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防校园欺凌讲话稿,供大家参考。
防校园欺凌讲话稿1校园是我们增长知识、接受教育的地方,本不该为欺凌事件的阴影笼罩,可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增多,有些地区年增幅在30%以上,作案者和受害者绝大多数为像我们这样的在校学生。
从80年代末到现在已出现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高峰,我国出现的校园欺凌事件并不事立的。由于影视业的商业化,欺凌恐怖影视作品越来越多,充斥我们的视野,许多作品中对于犯罪过程细节的描述,成了不少青少年模仿的根源,而校园又成了他们“付诸实践“的理想场所。
校园欺凌事件的存在,受影响的绝非个别学生,我们全体青少年都会受此不良影响。校园本应是我们学习的净土,但屡见不鲜的校园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花季少年身上的欺凌倾向十分令人担忧。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校园欺凌同时也体现出人际交往问题,人际交往需要风度,风度就是用温柔去对待倔强的人,用宽容去冰冻苛刻的人,用热情去融化冷酷的人。
儒家学说认为,人心固然有善端,但它一开始只是一个萌芽,而且它随时会遭到私心杂念和外界诱惑的摧残。这萌芽要成熟、长大,就需要特别的守护和滋养。提高德性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修养过程。游戏人生,看起来固然潇洒,可如此泛泛而过又能找到什么样的人生感觉?生命是单程线,没有回头的机会。
我们青少年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应当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仇恨的种子,长不出和平的芽,单纯的冤冤相报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现在校园里出现了校园欺凌,闹的同学们都人心惶惶。
影视作品、书刊对我们青少年犯罪的诱导作用十分严重,在我们身心发育过程中,自制能力一般较弱,是与非的界限比较模糊,很容易在觉得新奇好玩的心态下去模仿一些作品中的人和事,这是极需引起全社会关注并着手解决的。
校园欺凌事件虽然发生在学校里,发生在我们这些学生身上,但这也是社会大环境的一个缩影,全社会都应引起高度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努力,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在校园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校园欺凌问题引出一个问题,就是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一次生命的郑重承诺。人生是一次选择,选择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顺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航船则能勇往直前,鹏程万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你举步艰难,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涡永远打翻而深沉海底。选择,是一次对人性的不断完美。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杜绝校园欺凌!
防校园欺凌讲话稿2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84班的~~,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反对暴力,共建和谐校园》!
“蓝天和白云的心一样,希望白鸽自由翱翔。
老师和父母的心一样,希望孩子健康成长。
花开的日子,我们走进校园这个快乐的地方,在平安校园愉快歌唱;
花开的日子,我们遨游在校园这个知识的海洋,和老师一起编织梦想;
花开的日子,我们愿意用心情的音符,去谱写和谐校园的欢快乐章。”
校园,是培养人的地方,是文明的殿堂;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然而近来,却常常看到暴力事件的发生。很多同学总是出口成脏、恶语伤人,有些同学总是横行霸道,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欺负弱小,甚至打群架。这些现象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党中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要知道,没有和谐的校园,就没有安宁的学习环境;没有校园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校园暴力主要有以下表现:
1、语言暴力。
有的同学喜欢耍派头,总是盛气凌人、目空一切,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一开口就是“老子”、“我儿子”,把脏话都变成了口头禅,一说话就扯开嗓子喊,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存在。殊不知这些表现都显得很没有素质、很没有教养。
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
有的同学喜欢欺负弱小的同学,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在初二75班,很多同学常常辱骂、欺负本班的~~。
3、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
