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加之全县煤矿长时间停产停工,导致原煤产量大幅下降,全县原煤产量1—11月份累计完成147万吨,同比下降39.7%;累计完成煤炭税费入库收入9408万元。站外矿累计完成购票1.99万吨;与周边县市交界煤矿累计完成购票数15.9万吨。
2.煤矿安全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共发生各类煤矿安全事故4起,死亡9人,占全年煤矿安全控制指标12人的75%,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煤炭局目标责任状考核范围之内。与去年相比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下降5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一般事故3起,全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煤矿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创近三年来最好水平。
(二)真抓实干,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回顾2009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强化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与各煤管所、各煤矿企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实行领导包片、职工包矿、安监员驻矿的煤矿安全监管负责制,做到了“人人都管矿,矿矿有人管”的监管工作格局;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带班、特殊工种人员跟班作业制度,逐级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了各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2.强化检查,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我局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深入煤矿井下查找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严格实行安监员驻矿监管排查、局安监人员日常监管排查和季度安全大排查相结合的制度。1至11月份,我局共组织监管人员下井检查2432人次,下井检查583矿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354条,已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971条,整改率85.4%,其中重大安全隐患94条,整改86条,整改率达91.5%。同时,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建立登记台账和公示台账,对56条重大安全隐患在县电视台《安全在线》栏目上公示,并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号。二是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今年5月至8月,我局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围绕“一通三防”、机电管理、防治水、防灭火等工作重点,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和过筛式排查。在活动期间,共排查出煤矿安全隐患3986条,督促落实整改3542条,整改率88.9%。三是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我局建立健全了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工作机制,坚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查、摆、改”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效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各时期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春节后,我局立即开展了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大检查,全县72处煤矿全部按程序、按标准进行验收,恢复了生产或恢复技改施工作业,确保了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后,全县煤矿实行了为期1个月的停产停工整顿。在复产验收中,我局联合县国土、县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根据《××县煤矿井口设计利用及执行标准情况摸底表》,严格按照“六个一”(一套班子管理、一套财务、一套生产系统、一个主井出煤、一个标准炸药库、一套供电系统)的标准,深入煤矿、深入井下,严格把关,做到合格一家,恢复一家,完成了46家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按“六条标准”关闭炸毁井筒28处,按“四条标准”关闭40处,煤矿生产秩序得到了明显的好转。9月1日后,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煤矿企业全面实行停产整顿,随后出台了推进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的举措。11月19日,全县开始启动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维修整改和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我局认真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验收工作。11月底,29个煤矿取得了启动维修整改通知书,8个煤矿取得了复产复工通知书,确保了维修整改和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顺利实施。
4.严格管理,全面加快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整合技改工作进度。根据湘政办明电〔2009〕9号、郴政办电〔2009〕129号文件精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2009年12月底完成技改扩能工作,否则予以关闭。为此,我局切实采取过硬措施,督促相关煤矿企业加快整合技改进度。一是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递交了《煤矿整合技改工作承诺书》,就资金筹集措施和期限、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审批完成期限、技改工程进度计划作出了明确承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督促。采取分片包干、专人盯守的办法,对整合技改煤矿,每矿派专人负责指导和督促技改工作。同时,建立了技改进度上报制、火工品限量供应制、技改工程监督管理制等制度。8月份,我局对技改扩能煤矿下发了《督办卡》,把每个煤矿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置意见及完工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全县煤矿整合技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采取过硬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加强了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假整合、假关闭、假技改,违法非法生产的行为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边技改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从9月份开始,按照《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几点意见》(郴发〔2009〕13号)要求,全市煤矿从9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停产整顿,致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整合技改进度受较大影响,目前,全县10对需整合技改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改扩能工作已有8对煤矿完成了总工程量的70%以上。
5.加强指导,积极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引导推广先进的煤炭技术促进安全生产,不断提高煤矿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为宗旨,下大力气推行壁式采煤方法,推动全县煤矿安全基础上水平。确定了以马家一矿等20对矿井为壁式采煤方法改革试点,并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力争通过几年努力打造一批本质安全型矿井。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下发了《关于推广煤矿壁式采煤方法和单体液压支柱采煤工作面建设的通知》,对煤矿“采、掘、机、运”的改造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切实加强指导,召集煤矿企业主进行专题学习讨论,组织煤矿的工程技术人员赴外参观学习和技术培训,有效地提高了煤矿企业主提高办矿水平的认识。目前,马家一矿、高亭司煤矿、明星二矿、利荣煤矿、香梅八矿、邝家村煤矿等6个煤矿率先实现了壁式采煤工作建设并投入生产,并在矿井正规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安全高效生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推动了全县煤矿办矿水平的提高。
6.强化措施,着力抓好煤矿瓦斯和水患治理。今年来,我局继续将瓦斯和水患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深入开展瓦斯治理。制定了《××县2009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对瓦斯治理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严格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了矿井通风管理,加快瓦斯地面抽采系统建设,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县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安装好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为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工作,全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率达80%以上。二是积极开展水患治理。我县购置了加拿大生产的瞬变电磁探水仪,县煤炭局成立了专门的探水组,严格按照“凡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要求,扎实开展水患治理工作,严防透事故。今年,共完成35个煤矿的探水任务,为煤矿建立水文地质资料,严防透水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7.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今年来,局培训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煤矿从业人员培训的规定和要求,从创新教学方法入手,大力提高培训质量,着力增强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一是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把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贯穿全年,始终坚持常抓不懈,截止11月底,共举办各类培(复)训班29期,培(复)训学员2411人,到乡镇、各煤矿组织矿工培训1149人次。二是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县煤炭局培训中心积极与湖南科技大学联系,双方正式签订了联合开展函授教学的协议,在我县设立了采矿、通风安全等专业的专科学历函授教学点。并结合我县实际,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了部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教学内容,增加了现场操作方面的教学量,使培训效果明显。三是积极推行挂牌上岗制度。全面开展煤矿从业人员的信息采集、清理登记工作,强化煤矿从业人员流转治理,实行挂牌上岗,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提高了煤矿从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8.