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情况
(一)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1.畜禽养殖现状
畜禽养殖业是我市农业传统主导产业,主要为生猪、肉鸡和湖羊三大养殖品种,其中肉鸡和湖羊产生的粪便直接作为有机肥得到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为生猪饲养产生的粪尿、污水和沼液的排放。目前全市共有养殖户13231户,存栏生猪23.1万头,其中存栏20头以上养殖户1235户,共存栏生猪16.4万头,占全市存栏量的71%;存栏20头以下养殖户11996户,共存栏生猪6.7万头,占全市存栏量的29%。通过前期整治,目前全市生猪存栏20头以上养殖户已治理的有661户,已治理场户生猪存栏量约占全市生猪存栏量的63%。
2.温室甲鱼养殖现状
据统计,全市共有温室甲鱼养殖户2058户,养殖面积总计270.6万平方米,分布于许村、长安、周王庙、斜桥、袁花、海洲等镇(街道)。其中许村镇有养殖户1891户,占全市总养殖户数的92%,养殖面积246.2万平方米,占全市养殖面积的91%,虽然温室甲鱼养殖主要集中在许村镇,但是养殖户分布于许村的各个村、组,分布较散,而且养殖规模普遍较小。温室甲鱼污水排放集中在养殖后期,养殖前4个月由于池内水位较低,基本不产生污水排放,养殖后4个月每隔7天排一次污水,排污量较少,春节前后甲鱼起捕时,养殖池内污水一次性排空,因此近97%的污水集中在春节前后排放。
3.化肥农药减量施用现状
化肥农药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源头,尤其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化肥利用率低,流失严重,同时也造成土壤养分比例失调和质量下降。近年来,我市通过测土配方、推广有机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肥药减量增效工程,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逐年下降。据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全市使用化肥8249吨(折纯),农药948吨,分别比2006年下降17.2%和8.7%。2010年,共开展测土配方面积52.3万亩次,开展统防统治面积2.8万亩,推广使用有机肥15.6万吨(含畜禽养殖有机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02吨(折纯),有效减少了化肥农药使用强度。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我市农村目前共有村(社区)182个,农户137105户。近年来,通过开展“生态家园”建设、村庄整治和“两新”工程集聚,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村覆盖率100%,其中有23个村(社区)开展了污水纳管建设。目前全市通过生态家园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9158户(其中净化池处理42615户,接入污水管网6543户),通过“两新”工程集聚农户10660户(集聚点配套建设雨污分流设施),两者占全市农户总数的43.6%。
(三)水源地保护区情况
1.养殖业情况。全市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共有水产养殖场3户(长安2户、海昌1户);全市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共有养殖户7户,均为生猪散养户且全部在海昌街道。
2.农村生活污水情况。全市水源保护区共涉及农户1438户,其中一级保护区626户(许村174户,长安397户,海昌55户),二级保护区812户(许村502户,长安115户,海昌195户);全市水源保护区已治理农村生活污水1171户,未治理267户,其中长安镇水源地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已经全部完成治理,许村镇水源地保护区有257户未治理,海昌街道水源地保护区仅利民村10户农户未开展治理,且该区块已经列入市拆迁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总体要求,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以改善农村生态水环境,着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为出发点,以遏制农业污染排放、减少化学农资投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模式为工作重点,以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为典型带动,全方位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作,推进生态高效现代农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防治,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1.2011全面完成生猪存栏20头以上养殖场整治,2012开始启动实施20头以下散养户治理,到2015年完成治理3600户;畜禽养殖污染后续管理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实现已治理场后续服务全覆盖,养殖业准入制度有效实施,禁、限养区政策全面落实。
2.存栏生猪200头以上养殖场全部实行农牧结合饲养模式。
3.实现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治理全覆盖。
4.开展标准农田质量提升1.5万亩以上;实施测土配方266万亩(次);实施统防统治21.78万亩;实施绿色防治技术14.67万亩。
5.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个、示范企业2个、示范项目5个。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以上。
7.强化重点区域防治。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源地保护区内生猪散养户全部实施整治,2012年7月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内水产养殖场搬迁或关停。
三、工作任务
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因地制宜与分类发展相统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七大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推进养殖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有效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环境。
(一)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
