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职工福利费;余额处理;解读
一、税务规定
一是2008年以前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7号)第六条第三款:“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
二是2008年以后执行的福利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是福利费余额新旧衔接:国税函[2008]264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二、会计规定
一是根据《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应付福利费余额处理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途径:
第一种,2007年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第二种,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
二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企业将不再执行《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如下规定:“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而按照[2008]34号新规定:《企业财务通则》施行以前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符合规定的企业缴费应当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也就是说:先用补充养老保险冲抵以前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不再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执行。
三是对于上市公司以前年度的应付福利费余额在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三、财税差异协调
会计与税法对同一涉税事项规定有差异时,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中的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7号)第九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规定可知:税法与会计法规有差异时有如下三个处理原则:
第一,税法和会计都有规定的,在纳税问题上会计服从税法,但是不必改变会计记录。即常说的“调表不调账”原则。
第二,只要会计处理同税务规定不一致,就必须调整。
第三,如果税务没有规定,而会计有规定的,会计规定构成税法的组成部分。四、实务处理
实务中,有些企业在2008年以前是按照工资总额提取14%福利费,但是年终汇算清缴时将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做了纳税调增。有企业认为,2008年1月1日应付福利费余额中属于以前提取但是又做了调增处理的这部分,不应包括在上述文件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
但笔者认为:国税函[2008]264号解决的是按照税法核算形成余额的问题,而对于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在2008年以前是按照工资总额提取14%福利费,但是年终汇算清缴时将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做了纳税调增。有企业认为,2008年1月1日应付福利费余额中属于以前提取但是又做了调增处理的这部分,不应包括在上述文件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等问题,应当按照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转化为税务核算处理,对于“应付福利费”余额中属于以前提取但是又做了调增处理的部分,不能简单地认为这部分不应包括在上述文件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中,而是应当根据最后计算出来的税法上的结余来处理,而不论会计上是如何计提的。换句话说,在2008年以前,实际会计处理上是按照工资总额计提的,汇算清缴的时候做了纳税调增,那么税务上就没有欠账了,税务上允许税前扣除的多少就需要与实际支出的相比。如果是允许扣除的多于实际支出的,则形成了结余,这个结余不是会计核算账户中“应付福利费”账户里的金额,而是作为2008年以后税务上职工福利费支出首先使用的金额。
五、案例解析
兴达公司是2005年新成立的企业。企业实行计税工资的税前扣除方式。相关数据如下:
2005年计税工资500万元,会计上实际计提福利费80万元,纳税调增金额为10万元(80-500×14%);而实际使用了30万元;
2006年计税工资600万元,会计上实际计提福利费100万元,纳税调增金额为16(100-600×14%)万元;实际使用50万元;
2007年计税工资为800万元,新准则要求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全年实际使用福利费80万元。税法上税前可扣除的金额=800×14%=112(万元)
关键词城镇化高职教学服务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
0概述
当前,全国正掀起新一轮城市化建设热潮,其中农村城镇化是最为主要和关键的部分,农村城镇化进行的成败与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城市化进程的成败。早在201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就选择了一批重点小城镇,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然而,作为农村城镇化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职业教育,即人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提高,至今还鲜被人们重视。因此,从职业教育的角度探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途径,籍以促进职业人才的培养,提高城镇化建设的品位、层次和承载力,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1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重点及存在问题分析
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转移农村劳动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全民素质。作为福建省首批21个试点小城镇之一的永安市小陶镇,镇区内自然环境优越、生态环境良好、旅游资源丰富、交通十分便利。然而,资料显示①:小陶镇2009年末城镇化水平为14.1%,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1.3:68.7:10.1,与全省的9.8∶48.7∶41.5(2011年)差距巨大,农业人口数量庞大,第二产业总量偏小,第三产业比重严重不足,城镇化基础十分薄弱。为此,结合小陶现有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将小陶镇发展规划定位为“宜农、宜旅、宜居、宜创业的山水田园城”的区域次中心城镇。总体目标为:经济集约发展,社会关系融洽,生态环境良好。在产业发展上,注重对科技型、环保型产业的引进与培育,积极发展房地产、旅游、教育、文化、商业服务等高层次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休闲、观光型的城郊型农业。
为进一步探索集团化办学的可能性,我们将研究范围扩大至永安市。永安市地处闽中偏西,为福建省重工业基地之一。其“十二五”规划目标为②:集“园林城、汽车城、物流城、智慧城、幸福城”为一体的海西区域中心城市,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转型升级汽车及机械零部件、纺织、林竹、矿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改造提升建材、化工及化纤等重点产业,积极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建设省级“生态示范县(市)”、“海西山地绿色生态旅游带”、“海峡西岸绿色生态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依据区域发展目标,永安市内的职业院校要把汽车及机械零部件、纺织、林竹、生态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新材料、新能源、环境保护等作为专业发展重点,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规模。
2职业院校在城镇化建设中服务能力分析
职业院校应根据地方经济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调整专业设置,重新规划人才培养规格、数量及层次。现具体以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永安市小陶镇为研究点,分析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职业院校在城镇化建设中应承担的社会服务功能、已具备的能力与不足、教育教学的改革方向等,并为城镇化建设对福建省高职教学发展影响的研究提供借鉴。
