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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应急预案(收集5篇)

时间: 2024-09-10 栏目:办公范文

医疗管理应急预案篇1

(一)编制目的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病毒分为甲、乙、丙三型。流感大流行是指当甲型流感病毒出现新亚型或旧亚型重现,人群普遍缺乏相应免疫力,造成病毒在人群中快速传播,从而引起流感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的广泛流行。流感大流行具有发病率和病死率高,传播迅速和波及范围广等特点。

为认真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监测、疫苗、药物和公共卫生干预等准备工作,有序高效地落实流感大流行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大力宣传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立足于早期发现,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2、高度警惕、有效防范。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预警信息,快速反应,及时应对。

3、依法管理、依靠科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流感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工作,实现流感防治的科学化、规范化。

4、条块结合、分级控制。区流感大流行准备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防治流感大流行工作统一指挥调度,区卫生局对本辖区的流感大流行的防治工作负总责,各镇乡(街道)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的疫情报告和相关防治工作。根据流感疫情的态势,实施条块结合、分级控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以及《贵州省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及流感大流行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他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执行。

(五)应对工作阶段划分及应急反应分级

参照《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相应规定,将本区应对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应急阶段和结束阶段。

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流感大流行各应对阶段的划分由有关专家判定,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研究辖区内疫区的划定和宣布事宜,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

1、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其他国家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并发生病例,或卫生部已宣布启动应对准备行动的无应急反应阶段。

2、应急阶段

(1)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反应阶段:其他省份发生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

(2)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反应阶段:本省发生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或外省发生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3)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反应阶段:本省发生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或外省发生新亚型流感病毒出现较大范围传播。

(4)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反应阶段:我区发生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并发病;本省发生新亚型流感病毒在省内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向较大范围扩散或影响多个省份;卫生部或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发生流感大流行。

3、结束阶段

卫生部判定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则应急响应工作结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区人民政府成立流感大流行准备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准备与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有卫生、公安、工商、经贸、物价、财政、农业、民政、交通、教育、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铁道、武警、驻区部队等部门和系统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具体事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卫生局:为应对工作牵头部门,一是负责领导、协调本区域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妇幼保健机构做好流感大流行预防控制、医疗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应对流感大流行年度准备工作计划;加强流感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组织流感防治专家组分析、评估流感疫情,并及时报告;定期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等。二是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建立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共同做好物资、药品储备;积极开展流感预防控制技术培训及交流活动。三是及时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报告有关流感监测信息,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区财政局:将流感大流行应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同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区经贸局:整顿和规范药品贸易市场,加强应对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和人民生活必需品贸易的监测,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区物价局:加强应对期间市场价格的预警预报监测,加大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药品价格、医疗收费,依法查处违法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物价稳定。

区教育局: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可疑疫情监测,在专业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组织实施学校中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公安分局: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配合和支持交通部门开展交通检疫。

*工商分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紧急状态下的正常市场秩序,督促和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应急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生产供应。

区交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检疫,防止疾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事件处置工作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和紧急救助物资的运送。

区农业局:组织好动物疫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畜禽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在发生疫情的农村,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开展农民健康教育,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处置药品的监督和管理,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突发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

区民政局:疫情发生时,负责对特困病人进行生活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区委宣传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正面报道有关信息,加强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区人劳局:协助卫生部门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参加医保人员、新农合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积极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救助费用。

*地电公司:负责现场电力输送,保证应急处置机构重要部门的电力供应。

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理的需要,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镇乡(街道)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在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专家组织

区卫生局建立流感专家组,主要负责为疾病诊断、疫情级别确定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等提出建议;对流感应对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应对流感大流行有关预案、技术方案的编制修订;提供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技术指导及培训;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工作机制

区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准备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大流行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新预案;通过简报等形式反映准备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组织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要指定负责股室和人员,确保信息和政令的畅通。专家组根据应对情况,合理安排专家积极开展流感大流行应对有关技术科学研究,分析流感应对形势,采取适当形式,及时为应对工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及时提出应对工作建议。

三、应对措施

(一)准备工作

当本预案规定的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阶段工作启动后,在流感常规防治工作基础上,加强以下工作。

1、监测

(1)监测系统建设。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感监测工作要求,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流感监测工作,做好流感样病例(体温≥38℃,伴有咽痛或咳嗽症状之一的病例)的采样、标本的登记和送检工作。

(2)监测工作内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要立即熟悉,并按照《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做好流感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监测等常规监测基础上,加强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等疫情的应急监测工作。

(3)报告。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卫生部的最新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告。

