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成为新医改一大亮点
医改方案提出的基本思路是“建设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四个组成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是此次医改方案的一大亮点,“在方案中的第六项――‘加快医疗保障体系’,这不单是亮点的支柱,而且它最清楚,我相信大多数人都能看懂。”
医保体系:责任明确分担合理
《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走向全民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究竟如何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国家新医改课题组组长顾昕谈到:“它建立在现有的已经存在的三个公立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加上城乡救助制度。三个公立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农村合作医疗。这三个都是民众要缴费的,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补助,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政府没有给予补助,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一部分,但是国家给予一定的免税政策,也相当于政府补助。这三个医疗保险的筹资渠道是多元的:国家、单位、个人都掏钱,这里表述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具体到每一个是不是非常合理,另当别论,总之大家都掏钱建立医疗保险体系。”
全民医保解决看病贵问题
顾昕表示,新医改的最大一个亮点在于走向全民医保就能解决看病贵的问题。“看病贵就是一次支付的钱数额巨大,有些患者可能支付不了巨额的医疗费用,而有些疾病治疗起来费用是比较高的。有了医疗保险费用风险就可以分摊了。慢慢随着筹资水平、保障水平的提高,看病、吃药的费用大部分由医保机构来支付,就可以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了,这个道理很明显。所以走向全民医保是非常重要的,是改革的突破口,在这个突破口上方案写的非常清楚,这个‘亮点’的颜色非常明确,在我看来就是‘中国红’。”
医保基金的功能:筹资购买
医保机构来支付大额度的医药费用。顾昕认为,医保的功能首先是筹资,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其次是解决医疗服务的购买问题。“医疗服务必须充当‘团购’的角色,如果个人去购买医疗服务,费用就会比较昂贵,很多患者会认为医院多开药、开贵药、检查太多,这些问题应如何解决?想办法‘团购’就可以解决。以个人和医院、医生交涉恐怕问题比较难以解决,那么就用“团购”的办法来解决。医保机构就是把钱汇集起来,扮演‘团购’的角色。用通俗的话讲,‘团购’能力提高了,就可以商讨降低医疗费用,降低费用的能力和方式就可以多元化了。换句话说医保的付费机制改革。这是重要的一环。拥有资金、如何付账,极大的影响了医疗机构的行为。我们总是抱怨医疗机构行为不合理,那要如何促使医疗机构合理的行为?最重要的是要合理、科学的付账。拥有资金并能想办法引导,这是一个很适合的应用方法。”
付费机制改革是医保的重要一环
顾昕认为,付费机制改革是医保重要的一环,“这个问题也写入了医改方案,第六项就是要进行全民医保。医保的资金筹集到以后还要想办法合理支配。这个放在医改方案的第十二项,说的是监管,其中起草报告人认为如何支配医保的资金是应当对医疗机构形成一个有效约束机制,这是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这个理解是否恰当我觉得可以商榷。但至少我不认为这是一个监管。我认为这是一个买卖,购买的一方要想办法如何买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使其买得十分符合参保人的利益。医保机构是参保人的‘代言人’或者说‘经纪人’,是要替参保人的利益说话的,是要想方设法将医保资金支配好。而这个办法就是改革付费机制。”
顾昕提到,“现行的付费机制是按项目付费,这个机制普遍评价不好。按项目付费就是数帐单,帐单拉长,就要派人审批,审批中不可避免的就产生了‘扯皮’现象。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就是改革付费机制。医改方案中提到:‘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机制,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付费等方式,建立激励与奖惩并立的有效机制。’我认为这是改革的大亮点。”
医疗机构体制如何完善?