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主平台,以资源利用集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为主线,积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大力宣传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理念,鼓励和指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开展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构建符合发展生态农业的产业体系、组织结构、生产方式、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和政策框架,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助推全市水环境提升。到2015年,争创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个、示范企业2个、示范项目5个。
(二)产业结构调整工程
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科学制订畜牧产业、水产产业发展规划和养殖业准入意见,依照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产业和控制养殖总量。提高畜牧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和生态化水平,加快转变养殖业生产方式,加大对规模畜禽养殖户的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和发展生猪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名牌产品,通过市场机制逐步扩大规模化率,减少中、小散户饲养。鼓励甲鱼“两段”法养殖和全程池塘养殖,引导温室甲鱼养殖户在利用原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向低环境污染、高经济收益的种植业转产。到2015年,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达到80%,按照每亩耕地配套0.5头生猪的载畜量控制区域内养殖存栏总量,年饲养量控制在50万头以下。
(三)农牧结合推广工程
把农牧结合作为深化和巩固养殖污染治理的主抓手,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我市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实际的各种农牧结合模式,实现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种养业协调平衡发展。探索和建立养殖户与种植户的农牧结合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后续管理服务队伍在农牧结合应用中的纽带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三沼”综合利用,建立市场化的“三沼”利用、服务机制。2010年全市存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场全部实现农牧结合。到2014年,全市存栏2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全面实现农牧结合。(详见附件2)。
(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加快生猪存栏20头以上养殖场治理力度,组织开展粪尿污水直排入河或离河道水域较近的散养户整治工作。强化整治措施,对污染严重、无法治理的养殖场一律实施关停。禁限养政策全面落实,做好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海昌街道)7户散养户的治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后续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后续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管理考核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已治理养殖场污染零排放。2011年,全面完成生猪存栏20头以上养殖场整治,关停禁养区和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养殖场30户;2012年起对生猪存栏20头以下散养户开展治理,到2015年计划完成3600户散养户的治理(详见附件3)。
(五)温室甲鱼养殖污水治理工程
按照“控制发展、有效治理、逐步转型、生态发展”的方针,通过对养殖场污水开展沉淀净化和生态池净化等治理试点工程,积极探索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治理的有效方法。同时推进养殖污水纳管建设,根据温室甲鱼污水集中时间段排放的特点,通过建造污水储存池和污水收集管道,把养殖户排放污水统一收集到储存池中,利用泵或槽罐车将储存池中污水抽送至就近的污水管道或污水泵站。到2015年,实现温室甲鱼污染治理全覆盖。
(六)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
积极推广节肥、节药等节约型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提高施肥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冬绿肥种植翻埋、农作物秸秆还田等技术,积极推广有机肥施用,增加土壤肥力,减少化肥使用;进一步加大统防统治力度,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全面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治技术,减少农药喷施;突出肥药减量增效示范引领,全市建立12个百亩肥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到2015年,全市累计实施测土配方面积266.08万亩次,推广配方肥6000吨;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1.5万亩以上;开展统防统治面积21.8万亩;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525.4吨(折纯),实施绿色防治技术14.68万亩(详见附件4、5)。
(七)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程
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一是结合“两新”工程建设和重大工程拆迁项目建设,对新建居民集聚点实施雨污分流同步配套建设;二是结合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对农户相对集中、未纳入“两新”拆迁规划和村庄整治计划的保留村庄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是对盐官下河饮用水源头保护区范围内许村镇茗山村、联盟村和科同村257户生活污水未治理农户实施治理。2011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000户,争取到201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详见附件6)。
四、整治标准
