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海洋浮标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动态监测海洋管理
中图分类号:TP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7-096-02
随着环境监测技术和管理需求的不断发展,海洋环境监测已经逐步从费时费力的现场观测往自动在线连续监测的方向发展,我国海洋环境的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也不断得到管理部门的重视和认可。与此同时,由于海洋环境水质评价自身的缺陷以及污染物的不断增加,海洋和环境管理对于环境评价也由原来的水质评价往生态系统健康等环境综合评价方向发展。因此海洋自动监测系统如何在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监测中发挥作用,对海洋环境保护和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我国海洋多参数在线连续监测浮标现状
海洋多参数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是一个以在线海水分析仪器为核心,运用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无线传输技术以及相关的专业分析软件所组成的监测体系,该系统具有投资经济、功能强大、数据量大、响应及时、公正客观、稳定可靠、操作简单、维护量小等特点。为了实现对调查船难以做到的海洋环境长期、定点、连续、多参数的现场实时自动观测,国内外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将资料浮标作为海洋环境监测的一种常规手段。尤其是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现代海洋环境自动监测技术的迅猛发展,在直接毗邻经济告诉发展都市的近海港湾,针对海洋污染或生态环境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纷纷成立,据统计1992年9月一个月内,全世界通过ARGOS定位和数据传输的在用的锚碇浮标就达352个。
多参数浮标主要由仪器设备载体、能量供应系统、海水水质分析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岸站监控中心、安全防护系统、固定锚链系统等六大部分组成。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引入YSI等国外多参数浮标,我国部分海域开始布设多参数自动监测浮标。“九五”和“十五”期间,依托863等科技攻关项目的支持,我国开始自行研制海洋自动监测技术取得了较大进步,如“无人自动监测站与生态浮标系统”等,涌现了一批海洋自动监测科技成果。近年来随着监测数据技术集成技术的发展,多个自动监测浮标/探头集成性越来越高,自动监测浮标所囊括的监测项目得到不断补充,项目包括气象、水文、水质以及生态等方面。多参数浮标已经发展成为集成了传感器、数据处理、数据通讯等多项高新技术的测量项目齐全的海洋自动观测系统。
单个多参数浮标只能监控一个较小区域的海洋环境变化。近岸海域环境复杂多变,因此单靠一个或少数几个浮标难以监控较大或整个海区的海洋环境变化,需要建立多个浮标组成的自动监测网络系统。2004年起,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在厦门湾陆续投放了5台海洋水质连续在线自动监测浮标,被成功应用于厦门同安湾赤潮短期预报,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自动监测系统在海洋生态灾害防治应用积累了经验。2008年起,广西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陆续在广西近岸海域投放了16台海洋生态多参数在线自动监测浮标,形成了当时国内规模最大的海洋自动监测网络系统,为较为准确的监控广西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变化提供了良好平台。
自动监测系统应用中最关键的是传感器。以目前国内常用的海洋生态监测浮标系统为例,其可以监测海水的几个方面:(1)温度、盐度、pH、溶解氧、溶解氧饱和度、浊度、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和光合有效辐射等基本物理参数;(2)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正磷酸盐、硅酸盐等营养盐化学参数;(3)叶绿素和蓝绿藻含量等生物参数;(4)风速、风向、气压、气温、湿度、雨量、光照度等气象参数;(5)流速、流向、非方向波等水文动力学参数。此外国内外还在生态浮标上积极探索和应用COD、BOD、硫化物、浮游生物类群以及生物传感器等,拓展生态浮标的监测项目,为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的应用拓展提供了基础。
2海湾生态系统健康动态监测发展概况
由于海洋水质评价方法的局限性以及海洋生态环境的被重视程度提高,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价近年来不断受到科学家以及政府部门的重视,成为了海洋生态学和海洋管理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之一。然而由于海洋生态系统以及海洋环境本身的复杂性,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的概念一直处在争议当中,未能达成共识。祁帆等(2007)在综述了前人观点后提出了健康海洋生态系统的概念,指在特定的自然边界范围内,可维系其正常的结构和功能的海洋生态系统。
目前,海洋生态系统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指示生物法和指标体系法两大类。相对而言,指示生物法比较简便,但容易遗漏重要信息,难以反映复杂的海洋生态系统;指标体系法可以更综合地反映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其中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尤其侧重在:(1)评估海湾富营养化状况;(2)评估入海污染物;(3)赤潮等生态系统病症等方面。
许多国家以及我国相应启动了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价项目。随着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在海洋研究与管理领域中被越来越多的应用,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中关键指标的动态监测将会被逐渐重视和应用。如澳大利亚开展了“生态系统健康监测计划”,对河口生态系统健康进行评估和监测。可以遇见,在当前以及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将逐渐重视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并对其进行动态监测。由于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估体系囊括很广,采用船只航次调查将会较大的费时费力和费财,从经济角度上来看操作性较难。因此,从指标体系中选择部分重要指标,采用生态浮标系统进行连续动态监测,进而指示生态系统健康的变化情况,将为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动态监测提供了一个可行方向,有较大的应用前景。
