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对精准扶贫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扶贫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刘亚蓉负总责,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扶贫工作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向镇前进村派驻帮扶工作组,并从办公经费和党建经费中划拨1万元作为工作经费,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二、精心制定工作方案
为使精准扶贫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局班子成员深系村镇前进村调查了解村情,深入摸排,与村两委一道商议,结合镇村意见和村情实际,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了《2016年“双联”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计划》,并配合镇政府制定了《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确保了精准扶贫工作有章可循。
三、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按照“对象精准、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的要求,我局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对口联系镇前进村,对口联系前进村贫困户25户,弓湾村1组贫困户10户。为确保联系对象在县委明确的时间内脱贫,2016年,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迅速排查了解情况。建立了精准扶贫帮扶责任台账,将35户贫困户帮扶责任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正式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摸底调查,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人口、主要收入来源、当前产业、贫困原因等情况,分户建立了贫困户档案,并结合每户贫困户实际情况和脱贫意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林下养鸡、茶叶种植、养猪等2—3条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
二是有力落实帮扶措施。重点帮助前进村制定了年度发展规划,帮助解决现实难题,积极协调硬化村组公路4条4公里,新发展茶叶100亩,支持发展散户养鸡25户。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5年扶贫工作方案,落实了具体经办人,从组织上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
(一)2015年扶贫工作思路
围绕镇村开展扶贫解困行动,充分发挥市县交通系统对口帮扶的作用,逐步消除农村贫困,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式扶贫相结合,积极推进产业化扶贫、基础设施、村道及便民路建设,突出社会扶贫的成效。
(二)目标任务
制定村级道路畅通工程实施计划,加快建制村(道路硬化)建设,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中小危桥改造,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实施“溜索改桥”工程。
三、具体帮扶措施
1.选派政治素质好、能吃苦、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到对口联系乡镇进一步开展扶贫工作。
2.进一步完善包扶绝对贫困户责任制,局机关干部、财政供养工勤人员和下属处所段站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按规定包扶1户贫困户,签订《双向责任书》,充分履行帮扶责任。
3.帮助包扶绝对贫困户实现越温目标,指导联系村抓好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和越温方案。
4.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全年不得少于2次,一般干部职工每年不少于1次,做好详细记录。
5.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协助和互助组,切实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具体为:帮助(镇村)绝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收200元以上,其余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50元以上。
6.做到定点帮扶村(镇村)温饱巩固率达98.5%以上,返贫率不大于1.5%。
7.全年组织邀请县畜牧局、农业局等技术部门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和扶贫有关政策培训2次以上,并将培训、记录和参训人员花名册存档。
8.全年书写扶贫标语2条以上,向县扶贫办报送帮扶工作简报3期。
9.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向贫困户捐资赠物,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少于200元,一般职工不少于100元。
10.帮助协调项目资金解决对口联系乡镇乡村公路的延伸。
11.结合我局自身工作优势,积极向市交通局协调争取项目资金至对口联系乡镇实施项目。
四、其他事项
1.协助镇村完成相关扶贫资料报送工作,督促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协助镇村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三结合”和产业化建设工作任务。
3.按要求参加县扶贫办组织的有关定点扶贫工作培训及会议。
4.按时报送年度扶贫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区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做好羊角镇大同村对口帮扶工作,着力改善大同村生产生活条件,早日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贫困人口为主攻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为目标,通过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主导产业,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强化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大同村及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奔康步伐。
二、实施措施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全国现在扶贫对象识别不够准确,底数不够清楚,扶贫措施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等问题,决定在全国建立的扶贫开发管理新机制。其主要内容是通过对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和实行信息化管理,做到准确识别扶贫对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明确落实帮扶责任,逐村逐户采取针对性扶持措施,真扶贫,扶真贫,确保贫困户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一有二不愁四保障”(即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有保障)脱贫目标。
林区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明确贫困村、识别贫困户、分析贫困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开展联村扶户帮扶等措施为精准扶贫基准,改“大水漫灌”为“滴灌”,以建档立卡、建立数据库,精准帮扶、驻村帮扶、完善驻村帮扶考核机制为工作重心,从而达到真扶贫、扶真贫的效果。
