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家庭寄养模式孤残儿童身心需求干预对策
孤残儿童是社会弱势群体中亟须政府与社会给予支持与庇护的一个群体,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将每年的11月20日为“国际儿童日”,目的是为促进儿童保护、福利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儿童福利机构承担了多数孤残儿童的养育工作,现有的国际理论研究和社会工作实践证明,儿童福利机构作为家庭的替代形式,群体化、集中统一抚养与管理的模式,难以满足儿童、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情感需求,难以给这些孤残儿童提供针对性的养育与心理辅导,长期生活在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往往会出现性格孤僻、心理封闭、缺乏自制力与上进心、社会适应能力差等方面的问题[1],致使他们成年后难以顺利回归社会,而家庭寄养模式则可以较好地弥补儿童福利机构在这方面的不足,在关注孤残儿童身心发展、情感要求等方面具有更多优势,是儿童福利事业社会化发展的一种值得探索的方式。
一、家庭寄养模式对孤残儿童身心发展的积极意义
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由政府出资,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选择合适的家庭,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该模式已成为积极推进儿童福利事业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研究表明[2],与在儿童福利机构时的状况相比,孤残儿童实行家庭寄养后,心理行为变化较大,语言表达能力增强、运动功能改善、身体强壮。开展家庭寄养,可以使孤残儿童对养父母产生较好的认知感,对家庭产生较强的归属感,从而有效地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使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1.有利于孤残儿童健全人格的发展。
研究证明婴幼儿的依恋发展是奠定今后人际关系、群际关系,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基础,也是婴幼儿身心全面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福利院收容的孤残儿童,因其特殊经历,遭父母遗弃,缺乏与抚养者之间的亲密关系,造成安全感和信任机制无法建立,依恋发展障碍或缺失导致他们早期的人格发展产生障碍。健全的人格与正常积极的社会交往是孤残儿童将来回归社会的必备基础,一定意义上甚至超过了残疾和疾病对他们本身的影响。在家庭寄养模式下成长的孤残儿童,因为具备父母、家庭、兄弟姐妹、一对一或多对一的亲密抚养关系,有利于他们与寄养家庭父母、寄养家庭兄弟姐妹们间依恋关系的发展。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与寄养家庭父母进行身心交流,获得更细致的情感与身体呵护。相较于儿童福利机构,家庭寄养环境能够在个体安全机制下建立、智力水平、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给予较大的提高。寄养家庭及所在社区环境,可以为这些孤残儿童提供更温馨和常态化的社会互动环境,有助于他们成长和社会回归。南京市儿童福利院社教科科长谷正花认为[3],家庭寄养最明显的优点,就是让孤残儿童了解社会生活,不与社会产生太深的裂痕,这对孩子们人格的完善和健全,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2.有利于孤残儿童身体康复。
寄养家庭条件的设置使得被寄养的孤残儿童能够在家庭中得到较好的生活照料。在饮食起居等方面,寄养在家庭内的儿童往往比在儿童福利院能得到更细致的养育。寄养家庭家长在儿童福利院专门人员的指导下,对寄养儿童实行康复训练,其一对一的照料,使得寄养儿童的康复照料更具针对性。部分寄养家庭,在家庭养育模式下,寓教于乐,采用更加丰富,灵活多样的游戏方式,如挑火柴棒,垒麻将牌,拉皮筋等简单易行的游戏方式,变枯燥、艰难的康复方法为乐趣游戏,既增加了寄养儿童的康复训练量,又在这样轻松的训练环境下增加了寄养父母与寄养儿童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使得残障儿童的身心得到了同步抚慰与康复。
3.有助于孤残儿童接受常规学校教育。
只有对孤残儿童实施尽其所学的教育,才能缩小他们与正常人之间的差距,促进他们知识和能力的提高,让他们享受作为人的快乐和尊严,体会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4]。经过福利院和寄养家庭养父母的共同努力,部分具备学习能力的孤残儿童可以进入寄养家庭所在地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就读的学校和老师也能逐步接纳这些孩子。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孤残儿童能逐步适应学校的学习生活,和老师、同学慢慢地融合,感受到校园生活带来的快乐。
二、家庭寄养环境下孤残儿童身心发展需求
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是中国儿童福利事业社会化的必然趋势,家庭寄养对孤残儿童心理行为的发展有很大帮助,当前关于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家庭寄养孤残儿童的身心特点与需求,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提供更为积极的康复训练指导和养育。
1.寄养家庭的专业性不足难以满足孤残儿童生理康复需求。
普通寄养家庭在孤残儿童的日常生活照料方面能够做到有爱心,有耐心,但由于相当一部分孤残儿童,尤其是中度、重度残障儿童在生理、智力上的缺陷,其康复训练需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而目前中国医学康复专业人员培养远无法满足当前社会需求,普通家庭作为残障儿童的寄养单位,要求寄养家庭父母具备专业和系统的康复训练知识及技能更加困难。同时,当前基层社区的专业康复指导人才与设施基本匮乏,也使得寄养家庭在残障儿童康复训练的专业求助上求助无门。仅仅依靠托养机构的定期巡视,无法及时、准确地给予寄养家庭父母的专业指导,对于被寄养的孤残儿童的身心康复也不利。
2.寄养家庭和孤残儿童需要专业心理指导。
寄养家庭,在正式迎来新家庭成员前,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尽管寄养家庭父母为此做出了巨大努力,精心准备,但在实际的寄养过程中,寄养家庭和孤残儿童双方都要承受来自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压力。