3多参数浮标在海湾生态系统健康动态监测中的应用
关键词:海洋文化产业资源;效用价值;层次分析
1引言
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决定了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而海洋文化产业已成为沿海城市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的经济领域。因此,对海洋文化产业资源进行科学的开发与有效的利用,将有利于加快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本项研究是以烟台市为研究区域,通过采用层次分析法与问卷调查法,试图对烟台的海洋文化产业资源进行因地制宜的客观评价,以期为管理者提供对海洋文化产业开发建设的有效参考。
2烟台海洋文化产业资源概况
烟台市地处中纬度,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濒临黄海与渤海之间,海洋资源丰富,对应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909.1公里,占全省的27.2%,其中规划港口岸线98公里。这里有72个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基岩海岛,总面积68.6平方公里,占全省的40.7%。气候属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变化和季风进退都比较明显。对烟台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数量进行考察统计如表1所示
3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评价内容
“文化产业资源的评价,是以发展文化产业为目标,对文化产业资源的可开发利用价值的估量,也就是对文化产业资源蕴涵的文化价值、美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等的考量估价。”[1]这也正是反映了对海洋文化产业资源进行评价所需的内容。即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资源价值、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条件评价、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效用价值评价。
3.1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资源价值评价
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价值指的是某种海洋文化产业资源所具有的价值。海洋文化产业资源,其基本价值是由文化特征和内涵体现的,并没有准确的量化指标。海洋文化产业的资源价值主要是由观赏价值、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构成的。
3.2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条件评价
海洋文化产业的资源条件评价包括资源的市场条件评价和开发建设条件评价[2]。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市场评价是对以海洋文化产业资源为生产要素的市场进行前景评价。主要针对的是对市场的规模、市场的层次、市场的潜力、以及消费的对象而做出的评价。
3.3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效用价值评价
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效用价值,是衡量一个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开发是否成功的一项重要指标。根据海洋文化产品所具有文化的属性,可以判定其既是经济商品也是社会产品。因此,海洋文化产业资源开发存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的效用。在评估中必须要综合平衡两种效益,既要评估可以产出的最大经济利益,同时也要遵循社会效益第一的评价标准[3]。
4海洋文化产业资源评价原则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制定如下基本原则。
客观性。对于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文化特色、美学特性指标等无法直接量化或难以量化的复杂指标,采取对其进行定型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并加以德尔菲法分析,降低主观因素的影响,寻求一个具有客观性、科学性的真实评价结果。
全面性。公众对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感知将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尽最大可能的涵盖对影响海洋文化产业资源评价的因素,建立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的评价指标体系。
可操作性。对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评价,要能够反映特定时期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实际状况,并实事掌握产业资源的动态变化趋势,做到及时的反馈和动态化地评价,因此需要建立的评价体系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5海洋文化产业资源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对海洋文化产业资源评价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是以海洋文化产业文化资源文化和产业的双重属性为中心;然后,从产业属性和海洋文化内涵两个角度对资源进行考核和评价;最后,提出对海洋文化产业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发的理论依据和指导。
在进行烟台市海洋文化产业指标体系建设中,根据国家旅游局提出的《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体系》,并参考王颖[3]在其《山东海洋文化产业研究》的博士论文中所建立的海洋文化产业资源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了烟台市海洋文化产业资源评价的一般性指标体系模型(表2)。
该评估体系建立了资源价值指标、资源条件指标、效益价值指标3个一类指标。在充分考虑各类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设立了7个二级指标和21个三级指标。
6评价及分析
本研究采用的是专家调查法对判断矩阵进行确定,如表3所示。
对判断矩阵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出其特征向量,说明对于烟台市海洋文化产业指标来说,第一层的权重资源价值为0.2970,资源条件为0.5396,效用价值为0.1634。第二步,运用公式,计算可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为,,,,这表明一级指标构成的判断矩阵通过了一致性检验,一级指标的权重是可信的。运用同样的方法可计算出二级指标及三级指标的权重及位次如表4所示。
