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全媒体;传播模式;营销策略
宏观视野中的理论变革
营销的新变化促成广告主的新要求。信息社会的发展带来的一个后果是信息的通货膨胀,人们每天睁开双眼即投入到了信息的海洋中。在海量、无序、纷繁的信息面前,人们陷入茫然。对于消费者而言,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流,他们更倾向于相信身边组织和人际信息。与此同时,能够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团体、组织、机构和自发性的组织也大量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广告主而言,消费者也越发呈现出个性化和定制化的特点,由隐匿和模糊变得清晰可见,相同预算所能做的大众传播活动锐减。上述变化的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主要来自以下两方面。
一是社会价值观的变化。从工业社会过渡到信息社会,社会的价值观逐渐生成根本性、对立性的变化。工业社会大规模复制文化造就了“单向、统一、被动和控制”的价值观念;而信息社会中新媒体的发展,使得社会价值观向体现为“双向、多元、主动和自由”的个性化定制化越走越远。这就导致了前面所提出的“预算内传播活动减少”和“信息的通货膨胀”等问题。
二是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营销过程发生了新的变化。首先,社会控制松动导致大量基于个性、兴趣、爱好的组织的出现,如qq群、论坛、“腐败团”等等;其次,出于信息共享和弱势力量联盟的目的,大量半职业和职业的消费者组织及消费者领袖出现,如车友会、影迷会、“粉丝团”、购房联盟等。这些新的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新的商业模式出现:企业开始抛弃媒体,利用传播技术的便利直接影响购买人群,利用购买人群的体验进行快速的口碑传播。这里,大众传播开始让位于事半功倍的“组织传播+人际传播”手段。我们说,营销的本质是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媒介效果最终是希望促使消费者行动。而现在,各式各样的跨媒体商业活动的出现,严重削弱了媒介的“效果”。
这些变化必然使得广告主对媒介与媒介活动产生新的要求:那就是在具体的活动中要直接影响消费者,寻找到具体的人。
因此,我们需要对传媒集团的媒体竞争业务进行重新定义:首先,要争夺广告主广告预算之外的营销预算;其次,要从传播业务发展到为广告主的全营销过程进行服务;再次,传媒集团的媒体竞争对象应从媒体扩展到各类营销机构。
营销新要求对传统媒体的挑战。基于上述新的变化和新的要求,传统媒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传统媒体是基于工业社会价值观而形成的。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受众是大众的、是隐匿而模糊的,只具有统计学意义;也正如慧聪副总裁姚林教授曾经提到的“我(媒体)只是个渠道,不要过高要求我”,传统媒体因自身的局限,无法承担过多的责任与要求。因此,传统媒体面对营销的新要求,存在诸多困难:首先,基于工业社会价值观念的运营思路亟待改变;其次,政策的限制也是传统媒体想要突破的障碍之一;再次,新形势下,盈利模式在本质上也发生了改变,新媒体的迅速崛起让传统媒体不得不陷入思考与变革。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传播模式的定义与分析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区分。对于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分类,一般以媒介的介质作为区分。一切不同于传统四大媒介介质的媒体,都被称为新媒体。这样的分类,具有一定的时代限制,在电子媒介新兴的初期,为了便于大家认识与理解新生事物,将新生物与传统物一分为二,从物理性能来区分,是个好办法。但在电子媒介发展了数年,并且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变革的今天,我们不能再将新媒介视为新生物,而应该深入地探讨其发展规律,在这样的情况下,再简单地以物理性能区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将有碍于我们的进一步研究。
笔者认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分类,不是按照媒介介质划分,而是要按照基于何种价值观和何种传播哲学及模式。工业社会价值观基础上的是传统媒体,如纸质、电波信号的传统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介质的传统媒体(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户外等各种材质的传统媒体;短信的大量群发等。信息社会价值观基础上的是新媒体,如web2.0、手机无限互动平台等。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传播模式的变化。事实上,新媒体对传统媒体最大的变革在于传播方式的改变。
