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场域权力模式
k社区坐落于海淀区学院路,是原学院之一。社区机构众多,功能完善,分布有办公区、教学区、居民区、菜市场、餐厅、健身中心、体育馆、便利超市、银行、邮政储蓄、书店、印刷厂、校办工厂、科技创业园区、社区医院、保卫处、后勤集团等。人员复杂,老龄人口比重大,人口流动大。高龄老年人80以上,享受居家养老补贴的有177人,其中百岁以上老年人3人,60岁以上老年人共有1897人,占社区总人口的21.7%。孤寡老人9人,空巢老人141人。需要社会救助的有51人,其中低保人员15名、无工作重残人员7名,低保重残人员6名,遗补9名,困补14名。1
k社区还有社区服务管理中心、社区服务站、志愿服务基地、法律服务室离退休干部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来京人员出租房屋服务站、96156社区服务热线街道k社区服务站等心服务组织。社区服务管理中心隶属于居委会,主要负责社区的卫生绿化、房屋装修、辅助居委会日常工作、跟保等工作;社区服务站……开办的社区服务项目主要有:百货超市、美容美发、擦洗油烟机、早点餐饮、菜市场、修鞋、修车、缝纫、干洗、维修电器、打字复印、社区医疗等。
停车场地归保卫处负责管理,基建属于后勤,零售维修属于后勤集团管理,卫生是社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地下室属于国有资产管理处管理。
在限制性困境下,如何进行适应性调整,并且进行创新性管理,是k社区目前的管理中面临的巨大挑战。也直接关系到社区权力的有效运行,社区养老社会化的良性实现。
一、社区“老年饭桌”服务项目的由来
2009年11月12日京政办发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通知》,为构建北京市城乡一体化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完善“9064”(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集中养老)养老服务模式,提出了九条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根据第三条“建立城乡社区养老助残餐桌。利用城乡社区公益性用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空闲房屋等社会资源建立养老助残餐桌。采取政府适度补助租金、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由各级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主管部门,选择有资质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品牌餐饮企业提供社区餐饮服务。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建立养老助残餐桌,为老年人提供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家庭送餐服务。”以及第二条:“建立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和百岁老人补助制度。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种方式的养老助残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和参加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根据北京市九养政策,老年饭桌项目是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的,所需的资金由福利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业保险金承担,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足。
k社区“老年饭桌”项目自2010年3月10日通知启动,主要针对社区空巢老人提供送餐服务,老人每周确定下一周的订餐情况,交现金或居家养老服务券来领取午餐。可以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区空巢老人的就餐问题。从社区订餐老年人角度讲,项目运行两个月,老年人对送餐活动普遍评价不错,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不方便做饭的麻烦,满足了他们订餐的需求,从价钱角度来讲,也很实惠;居委会方面,配合街道开展老年饭桌活动,是按照上级的指示,利用社区设施、场地、人员将老年饭桌项目开展起来,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居委会的本职所在,居委会每天派人到送餐现场进行监督、甚至参与实际的分餐工作,方便直接了解项目开展的情况,及时了解老人的需求以及发现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问题;从志愿者的角度来说,志愿者参与老年饭桌项目,为该项目运作提供了大量的人力,送餐上门服务得到了老人的认可,减少了陌生人送餐的不安全隐患,学生自身也可以通过参与该活动而获得社会实践的课时任务,多接触人,也对学生自身增强了锻炼;从社区其他居民的角度去看,居民普遍认为这是件好事,期待活动能够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同时期望转变运行方式,让更多的老年人和其他居民也可以享受到这项服务。
总的来说,k社区老年饭桌项目在运行了两个月后,得到了居民们的认可和赞许。但是,k社区老年饭桌项目是政府行为的结果,并非社区自发自愿的行为,社区居委会作为执行者,只是例行落实,显现出很大的被动性。大多数居民对老年人饭桌项目并不是很了解,对享受该服务的对象,认识不是很明确。按照老年饭桌项目的由来,享受这项服务的对象是有限制的。但是居民的认识和理解更多的停留在一般社会服务,认为每个社区的老年人都可以也都应该享受此项服务。这对政府开展此项活动的初衷形成了挑战。同时,绝大多数居民对该项活动是否能持续开展下去产生了质疑,有居民认为这又是居委会的“一场秀”,期望居委会可以真真正正为居民做些实事,要做就做出个样子来,并长期持久的去做。这对居委会的执行能力与政府开展此项活动的愿景提出了质疑。
从k社区老年饭桌项目的由来、经费的使用、送餐公司的确定、外部形象的宣传,本文认为这一项目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为,政府以此来实现其政治愿景,需要通过居委会去具体实施。
在满足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与需求方面,政府、各类服务机构、居委会可以分别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这三者与老年人可以形成直接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链条。但是,根据实际的老年饭桌的运行情况来看,政府是通过居委会去实现其为老服务的,是“政府牵头、商家参与、社区配合”的模式。
在这个公共服务的模式中,本文认为会引发三种问题:一是各类服务机构,具体到老年饭桌项目中主要是供餐商家,其提供的服务能否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其服务质量能否达到政府的要求,能否达到居委会的认可,能否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饮食;二是政府制定的供餐单位在这项活动中能否实现利益最大化,作为盈利性机构的商家是否为了追逐利益而忽略公共服务的目标,在与街道、与居委会的互动中其策略选择如何规避这些问题,这直接影响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的有效实现;三是由于公共服务经由居委会落到老年人身上,居委会在其中的协调作用就得很重要,政府的意志能否完全贯彻,居民对供餐单位的意见能否反映到政府耳中,解决策略能否真正保障老年人的利益,这对居委会执行这项政府职能提出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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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不同的服务主体看k社区养老的运行机制
