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别从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责任认定和审计建议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归纳报告中常见的几类问题:
(一)审计评价部分:客观性把握不够。
一些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评价内容大而全,却没有相应的审计取证作支撑,有抄袭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总结之嫌,客观性和公信力不够。
如,在某县审计局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报告上,写道:某同志任职期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一是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基础……确保全县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一方面立足本单位实际,严格执法程序,非税收入征收和罚没款项收缴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加强财政财务支出管理……审计结果表明,该局向审计组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的财政收支情况,各项财政收支行为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县药监局在固定资产及部分车辆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次审计涉及的账面资料中,未发现某同志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
这个审计评价相对于一些审计报告的审计评价部分还是有长处的,不仅关注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财务收支问题,还关注了其财务制度以及该局职能履行情况。不足之处在于:对于“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句缺少有力的支撑。翻阅项目档案,对该局职能履行绩效的取证不足,且缺少量化评价。如,没有明确该局应完成哪些工作任务,有哪些主要职能,为完成工作任务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还有哪些措施应采取未采取,已经采取的措施有哪些不足,制度措施采取的绩效如何,“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与采取的措施有无必然关系,是否还存有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缺乏必要的取证程序,审计评价只能以谈话、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总结为依据,语言表述就显得空洞,缺乏审计的职业判断。另外,评价中说“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后文的问题全部是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前后矛盾之嫌。这样的审计评价显然缺乏客观性和公信力。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层次不高,不能有效体现审计目标。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不仅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还关注业务的效益性,所要监督和评价的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部活动,领导干部遵守财务方面的法规制度只是基本的义务,是否依法履职、尽责担当、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才是衡量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根本标准。
然而目前很多审计报告仍然主要反映财务问题,如上例所举的报告中列举的都是财务、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总体评价关联度不够大,不能使报告读者对该局长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形成清晰的认识。
还有的问题没有科学抽样,让人产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感,不能反映整体情况。如,一个教育局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这样描述“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如:某年至某年区教学仪器管理站在学校仪器设备专款中列支区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购买设备款200万元……”。该部门一共有多少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例是多少,均未在报告中说清楚,如何给读者提供客观的信息,如何与审计评价挂钩得出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预算执行方面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呢?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也就无从体现。
(三)责任认定部分:标准不够统一,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少。
一是标准不够统一。如,同一个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报告,某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写道:对某局本级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某办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写道: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某同志应负主管责任;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分析上述两个报告中定责的合理性,勉强可以理解为两个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不同,前者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不分管财务、后者的分管财务,但是后面的单位同样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为何领导分别负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呢?即使有下属单位负责人对具体问题承担直接责任或是主管责任,如果这个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被审计领导干部也应该承担主管责任,而非领导责任;若下属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审计过程只需重点检查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机制健全与否即可,具体的财务问题无须作为上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而写上报告。
二是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少。通过对某省市县级审计机关的抽查,发现大部分报告发现的问题,被审计领导干部以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为主,直接责任很少涉及。《实施细则》对直接责任的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媒体报道的已查处官员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可以看出官员以权压法、独断专行、,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浪费的情况屡见不鲜,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形势大好”的局面形成鲜明对比。这种现象无疑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公信力。
(四)审计建议部分:建议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到位。
