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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理规划范例(3篇)

时间: 2025-09-07 栏目:办公范文

土地合理规划范文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理论原则;内容;实践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导致经济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不仅能够规范经济建设中的土地开发利用状况,同时也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利用,对于土地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和意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在农村经济发展下,为实现农村土地与经济建设平衡发展采取的一项方法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建设发展大环境的作用影响,农村经济也得到的迅速的发展和提升,农村经济建设中土地需求以及开发利用现状也越来越突出,对于农业土地的利用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土地的合理规划利用,具有十分突出的必要性和重要的作用意义。

一、我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现状分析

结合我国农村土地开发利用现状,不仅存在着严重的土地开发利用浪费现象,并且土地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上也存在着很大的突出问题。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开发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建设,我国在农村土地管理中通过构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在对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涉农、涉地资金进行整合管理基础上,以农、田、水、路、房等多方面的土地资源综合治理为手段,来实现对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土地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并且取得了一定的农村土地整治效果。

首先,在农村土地整治开展中,结合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现状,通过建立农村土地整治试点,进而实现土地整治的推广开展,在进行农房改造与统一规划建设的基础上,解决农村房屋建设的土地需求,同时通过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蔬菜、水果以及农田示范种植基地项目的建设,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提升。另一方面,为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问题,还在农村土地整治中通过增加与扩大农村耕地面积,将农村经济建设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建设和发展。

二、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设计理论分析

结合上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在实现农村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中,首先要对土地综合整治中规划设计的相关思想理论进行研究分析,进而推动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提升土地整治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首先,在进行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实施中,需要对于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基础进行了解,要明白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实施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规划设计实施的基础,也就是说土地整治中规划设计的开展实施,是建立在对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基础之上的,只有通过对于土地利用情况的整体规划布置,才能够实现土地整治的规划。通常情况下,结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布置情况,能够对于土地开发利用的具体目标以及方法、指标等进行确定,进而结合土地规划整治区域的基本情况以及规划整治准备工作、土地资金、各项土地工程等,对于土地规划整治区域内的资源情况实现合理统筹和安排设置,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达到土地整治的相应目的。对于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与规划设计来讲,在整治规划过程中需要结合农村土地资源的特殊性以及土地规划利用的相关政策规定,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进行考虑,对于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合理规划设计,以实现对于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与规划设计,保证土地开发利用以及整治、保护等各方面的综合效益。

其次,进行土地的综合整治与规划设计,还需要遵循以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原则。其一,在进行土地整治与规划设计中,注意结合土地资源的实际开发利用情况以及环境条件,采取因地制宜的整治规划原则,坚持科学合理以及实用的土地整治规划,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升。此外,在进行农村土地整治规划中,还应注意结合具体的整治规划项目,根据整治规划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现有资源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其二,进行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中,还应注意遵循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生态效益提升角度,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的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理念,在保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升的同时,避免土地整治对于生态环境的不利作用和影响,促进农村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的综合提升和发展。

三、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设计内容与具体实践分析

结合上述土地整治规划原则以及我国农村土地整治现状,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具体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土地整治规划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土地整治规划中的资源环境条件以及土地整治规划目标,在实现整治规划区域内的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基础上,对于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区域内的土地平整以及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规划、农田防护林等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实现土地整治规划的目的,促进农村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的综合发展提升。

首先,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土地平整规划设计中,其规划应注意对于地区的原有地形、地貌特征进行尊重,同时结合土地平整区域内的河流与道路进行具体平整规划,土地平整过程中注意进行耕地资源保护,尽量减少表土移动施工。其次,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农田水利规划设计中,应认识到农田水利的规划设计是整个土地整治规划中重点和关键内容,对于土地整治规划效益有着直接的作用和影响,进行农田水利规划需要在进行盐碱地综合治理基础上,通过对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农田水利的布局设置,促进土地整治规划提升。再次,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道路与农田防护林工程规划设计,道路规划注意按照便利以及节约资金费用的原则,结合土地规划区地形分布进行规划设计;而农田防护林规划需要结合土地整治规划区域的气象条件与变化特征,在进行防风林带的方向与种植树木类型等确定基础上,实现农田防护林工程的规划设计,以保证土地整治的整体规划设计目标。

我国某地区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下的农村土地规划整治中,通过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工作主线,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专项示范项目,并结合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的项目规划建设资料不齐全以及规划建设管理不到位、农民参与意识比较薄等问题与缺陷,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定以及整治规划的具体内容,从完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同时对于项目的规划实施以及项目资金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并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整治开展管理机制等,以促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以保证农村土地整治与规划的科学合理,促进农村建设与经济发展提升。

四、结束语

总之,土地整治与规划设计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相关问题的分析,有利于提升其整治规划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吴次芳,费罗成,叶艳妹.土地整治发展的理论视野、理性范式和战略路径[J].经济地理.2011,31(10):1718-1722.