一是建档立卡,明确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就是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通过申请评议、公告公示、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在准确识别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基础上,对扶贫对象进行建档立卡。
__林区为建档立卡工作的顺利开展,林区政府成立了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政策宣传,召开了动员大会,举办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各村主职干部、各驻村工作队员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培训班,从20__年5月份开始,在全区67个行政村开展了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通过进村入户甄别、集中评议和逐级审核公示,明确了林区下一轮重点贫困村17个,贫困人口1.68万人,占全区农村人口的35%。并将1.68万人贫困人口家庭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帮扶措施都逐户进行了登记造册,还将贫困人口信息录入到全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为规范建立扶贫信息数据库、更好瞄准扶贫对象、进行精准扶贫、实施动态管理、明确帮扶责任、实行差异化帮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驻村帮扶,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精准扶贫驻村帮扶是指在贫困村建立驻村工作队,依托驻村工作队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__林区党委政府为了扎实开展精准扶贫驻村帮扶,林区党委政府组建了67个驻村工作组,对全区行政村驻村帮扶实行了全覆盖并以神办发[20__]68号文件印发了在全区开展部门帮扶贫困村和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驻村帮扶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通过精心准备于20__年11月27日召开了全区高规格精准扶贫联村扶户推进会,明确了林区各党政机关单位驻村帮扶责任,落实了驻村帮扶责任人,确保了精准扶贫的精准性。目前,驻村帮扶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是落实资金,明确帮扶项目和帮扶效果。20__年林区扶贫办全力争取扶贫政策,认真落实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扶持资金。我们严格按照省办要求,根据党委政府1号文件明确支持的特色产业、兼顾部分村组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统筹落实生态移民搬迁、扶贫到户及确保重点村投入等政策,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办建库精选、党政审批、省备案批复等程序把关,扶贫办、财政局以神扶(20__)__号文件批复下达实施项目168个1179万元。首先是规划先行。于去年底前完成村级发展规划和困难群众脱贫计划制定备案工作,并将规划项目纳入全区村级发展项目库;其次是严格乡村项目实施各环节培训把关。对村级项目实施、管理、责任、效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强化;第三是整合资金资源对重点村集中投入。按照省办对每个重点贫困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老区村不低于30万元的硬性要求,在支持政府整合资金用于林区重点建设情况下,科学合理突出重点,平均每个重点贫困村投入120万元、老区村30万元,并以此为引擎,在政府主导下,提前协调整合农水、土地、交通等建设项目及资金,集中投入到重点贫困村。使每个重点贫困村平均投入达430万元,新发展、改造核桃基地660亩,板栗基地520亩,蔬菜基地450亩,大蒜基地650亩,冷水红基地65亩,小杂粮基地450亩,天麻猪苓等药材基地500亩,魔芋基地550亩等;扶持新增养殖(猪、羊、牛、蜂)大户23户;对特困户实施危房改造48户,实施扶贫搬迁50户,统一房屋换瓦刷白386户,对贫困家庭实施差异化帮扶120户;土地整治450亩,新修人畜饮水(灌溉)池8口、排水沟渠3300米,架设引水管道1.2万米,修建承重(人行)桥5座;延伸村级公路4.5公里,修缮水毁村路12处2公里;支持修缮村委会、卫生室、教学点6个。通过
对以上项目监督实施,重点贫困村、老区村在特色产业、村级交通、人畜饮水、改危改困、村容村貌、基层组织及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带动约500户3000贫困人口环境改善和增收脱贫。一是建立贫困人口脱贫销号机制。对帮扶到户的贫困人口,实行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对因病因灾和因其它原因返贫的贫困户,实行识别一户,建档立卡一户,帮扶一户。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以技术帮扶为主,不断提高对口帮扶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努力做到结好一个对子,培训一批人才,帮扶一批业务项目,服务一方群众,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二、实施原则
(一)分级负责,精心组织。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规划和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检查和评价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实施情况。各区卫生局、市直属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调配各项资源,组织、协调开展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树立市卫生系统的整体形象,不分散行事,不各行其是。
(二)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各支援单位要从受援地区居民医疗需求和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专业特长,选准学科,派出骨干,确保卫生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各支援单位要根据单位条件状况,量力而行,稳步推进,讲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让基层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技术帮扶为主。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和管理特点,我市卫生系统对口帮扶工作必须坚持技术帮扶为主,充分调动人的积极因素,突出技术交流、人员培训、专科共建、巡回义诊等工作,以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开展卫生对口帮扶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卫生对口帮扶河源市的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对我市各区对口帮扶河源市的分工安排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我市每所二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河源市县级医院的指示精神,结合河源市提出的帮扶需求,确定我市卫生系统卫生对口帮扶的工作任务和安排见附件一。