对于医改总的指导思想顾昕解读道:“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分开”,这四个分开就是我们的指导思想。换句话说这是党的政策。这个政策是非常英明的。管办分开就是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指导方针,这个指导方针确实写进了意见稿,“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第七项,建立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这一段话意思就是说医疗机构体制现在存在效率低、较为不规范的问题,需要想办法解决。”
建立和完善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
方案中提到“建立和完善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顾昕认为,所谓法人治理结构,首先医院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它要独立的为他的决策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不是任何机构的下属或者上属。顾昕提出:“现在很多公立医院是各地卫生局的下属、直属机构,当然还有部属机构,像北京医院都是部属的,换而言之就是是政府机构的下属,由上面来任命,虽然也有法人代表,但是能否真正的独立呢?这很难讲,因为医院的很多决策都不是自己做出的。”
对于人们普遍关注的医疗机构用药来源问题,顾昕认为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十分有必要。“现在公立医院用药是通过招标。不中标的东西不能乱用。而曾经的一次‘齐二药事件’,病人住院使用了招标通过的药品引起死亡事件,事件发生后家属医院、药厂、用药的配送商,却惟独没有卫生厅,而事实上在程序中,药品招标是由卫生厅招标办负责的。医院用药是被指定的,而卫生厅招标经过的多项程序,大批的专家表示药物没有质量问题、疗效较为显著,那怎么能只责怪医院呢?这个典型案例就说明了现有的制度不是独立的法人。那么我们具体应该如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比较可行,理事会由公立医疗机构的利益相关者组成,这个和企业董事会的组成略有不同。假定是公立的医疗机构,建立、出资者就有权任命理事成员,但不是所有理事都由他任命,出资者是一个利益相关者,可以任命几个理事来代表自己,还有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就是我们的雇员,医师代表、护士代表等。当然可能还有社区代表、公众代表、药品经销商代表等等,就是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理事会。理事会聘请管理
层,换而言之就是院长和其他管理层都属于职业经理人,而不是干部。现在有些媒体报道很多院长抱怨自己四不像,既不是干部,也不是经理人,既不是医生,也不是其他的职位,角色界定十分模糊,这就体现了改革中不顺利、不规范问题。他们的准确角色定位十分必要。”
管办分离办法成为新期待
推进管办分离,能够促进我们医药卫生的监管体系的改革。新医改方案中提到,要求医院加强监管体系的完善,卫生行政部门要成为全行业的管理者或者监管者,成为监管者的前提条件是管办分离。“监管者不是任何人的上级,监管就是裁判员,包括制定规则。管办分离,一方面促进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医药卫生监管体系的改革,这是一箭双雕之举。”顾昕对此举表示十分赞赏。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济宁医学院院长吴广华认为,只有管办分离公立医院才能焕发活力,“现在部分公立医院的院长不是在担任院长,而是在担任官职,他们总是想办法稳住自己的位置,甚至谋求将来在政府部门充当何等职务,这恰恰是医疗卫生体制管办不分、政事不分弊端的体现。”吴广华认为,院长和官职是两码事。官是政府官员,负责制定宏观政策;而院长应该是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一个分子,负责微观管理。医疗机构改革的重点包括三大方面,即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但是,目前医疗卫生行业还是在实行计划经济中的套路,从院长人选的任免,到医务人员工资标准的制定,再到医疗机构产权的归属,全都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这个“婆婆”说了算。
吴广华强调说,医疗机构不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彻底脱钩、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难以焕发活力,新医改方案提出的目标也将不可能实现。
医药分家难几分
医药分开应率先在社区医疗机构中试行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军认为,“医药分开”呼吁了很多年,但因无法解决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而迟迟不能付诸实施。目前,药品销售零差价陆续在全国社区医疗机构中推行,为试行医药分开创造了有利条件。例如,北京的3000多家社区卫生站、2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行了药品零差价,这对北京的医药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
徐军建议,在北京这样的城市的社区卫生站中,不要再设置药房,要把这部分药房的功能转由社会零售药品企业来承担。如果坚持零差价的话,可以把差价补贴给社会零售药品企业。
同时,应继续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最基层的老百姓,特别是低收入人群,要先行实行医疗保险,满足这些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另外,允许社会零售药品企业和民营医疗机构公平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谁来给药品零售企业应有的肯定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说,他最关心的是新医改方案推行后,药品零售企业的命运如何。遗憾的是,新医改方案对药品零售企业只字未提。
目前,我国80%的药品销售份额被医疗机构所垄断,社会药品零售企业只占整个份额的20%。由于医药不分,以药养医成为药价虚高的根源。同时,医疗机构还垄断了公费医疗以及医保定点的资格,进一步制约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强化了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院在药品零售中的垄断地位。老百姓看病贵在所难免。
“我认为,衡量医改成功与否,关键要看广大人民群众对‘医’和‘药’这两种产品的价格及服务的满意度。”谢子龙说,医药市场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最后一个有着浓厚的计划色彩的堡垒,认真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四个分开”,是打破这个堡垒的必由之路。
谢子龙建议有关部门在修订新医改方案时充分重视全国34.1万家药品零售企业在平抑药价、为老百姓提供便利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给予药品零售企业应有的肯定,而不要再让药品零售企业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收支两条线和总额预付制的探讨
在基层的卫生医疗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政府主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核定任务的基础上探索收支两条线和总额预付制的两个办法。收支两条线相当于政府行政干预的手段,总额预付制是通过购买服务实现医院的盈利,这两种方式从本质上讲,应该说是有很大的差异,或者是截然不同的,但是现在同时被列入医改可以探索的方向,这是为了平衡来自不同方面观点的结果。但是这样两个相互有矛盾的路径放在同一方案中,是否会对以后方案实施带来影响?