(一)居委会:自治场域的特征
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城市社会的基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我国城市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的权力来源及相关问题,正确定位居民委员会的职能与法律性质,努力探讨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更好地体现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性,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与积极性,对于当前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更好地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中国论文联盟
按照宪法与组织法对居委会性质的界定,居委会是自治组织,其权力来源于社会。
(二)学校场域、街道场域制约下的居委会权力运行
通过居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代表一个场域,是一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场域内,其场域特征应当自由性与自主性。
通过了解居委会的日常工作内容,本文将分析居委会与其上级主管单位街道的关系、与居民的关系、与社区其他组织的关系,以此了解居委会在整个社区的权力运行状况。
在居委会与其上级主管单位街道的关系方面,首先,行政机关对居民委员会是指导与监督的关系,1954年通过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街道办事处的任务中有一条就是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居民委员会作为一种自治组织,其享有的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具有公权力的特点,即权力的支配性和权威性,权力容易成为脱缰的野马,从而富有扩张性和侵略性,所以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有可能侵犯居民和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因而需要政府的规范和监督。
其次,居民委员会对政府是依赖的关系。居民委员会虽然是居民自治组织,但是居民委员会又不能脱离政府而生存,甚至存在着很强的依赖性。这也造成了居民委员会目前的尴尬境况。这种依赖主要体现在《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和第十七条中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和工作经费来源等方面的限制说明中,规定表明居委会在这些方面对政府都存在着很大程度的依赖,目前中国的居民委员会仍不能脱离政府而存在。
再次,居民委员会对行政机关是协助与监督的关系。协助主要体现在居委会的任务中有一项是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监督主要体现在居委会作为本社区利益的代表可以通过提出意见、议案和参加听证等途径参加政府的决议、决策,维护居民的参政议政权。
在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方面,居委会与其成员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管理关系、教育关系和服务关系。居委会的自治性,决定了其享有充分的行使自我管理的权力,使公共利益得到及时的维护;居委会是城市建设的基层推动力量,承担着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教育任务,同时,居委会形式各异的教育方式可以弥补政府被动教育与说教式教育的不足;居委会作为一种自治组织,必然具有为成员提供服务的天性。
在居委会与社区其他组织的关系方面,其共享资源,更好的开展服务与管理,则体现出博弈的一面。
本文从场域的角度分析,认为k社区居委会作为自治场域的运行过程中,同时还受学校场域与街道场域的制约。三种场域交叉运行的结果,依照目前老年饭桌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看,街道场域的力量对居委会形成直接影响,学校场域方面形成重大影响。
(三)三种场域结合下的社区养老服务
三种场域结合下的k社区养老服务是社区社会化管理、养老社会化探索的体现。“政府投资组织、商家参与、社区承办”的为老服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其现实性与必要性。但是,如何能协调好各方利益,在各方对共享资源存在利益博弈的情况下,如何切实保障老年人的需求,对居委会提出严峻挑战。
政府希望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完成一件事情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运用政治经济学的观点看,这样加大了政府的管理与运营成本,如果服务直接落到居民头上,反而会得到更多的居民认同。因此,本文认为,资本的概念可以作此解释。除了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对于场域运行起到直接的影响外,象征资本的意义也同样重要。在老年饭桌这个项目中,政府所要努力构建的是一种共同参与的和谐局面。这决定了只要参与即可,效果好坏先不去追究。这种愿景是好的,但是如何把这种愿景完美的实现,规避集体行动的困境,是政府应该思考的问题。
三、结论
本文通过对k社区主要权力机构居委会的组织分析,以老年饭桌项目为实例,详细考察了社区养老社会化过程中的权力运作机制。认为,管理社会化对当代中国的政治改革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应该说这种草根政治战略在中国城市中运用既有适应性又有前瞻性。老年饭桌项目就是这样一种政府社会化管理的产物,是社区养老社会化的实践,关乎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的良好运行。
在我们大力倡导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忽略对于当代中国国情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建立一种合理、规范的管理体制是总体建设工程的基础。社区管理社会化的基础是社区权力模式的重构,而模式的构建又以权力的基础——权力资源的调适为条件。权力资源从制度文化到人力、物力、信息无不决定着权力形式。
现代社会对权力资源的调适要遵循两大原则:市场原则和层序原则,使权力经过市场化与制度化两个阶段,从而形成竞争的、规范的权力体制。目前中国社区权力模式是多种模式的杂合物,这种特征是转轨时期中国社会所独有的,它存在一些问题,如社区权力资源与权力结构的不完全、社区权力制度化的不彻底、社区权能不足等。要改变这些问题,就必须对社区权力模式进行重构,必须整合社区地域,扩大自治范围,修改社区自治法规,妥善处理社区二重责任主体的关系。
本文认为需要仔细考虑如下问题: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是什么?政府该做的事情是什么?居委会是老年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关联点作用如何发挥?把这些问题考虑清楚了,明确了责权义务,才能形成良性的互动,才能保证老年饭桌的有效实施,实现其真正的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唐忠新.社区服务思路与方法[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7.