(一)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遵循“属地管理,上下联动”、“依法整治,公开公正”、“引导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对养殖区域在已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或养殖设施简陋、养殖方式粗放,环境危害大,不具备治理设施建造条件、治理无望的养殖场(户)实行限期关停;对尚未采取污染治理措施,或虽已建造部分治污设施但设施不配套或没有正常运行,但主动整改配合意识较好,且具备治理设施建造(或改造)条件的养殖场(户)按照“因地制宜、一户一方案”的方针进行限期治理。
1.存栏100头以上的场户。整治实行“两分离、三配套”,即养殖场实行雨污分离,粪污干湿分离,依据养殖规模建造或修复配套的沼气厌氧池,沼液直接接入沼液贮存池,沼液贮存池不允许设置污水排放口。
2.存栏20头~100头的场户。实行雨污分离,依据养殖规模建造或修复配套的沼气厌氧池和沼液贮存池,沼液贮存池不允许设置污水排放口。
3.存栏20以下的场户。建造封闭式粪污储存池,粪尿污水排入储存池,由农户自行清理。
4.对存栏20头以上已治理养殖场全部纳入后续管理服务,全面封堵排污口,确保已治理养殖场污水零排放。各镇(街道)要按照辖区内沼液产生量,合理布局公共沼液贮存池和污水管网接入口,确保产生的沼液全部利用或送入污水管网。
(二)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整治
1.治理。根据试点结果选择有效、可行的治理方法,制订治理方案。
2.污水纳管。一是有条件的场直接接入管网;二是运用槽罐车将污水抽运至就近污水泵站。
(三)肥药减量增效
1.冬绿肥种植翻埋。引导并鼓励农民种植冬绿肥并翻埋,主要种植紫云英、黑麦草等冬绿肥。
2.推广秸杆还田:重点推广晚稻、大、小麦机械秸杆切碎还田。
3.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进一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快速、简便培肥地力,推广区每亩年使用有机肥200公斤。
4.配方肥推广应用: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需肥规律推广相应的专用配方肥,推广区每亩年使用配方肥35.8公斤。
5.加强病虫监测,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完善病虫监测体系,加强田间调查,水稻等农作物病虫短期预报准确率95%以上;推广水旱轮作、以水压草、灌水杀蛹、昆虫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分散处理。对自然地形复杂的农村自然村、组。农户生活污水经地下管道收集后依地势就地分散或联户(一般联户数量不超过15户)建造净化池。建池地点一般选在河滨和农田排渠旁。净化池分前后两个处理区,前面为厌氧区,后面为兼氧生物过滤区,前后处理区池容比为2:1;池容按每户1立方米设计。
2.集中处理。对小区内排水已采用雨污分流,但污水无法接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收集管道的农村集中新村点,采取集中处理方案。建池地点一般在小区绿化带下,池型分前后处理区和氧化沟,前后池容比例约为2:1,前处理区为沉淀和厌氧消化区,后处理区为兼氧生物过滤区,氧化沟前端设拔风口,沟内分级落差,每户设计有效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
五、政策保障
(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后续服务管理、养殖场关停补助政策按《关于印发市农业生态化建设补助政策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补助按《市2010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土壤培肥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三)统防统治补助资金按《关于预拨2011年粮油生产机械化作业环节补贴资金的通知》执行。
(四)列入村庄整治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资金按《关于印发市农业生态化建设补助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庄整治整镇整治和待整治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治理在试点结束后确定治理方案和补助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市成立由农业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领导小组,统领和协调防治工作开展。市农经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组成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和实施农村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市农经部门负责制订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行动计划,做好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组织验收,密切掌握各镇、街道工作进度和成效,及时分析工作存在问题和总结工作经验。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防治工作补助经费。市环保部门负责养殖业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和农业面源污染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市水务集团负责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各镇(街道)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具体负责辖区内防治工作的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度有方案、年底有总结;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防治目标全面实现。
Keywords:ruralsewagetreatmentproject;tenderingmode;measuresand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X7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6-0036-03
0引言
现有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没有提出明确的技术标准,甚至连污水排放标准也没有具体的说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缺少系统的质检、验收、运维等制度,缺乏技术队伍和专业管理机构,一般由村民自行维护管理,导致已建成的部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较低,一些设施甚至处于“零管理”状态。合理的招标策划,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从设计、建设到运营的一系列问题。