土地合理规划范文

关键词: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一、两种规划的关系

1.1土地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土地采取经济、技术、工程等综合措施而进行长期土地组织的布局与配置。它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从国家全局和长远利用出发,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协调各类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土地开发和整理,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充分、高效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建设条件,布置城市体系;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保证城市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使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城市规划的根本作用是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地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手段。

1.3两者的关系

由规划范围来看,两者的关系是整体与局部,面与点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整个区域的规划,城市规划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二、两种规划协调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两种规划的规划思路不同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重在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有控制规划,而城市规划属无控制规划。由此导致,地方政府热衷于城市总体规划,都期望把自己城市做强做大,而任意扩大城市规模的倾向,规划部门为迎合政府意图,加上自身利益观念的驱使,也喜好大规划,对与土地规划的衔接造成很大的困难。

2.2两种规划参数的统计口径不一致

2.2.1人口。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人口包括居住在(规划)建成区内的非农业户籍人口、农业户籍人口和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城镇人口仅为城市和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含常住的非农业户人口、农业户人口和集体户人口),不包括流动人口。不难看出,前者所称人口的范畴显然要比后者大。

2.2.2用地指标。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选取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一90)的规定,不考虑规划期年耕地水平和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

土地利用规划中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城镇居民点用地指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编制过程中为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建设用地总量与均量都要受到耕地保有指标的限制。

2.3两种规划采用的土地分类体系各异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中最新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土地现状分类,其用地类型为3个一级类、10个二级类和33个三级类。

城市总体规划中采用的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其用地类型分别为10个大类,46个中类,73个小类。

两种规划对地类存在名称一致而内涵不相一致的问题,两者既有交叉,又有重复,另外还有内涵一致而土地利用类型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如《城市用地分类》中城市建设用地包括采矿用地,而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的规定为:城镇附近的采矿用地并入城市、建制镇用地,城镇范围以外的区分为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

三、加强两种规划协调的对策

3.1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为两种规划的根本指导理论

既要寻求发展,又要保护环境和资源。在城市规划中应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的资源与环境问题,预测在不同决策方案下城市系统的潜在发展水平在土地资源承载力的约束下,提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规划建议。拓宽城市规划的内涵和领域,形成可持续观指导下的城市规划的新思路。

3.2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深化,是二者在空间布局和物质基础上的落实,为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提供了宏观和区域范围的经济技术依据。城市规划必须以区域规划为依据。

国土规划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的战略方向和目标以及规划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条件,对国土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全面的规划。土地规划的编制是以国土规划为依据。

因此要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就要尽快地开展区域规划或国土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便在区域层次上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规模,城镇体系规划,尤其是城镇规模与布局,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土地利用与工业化、城市化之间相互关系进行协调和安排。建议开展城市用地合理规模问题的科学研究。

3.3统一各项参数

城市用地统计应当以城镇地籍调查数据为准。城市用地分类、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的调查等方面应当考虑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的需求。城市总体规划要充分利用城镇地籍调查资料和城市土地定级估价资料。各级城镇体系规划应当精确确定城镇数量、规模和布局,为编制相应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3.4统一用地分类标准

建议城市规划区内仍然可以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为了适应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可对其做适当的调整与修正,而在规划区外可采用全国土地利用分类,这样既可以避免用地分类标准上的相互冲突,也为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衔接提供了有利条件。

3.5从法律角度加强良种规划的协调

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的一部针对土地规划的法律,导致土地规划缺乏法律依据,这也是造成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脱节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应尽快筹备起草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土地规划法》,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城乡土地和各部门、各产业用地统一管理,规范城乡土地利用规划行为,对城乡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在土地利用层次上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规划体系。

参考文献:

[1]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土地合理规划范文篇3

【关键词】土地规划;合理性;问题;措施

1引言

土地规划作为我国土地利用的前提,对我国各项生产活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我国现阶段,按照土地的用途可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等类土地,这些土地类型的合理规划对于社会生产建设,居民生活休闲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以及人们各种生活的需要,如何进行合理的土地规划已经越来越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因此,对于当前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对于社会土地规划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当前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用地类型规划不合理