永安市内现有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市第三技校、永安市技工学校、永安市职业中专学校(含原部级重点中专学校——永安市农业学校)等中高职学校,它们在城镇化建设中所能承担的社会服务功能如表1所示(表中黑体字为地级市——三明市内的职业院校)。
通过上述分析,从表面上看永安市内现有中高职学校的专业设置能基本满足“建设集‘园林城、汽车城、物流城、智慧城、幸福城’为一体的海西区域中心城市,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实际上存在的差距还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为:
(1)政策法规不完善,办学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国家和地方对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都非常重视,并出台了许多政策倡导和支持“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的配套完善不够,对企业缺乏必要的引导和约束,使得“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在多数中高职院校的教学过程中难以得到落实,校企深度融合的合作关系(“厂中校”或“校中厂”)难以建立,企业在“人才培养模式”制定、高水平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实践能力培养、合作开发科研项目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够。
(2)办学规模不足,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艰巨。以永安市小陶镇为例,从2010年-2023年十年间,镇区人口要增加15000人,若按40%计算拟培养的初中高级职业技术人员,总量为6000人,年均需培训和引进600人(尚不包括原有非农人口的职业培训),但小陶镇现有的职业教育基础十分薄弱,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十分艰巨。
(3)专业设置针对性不强,难以满足城镇化建设的需求。主要表现为:现有永安市内中高职学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绿色生态现代农业、山地绿色生态旅游、生态环境工程等专业无开设或开设规模小,办学能力弱;三次产业人才培养比例与市场需求不接轨,从全市范围来看,在第三产业的就职人数偏多,从事第二产业(特别是现代制造业)的技术工人数量严重不足,且中高级技术人才尤其短缺。
(4)职教方法缺乏创新,各类教学资源整合效果不佳。目前,永安市内各种形式职业教育的办学方法还比较陈旧,各自为战,普高、中职、高职、本科相互间缺乏融合、渗透,教学体系脱节、重复现象较为严重,与国内职业教育发达地区和现代职业教育要求存在差距,这既不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也不利于职业人才的培养。
3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
(1)切实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③加快建立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产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规律、人的需求规律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课程互通体系——先在永安市第二中学(位于小陶镇)部分班级试点,总结经验后全面推广;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12〕108号)精神,加强现有4所中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对口专业的课程衔接体系。
(2)积极拓展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途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永安市的职业院校可发挥区位优势和行业优势,吸收区域内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化智胜化肥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纺织化纤集团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林集团股份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大型企业组成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学结合教学过程实施、职业教育质量评估等关键性教学活动,真正培养符合企业标准、“零距离”上岗的中高级技术人才。同时,职业学院为企业“订单式”培养技术员工、承担企业职工培训、共同开发各类科研项目,实现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此外,应充分发挥区域内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优势,进行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改革试点。同时,积极引进区域著名院校和企业的教育资源成立混合型职业教育集团,以提升区域内职业院校的办学能力,为城镇化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坚持多元办学方式。小陶镇现有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1所、小学8所、中学(永安市第二中学)1所,无职业院校。资料①显示,近期(至2010年)小陶镇域人口为30000人,镇区人口规模不足10000人;远期(至2023年)镇域人口为32000人,镇区人口规模将达到25000人,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十分繁重,且职业教育基础十分薄弱。建议近期永安市境内职业院校可在小陶镇设置教学点,远期可设立分校或独立的职业院校。此外,还应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短期与长期、订单式与定向培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等多元的职业办学方式,也是扩大职教规模的有效途径。
(3)加大专业设置和调整力度。高职院校应密切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国家、福建省及当地产业发展导向,调整和加大对人才紧缺专业的办学力度,永安市的职业院校要有针对性地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绿色生态现代农业、山地绿色生态旅游、生态环境工程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例如:要以福建三明(永安)埔岭汽车工业园建设为契机,重点加大对机械制造、模具、汽车维修、机电等专业的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从事第二产业(特别是现代制造业)的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人才。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美丽中国”建设的构想,分别于2011年、2012年在全省高职院校中率先开设了新能源技术和水土保持专业,“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与本科院校联系,力争在人才培养方面有所创新,生态建设领域有所成就。
(4)不断加大各职业院校技术服务水平。区内各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如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多年来依托学院设计所、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华远计算机公司、华大建筑装饰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技术实体,为区域乃至全省水利、建筑系统开展技术服务,取得良好成效,促进了城镇化建设,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教师。
4结语
课题组立足于福建省城镇化建设的实际,立足于福建省高职教学发展的变革与创新,通过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职业院校在城镇化建设中所能承担的社会服务功能、已具备的能力与不足、教育教学的改革方向等分析,由点到面,提出福建省高职院校在办学规模、办学模式、专业设置与调整、教育观念、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应进行探索和创新的内容。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建立适应福建省城镇化发展要求,在全国有一定示范作用的高职办学体制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注释
①项目组.永安市小陶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总体规划.2010.8.