首先,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及新环境下的悖论。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是“传者——内容、渠道——受众”的经典模式。在这个模式里,传者是清晰、居于控制者地位的,内容由传者生产;而受众是被动的,是基于统计学的、大量的、相对统一的,模糊的、难以辨认的群体。
在工业社会,大众媒介的兴起,使得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现在的新环境下,面对新媒体的发展,传统媒体的模式产生了悖论:为了在信息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囊括更多的受众,媒体只能加大内容和渠道的投入;而越发增多的内容和渠道反而使得信息越来越难以影响受众,信息价值降低,成为冗余的信息。基于工业社会价值观的传播模式必将有不可以自身解决的悖论。在中国,传者很少消失或减少,信息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的阶段。
其次,新媒体的传播模式与特点。与传统媒体的传者中心不同,新媒体传播模式下,传者逐渐隐去身份,成为一个平台。大量的组织、圈层形成一个个内容聚集地,在这个聚集地里,受众自己生产内容。受众在一个个圈子内交往,可以不通过传者,直接传播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传者要赢得受众,必须要成为受众生产内容的编辑者。
新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地方在于其受众是逐渐清晰可辨认的;社会大众不是模糊的铁板一块,而是大量分割分圈层存在的,消费者自发组织松散的兴趣小组;与此同时,受众积极参与内容生产,自发形成渠道,是塑造舆论环境,直接组织消费行动,参与广告主营销的最后一步。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价值实现。首先,传统媒体传播模式的价值实现。传统媒体的读者基于统计学,不能识别具体的消费者。其传播模式的价值在于大规模地复制信息,在于其本质是作为信息通路而存在的——在同一时间,以同样的信息传递给大规模的受众。而这一价值实现的条件就是纸媒的内容、发行渠道、读者规模,以及门户网站的浏览量、点击率等等。其次是新媒体传播模式的价值实现。与传统媒体相对应的,新媒体传播模式的价值在于受众即内容、即效果。在传播过程中,新媒体与受众互动,吸纳受众进行内容生产,也组织各类消费者参与消费行动,即刻产生效果,更进一步对消费活动的口碑进行再传播。
这样的价值实现的条件,是新媒体与各类组织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是新媒体与受众成为盟友和朋友的关系;是受众对媒体的体验和情感,因为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是主要人群,“交往”成为他们的关键词,他们注重的是他们生活本身和生命的体验。
在这样的传播模式下,新媒体不像传统媒体那样拥有成熟和显而易见的盈利模式,即没有采取广告投放的模式,因此很多风险投资下的新媒体尚无法找到明确的盈利模式,如开心网、同楼网等。所以,综合媒体需要用新媒体的用户黏度能力,大幅提升门户网站的广告价值,并弥补主报的线下活动等终端营销活动的短板,建立起基于整个媒体集团的读者俱乐部和各类消费者组织。
传统报业的全媒体发展前景
现状分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发展各自存在瓶颈与困惑。新媒体的介质采用传统媒体的思路将无法摆脱传统媒体的桎梏。传统媒体的悖论一样会在新媒体上演,在新浪等门户网站分享传统媒体的“零内容”的同时,传统媒体的衰落只能将内容生产的成本压力转移给它们。
而在现今转型期的中国,各种经济体共生、统一的意识形态与民间松散多元共生。中国社会经济的高度复杂性,决定了传播活动中的传者不会消失,反而需要大规模的信息传播渠道。消费者意识形态的复杂、多元和广阔使得各种媒介成为构筑人们生活的框架。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将在中国长期共生。在这样的前提下,广告主必须在有限的预算内寻找平衡,以把信息传达给最多、最有效、人们最信赖的人。通过广告在大众媒介上建立消费者对自己的想象乌托邦,也通过新媒体建立与消费者的互动。
传媒集团发展的探索。对于同时拥有纸质和网质的传媒集团而言,这无疑是其他媒体无可比拟的优势。但面临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长期共存的现状,该如何去发展?