1工程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1.1没有统一的招标标准,监理招标环节缺失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刚刚起步,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招标尚处在摸索阶段。而现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没有提出明确的技术和污水排放标准。这直接导致招标单位在相关方面无据可依。有的地方干脆直接参照城镇污水厂建设模式招标。在招标策划环节,更鲜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招标。这种无序状态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实践的发展。
1.2重建设工程招标,轻视运营管理招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前期建设是基础,后期管理更是关键,正所谓“三分在建、七分在管”。但是,全国大部分农村对新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如何进行后续的管理、运行和维护普遍存在困惑。这是传统的重建轻管思路的直接后果。一些地方政府在进行招标策划时,根本没有将运营管理招标作为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用”和“长效”的重要环节予以考虑,更谈不上安排专项资金向第三方购买服务了。这必然导致后续运营管理出现真空,使前面的工作前功尽弃,许多地方设施经过两三年后就瘫痪了。
1.3重建设工程招标,忽略规划设计招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而规划设计则居于这项系统工程的顶层位置。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舍本求末,在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时,没有综合考虑各地区的自然条件、村庄分布及资源环境的现状,更没有以县域范围来统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如果能因地制宜地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然后再根据规划进行招标,就能很好地解决城乡规划脱节的问题,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成为真正实用的受人欢迎的工程。
1.4多零散招标,少集中采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标的额小、施工场所分散、技术和标准不统一以及财政支持体系不一致,全国各地普遍以土建施工模式为主,个别地方甚至以村为单位组织施工。因此在选择招标模式时,较多采取“以大化小”方式,分散组织招标,没有将其上升到政府采购层面,因而较少实施集中采购。
1.5多头管理,职责不明目前全国各地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的部门包括农办、环保、水务、城管、建设等,多头管理,职责不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这样的民生工程,全国竟然没有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这直接导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设备、运营等招标环节缺乏系统的管理程序。
2工程招标模式案例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2.1宁波市的世界银行贷款模式
2.1.1工程概况2010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与世界银行签订协议,由世行贷款2000万美元、市、县(市)区财政各配套2000万美元共计6000万美元,实施新农村发展项目子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计划到2015年底前完成150个村左右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2.1.2模式特点①设置独立法人,统一组织管理。该项目针对多头管理、资金分散、职责交叉、相互推诿的实际情况,专门设立了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办公室,对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管理。这个办公室的最大创新之处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项目涉及的县(市)设立子项目办,重点抓好计划落实、设计组织、施工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②重视规划设计,保证工程质量。世行对每一个项目均出台可行性调研报告和成本测算清单,并落实运行维护方案。设计单位在地形测绘阶段同步实施前期调查,初步确定管网走向、处理工艺和处理终端位置;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就着手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落实材料堆放场地;施工单位一旦确定立即进场施工,施工准备前置的做法保证了设计方案的真正落地。设计要求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农村实际,并要进行严格的设计审查。
③注重长效管理,确保项目实现最佳效能。世行贷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承包商还需要维护运行18个月,并负责做好对相关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承包总价。之后,根据项目进展和分布情况,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由县(市)子项目办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专业环保公司,统一负责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项目实现最佳效能。
2.2德清县的第三方模式
2.2.1工程概况浙江省德清县对全县15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供应商统一提供设备并承担全县污水设施的运营工作这种统一打包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的做法为浙江首创。
2.2.2模式特点①五位一体,长效运行。德清县建立“县―乡镇―行政村―农户―第三方”五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模式,加强对已建设施的正常运行与长效管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规范化、专业化。五位一体长效管理模式,“将老百姓和第三方纳入责任主体中,既“包干到户”,又有专业团队解决技术难题,在全省范围内,也是一种创新和尝试。”①
②统一标准,高效推进。德清县对终端处理设施统一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传统做法是终端设施采用土建工程由各地分散建设,由于各自施工导致质量参差不齐,隐蔽工程多,单点投资小,站点数量又多,难以有效监管,影响质量又延误工期。德清统一采用一体化终端设备,由工厂标准化生产确保质量,保证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投资方面与纯土建方式基本持平。