(4)新亚型流感病毒的确认。本区首次报告发现人类病例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需经卫生部确认。

2、流感疫苗准备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流感疫苗接收、分配、接种管理等工作,为流感大流行应对提供及时有力的疫苗保障。

(2)疫苗使用优先人群

大流行期间的疫苗使用,优先考虑保护为社会提供基本服务的人群和老人、儿童等高危人群,降低流感新亚型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3、抗流感病毒药物准备

(1)药物储备。区卫生局负责拟定药物储备的品种和数量,报送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储备。药物储备和调用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医药储备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药物使用策略。抗流感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人群包括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药品使用和预防性用药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治疗性用药由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药物使用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书。

4、医疗救治机构准备

区卫生局指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收治新亚型流感病毒感染病例和流感大流行发生后的危重病人,并制定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的工作预案。各定点医疗机构立即对收治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解决,确保达到定点救治条件。

5、人员准备

区卫生局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等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和以临床医学专家为主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本辖区流感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

定点医疗救治机构要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危重病人的救治。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建由素质高、业务精的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小分队。

6、技术准备

区卫生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技术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流行病人员和实验室人员,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专业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启动应对准备阶段工作后,立即组织一轮次加强培训。

区卫生局要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应急演练,总结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7、经费和物资准备

在上级部门和区各机关的支持下,区卫生局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安排审议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时落实相应经费,保障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8、部门沟通

区卫生行政部门保持与农业等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有关工作动态信息。

(二)应急反应

各有关部门在区政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相应的应急反应措施。

1、Ⅳ级应急反应

在强化各项日常准备工作的同时,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流感专家组开展我区流感大流行危险性评估工作。

(2)强化联动机制,建立高危人群监测点,开展相应的监测工作。

(3)强化流感样病例、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人禽流感疑似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告。

(4)公路等交通部门优先安排卫生部门有关标本和预防治疗药品运送工作,确保有关检测、诊断和预防救治工作及时顺利进行。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应对工作。

外地发生新亚型流感病毒病例后,区卫生局迅速向区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启动与农业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及时沟通有关信息。

2、Ⅲ级应急反应

在Ⅳ级应急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增加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覆盖面,及时发现和排查疑似病例,特别是不明原因肺炎及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的监测。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交通部门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实施交通检疫措施,测量体温,对体温≥38℃、具有流感样病例症状者进行医学观察。

(3)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机制,每日信息通报,及时掌握我区及周边地区相关疫情的动态,有针对性地调整防控措施。

(4)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市民自我保健意识。

(5)疫苗和药物。区卫生局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上级流感中心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掌握有关疫苗和药物研制、生产、分配信息,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6)消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和指导做好对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的消毒工作。不需要进行空气和外环境消毒。

(7)健康教育与咨询。本区疫情发生地卫生院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教育群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外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知识的咨询。

3、Ⅱ级应急反应

在Ⅲ级应急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监测。本区卫生机构设立并公布疫情报告专用电话,鼓励群众报病,及时进行排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呼吸道病例预检分诊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对发热病人进行甄别和鉴别诊断,对可疑病人要及时进行隔离,并采样分离病毒。

(2)疫苗和药物。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组织下,区卫生主管部门及时实施疫苗应急接种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单位医务室可作为应急接种点,但医务人员应先经规范培训,接种点要符合预防接种的基本要求。根据治疗和预防工作需要,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拟定抗流感病毒药物使用计划,逐级报告到省卫生厅。

(3)区卫生局每日向领导小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本区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本区未发生疫情时,区卫生局每日向领导小组报告省内外疫情及本区应对工作概况。

(5)其它公共卫生措施

检疫:本地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实行交通检疫措施,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对体温≥38℃者进行医学观察。对可疑病人,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医学检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本地对来自疫情发生地人员实行健康随访制度,要求每日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健康状况,出现症状者,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进一步医学检查。

健康教育:区卫生部门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教育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病人就诊时或与他人接触时要戴口罩。

4、Ⅰ级应急反应

大流行期间,全区各种应急处置资源由上级政府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

(1)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根据流感流行情况和上级指令,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本区或参加外地危重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建立和启用临时医疗救治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须佩戴口罩,口罩由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负责提供。

(2)监测策略调整。流感监测的重点调整为收集和报告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和严重病例、死亡病例情况,病人药品使用和耐药情况、疫苗和其他物品的使用情况,为掌握疫情进展、疾病严重程度以及医疗救治、疫苗和药物合理使用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

