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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艺术的基本特征范例(3篇)

时间: 2025-09-27 栏目:办公范文

视觉艺术的基本特征范文

艺术设计是以艺术作为设计主导,综合了广告学、传播学、心理学、市场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作为一种设计学科,其目的是促进消费观念的改变和提高。

商业性设计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门独立且非边缘的设计学科。商业性的设计以平面广告为主,有报纸、杂志、路牌等;而现在的广播、电视、POP广告、车身广告、电影软片广告也属于一种时空性的商业性设计。商业性设计的社会大众认知感是首位因素,即产品的核心。与消费者的倾向点对应的,常常是“商业性设计的核心”,即找到了商业性设计的表现方法,商业性设计也就由此而产生了。

从本质来看,艺术设计与商业性设计虽然有相当不同的地方――艺术设计的目的性决定着其功能性,其目的都是传达,对象是读者,组成设计的内容也依然是文字、图形、装饰――但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是相同的,只不过商业性设计在功能上分得更详细一点,目的更明确一点。具体来说,艺术设计和商业性设计可以包括广告、包装、标志、字体、印刷、摄影等内容的设计,而对于企业形象的设计往往是从标志设计开始的,也就是说,商业性设计是对社会消费体的导引,也是对客户产品促销的责任,商业性设计中的图像设计是以平面设计为基础展开的活动。作为商业性设计的基本点之一是平面设计,这就形成了商业性设计的表现手段。

1.艺术设计和商业性设计的联系

艺术设计中的构成从精神传达上有象征、寓意、借代等不同的表现;从视觉审美上有平衡、对比、流畅等技巧的应用;从制作表现上有对材料、工具、媒体等广泛的理解。商业性设计中的构成从精神传达上也有象征、寓意、借代等不同表现;从视觉审美上也有平衡、对比、流畅等技巧的应用。

(1)精神传达

设计是一种精神传达,即利用图形的特殊性来昭示消费者的心理欲望,于是就有了象征、寓意、借代等特点。象征就是其中之一的存在。文化象征所达到的是力所能及的结果,纯粹是精神的极致。艺术创造中的象征可以抚今吟古,也可以追古惜今,其在精神上的张扬可以得到艺术的畅意。

在商业性设计中的象征是一种对消费者的具体范围的认识,即召唤消费者的精神需求。比如“金利来,男人的世界”与“我要喝娃哈哈”是一种各自的表现对象,久而久之就成为一类特定人群的精神象征。

寓意是指精神疑聚的内在本质,艺术设计中的寓意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所指。它在设计中将一种物性的具体传达精神抽象,在视错觉的设计中使消费者产生一种寓意的联想,获得精神的满足和超越。寓意的存在是视觉传达设计对消费者的精神导引,这在标志设计中尤为明显。

(2)视觉审美

视觉本身有一种生理习惯的差异,这是人的视力在脑海中所折射的变化而获得的图像特征。长期会有记忆的忘却,短期的却有视觉的误差,因此在艺术设计和商业性设计中都追求平衡、对比、流畅的阅读价值,通过有限的图像设计,获得无尽的设计空间的魅力,提升消费者的视觉审美,设计出符合人的视觉要求的图像。

综合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艺术设计与商业性设计的联系。

2.处理好艺术设计与商业性设计的关系

艺术设计属于前置艺术,它是一种固有的区域行为艺术,它需要一个文化的底蕴和文化的背景衬托说明。为了使艺术设计重新成为人类生存的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们有必要把艺术设计看作是人类更普遍的活动――为生活的一切方面创造出可见的、形式中的明显和最成功的结果和事例,于是它出现了另一种艺术形态,即商业性设计。商业性设计属于一种后置现代艺术,它是艺术设计的细分化和目的化,更强调实用性。也就是说,艺术设计通过商业性设计来完成其艺术行为。

但是,艺术设计与商业性设计在完成设计转换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误区。设计活动中有时存在着明显的误区,这是设计文化的正常现象。由于社会潮流的制约性所致,如经济利益、功利心理等,以及设计家的个人文化素质的局限,导致思维中常常出现盲点,形成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现象。当局者迷是因为具体的利害原因,使人无法挣脱现实的限制,而进入思维的怪圈;旁观者清是本身无利害矛盾,进退自如,心性放松,看待事物便相对清楚。同时,设计师和社会公众对设计作品的认知,也常常出现理解上的分歧,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不同,这与设计活动中的误区还有区别。