通过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资源条件的权重是三个一级指标中最高的,这说明烟台海洋文化产业拥有较好的资源条件,但这也反映另一个问题,烟台在海洋文化产业资源并没有发挥出较好的效用价值。因此,烟台在海洋文化产业资源开发与建设方面只是走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从评价体系中的二级指标中观赏价值、市场条件、经济效益的权重分别在各自的体系中是最高的,这说明烟台由于自然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其独特的海洋文化资源,而且由于烟台的经济发展迅速也极大地拓展了海洋文化产业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样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也给烟台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
从评价体系的三级指标的权重结果来看,市场潜力以0.1997权重居于主导地位。市场潜力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前景,烟台拥有强大的市场潜力一定能够为其海洋文化产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历史久远性的权重值为0.1258仅次于市场潜力。资源的独特程度的权重值为0.0875位于权重值的第三位。烟台的海洋文化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观赏价值,她的独特魅力可以使人心情愉悦,心态轻松,实属旅游胜地。另外,烟台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拥有许多大型企业以及海内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这极大的丰富了消费群体,也提高了消费群体的消费能力。
通过对评价结果,不仅能看出优势,也能看出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在权重排名中比较之后的有,市场规模权重为0.0077位列最后,开发技术与人才配套情况权重为0.0102位列20,产业带动能力权重为0.0145位列19,文化资源的保护权权重为0.0168位列17。
从这些数据及排名我们可以看出,烟台市在海洋文化产业资源开发与中存在着三方面下问题。第一,经济主体弱小,缺少大型的海洋文化企业,例如,年产值上亿元的海洋文化企业。第二,人才短缺,创新性及经营管理性高层次人才缺乏。第三,文化资源的保护的已经敲响了警钟。对传统海洋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开发力度不够,导致海洋环境污染日益加剧。
为解决以上问题,建议城市发展建设决策者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应对。
第一,加强创新建设。不断引导海洋文化企业提高自身的创新和研发能力,积极推动海洋文化产业中的文艺和科研成果的转化。第二,树立自己的品牌。着力培育地域自身特色的海洋文化产业品牌,积极对现有的海洋文化品牌进行保护。第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一系列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实烟台市海洋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充分利用驻烟高等教育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人才培养和教育的优势,有计划有目标地培养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第四,加强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保护,遵守保护与开放相结合的开发理念,对海洋文化产业进行有序合理开发。加强对民众的宣传与教育,激发对海洋文化产业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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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洋政策有序实施机制监控民主参与
海洋事业的发展需要海洋管理的指导,海洋管理的成功离不开海洋政策支撑。海洋政策是“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或一定阶段的海洋目标,而根据国家发展整体战略和总体政策,以及国际海洋斗争和海洋开发利用的趋势制定的海洋工作和海洋事业活动的行动准则。”[1]它是一系列事关海洋发展的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的总称,代表了一定时期内国家权力系统或决策者在海洋开发利用、海洋环境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意志、取向和能力,是政府向社会展示其在海洋管理上所体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倾向。海洋政策既是海洋管理活动的基础和准则,又是海洋管理的基本手段,同时还是海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海洋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中,海洋政策处在这一框架的最高点,对海洋管理全局起影响和制约作用。海洋政策在建构和执行过程中稍有偏差,就会影响海洋管理的整个过程,并最终影响到海洋事业的发展。要把我国建设成“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综合能力强大、在国际海洋事务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海洋强国”,必须以海洋政策的有序运行为前提。
政策制定是政策过程的核心,政策执行是政策逻辑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将政策目标转化为政策现实的唯一途径,因此海洋政策的有序运行,是指作为海洋政策重要主体的各级各类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对于海洋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海洋政策的科学制定,是指海洋政策在纵向上体现出一定的层次性和一致性,以体现和实现国家海洋发展“一盘棋”的战略设想;在横向上确保涉海不同行业方面政策的协调性,以有效地避免矛盾和冲突;综合性的国家海洋政策,作为指导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综合协调发展的国家政策,具有权威性、全局性、最高性。海洋政策的有效执行,则是指各级各类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对上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海洋政策规范遵从和执行的状态和程度。