[2]陈文玲.“亲而不近”:城市知识分子空巢家庭的亲子关系—以北京市b大学退休教师养老状况为例[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2).
[3]刘少杰.国外社会学理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8
注释:
1.资料来源:居委会公开栏
关键词: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桂林地区;经营模式
基金项目: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项目名称:桂林地区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管理模式研究。
中图分类号:D66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500(2012)09-0078-02
一、国内及桂林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我国的老龄人数已居世界首位。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有1.19亿65岁及以上老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87%。近年来,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日常生活需要,缓解当前我国老龄化社会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日益兴起。
1.居家养老服务及居家养老服务站点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以相应的服务站点为平台提供养老服务,是一种介于家庭照料和社会机构照料之间的、调动社会资源开展的老人照料方式。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是以社区为依托,由政府或社会投资建立,隶属相应民政部门管辖,由下岗职工、社区志愿者为主要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餐饮、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日托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的公共服务站点。
2.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民政部门就倡导以社区为服务平台,致力于推广社区老年服务事业,鼓励社会承担一定的养老责任,为社区居家养老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我国各地正在努力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并已经建立起一些比较系统、规范的管理方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服务运作体系。在一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为主要服务内容,以设施服务、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的社区养老服务架构。尽管如此,但根据2005年全国范围的城乡老年人口的抽样调查,仍有71.9%老年人希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由此可见,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仍处于初级阶段,各项职能还有待完善。
3.桂林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2008年,桂林市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广州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探索“政府扶持,整合资源,市场运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居家养老工作新途径。2008年,广西首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在秀峰区丽君社区于正式挂牌;2009年1月,广西最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七星区毛塘社区建成。据桂林市民政局2011年12月的调查结果显示,桂林市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9家、占市区94个社区的30.85%,覆盖社会老人8万多人,享受服务对象人数5万多。
二、桂林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经营模式分析
在桂林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投资主体和管理主体的不同,存在着多种经营模式,主要有公办公营模式、公办民营模式和民办公助模式三种。
1.公办公营模式
公办公营模式是一种由政府出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并安排专人进行直接经营管理,由养老服务机构直接向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模式。这种模式通过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包办养老,帮助老年人减轻自身负担,同时也体现政府和社会对老年群体的特殊关怀,确保他们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以桂林市毛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例,该中心作为广西区最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自2009年1月运营至今已覆盖桂林市七星区绝大多数的老年人。老年人能从该养老服务机构中获得无偿的福利性养老服务,或者通过使用政府发放的服务券来享受机构提供的服务。这些无偿的服务主要是维持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的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为目的。该种运营模式下的服务机构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力,相对规模较大。
然而,这种模式也存在它固有的局限性。首先,政府对养老服务的垄断,对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产生了排挤;其次,缺乏竞争的局面导致了服务机构普遍的高投入、低效率、低服务质量现象的出现,造成大量的浪费;再次,服务项目相对单一,服务范围极为有限,无法充分满足老人的服务需求。从长远来看,这种运营模式是缺乏持续生命力的。
2.公办民营模式
公办民营模式是政府投资建设养老服务站点,委托企业、民间组织等经营管理,政府对其提供相应补贴,由此使站点在不同程度上具有社会福利服务的性质,承担某些具体的福利性养老任务的模式。政府通过对一些服务站点的补贴扶持能够降低服务收费,提高站点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而政府对服务需求者的福利补贴,使老年人在服务选择上获得了更大的自利。