针对报纸已有的巨大成本的内容生产和渠道成本,扩大其规模,是降低成本的一种传统思路,即将报纸的内容移植到网络,重复使用记者的稿件和信息,降低单位信息的成本。但问题在于单位信息的成本降低之后,该成本是否有产出,该产出是否能产生交换价值。
拥有报纸内容的网站是否能成为投资价值,需要网民的鼠标来决定。目前新增的网民大部分在农村,老网民的浏览习惯难以改变,因为浏览一个新的新闻网站的价值难以抵消转移成本。
因此,传媒集团发展的优势搭配是:报纸内容生产移植+大量线下俱乐部、组织+大量受众生产内容+受众内容主题
全媒体发展。全媒体结构的形成,基于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两种传播模式的结合,各取优势,互补短处,形成一个综合的信息传播和互动的平台。
在这一整合中,读者、网民和手机用户等各类媒介的受众资源整合是其中的枢纽。全媒体即是读者结合、内容结合、经营结合。主报的大量线下活动需要建立读者俱乐部;而读者俱乐部则需要在新媒介,如网站、手机报上建立一个“交往”的空间。网站的门户内容将由主报新闻内容、网络采集内容和读者/网民生产内容组合而成。与此同时,报纸媒体的某些板块也将刊登网络或其他媒介形态中的相关原创内容。
在现今受众多元化的信息消费环境中,网络媒体要取得发展,不应仅仅是沿用传统媒体思路——通过做内容取得发展。而更应该将网络平台做成具有实质功能的论坛和社区(具备交往和交易功能),组织具有实际意义的活动,吸引大量松散的组织加入,让其在网站驻扎下来,进而不断整理网友的内容,推出名目繁多的线下活动,以此提高网站的知名度和访问量,进而使商业价值凸显,与更多的商家合作,以给网友带来更多的优惠,如此形成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蔡雯,陈卓.试论报网互动的基本模式[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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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媒体时代;直播经济;发展模式;售后维权;盈利模式
直播经济的成长与直播行业密不可分。从2000年之初通过电脑端开展秀场直播开始,2012年在直播内容上逐步丰富,游戏直播上线,2015年上演“千播大战”,由秀场直播演变而来的娱乐直播平台获得发展,到2017年发展至今的直播市场从“百花齐放”向“巨头争霸”过渡,直播内容渗透电商、体育、财经、教育、社交、音乐等各个领域。自2019年“直播电商元年”以来,头部主播不断刷新直播交易记录,明星主播跑步进场,地方政府官员亲自直播带货,直播电商经济获得爆发式增长。相比世界其他国家,我国是一个互联网网民大国。截至2023年上半年,我国上网人数突破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可以说,庞大规模的网民群体构成我国蓬勃发展的消费市场,也为直播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用户基础。2023年,“直播+”多种互联网商业模式已深入人心。人们的消费模式、生活方式已经逐渐向线下线上融合方向发展,“万物可直播、人人能带货”的发展趋势愈发凸显。
融媒体时代直播电商经济主要发展模式
网络直播借助网络,以PC、移动等终端设备为媒介,将所要传达的内容以语音、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呈现给消费者或观众,成为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一种方式。人们借助移动互联网以直播形式实现商品销售,通过直播电商平台发现了更多商机,同时也在更多商机中不断拓宽和丰富直播电商经济的发展模式与传达内容,实现互动式发展与进步。(一)电商直播模式。电商直播即直播开店和电商平台,可分为邀请网红或明星作为合作主播带货以及商家“店铺”自播两种,这种模式让直播带货有明显的营销色彩。主要操作方式为主播将有相同爱好的观众聚集在直播间中,观众通过电商直播平台观看主播的播出内容,通过点击直播间链接直接购买产品,同时观众还能够在直播间中发表对商品的意见和看法,或根据自身需求让主播推荐适合自己的商品。电商直播作为目前直播模式中占比最大的形式,2023年直播用户规模达2.65亿人。这类直播以产品为核心,比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等许多电商购物平台中,电商都在自身平台中镶嵌相应直播功能,相当于将直播变成电商的“附属品”。