关键词:福利成本;成本管理;成本制度
一、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目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概况
1.目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它成立于2011年9月,也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特大型能源建设集团,主要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15个省的电力勘察设计、施工和修造企业组成。同时它也是集电力和能源规划咨询、工程承包、勘测设计、装备制造等于一体的完整业务链的特大型骨干企业,是我国和世界能源建设的主力军,是中国乃至世界最具竞争力和最具品牌影响力的电力和能源建设企业。
2.目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模式
(1)传统的成本管理模式
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生产组织的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消费者的行为变得更加多样化并且充满了选择性,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仍然沿用传统的以追求规模经济为目标的大批量的生产模式,这种模式无法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由于缺乏对价值链的分析,企业在战略决策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不适应性,这些弊端阻扰了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企业需要及时地总结相关成本信息,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统一进行调控,通过有弹性的生产方式,提高产品生产的效率和灵活性,从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
(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1.人工成本产出水平较低,投入产出比例失衡,人工福利成本管理效率低;
2.员工福利费支付或发放不合理,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
3.企业职工各项成本福利费用边界模糊,福利费发放秩序紊乱。
(三)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1.人员结构不合理,总量偏大,人工福利成本管理效率较低;
2.缺乏人工福利成本投入产出意识;
3.没有建立科学、系统、健全的人工福利成本管理体系。
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问题解决对策及建议
(一)宏观方面
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的目标方面
合理控制员工福利成本费用的增长,避免员工福利成本费用的不合理开销和支出,理应成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目标的主要方向。
首先企业需要明确福利成本管理的理念,明确其希望福利计划达成的目的,提前明确处理福利问题需要采取的措施,根据企业的战略要求逐步进行调整,在明确的福利理念框架下,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
其次也需要仔细审视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企业需要将现实的情况和最终要求进行比较来找出其关键差距,通过审视企业当前的管理措施和健康状况,才能找到现有方案中无效的部分,从而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解决其发现的问题。
最后企业应该了解其自身的健康风险,如风险的数量、种类和程度,识别并且区别对待这些风险,然后采取有效措施来规避这些风险。
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的体制方面
体制是并行于制度以外的一种运作方式,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必不可少的规范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我们可以将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有机的衔接起来。
(1)在政府福利制度与政策的总体框架下,政府应该积极推进职工福利管理体制方面的建设,既要增强福利管理体制的公平性、可持续性,也要坚持福利管理体制多层次、保基本、全覆盖的方针,通过不同的相关规范性举措对福利管理的具体内容、对象有针对性地加以展开与实施,从而建设成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政府也需要通过市场化的途径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为了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家需要大力推进相关企业职能改革。对于那些目前仍承担大量集体福利职能的机构或部门,国家应当逐步加快推进福利部门的改革进程,将企业内设的福利部门分离出去并由国家统一管理,采取一些必要措施,运用市场化的操作方式妥善解决员工的福利待遇问题。
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的制度方面
社会福利制度是社会经济制度中的附属制度,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我们应该根据具体的国情构建起相关的福利制度,我国目前的社会福利制度,已经基本实现了补缺型福利制度的建设,因此需要努力向普惠型福利制度方面过渡,从而构建起能够满足公民基本生活要求、提升生活水平的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制度。我们可以从如下两方面来加强国有企业福利成本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设:
(1)政府的介入是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要求,因此需要通过政府机制,最大限度地加强与实施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的制度方面建设。
(2)社会福利政策是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具体实施而制定的规则,政府也需要建立起具体、明确、合理的社会福利政策。在立法的基础上,将社会保障制度化,政府除了需要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就业等基本生活福利要求,也需要通过社会救助等政策方式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生活资料或救助金,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不断改善其生活水平,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企业也应当参照其历史一般水平,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科学控制员工的福利费,同时力避那些无序增长的福利性收入扭曲劳动力市场上真实的人工成本和价格。
(二)微观方面
1.优化人员管理结构,精简人员,提高福利成本管理效率
企业机构臃肿,冗员太多,会造成人浮于事的现象,同时也会出现人工成本无效益增长和人工成本投入不合理的现象频发。因此,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定员定额、定岗定编的管理运行机制,按照精简增效的办事原则完善组织结构,重组生产要素,确保各类人员配备合理,从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与福利成本管理效率。
2.加强人工福利成本投入产出意识