付费机制需引入竞争
顾昕认为,其实基层也好、非基层也好,公立医疗机构的运作道理都是相同的,也不存在基层另一种机制。如果我们对基层实行收支两条线,这是在许多医疗机构中建立一个行政化体系。实际上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机制,让医院成为独立的法人,为他自己的决策来负责,这是一种市场机制,要让它竞争起来。所谓有竞争、有活力,每个医院都是独立法人,大家一视同仁、一起竞争,哪家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好,资源就多,哪家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不好,资源相对就少,所有医院倒是应一起为更多的人好好服务。
顾昕表示,如果推行收支两条线,这是行政激励措施,社区医院继续自己收费,但是收到后就要把钱交给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再进行分配。这样的管理体制有些人称之为“财务管理体制”,会出现体制混淆。实际上它是不同的组织来配置资源,这是行政化的方式。如果作为一个机构,单独的一个组织,这个组织内部有一个科室是管收费的,而另外一个是管支配的。一个组织内部收支两条线管理,这是组织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因为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和不同组织之间的资源配置体系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对于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制,顾昕认为,这两种服务体系的预付方式并不相同。政府花费钱财来进行公共卫生服务,在此同时也要进行基本医疗服务,这两笔经费放在一起,再向某些机构来购买这两类服务,采取总额预付,这是一种购买方式,这和行政化的资源配置机制不太一样。当然具体来说,总额预付这种购买方式是否合适,能否有比它更好的方式,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我个人认为‘有竞争性的按人头付费’比总额预付制这个方法更好,如果总额预付有两种,一种是根据机构所在的地方,周围有多少人,就给一笔固定的额度,这个总额预付就没有竞争性,除非这部分人流动性较大,另外一种是在固定的环境下,预付的质量问题就没有竞争了,也就没有保障了。参保人可以选择医疗机构作为定点,谁吸引的人多就给的额度就高,这样就能促进竞争。这是两种不同的机制。这两个不同的机制现在都可以探索。”
收支两条线的实施存在技术问题
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研究员余晖表示,如果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立起来,只靠各个政府直接举办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远远不够,那么就要发挥现有的存量资源,包括其他的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党政机关办的医院等,都应该视为为社区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很明显现在这些医院的产权不属于卫生体系管理,那么未来建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时候,作为一个卫生行政部门如何对这些机构进行收支两条线呢?这在操作上和技术上,也是没有办法执行。
除此以外,既然要管理这些医院,如果以所有者的身份来进行管理,那么肯定是没有办法履行意见里面赋予卫生行政部门未来对全行业进行监管的职责的。监管必须是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完全分开,否则没有办法保证监管的中立性。“这次《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实施方案中专门提到了医疗机构监管司,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同时执法监管这些医疗机构,这涉及到监管这碗水如何端平的问题,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模糊点。”
基本药物制度是否重返“计划经济”时代?