在电商平台镶嵌直播功能的模式下,一开始主要利用电商平台的流量带动直播流量,等直播平台拥有充足的固定流量之后,再利用直播流量反哺电商。电商直播模式的竞争力在于依靠优质商品和优惠力度吸引粉丝下单,如果直播营销效果足够好,甚至可以让一些“平价”商品脱销。这种模式还打造了一个直播与电商互利共生的平台,使直播与电商处于相同位置,减弱了电商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感,增加了直播电商销售额,让电商平台吸纳互联网中的流量,并将这些流量最大限度变现,为传统电商创造更大盈利机会。电商型直播的购物目的性强、转化率高、商品丰富,但同质化问题严重,缺乏有趣内容。(二)基地走播与产地直播模式。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副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实现农产品供需的更好衔接,成为农民与消费者共同关注的话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基点。直播经济时代,一部手机、一个主播便可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突破口。供应链构建直播基地,主播深入田间地头或农产品直播间,用镜头记录和展示农产品重要的生产、加工环节与工艺等,让消费者能够更为直观地看到并间接感受到产品质量。无论是自产自销还是产地直销,基地走播与产地直播的主要形式为主播一般提前前往基地与卖家选好水果或海鲜等农产品,再开播介绍产品各方面内容并回答观众提出的问题。这种模式下,卖家采用源头好货限量低价、走量促销的方法,性价比普遍较高,售卖商品品质新鲜,具有地方风味。同时,因为场地产品种类的限制导致售卖内容较为单一,农副产品自身特性决定了对于时间与运输的高要求,售出后经过运输环节难以保证全部产品质量而造成一定售后退货率。(三)达人直播模式。达人直播模式主要是指在一个领域具有非常深厚的专业认识,对该领域商品深度熟悉的意见领袖,利用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以内容为核心,用内容吸引用户从而实现产销转化。这种平台更像休闲娱乐广场,唱歌跳舞、知识分享、买卖商品等各种形式都有,谁都能客串带货主播,对于用户来说,这些平台的商品并不是刚需消费,而是娱乐购物。在人人当主播的时代,各有所长的人们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分享自身专业领域中所擅长的知识或技能,并以此和粉丝之间实现更多互动与了解,进而增加其对主播的认同和信任,最终实现一定量的直播价值转化率。这一模式的不足在于内容单一、产品不够丰富,伴随知识分享和内容诱导,销售目的性减弱,最终转化率较低。(四)品牌定制模式。20世纪艺术家安迪沃霍尔有一句名言:“每个人都能出名十五分钟,每个人都可能在十五分钟内出名”,这句话在直播经济时代被诠释得淋漓尽致。品牌定制主要是通过对内容、故事和主播的精心打磨与设计,实现IP的塑造与传播,让主播与其代言内容被更多人熟知并购买。这种模式中,主播根据粉丝需求,所有产品都由主播自己或主播团队找款或自主研发后找工厂制作,这样可以赋予商品传播内容,其特有款式也避免了同质化并保证商品品质。随着IP内容的深入传播,粉丝下单的冲动性和对主播的信任以及款式的认同也会提高,粉丝对新品内容会有所期待,其难点在于操作难度大、门槛高,需资金充足且时间周期长。(五)社群挂播模式。社群挂播模式中不需要货源,也不需要主播,只需要拥有一部手机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直播间进行直播带货,即直播平台通过商品链接与电商平台发生关系。比如一些专业的游戏直播平台可能会在直播室中挂上游戏币、游戏点卡的购买链接,但在相应的直播结束后,链接也会马上被拿下而不会长期摆放。其原因主要是,虽然这种模式可以带来更多利益,但是现在大部分专业直播平台的利益来源还是以吸引粉丝为主播打赏为主。换言之,如果直播平台上挂上电商链接进行商品销售,有可能会影响粉丝对直播的体验,造成平台流量损失,因此社群挂播主要集定时间内通过直播平台对商品加以展示和销售。