一是建议不完整,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中都很少有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使用的建议。二是建议针对性不强。例如,在某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理顺体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损害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首先,书记一般全面负责市委工作,在发展战略和决策思路上面发挥重要作用;县长一般主抓各部门工作,对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建议应在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出现。其次,建议对象不应是部门,而应是市委、市政府,建议着眼于该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制度、体制建设和经济事项决策制定。三是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到位。所翻阅的审计报告中,尤其是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建议基本上都是:加强内部控制、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等,与所在部门所承担的具体经济职责联系不够紧密。如,某县教育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发现了“企业职工培训重复享受政策”的问题,与当地《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中“我县企业职工参加政府扶持的职业培训项目,每人每年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经费补助(含其他行业经费补助)”的规定不符。对应的审计建议是“要求企业职工培训机构上报电子版培训资料,以强化审查监督”。这个建议只是提出了在现有政策下,避免重复享受政策的管理手段,却未对政策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以培训次数作为享受补贴的限制条件与鼓励职工参与培训的政策目标是否相符?现行政策下,由培训学校在培训实施环节发放补贴是否存在制度漏洞?因此,提出的建议是治标不治本的,仍然为违规享受补贴埋下了隐患。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既有系统性的原因,也有市县级审计机关自身的原因。
(一)系统性原因: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尚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尽管《两办》规定及《实施细则》已经出台,但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本身的复杂性,关于审计范围的科学界定、审计样本的合理选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配合使用、审计定责的准确把握以及审计风险的有效规避等问题,都处于探索研究的过程。各级审计机关不同程度地面对这些难题,需要经过实践的发展和各级审计机关的共同努力,逐渐总结经验、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二)市县级审计机关队伍状况与项目安排上的矛盾。
市县级审计机关,尤其是县级审计机关,长期面临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与此同时,由于地方干部任免更换频繁,组织部门每年都会安排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的县局一共十几名审计干部,每年要承担十几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完成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等例行项目,参与审计署、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审计项目。这种情况下,一些审计机关为了完成审计任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能审深审透,仅浮在表面的财务问题上,如果没有举报线索或是上级领导要求,很多审计程序未按照审计准则和两办《规定》要求执行到位,仅取信于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未进行必要的测试,未合理怀疑、充分适当取证,审计报告的公允性和客观性难以保证。
(三)市县级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理解不到位。
上述两方面原因均属于客观原因。究其根本原因,还是一些市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理念有待更新。在认识上,未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要义和主要目标,仍然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作为审计目标,以财务管理问题作为主要的审计内容。一方面,财政财务收支只是经济活动的载体,仅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经济活动的绩效性无法得到科学合理地评价;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部门的财务核算体系尚需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府及其部门掌握的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未完全纳入财务体系,因此完全依靠目前的财务信息为切入点审计业务活动,明显是不完整的。
(四)在技术手段上,未能将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审计思路方法有机结合。
一些地区,仍然采用“大海里捞针”、“盲人摸象”的审计思路,不考虑整体的审计范围,不研究科学选定样本,先抓问题,由“事”及“人”,问题能与人勉强挂钩则已,挂不上就是没有问题。这种审计思路和方法,极大地降低了审计质量,提高了审计风险,必然不会产生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三、提高市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上述问题,一要依靠实践地不断发展,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操作指南、规范不断完善;二要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它审计项目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利用其它项目成果,以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年度报告等制度为补充,精简项目数量,每年有重点地安排1、2个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确保审深、审透、审精;三要更新审计理念,正确理解审计目标、合理确定审计范围、采取适当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对策建议:
(一)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合理确定审计范围。
按照《两办》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多层次多维度的目标体系,从层次上说,直接目标是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根本目标是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从维度上说,实际上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运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过程和结果的一揽子评估,既要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的合法合规、经济高效、科学合理,也关注其经济结果的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和安全性。
根据上述目标,被审计地区、部门(系统)、单位实际所用和使用的经济资源都应该作为审计范围,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支配、使用的经济资源作为审计重点。如,区县、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该是全部政府性资产及资产形成、使用、分配的全过程,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含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政府性债务、自然资产资源、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及形成的固定资产(含使用、出租、出借资产)等内容。审计中,不仅应关注上述资产的存量状态的完整性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还应关注与资产有关的决策行为、使用行为、分配行为以及最终的经济绩效。
(二)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提高评价的客观性。
