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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例(3篇)

时间: 2025-11-03 栏目:办公范文

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模式;BOT模式;EPC模式;CM模式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房屋建筑工程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在实践中提炼的管理经验也在不断完善。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的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模式一直比较单一,面对当前新的经济形势,难以灵活运用。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创新。笔者经过实践发现,根据不同形式的房屋建筑工程,灵活性地选用BOT模式、EPC模式以及CM模式等,可以取得很好的管理效果,因此,本文在总结了当前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对BOT模式、EPC模式以及CM模式等三种模式进行了详细分析,希望可以相关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当前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模式单一,管理观念落后

通过对我国当前房屋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来说,主要在房建工程设计阶段完成之后,由招标人亲自或者委托招标单位以招标的形式进行房建施工企业的招标活动。一般情况下,通过招标活动,招标人可以选定一家总承包单位签订总合同,然后由总承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再签订相应的分包建设合同。只有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才与各承包单位签订平等的建设合同。很明显,我国采用的该种工程管理模式相对比较单一,这也是在受到国家相关的建筑政策的引导、相关的制度的约束形成的。另外,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的业主方、施工方甚至监理方,都存在着管理观念落后的情况,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房建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发展。

(2)房屋建筑工程业主方管理水平有限

在当前很多的房屋建筑工程中,业主方都在扮演着工程全过程管理的角色,其中大多业主都没有专业的管理水平,而且鉴于成本方面的考虑,他们也不愿意花费一定的成本去聘请专业的工程管理单位来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这也从根本上造成了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限制。业主由于在项目管理全过程中承担着项目管理几乎所有的工作,在运行过程中就会形成一个庞大的管理机构,项目成本不仅没有合理控制,而且大幅增长。再有,随着建筑工程的竣工、交付,项目管理机构将就地解散,由此难以积累、收集管理过程中的经验与知识,造成只有一次教训,而没有二次经验的局面。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配备高水平的专业管理人员,也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带来了一定影响。

(3)咨询单位在管理模式中的局限性

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经过长期的发展,其中监理等咨询单位从最开始的没有到现在的细分、深化,获得了很大的进步,对房屋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也带来了很大的贡献。不过,面对当前新的形式,以监理等为代表的咨询单位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善。具体来说,监理等咨询单位服务范围比较狭小,业务形式比较单一,在实践中,它们往往只关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或者其他某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都不能形成一种涵盖工期、项目投资、建设质量等因素综合性的管理模式,更不用说对房建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三、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

(1)BOT模式

BOT模式作为一种可以贯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的全方面管理模式,其采用融资、管理和传统截然不同的做法。房屋建筑工程在BOT模式下,对项目的融资、施工都是以私人支持为主。在具体的房建项目BOT模式的实施中,房建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应该对外开放运营市场,在不断吸收、筹集资金的同时,授予项目企业特许权,并由该企业负责实施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建设任务、融资活动,最后在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负责产品的运营与贷款的清缴。当项目公司的特许期限已满时,建筑项目归还于当地政府。由于我国政府的信用等级较高,在房屋建筑工程中运用BOT管理模式,可以取得明显的优势,就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BOT模式中投融资创造良好的客观环境。

(2)EPC模式

对于一些不复杂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以采用EPC管理模式,EPC模式中,房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都是由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在进行具体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通常是以项目的总价合同为基础,而项目的总成本则是由承接设计、施工任务的总承包商负责。在具体应用EPC模式的项目实施中,由于施工建设、规划设计、生产组织、物料采购等活动由总承包商直接负责,项目的业主只需要监管、控制项目的总体目标即可,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部门,既可以是由业主自行构建,也可另行聘用具备相应资质的管理机构。