融媒体时代直播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全民直播时代,直播经济作为新型经济模式,发生在特定的虚拟社交场景中。对于消费者而言,直播模式方便其能够足不出户便购买到自己喜欢的商品。同时,直播经济在快速繁荣的表象背后,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包括数据造假、商品质量问题和变现模式单一、夸大宣传、假冒伪劣、售后维权等问题,引发一部分消费者对直播产生不满,如图1所示。(一)数据造假。网络的虚拟性存在一定领域数据的可篡改问题,让数据真实性成为直播经济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以电商行业为例,部分店铺通过雇佣专业人员刷单,提升店铺关注度,从而获得更多客户关注与消费。在直播经济中,数据造假主要涉及网红主播、明星对自身销售数据造假。通常包括对自身曾经的销售数据造假和对直播过程中的销售额与消费人数等数据造假。这些造假行为可以使网红主播、明星从买家处获取更高额的坑位费以及更多直播机会,却破坏了行业信任基础。直播数据造假源于平台监管漏洞、国家监管的未全面覆盖与惩罚措施的不及时。为此,直播平台在管理聘用直播服务人员的过程中,应通过严格的平台责任体系、分级分类制度和技术加人工审核,确保平台上从事直播的人员及相关商业组织遵纪守法;即便无法完全杜绝数据造假,也应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及时将违规者清除,维持直播经济生态的健康发展。同时,要从信息提供、信息消费和信息传播的角度进行正本清源,对直播带货的商品信息、服务信息等涉及消费者基本权益的信息建立严格的要求,以此确保消费者能够基于准确的信息进行选择和判断,减少或消除直播数据造假问题的出现。(二)商品质量参差不齐。主播的个人形象和话语权在直播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粉丝和消费者对主播的信任感和认同感是实现直播商品变现的主要因素,但主播对于售卖商品的质量却无法保证,消费者购买到劣质商品的事件屡见不鲜。对于产品质量与售后的担忧,成为消费者最为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大量主播只关注线上直播促进销量,但不涉及商品下单后的物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消费者在直播中购买的商品遇到问题时,很难通过投诉渠道获得解决。对此,“直播标准化”才能为带货闭环提供可持续“能量”。把每道程序规范起来,让选品有把关、物流更高效、售后更人性、主播更专业,带给用户更好的直播消费体验,才能够规范直播带货市场秩序,让直播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这一“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强化对网络直播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直播经济黑名单制度,对于随意夸大其词、欺诈和误导消费者、劣迹较多的主播实行市场禁入,以提高违法直播带货成本;建立统一的直播带货违法举报及维权平台,将直播带货置于全民有效监管之下,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监督权,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虽然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直播经济进行监管,但大部分主播直播带货行为符合替商家宣传商品并因此获利等条件,本质上属于为商品代言行为,在直播销售过程中出现商品质量等问题,主播与卖家都应为此连带负责。(三)变现模式单一。现阶段直播经济主要变现方式包括卖货盈利、广告收入等,但本质都是通过主播流量聚拢消费者进行商品销售,这种单一的变现模式是制约直播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一方面,消费者对于主播的追随性大于对品牌和商品的追随性,品牌和商品在直播过程中难以获取忠实客户,企业盈利额度主要取决于消费者对主播的认可度,而一旦主播不再推荐该商品,就可能造成消费者流失。另一方面,企业相对于自带大流量的明星或网红主播议价能力较弱,行业价值网络失衡以及数据造假等问题的存在,使得企业无法确定在直播过程中销售的商品盈利能否负担高额的坑位费。相对光鲜亮丽的主播,一直处于弱势的品牌方则背负着更多压力。例如某品牌商花费10万元坑位费与10%佣金提成请主播带货,但最终销售额只有5.7万元;即便有些商家与MCN机构签约确定直播业绩,如果没有达到就不收取服务费,事实上当天直播销售额也达到了约定要求,但商家支付完服务费后,商品退货率居然达到一半以上,商家依然是亏损的。在这个全民直播带货时代,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出现一种“无直播,不销售”的发展势头。