为保证评价的公平性、客观性和可比性,根据各类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的共性事项和问题,抽象出具体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计算,尽量以审计样本值与总体值相比、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相比、末期数与基期数相比的方式计算;将综合指标值划分若干评价档次,根据每位领导干部的得分情况确定其履职档次。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前任遗留的工作基础,以及本地区、单位(部门)的资源条件,运用职业判断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和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适当调整量化打分的评价结果,最终做出客观公允的审计评价。
(三)科学公正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
第一,确定审计重点时,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的管理幅度和管理跨度。对内部控制测试和决策合理性评估后认为风险较小的经济事项、独立审计、决策权力较大的下属单位经济行为(如无明显线索怀疑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等可判断为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无明显直接关系的内容,则不应作为审计重点,保证审出的问题一定能归咎责任,避免问题与责任两张皮。
第二,总结规律、审慎定责。总结各类问题所对应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证据要素,梳理各类责任的取证规律及适用的取证方法。一旦发现领导干部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错作为,以及个人廉政方面的问题线索,运用访谈记录、会议纪要、文件批示、账户资料、职责分工、经济后果等证据,审慎确定经济责任。
(四)审计建议效用最大化。
审计建议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使用建议和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发展建议。对领导干部使用的建议要与对其评价相结合,为组织部门提供明确的信息,如,该干部在决策、执行、管理等方面,哪方面的能力较强;其是否了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基本规律和工作重点;该同志适合现任岗位的工作,如不适合,更适合从事哪方面的工作等。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风险;审计
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任何审计工作都无法避免的,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模式下,审计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对研究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是指高校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中存在的重大错报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了不恰当的审计评价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的总体框架为:
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估风险
检查风险=误受风险+误拒风险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总体框架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审计人员发表无保留意见的风险是最基本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由于采用了不恰当的审计流程和审计方法,对审计客体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出具了与事实相悖的审计报告,未能揭示经济责任人重大的未全面有效地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受到有关利益关系人的指控并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的主要风险是审计人员发表不恰当的审计。
首先,经济责任人呈报的履责报告在整体上公允地反映了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而审计人员认为没有公允地反映的风险。这实际上就是把客观上是正确的事项判断为错误的事项,也称为误拒风险。在审计事务中这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较小,一般不予考虑。因为,审计人员为了避免误拒风险,会扩大审计测试范围,以获取更加充分的审计证据,进而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这样,虽然会增加审计成本,并影响审计效率,但不影响审计质量,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由于误拒风险存在着对审计客体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所以审计人员不应忽略此类风险。
其次,经济责任人呈报的履责报告在整体上未公允地反映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而审计人员认为已经公允地反映的风险。这实际上是把客观上错误的事项判断为正确的,也称为误受风险。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误受风险,因为它不仅影响审计质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给审计主体带来损失。
第三,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作出不恰当的审计评价的风险,是审计风险的关键点。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审计目标,是确认和解除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不仅要审计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情况,而且要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在审计评价中,由于受诸如难以确定的经济责任人的目标经济责任、不规范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评价方法的选择与运用的不合理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审计人员有可能作出不恰当的审计评价,这不仅会涉及到经济责任人的切身利益,并且可能会造成一系列后果甚至引起法律诉讼,所以审计评价成为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关键环节,审计评价风险是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关键点。
二、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模型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模型应该符合审计风险模型的一般规律,基本的表达式表述如下:
审计风险=审计客体风险×审计主体风险
其中,审计客体风险=履责报告风险
审计主体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
从审计客体的角度来看,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都须通过其呈报的履责报告予以反映,履责报告的编报所运用的方法和原则,是否符合公认性、履责报告的内容是否充分反映所有与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重大事项等,不仅关系到履责报告的公允性,还会直接影响审计风险,所以履责报告的风险会导致审计风险。
从审计主体的角度来看,审计人员如果没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及审计评价标准实施审计,就会对经济责任人作出不恰当的审计评价,从而导致审计风险,包括检查风险和评价风险。
综上所述,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应由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和评价风险三个要素构成,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其审计风险模型可以表述如下: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其中,审计风险指履责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时,审计人员作出不恰当审计评价的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指履责报告经审计前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检查风险指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而审计人员未能发现的风险;评价风险指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发表不当评价的风险。