③第三方治理,率先示范。终端设施运行维护由德清县统一委托第三方采用物联网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站点建好后,传统的做法是把站点的维护交由当地村民兼职管理,由于无法有效对其考核,加之责任心与专业度的原因,致使管理不善。统一委托第三方进行物业化管理后,县各级管理部门通过物联网信息化监管平台可有效对其进行考核与监督,降低管理成本,打造农村污水的移动物联管理新模式。
3工程招标模式创新的对策建议
3.1健全法制法规,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招标标准体系。地方政府应在国家农村环境保护政策的统一指导下,借鉴美国、日本等法规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制定全国性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建议将公开招标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首选采购方式。同时,要严格招标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做到公开透明。要建立分工协作、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重大金额采购项目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进行现场监督。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要增强依法采购的观念,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应将监理招标和运营管理招标统一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环节,从制度环节和经费保障环节确保招标工作的完整性。应该通过立法程序,尽早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排放和技术标准,为招标工作提供可信的政策依据。应通过法律法规健全规范招标过程,明确监管、责任、实施和考核主体,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长效管理机制。
3.2引入国际工程招标思路,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国际上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管理的先进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经验。比如,宁波市世界银行贷款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从项目的选定―准备―评估―谈判―报批,从项目的执行到监督,到项目的后评价,工作过程十分周密。更让我们看到了国际工程招标模式的生命力。
受宁波模式的启发,2014年8月,浙江省发改委外资处确认世界银行贷款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谈判成功。该项目总投资24.6亿元,其中利用世行贷款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3亿元),主要用于浙江安吉县、富阳市、天台县、龙泉市等四个县(市)578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可受益农户达22.02万户。②
3.3推行统一招标模式,提高招标效率宁波市世界银行贷款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专门给成立了独立法人统一招标组织管理,这种统一招标模式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而言是一次指导思想的革新。虽然无法像宁波模式一样,每个地方政府都另行建立相应的独立法人来统一组织招标管理工作。但至少可以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要通过使用共同财政资金,建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集中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可以预见,集中采购,统一招标将成为未来几年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主流做法。
3.4发挥“第三方”优势,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由政府自己负责管理数量庞大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话,成本太大,收效也比较小。较好的方式是通过招标将其委托给第三方专业化公司,浙江省德清县在这方面做了大胆尝试。国外经验看,日本的做法也值得借鉴。在日本,一类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维护清理,一类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定期检查,相互补充。③这样对于日常维护工作的评估更为客观。各级地方政府应组织专业培训,并委托社会组织对第三方专业人员和服务公司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价定级。就国家政策导向来看,从十八大开始,环境治理领域的第三方服务已经提高到国家意识层面。201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2015年4月,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计划》(俗称水十条),万亿级治污市场启动。浙江省的德清县以及西部地区的四川省特别是成都市和南充市,近两年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委托管理打包招标,取得很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果,值得借鉴和推广。
4结束语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新的现实课题。我们必须本着遵循其自身特点和规律,针对其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研究剖析国内先进做法,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浙江省宁波市、德清县的做法,为我们构建一种全国性的共性做法提供了宝贵经验。
我们要依靠健全法制法规,借鉴国际工程招标经验,推行政府统一采购,发挥第三方服务优势等创新举措来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招标工作,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既“常用”又“长效”,真正服务于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
注释:
①张骥鸿,陈炜:《村民俞掌荣的“清水”生活》,载于《杭州日报》,2014年09月29日。
一、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
(一)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标准为: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二)治理要求
