制,维持灵魂以至个体情绪的稳定,实现灵魂整体的和谐。此种情况之下,理性确立其统治性地位却有助于实现个体的自我完善。
柏拉图的正义,是由单个的个体灵魂内部的和谐有序的个人正义产生的城邦个体成员之间的整体有序的城邦正义,二者呈现出一种根本的统一性。
(二)理想正义观念的内在意义
在《理想国》中,格劳孔提出对个人保持一种正义品质的质疑,提出对正义自身对个体的实质意义。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提出“王者的生活比僭主的生活快乐729倍,反过来说僭主的生活比王者的生活痛苦729倍……可以表明在快乐和痛苦方面正义者和不正义者之间差距之大。
尽管RichardKraut认这一数字的提出是不严肃的,并且柏拉图并不是直接以自足并且充分地论证正义生活的绝对意义来论证其可取性,但柏拉图通过增加正义生活吸引力的方式来阐明正义较之不正义生活更可取,足以用来说明其个人对正义的王者生活的极度推崇。
因此,在柏拉图的视野中,正义能够调整个体灵魂内部的秩序;正义能够使人感到内在的舒适与幸福。因此,柏拉图认为正义的生活使人幸福。在柏拉图看来,正义是实现城邦稳定秩序和个人价值的最好路径。
二、形而上的世界本质——善的理念
柏拉图正义观念的背后,蕴含着更加抽象和深刻的理念论,在此理念的体系中,善的理念居于绝对的重要地位,是知识的终点,应当是人们的终极追求。
(一)善的理念
柏拉图认为,理念是由神创造的先于具体事物并超越实存物体的永恒性存在,事物的理念是存在的该事物的根本属性,是其本源。永恒的世界由不同事物的理念构成,而善的理念是所有理念的最终目的。善的理念,是永恒不变的世界本质。
“知识的对象不仅从善得到它们的可知性,而且从善得到它们自己的存在和实在,虽然善本身不是实在,而是在地位和能力上都高于实在的东西。灵魂在善的理念中得到知识,其是知识与真理的本源,也是知识的最终极目标。在哲人为王的理想国中,正义是实现城邦与个人善的现实手段,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城邦与个人共同的善。理念中的善,以及其回归到现实中具体的善的形式,是城邦运行的根本规则,其以一种抽象非直观的形式影响、评价并判断城邦与个人的活动。
(二)善的理念统治权威的正当性
柏拉图主张善的理念是知识的最终极目标。哲学家的统治是实现城邦正义的手段,而非目的;而城邦的正义,亦只是实现城邦之善的必要途径。在此意义上,柏拉图主张只有善的理念才是最好的路径,于人于城邦皆是如此。由于善的理念脱离现实的存在,因此能够符合善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比如正义、勇敢、节制等——的行为便是正当性的存在,哲学家因为清楚地知道理念的知识,明了正当行为的方式,因此,由哲学家作为城邦的统治者是最恰当的。但是,诚如上文所言,哲学家对城邦的统治是实现城邦正义的必要手段,而绝非是简单的目的性终结。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的思想同稍早期的古代中国的孔子提出的统治者以“德威治国思想颇为相似。西方古希腊时代对贵族的观念,即以“最优秀者治国,同孔子主张的由才智之士形成贵族的观念非常相近。孔子主张的“仁政思想的核心内容在于“行为端正即为有德,以礼行事即可使人获得道德地位和威望,而这种道德威望或者地位转过来又能够给予统治者以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势力。孔子的理论即是说,行为端正而有德自身便可获得统治的道德权威,就能使统治者获得正当性权力。中国的人文传统为以道德的力量征服人心,而古希腊则强调理性的至上地位。柏拉图主张哲学家为王,即由掌握智慧和善的知识的哲学家统治城邦,他同样将统治的权威性诉诸一种更重要的客观性评价标准——善。善,作为人可以认识并能把握的超验的客观理性,是统治者权力的权威和正当性基础。
三、自然法对世界本质的探索
(一)“自然的意义