三、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成因与特征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成因是复杂的,但总体来看,可以划分为外生性因素和内生性因素两个方面。外生性因素是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包括环境因素、审计客体因素等,属于重大错报风险的范畴;内生性因素是审计主体引发的风险,包括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审计方法、审计评价等因素,属于检查风险和评价风险的范畴。
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具有审计风险的一般特征,如审计风险的客观性、潜在性和可控性;同时,它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审计工作的方式,其审计风险又具备了不同于审计风险一般特征的个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审计风险成因的独特性和审计风险控制的艰巨性。
第一,风险成因的独特性。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目标指向经济责任人行为本身,经济责任人履行的经济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其中目标经济责任是行为责任目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履责报告是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目标经济责任的反映。同时,经济责任人往往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所以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与其他导向审计模式相比,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难度更大。可见,经济责任人层次的多样性、确定目标经济责任的合理性、审计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履责报告表达的公允性等,是形成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特殊原因。
第二,风险控制的艰巨性。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成因的独特性,决定了对其进行控制有一定的艰巨性。因此,一方面,审计人员应该加强对审计风险存在区域的识别,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规避;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应通过改进审计方法、完善审计流程等方法,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从而降低审计风险。
四、高校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高校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防范审计风险应该是通过审计人员对内生性因素的控制,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审计人员可接受的水平,从而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并促进外生性因素的治理和完善。在总体对策上,应当重点完善审计规范体系、恪守审计独立性原则、提高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在具体对策上,应该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贯穿于审计流程的全过程。
(一)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防范的总体对策
1.完善审计规范体系
审计规范是对审计行为的规范,它是审计行为的一种约束与引导机制,包括技术性规范与社会性规范两部分。审计的技术性规范主要指审计准则,审计的社会性规范主要指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
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为了审计目标的实现,发挥其审计功能,应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及时建立与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相适应的审计规范体系,引导审计行为在审计规范所确立的标准体系内进行,并按照审计规范所确立的行为方向不断完善。
2.恪守审计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审计的灵魂,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没有独立性的审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审计。
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是实现其目标并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必要条件。
审计独立性原则要求审计主体在执行审计或鉴证业务时,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实质上独立就是要求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时,保持客观的态度,不受外界意见左右。形式上独立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审计人员在第三者看来,是独立于审计授权或委托人的。因此,恪守审计独立性原则,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赢得社会公众信赖的重要手段。
3.提高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
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业务的政策性强、综合性强,审计对象复杂多样,审计人员应具备够强的胜任能力,即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并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态度,才能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二)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指对经济责任人的了解和对经济责任人所在特定组织及环境的了解,是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防范审计风险的必要程序,可以为审计人员实施风险评估,采取风险应对措施,为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提供重要基础。
了解经济责任人,主要包括经济责任人的诚实与职业道德、胜任能力、管理理念、履责经历等内容;了解经济责任人所在特定组织及其环境,主要包括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等因素、组织的性质、组织确定经济责任人目标经济责任政策的选择和运用、组织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考核与评价、组织的内部控制等内容。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指审计人员利用其职业判断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环节或事项,为采用风险应对措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总而言之,风险评估包括对履责报告层次和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行为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3.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指审计人员应针对评估的履责报告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经济责任人行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流程,以致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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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数量的大幅增加,社会责任报告存在的质量问题也逐渐暴露,社会责任审计应运而生。本文首先分析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版的先进性与创新性,然后结合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现状,提出如何运用《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版指导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