没有树立起投入产出的管理意识,工资使用总额、人均工资增长幅度也没有更好地与经济效益挂钩,导致了工资总额增长幅度高于利润增长幅度、人均工资增长幅度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因此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要加强人工福利成本投入产出意识,加强经营绩效的分析研究,建立与其相应的福利成本管理体系,促使人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利润增长幅度。
3.建立科学的人工福利成本管理体系
(1)建立人工福利成本基础管理体系;
(2)建立人工福利成本控制监督体系;
(3)建立人工福利成本管理配套体系。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背景下,人工福利成本优势是企业生存的关键。而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的转型过程中的国有企业尤其面临着巨大的人工成本挑战,因此,国有企业应该重视人工福利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福利成本管理意识,提高福利成本管理水平和效率,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经济社会中获得优势,从而取得长足发展。
三、结论
企业福利成本管理主要是指企业、个人或其它组织充分动员和组织企业全体人员,在充分保证企业相关产品质量的大前提下,对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合理、科学的福利成本控制与管理,目的是以较少的成本开支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而良好的福利制度不仅是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也是其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国有企业职工福利成本管理的社会化改革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资源充分利用,也有利于管理方式向市场化转变,从而促进国有企业行政体制的发展。因此企业应该注重福利制度的管理及优化建设,妥善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企业的关怀,获得归属感和满足感,从而安心努力勤奋工作。(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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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阶段
1.在艰难中诞生
清宣统二年(1910年),福州工艺传习所始设福建农事试验场,同年,福安县茶商成立茶叶研究会,这是福建省最早出现的科研机构。腐败的清政府对科学技术并不重视,福建的科研机构更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1933年福建学院内成立农林研究所。1935年,省政府建设厅在福州建立农林改良总场和矿产事务所(仅办3年),在福安建立茶叶改良场。1939年,创办福建省自然科学研究所(次年改称福建省研究院,设工业研究所、农林研究所、动植物研究所、社会科学研究所、土壤保肥试验区等),并制定出与经济建设相配套的计划。同年,在连城的作物改良场改建为福建省农事试验场(附设畜牧兽医所和园艺试验区)。民国29年,建立福建省地质土壤调查所。民国31年,国民政府财政部贸易委员会接管设在武夷山的福建茶叶示范场,建立第一个全国性茶叶研究所(抗战胜利后停办)。1939年福建农业试验场成立,场址在连城县,后迁至永安县西营坡,该场设总务课、技术课,技术课下设作物、园艺、病虫害、畜牧兽医和农艺化学五个组。一九四O年畜牧兽医组改为畜牧兽医所,一九四一年园艺组改为园艺试验区,作物、病虫害、农艺化学三个组均扩充为课。1942年旧省府与中国茶叶公司合资在崇安赤石建立福建茶厂,后改为财政部贸易委员会茶叶研究所。1946年,福建农业实验场迁至福州王庄,扩建为福建省农业试验总场,成为福建省农业推广的总枢纽。总场下辖崇安茶叶改良场和清流、南平、长乐、漳浦分场。至1949年,福建省科学研究机构仅存福建省研究院和福建省农事试验总场,以及厦门大学海洋所等高等院校的少数研究所(室)。
2.在曲折中成长
新中国的诞生,给科研机构带来了蓬勃发展的生机。1952年,福建省农事试验总场改组,成立省农业试验场。同年,卫生部门成立血吸虫、鼠疫等防治研究机构。1953年,成立福建省工业厅综合试验室(1957年改名为福建省工业研究站,进行造纸、食品发酵、陶瓷等研究工作)。1956年,在省农事试验场的基础上建立了福建省农业科学研究所,进行亚热带作物、畜牧兽医、蚕桑、水产、海水养殖以及水利灌溉等研究工作。1957~1959年,相继建立省一级的农、林、水产和工业、交通、农机化、医药卫生等16年科研机构,以及情报、计量等科技服务机构。在“全民办科学”和“”的背景下,在各地区、各县和500多个公社设立农科所,在沿海各地、县设立14个水产实验所。据1959年统计,全省县级以上专业科学研究机构达286个,科研人员800多人。
1960年成立了中国科学院福建分院,并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了一批尖端技术科研机构,如原子能、物质结构、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放射医学、数学、力学、高分子等16个科研机构。1962年根据精简精神撤销了中国科学院福建分院,将海洋研究所、亚热带植物研究所和微生物研究所划归中国科学院华东分院管辖。同年,省农业科学研究所扩建为省农业科学院,林业、水产、气象等科学研究所也得到加强。此后,又陆续建立热带作物、水土保持、畜牧兽医等研究所,加强地区(市)一级农科所。在工业方面则调整充实了轻工、化工研究所,保留机械、交通、建筑、水利电力、地质、邮电等6个所,合并燃料、冶金所为重工业研究所。1965年,省、地(市)属独立科研机构共33个,科研人员1582人,相当于助理研究员以上者100人,相当于副研究员以上的26人,在福建省的中国科学院和华东分院所属的科研机构有9个,职工数达967人。
在“”期间,福建的科技事业毁于一旦,全省33个独立科研机构只剩下4个,科技人员大部份下放劳动,大量的科学仪器、设备被毁坏,大量的图书资料散失,经济损失严重。福建农业科学研究院改为福建省农业试验站,华东分院在福建的科研机构下放至省、市各有关部门。
3.在改革中壮大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后,科研机构逐渐恢复,科技人员陆续归队。同时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开拓新技术研究领域,新建电子、光学、计算机、环境、亚热带园艺植物和抗癌研究等一批科研机构。1979年,省属独立科研机构37个,科研人员1483人;1983年增加到50个,2751人。至1990年,省属独立科研机构达66个,科研人员达3669人。同时,各科研机构都创办科技开发实体,进一步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全省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带来了科学的春天,福建的科研机构在扩大自,实行所长负责制;改革拨款制度,对科研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放活科研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放活科技人员,促进科技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开展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1985年以来积极推行所长负责制,实行所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开展省属科研机构“三包三挂”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同时改革拨款制度,增强了科研机构“两自两力”的能力。全省省属科研机构的事业费均划归省科委管理。对社会公益、农业等科研单位实行事业费包干管理;对从事工业技术开发型的科研单位的事业费削减已基本到位,大大增强了这些科研单位的动力和活力。并且,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长入经济,以科技振兴企业、以科技振兴农业。许多省属科研机构进入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发展成为行业技术开发和服务中心。省农科院、福建农学院组织了大批科技人员分赴南平、三明两地区开展技术承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当地干群的好评。通过经济利益推动科研机构科研成果向生产领域转移,提高科研机构的自我发展能力。至1995年,省属19个开发型科研机构创收都在30万元以上,其中8个在百万元以上,最高的所年纯收入达350万元以上。