常常因为“鸡毛蒜皮”的小纠纷,由口语辱骂升级到拳脚相加。
4、讲所谓的“义气”,用暴力手段争论长短。
这类事件,往往由上述两种形式引发的,由个人与个人之间,升级到群体。如最近学校处分的那些同学。
5、有的同学喜欢耍派头、逞威风。
他们总喜欢找别人的麻烦,看别人不顺眼,甚至是自己错了还摆出一副你奈我何的姿态,仗着自己有一帮所谓的“哥们”就横行霸道,一点点小事就打群架,甚至叫校外的人打架。
校园暴力不仅给同学们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更给他们的心灵烙下了深深的伤痕,也不可避免的影响了我们的学习,影响了我们的健康成长。同学们,面对校园暴力,我们该做些什么呢?我们应该行动起来,反对暴力,远离暴力,共建和谐校园,让每一个同学都能健康成长。
一、培养健全的人格、做一个文明的学生。做事不能冲动,说话不能盛气凌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凡事要考虑后果;发生矛盾时不要抓住对方的错误不放,而应该检讨自己错在哪里;总之我们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二、提高社会交往能力。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人际关系,交友要谨慎,不与行为不端的人联系,不与社会上的人交朋友,不要上网交友,更不要网恋;多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文体活动,远离不良文化。
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事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少去情况复杂的场所,不要单独外出,身上也不要携带太多的钱物;受到暴力侵害时,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要及时报警。
每当我在校园里往返时,总会看到这样的景象:总有同学成群结队的聚在一起,或是耀武扬威的在校园里晃荡;他们总摆出一副自以为“很酷”的姿势,说话也总带着蛮横的腔调;有的手上还叼着烟头。他们的这些表现正游走在暴力的边缘,却离文明越来越远!他们遗忘得太多,忘了自己的祖国曾经千疮百孔,忘了自己曾是日本人眼中的“东亚病夫”,忘了他们那顶着烈日还在挥汗如雨的辛劳父母,最可悲的是,他们竟忘了自己还是一个学生,忘了我们的今天正是祖国的明天!
恰同学少年,我们应该满腔热血!在这花样的年华里,我们怎能荒废了美好的时光!同学们,让我们远离暴力,共建和谐的校园!
和谐是一幅精美的画卷,令人惊艳,令人回味!和谐的校园——会给空虚的心灵带来希望;会给弯曲的脊梁带来挺拔;会给卑微的灵魂带来自信。让我们创造和谐的学习氛围;让我们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我希望看到奋发有为的同学;我希望看到充满活力的校园!
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氛围中愉快学习;
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乐园中陶冶情操;
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健康成长。
我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防校园欺凌讲话稿3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们是来自~~~的同学,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
菁菁校园,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是文明传承的殿堂,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学习的世外桃源,追求梦想的摇篮!然而,不和谐的音符一次又一次地打破这样的平静,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字字扎心,令人心有余悸!
2016年3月28日,山东省兰陵县的8名中学女生对一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效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打人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2015年4月18日北京某中学一女生被多名女同学狂扇耳光。2015年6月10日,南京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还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他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这些同学的举动令人触目惊心。他们的心灵已被扭曲,良知已被埋没,完全跨过了道德的底线。
“校园欺凌”——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欺凌事件,不但伤害我们的身体,还会使一颗纯净的心灵走向扭曲,使人精神受到痛苦折磨!校园暴力——轻者语言威胁,恐吓,辱骂,故意排挤,重者肢体冲突的拳打脚踢,不小心就威胁到生命安全。而这些冷酷,无情,残忍的暴力欺凌,有的只是因为图一时之快,控制不了情绪,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动干戈,有的是施暴者歪曲价值观的践行,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对他人尊严和生命肆意践踏!一件又一件校园暴力让人唏嘘,令人发指,抵制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暴力,刻不容缓!