荷马史诗中首次提出了关于“自然(nature)的论述,论述“自然的最早著作见诸荷马史诗《奥德赛》,史诗描述了奥德修斯回家历程中遇到赫尔墨斯及其提到的神草,神通过观察草的“自然而了解神草本身不为普通人所知的神奇特性:“弑阿尔戈斯的神一面说,一面从地上拔起药草给我,告诉我它的性质。那药草根呈黑色,花的颜色如奶液。神明们称这种草为摩吕,有死的凡人很难挖到它,因为神明们无所不能。“性质或者“自然被用来描述这样一种神奇的药草的独特性,该特征是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性特征。
列奥·施特劳斯在《政治哲学史》的绪论中对“自然进行了简要而富有总结性的论述,他认为《奥德赛》中描述神草性质的“nature有两种含义,即“自然是某物或者某类事物的特征、外观和活动的方式,是同其他事物的本质区分;另一层含义意味着,事物的自然是指个体无神、人参与的自我长成,非神或者人的创造。古希腊语境中的“自然强调事物的自我生成,而不是被外界的力量强制改变存在形式,并且这种自然生成同时是其他事物的开始。
因而,“自然一词在根本上是对对下述两种对象的观察和描述:客观世界规律即事物客观、永恒特性,以及非由神或者人确立的,人们在长久历史时期之内形成的,基于人类自然本能与社会共同体生活的相互作用下共同形成的人类约定法。
(二)本质的自然法
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较早地对自然法进行了定义与说明。其主张“神在每一个事物之中,自然存在的一切事物之中都充满理性的原则。在其学派思想中,自然法是事物的本性的法则或者规则,自然存在的一切事物均按照神的理性原则连续活动。
斯多葛派之代表人物西塞罗认为,神存在与自然界每一个事物之中,每个事物因为分有了神的特点而具有了理性。自然法便是世界的每一个事物都分有的神的理性原则,是神所赋予的永恒不变的理性原则。
基于上述对古希腊和古罗马几种代表性观点的论述,可以看出,“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自然法一开始就具有等同于规律或者神的权威,这种权威被归结为理性。换言之,在古希腊罗马时代,人们将客观的规律或者神的权威上升到某种不可替代的至上性高度——权威或者规律是一种事物甚至世界本质的高度,此即为自然。而在这种意义之下,自然法便理所当然地成为记述并呈现事物本质规律的一种客观方式。
四、理想正义观念中的自然法
从正义观到理念论到自然法。柏拉图提出的由神的理性所确立的超验理念,是其在哲学范畴内对世界本质进行探索的成果。善的理念指导之下的,旨在实现善的目标的理想正义观念在本质上是柏拉图个人的自然法思想。
柏拉图将考察个人以及城邦的终极标准确定为抽象的善的理念,并使之成为其世界的本质,换言之,善的理念即是世界的自然法。
对于柏拉图而言,最好的生活是沉思和服务于神,而神与纯粹思想的对象是永远同一的。但柏拉图善的理念观念,将世界本质从神的主观意志上升到神的客观理性,开始了理性、超验的哲学与政治历程。柏拉图的理想正义观念背后的理念论,旨在探索一种客观永恒的理性行为规则,是对世界本质的探索,是柏拉图个人自然法观念的展现。
柏拉图所提出的理想正义观念,旨在使人们服从于客观的秩序——神所创立的可评判的客观天赋等级秩序,并遵从善的理念这一客观理性的指引,由此而引发的对世界本质的探索。
自然法是描述事物本质规律的终极规则。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努力构建一个等级有序的理想正义的城邦,但正义的城邦并不是终极的目的,正义只是对正义理念的实现,其终极目的在于善的理念,其是永恒性的理性规则,是世界的本质。善的理念其将世界的本质上升到超验的理性存在,是柏拉图在理想国的理想正义观念背后的自然法规则,是对世界的本质性探索和解读,对古希腊以及西方哲学和法律思想奠定了思想与方法的基础。
注释:
[古希腊]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79、380页.第267页.