10月14日,《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布,其中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论述引起各方广泛关注。《意见稿》表明:政府将统一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统一制定零售价,并且规定各类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同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药物报销目录,明显提高其报销比例。可以看出,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以及使用的各个环节均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以政府为主导”是《意见稿》所描述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然而,针对“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业界也有不同的声音。坚持“以市场为主导”的一方认为,以政府为主导的“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强制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医改所必须坚持的“管办分离”的基本原则不符,并且很可能导致医药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同时也为权力寻租行为提供了客观条件,有重返“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时代之嫌。
基本药物制度的产业意义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无疑将会引起医药行业一次巨大变革,制药企业将逐渐分化为两大类,即专利药或创新药生产企业与非专利药或普药生产企业。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坚持的“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方向有其必要性与现实性,但为保证其顺利实施,我们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阻力,提前制定应对之策。
“保证人人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医改总目标决定了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必须坚持其“公益性”,而要坚持“公益性”,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众所周知,市场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却很难自发实现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对于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来说,更是如此。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也早已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但由于并未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同时与之配套的政策也未落实,导致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流于形式,并未真正起到保证基本药物可获得性和降低居民药品费用支出的作用。而医疗服务体系改革与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滞后,则是造成我国基本药物制度流于形式的更深层次原因。
基本药物制度的改革与实施必须与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同步推进。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已日渐明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基本合作医疗保险的“三险合一”,报销比例不断提高,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将是一个大的趋势。而以“政事分离、管办分离、医药分离、赢利与非利性医院分离”为指导原则的医疗体系改革却举步维艰。《意见稿》中并未明确提出针对医疗体系改革“四分离”的具体措施,如果医疗体系的改革不能实现“四分离”,那么基本药物制度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从有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企业的报道来看,定点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积极性很高,但试点医院并不积极,在政府补贴不到位的情况下,强制提高试点公立医院基本药物的用量显然不能持久,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对于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巨大影响。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定点生产企业和统一配送企业的确定直接关系到部分企业的生死存亡。为了使产品能够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了能够成为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企业,为了能够成为基本药物的配送企业,一部分企业肯定会不惜代价对重点政府部门与重点工作人员进行公关,如何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则是对政府部门的又一次严峻考验。
实践证明,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建立决策、执行与监督的制衡机制是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基本药物目录、定点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选择标准、评估过程以及最终的评估结果必须要通过信息平台予以公开,并且接受相关企业、医疗机构和消费者的监督。同时,招标定点生产和配送企业的周期不宜过短,否则一方面企业疲于应付,将增加企业不必要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与生产规模的扩大,2~3年为一个招标周期比较合适。