与河源市开展卫生对口帮扶的主要任务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受援单位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提高受援单位技术水平;定期或不定期到乡镇、村寨开展巡回义诊,为农村群众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工作,宣传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知识;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推广适宜技术、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培训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为受援单位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懂技术、会看病的医疗队伍;接收受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跟班学习、培训或交流,重点培养妇产科、检验科、放射科和防保科人员;帮助受援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协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卫生对口帮扶贵州黔南州和毕节地区的工作任务
根据我市与贵州黔南州和毕节地区开展对口帮扶的有关协议精神,2009年我局继续统一安排贵州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来实习;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联系、接洽、安排贵州黔南州和毕节地区受援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来深进修和学习;各有关单位年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医疗技术人员到贵州黔南州和毕节地区我市帮助捐建的医疗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或挂职下乡锻炼;各有关单位可与受援单位共建医学重点专科,支持受援单位的建设和发展。
(三)卫生对口帮扶林芝地区及墨脱县的工作任务
2009年我局统一安排接收林芝地区及墨脱县卫生人员来进修、学习;统一选拔第二批4-6名市属、区属医疗卫生单位优秀的业务骨干到墨脱开展为期一年的对口帮扶工作;各有关单位提供墨脱县急需的药品和卫生材料,由我局统一调配。
四、组织领导
(一)各区卫生局根据任务分工,选定所属医疗机构实施一对一的帮扶,指导所属医疗机构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市直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切实落实各项帮扶任务。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与受援单位的沟通,及时向我局和各区卫生局反馈帮扶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阶段性的总结和统计工作,做到工作有人管,事物有人做,责任到人。
(二)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须重新明确本区、本单位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联络人。联络人负责本区、本单位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统计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联络员的管理工作,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例会。请各区(办)、市直属各单位按附件二要求于4月10日前上报卫生对口帮扶工作联络人名单,联系和传真电话:
(三)为及时了解各单位卫生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自2009年起,我市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实行“季度简报,年度统计”制度。一到三季度终了前15日,各区(办)、各直属单位按照附件三的要求上报本区、本单位季度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简况,当年12月底前上报本年度卫生对口帮扶统计表。
(四)各有关单位应对受援单位提出的帮扶需求进行认真研讨,必要时应实地考察,在共同讨论协商和充分考虑自身业务特点和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确定帮扶项目,提出帮扶目标,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与河源市受援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还应按附件四要求签订对口帮扶协议。
(五)与河源市的卫生对口帮扶工作一定三年,从2009年至2011年。与贵州、等地区的卫生对口帮扶工作根据我局年度计划安排逐年落实。
五、管理考核
(一)我局将会同各区卫生局,每年对各有关单位卫生帮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见附件五所列项目。各有关单位要把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落实考核制度,定期检查工作执行情况,注重评估效果。
(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派驻到受援单位人员的管理,及时了解派出人员在受援单位的工作情况,将派出人员在受援单位的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禁弄虚作假、该派未派、擅自减少派驻人员数量或擅自缩短派驻时间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履行帮扶协议。
(三)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技术帮扶为主的原则,严格医疗卫生仪器设备等实物资产捐赠。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的实物资产,不得捐赠给受援单位,违者追究单位法人和联络员的责任。严禁各单位将报废无法使用的医疗卫生仪器设备捐赠给受援单位,严控各单位为受援单位捐赠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具)。
(四)严禁各单位借对口帮扶和合作名义,从受援单位或项目中领取报酬、分成、劳务补助等。
(五)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卫生对口帮扶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发现并树立一批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六)我局及各区卫生局(办)要加强与市、区对口扶持工作领导机构和市、区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汇报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得到有关部门的政策、经费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对各支援单位及派驻人员,我局和各区卫生局要从政策上、制度上以及生活和工作待遇上提供保障,切实解决支援单位和派驻人员的实际困难。对于在卫生对口支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
(二)各有关单位派出卫生技术人员到受援地区工作的,派出人员原有的工资、奖金、各项津补贴及所在单位职务、职称等不受影响,帮扶时间计入晋升上一级技术职务所需的累计下乡工作时间,并在晋级、晋升、职称聘任、先进评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要统一解决并落实受援单位来深培训、进修、实习人员的伙食补助问题。河源市及其五县、贵州省黔南州和毕节地区来培训、进修的卫生技术人员伙食补助标准每月每人不低于300元,林芝地区及墨脱县来培训、进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每月每人750元,原籍在受援地区的实习生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原籍不在受援地区的实习生不发放伙食补贴。其它地区来深人员参照此标准执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现金、职工食堂就餐卡(券)等形式发放伙食补助。我市各接收单位免收受援单位来深人员各项费用,并提供良好的住宿、学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