(3)疫苗和药物。区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评估、预测本区疫苗和药物需求量,联系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最大程度地满足药物、疫苗的需求。

(4)区卫生局每日向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区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以及本区应急工作情况。

(5)其它公共卫生措施。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阻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劝阻疫区群众取消或推迟赴非疫区的旅行。

区卫生局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区政府提出建议,并报告市卫生局备案。

区卫生局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三)流感大流行结束

1、评估

流感大流行结束后,区卫生局组织对流感大流行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流感大流行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疫苗和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区人民部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2、善后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四、督导

(一)准备工作的督导

区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工作情况的督查。各级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督查。各级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督查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的建立和行动机制,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疫苗、药物准备,医疗救治准备,培训及演练,健康教育等。督查组成员由区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并由1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采用有效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医疗管理应急预案篇2

关键词:急诊急救;管理;管理体系

对于现代急诊医疗而言,其基本的内涵通常是院内急诊不分科。目前,急诊医疗的管理体系为两者一体化,即院外急救与院前急救。医院采用此管理体系,可使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保持最大限度的统一配合,进而为危重症患者赢得抢救时间。经过对病患进行一体化的治疗和护理,不仅可增加救治成功的几率,也可节省人力和物力。因此,需加倍重视加强急诊急救管理,以及健全急诊急救管理体系。

1增强医护人员服务意识

加强急诊急诊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应转变医护人员传统陈旧的认识。近年来,医疗竞争市场越发激烈,面对此种情形,医护人员应改变传统铁饭碗的思想[1],应将患者的满意,作为医护人员的满意,并将其作为自身的行为理念,以及自身的医疗准则。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医院,均已开展多种服务活动,但是仍然存在多种不良问题,包括医护人员缺乏人情味,以及服务不到位等。由此可见,加强急诊急救管理过程中,应对急诊医务人员进行不断的培训,使其加强学习相关专业内容,并认清目前的形势,以及时的纠正医患错位这一严重问题,进而真正达到增强医护人员服务意识的目的。对于医院而言,其主要的服务对象,通常为各类患者,在接受医护人员服务的过程之中,医护人员需了解患者与健康者相较,其可能存在多个方面的差异,包括心理、心理,以及思维方式等。因此,在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治的时候,也应对其心理健康加以重视。

2增强急诊急救中心的投入及建设

医院医疗质量如何,往往可以通过其急诊急救中心来加以体现。增强建设投入,提高对其的重视程度,同时对医院基础建设,进行不断的完善,对国内外先进的医疗设备加以引进,以及采用合理布局和完善其功能等,均有利于提高急救任务完成率。同时,可进一步落实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准则的这一举措[2]。对于医院急诊急救中心而言,应根据医院相应的特点来进行仪器与设备的配备,并选派具有丰富经验以及高度责任心等的医务人员,对急诊急救中心加以充实,进而使其机构健全,整体的业务素质得到增强,并使其设施设备配套得到完善,也更加适应社会发展,以及患者的需求。在具有较多急诊患者的时候,医护人员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量通常会大幅度增加,医疗风险也会增高,因此,应增强对医院急诊急诊的重视程度,可由医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来对急诊急诊进行分管。在医院遇到重大抢救的时候,应做到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对于医院院长而言,则需对急诊急救中心的工作汇报,进行定期的听取,并应亲自进行不定期的了解,对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及时的解决。医院的相关科室,比较医务科和护理部门,均应选派一名副主任,对急诊急救中心工作,进行分管和组织协调,以确保医院的急诊急救工作,可以正常运行。

3增强医院应急反应能力

制定应急预案可有效提高医院的应急反应能力。一般情况下,应急预案的制定包括两方面,首先是患者的应急抢救预案。对于急诊患者而言,其大部分为意外伤害所致,比如创伤以及中毒等,患者通常病情较为危重。对于医院而言,如遇到此类突发事件,则要求其具有足够的抢救承受能力。其次为医院医护人员的自身安全应急预案。近年来,自然灾害以及特大交通事故等事件不断增加[3],在此类突发事故发生的时候,医院的急诊急救中心应按照自身所具备的特点,以及自身的需求来制定恰当的,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的制定主要为增强医护人员整体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的应变能力,并加强医院管理人员的组织与协调能力等。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训练,通过自救训练的开展,使医院急诊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4完善健全医院相关制度

确保并提高医疗质量,需增强制度建设,并加以完善及健全。对于医院的接诊医生而言,应对患者的病情,以及其生命体征进行详细的了解。如患者未明确诊断,则应对其采取始终负责的工作态度,直到患者明确诊断为止。如果患者在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由于病情的发展等,需要转至专科治疗,或者转院治疗的时候,对于患者的首诊医生而言,则应进行合理的转交,使其他医生可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另外在危重症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采取患者床头交接班制度,以对患者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交接。在进行交接班的同时,医护人员还应对仪器进行检查,如是否正常运行等,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及时的消毒及充电灯,并对抢救药品进行检查,核对其是否齐备。

参考文献:

[1]张梅,周莹,翟凤平,等.急诊急救患者护理风险因素识别及防范策略[J].国际护理学杂志,2012,31(5):851-853.