在土地规划过程中,必须将各部分的土地类型平衡规划,满足企业生产需要,同时要满足居民生活的需求。尽管我国土地规划整体上还比较令人满意,但是,不否认的是在很多地区其用地类型的规划并不合理。这种情况几种体现在很多以工业为主的城市,大多通过压缩居民生活用地以及耕地、林地等社会必须土地类型,压缩产生的空余土地用于工业生产。工业生产用地增加导致居民生活空间的减小,并且由于工业生产的增加导致一些列的自然和社会问题出现。由于房地产业的发展,在很多城市中,房地产建筑行业占有了大多的耕地、林地等,对于利益的追求导致耕地逐渐减少,森林面积下降,压缩了人们生活的空间,使得人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由于对利益的追求,导致盲目的进行土地规划。

2.2城乡结合部土地规划不合理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逐渐成为我国乡镇发展的趋势。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乡结合部土地是城乡发展的重要土地资源,如何合理的规划和使用这部分土地资源对于城市和乡村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城乡结合部属于管理范围较为模糊的地区,因此,在土地规划和利用方面都存在着突出的问题,比较明显的就是土地规划的混乱。由于大多数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比较活跃,因此政府在对这部分土地资源的规划也比较随意,大多数应用于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买卖市场,有些地方为了生产需要,将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规划在这部分土地上。这样规划的结果会造成居民生活安全问题受到威胁,城乡结合部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发展、居民生活以及自然环境各方面发展的不协调。

2.3土地规划与现实不协调

在我国的土地规划大多数是经过实地测量和考察之后进行的阶段性用地规划,时间性的问题会导致土地规划与现实用地的不协调。土地规划仅仅是对规划之前用地的发展进行的初步、整体的计划,但是,在实际的土地使用过程中由于一些突发性用地问题,导致计划和实际的匹配。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用地突发性问题比较突出,例如大多数城市中心,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会经常对一些用地进行改造,将大型商业用地改为居民生活用地,或将居民生活用地发展成为工业用地等等。由于事情的突发性,会打乱原有的土地规划,导致整体用地较为杂乱。同时,由于人口增长过快,在很多农村当中,房屋建造用地增加,在土地规划中对于一段时间建筑用地的规划是有限的,但是实际生活中,这些问题是随时改变的,导致了土地规划的实时改变。

3土地规划存在问题的对策

3.1综合考察,合理规划用地类型

土地类型规划的不合理大多是由于对于区域内土地考察不准确造成的。土地规划考察不准确会使土地规划方向不明确,规划时随意性增加。特别是对于以工业为主城市土地规划,如果土地规划比较随意,会很大程度上压缩居民生活的空间,导致很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产生。土地之间的协调利用是保证社会各项生产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重要前提,在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城乡建设用地应注意土地之间的协调,因此,在土地规划之前,对于规划范围内以及周边用地情况要进行详细的考察,认真规划。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土地规划并不是一项非常简单的事情,它需要合理判断,并且考虑规划的适用性,不能出现像在居民中心规划工业用地这样的情况。

3.2突破城乡二元制制度,完善城乡结合部土地规划

前面已经提到过,城乡结合部由于其位置的特殊性,在土地规划方面会比较随意,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城乡结合部土地规划困难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人员流动较大,同时,城乡结合部二元制比较突出,这种情况增加了城乡结合部土地规划的难度。二元制是指城乡结合部区域会综合了城市的大工业生产以及农村的小农业生产,这样的情况,对于土地规划的合理性提出了挑战,在土地规划过程中即要考虑城市的工业生产用地,同样不能忽略农村的耕地规划。因此,在土地规划中,要达到对城乡结合部土地合理规划的目的,必须加快城乡结合部城市化或者专门的农村化特征,突破现有的城乡二元制制度。但是,在这一过程中要值得注意的是,土地规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特点,不能强制的改变土地利用类型,对人们生活方式产生不好的影响。

3.3着眼长远发展考虑,针对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规划

土地规划与实际之间的不协调是我国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非常突出的一个问题。由于经济发展过快,甚至有些地方用地的规模已经超越现在土地规划十几年的时间。这样的问题使得土地规划在社会生产发展中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相反还会制约经济的发展。所以,怎样解决土地规划和实际用地直接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就目前来看,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在规划时能够联系实际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来进行合理的长时间的整体规划,同时,在土地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根据使用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土地的规划调整过程中一定要根据实际所必须的情况进行调整,并且是严格控制的,而不是随意的实施。

4结语

由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经济利益的追逐,使得在土地规划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正常的社会生产以及人们的生活,甚至有些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因此,文中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列的建议,其实,很多问题的出现并不是由于社会生产的需要,更多的是由于人为的因素产生的。因此,要改变土地规划中的一些列问题,必须加强管理和宣传,让每一个人参与到土地规划当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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