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贯彻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思路,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根本,以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实施“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为抓手,以污染物源头控制和污染整治为重点,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二、规划目标
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2010年目标:到2010年,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达到生态省建设推进阶段的目标要求。
2023年目标:到2023年,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全面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达到生态省建设目标,满足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建设主要任务和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正确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以经济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以环境保护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环境、资源和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清洁生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发展循环经济。三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在全面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的同时,做好生态功能区划,明确不同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和发展原则,优先保护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等生态敏感区。四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从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优先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重点工程建设。
四、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
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是做好“十一五”环保规划的保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研究我省环境保护领域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生态省建设及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提出环境保护要求和指标体系,研究建立能够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在“十五”规划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内一些总体规划的编制,开展我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点包括以下7个专题的规划研究。
1.“十五”环境保护计划的评估总结。开展“十五”环境保护计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分析“十五”环保计划实施后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十五”环保计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及教训,为编制“十一五”环保规划提供借鉴。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要求和指标体系。研究预测未来五年的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全面小康社会以及我省提前实现现代化的环保需求,确定规划目标,建立环保指标体系。
3.环境污染防治规划。(1)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在现有的总量控制工作基础上,逐步由目标总量控制转为结合本地区环境实际的容量总量控制,制定总量控制目标、环境质量目标、总量控制项目实施计划等。(2)全省酸雨和流动源污染控制规划。在已完成的“浙江省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完善,加大电厂脱硫、脱硝的力度。(3)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规划。在已有的“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与完善。(4)钱塘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完善钱塘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5)碧海行动计划。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碧海行动计划编制指南》,结合浙江省沿海地区和近岸海域的实际情况,开展《浙江省碧海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6)固体废弃物防治规划。结合《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我省固体废弃物防治规划。(7)辐射管理和应急规划。
4.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结合生态省建设,在已经完成《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提出相应的保护对策。
5.空间布局和区域规划。在全省三大区域(环杭州湾、温台沿海地区、金衢丽地区)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不同区域的规划目标,编制三大区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6.能力建设规划。(1)环保法规建设;(2)环保科技、标准及环保产业发展;(3)信息化建设;(4)环境监测能力建设;(5)环境监察能力建设;(6)环保队伍建设和环保人才培养;(7)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7.重大环保工程规划。结合生态省建设重大项目内容,在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以项目支撑规划,落实投资”的原则进行。
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全面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街道驻地、产业聚集区、主要路域及社区环境整治。
1、彻底治理街道驻地、产业聚集区和环胶州湾高速公路红岛路段、岙东路两侧的环境卫生,保证以上范围内无各类垃圾、杂物,无乱堆乱放等现象。对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城市形象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卫生死角进行专项治理,彻底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定期安排街道保洁队清理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
2、企事业单位内部要落实卫生达标责任制,重点整治公共场所、卫生间、食堂,搞好内部卫生,做到责任区内绿化带、绿地、门窗、墙面整洁卫生,无纸屑烟蒂、无垃圾。
3、彻底清理社区主要道路两侧、社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疏通边沟,清除三大堆(粪堆、土堆、草堆)。搞好居民室内外卫生,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杜绝乱倒垃圾现象发生。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保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4、加强垃圾运输车的管理,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垃圾压缩运输车在行驶中确保无渗滤液漏出。同时,要求保洁公司的所有垃圾运输车辆加装GPS监控系统进行监控。
责任单位: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城建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区、企业单位
(二)企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对居民居住区内的企业产生噪声是否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进行检查,对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单位,协调区环保局发出限期治理通知。
2、深化水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我街道重点产业聚集区的企业,保证企业达标排放。
3、企业内部加大卫生清理、设备摆放规范整齐;厂区周边绿化带整洁无杂草。
责任单位:安监办、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企业
(三)建筑工地的环境整治。
1、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施工单位。
2、加大施工现场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
3、整治并控制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及其他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
4、加大投入,加强道路保洁人员管理,完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
责任单位:城建办
(四)市容市貌整治。
1、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区执法局开展的城管达标路创建工作,重点对街道辖区内岙东路沿线的市容、市貌进行深入的治理整顿。带动其他主干道和各社区道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广告牌、灯箱、横幅,坚决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坚决取缔占路经营的游商浮贩,严格查处运输车撒漏。