医疗管理应急预案篇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岱山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岱政办[20__18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及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岱山县卫生系统来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重大化学毒物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灾害事故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如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风暴、地质灾害、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与火灾、爆炸、毒气泄漏、触电、坍塌、道路交通、海难等各类事故。

防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卫生系统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群防群控的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防控与处置机制。

一、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1.为强化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工作,县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主要领导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制定卫生系统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发生时,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性质和危害,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是否向县政府提请启动有关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指挥调动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开展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调查与救治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根据需要在全县卫生系统内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性质和危害,负责向县政府请求各方面的支持,负责同县内各部门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的协调工作,并在本县医疗救护、调查控制技术力量不足时,向市卫生局请求支援。

(5)根据需要报请县政府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依法对有关重点区域或者传染病疫区实行紧急措施或者封锁。

(6)根据需要报请县政府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7)对本系统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2、县卫生局分别设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综合协调工作小组、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和医疗救治工作小组,明确相关人员和主要职责,一旦启动本预案,立即在县卫生局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1)综合协调工作小组由县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信息收集和通报,联络和协调各单位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做好物资准备、调配与后勤保障等工作。

(2)预防控制工作小组由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为主组成,负责指导和实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和实施应急控制措施、进行现场勘验、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作出评价报告;负责灾害事故后有关预防与

控制工作;协助进行现场救治。

(3)医疗救治工作小组由县卫生局和县级医院有关人员为主组成,负责指挥和实施各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协助进行突发事件的调查和预防控制工作。

3、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成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县第一人民医院应成立医疗专家会诊小组。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站网网。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总责、负全

责。各工作小组名单报县卫生局备案。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1,县卫生局按有关规定制定卫生系统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情况制定卫生系统有关突发事件、灾害事故或传染病疫情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吝医疗卫生单位要相应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

所还要根据职责,制定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报县卫生局备案。

2、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建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现场处置、监督检查、检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

器械、技术与人才等资源储备,保障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级医院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反应队伍和预备队伍,并根据需要组建若干梯队,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急救、现场调查与控制应急处理工作包,明确人员联系电话。具体负责相关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应急反应队伍和预备队伍主要由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和临床医疗救治等专业人员组成.

4、县卫生局定期组织全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行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所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达到实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应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掌握现场应急处理基本技能经常组织各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应积极对乡镇、村等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反应能力和技术水平。

5.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根据各自情况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灾害事故医疗救护、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及基本技术的科普教育,增强全社会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向全社会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

式,促进公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维持家庭及社区环境卫生。

6、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分别为我县本岛和衡山岛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定点急救医院和相关传染病定点诊治医院,应合理设置急救通道、传染病门诊、隔离观察室和病房等,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其他外岛乡镇,由当地乡镇卫生院先组成医疗救护组进行救治,

县第一人民医院随后组成医疗救护组给予援助。其他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各自情况,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提高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能力。

三、监测与报告

1,县卫生局建立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由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组成。

2、本县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均为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防保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等均为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责任报告人。各单位必须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本县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有关信息和其他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疫情信息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突发事件报告和信息管理工作进行

技术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设立立24ij}时值班电话,随时接受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时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疫情信息。

4.其他各医疗卫生单位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任务,建立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以及门诊工作日志制度;明确值班电话;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事件、

灾害事故和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工作;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5.各医疗卫生单位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县卫生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

6,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初次报告,必须包括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类型、特征、时间、地点、范围、受害或伤亡人数、主要病(伤)情、事件的地区分布、已采取的相关措施以及投入的医疗资源等内容,同时根据现场调查和采取措施的情况,及时作出进程报告。

7、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8.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突发事件信息的法律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禁止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县卫生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制度规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授权,向社会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

的信息。

四、应急处理

县卫生局接到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报告后,应迅速了解情况,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性质和特点,组织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应急工作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开展现场医疗救治、调查与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请求县政府和市卫生局给予支持。

(一)预防控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要及时赶到现场,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对