商家在“低价+坑位费+佣金抽成”的模式下,大部分利润都被MCN机构或者网红主播占有。相对于变现模式的单一,直播经济的多元化路径成为时展必然趋势。经过网络直播平台大战之后,直播经济会逐渐趋向理性并回归直播本质,各直播平台定位会更加清晰,但平台内主播区别会逐渐模糊。用户更加关注商品质量与售后,至于主播是谁,将不再是首要考虑因素,去主播化将成为未来趋势;与其他网红主播一样,商场也在直播,但主播更趋向于企业成员;娱乐化将成为电商直播常态,其实更像延续了线下明星艺人商演的方式。明星走进直播间、电商直播+综艺、电商直播+演唱会,增加电商直播娱乐性,挖掘明星带货影响力,让用户在追星的同时能够在直播经济中实现购物需求。另外,商家在线下销售的基础上,也能够通过店铺成员直播、明星娱乐化直播等渠道,获得更多切实利益,发挥直播经济的时代效应。
融媒体时代与后疫情时代的重叠,使得“万物可直播、人人能带货”的发展趋势愈发凸显,直播经济已经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生产各方面,并将继续深入其中提供便利。同时,直播经济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主播素质与直播产品、直播内容参差不齐,存在数据造假、虚假宣传、质量无法保证、售后维权、变现模式单一等问题。未来,直播经济应转变商业运行逻辑,创新发展商业模式,打通多元化盈利渠道,通过更加高效的运行模式推动电商经济发展,实现直播经济良性持续成长,为人们生活带来更多便利,最终通过多方协同共治,引导“直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任雅仙.融媒体环境下的网络舆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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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钟涛.直播电商的发展要素、动力及成长持续性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23(18)
4.胡明珠.互联网时代下的网红“直播带货”模式探析[J].视听,2023(12)
一直以来,业界对微商的发展褒贬不一,有看好的,有唱衰的。但总体而言,微商成为移动电商的一个重要分支已经成为共识。
经历了朋友圈微商被屏蔽,各种造假售假工具被曝光,各大分销平台崛起等现象后,微商开始逐渐回归理性,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达成“戒违规、戒伪劣、戒传销、不乱市、不囤货、不暴利、不刷屏、不杀熟”的商业伦理和共识。
曲线发展的微商2015年会迎来哪些变革?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分析,笔者认为2015年的微商可能有以下八大趋势:
1、团队规模化
微商最开始立足于个人,起于朋友圈,而又乱于朋友圈。随着加入的人越来越多,产品同质化日益严重,这种个体的微商一批批被淹没,取而代之的是巨额广告的砸入和大规模团队的兴起。俏十岁、韩束、思埠等品牌的一夜崛起打破了个人微商的创业梦,团队化和集团式的作战方式让微商的竞争日趋激烈,从C2C端走向B2C的商家越来越多,他们或“退而结网”,或相互抱团。
在规模化的背后也可能是一种陷阱。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认为,目前绝大多数微商并没有逃出阿里巴巴时代的交易模式,现在的微商玩家大多数是“有微店,无微品”,仍然没有互联网化的产品出现,大部分微商“不会有什么出息”。但在未来,“人人都是微商”,微店会成为大多数个人的基本配置。这无疑是在传递温暖的同时又给微商泼了一瓢冷水。
2、用户社群化
微商是基于移动社交而产生的一种信任经济。这种社群化是建立在相同的兴趣爱好和情感共鸣之上,它不像罗辑思维那样拥有数百万的用户基础,也不会有那么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它更多的是充当品牌代言人的角色,商家与商家,商家与用户之间的资源置换和口碑传播。这种“小而美“的社群从某种意义来说既可以是流量入口,又可成为一种新的变现方式,如:私信求转发,红包求转发等。
社交电商离不开社群,但社群的固化和中心化让商品在拓展和拉新上变得很狭窄,如何发动社群和利用社群产生裂变式传播成为微商社群化的最大问题。
3、渠道的立体化