一方面,作为家庭新成员,孤残儿童需要适应家庭环境,对于这些曾遭亲生父母遗弃的孩子来说,重新建立人际信任,融入家庭,接受和发展与寄养家庭成员间的亲密关系,并非易事,另一方面,寄养家庭由于新成员的到来,原有家庭系统间平衡被打破,尽管寄养家庭成员事先已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当孤残儿童确实加入家庭之时,随之而来的生活事件,对寄养家庭也是一个挑战。除了从物质上给予孤残儿童精心照料之外,更需要家庭成员付出耐心和爱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寄养家庭的原有成员可能面对付出情感却难有回报的状况,寄养家庭成员与被寄养孤残儿童间的双向磨合对双方,尤其是对寄养家庭而言,需要巨大的耐心、爱心和意志力的考验。也有相当比例的个案,由于多种原因被迫中断或变更寄养,对于寄养双方均是一次创伤。同时,寄养家庭还可能面临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由于家庭寄养模式在中国的发展尚在起步阶段,甚至有人会对寄养家庭抱有“收养孤残儿童以赚取经费补贴”的误解。
由于现有家庭寄养政策的规定,被寄养的孤残儿童到了规定年龄必须离开寄养家庭,返回福利院。寄养家庭与儿童之间再次面临分离,许多个案会产生被再次遗弃的心理创伤。长期而稳定的家庭支持是正常依恋情感建立与维持的关键因素,已有研究表明[5]:寄养的变更对儿童心理可能产生明显的负性影响,儿童失去原来熟悉的家庭生活,均会不同程度出现异常沉默、过分乖巧及焦虑、抑郁、恐惧、冷漠、敏感等情绪,这时期对儿童的生长不利。
3.现有社会条件难以满足孤残儿童教育的需求。
孤残儿童由于先天生理缺陷,日常生活自理有困难,在学习方面较之普通儿童有更多困难。中国现有教育设置难以满足孤残儿童的教育需求。第一,目前中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数量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往往一个城市仅有一两所特殊教育学校,距寄养家庭距离太远,导致孤残儿童入学困难。第二,普通学校因为综合管理及其他家族抵触,拒绝接纳残障儿童入学。第三,愿意接纳孤残儿童的普通学校不具备特殊教育能力,缺乏具备特殊教育教学的专业老师,不能按照残障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开展教育,即使接受了孤残儿童就读,也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要求。
三、完善家庭寄养模式的建议
针对当前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实践中的不足和局限性,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家庭寄养孤残儿童模式、改善我国家庭寄养孤残儿童环境提供参考价值:
1.完善寄养家庭评估体系,建立个案跟踪档案。
民政部《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参与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的家庭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在确定寄养家庭前,对承担寄养工作的家庭有着严格的审核与甄选,确定后双方以书面协议方式,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但该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在具体操作性指标上还需要完善。作为孤残儿童救助社会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家庭寄养需要建立更加完备的评估系统,托养机构在寄养前、寄养中和寄养结束后每个阶段均有详细的档案和完整的评估。同时对被寄养孤残儿童应建立和完善其个人档案。其中,除了必备的基本人口统计学数据外,对其发育史、致孤和致残原因、就诊和养育经历等应有详细记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由医师、心理学专业人员、康复训练师、福利院工作人员、照料者对个案进行寄养跟踪康复及协同评估。由于孤残儿童成长经历的特殊性,寄养家庭成员自身条件限制,相当比例的孤残儿童存在寄养关系中途变更或中止的情况,因此,对其寄养经历的记录和每个阶段的身心评估建档,将有助于个案寄养转介的顺利良好过渡。
2.加强对寄养家庭专业心理知识指导。
孤残儿童由于特殊的成长经历,早期依恋关系建立缺失,造成他们存在不同程度的情绪管理、人际信任和个性心理障碍,并依个体的年龄和个人经历在行为及个性方面呈现不同程度的发展障碍,如情感冷漠、敏感多疑、缺乏安全感、情感表达障碍、人际互动困难等。一方面,寄养家庭成员缺乏专业心理知识,在寄养工作开展的初期,相当一部分个案双向磨合中存在很多困难,甚至出现矛盾。此时,具有专业心理学、教育学背景的个案跟踪员及时跟进个案,给予专业指导,将有助于缓解双方的焦虑情绪和互动,促进双方更快更好地包容和融入家庭。
同时,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是一个动态过程,专业指导人员根据个案情况,应及时跟进个案,给予寄养家庭专业指导建议,将专业心理辅导与家庭环境因素相结合,根据个案情况制订孤残儿童家庭寄养辅导方案,这将更有针对性地帮助被寄养孤残儿童的身心发展,健全人格,使家庭寄养方式在孤残儿童回归社会方面事半功倍,也将有助于减轻寄养家庭成员的精神和心理压力,有助于对寄养家庭的主要抚养者认识和了解,孤残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掌握基本的情绪疏导,儿童沟通等知识,能够将家庭寄养工作做得更加细致。要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寄养关系的变更和中止,减少和避免了因此而给寄养家庭及孤残儿童带来的二次创伤。
3.建立和完善孤残儿童康复与特殊教育机制。
孤残儿童应享有与健全儿童同样平等的教育权利,各地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寄养家庭所在基层政府部门、社区、辖内学校应共同协商,做好接纳适龄被寄养孤残儿童入学工作。将家庭寄养与社区福利工作有效结合,针对辖区内寄养家庭较为集中的情况,社区可增加相关孤残儿童的康复训练设施和具有专业医学康复知识的社工,为孤残儿童提供矫治、肢体功能康复训练、聋儿语言康复训练和弱智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为寄养家庭的成员开展康复训练知识和技能培训,促进孤残儿童的家庭康复能力,使孤残儿童受益[6]。在孤残儿童就读达到一定比例的普通学校,配备具备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给予就读的孤残儿童更加细致专业的身心照顾。