攻艰克难,扎实推进全县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自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以来,我局克服重重困难,坚定不移地贯彻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郴政发(2009)20号〕和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一是制定了《××县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明确了整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同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对全县71个煤矿采矿范围、走向长度、保有资源储量、矿井生产能力和井筒分布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二是编制了《××县煤矿两年整顿关闭兼并重组规划和实施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了我县保留整合主体煤矿名单、限期退出煤矿名单。三是扎实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期间启动维修整改和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制定了《××县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期间启动维修整改和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对启动维修整改和复产复工验收对象、审批程序、验收审查内容及标准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保证了煤矿启动维修整改和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统筹兼顾,其他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我局在加强小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机关学风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创建文明机关、和谐机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中心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定期开展政治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理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为做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我局制定了《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了工作原则、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和时限,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在年初,局党组与局机关各股室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政建设的责任。局党组按照《××县2009年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永纪发[2009]10号)的要求,重新修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10项,实现机关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4.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局党组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局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精神编制了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保障安全稳定”这个主题,通过活动开展,使我局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凝心聚力,共创全县煤矿安全发展的新局面。
5.认真做好涉煤维稳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对涉煤维稳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班子,制定了维稳工作方案,对全县7个涉煤重点突出案件制作了交办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相关责任人负责做好有关协调处理和稳控工作。妥善解决了东风煤矿拖欠退休职工40余万元工资问题、红星煤矿红卫工区提高经营合同补偿纠纷案件,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其它有关涉煤案件。
(四)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我们始终保持煤矿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煤炭开采条件较差。受自然条件的影响,煤矿地质环境复杂,五大自然灾害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种类较多,事故预防难度大。
二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严重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达不到标准,开采工艺落后,办矿水平低,煤矿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煤炭生产技术进步和安全治理的要求。
三是煤矿管理水平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部分煤矿管理不规范,重生产、轻安全,重产出、轻投入的现象较为突出。煤矿安全治理水平不高,导致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杜绝。
四是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还有差距。今年以来的4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均为生产性责任事故。樟树乡大岭煤矿“3.10”水患事故,樟树乡杉山煤矿“4.12”顶板事故,马田镇二矿“5.24”瓦斯事故,香梅高堰煤矿“7.23”瓦斯事故,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不严,是其发生的主要原因。
五是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安监员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对发现的隐患没有督促煤矿企业按标准、按要求及时整改,导致隐患治理跟踪落实不到位。
六是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差,大部分从业人员是农民工,综合素质和能力不高,很难适应煤炭产业生产发展需要和新技术应用。
二、201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煤矿安全控制指标,进一步强基础、抓队伍、严监管、保安全、兴科技、提效能、促发展,进一步改善煤矿基础条件,全面提高办矿水平,千方百计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或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推动全县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安全监管,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考核奖罚机制,继续严格执行“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的煤矿安全监管考核制度,采取日常检查、巡查和互查等多种形式,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各项监察监管指令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用铁的手腕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将工作重点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移,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多管齐下,多项并举,从重、从严、从快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局机关监管队伍建设。实现竞聘上岗,要求局监管人员切实做到“作风要正、知识要广、业务要精、工作要实”。二是加强安监员队伍建设。对能力差、责任心不强、发挥不了作用的安监员要予以辞退,健全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监管员业务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参加各类培训,增强全体监管人员的政策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杜绝、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3.全力以赴,扎实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郴政发(2009)20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办矿规模和安全、装备、技术治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煤矿安全事故。同时,加强对整合主体矿井、被整合矿井和限期退出矿井的安全监管,严防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杜绝安全事故,促进煤炭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4.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要结合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等工作,逐步改善办矿条件;实行整合、技改和改扩建工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设计批复施工;对确定为质量标准化建设示范矿和样板矿的,要按照要求认真整改,抓好地面设施建设和“采、掘、机、运”的各项达标。通过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安全型矿井,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5.严格管理,进一步加快煤矿技改扩能工作进度。按照湘政办明电〔2009〕9号文件的要求,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整合技改工作必须在2010年9月底完成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目前,我县需要技改扩能的煤矿有53个,只有24个完成了技改初步设计,17个完成了安全专篇,未同时取得技改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有36个,任务比较艰巨。为强力推进我县煤矿整合与技改扩能工作,明年必须采取过硬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乡镇领导包矿,职能部门领导包片的方式,督促煤矿紧急行动起来,办理相关手续,并明确采矿许可证、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竣工验收完成时间,对于在规定时间,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相关项目手续的,责令煤矿停工整顿;对不听劝告的,通报公安部门停供火工产品。二是加强低瓦斯和高瓦斯技改煤矿的施工管理。按照湘政办明电〔2009〕9号文件的要求,对已取得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煤矿,必须按设计要求抓紧施工,在施工区域不准生产出煤;对非施工区域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允许布置生产工作面进行生产。三是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确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由煤矿企业申报,经原批准单位同意,经原设计单位修改并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修改设计组织施工。