二基本现状
1.公益型科研院所
福建现有独立核算的公益型科研院所数量为:各厅(局)主管的有26个院所(中心),农科院(下属13个所、室)和省社科院。我们以2000年省直单位预算测算表为依据,认为根据预算外收入的情况,可以把省属公益型科研院所分为四类:第一类为没有预算外收入的科研机构;第二类为略有预算外收入的科研机构;第三类为预算外收入占预算内收入一半左右的科研机构;第四类为预算外收入等于或超过预算内收入的科研机构。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从预算外收入情况分析该科研机构走向市场的潜在能力。
2.开发类科研院所
福建省现有列入体制改革的开发类科研院所有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福建省纺织工业研究院、福建省机械研究所、福州木工机床研究所、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福建省二轻工业研究所、福建省工艺美术研究院、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所、福建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等14所省属开发型科研机构。主要分布在光电子、机械、化工、交通、建筑、建材、冶金、轻纺、煤炭等众多领域。14家开发类科研院所成立时间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半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成立的,另外一半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他们发展的历史轨迹来看,其中历史最长的已经有接近半个世纪了,最年轻的也有二十年了,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是依托各自的行业建立、发展起来的,特别是近二十年以来,他们始终随着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而逐渐成长。
(1)组织结构规模偏小,人员结构不合理。根据收集的资料来看,福建省现有的14家开发类科研院所拥有总编制数为1200人,平均每家拥有不到100人的编制限制。而实际情况是,由于国家自1984年以来对事业单位实行的减拨事业单位经费的改革政策近年来已经实现了停拨到位,这就使院所不得不缩小编制,加上惨淡经营的形势等各方面的因素使得人员不断外流,事实上14家科研院所只拥有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83人,加上外聘的技术人员83人,14家科研院所拥有的技术人员总共还不到六百人。这样看来,其他的行政人员超过了技术人员的比例,显得极其不合理,致使在行政上的花销过多,另外一方面也使得在科研方面的投入比例降低。
从图一我们可以看出,“十五”期间,各个院所的科研投入水平普遍处于较低的水平。冶金所、机械所、轻工所、花卉中心、化工所、光学所等院所科研支出的变化规律拥有共同的特点,每年都是在不断的波动之中,其中轻工所、花卉中心、化工所和光学所四所在波动中有所增加;冶金所和机械所则相反,有所下降;交通所是唯一一家投入水平较高的院所,其投入水平远远超过其他院所。
(2)技术性收入水平较低,收入结构单一,市场能力比较薄弱。一如上面所提到的我省的开发类科研院所的规模较小,他们的成立都是依托各自的行业领域,至于他们后来的发展空间更是有赖于各自行业的发展状况。我省的14家开发类的科研院所除了少数几家依托目前较为强劲的行业发展势头而拥有较为可观的经营收入之外,其余的院所的经营性收入则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而从他们的收入结构来看,我们还可以发现,院所的收入过分依赖其所属的行业所拥有的特有资源,这就导致经营性收入结构过于单一,只有一两项的来源。过于依赖行业的垄断资源也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院所在技术研发上难有所突破,最终在市场能力建设上没能投入更多,始终处于较低的水平。例如有些院所的经营性收入纯粹是靠其所拥有的行业检验(检测)或者认证资格而获得,在技术转让和成果产业化等代表开发类院所市场能力水平上则很少有大的收入。
如图二,在“十五”期间,交通所的技术性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院所,远远超出其他院所许多,而且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而大部分院所则处于0-200万元的收入水平。二轻所、化工所、电子所、冶金所和建科所变化规律趋于一致,总体都处于下降的趋势。其中二轻所、化工所、电子所三所都是在2002年上升以后,逐年发生下降,但总体保持在一定范围之内,而电子所和冶金所则基本处于不断下降的势头。
(3)政府的政策支持。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开始酝酿的以试点为探索的公共事业部门的改革,于1984年在全国展开,科技领域的公共事业作为排头兵率先迈开了步伐。福建省也于1984年开始实行以减拨事业单位经费为目标的管理体制的改革,到“十五”期间所有开发类的科研院所已经实现事业单位经费停拨。也就是在“十五”期间福建省推行了开发类科研院所的企业化转制的改革,2001年以光学所、微生物所等为试点展开了企业化转制的改革,设想力图通过两年的探索,在2003年出成果,2004年进行总结改进并在所有院所中展开推广,最终在2005年顺利完成改革。在这个阶段,虽然停拨了事业单位经费,但为了帮助改革的推进,专门设立了科技体制改革的专项经费,对于每个转制的院所给予改革过渡期间的一定经济资助。此外,在科技厅的组织协调下,各个相关部门还针对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改革配套政策,主要集中体现于闽政办[2000]91号、闽政办[2002]178号等文中。但实际上改革过程中碰到了种种的困难,在试点经验上存在分歧未能展开推广,之后也尝试根据院所的意愿申报改革的方案,但最终都未能在改革道路上有所实质的推进。如今,科技厅以软科学计划立项的方式,成立“福建省深化科研院所改革的试点和模式探讨研究”课题组,旨在通过理论研究和实地的调研,总结以往院所的改革经验,客观剖析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借鉴省内外的各类科研体制改革的成功例子,为当前的改革提供和创造各方面的对策和条件。
从图三我们可以看出,冶金所、纺织所、机械所、木工所、粮科所、光学所、煤炭所、建科所、交通所、二轻所等院所的财政拨款曲线的变化规律基本一致,都是在2002年下降的情况下,以后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回升,这与财政上对改革的专项支持有关。
三功能作用
我省科研机构是进行应用基础和开发性研究、发展技术创新、提供市场化科技成果开发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我省正积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步伐,科研机构作为我省重要创新源和提供技术成果的重要基地,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上规模、高质量发展方面正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