然而当前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要求非但没有达到,反而问题重重,威胁了国家海洋政策的权威性。海洋政策制定时,缺乏从整体上对我国海洋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导致在纵向上政策层次相互脱节,横向上政策之间在目标、内容和效应上相互冲突;同时海洋行政机关在海洋政策问题的提出阶段、方案的形成阶段和方案的决定阶段,往往片面强调自己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作用,忽视公民、非政府组织和利益集团作为决策影响者的作用。海洋政策执行时,问题更为突出,表现在:已制定并颁布实施的统一政策,没有确定的管理部门、缺乏实施海洋政策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海洋政策执行的组织保障,经常出现“随着行政层级的下降,信息流失率增加,控制权力行使的力度在减少,政策执行力在减弱”[2]的现象,以及中央海洋政策执行不断弱化的“多米诺骨”效应,并经常发生政策执行中的变形现象,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替换性执行、“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的选择性执行、“阳奉阴违,只做表面文章”的象征性执行和“虎头蛇尾,前紧后松”的敷衍性执行;涉海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不重视国家总体海洋政策的贯彻,片面强调部门利益、只考虑本行业海洋政策的执行,一旦发生政策冲突,不能及时协调解决;社会公众作为海洋政策的接受者往往对其内容和目标一无所知或道听途说,因而难以在短期内认同这一政策,加上公众对海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监督力度和手段十分有限,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弹性之大可想而知。
面对海洋政策运行中问题,采取措施纠正政策运行中的偏差成为当务之急。纠正措施多种多样,加强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制度建设、探索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实施机制是重要方面。制度的重要性已被人们所公认,在我国有些学者已经提出了“从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以制度建设为中心”[3]。制度“被定义为由人制定的规则。它们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制度被一个共同体所有,并总是依靠某种惩罚而得以贯彻。”[4]制度包括“(1)以规则和管制方式对行为施加的一系列约束;(2)检验行为是否偏离规则和管制的一系列程序;(3)一系列伦理和道德规范,他们定义了规则和管制可以选择的订立方式和实施方式。”[5]也就是说,按诺斯的观点,制度应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制度的实施机制三个构成要素。加强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制度建设,就是要加强海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制度供给,“制度供给是国家的基本功能之一,统治者要制定一套规则来减少统治国家的交易费用”[6]。制度建设科学合理有利于加强对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制约、激励和监督,实现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统一化。而探索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实施机制,即探索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相关制度的具体操作过程和行为化过程,不仅是加强海洋政策有序运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实施机制,不应缺少以下三个方面。
一利益整合机制
经济学家布罗姆利认为:“公共政策本质上是关于规定个体和集体选择集的制度安排的结构。”77]这个结构是由相互作用和依存、不同层次和侧面的政策子系统所组成的。海洋政策作为一个政策体系,同样有多种形式的政策类型。
从纵向看,海洋政策是一个自上而下、由宏观到微观、由抽象到具体的垂直政策体系,可分为中央和地方海洋政策。中央海洋政策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国家层面的综合政策,如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等,具有长期性、全局性、综合性、稳定性和很强的权威性;二是国家层面的行业海洋政策,如海洋渔业、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政策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专有性。地方海洋政策是在中央统一部署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的适合地方海洋事业发展的政策,它既是对中央海洋政策的执行,又是与本地方海洋发展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结合的产物,包括了省、市、县、乡各级。地方海洋政策也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地方综合性海洋政策,如“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二是地方行业性海洋政策,如“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
从横向看,许多海洋政策又呈现出“一”字排开的并列状态,这一点在中央和地方行业性海洋政策中表现的尤为突出。海洋环境、资源的多功能性,使得海洋开发利用中集中了多个行业、多个部门。这些行业或部门之间并不是一种上下级,只是一种平行的关系。每一行业或部门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工作领域,所制定的政策也是只涉及本行业领域,如:海洋资源、环境、渔业、运输、旅游、科技、油气开发、工程建设政策、以及其他一些规范引导海洋实践活动的政策等。这些海洋政策属于具体的海洋政策,它是实现海洋基本政策目标的手段,或说是基本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为落实基本政策而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一般具有短期性、局部性和单一性。
纵横交错的海洋政策最终形成一个政策网络,其中形成网络经线的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海洋政