(3)CM模式

在房屋建筑工程中,CM模式是一种风险型建设管理模式,其采用的施工方法为快速路径法。从项目开始的阶段起,边由业主聘请的施工经验丰富、信誉良好以及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CM企业参与其中。采用CM模式,一方面可以保证工程设计阶段,设计工程师可以有条件直接接触到建设工程,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另一方面,由于CM企业是直接参与房建项目工程管理过程,使得它们可以直接进行监督和管理,提升管理效果。同时,在CM模式中设置了最大成本限额,在竣工结算后,如果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超过了成本限额,CM企业就需要作出赔偿,反之,CM企业可以获得相应的利润。明显可以看出,采用CM模式,房屋建筑工程的业主不需要承担过多的风险,而且可以在工期、工作量方面取得不错的效果。

另外,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来说,除了可以选择的性地采用BOT、EPC以及CR模式以外,还可以在其中运用一些控制措施来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水平。首先,提升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让他们以身作则,引领房建工程的管理工作;其次,规范房屋建筑工程中的成本管理。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来说,控制成本工作非常重要,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构建相关的成本管控机制,对涉及成本的行为进行规范;最后,还要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规范各方质量主体的质量和管理行为,对于其中发现违规的问题和现象,要及时纠正,严防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本文提出的BOT模式、EPC模式以及CM模式等三种模式为房屋建筑工程实践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灵活选择,但是面对仍然需要完善的房建项目市场,仍然需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进行选取,以最大程度保证房屋建筑工程可以取得相应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而为我国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陈平祥,赖炳喜.新时期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15)

[2]贺松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技术管理简述[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0(01)[3]邓鹏,曾文玉.浅谈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存在的问题[J].科技咨询导报.2007(01)

[3]姜伟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J].上海建材.2010(05)

[4]张振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思路探析[J].科技与企业,2014(04).

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篇2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施工措施

中图分类号:F28文献标识码:A

建筑工程监理的是否有效,直接关乎到整个房屋工程项目的最终质量,也最终决定能否达到客户的需求和国家有关施工的规范要求,更直接影响着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地位。

1对监理工作的认识

笔者认为,首先建筑监理是一种技术服务性活动,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只承担服务的相应责任。建筑监理不直接进行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所以也不承担这些方面的直接责任。由于建筑监理行业的存在,使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更高,速度更快,质量更好,因此,房屋建设监理企业仅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监理责任,也就是在监理合同中确定的职权范围内的责任。

其次,目前,我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由于诸多因素,比如说混生互动、恶性循环、相互影响,结果造成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存在违法质量行为,导致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多次发生。

再次就是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监理体系不完善。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体系中,要做好监理工作,就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理体系。但是,由于客观诸多原因,现阶段我国监理体系并不完善,投资商和承包商之间并没有成立质量监督管理领导班子,导致质量监理无法进行统一部署,监理难度大,工作不到位,监理效果不明显,为房屋质量带来了安全隐患。这也是致命的一个因素。

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我国各监理单位在监理力度方面不够强硬。这主要体现在监理的责任不明确、职能交叉,质量问题整改较难,阻碍了监理机构作用的发挥。而且一些建筑企业法人任意更改工期、违反操作流程,影响了工程的进度,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监理机构的监理难度。

以上这几种情况在目前各个监理单位中或多或少都存在,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总之我们在具体监理工作中要敢于面对,及时找到一个合理有效地解决办法。

2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目前来说,笔者认为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涉及到三大部分,第一大部分是工程施工阶段。这主要有协助项目承担单位编写开工报告;审查工程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实施;审查工程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协助审核和确认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的分包单位;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各项资料及时整理分析,并及时提供给监理、设计单位及项目承包单位;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内容。

第二大部分是工程验收阶段。主要有协助项目承包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自查,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等。

第三大部分是工程保修阶段。体现在协助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生产准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保修期间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参与调查研究,弄清情况,鉴定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并监督保修工作。

对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来说,最好要做好全过程、多目标监理,因为这样能取得更大的效益,尤其是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更值得重视。但具体究竟委托何种内容的监理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置,业主可以委托——个单位监理,也可同时委托几个单位。

3监理工作具体措施

在监理工作措施方面,这几年笔者也总结了些经验,现总结如下:

3.1加强质量意识。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前,监理方要统一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及有关各专业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监部门专职质监员签字验收。