为了落实“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充分发挥产、学、研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推进多层次、多形式科研、设计与生产的联合,省政府了闽政[1987]54号文件,提出了鼓励科研机构、设计单位进入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共同兴办多种形式的科研生产联合体的政策和优惠措施。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发的技术成果,在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取得收入时,暂免征营业税;对“产、学、研”联合开发的新产品,申报各类计划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产、学、研的结合不断加强,打通了科技与经济相连的直接通道,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带动了传统产业升级,进一步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提高了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开搞活开发型和技术服务型科研机构,使其面向经济、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与经济结合,促使这类科研机构由事业法人转向企业法人,走自我发展之路。至1999年底,所有开发型的科研机构,创办经济实体,实现了大多数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目标。省机械研究院等共创建、承包科技企业14个,其中有1个科技型股份制企业、2个高科技股份制企业、2个高新技术企业。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创办的“福建省武夷预应力工程公司”,面向国际、国内市场,服务社会,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并在住宅结构体系的研究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省纺织工业研究所创办的股份制科技企业,专门从事对聚酯废料瓶的回收利用,开发产品用作纺织品原料,年处理废料瓶3000吨以上,生产各种纤维1万多吨,实现产值1亿多元。
公益型科研机构也积极探索长入经济建设的路子。省微生物研究所等公益型科研机构共建立17个科技型企业,其中2个中外合资科技企业、3个股份制科技企业。省微生物研究所投入425万元购买土地,成立中外合资的福建省科瑞药业有限公司,开发生产环孢素强效免疫抑制剂,市场前景良好。
2.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科研院所的发展壮大,大量科技人员奔赴经济建设的第一线,企业科技力量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成为全省技术创新的主体。表现在:第一,企业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是全省科技活动人员的主体。如2003年,在全省科技活动人员中,企业占58.2%,是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最多的一个群体。第二,企业资金是科研经费筹集的主要来源。如2003年,全省共筹集科研经费83.81亿元,其中企业资金60.57亿元,占72.3%。第三,企业科技成果在全省科技成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如2003年企业专利申请数为1677项,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数的87.2%,专利授权数为1298项,占全省职务发明专利授权数的92.8%。第四,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全省已建立福州、厦门两个部级高新区和泉州、漳州、莆田、三明、南平五个省级高新区。至2004年底,全省共有高新技术企业702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32%。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科技人员的地位得到显著提高。科技人员的待遇与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成果转化的效益挂钩,同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纷纷对做出重大科技贡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实行重奖和奖励,极大地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省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如2003年全省科技活动人员每百人专利申请数为10.1项,是1987年的5.9倍;每百人专利授权数为10.1项,是1987年的12.5倍。2000年以来,全省共有10项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566项成果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奖。这些成果大多数已向生产部门转化,有的已形成了产业。
3.民营科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建立和完善了技术市场体系
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国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实行“双放”政策、引导科技人员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重要舞台。民营科技企业以灵活的机制和紧贴市场的活力,成为我省发展市场经济、推动科学事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支有生力量。我省民营科技企业从1985年开始起步,目前全省企业数已超过3000家,年技工贸总收入近1160亿元,相继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德化陶瓷、惠安石雕、漳州金峰、龙岩新罗等4个省级民营科技园区。在全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科技企业占80%以上。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
在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我省建立和完善了科技市场服务体系。第一,通过鼓励发展技术贸易机构和技术中介组织,建设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市场体系。至2003年,全省经登记及年检合格的技术贸易机构1327家,从业人员达11182人。第二,开放技术市场,通过经济利益加强了科研机构和企业的联系,促进了技术市场的繁荣和发展。2004年全省登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等各类技术合同共5656项,合同成交总金额14.13亿元。第三,通过加强技术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信息市场与技术市场的重组,逐步形成了多功能、高效率的科技服务体系。以“东南技术市场”网站为主干网的技术市场交易(信息)网络,已覆盖全省九个设区市,其中有22个县(市)还建立了技术市场交易(信息)网站或网页,发挥了其作为全省技术市场主干网的作用。
四科研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上存在落后、偏差等根本问题。对改革的态度和对改革的具体问题上,院所、监管部门和改革工作主持部门都存在思想认识上的不足,这些认识有的严重落后是不可取的,有些是不同主体之间的认识偏差还需给予指出改正。院所方面大部分对保留事业单位编制仍抱有幻想,怀有保持停滞不前状态的思想。14家院所中有8家选择继续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企业化运行机制,占到一半以上;4家选择整体转为企业或整体进入企业,其中按企业的性质又分为民营、国有、职工按比例持股、混合所有制等;另外还有2家没有明确表态。监管部门方面也存在把科研院所等同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问题,致使院所难以接受,政策迟迟执行不了。如改革过程中碰到的资产处置问题,各方面理解不一,发生了严重的分歧,使改革道路难以前行。
