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案件管理检察业务考评原因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各级检察机关都建立了相应的检察业务工作考评机制,科学、合理、有效的检察业务工作考评机制,是规范、约束检察机关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是引导、激励检察干警努力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200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自下而上基本完成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设制。案管部作为在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中的“年轻部门”,其设定之初的职能定位较为明确,是检察业务管理部门,主要以程序管理为主,必要时可以进入实体管理。检察业务考评是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自身业务管理部门的优势,案管部门担负起了这一重任。笔者所在的基层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院业务工作考评的组织、指导、整理等工作。在实践中,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虽然在业务考评中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一、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的概念及其作用分析
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就是指检察业务工作考核评议系统中关于考评目标、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主体、考评对象和考评结果诸要素之间以及与检察外部环境之间在考评活动中建立的、客观反映考察业务工作本质属性和运行规律,且相互制约和影响的过程和方式。
从管理学的角度讲,但凡一项工作没有考评就没有动力,没有考评就没有控制,没有考评就没有提升。考评不仅是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管理过程控制最强有力的手段。检察业务考评在检察业务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1、打击和遏制刑事犯罪。检察业务工作“量”是检察业务考评的重要方面,作为激励机制,检察业务考评促使检察业务部门积极行使国家权力,及时、有效和正确处理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和遏制刑事犯罪。
2、提高办案质量。检察业务考评在注重“量”的同时,通常也有“自侦案件撤案数”、“公诉案件无罪判决数”等质的考评,这些要求促使办案人员仔细核查证据,查清事实,提高办案质量。
3、提高办案效率。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迟到的结论也是有违司法精神的。虽然法律规定了办案的最长期限,但是如果每个案件都在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办结,那么对于当事人而言是非正义的。在一些检察业务考评明确了某些快速办案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励提高办案效率。
4、推动司法改革。检察业务考评中,一般会有对创新的考评,这促使业务部门在办案的同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在按部就班工作的同时,拓展思维,创新工作方式。进而促进司法改革
二、案管部门参与检察业务考评中的现状
当前,案管部门在检察业务考评中的作用还不够突出,还停留在对检察业务数据的统计以及分析阶段,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收集、整理检察业务考评数据。目前,为工作需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检察统计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案件数据录入,案管部门负责报表系统的生成,依据生成的报表数据对业务工作进行考核。
2、分析检察业务统计数据。统计工作不是简单的统计,通过统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才是最终目的。案管部门发挥检察信息平台和考核数据的支撑作用,对办案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定期、不定期形成比较型、态势型、前瞻型、跟踪型的书面材料,全力为领导决策服务;通过编发《办案情况通报》,点评检察业务工作等方式,实时报告全院办案情况,并根据横向、纵向的办案数据对比分析,指出全院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应加强的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指导年终检察业务考评工作。每年的年末是检察机关最为繁忙的时间,每个部门,每个干警都在为年终考核而忙碌。案管部门是全院年终业务工作考评总指挥,指导各部门在考评过程中该做哪些事,搜集哪些材料,补全哪些材料。
三、当前检察业务考评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案管部门对检察业务考评工作主要是数字化考评,存在诸多不足。从检察业务考评的角度讲,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检察业务数据真实性有待核查。当前全国检察机关建立了检察业务统计系统,检察业务考评主要依赖统计数据。在实践中,考核数据的录入主要由业务部门负责,有些地方围绕考核做工作,对考核数据“注水”。
2、检察业务考评覆盖面有待拓宽。每年检察业务考评标准都会针对检察工作实际作修改,力求全面考核检察业务工作。但是检察工作中有些指标是不能量化的,比如案件程序质量,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等等,检察业务考评的标准并不能全面反映检察业务工作的质量。
3、检察业务考评连续性有待增强。年终考核是上级检察院评价下级检察院一年工作的主要标准,也是检察机关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下级检察机关围绕年终考评做工作,出现了上半年完成全年工作、下半年休息;上半年部分考核数据不理想,临近年终考核围绕考核“短板”抓工作等情况发生。检察工作的持续性因年终考核而被迫打断。
四、强化案管工作在检察业务考评中作用的建议
为进一步发挥案管部门在检察业务考评中的作用,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进行改进。
1、建立、完善统计数据核查机制。一是完善报备机制。业务部门在填报业务数据的同时,必须将数据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书报案管部门备案,对于未备案的相关数据,案管部门不予认可,不允许录入统计系统;二是建立异常数据核查机制。对一段时间内集中出现数据、明显高于往年的数据,及时做好核实工作。在核查报备文书的基础上,案管部门可以通过核查原始卷宗,走访有关当事人等形式,还原数据的真实情况,发现“注水”,一律剔除;三是建立数据录入询问机制。案管部门做好数据上报的指导工作,对于各业务部门上报与否有疑问的数据,及时做好指导,防止该报的数据未上报、不该报的数据予上报情况的发生。
2、拓宽考评范围。为克服当前检察业务考评考评注重指标的数字化,未全面反映检察业务工作全貌的现状,在抓好数据考评的同时,案管部门在考评过程中不应局限于数字化考评,应拓宽考评范围,实现考评量和质的有机统一。首先强化案件程序和实体质量考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考评。以一般案件抽查,特定案件普查的方式,从办案程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法律文书、笔录制作及卷宗装订等方面对案件逐一进行检查,评价案件实体和程序质量。其次要注重案件社会效果考评。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于案件的评价和认可度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倾听部分当事人对案件办理过程、结果、执法态度等方面的陈述和意见来考评案件。
论文关键词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基层检察院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基层检察机关,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可以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现有工作机制如规范化管理机制、检务督察机制、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等有效对接,在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运行的同时,促进检察工作各项管理机制的协同发展。本文结合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就如何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作一初略探讨。
一、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内涵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点,是指公共权力运行流程中可能出现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廉政风险的具体环节或岗位。廉政风险点及其相对应的廉政风险是动态的、变化的,随着权力运行的变化或岗位职能职权的调整,而相应发生变化。Www.133229.COM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指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对权力运行各个方面和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实施有效防控,实现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行政业务与廉政工作、思想防范与制度约束的有效结合,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生。
所谓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是指基层检察机关在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过程中,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现有工作机制如规范化管理机制、检务督察机制、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等有效对接,在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运行的同时,促进检察工作各项管理机制协同发展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作方式。