随着微商逐渐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渠道结构将会呈现立体化。厂商、批发商、零售商、商、消费者有机结合起来,构成一个有机的网络系统。通过建立渠道“面”的网络化与系统化,提高渠道网络的效率,最终实现渠道主体子系统及渠道客体主系统的优化。渠道立体化可以将原来朋友圈那种层层,层层压货的现状扭转过来,商、经销商等不需要囤货和压货,通过社交媒体分销就可在线交易。
虽然张小龙多次提到微信的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但是对于传统零售行业来讲中介化和信息不透明化才能赚取差价,微商不可能做到全面的去中介化,只是在管理和流程上做到最简化。
4、技术的规范化
技术规范化即通过技术手段来帮助商家和分销商来规范和调整因渠道繁杂而带来的整个交易流程。目前简单粗暴的朋友圈卖货已不适合微商的发展,微商想要借助技术来规范和满足其发展需求,社会化分销平台就成为微商舞台。比如微盟就通过SDP平台将分销商散乱、渠道管理失控、市场混乱、内部价格战、分销商窜货等问题予以系统化、平台化及流程化。另有口袋购物等也已上线分销平台。
技术的规范可能会规避微商平台的乱象,但是开发成本和营销推广的成本太高,这对于C2C的微商来说是个不小的门槛,他们不得不依附平台或第三方来发展,如果监管失控,当初淘宝的假冒伪劣现象会重蹈覆辙。
5、产品多元化
产品多元化将是微商区别于淘宝电商的一个很大特性,微商更适合做的非标品。这种多元化主要体现在“小而美”的产品会逐渐崛起,带有独特风格和差异化的产品会越来越受欢迎。根据微信购物的调查报告显示,个性淘货的仅次于精明消费,占到整个消费的五分之一,与此同时,用户对非标产品的购买率不断在增加。
虽然现在很多大咖、意见领袖都在不断重复一个词:产品人格化。但是真正做到人格化的除了少数的几个自媒体之外,恐怕很少有人能做到。多元化的产品一定要有行业领袖或大V去挖掘,引导。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产品或不认同的产品没有哪个大V愿意用自己的人格去背书。产品多元化的背后其实是用户的分散化,达人、买手将会越来越值钱。
6、营销媒体化
社交电商的本质是信任交易。在笔者看来微商并没有改变传统电商的交易本质,商品还是原来的商品,只是营销手段和展现方式改变了。以前是直接买卖关系,先有需求后购买,交易完成后基本很难做到用户沉淀了,而微商发展的是一种先有认知再购买,她对人对商品的要求会更加严格,而且只要经营的好,基本上是可以做到用户沉淀的。微商对营销和传播的要求非常高,无论是发动社群的力量还是粉丝的力量,前提是产品必须具备足够的亮点吸引人,这些亮点包括:故事、情怀、归属感、信任度、溢价等。微商媒体化是最节约成本的营销方式。
用媒体人的思维去做微商这不愧为一种精明的营销方式,媒体电商或许才是简单的变现模式。微信本身就是一个产生盛产内容的平台,只是能够玩转这种方式的机构或自媒体有多少呢?
7、运作资本化
目前微商已达到1000多万,而这些微商多以个体散户为主,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自称月销过亿的其中百分之八十是卖面膜的。如此混战的局面如果不加以规范和整顿势必会做空、做乱这个市场。越来越多的资本已经注入微商领域,在2015年这种趋势会更加激烈。
风口上的微商有的说是千亿商机,有的说是膨胀的泡沫。不管是什么,新事物总是伴随着马云所说的:“看不见、看不清、看不懂、来不及”。有人愿意去尝试这未免不是好事。
8、政策的柔性化
政策的柔性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家层面:在某些方面微商营销已经濒临传销的边缘,甚至有的通过不断发展下线已经算得上是在线传销了,如果任由其发展,最后势必会造成严重恶果;第二,微信官方方面:面对恶意营销,暴力刷屏破坏用户体验的行为,微信方面一定会大力整顿、惩治。在微商政策制定层面,笔者认为国家和微信团队还是会表现出比较柔性的一面,毕竟微商是一种新型的商业体,微信的朋友圈活跃用户很大一部分群体来源于这些微商,而根据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的《微信社会经济影响力研究报告》称,微信带动的就业数量已达到1007万人,所以笔者有理由相信微商会迎来大发展。
另外,微信已着手上线朋友圈广告,这对微信商业化来说是一个里程碑,同时也证明了微信官方非常看好微商,暴力刷屏的日子可能一去不复返,柔性的政策能给微商带来大繁荣吗?或许每一个人都会问,也许会,也许不会。但谁也没有答案。
不过,2015年的微商不再是当你打开朋友圈它就会蹦出一条赤裸裸的广告,也不是买了假商品又不知道找谁维权,而是一个完善的交易和可持续发展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