如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定点生产与统一配送以省为基本单位,很容易滋生地方保护主义,形成条块分割的医药市场,不利于医药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所以,建议国家基本药物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购、定点生产与统一配送,这样企业也容易形成规模、降低生产成本,造就一批全国知名的大型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无疑将会引起医药行业一次巨大变革,制药企业逐渐分化出的专利药或创新药生产企业与非专利药或普药生产企业获利方式势必不同。专利药生产企业主要依靠大量的研发投入,通过新药上市后的较高定价来获利,而非专利药生产企业主要依靠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来获利。前者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药研发能力,后者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生产规模。
可以预见,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医药资源将向优势企业集中,产业集中度提高的步伐将大大加快。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与知名度、普药品种系列比较齐全的大型企业将不断发展壮大,而那些既无能力进行新药研发投入、又没有成本优势的企业将不断消亡,一场行业内的洗牌将不可避免。
关键词:大型医院医疗设备高值物资国有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10-249-02
一、大型医院医疗设备及物资管理现状
1.设备及物资账实不符。账实不符是大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最常见问题之一,可以分为账面数量多实物少、账面数量少实物多等情况,导致账实不符的具体原因如下:首先,科室固定资产“出”无节制。一方面,申请多少,报废多少,使用科室内部没有医疗设备出入明细记录。科室负责人“重购买轻管理”,当资产需要盘点核查时,自己也不确定已经拉走了多少仪器,更不清楚相关设备、型号、品牌等信息,为管理监督部门清理账目造成困难,出现呆账、死账,导致账实不符。例如医院医技科室使用的计算机,在没有改革之前,申请报废计算机时,科室申请打白条,还可以口头报废,仓库管理人员就可以直接拉走设备及物资,报废过程没有报废申请及审批手续,对处理报废设备没有记录详细信息、没有负责人员签名。长此以往,账目资产无法核实查询,出现科室账目计算机多,而实际使用数量少。
其次,在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改革之前,医院物管部门对于报废的医疗设备、物资也有“重钱轻物”的思想,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没有制定报废审批制度,使申请报废科室无制度可遵循。报废时,直接从科室拉走,一些设备及物资无人记录,无人审核,报废物品长期堆积在仓库。另外,报废处理程序未与财务账务处理部门配合好,造成实物设备已经退回,但相关账目一直未清理,所以也造成账目数量多,实际使用少的糊涂账现象,使以后的管理监督工作难以开展。
再次,科室固定资产“入”无节制。由于采购部门与使用部门沟通欠缺,对有些设备及物资使用情况不了解,大批量采购仪器设备且价格居高,科室之间出现需求与采购偏差,既浪费资金成本,又没有达到预期效率,部分医疗设备出现闲置。例如,住院部普通外科病区使用的一台监护仪,购入原值138000元,与其他护理所需监护仪使用功能一样,但购入原值高于其他类监护仪,出现成本浪费、闲置等问题。另外,一般设备成批采购,出现使用效率低,质量差的问题,例如电子设备中的打印机,对于医院医技科室,人员工作常常需要24小时在岗,24小时不停使用,打印机耗损大,所以对于医疗科室配备的打印机要求使用寿命长,质量有保证,功能整理简便。但也有不少科室反映,部分批次的打印机价格高,容易出现坏损,修理成本高,维修人员通常以旧换新,所以坏损的打印机还未维修就已经报废,科室账面又登记一台新打印机,造成设备上账就无“入”的限制。
最后,存在“隐形资产”,物品管理科室没有及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登记建账工作。一部分设备及物资没有通过财务登记上账或是被拖延登记,这部分资产成为医院的“隐形资产”,造成一部分医院国有资产的流失,其中包含一些接受捐赠的设备及物资。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由于使用科室与物管科室没有国有资产意识,认为接受捐赠的设备资产属于自有资产,没有及时上报资产管理部门。
2.未达账项申请报废。会计范畴中未达账项,是指由于企业与银行取得凭证的实际时间不同,导致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取得结算凭证且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未取得结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与财务会计范畴相比医院的未达账项可以理解为:物管科室与财务部门取得资产凭证或者资产申请时间不同,导致记账时间与使用时间不一致,一方已经接收开始使用,而另一方尚未取得资产处理申请单或收据,从账目角度看形成“隐形资产”。由于以上“隐形资产”确实存在并一直使用,当毁坏或需要报废,申请科室报废时无账可查,所需报废的设备、物资滞留科室。例如在盘查核实部分医疗科室资产,显示盘盈一张转椅,但无账目记录,这时如果科室申请报废转椅,虽已到达报废年限,但是无法进行报废审批手续,从财务记账角度看,这把转椅就是未达账项申请报废。属于未达账项的设备物资,从账面上无法显示,不易发现,相关管理部门缺少对医疗设备及物资定期盘点核查。
3.医疗设备与一般物资易耗品混合登记建立账目。医疗设备一般包括医用电子仪器、激光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等大型仪器,其特点是原值大,维护成本高,流动较稳定;一般物资包括低值易耗品、药品、材料等,其中低值易耗品包括,办公用品、医疗护理用品、消毒工具、简单手术器具等,具有原值小、易消耗、流动频繁等特点。在管理建账时将两者混合记入固定资产卡片管理,造成账目繁多,查询冗长、处置手续繁琐等,使日后的管理工作造成效率低,监管差。例如棉被、棉褥、电话机、工具等物资易耗品,每一项设备及物资应使用一个资产编号,当成批登记上账时,会计人员为了记录方便,将几十件物资归属于同一个资产编号登记入账,如果科室只报废同批次的几件棉褥,怎样把这几十件物资平均使用一个资产编号做报废处理,这也为报废工作造成困难,使工作效率减低,报废时间延长。因此,管理者应将医疗设备与一般物资分开登记建账,区分报废处理。
二、医疗设备及物资管理要求