悉尼歌剧院是20世纪的一座杰出的建筑设计,但是在1956年开始征集设计方案时,丹麦建筑设计师乌特松的设计方案,开始是被评委们扔进了废纸篓中,后来的美国建筑设计师伊洛・沙尔兰慧眼独具,力挽狂澜,从废纸堆中拣回了这个方案。但是在以后的施工进程中,澳大利亚政府和建筑设计界意见不统一,歌剧院的施工多次遭到否定、争执,以至停工,主持建筑的乌特松被迫离去。停工了很长时间以后,才由澳大利亚的建筑师继续施工,因此改变了许多原先的内部设计方案,最终成为了现在看到的建筑样式。

从这个例子我们看到,在艺术设计转换为商业性设计的过程中,改变和修正是经常发生的,问题在于设计人员由于社会和个人因素而制约了设计思维,导致了商业性设计的设计误区,常常对商业性设计产生负面影响。一般来说,设计误区的原因是某些设计人员的主观表现,以及客户对设计的误解和限制,只有处理好了这种关系,才能更好地为商业性设计提供良好的艺术设计基础。

因此,把艺术设计和商业性设计相结合,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特点,实现其多种价值,服务社会。艺术设计的职责是将人们朦胧的需求转化为具体的产品功能目标,在艺术设计的基础上提高商业性设计要素的含金量。艺术设计通过商业性设计进入市场和社会才是成功的,经济市场是艺术设计和商业性设计的首要载体。只有艺术设计通过商业性设计来表现它的价值,商业性设计才可以通过艺术设计去表现它的文化底蕴。

参考文献:

[1]赵农.设计概论[M].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5:200.

[2]王受之.世界现代平面设计史[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137.

视觉艺术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电影电视;综合艺术;一般特征;本质特征

在“影视艺术概论”课上,经常有学生问我:“电影电视是不是综合艺术?”查看相关资料,国内对此存在两种声音:一种声音以黄会林、高鑫等为代表,认为电影电视是综合艺术;另一种声音以周传基、戴锦华等为代表,认为电影电视不是综合艺术。正方言之凿凿,反方信誓旦旦。而看客却糊涂了:电影电视到底是不是综合艺术?

电影电视到底是不是综合艺术的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一个人言言殊、莫衷一是的问题。作为老师,我该如何回答学生这个问题呢?基于此,我不揣浅陋,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从一般特征来看,电影电视有综合性,是综合艺术

一般特征指的是“可以作为事物特点的征象、标志等”。电影电视的综合性,就是拿它与文学、音乐、美术等传统艺术相比较而显现出来的“征象、标志等”。

首先,电影电视是时间艺术与空间的综合。

意大利先锋派电影的代表人物卡努杜把各种艺术区分为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他认为,诗歌、音乐、舞蹈是时间艺术,建筑、绘画、雕刻是空间艺术,而电影则是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的综合。卡努杜的结论是有道理的。电影电视既有像诗歌、音乐等时间艺术一样在时间之流中绵延的特点,又有像建筑、绘画、雕刻等空间艺术一样在空间中展开的特点,因此我们可以把电影电视叫作“时空综合艺术”。

其次,电影电视是声音与影像的综合。

中外早期电影是没有声音的,因此我们一般称之为“活动照相”。不可否认,没有声音的电影也是电影,但这决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电影。完整意义上的电影是声音与影像融为一体的电影。

以前中央电视台曾播出过一则药品广告,演的是著名演员李雪健指着光有影像没有声音的电视说:“没声音,再好的戏也出不来。”由此可见,对电视来说,光有影像没有声音也是不行的。完整意义上的电视是声音和影像融为一体的电视。

电影电视是声音与影像的综合,因此我们可以把电影电视叫作“声画综合艺术”。

再次,电影电视是视觉与听觉的综合。

从接受角度讲,各种艺术的接受方式是不同的。空间艺术作用于人的视觉,时间艺术作用于人的听觉,作为时空综合艺术,电影电视同时作用于人的视觉和听觉,因此我们可以把电影电视叫作“视听综合艺术”。

总之,电影电视是综合艺术。它的综合性基于一个事实:电影电视是多种艺术元素,比如文学、音乐、美术、摄影、表演等的综合。有人打比方说,电影电视就像一个穷亲戚,从这门艺术借点,从那门艺术借点,在借遍了几乎所有的艺术形式之后,建构起自己的艺术形式。从一般特征来看,电影电视就是这样一种艺术。