策,形成网络纬线的则是横向排开的各行业、各部门的海洋政策,经纬线交点则是双方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或共同适应的政策内容。海洋政策作为公共政策,总表现为对利益进行分配、调整,其实施结果也总要造成一些人受益而另一些人受损,因此错综复杂海洋政策结构体系中实际上包含了海洋行政管理中的各种矛盾,即中央与地方海洋政策的矛盾、综合性与行业性海洋政策的矛盾以及行业性海洋政策之间的矛盾。中央海洋政策往往以全局名义和政治压力侵害地方海洋权益,地方海洋政策则常常以保护局部利益无视中央海洋权益;各级行业性海洋政策往往跳不出一个个“点”的限制,难以把海洋这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有机整体连成一个统一的面,从而既造成了行业政策与综合政策的不一致,又引发行业政策间的不协调。
利益整合机制就是针对海洋的流动性、整体性等自然特性和海洋开发利用的多行业性、彼此关联性等社会特性以及海洋行政管理中各类政策间的矛盾提出的一种制度安排和解决思路。正如《海洋法公约》序言中所说的:“各海洋区域的种种问题都是彼此密切相关的,有必要作为一个整体事加以考虑。”尤其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海洋环境污染、海洋资源破坏、沿海地区人口膨胀等一系列联系日益密切的“问题群”的存在,任何一个问题仅靠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是一项行业性海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难以解决,需要相关地区和部门以真诚合作的态度,以海洋发展的全局为对象,以追求海洋发展的整体效果为目标,在对海洋整体功能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不可分割”、“整合各方利益”的综合型海洋政策并严格落实。综合型海洋政策不仅要求对海洋资源、环境和权益等各方面的具体政策在内容上实现统筹协调;还要求不同层次的海洋政策在目标和任务上紧密相连,既体现出一定层次性,又注重彼此的衔接性;同时也要求强化国家综合性海洋政策的作用。可以说,只有运用利益整合机制,才能避免因利益冲突而导致的开发秩序混乱和国家海洋权益受损,才能保证各级各类海洋行政机关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时最小限度地以个人、部门和地方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才能遏止因利益因素而产生的政策制定和执行时各种偏离政策目标的行为,从而实现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促进海洋政策体系的有序运行。当然,强调海洋政策制定与执行中的利益整合,不是要取消海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多样性和适时性,而恰恰是为了使整个海洋政策系统的各子系统充分发挥作用而保证整个海洋政策体系整体功能的最有效发挥。因此通过利益整合机制来实现海洋政策的综合性与政策制定与执行中的多样性和适时性共存于海洋政策体系这个同一体中。
二民主参与机制
根据陈振明博士“政策主体一般可以界定为直接或间接参与政策制定、执行、监控、评估的个人、团体和组织”[8]这一观点,笔者认为社会公众也应是海洋政策的主体。因为随着社会治理理论的兴起、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不断拓展和深化,社会公众参与海洋管理并成为海洋政策主体越来越具有必然性和可能性。首先,社会治理理论为公民成为海洋政策的主体提供了理论基础。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认认同和公共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物的管理,起实质在于建立市场原则、公益和认同。“公共治理理论针对的是公共组织及其与其他组织间依法博弈、共同治理进而使得公共行政在复杂政治环境中最终达成公共利益目标的问题。”[9]以俞可平先生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作为善治的治理体现了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它要求国家与社会之间良好的合作。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是善治的现实基础。”[10]治理是政府对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海洋管理属于公共治理的范畴,海洋政策是海洋管理的重要方式,因此除了国家组织和私人企业,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种社会中介组织、自愿组织在内的第三部门理应参与并影响海洋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其次,民间涉海相关组织和个人为了实现和维护其合法海洋权益,必然要求影响海洋政策的制定过程、并以特定方式参与政策的执行、监督,这就为社会公众成为海洋政策的主体提供了直接的利益动机。再次,公民参与海洋管理、成为海洋政策的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如果海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中民主参与机制缺失,那么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文明就至少是不完善的。
既然海洋政策的主题也包括社会公众,因此海洋政策能否产生好的效果,除了取决于海洋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海洋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度外,公众的支持程度也是重要因素。而提高公众支持程度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扩大深化民主参与机制。
民主参与机制首先应贯穿于海洋政策的制定上。要通过建立海洋专家咨询团、设置能联系海洋机关和涉海民间组织的协商机构、开辟使公民意愿和实际情况得到充分表达的制度化渠道(如听证、电视电话会议和电子政务制),来提高海洋决策参与者的代表性和多样性,进而为海洋行政机关的政策制定提供智力支持以实现政策指定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并为政策执行和政策调整提供有利保证和可靠依据。
民主参与机制也应体现在海洋政策的执行上,在这里尤其要加强社会公众(包括公民个人、非政府组织、利益集团、新闻媒体)对海洋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海洋政策的民主监督,这与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决策和执行分开,即政府更多的是‘掌舵’,而不是‘划桨’”[11]是一致的。在海洋政策执行的监督系统中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能为海洋政策严格执行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能为及时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变形现象提供更大可能性。
三监控机制