关键词:G4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审计社会责任审计标准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大国之一,但是,近年来,“雾霾天气”、“黄浦江死猪奇幻漂流”和“禽流感”等事件在我国的发生提醒着企业应当提高对社会责任的重视。目前,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致力于社会责任审计标准的研究,但由于社会责任审计标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我国不可能照搬国外的审计标准,因此,参考国外的社会责任审计标准,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指导我国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审计显得尤为重要。运用由全球报告倡导组织(GlobalReportingInitiative,简称GRI)在2013年5月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版,可以更好地指导我国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审计相关事项。
(一)国外社会责任审计研究综述
HowardBowen(1953)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一书中首次完整地描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在社会责任审计概念方面,HomerH.Johnson(2001)教授将社会责任审计看作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用来鉴别、测定和报告组织的伦理、社会和环境影响的标准。
在社会责任审计内容方面,2006年,全球报告倡导组织出台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3版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指出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经济业绩指标、环境业绩指标和社会业绩指标等。2013年,全球报告倡导组织出台的G4版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指出,社会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企业对供应商进行环境及社会评估的百分比、企业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国际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标准很多,影响广泛的包括道德规范国际标准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AA1000、产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关于环境保护体系的ISO14000、社会责任标准ISO26000,以及以全球报告倡导组织为代表的社会团体所建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等。
虽然社会责任审计出现的时间不长,但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在西方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最初的对社会责任审计相关概念的研究过渡到对审计标准的研究,这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国内社会责任审计研究综述
与国外相比,我国学者关于社会责任审计的研究相对比较落后。由于社会责任审计理论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如果直接照搬国外的理论研究成果,必然会不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本土的社会责任审计研究的重要性便日益突显。
在社会责任审计概念方面,阳秋林、李冬生(200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是为了审查和监督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以维持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由专门的审计机构积极、主动地接受政府、社团和社会个人的委托,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手段,对企业所履行的各种社会责任进行有效审计。
在社会责任审计内容方面,完绍芹等(2008)认为,审计内容不仅涵盖社会责任素质评价、企业行为审查、企业员工个人的品质和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价值审查,还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审计等。毕立华(2012)根据我国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四个维度,分别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产品质量责任、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责任,并对各部分的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
在社会责任审计标准方面,王茂祥(2013)认为我国社会责任审计标准包括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如《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环境保护法》等,以及一些部门的规范文件,如2007年深交所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8年国资委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等。目前我国只有纺织工业协会制定了行业标准,但没有统一的社会责任审计标准。
(三)观点评述
针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由于国情等存在着差异,研究并未取得一致性结论。虽然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并对其进行审计这一思想首先由国外提出,而且国外对于社会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比国内更深刻、更完善,但是国外社会责任审计标准的研究仍然有大幅度提升的空间。国内社会责任审计研究起步较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标准还不够重视,这给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发展设立了阻碍,但GRI的一系列《可持续发展指南》特别是G4的出台将会给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带来新的挑战。
二、《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版的变化
在社会责任审计标准出现以前,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的披露具有自愿性和随意性,社会责任报告审计工作也难以真正的开展,社会责任审计标准的出现,使得企业进行社会责任审计具有了可操作性,让社会责任审计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可循。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报告指南是目前全球应用最为广泛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G4版本的,无论是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还是内容上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一)增加了“实质性议题”
1.按照实质性要求进行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必须反映那些对利益相关者的评估和决策具有实质影响的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等方面的信息。包括披露对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等因素具有实质影响的指标,解释对企业有实质影响的这三大因素是如何管理的。
2.按照实质性进行披露的流程。G4版的《可持续发展指南》不仅增加了实质性议题,而且具体地阐述了按照实质性的要求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流程,这样使得社会责任审计标准的操作性更强。
第一步,根据可持续发展背景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原则,识别出与机构的活动、产品、服务产生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相关的议题和方面,而考虑产生的影响包括机构内部和机构外部。
第二步,根据实质性和利益相关者的原则,确定识别出相关的议题和方面的重要性,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程度和经济、环境、社会影响的程度进行量化,根据量化的结果进行排序,从而确定在报告中的披露。