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确定危害程度,作出评价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与个人应积极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和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进行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的调查、采样与处理。

2、突发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现场卫生监测;突发事件的确证等。

3、各有关单位对参加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配备必需的防护设施设备、用品,并按照规定穿戴有效的防护衣具和携带相关安全警示仪器设备进入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相关现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4.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对按照规定需要隔离治疗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抬施.对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情况提出采取医院隔离观察、家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指定其他

地点隔离医学观察。接触者在观察期间内出现异常症状,负责隔离医学观察的单位要立即通知负责转运的医疗机构,尽快运送到指定医院就诊。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被隔离观察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其他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按照规定对被隔离

人员进行医学观察、监督管理。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安置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并向居民、村民宣传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6、发生自然灾害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应以最快速度了解灾情,并根据灾害特点及变化情况,加强饮食、饮用水和环境等环节的卫生监督、监测,组织开展环境消毒和除害灭病等有关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措施。

7、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必要时经县卫生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家确定,向县政府提出采取下列紧急措施的建议:

(l)临时限制关闭有关的公共场所,对特定场所进行强制消毒;

(2)临时停工、停业、停课;

(3)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实施交通卫生检疫或者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4)对水源、供水设施以及食物采取卫生安全控制措施;

(5)对危险物品进行强制封存、销毁;

(6)禁止举办大型活动;

(7)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8)根据需要设立隔离控制区;

(9)其他必须采取的紧急措施。

紧急措施由县政府决定和宣布解除。

8、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组织指导有关机构和人员,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对疫区、疫点进行预防性、终末性消毒。对疫点的终末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因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与有关部门配合,提供技术指导,并

按职责采取必要的隔离、消毒、身份确认、火化等处理措施。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根据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预防和控制的需要,在对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现场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时,要及时提供卫生科普资料,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及时对易受感

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和群体防护等措施。

10,在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调查处理中,发现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县卫生监督所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报请县卫生局依法查处。

(二)医疗救治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发生后,各医疗单位接到医疗呼救或者救援指令时,启动医疗救护快速反应系统和运转机制,医疗救治应急反应队伍迅速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在采取现场控制措施和调查的同时,要积极配合与

协助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医疗救援。

2.医疗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并填写清楚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随伤员流转。

3.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致病致伤的人员,实行接诊医生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诱、拒绝。接诊医生要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诊的重症病人,要负责将病历复印件或原件随病人转送到有条件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4.医疗机构收治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致病、致伤人员,应当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医疗费用等为由拒绝收治或者拖延治疗。所需费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发生后,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医学科研成果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承担医疗救护的医疗单位在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由县卫生局请求市卫生局派员支援。

6、各医疗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加强医院内消毒管理,并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医疗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隔离、消毒条件,配备必要的救治设备;设置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及缓冲带,安排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

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隔离治疗,避免交叉感染。

五、奖惩机制

1,县卫生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与灾害事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

医疗管理应急预案篇4

严禁非法执业

规避医疗风险最根本的办法是尽快改善基层人力资源状况。但这方面基层医疗机构院长往往无能为力,可以做的,就只能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调配好、使用好、培养好、激励好自己的人才队伍,力戒非法执业。

《执业医师法》第13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14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处方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第9条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以上法律法规已经十分明确地指出,医生开具处方、诊治疾病,包括从事放射、超声、心电图、胃镜等各种检查诊断报告的医务人员,均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并在相应的医疗机构内注册,否则,即为非法。

《护士条例》第7条规定,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5条明确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处方管理办法》第30条更详细载明,“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第31条规定,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以上法律法规告诉我们,不但医师执业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临床护理、药品调剂均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否则都属于非法行为。

增强对高风险患者的识别意识和识别能力

通常说的高风险患者主要有3类

第一类是诊疗流程风险较高如手术、麻醉、输血及血液制品、肿瘤化疗、血液透析、各种有创检查或治疗、中深度镇静,任何接受这类诊疗的人都是高风险患者。建议基层医疗机构,超出机构诊疗能力的,不属于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范围内的,坚决不做。

第二类是指患者的情况或体质特殊,进行任何诊疗操作都有较高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生理情况特殊,比如年龄>65岁的老人或