为认真贯彻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公司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我司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根据2009年《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深海高速公路***段项目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抓部署提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抓。多次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推进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副省长刘海生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制定周密方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我项目建设实际,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细化为安排部署、自检自查、督促检查、深入整改和巩固成果5个阶段。明确了7个施工合同段企业为隐患排查责任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交通厅、省高指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讨论,查找安全薄弱环节。
坚持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原则;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分工不同,每位员工学习内容各有侧重。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奖罚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内容;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作业行为规范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并用以指导岗位实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讨论,排查,和改进措施的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建设,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治理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部署,我司从2009年5月底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11月底,全省共有45476个企业和单位参加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31024个,已整改127946个,整改率97.7%。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宣传教育,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肃事故责任查处,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好转。但是,福泉高速公路***段扩建项目正值最后攻坚阶段,施工单位易出现因赶工而忽略生产安全,我司高度重视,在抓工程进度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经过上一阶段开展的系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程质量、安全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无安全事故发生。
***高速公路***段各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还是比较重视,均能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均能按规定规范安全费用使用行为,安全费用均能专款专用,尚未发现存在挪用或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均能按规定配足专职安全员,并能按要求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总体上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上级有关部门及日常工地检查中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临时用电还不是很规范,违章使用倒顺开关,箱门损坏,配电箱随意置地;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边坡防护不到位;隧道安全逃生通道偏短等问题;责任单位均能及时整改到位。我司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的工点安全达不到要求立即停工整顿,我司制定并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施工单位均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并及时上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均能严格把关,邀请相关专家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论证,确保***高速***段工程建设安全。
(二)落实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整改治理工作实效
一是由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队,对各项目路段总监办、施工单位进行针对性的督查,特别对省厅、省高指的检查反馈存在问题,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各标段整改到位后有没有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整改责任人、监理单位责任人),检查有没有附整改前后对比的影像资料,对弄虚作假,搞文字游戏的给予通报,并限期按时整改到位,特别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加倍处罚,确保施工的安全。
二是由公司安办督查小组每天都进行巡查,做好巡查日志,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存在隐患等详细记录,并留下影像资料,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下发现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比扩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整改一项注销一项,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加强履约检查,确保安全要素投入。施工单位按合同承诺投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流动资金,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安全要素投入,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督促监理单位保证兑现合同承诺的人员认真履约,尽心尽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知识水平,保证工地现场和谐、稳定、持续生产;对履约不力,质量和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法人代表,对无明显改观的,按合同规定和信用考核办法处罚,并列入市高指挂牌督办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同步实现。
四是督促落实各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深入一线现场安全检查每日不少于6次,根据“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的原则,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是定期由市高指从市有关单位抽调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月对***市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检查并通报,提出整改措施,要求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我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六是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结合每个月的工地例会组织各参建单位、高速路政、交警、管线迁移等相关单位,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本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并对下一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及要求。
七是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的管理水平。
八是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的用电,聘请一名专业电气工程师进行指导,并开展专项整治,使施工用电基本达到规范的要求。
九是加强交通安全组织,主动与***高速交警支队,福泉路政大队沟通协调,每月邀请***高速交警支队、福泉路政大队参加工地例会,***高速交警支队、福泉公司及路政大队能及时对施工中遇到的交通安全组织问题予以专题研究,在审批程序上做到方便、快捷,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十是督促各项目部认真抓好每十天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大质量通病、安全通病的整治力度。
十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监管,防止安全专项费用挪用或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十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力度,防止检查走过场,搞形式,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检查,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各高速公路项目圆满、顺利地竣工。今年以来,共排查安全隐患386条,发出整改通报、通知书5份。
十三市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高指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规范施工,要求各标段、监理单位认真落实业主和上级的要求,强化提高每十天安全、质量的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督促各标段、监理安排安全员加强巡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特别对高架桥架桥机等特种设备,要求必须采取日检制度,一上班就要对架桥机等特种设备的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架桥机等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包括路面的运料车辆上高速公路都要每日一检,确保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安全),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正处于全面深入地进行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问题。一是少数施工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把专项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后期有松劲情绪。一些隐患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二是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三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尚不完善,有些制度制定了但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下一阶段除了对已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外,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接受上级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察组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全局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我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1、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组织各单位广泛的相互学习交流,积极推广其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2、继续结合冬春季安全大检查、第二轮安评等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