二、从本质特征来看,电影电视是整一的,谈不上综合性

我们之所以在“电影电视有综合性,是综合艺术”前加上“从一般特征来看”,是因为综合性只是电影电视区别于文学、音乐、美术等传统艺术的一个外在特征,这个外在特征甚至不能把电影电视与戏剧区别开来,也远没有触及电影电视的本质。

本质特征就是决定一事物之所以是该事物而区别于它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周传基先生说:“事物总是存在于某个系统之中的,即某个关系之中的,一旦事物与事物之间确立了某种关系,即形成一种新事物,如:H2O就是一种关系,是一个系统,而氢和氧在这一关系中所具有的作用是它们在孤立存在时没有的。”电影电视综合了各种艺术元素,这些艺术元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简单地杂凑――一般特征意义上的综合,而是有机地融合,形成一种新事物――是整一的,具有自己的质的规定性。

那么,电影的本质是什么呢?

法国电影批评家安德烈•巴赞认为,电影是人类追求逼真地复现现实的心理的产物。这种心理因素决定了银幕形象的真实感,决定了电影技术的完善和电影艺术的发展方向:再现一个“完整无缺的”、“一个声音、色彩、立体感等一应俱全的外部世界的幻景”。当然,安德烈•巴赞也意识到,作为艺术的电影不可能实现对客观现实的完整摹写,因此“电影是现实的渐近线”。安德烈•巴赞的观点是比较科学和公允的。第一,他看到了电影电视的不同于文学、音乐、美术、戏剧等传统艺术的物质基础;第二,他的观点是辨证的,既指出了电影电视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特点,又指出了电影电视永远不等同与生活本身的特点。

当然,这种观点仅仅是一家之言,像齐格弗里德•克拉考尔、苏联蒙太奇学派等其他电影理论家和电影流派都发表过自己的观点,因为现在看来大都存在着明显的偏颇,所以在此不再赘述。另外,“电影象其它艺术一样,它的‘本性’的概念也是发展的,因此过早地概括出它的‘本性’,或认为它有一种持久不变的本性,并不符合它的发展的历史。”

尽管对电影电视本性的探讨至今还没有结果,可是这种探讨本身足以说明,电影电视理论家们已经普遍认识到,电影电视有自己的本质特征,而这种本质特征决不是综合性。

三、结论:电影电视既是综合艺术,又不是综合艺术

在逻辑学上有一个不矛盾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用两个互相矛盾的概念或互相反对的概念指称同一个对象;同时,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从逻辑上讲,我们不能说电影电视既是综合艺术,又不是综合艺术。

但是,“不矛盾率只是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即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同一对象的认识不能自相矛盾。如果在不同时间,或从不同方面,对同一对象作出两个相互反对或相互矛盾的判断,并不违反不矛盾率”。从这种意义上,我们又可以说电影电视既是综合艺术,又不是综合艺术。具体来说,从本质特征上讲,电影电视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因为它有自己独有的区别于文学、戏剧、绘画和音乐等传统艺术的质的规定性。从一般特征上来讲,电影电视又是综合艺术,即它同时具有不止一种其他艺术样式的某些特征。

这样一来,简单地认为电影电视是综合艺术是偏颇的,完整的表述应该是“从一般特征来看,电影电视有综合性,是综合艺术”;简单地认为电影电视不是综合艺术也是偏颇的,完整的表述应该是“从本质特征来看,电影是整一的,谈不上综合性,也就无所谓综合艺术”。

1994年,周传基先生在《电影电视根本就不是所谓的“综合艺术”》一文中说,“电影电视不是文学,没有文学性”,“电影电视不是戏剧,没有戏剧性”,“电影电视不是绘画,没有绘画性”,“电影电视不是音乐,没有音乐性”。他所说的“电影电视不是文学”、“电影电视不是戏剧”、“电影电视不是绘画”、“电影电视不是音乐”是从本质特征上讲的,是对的;而说电影电视“没有文学性”,“没有戏剧性”,“没有绘画性”,“没有音乐性”则是缺乏辨证思维的。应当说,从本质特征上讲,电影电视“没有文学性”,“没有戏剧性”,“没有绘画性”,“没有音乐性”。而就一般特征而言,电影电视是具有文学性、戏剧性、绘画性、音乐性的。

注释:

1.“特征”词条。《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第1235页,商务印书馆1996年修订第3版.