桂林市叠彩区宝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公办民营模式。该养老服务站依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而建立,因而在医疗服务上有着其显著的特色,除了定期组织的医疗健康讲座以外,服务站还会根据老年人要求派专业人员进行上门服务。然而,该服务站在建立初期通过政府补贴运行,但在运行两年后因资金不足等原因,现服务站已在艰难的维持当中。由此说明该模式下的政府补贴存在资金周转上存在着较大问题,不得不说这是政府失败的一个具体体现。
公办民营运营模式的缺陷主要集中在运营资金上。政府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补贴,造成较大财政负担,资金若不能及时到位,则给站点服务状况带来直接影响;另外,由于服务站点的民营性质,政策支持相对较少,站点的经营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因后续资金的不足或设施不足等,而难以继续经营。
3.民办公助模式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福利性养老服务不再由政府垄断,而出现民办的、准市场性质的模式。民办公助模式指的是养老服务机构由非国有资本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政府从具体的服务事务中解脱出来,充当监督者和政策扶持者的角色出台相应法规、优惠政策的模式。这种模式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和提供各种养老服务项目,老年人则通过自己付费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获取服务,拥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
桂林市象山区金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就是这种模式下的一个典型范例。该服务站点以养老院为主要形式,为老人提供有偿的日托、餐饮、医疗等服务。通过自主运营与政府的扶持,服务站的效益相对较好。但是,不可忽视的是,该服务站点一定程度上存在收费与服务不成正比的现象,这也是民办机构一个难以避免的缺陷。
民办公助模式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政府财政负担重的问题,使资金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利用,使有限的资金流向更能发挥效益的地方。对于普通居民来讲,个人付费方面的损失在较大程度上可以由其获得的优质服务来加以补偿;而对于贫弱老年群体而言,个人付费则意味着越来越难以获得相应的社会养老服务,损害了对贫弱老年群体的社会保护。
三、桂林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经营模式未来发展探究
1.投资主体多元化
改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与经营状况必须在资金投入上下功夫。政府的投入贯穿于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是这项工作发展的源动力。然而在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下,政府不可能完全负担起养老的全部费用。那么,政府就应当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中来,大力拓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融资渠道,引导企业、社会民间团体、慈善机构和个人资助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将成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必然。
2.政府管理规范化
居家养老服务中政府的主导性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桂林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得到长远的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方面,完善制度和规范。当前桂林居家养老服务是松散不成熟的,只有以制定全面规划、明确发展目标、落实监管制度为基础,才能科学有效地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管理并不是单一的,它需要在民政部门的牵头下,统一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文化体育部门、老龄委等的各相关部门利益,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综合利用,为桂林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登上新的台阶而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3.运行机制市场化
桂林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普遍存在专业人员数量少,服务质量偏低,服务需求量大,资金相对短缺等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大力推进未来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经营管理按照市场化、产业化、项目化经营的思路发展,以市场化为动力,发挥市场优势,努力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在现行的运营模式中,公办民营、民办公助两种模式将是未来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发展的主要方向。
4.社区服务多样化
居家养老服务是以社区为依托的,但就桂林地区现行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来看,社区的作用还未能得到较好体现。居家养老服务的多样化发展,需要充分贴近社区实际,通过掌握社区自身具体情况和积累的一手经验与资料,统筹和协调社区和社会资源。如将社区失业人员与需要养老服务的人群进行合理搭配,将社会医疗保健机构引进社区等。当前,桂林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内容还停留在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上,今后还应根据老年人的不同身体状况、兴趣爱好及特殊要求等,不断充实与创新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范围,不断促进服务多样化发展,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四、结语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提高我国养老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日后,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必将朝着以市场机制为主,政府机制为辅的道路延续下去,并发挥出强大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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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民社保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构建方法