控制是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执行的重要手段。实行严格的政策监控,才能保证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然而当前我们对海洋政策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的监控不仅存在着制度上的缺失,也缺乏专门监控部门和严格控制规程,从而引起海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弹性增大,导致海洋政策在制定中难以达到科学的要求、在执行中难以得到严格执行。建立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监控机制,就是要通过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以避免海洋政策在制定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专断性,并保证海洋政策在执行中不发生形变。建立政策监控机制,必须确立一定的机构和制度:要设立专门的海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监控部门,建立健全对海洋政策执行进行监控的一系列规程。建立政策监控机制,必须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既要强化同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海洋行政机关科学制定与有效执行海洋政策的监督智能,又要合理运用上级海洋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还要保证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内部专门监察机关的独立地位,更要发挥公众独特的监督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监控机制的功效,仅靠这一机制本身是很难实现的,只有与其他相关配套机制进行结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笔者认为,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监控机制作用的实现,有赖于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和严格的激励与惩罚制度的保证和支持。。
首先,加强监控机制,必须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为前提。信息不公开、搞信息封锁,没有来自作为监督对象的海洋行政机关制定和执行海洋政策的相关信息,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监控机制就是无源之水;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及时,政策运行监控机制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监控机制作用的实现离不开健全的信息沟通机制的保障。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必须强化信息反馈系统的功能,使信息反馈经常化、制度化;同时,为了确保信息沟通的广度、深度和真实度,还应该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多功能、内外沟通、上下结合的信息控制网络,增加海洋政策有效执行的透明度。
其次,监控必然产生一定的结果,但这种结果究竟是好是坏,只有通过科学的评估才能判断。也就是说,建立海洋政策监控机制必须要以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为基础。在建立评估制度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评估标准要坚持价值判断与事实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第二,在评估方法上,要遵循定性分析与定量结论相统一的原则;第三,在评估时间上要充分考虑海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时滞效应”及“连带效应”;第四,在评估主体上要充分将公众评估纳入决策中心的议事日程;第五,在评估结论上要鉴别海洋政策制定与执行效果的优劣。
最后,经过评估后的监控结果不能不了了之、无果而终,而必须和相应的激励与惩罚制度相结合、产生连动效应,否则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监控机制就只能流于形式。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监控机制与激励惩罚机制连动,就是要求在对海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监控后,对因政策制定和执行事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及时公正的责任追究;而对那些对海洋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尤其是对那些对海洋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有一定创新的机构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激励。只有如此,监控机制的作用才能落到实处,不了了之的监控结果才能在根本上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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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公共管理及应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102页2004年
theimplementingmechanismofoceanpolicies’orderlyrunning
abstract:inthe21centurywhichiscalledthethecenturyofocean,ensuringthehealthydevelopmentofournationaloceanenterprisehasasignificantlystrategicmeaning,whiletheorderlyrunningofoceanpoliciesisastrongguaranteeforthedevelopmentofouroceanenterprise.theorderlyrunningofoceanpoliciesmainlyreferstomarineadministrationorgan’sscientificalmakingandeffectiveexecutionofmarinepoliciesduringtheprocessofmarineadministration.inordertoaccomplishthistarget,itisnecessaryangimperativetoexploretheimplementingmechanismofoceanpolicies’orderlyrunning.therearesomeimplementingmechanismsthatcanappliedtotheorderlyrunningofoceanpoliciesandthispapermainlydiscussthethreeasfollows:theyareinterestscombiningmechanism,democraticparticipationmechanismandsupervisingandcontrollingmecha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