第三步,根据完整性和利益相关者原则,由相关内部高级决策者批准确定是否所有应当披露的实质性方面都将披露,以及确定每个实质性方面披露的描述是否完整。
第四步,根据可持续发展背景和利益相关者原则,回顾在前一报告期具有实质性的方面,为下一报告期确定实质性方面提供信息和参考意见。
(二)指标方面的变化
1.经济方面指标的变化。首先,将G3版中用来说明市场占有率的指标“向当地供应商采购支出的比例”单列出采购行为,起到强调作用;其次,对于没有变化的“经济绩效”、“市场占有率”以及“间接经济影响”等指标在考虑其是否有实质性影响的基础上,才提供有关的标准披露项和指导,同时,在每个指标中增加了相关性、编制要领、定义等的阐述。
2.环境方面指标的变化。将G3版中用来说明能源方面的指标“按主要源头划分的间接能源耗量”和“按主要源头划分的直接能源耗量”改为“机构外部的能源消耗量”和“机构内部的能源消耗量”,并且增加了“能源强度”指标;将G3版中用来说明生物多样性方面的指标“监控机构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现实行动、战略和未来计划”删除;G4版增加了用来说明排放物、污水及废弃物方面的指标“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增加了供应商环境评估和环境问题申诉机制;对于没有变化的“物料”、“水”、“产品和服务”、“法规”、“交通运输”的“整体情况”等方面在考虑其是否有实质性影响的基础上,才提供有关的标准披露项和指导,同时,在每个指标中增加了相关性、编制要领、定义等的阐述。
3.社会层面指标的变化。在劳工措施及体面工作中,在雇佣方面,G4版增加了“按重要运营地点划分,不提供给临时或兼职员工,只提供给全职员工的福利”指标和“按性别划分,产假,陪产假后回到工作和保留工作的比例”指标;在劳资关系方面,G4版删除了“受集体议价协议保障的雇员百分比”指标;在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面,G4版增加了“从事职业病高发职业或高职业病风险职业的工人”指标,同时删除了G3版的“为协助雇员、雇员家属或社区成员而推行,关于严重疾病的培训、辅导、预防、教育与风险监控计划”指标,此外,G4版增加了“劳工问题申诉机制”及“供应商劳工实践评估”。
在人权中,G4版增加了“评估”、“供应商人权评估”和“人权问题申诉机制”等指标。
在社会中,在公共政策方面,G4版删除了“对公共政策的立场,以及在发展及游说公共政策方面的参与”指标。此外,G4版增加了“供应商社会影响评估”和“社会影响申诉机制”指标。
在产品责任中,在市场推广方面,G4版删除了“为符合规划市场推广的法律、标准及自愿守则而设的计划”指标,取而代之的是“禁售或有争议产品的销售”指标。
对于G3版一些没有变化的指标在考虑其是否有实质性影响的基础上,才提供有关的标准披露项和指导,同时,在每个指标中增加了相关性、编制要领、定义、公式等的阐述。
三、G4的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影响分析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展审计业务的数量不足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数量越来越多,社会责任审计不完善的问题也进入了人们的视角,缺乏公信力的社会责任报告和缺乏审计的社会责任报告都容易使企业处于一种自娱自乐的状态。根据金蜜蜂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截至2013年10月,搜集到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多达1525份,相比2012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4.1%。但是,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验的报告仅占7.6%。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展审计业务的数量与我国企业出具的社会责任报告迅猛增长严重不匹配。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展审计业务的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的动机不正确,有些是为了达到上市目的,有些是为了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还有些是为了应付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这些不正确的动机导致企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质量差,重形式而轻实质性,从而导致社会责任审计对于实质性方面的缺失。我国社会责任报告普遍对关键绩效数据披露不足,实质性方面的披露仍需进一步增强,定性描述过多,定量描述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计质量有待提高。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标准多样化,没有形成系统性
国资委制定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的《中国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社会责任指南》、中国银监会的《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深交所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都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其编制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介绍的信息披露原则和方法都较为粗糙,更多的用定性分析来描述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缺乏定量分析的指标,用其作为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标准存在一定的困难。另外,行业内得到广泛应用的除了《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纲要》和《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准则》以外,并没有一个可以媲美国际化标准又同时适用于我国的具有行业整理性的审计标准。
四、完善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建议
(一)相关政府机构鼓励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开展审计业务
《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版,为更好地开展社会责任报告审计业务提供了保障。针对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增长速度快、而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的数量不足的问题,我国政府和有关机构应当采取激励或惩罚的措施鼓励企业开展审计业务。
(二)定期开展对企业领导人员社会责任方面的培训
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的积极性和质量不仅与宏观环境、政府采取的措施有关,更重要的是与企业领导人员对企业为社会带来的责任、对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与成本利益的权衡意识有关。由于社会责任观念引入我国的时间较晚,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这一观点尚未深入人心,所以定期开展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社会责任培训显得尤为重要。应特别加强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有关G4版“实质性议题”的培训,逐渐形成对于“实质性议题”高度重视的企业文化,使得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反映那些对利益相关者的评估和决策具有实质影响的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等方面的信息,从而提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展审计业务的质量。
(三)尽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计标准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展审计业务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缺少适合我国国情的、整理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计标准。为此,我国企业应当根据G4版的要求和规定,作出相应的调整,社会责任报告。而在社会责任报告编制问题上,为了使利益相关者真正受益,应当按照G4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分析,公布那些与核心业务相关的指标。在社会责任审计时,也要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否进行实质性分析的鉴别。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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