2、始终把查处清理违法建筑工作做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违法建筑始终要保持高压态势,违法必拆,决不姑息。
责任单位:城管中队
(五)绿化美化整治。
1、安排专人定期巡查辖区绿化带维护情况,及时处置虫害、树木补植、草地修剪等工作。
2、督促社区搞好绿化工作,对社区内影响环境卫生的空白区域要求必须进行绿化,达到美化环境的效果。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上旬)。各片、各社区、各单位根据街道要求召开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利用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在群众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职工的卫生意识,实现街道、社区和群众之间的互动,营造出开展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6月7日前)。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制定出环境整治方案,列出整治清单及计划进度表,做到目标清、任务清、标准清、责任清、时限清,保证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三)集中清理阶段(年6月7日-月底)。各片总支书记牵头,各社区根据制定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要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检查总结阶段(年7月-12月)。全面检查整治情况,对初显成效的,继续巩固提高,对薄弱环节,继续加强改进,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全力突破,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关组织,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
一、总体要求
以创建全域无垃圾示范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根据全民动员、全域治理、标本兼治、全面整治的总体要求,参照《县部门单位包村抓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意见》(讨论稿),坚持统一领导、整体联运、强化管理、夯实基础的工作方针,采取各县直单位包村、干部联户、一对一帮扶的方式,由各镇村干部和各县直单位干部组建一支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各县直单位安排担任,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在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深入到各联系村帮扶和指导联系村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
(一)工作内容
1、积极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引导。紧扣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引导,采取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代表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推进措施等,每年开展宣传不少于4次,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讲卫生、勤清洁、重环保的理念。同时,积极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促进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深入持久开展,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和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氛围。
2、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整治任务。在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突出联系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和难点,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帮助联系村、社编制完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规划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时序,强化帮扶措施,落实整治任务。帮助村社抓好“四清”(清垃圾、清杂草、清残垣断壁、清三堆)、“五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秩序化)、“两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粪便污染)、“两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垃圾转运和处理)、“两示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示范点)等重点工作,特别是要负责做好村社居民点庄前屋后和道路两旁的垃圾清理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确保每个联系村、社、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积极协调争取,加大支持力度。要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各双联单位实际,积极协调争取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各类项目资金,帮助落实上级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特别是帮助做好村社道路整修、居民街道硬化、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购置、卫生厕所修建等方面的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联系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给予全力支持,切实夯实环境卫生整治的物质基础。
4、完善村规民约,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与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密结合起来,指导联系村健全完善《村规民约》,认真组织落实农村环境卫生责任“三包”制度、长效保洁制度、全民周末大扫除制度和群众满意度评议制度,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县镇财政补助、部门项目支持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持续有效开展。
(二)工作职责
1、包村单位领导职责:定期深入到联系村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办工作组和村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帮扶联系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政策、项目、物资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协调、解决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困难和问题。定期检查所包村辖区内环境卫生,确保责任区内环境整洁;要根据责任区内门店、居民点分布情况,设立责任区标志牌,把责任分解细化到门店和各农户,明确专人抓好落实。
2、包村单位职责:安排人力、物力和资金帮扶联系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定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联系村辖区范围内的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切实解决辖区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按照全域无垃圾示范镇创建标准,结合联系村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清理、整治、宣传”工作,同时指导、帮助联系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解决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工作组要按照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度的要求,每周星期五组织工作组成员参加所包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工作标准
以创建全域无垃圾示范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全民动员、全域治理、标本兼治、全面整治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以“四清”、“五化”、“两控”、“两处理”、“两示范”为主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各包村单位指导、督促和帮助各联系村制定推进计划,推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并保持和巩固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县委县政府着眼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农村发展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建设美丽乡村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进一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升对外形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全民健康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各包村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对环境卫生工作总负责,经常性进行安排、指导、督促,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美丽的村容村貌。
2.扎实推进,提高管理水平。各包村单位要严格按照《县部门单位包村抓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意见》(讨论稿)要求,根据所包村实际情况,重点研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开展。要在抓好示范典型的同时,认真落实县上提出的“全民动员、全域治理、标本兼治、全面整治”的总体要求努力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