(2)科研机构设置、布局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我省科研机构在数量、规模、布局、结构、运行机制上还不能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体现在:2002年我省国内生产总值为4682.01亿元,占全国的4.47%,居全国各省市的第11位。但我省地市级及以上研究与开发机构数仅占全国的2.51%,从业人员仅占全国的1.0%,平均每个机构拥有从业人员55人,仅为全国平均数的40.7%。我省科研机构的学科、领域结构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如我省确立了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石油化工三大支柱产业,但我省政府部门属科研机构在这三个领域的研究力量不强、学科优势不明显、介入程度不高;就农业科研机构来看,由于多个厅局和多个地区都建立了自己的农业科研单位,造成农业科研单位的功能交叉重复严重,造成科技资源和人才的浪费。我省是食用菌大省,产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出口占全国的50%以上,但全省尚无一家专门的食用菌研究机构,其研究力量还分散在省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省轻工所等,没有形成合力;再如在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领域,我省的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产中研究环节,而产前的农业机械、化肥、农药的生产技术研究、产后的农产品运输、储藏、保鲜、加工技术研究等机构却没有。
(3)院所的职能分工不明确、定位不清,科技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在一个区域创新体系中,各科研机构应按照各自的优势,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间实验、技术推广与应用等创新环节合理定位,适当分工,互相配合,协同发展。但由于科研经费不足,我省的科研单位往往是有钱项目都要上,不论是应用基础研究,还是技术开发,造成职能分工不明、定位不清,不能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制约了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
科技信用体系是实施科技评价、进行科技活动监督的重要工具。我省的科技评价制度还不完善,评价标准单一、指标不尽合理,科技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已经成为影响科技创新的一大问题。如一些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科研浮躁、学术浮夸以及急功近利的现象,一方面表现为“求量不求质”,造成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的质量下降,另一方面表现为对科研成果和论文不恰当地吹捧,追求奖励多、注重实效少,甚至是片面地追求表面化的创新,脱离实际。
(4)院所的“婆婆”多,科技人才断层,队伍不稳,人员外流严重。这是现行的由科技厅和主管厅局双重管理的体制产生的弊病。以中医药研究院为例,行政、人事关系归中医学院,经费归科技厅,业务工作归卫生厅,基建归教育厅,药品的开发、研制归药监局,共有5个婆婆管着。这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模式,导致该院在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改革范围内的14家开发类科研院所,分属于12家主管部门,而他们的主管部门也分为两类,一类属于行政机关,另一类为国有企业,因此对他们的监督管理也隶属于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资委两类。由于对院所的管理和监督上存在区别,致使在改革问题上要涉及到更多部门之间的协调,给本已难度不小的协调工作增加了更大的障碍。例如在改革的政策问题上院所之间很容易进行相互的对比,因此,如何在既要体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又要根据院所的各自情况,探索出不同的改革路径就变成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卢展工书记在对改革的指导思想的阐述过程中,也由最初的“一所一策”改成“因所制宜”。而在改革实际过程中,也碰到了诸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资委对同一问题的有不同规定做法,这对于改革的协调上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和考验。热带作物研究所地处偏僻的农村,科研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因此,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进所的科研人员大量外流,1990―2001年期间,调出30人,其中大学本科生19人,大专生11人。人员外流造成了科技队伍断层,研究工作难以为继。亚热带植物研究所自1990年以来,累计调出、辞职的科研骨干32人,1997年至今无新生力量补充,人员结构老化严重。农科院1990年以来,共流出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50多人,其中现已成为博士的有14人,硕士有30多人,年均流失10余人。
(5)科研竞争力弱,科研课题立项难。虽然我省对科技事业的投入每年都在增加,但由于多渠道经费体制尚未建立,大多数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扣除人头费后所剩无几,无力进行科研条件的改善和科研项目的研究,无法满足科研院所的科研发展需要。据统计,我省40个公益型科研院所中,从1990年到1995年购买价值在5万元以上、1995年-2000年购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其中有七个所的记录为0;从按科技人员人均仪器设备总值来看,多数仅为1至3万元,造成了许多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仪器还在使用的现象。亚热带植物研究所是我省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所,然而,由于科研条件渐显落后,科技队伍研究和开发实力下降,所取得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日趋减少;热带作物研究所由于条件艰苦,也同样遇到科研课题立项难、筹集科研经费更难的情况。这说明条件的落后和科技研究、开发实力下降,导致了科研竞争力的弱化。在当前实行课题专家评审和公开招投标的背景下,没有竞争力的科研院所,其生存必然是十分艰难的,可持续发展就更谈不上了。
2.问题原因分析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分析有如下的原因:
(1)多数科研院所存在双重管理的体制。在所调查的院所中,除了科技厅直属研究所、农科院和社科院外,其余院所都属于双重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运行的科研院所,在发展的过程中,涉及到人、财、物等方面的问题时,必然出现两个“婆婆”互相推诿的局面。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改变产生这种状况的管理体制。
(2)科研院所的研究与开发与经济建设结合不够紧密,自身“造血”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与经济建设“两张皮”现象,长期以来是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多年的科技体制改革,这个问题已经在较大程度上有所解决。但是,对于许多科研院所而言,由于计划经济的“烙印”还比较深,因此在科研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经济建设结合不紧的问题,导致一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还有一定困难,致使科研院所的“造血”机能不强。