第三类是特殊情况催生的特殊患者,这一类患者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高风险患者一是地域背景,从近年医患纠纷、暴力伤医事件发生地看,一些经济发达、社会竞争激烈、贫富分化严重的地区,社会心态失衡,仇富心理严重,而一些在这些地方沾染“不良习气”的打工者也常常会将这些情绪带回家乡;二是特殊身份,在处理医患纠纷、医闹案件中往往可以看到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影子,特别是社会公认的特权阶层和行业,熟人介绍,指定医生、护士的,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的;三是家庭背景,有家庭矛盾或关系不和睦的;四是经济困难,包括预交住院押金不足、经常出现欠费、没有医保的;五是有“前科”的,即与其他医疗机构发生过医患纠纷的;六是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比如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工伤等;七是有社会问题经历的,比如下岗、吸毒、多次离异、刑事犯罪等,社会心理人格偏执。

设计高风险患者报告制,严守报告流程识别高风险患者并不难,一般通过患者及其家属的言谈举止、病史询问,察言观色就可以作出基本判断。对于高风险患者的管理,医疗机构要设计工作流程并定期监控,不断修正完善。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规程办事,同时建立“高风险患者报告制度”。

一般的工作流程是:患者就诊,医生首先判断是否为高风险患者,若不是,按普通患者对待;若是,根据病情,实施有针对性的沟通,提出转诊建议。如果患者或家属拒绝,即刻履行会诊、请示报告,医院组织人员进行病情与风险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医疗决策参与和知情同意等权力,不转诊则制定风险应急方案,严密监测病情,反复评估,适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谨慎小心地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不能有丝毫闪失,力争患者康复出院,确保抢救无效死亡后不发生预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任何“次生灾害”。

提高管理水平,重点环节重点管理

一是狠抓重点制度管理

首诊负责制度要求首诊医师对患者的诊疗负全责。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基层医生,首先要对患者进行基本的问、触、叩、听、嗅,初步了解患者病情,写好门诊病历、填好门诊日志,初步识别是否属于高风险患者,如果不是,做进一步检查,不需要住院的,门诊处理,包括处方用药;需要住院的,开具住院证,引导办理住院。如果属于高风险患者,交代风险所在,是否适宜在本院治疗,对不宜者,作出转院建议并帮助其安全及时转院。

查对制度这项制度涉及医疗、医技检查、护理、药剂、手术、收费、医疗保险办理等各个部门,基本要求是防止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部位、项同、取材标本、检查准备等出错。护理上讲“三查七对”,药剂师讲“四查十对”,手术查对是要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在正确的部位实施正确的操作。

分级护理制度此项制度最重要的是做到位,但在护理人员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很难做到位,如特级护理医务人员不能离开患者,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分别至少每1、2、3h巡视1次患者。因此各基层医院一定要按照自身实际确定护理级别。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每一位急诊医生都要熟悉掌握重点危重病患者的急救技能和技术,如徒手心肺复苏,夏季注意溺水、中暑,冬季注意心衰、煤气中毒等等,时刻备好氧气以及急救药品、设施。理论、实际操作均熟练,包括6h内补记抢救记录等。

转院制度实施转院制度的核心是把能够转走的患者安全转走。因此要做好沟通,告知不转的风险,也要告知转院的风险,让家属作出最好的选择。对于确实必须转的,要想尽一切办法转院,必要时发动乡镇政府、医务人员主动联系120急救车辆,务必遵循“生命至上”的原则。

技术准入制度这项制度往往容易被乡镇卫生院误认为新技术准入。这里所讲的技术准入,一是“人”的准入,避免无证行医。二是“业务”的准入,基层医院必须按照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许可从事工作范围,充分考虑其资质、能力、水平等。

医疗事故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这是对医疗事故差错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制定有效改进方案,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最主要制度。但是,当下,很多基层医院,要么不重视,要么不深入,没有找到根源,医疗纠纷赔钱后就完了,至于反思、改进、总结经验,什么也不做。有的单位只对“当事人”追究经济赔偿,而问题依旧存在。

根据笔者经验,基层医疗机构在制度管理上存在3个主要问题:一是缺乏重要制度,很多医院,“制度’”整理了厚厚一本子,但最重要的却没有;二是制度不适合,很多乡镇卫生院制定的制度是网上下载的,或抄袭的,不能够结合本医院实际,因此没有实际操作价值;三是不执行,制度只有执行了才有意义,不执行比没有更糟糕。

二是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培训药品,本来是治病救命的,但因管理与使用的混乱却可能成为致病害命的。药害事件主要分3类,一是药品质量问题,二是药品不良反应,三是药品管理与使用问题。对于医疗机构应该避免的主要是第三类。但对于第一、第二类并不是就一点儿也没有关系。《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只要能够证明药品有质量问题,就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但《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患者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在药品采购方面,医疗机构需要做好规范采购、验货、索证,要确保从合法渠道采购符合规定的药品;建立健全药品进货验收制度并始终如一严格执行;建立药品采购的索证、登记工作,确保可追溯。