4.家庭寄养模式与社区福利工作结合,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关爱残障人士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关爱孤残儿童更是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随着我们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应积极推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到孤残儿童福利事业中。各级政府应大力探索新模式,积极推动家庭寄养,将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与社区福利工作相结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更多家庭认识、了解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从政策上对寄养家庭给予应有的保障,适度提高寄养家庭经费补贴,更加细化家庭寄养实施办法,更加人性化地设置并实施家庭寄养相关规定,科学处理寄养和收养关系,让更多孤残儿童有机会重回家庭怀抱,在家庭氛围中健全人格,身心同步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民政部副部长李宝库.积极开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全面推进儿童福利事业的社会化进程.在全国家庭寄养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2003.10.29.
[2]范篆玲,陈瑛.养育模式与孤残儿童的心理发展.中国民康医学,2008,6.
[3]言科.166个孩子寻找回来的世界.现代快报.星期七新闻周刊,2009.11.22.
[4]庞文,尹海洁.论残疾人教育的公正.中国特殊教育,2009(9).
〔中图分类号〕G625.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463(2012)21—0027—01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这自然会活跃地方经济,带动社会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也造成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存在。
“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的群体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他们的教育状况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也成为一个新的特殊问题。从近年来各地留守儿童的情况来看,他们心理问题严重,品质问题突出,学习成绩差,安全隐患多,是学校教育中最头疼的一件事。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多方面的努力。本文就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单就从学校教育方面谈一些自己的认识。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为使留守儿童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我校成立了“留守儿童教育领导小组”,确立了“五主线教育网络”,即以“校长—教导处—教研组—学科教师”为主体的课堂教育主线,以“校长—少先大队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的管理教育主线,以“党支部—少先大队—少先中队”为主体的学生自我教育主线,以“学校—社会—家庭”为主体的辅导教育主线,以“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为主体的辅助教育主线。并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留守儿童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部署新的任务,制定落实措施。我校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每学期评选一次留守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并把留守儿童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年终考核。
二、完善留守儿童档案
为了更加深入地掌握留守儿童的情况,探讨留守儿童家庭和学校教育结合规律,各班认真摸清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档案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留守儿童个人情况,包括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身体状况、行为习惯等;另一部分是留守儿童家庭情况,主要包括留守儿童的住址、父母的联系地址、电话、委托监护人等有关情况。
三、建立两支“”队伍
“家长”队伍由教师组成,校务会成员至少负责帮扶4名留守儿童,班主任至少负责帮扶2名留守儿童,任课教师至少负责帮扶1名留守儿童,“家长”要做到:每天一次学习辅导,每周一次与学生谈心,每个月进行一次家访,每个月与家长通一次电话;“哥哥”、“姐姐”队伍由学生组成,让优秀学生和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给予帮扶照顾。
四、实行“三个优先”
一是学习上优先辅导,各班级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由任课教师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每个留守儿童由教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二是生活上优先照顾,班级对留守儿童要做到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三是活动上优先安排,关注留守儿童的精神世界,在开展主题班会、联谊会、讲故事、文艺演出等活动时,鼓励留守儿童参与到活动中来,引导学生互助互爱,让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来自集体的温暖。
五、拓展四个关爱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