2.参见李恒基、杨远婴主编的《外国电影理论文选(上册)》第45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

3.周传基《电影电视根本就不是所谓的“综合艺术”(上)》,《电影艺术》1994年第5期.

4.参见安德烈•巴赞《完整电影的神话》,[法]安德烈•巴赞著,崔君衍译《电影是什么?》,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5.安德烈•巴赞《杰作:》,[法]安德烈•巴赞著,崔君衍译《电影是什么?》,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6.齐格弗里德•克拉考尔《电影的本性――物质现实的复原》书名,中国电影出版社1981年版.

7.朱狄《当代西方美学》第499页,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8.姜全吉编著《逻辑学》第245页到第246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9.姜全吉编著《逻辑学》第248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10.周传基《电影电视根本就不是所谓的“综合艺术”(下)》,《电影艺术》1994年第6期.

视觉艺术的基本特征范文篇3

关键词:数码艺术;设计;特征;审美;传统艺术

中图分类号:J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1-0052-01

一、数码艺术

(一)数码艺术设计及其产生

数码艺术属于一种新媒体艺术,它是建立在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基础上的,是由当下电脑、录像、网络、数字成像技术等先进科技成果混同与整合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艺术样式。它是指以数字科技发展和全新传媒技术为基础,人类理性思维和艺术灵感融合为一体的艺术。

数码艺术设计的概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提出来的,它的产生基于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20世纪60年代,观念艺术的出现对人们的传统审美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是法国艺术家杜尚的作品,其中最著名的是名为《泉》的作品――小便器,由此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然而多年后,公众一致认为这件作品象征着杜尚开启了现代艺术的大门。

(二)数码艺术设计的特征

数码艺术,除了在表现形式上前所未有的多样化以外,更重要的是作品的反传统性和它的人文关怀,即使某些作品借用商业社会的特性而采用通俗和游戏的形式,但仍然可以从艺术家的精神内涵的解读中加以区别,这也是区别其他利用数码进行创作的作品。

(三)数码艺术设计的视觉表现

如今视觉传播由以往形态上的平面化、静态化,开始逐渐向动态化、综合化方向转变;从单一媒体跨越到多媒体;从二维平面延伸到三维立体和空间;从传统的印刷设计产品更多转化到虚拟信息形象的传播,媒体语汇极大丰富。数码艺术设计的应用带给人们全新的视觉感受,在视觉样式的扩展和应用方面为人们提供了无止境的可能性。

二、数码艺术设计的审美特征

数码艺术设计的审美本质特征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数码艺术审美趣味的特征。所谓多媒融合的造型机制就是将众多媒体的艺术元素有机整合,产生每一独立媒体单独所不具有的新的意义。类似依靠镜头整合产生新的意象的蒙太奇,可称为“媒体蒙太奇”;包括共时叠加的媒体蒙太奇和历时链接的媒体蒙太奇,它是最基本的多媒体编辑手法和新媒体艺术语汇,并由此生成了数码艺术创作上新的艺术追求和欣赏中新的审美趣味。

第二,新媒体艺术美感激发模式的特征。数码艺术设计将不同媒体及其造型及传播机制的应用功能有机整合,产生更为强大的综合艺术功能。

三、数码艺术设计的现代审美观念与传统与结合

(一)现代设计的审美观念

要探讨和研究数码艺术设计的艺术特征,就必须对现代审美观念要有一个宏观的认识和把握。概括来看,现代审美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抽象化。集约化大生产决定了产品必须要便于生产,而不能有过多和过分的雕饰,所以要求产品必须要以简练和抽象的造型为主。二,简洁化。简洁性体现在设计中,就是将功能与审美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三,强冲击。强冲击就是审美中对人的情感和心灵的震撼和激荡。四,民族化。从审美角度来看,艺术审美的民族化特征并没有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浪潮而消失,相反得到了重新的认同和进一步的肯定。五,个性化。艺术理论在突破了传统的模仿和表现之后,更强调艺术的自我表现,强调作为一个个体的人的艺术家对世界和人生的特殊的领悟,因此,在艺术创作中非常注重个性特征的表现。

(二)数码艺术设计与传统艺术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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