在药品管护方面,要掌握管护知识,增强管护意识,完善必备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护制度,坚持做好环境温湿度监测,把该冷藏保存的冷藏,该阴凉保存的控制好温度,湿度超标了要及时除湿;做好近效期药品查验,及时清理过期失效药品,绝不能让过期失效药品用于患者。

使用方面,要特别注意避免输液过多、抗菌药物滥用,超长、超量、超适应证用药以及中药注射剂滥用,着力促进合理用药,即安全、有效、经济、适宜。

在管理方面,主要需要做好处方权、调剂权的审定。

三是增强医患沟通反思医患纠纷,>80%纠纷缘于医患沟通不到位或沟通失败。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在1989年3月《福冈宣言》中指出:“所有医生必须学会交流和人际关系的技能,缺少共鸣应该看作与技术不够一样,是无能的表现。”而法律也对医患沟通有规定。《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里所讲的“说明”可以分3个层次:一是口头告知,即对一般程度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给予口头告知;二是公示告知,经常见到的在医院放射科、B超室等科室门口张贴的对检查风险和局限性的告知便是公示告知;三是必须取得书面同意的告知,如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出于保护性医疗需要,不宜直接向患者告知的,必须取得其近亲属书面同意。临床中至少但不限于必须签署的4个同意书,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即属于这类情况。如果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侵权责任法》第56条也规定,“必须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方可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四是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充分准备应对医疗意外一直以来,基层医院管理者不重视“应急预案”,总以为制定预案只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考核与评审,因此要么预案做得不实,要么做出来却不培训,等到需要用的时候手忙脚乱。因此,基层医疗机构一定要提高对应急预案的认识,并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预案制定与培训方面,基层医疗机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知道需要哪些预案基层医院需要多少预案,要根据风险评估决定,一般要有一个总预案,用于保障医院内外发生涉及医疗救援的总的工作原则、应急体系、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后期评估与应急保障。在总预案指导下,制定本院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预案,一类是以组织协调为主要工作内容,涉及关联层面的,包括危重患者救治、转诊、麻醉手术、医疗技术损害等突发意外、药剂、护理差错、医疗废物流失、医院感染暴发、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置、批量突发意外伤害事件;第二类是技术操作层面的,包括心肺复苏、休克、急性中毒(包括煤气中毒)、心衰、心律失常等;第三类涉及医院后勤保障系统的突发事件,如火灾、停电、停水、锅炉等压力容器故障以及信息系统故障等,一旦发生,可能影响业务或涉及人群较多。

二要坚持以实用为本应急预案贵在应急,因此在制定时要力求简洁明快,简洁,就是不要拖泥带水、少说套话,要直奔主题;明快,就是程序清晰,措施得力有效,确保应急反应快速准确。

三要加强培训做到全员熟知,人脑人心,才能在关键时候付诸行动,起到应急预案的应急作用。这种培训不单纯是讲、记、背,更要尽可能“实战演练”。

四是预案必须实行“年检”如果真正理解了预案的实用性,对预案实行定期维护或“年检”,就是自然应该做的事了。这种维护分常规定期维护和某一事件后的回顾性维护。常规定期维护,主要维护应急反应组织体系中人员、电话信息等的变化,确保准确无误,还要对不恰当的内容进行更新,将新观念、新知识及时维护进去,做到与时俱进;事件后的回顾性维护主要是指本院内或院外发生应急事件后,要对本院的预案进行检视,如果发现有不健全的地方,必须及时进行维护。

医疗风险管理五大关键

一是做好医疗风险评估这是实施有效风险管控的第一步。做风险评估,需要回答4个问题,一是有可能出什么事?二是出这种事的可能性有多大?三是后果有多严重?四是需要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在回答这4个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去判断,一个是导致损伤的可能性,可能性越大,风险就越大;另一个是损害的严重程度,越严重自然越危险。这样就可以甄别出医疗事件发生风险的概率,可能性大而且损害特别严重的,风险就最大。通过评估,找到了风险并给风险做一个“优先级”排序,在风险管控时,先去解决最优先级的风险点,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提倡全面质量管理医疗风险存在于医疗全过程,规避风险不单纯是医生、护士的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所谓“全面”,就是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员工、每一天;所谓“质量”,就是满足患者需要,甚至超过患者需要,而不是门诊住院诊断符合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更不是床位使用率、业务收入增长率、药占比;所谓“管理”,就是建立一种可持续改进的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差错报告系统医疗差错报告分强制报告和自愿报告,对于严重差错或可能被媒体公开,引发社会事件的不良事件必须强制报告,对于一般性差错实行自愿报告,对于自愿报告者要给予正激励。