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理论基础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对检察人员实行廉政风险管理,提高其拒腐防变能力,是当前各级基层检察院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才能有力地促进检察干警廉洁执法、高效履职,从而使检察机关各项职能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一)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理论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发文中提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规划》涉及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检察机关应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既要立足当前,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又要着眼长远,科学筹划安排,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实施。
由此可见,《实施纲要》、《工作规划》中所描述的惩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根据唯物辩证法的系统论思想,惩防腐败体系的生存与发展与其外部机制息息相关。因此,基层检察院贯彻执行《实施纲要》、《工作规划》必须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基层检察机关的现有工作机制相结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造性地实施。
(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现实基础
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机关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性工作,事关整个检察事业的发展全局。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及《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我省也专门下发了《湖南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及量化评分细则》,对基层检察院建设进行督导和规范。应当说,从中央到地方,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是非常支持的,特别是近几年来,上级院一直将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大指导力度,使基层检察院干警的执法能力、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科技装备等有了很大改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人员短缺、案多人少,仍是制约基层检察院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在整个国家权力机构中,担当着反腐倡廉的重要司法职能。如何规范检察机关自身的执法行为,确保检察人员自身的廉洁性,作为检察机关承担内部监督职能的纪检监察部门也“从幕后走到台前”,肩负起做好检察人员廉政风险管理的重要职责,除了开展日常的纪检监察外,如何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需要制度与方法的创新。
然而,人员短缺、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依然制约着基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也不例外。据统计,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专职人员一般为1-2人,却要承担日益繁重的内部监督职责,而且这种状况还会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缓解当前任务重人手少的矛盾,必须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方能履行好自己的内部监督职能。实际上,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安排到业务部门办案,有些基层检察院不得不将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合署办公或多个部门人员交叉任职。这就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基层检察院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检务督察机制、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等现有工作机制相结合,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提供了现实基础。
三、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表现形式
通过比较分析,不难发现基层检察院的现有工作机制如规范化管理机制、检务督察机制、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等,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目标、内容、方法上存在诸多共性,正因为他们之间有着天然的契合性,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才有了现实可能性。下面,笔者就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机制的主要表现形式作一简要论述。
(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规范化管理机制相结合
规范化管理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为了确保检察人员的管理、检察办案工作的开展、检察机关的运作均按照既定的程序、规则、制度进行,而建立的一套现代的、科学的、符合法律监督职能要求、检察执法特点和检察队伍构成的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规范化管理机制的有机结合,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干警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突出防控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二是规范同步录音录像,专人负责管理录音录像和其他各种资料。三是层层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强化办案工作区各种安全措施,加强对办案过程的安全检查。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检务督察机制相结合
检务督察机制,是指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的一项重要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检务督察机制相结合:一是加强对重点部门办案纪律、重点办案环节、办案安全等方面进行督察,发现风险点及时加以督促改进。二是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察。三是是加强对外出执行公务人员检容检纪以及对警车涉足酒店、娱乐场所的督察。
(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相结合
执法档案管理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为了保证检察人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而将检察人员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接受奖惩等情况全部记录下来形成档案并加以动态管理的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执法档案管理机制相结合,一是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情况记入检察人员的执法档案,通过对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的全程监控,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办案、廉洁办案。二是在执法档案的管理上,采取“一案一登记”、“一案一测评”的方式,对个案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三是依据个人执法档案实行错案追究制,对检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
(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
绩效考核机制,是指检察机关针对每个检察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应用各种科学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他们执法行为的实际效果及其对检察机关的贡献或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的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一是通过采取科室自查与分管领导检查、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对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范围。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三是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质量考核,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修正风险点,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不断完善。
一、考察时间及安排
月日——月日
扬州、镇江、昆山、泰州
二、考察人员
1、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2、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处长
3、刘****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任
4、
三、考察学习内容
1、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2、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化工作平台及行业备案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营情况;
4、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做法及经验;
5、老旧危房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方面的做法及经验;
6、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