3.2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在进入现场前,总监理工程师要结合投标承诺,认真了解专业划分、工程难度等情况,对进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也要有个初步的估计和掌握,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特长,以此来保证各监理工作岗位之间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要配备完善的专业监理人员,这样才能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果专业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其造成的后果就是总监理工程师四处救火、疲于奔命。在这样的状况下,工作时疏忽和隐患的产生在所难免,业主的满意度也将随之下降。

3.3提高监理队伍素质。由于监理人员的成本比较高,一些施工监理企业在这方面选用监理人员时不考虑其综合素质,这是很可怕的。从综合素质来讲,现在的监理人员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因此,要想适应监理工作,必须不断的学习。一是坚持不断、积极主动地学习,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经济合同和相近相邻专业的基础知识。二是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自我锻炼,注重同行业之间的经验交流,积极摸索积累经验,使从业能力逐步提高。

3.4提高监理工程师水平。监理工程师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理论基础。只有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的整体水平,建立一支合格的监理工程师队伍,才能达到工程监理的目的。

3.5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这里所说的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制,它是由项目部、队级分别从各自的角度编制,队级技术交底依据项目部技术交底细化编制,项目部审核队级(工长)技术交底,班组技术交底在工长技术交底的基础上“样板”方式为主。这里重点介绍队级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和做法。

3.6做好竣工验收监理。在竣工验收大会上,监理人员要着实汇报监理工作;接受上级质检部门和省市监理协会、本监理公司领导对监理档案资料的审查;各有关单位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书上签字。

结语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们要认真探究原因,充分认识其危害性,大力开展质量监理工作,这也是保证建筑施工企业或单位、社会、国家以及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径。监理工程师及相关部门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到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必要性,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去解决。从根本上推动监理工作的开展,顺利实现工程目标。

参考文献

[1]许经斌,李黎,于情.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J].价值工程,2011(09).

[2]张敏杰.关于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3).

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Abstract:Qualitymanagementisthekeyoftherealestateenterprises.Howtoformqualityadvantageintheprojectqualitymanagement,isthequestionthatChina'srealestateenterprisesshouldthinkabout.Thisarticleexpoundsthesystemprocessandcontrolbasisofrealestateenterpriseconstructionphasequalitycontrol,andintroducesthequalitycontrolmeasuresineverystageoftheconstructionindetail.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Keywords:realestateenterprise;constructionphase;qualitycontrol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7-0081-03

0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面临严峻挑战。房地产企业在当前的发展背景和行业状况下,管理项目多、跨度大及资源难以协调,这些问题对房地产企业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影响,尤其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影响巨大。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管理作为房地产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阶段,研究房地产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本文以房地产企业质量管理为研究对象,分析和探讨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为房地产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1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和控制依据

1.1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房地产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所在,施工阶段从设计意图到最终形成工程实物,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工程项目的施工由投入资源开始,通过施工生产,最终形成产品的过程。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就是从投入资源的质量控制开始,经过施工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直到成品的质量控制。

按工程施工过程的阶段划分,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可分为3个阶段:

①事前控制(施工准备控制)。在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②事中控制(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过控制进行,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管理者发挥监控行为。

③事后控制(施工验收控制)。通过对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及有关方面的质量进行控制。

1.2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依据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的直接依据包含下列文件:

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相关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相关合同文件详细规定了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特别是施工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等)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权利与义务,项目各参建方在工程施工活动中的责任等。

②设计图纸和文件。工程施工单位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必须坚持“按图施工”的原则,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组成之一,发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文件中一般详细明确工程施工所适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我国的工程项目施工大多数情况下选用我国相应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④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法规性文件。

1.3影响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因素

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五大方面,即4M1E,指:人(Man)、材料(Material)、机械(Machine)、方法(Method)和环境(Environment),对这五方面的因素予以严加控制,能够保证房地产企业施工项目的质量。

2房地产企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措施

2.1施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2.1.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及机构