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1.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爱惜自己,不结交社会闲杂人员;尊重他人,对同学有礼貌,不要出口伤人,不要动手动脚,不要过度玩笑导致翻脸打架;学会跟同学和谐相处,包容他人,不要斤斤计较、不要得理不饶人、不要揭人短处、不要嘲笑他人、不要挑拨离间、不要搬弄是非;不做他人暴力帮凶,要拒绝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抵制不良的引诱,做一名有文化、有修养、有礼貌、有智慧的学生。
2.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上学放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要走大路。放学路上不要贪玩,要按时回家。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和老师、家长、警察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我们学校,有关心和关爱我们的老师,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同学们,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更坚决地对“校园欺凌”说不!希望同学之间互爱互助,团结一致;每个人都享受公平公正,实现人人平等,让我们在校园里快乐地成长。
谢谢大家!
防校园欺凌讲话稿4小打小闹”不再是嬉戏玩耍,而是恶意中伤他人。据新闻报道,大多数校园欺凌事件都存在恶意辱骂、殴打,甚至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校园暴力事件性质恶劣,但多数施暴学生因“未成年”“口头批评教育”为借口而免于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一份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七成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七成以上,这些冰冷的数据背后,是多少父母撕心裂肺的泪水与无助。是多少孩子孤寂的夜晚和不可触碰的痛苦回忆。
制度教育,法律先行。有不少网友建议适当提前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年龄,细化法律条文。且不说建议是否具有现实可操作性,但也说明一个问题,完善制度教育已迫在眉睫。一方面是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操作性高的应急预案配套体系。针对类似校园欺凌事件拟制惩戒教育制度,明确“红线”范围以及触犯成本,让孩子们时刻保持“红线意识”;另一方面,校园是社会的缩影,老师则是这个缩影中的灯塔。这就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时关注孩子们的行为及学习状态,及时的沟通与了解情况能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青少年介于儿童和成人之间,是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也是树立三观的重要时期。结合青少年的特征,制定出科学的、可行的惩戒教育制度。重点就在于拿捏好度,“盐淡适中”才能达到最优的效果。
从心理层面来说,受害学生和施暴学生都是受害者,或多或少在心里层面都存在缺陷,及时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心里疏导,能塑造孩子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形成完整的人格。与此同时,家长不能抱着“唯成绩论英雄”的态度,应配合学校培养孩子的底线意识与道德操守,学会尊重他人。说到底,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启蒙老师,发生这样的暴力事件,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老是以“孩子还小不懂事”为借口袒护孩子,更不能因此而让孩子产生“我还是未成年,我不用承担责任”的惯性思维。
少些冷漠,多些帮助。当看到青少年被人殴打、辱骂时,我们应该及时伸出援手,多说几句,多问几句,也许就能避免一次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也能让一个孩子少受些伤害。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整治校园欺凌事件是一个攻坚克难的过程,无论制度多么完善,法律多么健全,我们都希望孩子能发自内心的善待他人,帮助他人。严格的制度保障和思想教育双管齐下,才是整治校园欺凌事件的一剂良药。
防校园欺凌讲话稿5校园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是教育我们成才的地方,但屡见不鲜的校园欺凌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校园欺凌欺凌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和谐校园的建设。
校园欺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索要钱物,不给就威逼利诱、欺凌胁迫、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欺凌手段争长论短、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冲动报复。那么,欺凌欺凌事件的后果将怎样?
公安机关根据其后果不同分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属于治安案件;而故意伤害则是依据《刑法》处理,属于刑事案件。但无论哪种案件,最终的结果都是违法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名誉受到影响,金钱受到损失;对违法人员的危害是巨大和不可挽回的。
第一、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受到拘留处罚的,要送拘留所执行。受到拘役和有期徒刑刑罚的,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
第二、金钱受到损失。金钱损失主要包括罚款和赔偿两部分。殴打他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故意伤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判处罚金。赔偿是指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罚款(罚金)加上赔偿就是打架的金钱成本。
第三、名誉受到损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情节的不同,违法人员要受到一日以上,十日以的下的行政拘留处罚;犯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要受到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案底将留存公安系统,在全国任何一台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都能查到,这样必然对升学、工作及从事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为贯彻落实《教督〔2017〕10号》和《皖教督〔2018〕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