(3)科研院所课题立项难,获得的科研课题少,归根结底在于科研竞争力的弱化。其原因比较复杂,总体上说有几个方面,其一,科研人员研究实力不强;其二,研究设备老化,不适应科研工作要求;其三,科研选题不当,导致在课题申报的竞争中落选;其四,科研活动中存在不正之风的干扰,产生了不公平竞争。从科研院所自身角度看,应该在增强队伍的研究实力上多下功夫,包括建立各种机制,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有效地提高自己的竞争力。研究设备除了加大投入、升级换代外,应该把着眼点放在建设重点实验室上,同时开放各个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重点实验室,提倡“设施共建,设备共用”,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设备的效益,避免资源浪费。
(4)科研院所重复设置,导致科技力量、财力和物力分散。我省科研院所重复设置的现象比较严重,农业科研机构和水产科研机构尤为如此。这种重复设置,分散了有限的财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对科研设备和课题经费的投入。
摘要: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适应老龄化需求的方案,是一个迫在眉睫的挑战。在中国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之后,老年人特别是城镇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状况有了较明显的改观,但养老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却日益突出。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继续深入推进社会化,逐步满足福利服务市场的需求。
关键词:福利事业;模式;要求
一、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模式
1.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因此首要的问题是覆盖面窄、保障范围小。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是社会福利发展的终极目标,在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国家担保发展社区服务,填补社会福利机构之不足。因此,要发展社会福利机构最根本的是增强国力,这是一个长期任务。
2.对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组织、职权义务、收容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等,除了《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在第六章第43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外,国家没有制定单行法规规范这方面的社会关系。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缓慢的又一个原因。因此,国家应加强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方面的立法,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设立社会福利机构,收容人员的条件,提供哪些保障、解除收容
3.福利院职工待遇有待改革,提取的办法不合理。目前职工收入结构已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奖金收入已占到收入总数的一半左右,如果按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福利基金,数额会很小;新老企业因年龄结构比例不同,因此在新企业,因年轻职工多,工资总额偏低,因之提取得少,而在老企业则提取得多,这样实际需要与提取额相差太大;在福利基金提取上,可以采取把职工福利分为共享和变动两部分,共享部分主要用于生活方面的需要,变动部分用于发展需要。共享部分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变动部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这样,经济效益差的单位可保障职工基本福利,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可以为职工全面发展提供更多福利保障;
二、社会福利机构改革
1.加快国有社会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一是要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实行院长聘任制、职工合同制。对人、财、物使用管理实行权力下放,裁减冗员,引进人才,全面提高福利事业单位人员素质。二是要调整自身定位。按照入住老人的不同需求,实行分级定位。可考虑市级以照顾起居生活、提供康复护理为主;区级以休闲娱乐、体现家居特点为主,街道级则改造成社区养老机构。三是适当放开对自费寄养人员的收费价格。可实行“一院两制”,对自愿入住的老人实行优质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2.建立政府支撑、依托社会的资金筹集机制。一是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应增加财政对福利事业的投入比例,发挥财政投入对国有福利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大力发行社会福利,筹集更多的福利资金。三是设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征收特种税金,形成一种合理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四是要宣传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合资、入股、购买和租赁等方式参与现有福利设施的改造和扩建;鼓励现有社会福利机构通过依法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等方式筹集资金,投入旧设施的改造与扩建。五是探索政府资助、社团经办、企事业单位入股合办、法人承包等福利事业发展的路子,认真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使管理运行机制逐步朝政府调控、民办公助、法人管理的方向发展。
3.抓好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走服务队伍专业化之路。首先要从抓职业道德入手,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其次是加强专业技能和文化知识培训,以高质量的服务和规范化的管理求得最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转变职能,培育中介组织,实行“政事分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主要职责转向政策引导、宏观调控、服务协调、检查监督和先进示范等方面,逐步把一些具体事务性工作从政府管理行为中分离出去,让中介组织承担,如有关培训、咨询、项目运作等涉及行业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福利院发展要求
1.把福利院当作一个行政村来支持和投入。单靠民政部门“单打独斗”,福利院建设很难谋得大发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考虑到五保老人进入福利院后不能独立享受国家惠农政策,在项目安排上,把福利院当作建设的示范点来对待,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从而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新格局。
2.把福利院当作一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科学管理。
福利院虽然是社会公益服务性单位,但事实证明,简单的单向的公益服务,院民往往并不十分满意,甚至根本不领情。如何创新管理、让孤寡老人快快乐乐安度晚年?民政部门总结经验教训,他们把福利院当作一级自治组织,充分突出院民的主人翁地位。福利院院长由院民参与公开选举产生。办好福利院,关键在院长。各县市和乡镇破除传统的考核任免办法,严格按照“公开竞争,择优选定”的原则,用公开竞选的办法选好福利院当家人。院长一年一竞聘,合同一年一签定,考核一年一兑现。服务人员的工资由院民参与考核确定。全市福利院全面推行“以钱养事、购买服务”新机制。院内大事由院民大会民主集体决策。
3.把孤寡老人当作亲人一样提供热情周到服务。