随着全民社保体系的设立,这为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其中社会的援助、养老的保险以及老年人津贴等一些收入保障制度,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了经济的保障,此外医疗的保险以及基层医疗卫生等一些医疗保健制度的建立,从经济的补偿方面以及服务的方面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构架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但是,现今全民的社保制度还不是非常的完善,无法有效的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有效的解决其面临的困难,充分的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有效的构建。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的发展,传统的养老模式业绩不能满足现今人们的需求,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得现今养老保障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难题。此外随着农村家庭当中大批的青壮年进城,造成了大量的人口流动的现象,这样就造成无论的农村还是城市的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功能的逐步的减弱。另外先进的一些养老机构已经不能不能够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的需求。在此大背景之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也就随之诞生,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有机的整合了社会与家庭的养老的功能,主要的是由社区来承担相应的劳务养老,由家庭来承担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养老,由国家、集体以及个人共同来提供物质方面的需求。
社区居家养老主要是由社区整合社区现有的有效的资源,来练习到相关的基层政府部门,由其来协调社区和家庭之间的关系,为社区中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以及康复的护理等一些列的养老的服务。随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和发展,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渐的出现,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资金以及服务问题,这严重的影响到了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面临的问题
收入保障水平比较低。当前,城乡的基本的养老保险、老年津贴补助以及相应的社会救助水平还是比较低的,这样就很难对于老年人的基本社会有高效的保障。当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逐渐的减少,这就会造成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将有所下降,此外老年人津贴补助好处在比较低的阶段,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相应的制度衔接存在问题。全民社保体系是一个包含的内容比较的繁杂并且不是很统一,其主要的通过两个方面来为社区居家养老来提供支撑的,即收入的保障以及服务的支持。所以,要想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挥出最大的功能,就要保障各个制度之间有效的衔接。各个制度之间有效的衔接,同时也对相关配套施舍的建设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对于各项保障制度在费用的结算、人员的信息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社区服务的功能有限。首先,社区在整体社区服务正常的运行经费上存在着资金的投入不足以及资金的来源单一等问题;其次在服务的设施上,许多的社区都没有专门的老年人公寓,也没有专门的社区养老托付中心;另外在其服务的内容上,只是提供了日常的简单的生活的照料,并没有提供一定的老年人文化娱乐以及一些老年人心理上的照顾工作,形式是比较单一的;还有救是没有相应的志愿队伍,对于志愿者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从而导致志愿者服务无法满足社区发展的需要。
三、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有效方法
责任分担的理念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是老年人服务体系当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其主要的涉及到了国家、家庭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的责任主体。所以,要想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就应当明确各个主体之间的责任,采用协调的制度的标准以此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社区作为联系社会和家庭主要的纽带,是社区居家养老的核心,所以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当中,社区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整合各种制度资源。社区应该有效的利用各种的资源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从分的发挥出各种资源和制度的功能,从收入以及服务两个方面来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另外社区没还可以充分的利用各方面的力量,比如:企业、慈善机构以及相应的社会团体为社区居家养老筹集相应的运行基金,保障其资金的供给。
加强社区自身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要想充分的发挥出功能,就需要有相应的服务团队以及基础的设施来做保障。首先社区需要一个有专业素质的服务的团队,为其提供优良的服务;其次还需要建设和完善具有信息化和人性化功能的基础的设施,以此来提供相应的电话的求助、社区网络的呼叫以及相关资源的共享等许多人性化的服务,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运行。
要支持家庭养老的功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构建主要的体现在居家这一方面,社区可以通过开展相应的老年人家属的一对一的培训、讲座、专业的咨询等公益活动,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的水平和服务的质量,更好的为老年人服务。
四、总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的提高,对于养老也有了新的要求,积极的构建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可以有效的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的需求,促进我国养老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奇林,赵青.全民社保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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