推动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转变。鼓励引导养殖场(小区)由传统养殖方式向生态养殖方式转变,发展清洁养殖,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应因地制宜地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处理污染物,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1、蛋鸡和肉鸡养殖场全部采用干清粪养殖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
2、采用水冲粪、水泡粪养殖方式的猪、牛养殖场(小区),要逐步改为干清粪养殖方式。对于粪便直接农业利用或生产有机肥的,必须有固定的配备防雨防渗措施的粪便堆放场所和消纳土地;对于污水和尿液直接农业利用的,应建有固定的能防雨防渗的污水和尿液储存池;污水用于灌溉农田的,排放前必须采取沉淀、厌氧等有效措施进行净化。
3、有条件的养殖场(小区)要采用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清洁养殖方式,并将垫料还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利用微生物转化、降解、吸收、分解粪尿污染物,垫料和粪尿污染物混合发酵后,能够直接变成优质的有机肥料,这种方式可以实现零排放,是目前在全省推广的一种养殖模式。这种养殖模式适用于生猪养殖场(小区)。
4、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建设雨污分流设施,设置污水收集输送系统,提倡采用暗沟布设。
5、鼓励各畜禽养殖场(小区)按能源生态型原则建设沼气工程,完善沼液后处理设施,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有机复合肥等。
6、养殖场(小区)及其附近的道路、沟渠和固定废弃物堆放场所必须定期清理,实行清洁文明生产;运输畜禽废弃物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漏、防流失、防抛撒等措施;清洗畜禽废弃物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水,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妥善处置,不得直接排放;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尸体应当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具体治理要求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保总局9号令)、《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的要求执行。
(三)减排档案建设要求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管理规范化,备案制度化,对全市畜禽养殖业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按照一场一档要求,建立完整、详实的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档案资料,明确生产状况、排泄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状况。
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包括畜牧局审批的养殖场(小区)备案文件、环保局审批的环评文件,能够说明养殖场(小区)养殖地址、占地面积、圈舍面积的养殖场(小区)平面图,能够反映养殖方式及治污设施的现场照片等。
2、对于粪便、污水和尿液直接农业利用的,养殖场(小区)需提供明确的粪便、污水和尿液去向或用户使用证明(可以由当地村委会出具使用证明和农田数量证明);对于粪便生产有机肥的,养殖场(小区)需提供明确的粪便入库单、有机肥出库和销售证明;对于粪便转运给专业有机肥厂利用的,养殖场(小区)应提供有机肥厂对粪便的接收证明材料,有机肥生产厂提供生产、销售记录。
3、养殖生猪、肉牛、奶牛,建有治污设施的养殖场(小区),应提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对于通过垫草垫料和生物发酵床等清洁养殖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小区)需提供垫料和菌种的购买票据、菌种使用单据、废弃垫料的去向等相关材料。
二、农村生活源污染减排
(一)治理要求
生活污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已建或新建社区,必须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二)建设要求
村镇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工程设计和建设,并加装流量计。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活性污泥或生物接触滤池或生物接触氧化与人工湿地或土地快渗或氧化塘等组合工艺。仅采用人工湿地、土地快渗、氧化塘等单一处理工艺的,不予确认减排工程。鼓励村镇分散型处理设施收集管网向周边地区延伸,扩大污水收集范围。
(三)减排档案建设要求
包括项目相关环评与批复、竣工验收材料,工程建设相关材料,社区入住人口证明材料。完善村镇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运行台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禽养殖业与农村生活源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是我市总量减排任务能否圆满完成的关键。为加强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农工办及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镇(街)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请各镇(街)及相关部门于前将具体负责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报市环保局备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农工办及各镇(街)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完成我市畜禽养殖业与农村生活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市环保局负责将我市每年的减排任务公平、科学的分解到各相关镇(街),并根据各镇(街)统计报送的减排项目情况,确定最终上报上级部门的年度总量减排项目名单;负责畜禽养殖业与农村生活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进展情况调度、减排项目档案整理的技术指导与最终审核及上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调查统计汇总工作。
市畜牧局与各镇(街)共同完成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的筛选及减排项目档案收集整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每年一次的发表调查统计工作。
市农工办与各镇(街)共同完成农业生活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的筛选及减排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