医疗管理应急预案篇5

关键词: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医患关系

医院肩负救死扶伤的使命,每位住院重症患者都有可能会出现病情恶化态势,而患者家属处于心情焦急之中,这时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至关重要。而在医患纠纷不断发生的背景下,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随时有可能发生。究竟如何更好地处理和化解好这些突发性事件,除了加强医院的保安工作和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之外,还需要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把手,以应急预案体系为轴心,从高超的沟通艺术和换位思考的心理共振来平息和缓解患者及其家属的焦急心情,努力做好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从而使得突发事件不再升级,确保医患关系向着良好态势发展。

1.应急预案体系理论支撑和指导思想

1.1应急预案体系理论支撑

根据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认为应急预案是一种计划工作,要求符合“统一、连续、灵活和精确”一般性计划特点,即要求将单位的各种局部目标融合为单位的整体目标,以便保证预案的统一性;要求对未来做好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以便保证预案的连续性;要求预案根据周围环境的变化相应对预案进行适应的调整,以便保证预案的灵活性;要求细化各项工作和做好准确预见,以便保证预案的精确性。

根据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和启示,应急预案体系需要做好单位部门成员的明确分工,即职责和权限的固定化,并逐步建立层级节制的权利和指挥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和运转顺畅的指挥链条,保证预案协调进行。

1.2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等精神,确立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机制、体制建设,积极推动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开展,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医院的安全稳定和事业发展,助力中国梦的实现!

2.建立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

2.1把握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的内涵

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主要面对医患之间的关系而建立,是立于解决医患之间的突发纠纷和防范患者暴力性事件发生而构建,因此在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之中,基于医患维度建设的应急预案为“一体”,即面对病患者及其家属着重关心的各种与医疗相关问题的应急预案。同时,也不容忽视的是面对医疗工作过程之中意想不到而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进行的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也是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的“一翼”。此外,还要关注医院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它被视为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的另外“一翼”。总体而言,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上述的“一体两翼”。

2.2加强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力度

基于应急管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坚持领导层设计系统构建理念,以便进行系统构建,防范顾此失彼;同时,也要立足统筹规划,医院各部门不能自立山头,各行其是,而要注重医院的团体精神,加强部门之间进行协调性的应急预案实施力度,确保应急预案能够真正落地而不流于形式化。因此,在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领导层设计之中,要着重解决应急预案体系发展的结构问题,并从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强建设,为应急预案的医疗技术标准、医疗组织保障、医疗管理流程的制定提供框架依据。为了更好地实现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目标,在医院领导层设计之中,一是要注重医院整体和全局,不要受制于各个部门的影响;二是要主抓业务,明确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的构建内容和原则,框架指南和目录,理清各类预案衔接关系。三是要注重绩效评价工作。任何好的应急预案体系都要有绩效评价指标来予以衡量,通过在实施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的过程之中,针对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体系的改进和完善,从而逐步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指标来推动应急预案的优化。

3.稳步实施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在稳步实施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方面:重点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上传下达的通报机制顺畅进行,并做好突发事件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正常工作秩序的恢复性工作,从而使得各项工作都做到有条不紊地进行,不慌不乱,各项措施都得以真正落地生根。为此,需要着重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事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以便提升医院职工的应急意识。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发生,每个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并不同,有的表现稳定沉着,有的表现则慌乱不堪,这就需要对医院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应急培训,使其在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能够利用思想政治方式积极妥善地处理事件。二是结合职工自身岗位工作,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医院一般有着科学的分工,每位职工都有相对固定的工作职责,因此在建立和实施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的过程之中,要结合每位原有工作职责而予以合理设置应急岗位,并及时更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从而形成岗位责任制度一体化管理。

在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方面:由于应急管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存在着多项环节或步骤,因此在设计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之中,每个环节或步骤并不可能一步到位地达到完善状态,不可避免地存在纰漏与不足,因此要予以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不断的完善,使得应急预案体系能够妥善处理事件。

4.结论

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好坏,深刻影响到医院的品牌塑造,密切关系到医院的壮大发展,为此,要予以积极的态度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进建设,争取实现“无投诉、无事故”的最佳医院。(作者单位:唐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王宏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基础「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10:17-20

[2]张英菊,闵庆飞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评价中关键问题的探究[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8(6):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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