早在1920年,美国就已开始培养组织医学工程人员,注重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以延长医疗设备的使用寿命,1989年已有85%的医院具备医学管理工程部。欧盟每届会议都会表扬在设备管理、维修等方面作出贡献的人员。在国内,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并于2000年4月1日起施行,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促进了医疗体系的健康发展。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于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新版的管理条例加强了对大型医疗设备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注重对使用单位的日常管理监督,对高风险产品建立可追溯制度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召回等上市后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06年5月30号财政部第35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施账目、清查、维护、统计、建档等职责,以及国有资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各类资产的经营和使用,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具体地说,就是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进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三、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及物资管理机构及管理办法介绍
2013年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率先成立国有资产管理部,现已逐步解决医疗设备及物资管理混乱等问题,进一步实现医院医疗设备的优化管理,资产有效配置与使用,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管理依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各种医疗仪器和设备共计资产价值6.85亿元,大型医疗设备有双螺旋CT、瓷共振仪、全身伽玛刀、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乳腺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ECT、高能高频多弹头微波肿瘤治疗仪、数字胃肠造影、数字减影仪、远程会诊系统、CCU和ICU、监护系统等当今一流设备。
1.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成立国有资产管理部实行集中管理。由过去固定资产分散管理,即原来由使用科室、总务后勤部、医学工程部、招标采购部、财务部等多部门分散管理的工作,集中改为由国有资产管理部统一协调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管理医院固定资产及其他低值易耗品账目。划分医疗设备及物资实物管理部门,由医学工程负责医疗器械维修护理及采购保管,总务后勤部负责一般医疗物资、易耗品、办公用品等实物的库存采购及管理。减轻医院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对财务管理的压力,使其集中注意力在精细化管理及内部控制。其次,成立专属部门有利于责权划分,从整体统筹、协调总务后勤部与医学工程部资产管理工作,同时有利于总务后勤部与医学工程部发挥科室优势,专注于设备器械维护与研发,以及库存物资管理,最重要的是有利于管理监督医院固定资产变化动向,做到优化配置。
2.建立医疗设备与物资易耗品的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医疗设备及物资采购、管理、处置等问题进行因的制宜的调查与研究,制定适合本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例如,对单价在1000元以上(包括1000元)的设备及物资划分为固定资产类管理;对单价1000元以内的器具及物资划分为低值易耗品类账,分开建账。按照医疗设备与一般物资的特点分类,分别编制医疗设备资产编号与一般物资编号,医疗设备处理要严格遵循国有资产报废处理条例,以优化配置,效率最大化为主,做不同的资产类别区别管理,有利于规范医院财务体系管理,使医疗设备及物资管理工作更加有效率,便于核查监督。
3.加强医疗设备及物资盘点管理。疏于医疗设备及物资盘查监督,是导致账实不符的主要因素,定期资产盘查能有效防止资产流失,起到监督管理作用,引起固定资产使用者重视。医院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院固定资产实地盘查,深入门诊、住院、急诊等部门盘点统计。由采购部门、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派出专人组成盘查小组,制定盘查办法,在实物盘查中记录盘查科室、数量、型号等。盘查结束后,由各科室负责人对盘查结果签字确认,各盘查专员总结汇报盘查中出现的问题,并上报盘查小组或国有资产管理部处理,盘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并对盘查结果负责。
4.规范医疗设备与物资条码管理。配套应用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实施医院医疗物资的数字化管理与医院HIS系统结合,实施医院医疗设备及物资条码化管理,将每一项资产信息包含在每一个条码中,包括:原值、入库日期、型号、厂家、折旧等等,不仅有效减少了人员录入出错率,而且为医院节约管理成本。
5.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定期对医疗设备及物资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强化使用科室的物资节约意识,规范医院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行为,提高设备使用者的素质,爱护公共设备。对管理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一方面加强医院医疗设备、物资管理的法律意识、专业技能培养,努力维护好国有资产管理;另一方面培养固定资产软件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日常业务。
总之,通过对医院大型设备及物资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介绍了解,借鉴内蒙古医科大学大型教学设备及物资管理改革的经验,针对医院账物不符及大型医疗设备与一般物资易耗品混合登记账目等实际问题,总结出具体方案帮助医院促进医疗设备及物资的循环利用,做到医疗设备、物资等在各使用部门的优化配置;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改变现有国内多数医院医学工程管理部门管理医疗设备器械,总务后勤部门管理一般物资易耗品,财务部门管理账目的分散式管理方式为由国有资产管理部统一负责采购、领用、报废与维修和日常监督监管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资产处理程序合规、管理程序严谨、查询便捷,约束力强,防止并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做到增值保值。
参考文献:
[1]张晓岚,乔爱华.医院财务会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2
[2]李文聪.浅谈医院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j].中国外资,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