RichardKrautedited:TheCambridgeCompaniontoPlato.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2,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311-331页.
[美]费正清著.张理京译.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第56、58页.
[古希腊]荷马著.罗念生,王焕生译.荷马史诗·奥德赛.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十卷,302-306.英文版的荷马史诗中,“nature一词被用来描述这种神草的特性.
[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主编.李洪润等译.政治哲学史(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页.
〔关键词〕自由;幸福;道德哲学;知识镜像;西方哲学
〔中图分类号〕D6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187-(2012)03-0027-06
本文力图从西方道德哲学知识生成的内在理路去剖析幸福与自由背后价值提升的历史意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深入理解现实道德实践困境。
一、古典伦理学的知识镜像
西方哲学的第一次伦理学表达就是苏格拉底发出的“认识你自己”,早年潜心研究自然哲学的苏格拉底,一无所获,最后产生了一个根本性的学理转向:哲学不能只研究自然,而不关注人事。我国学者包利民认为,苏格拉底的意义在于他代表着“道德”第一次在世界史上的出现。〔1〕苏格拉底的道德觉醒是从生活与道德的关系开始的,“人能所做的最大的好事,就是天天谈论美德……对自己和别人进行考查,不经过考查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2〕在道德与生活发生冲突时,“现在我们各走各路的时候到了:我去死,你们去活。这两条路哪一条比较好,谁也不清楚,只有神灵知道。”〔3〕苏格拉底毅然选择“道德”而不选择“生活”,由此而来的问题就是:德性何以具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德性究竟是什么?苏格拉底认为,德性就是知识,知识可以永恒,永恒因超越有限的生命存在而值得追求。在《柏拉图对话集?枚农篇》(又译为《美诺篇》)中,苏格拉底通过枚农从“德性是否可教”的质问出发,引发了对“德性是什么”问题的探讨。“德性是什么”的追问是一种对普遍定义、本质定义的追求,这是一种具有永恒性质的知识追求。因为生活中往往是按照“是怎么样的”形式回答美德,这种回答只是本质的诸种现象形态。〔4〕“在问人们是以什么方式取得品德(德性)之前,要先就其本身研究明白品德(德性)是什么”〔5〕因为“惟有知识才是可以传授的东西”,所以只有当德性是知识时,德性才可以传授。而现实生活中,发现很多人都在将“德性是怎么样”的东西当作真正的知识。在“认识你自己”和“苏格拉底最聪明”的神喻面前,苏格拉底豁然发现“自知自己无知”才是自身最大的美德和智慧,在带领雅典人认识自己的道路和生活实践中,苏格拉底渐渐地上演了他的人生“道德悲剧”。
在苏格拉底对话式的追问中,我们几乎没有得到关于德性的任何确定性的内容,某种程度上说苏格拉底只是通过对话向我们展示和反思了我们生活世界中存在的所有伦理道德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存在,但我们以前却一无所知。至于如何回答这些问题,这就要留待后来者了。
柏拉图伦理追问的思想背景是苏格拉底作为一个道德的人与雅典社会的尖锐冲突所产生的“道德悲剧”。这样的一个现实背景就转变为到底存不存在真理性的美德知识?这些真理性美德如何构成一个美好的社会?这样柏拉图的伦理学就从苏格拉底的生活世界转向了知识论的语言世界,“我们可以在柏拉图的‘发展’中看到一个倾向:原先作为说明此世(生活世界)的解释框架,后来却变成了本身更值得追求的东西。‘知识’原来是道德的基础,现在却成了人生目的。”〔6〕柏拉图将美德建立在客观的合理性的“理念”之上,不同于苏格拉底追问德性的无果而终,柏拉图发现了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四种德性,并为四种德性找到现实对应物(哲学家、军人、生产者),找到了整合“美德与实践理性同一性根基”,正视化解个人与城邦的善之分裂的正义理念,看到苏格拉底对话式辩证法与理念世界的关联。〔7〕柏拉图的美德伦理学是全面回答苏格拉底提出的伦理学问题的理论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