①项目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总经理担任组长,工程主管副总和项目工程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工程质量管理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建设单位:总经理、主管工程副总、项目工程部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执行经理。

②建设单位成立以项目工程部、设计管理部门、招标采购部门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执行机构。

③监理单位建立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机构,并在进场后3日内上报给项目工程部。

④总承包商及专业承包商建立自身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机构,并在进场后3日内上报给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部。

⑤要求对各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图及机构图挂板上墙。

⑥总承包商及专业承包商必须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必须持证上岗。

2.1.2建立方案先行制度

①在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策划》、《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监理在3天内评审完成。经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连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报项目工程部备案。

②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项目自身特点,承包商应编制《施工方案编制计划表》。

③施工方案的编制时间至少应该在该分项工程施工前15天编制完成并上报监理,监理2天内完成审批并上报项目工程部。

④需专家评审的施工方案或需提前进行材料准备的分项工程,需增加评审时间或材料加工周期。

⑤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须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并填写《方案交底记录》。

2.1.3建立交底标准

①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需对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工长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并填写《方案交底记录》。

②施工工艺需由专业工长(或技术人员)对班组长及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交底需填写《技术交底记录》,技术交底记录需在操作面挂牌。

③技术交底必须采取口头交底及书面交底2种形式,监理及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不定期参加交底过程。

④建立施工图纸会审标准。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部组织由设计管理部门、设计单位、监理、总承包及分包商人员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⑤建立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试验标准。

1)承包商或供应商按进场计划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后,应填写《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需向监理申报,当为A类材料设备或B类材料设备首批(首件)必须同时申报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资料、现场检查并监督取样送检。材料设备分类方法详见《材料设备分类清单》。首批设备、材料进场,项目工程部应招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以确定未来管理过程中的标准统一。

2)进场材料根据检验、试验状态做好挂牌标识,标识分为“未验”、“已验待定”、“已验合格”、“已验不合格”四种状态。

3)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验收前需由施工单位或者供应商提供,包括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检验报告、检测报告、说明书、保修书等,施工单位或供应商需要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配合验收。

4)验收过程中,应严格对比材料各项特性,并保证进场材料与样品材料的一致性。除必要厂商资质文件和产品说明文件外,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设备的数量、型号、观感、规格、表观质量等。

5)对于需要进行试验测试的材料,建设单位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或要求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试验或送检,该过程需由监理单位受委托人员进行见证取样并参加送检。

6)对于验收通过的材料,由监理单位填写《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批准施工单位使用。对于甲供材料,该记录表明将材料、设备及相关资质证明移交给施工单位进行使用。

7)对不合格的材料,原则上应拒收,并要求24小时内退场。退场及重新送货的所有费用,甲供材料应由供应商负担,甲指乙供或乙供材料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2.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①实行样板先行标准。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须进行审批及封样,关键工序及重要环节必须制作样板。

②实行工程巡检标准。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每天需对现场进行巡检,并定期组织相关质量检查活动。

③实行旁站监督标准。对关键工序、重点工序、质量通病频发工序,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旁站监督管理。

④推行质量例会、专题会标准,实行质量周例会、专题质量例会、不定期质量总结会标准。

1)每周结合监理例会召开质量周例会,质量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工程部及总承包商、分包商相关人员参加。

2)质量周例会对质量问题小结,要求提出质量问题必须明确部位、制定整改措施,限制整改时间、落实责任人,并及时跟踪反馈。

3)当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频繁的质量通病应及时召开质量专题会,制定专项措施方案,并设专人监督执行效果。

4)质量专题会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工程部经理必须参加。

5)质量总结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工程部及总承包商、分包商相关人员参加,对前阶段质量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质量管理措施的运行提出意见,并形成《质量总结报告》。

⑤实行实测实量管理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及客户对工程质量的认知,对结构、抹灰、涂饰、装修四个阶段的过程产品,就其取样、测量、数据处理等具体步骤,建立产品质量评价体系。实测实量范围为所有在建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实测区域进行100%的实测实量,并建立分户分层实测档案。工程实测实量实施细则如下:

1)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实测实量执行细则并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批,方案通过审批后,由施工单位对实测实量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交底纪要。

2)施工单位按照审批通过的《工程实测实量执行细则》,对所有楼栋按分户对所有实测区域进行100%实测实量,建立分户/分层实测档案。

3)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实测数据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复测,审核施工单位分户/分层实测档案。

4)项目工程部对监理公司复测数据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复测。

5)项目工程部按照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及奖罚措施,对施工单位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进行奖罚、通报施工单位总经理、监理单位总经理。

⑥推行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管理标准。

1)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介绍。

第三方工程评估是指具有足够业务能力的咨询机构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委托,它独立于甲方、施工方、监理方和政府质检部门,作为工程评估管理主体,按照第三方工程评估企业的质量检查标准或根据委托方当前管理的侧重点制定统一的质量检查标准,对委托方所有受检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质量体系、安全文明、质量行为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估。

2)为了避免第三方工程评估在实际运行中沦为形式,寻租腐败,必须坚持第三方工程评估的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的原则。

⑦推行成品保护标准。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须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方案,方案经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审批后实施。

2)成品保护划分责任区,设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措施,总承包商、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监督落实。

⑧实行质量信息上报标准。

1)承包商、总承包商每周、每月均必须对上周、上月质量情况通过《周工程简报》、《月工程简报》形式进行总结,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间。

2)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承包商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同时通知监理及项目工程部,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

3)重大质量事故项目工程部必须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4)监理应及时跟进、处理,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项目工程部审核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2.3施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2.3.1推行“三检”验收标准

对工程所有工序推行“三检制”,即班组自检、互检、专职质量人员检查的“三检”标准,经“三检”合格的工序才可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2.3.2推行“交接检”验收标准

①督导并推行“交接检”标准,即下道工序操作人员须对上道工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办理交接检手续,避免掩盖或遗留质量隐患。

②当两个或以上承包商交叉施工时,前道工序承包商必须对后道承包商的单位进行工序交接,并且填写《交接检查记录》,此记录须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③交接检并不能对承包商自身施工的工序的质量责任进行豁免,只能证明在交接时工序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不会对后道工序产生质量隐患。

④对后道工序施工完成后,若需证明后道工序施工未对前道工序造成破坏,则需重新与前道工序承包商办理交接(如精装与防水工程)。

2.3.3推行质量报验标准

当各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并经“三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监理工程师验收,A类控制点及样板工序需经项目工程部工程师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关资料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3.4实行质量保修管理标准

①工程竣工交付后,项目工程部协同监理公司、物业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共同制定工程保修方案及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提前准备好各工种技术人员、材料、设备。

②对维修项目必须保证24小时内查勘现场并向客户说明维修方法,48小时内开始维修,根据工程量与客户明确维修完成时间,对复杂项目维修,监理公司必须审核维修方案,旁站监督验收维修结果。

③对维修项目必须进行至少1次回访。

2.3.5实行质量奖罚管理标准

所有奖惩措施的发起和落实,必须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奖惩措施是为了起到鼓励先进、树立榜样、鞭策后进、共同进步的作用,奖罚需措施只是工程质量管理的辅助手段,不宜过分依赖。

3应用实例

在长期的实践积累中,A地产公司建立了如上所述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并首先将这一理论应用在B项目中。

B项目包括4栋15层住宅,住宅带有单体地下室,单体地下室与地下大车库连通,总建筑面积为15513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10120平方米,精装交付。上述控制措施的应用对B工程的质量提升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该工程的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成绩为85.27%,较之A公司以前所建项目的平均成绩71.68%,有了极大提高。质量的提升,足以证明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4小结

房屋质量的影响因素众多,作为住宅开发重要主体之一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水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从工程质量管理的角度来说,建立健全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将会对房地产企业的工程质量水平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相信未来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越来越多精细化的质量管理措施将被采用,房地产企业的工程质量也将得到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齐宝库.工程项目管理[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2]齐文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法和应用研究[D].东南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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